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看天下

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天津教育出版社  作者:彼得•盖泽斯  页数:231  译者:李佳纯  
Tag标签:无  

前言

  最近,我跟我那颇令人吃惊,而且极度英俊的苏格兰折耳猫——诺顿,一起来到巴黎。我们跟住在17区的老友丹妮耶,还有她的女儿普莉西拉一起吃晚饭。第一次见到普莉西拉的时候,她只有四岁,唯一会说的英文句子是:“我喜欢吃大麦克汉堡。”我们共进晚餐这天,她已经不只四岁大。她二十三岁,能够说流利的英文,还想带我们去她男友工作的餐厅吃饭。  对了,我会说“我们”还有“你们”,是因为没有人只想见到我。诺顿才是受瞩目的焦点。丹妮耶说得很明白:如果我能去她会很高兴,但她们真正想邀请共进晚餐的是我的灰色同伴。丹妮耶甚至告诉我,当他们告诉餐厅老板有关诺顿在世界各地旅游的事迹时,老板坚持那只猫一定要来当晚餐贵客。

内容概要

  诺顿一如往常,以它不可思议的举止征服了欧洲大陆。在巴黎,它与五只不那么友善的狗斗智斗勇;在意大利的市集,拒绝吃鱼的它差点因为一尾沙丁鱼掀起美意大战:作者在美国做新书宣传时,诺顿成为电视节目里的完美嘉宾,同时晋级四季饭店最受欢迎的A级名流,只参加最时髦的派对;在普罗旺斯,它成了继彼得·梅尔之后,当地最多人认识的新居民。

作者简介

彼得·盖泽斯 (Peter Gethers),1955年生于美国,是美国著名出版商、剧作家和作家。曾任“兰登书屋”高级主管一职。文章散见于美国各大报纸、杂志,作品被译为十余种语言在全球热销,“诺顿三部曲”荣登诚品畅销榜。与好莱坞的知名导演及演员合作,代表作有《花花公子》《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猫眼看天下》《再见了,诺顿》等书,并著有剧本《惊狂记》。

书籍目录

前言1.火星上的超级杯2.失踪记3.新书首卖4.罗亚尔河谷5.普罗旺斯的朋友6.从感恩节玩到除夕夜7.怀旧之旅8.热情的意大利松露9.西西里的查尔斯王子10.再见了,古特11.十岁的生日后记致谢

