台湾地区海洋问题研究

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李明杰  页数:248  字数: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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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研究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法规局、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中国海监总队、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和以及本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
《台湾地区海洋问题研究》由李明杰所著,本书对目前台湾的海洋政策和立法、海洋管理体制、海上执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使读者对台湾目前的海洋管理、海洋立法和海洋执法的现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作者简介

  李明杰,1970年生,北京延庆人,研究员。目前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从事海洋政策、海洋权益研究工作,参加并主持多个国家、部委和地方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多篇,获得2004年度海洋创新成果奖二等奖。自2007年开始关注台湾的海洋问题,先后主持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海监总队、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有关涉台海洋问题的3项研究课题,发表相关论文和内部研究报告4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海洋政策和立法
第一节 海洋政策
一、南海政策纲领
二、国家海洋政策纲领
三、2001版海洋白皮书
四、2004年版海洋政策白皮书
五、海洋教育政策白皮书
六、马英九萧万长的竞选海洋政策
第二节 海洋立法
一、海洋基本立法
二、渔业法规
三、海上交通法规
四、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
五、海岸管理法规
六、海域安全和海巡法规
第三节 海洋政策和立法的特点
一、“循序渐进”式健全完善海洋政策
二、“各方重视”型推进海洋事业发展
三、“措施与行动并举”宣示主权
第四节 国民党与民进党的海洋政策特点
一、国民党一次执政期海洋政策特点
二、民进党执政期海洋政策特点
三、国民党重新执政后海洋政策的特点
第二章 海洋管理体制
第一节 涉海部门及其职责
一、“内政部”
二、“经济部”
三、“外交部”
四、“交通部”
五、“行政院”
六、其他部门
第二节 海洋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
一、开发缺乏整体与前瞻性规划
二、相关涉海部门之间缺乏联系
三、海洋法律制度仍需要完善
四、海洋执法存在一定问题
第三章 海洋执法现状
第一节 执法机构概况
一、海巡署的成立
二、海巡署的任务
三、海巡署的执法范围
四、海巡署的人员和机构设置
五、司法警察权
第二节 执法活动
一、缉私与非法入出境案件
二、违反环保案件
三、渔业巡护案件
四、违反航政案件
四、涉外及两岸事务案件
六、海上聚众活动案件
第三节 执法措施
一、登临
二、检查
三、紧追
四、驱离
五、实时强制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刑事处罚
二、行政处罚
三、民事责任
第五节 海巡署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第六节 典型案例分析
一、海洋环境保护执法——“阿玛斯”案和“Front Tobago”号
二、涉外渔业执法——日本“第五十八正丸号”非法捕捞案
三、两岸海上执法管辖冲突——“财富一号”案
第四章 海洋自然保护区及管理
第一节 台湾海洋保护区现状
第二节 台湾有关海洋保护区的立法和管理机制
第五章 海上救助体制
第一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节 海上搜救体制
一、中央灾害应变中心与“行政院”灾害防救委员会
二、“行政院”国家搜救协调中心
三、“交通部”海难救护委员会
四、海岸巡防署
五、军队海难搜救单位
六、商港灾害应变处理中心
第三节 海难搜救力量
一、海巡署
二、军队
三、民间海难搜救机构
四、学术单位
第四节 海上救助面临的问题
一、执行海难救助作业所需的空中搜救设备明显不足
二、缺乏海难救助作业所需的专业救难船只
三、海难搜救力量无法形成合力
第六章 台湾人民维护海洋权益的斗争
第一节 古代台湾维护海洋权益斗争
一、清代以前台湾维护海洋权益的斗争
二、清代台湾维护海洋权益的斗争
第二节 维护钓鱼岛主权斗争
一、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保钓运动
二、20世纪90年代第二次保钓运动
三、21世纪初台日渔业冲突
第三节 维护南海主权
一、驻军南沙
二、制定南海政策纲领
三、撤军换防太平岛
四、目前台湾关于南海“九段线”的表述
第七章 海洋权益主张
第一节 关于领海及毗连区法律制度及权益主张
一、领海及邻接区法
二、外国船舶无害通过领海管理办法
三、禁限制水域
第二节 关于专属经济区法律制度及权益主张
一、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
二、第一批专属经济海域暂定执法线
三、专属经济海域或大陆礁层从事海洋科学研究许可办法
四、专属经济海域或大陆礁层建造使用改变拆除人工岛屿设施或结构许可办法
第三节 关于大陆架法律制度及权益主张
一、参加和批准《大陆架公约》及关于大陆架的主张与实践
二、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
三、大陆礁层铺设维护变更海底电缆或管道之路线划定许可办法
四、专属经济海域或大陆礁层从事海洋科学研究许可办法
五、专属经济海域或大陆礁层建造使用改变拆除人工岛屿设施或结构许可办法
第八章 台湾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关系研究
第一节 台湾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地位和作用
一、台湾是中国通向太平洋的门户
二、台湾岛是中国南北海上交通线上的咽喉地带
三、台湾是中国维护海洋权益和核心利益的关键环节
第二节 影响台湾维护海洋权益的因素
一、台独因素
二、美国因素
三、日本因素
第三节 两岸未来共同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合作研究
一、两岸海洋领域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提升两岸海洋领域合作的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附件
附件1 南海政策纲领
附件2 国家海洋政策纲领
附件3 海洋教育政策白皮书
附件4 马萧竞选的海洋政策
附件5 “行政院”国家搜救指挥中心作业手册
附件6 台湾就钓鱼岛问题发表的声明
附件7 台湾就南海问题发表的声明
附件8 台湾就大陆架问题发表的声明
附件9 2009年台湾修正领海基线公告