章节摘录

  1.火星上的超级杯  爱德蒙·威尔森(Edmund Wilson,1895~1972)等学者曾经说过,唯一适合美国作家提笔论述的伟大主题,就是美国在20世纪前半的崛起。  这点可能是真的。但我得说,这样狭隘的思考需要做一点修正。我不必说得太远,就这么说好了:一个非常适合美国作家的主题,就是一只美国猫在20世纪后半的崛起。特别是如果这只猫恰好是只聪明、潇洒、有着圆圆的头、耳朵折起来的好心肠苏格兰折耳猫,看起来比较像是一只猫头鹰,不像一只猫;它曾经环游世界,历险经验比格列佛还丰富。  当然了,我可能有一点偏颇,尤其是本书恰巧为一本叫做《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的后续作品,而该书的内容都是有关前面提到的那只耳朵折起来的猫,以及它的主人的故事。它主人的耳朵刚好还算直立。  那只不可抗拒的喵就是我的猫,诺顿。除了巴黎,你想得出来的法国许多地方它都去过。它也去过荷兰、德国、意大利、瑞士和西班牙。它曾经参加佛罗里达州的棒球春季训练、圣地亚哥的作家研讨会、洛杉矶电影公司的会议,甚至佛蒙州的越野滑雪:我在第一本书里解释过,诺顿散步不需要拉绳,我可以在任何情形下把它留在外面几乎任何地方,它会在指定地点耐心等候我回来。这些指定地点包括了饭店大厅、朋友家的后院、机场的等候室以及幅员广大的中央公园。它也搭过协和号飞机。在欧洲时,它和我一起到餐厅用餐,坐在它自己的椅子上,表现得仿佛刚从瑞士礼仪学校毕业一般。  它就像只典型的苏格兰折耳猫,非常贴心。它和我以前碰过的动物不同,因为它聪明的程度令人倾倒。我真的带着它去任何地方。我和它说话的时间长得可怕,而且我愿意承认我喜爱它的程度已经接近疯狂。我几乎在做任何事之前,都会先征求诺顿同意。  自从《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出版后,我发现那个涉世既深的自己已逐渐淡入背景之中,而诺顿则慢慢把头探到了镁光灯下:我对这点没什么异议,除了我愈来愈常被拿来跟我(一度愚蠢到视之为我的宠物)的某个东西——抱歉,是某个家伙——相提并论。  相信我,拿猫来与人相比,绝对不是件让人舒服的事,尤其比较的对象恰巧是有缺陷的人类,而非几乎完美无瑕的猫类成员之一。例一:人类会撒谎。事实上,人类总是在撒谎。猫则从来不会撒谎。人类可以为了任何理由欣然杀人,从奉上帝或国家之名,到有人在公路上没打灯就切换车道所引发的愤怒都可以是理由。猫有时候会杀死其他的猫,然而在大部分的时候,只要能够竖起毛、鬼叫一番,偶尔撕裂对方的耳朵,就能令它们心满意足——而且这一切通常只是为了食物,或保护自己的地盘(虽然不见得可以原谅,但至少合理)。人类通常很残酷,而且会狠狠地伤害他人的感情,有时候是故意的,有时则是天真无知。一只猫所能做出最伤害感情的事,就是清楚表明它不想被打搅。对适应良好的猫族来说,这不过像是松了一口气;然而对适应不良、又神经质得多的人类来说,这却等于遭受排斥。人们如果有机会赢得朋友、配偶、老板,甚至是点头之交的赏识,就倾向于降低自己的标准(以及几乎所有能被降低的东西);另一方面,猫族对情感的慰藉几乎漠不关心。因此,它们的决定——关于情感依附、情感表达,以及是否要从舒服的沙发上起身、加入这场无意义的竞争——自然而然就处于更高的道德标准中。总之,要证明猫族几乎在任何层面都比据称有统治能力的人类还来得优越,并不是件难事。  所以当我做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项抉择——就在去年——毫不令人意外的,是以我那个道德优越、童叟无欺、感情充沛、整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挚友为中心而下的决定。  在我开始解释之前,我们必须先看看当人V.S.猫时,某项人类似乎能够撑住,或至少能与之抗衡的领域:勇气。  诺顿跟我认识的大部分人类没什么不同,刚好都是勇敢探险家加懦弱胆小鬼的有趣综合体。把我的猫放在任何一个陌生的花园、后院或甚至是森林里,它会立刻展开行动,大胆地爬树,开心地在树丛下钻动,随着它的灰色小脚四处欢乐地嬉闹奔跑。要是进了陌生的屋子或是旅馆房间,它就去探索所有隐匿的角落,大体来说,完全不曾考虑到任何潜在的危险——例如生气的清洁妇、令人眩晕的高度,或是摇摇欲坠、看起来无法承受九磅的皮毛在上面跳上跳下的家具。它不怕巴黎的屋顶,不怕黑暗而神秘的废墟,也不怕飞机、船,甚至是大部分的狗。  不过呢?两年前,我把床上的枕头换成柔软舒适的鹅绒枕。枕头变身的那天晚上,诺顿跳上床准备睡觉,正要躺到我的头旁边、它平常睡的位置:它试探性地把一只脚放到新枕头上,然后——容我优雅地形容——以极速冲下床,逃离那个可怕的枕头,它花了六个月时间,才愿意再碰那个枕头一下(别担心。读者当中若有人质疑我的奉献程度——是的,我的确把旧枕头放回床上去了。我随时准备了两组枕头,好让自己睡新的、诺顿睡旧的)。  我和珍妮丝——第一本书里已对她多所着墨,在这本续篇里还会更多——最近给我们在沙格港的家买了一张新沙发。旧沙发被搬出去,远远离开视线以后,诺顿才愿意伸出它一只灰黑纹相间的脚,踏进书房。它极端厌恶那张旧沙发,甚至怕到不敢伸脚去抓。各位当中可能已经有人在猜,为了讨我的猫欢心,我到底愿意做到什么程度。