章节摘录

  繁荣渔村经济,营造优质渔村小区  一辅导改善渔民经营环境,合理合法补贴渔民,并维系渔业竞争能力;鼓励渔民及造船业积极研发海上作业节能科技,减少能源消耗。辅导鼓励绩效不彰渔港转型利用,并培训休闲产业人力。由“农村再生计划”1500亿元基金和相关城乡建设经费中,以项目奖励更新的方式,改善公共设施与环境,营造富丽安乐的优质渔村。  7.生态保育  建立整合规划与生态弥补机制,寻求开发保育均衡对策  一海洋海岸发展以保育为原则。我们主张,必须结合权益关系人,推动“整合性海岸管理”,坚持自然海岸“零损失政策”,优先保护海域海岸境敏感地区,维护公共亲水和通行权益,强化开发区位分析与环境评估,以保护和永续利用渔业与海洋资源。同时应建立“生态弥补”机制,推动劣化海岸复育计划,以降低开发冲击影响,追求兼容与有秩序的发展。  审慎开发离岛,维护特色与兼顾发展  --政府应建立永续的离岛政策,增修离岛建设条例,对于攸关国家主权、生态保育、海洋文化的无人离岛应以公有和保护为主;对于其他岛屿,则应考虑其特殊限制,给予更为多元的发展机会,并维护当地自然特色。  8.研究发展  强化海洋教育,普及全民知海爱海意识  --提高海洋科研经费,与国际研究和教学水平接轨,带动相关产业投资。筹设“全国海洋教育数据库”,强化海洋教育课程内涵,定期或经常举办学童与国民海上之旅,提升国民对于海洋的认知、关爱和价值感,吸引青年以海洋事业为职志;长期培养人才,配合国家考试和研究训练船舰之建造运用,解决学生“教”、“考”、“用”之间的整合问题。同时鼓励海洋文化、艺术创作和海洋教材之编撰,设置“台湾海洋保育贡献奖”,让台湾成为亲海爱海、与海相生、永续发展的“海洋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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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对于理解台湾地区的海洋问题有一定值得借鉴处,可惜深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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