不是的,我并不是因为诺顿讨厌旧沙发才买新沙发。我们买新沙发是因为旧的那张又丑、又烂,而且非常不舒服。不过我竟然会让我的猫和一样它不喜欢的东西共同生活,的确不太符合我的个性;回想起来,我已经开始觉得内疚了……希望它能够快乐地坐在新沙发的扶手上,否则我肯定又要赶紧去物色新家具了。  珍妮丝也帮我们的床买了一条新毯子。一条很简单、寻常、紫色、单调的羊毛毯子。不可能有任何东西会害怕它——除了某只苏格兰折耳猫。对诺顿来说,这条毯子和《半夜鬼上床》里专在睡梦中杀小孩的恶鬼佛莱迪?克鲁格差不多。珍妮丝第一次抱起诺顿放在床上,也就是那条可怕的毯子上时,它做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跳水金牌运动员格雷格?洛加尼斯样的后空翻落到地上——我给它九点七分——然后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都跑得不见踪影。  除了一些零星的家具以及附加配备之外,我亲爱的猫也害怕脚踏车、电钻还有鸟。前两项我能够认同。脚踏车都是一些不小心的人类骑的,很有可能把一只猫碾成像一颗被踩扁的扑嘶(扑嘶是诺顿两餐之间最喜欢的点心)。电钻是超级大声、可以挖土的东西,任何一个不是肌肉男的人都应该觉得害怕。然而名单上的最后一项,对所有认识且也喜爱这只猫和猫主人的人来说,始终是一项耻辱。  去年秋天,我的圆头伙伴和我在法国南方小住时,我决定秀一下我的猫的聪明才智。我们正打算跟朋友一起出去用晚餐,车子就停在几条街口外。我决定带着诺顿——而且也决定要让它跟我们一起走到车上。我的朋友有一丝怀疑,因为我们住在一个法国中世纪的山间小镇,街道是出了名的狭小蜿蜒,还有动物随心所欲地在街上游荡。可是诺顿轻松得很:它勇敢大步踏出大门,态度倨傲,无视于那些围绕在它身边嬉闹的猫狗,以及那些踢着足球跑来跑去的小孩,还有腋下夹着长面包、脚步轻快的成年人。它以合适的速度跟着我们走在石子路上——直到距离车子不到十米远、一幢窗口挂了个鸟笼的房屋前。鸟笼里有三只很小的小鸟,正在唱歌。勇敢穿越镇上所有艰难障碍的诺顿来到离鸟笼只有几米的地方时,一听到小鸟们快乐的歌声,便转身以最快速度往家中冲刺,并以相当充裕的时间差距打破佛依特①,创下的地面高速车纪录。我再次看到它时,它正可悲地缩在门口,竭尽所能想让自己隐形起来。  “那些东西是鸟,”我告诉它,摇摇头,“小鸟。很小的小鸟。被关在鸟笼里。一个上了锁的鸟笼里。”我补充,希望它知道惭愧。  然而要跟一只猫争辩并不容易,尤其是一只紧张的猫。很明显,如果可以的话,这只猫完全不想再接近那些关在笼子里的小鸟。因此我抱起它,一路走回车上。我们经过那些小鸟的时候,诺顿把头埋在我的臂弯里,活像只鸵鸟。一进到安全的车里,它就快乐地在后座安顿下来,然后完全忽视晚餐同伴的奚落,尽情享受它在镇上的夜晚。餐厅里不会有鸟来打搅它用餐。  虽然鸟似乎是诺顿唯一的致命伤,但是提到老鼠,诺顿可是展现了男子汉的非凡气质。当它终于发挥了掠食者的这项本能时,我还着实吓了一大跳。诺顿与我共同生活多年,从来没有展示过一丝丝像狮子追逐大型猎物般的兴趣。当我还在火岛的费尔港租住一间夏日小屋时,某天晚上,它的猎人本性终于宣泄而出。  那是个周六夜晚,我和我的朋友纽曼正在享受单身汉的聚会,他是芝麻街的主要编剧,也是我在《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里描述过的费尔港“大概六点②”的传奇万人迷。那天在场的还有从洛杉矶来玩的演员——我的表弟,强。我们三个——四个,把你知道的那个家伙也算进去的话——一起吃晚餐,进行男性间的交流,基本上就是玩得很开心,同时还不断盘算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摆脱其他男性,去外头寻找一位女性。当我们在聊天的时候,我注意到强笑容满面,专注地看着餐桌外几米远的地方。  “你在看什么?”我想知道。  “没什么,”他说:“我只是在看诺顿玩它的玩具老鼠,真有趣。”  我点点头,边想边笑,一边听着诺顿在地上翻跳的声音。然后我的笑容消失了。纽曼和我看着对方,一脸困惑,我们几乎同时脱口而出:“诺顿没有玩具老鼠呀!”  接下来的动作真的应该被捕捉在一幅印象派绘画中,标题是《三个犹太人在乡下》,因为你这辈子一定没见过三把老骨头身手如此灵活。我相信强是站在他自己的椅子上。我相当肯定自己站在桌上,说了一些很有建设性的话,例如:“我的天哪,我要吐了!”纽曼是唯一一个还能冷静向扫把移动的人。他用有稻草的那一端,想办法把横冲直撞的老鼠赶离诺顿;这时诺顿正开心地拍打老鼠,仿佛整个房间就是一个大型桌上曲棍球游戏桌。显然我的猫并不明白,那个以高速前进的灰色小东西,是一只恶心的啮齿动物,它应该要惧怕、而且还要尽可能地避开;它甚至不觉得那是要拿来杀死当点心吃掉的东西。从这回诺顿与鼠类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来看,诺顿觉得那个吱吱叫、长尾巴的猎物是拿来玩的,跟一个填满猫薄荷的沙包没什么两样……。  很不幸的,为了我的自尊心与自重的缘故,我终究还是得从桌子上下来、扶着门,让纽曼把老鼠赶出去,并在之后向他指出,他不应该让老鼠离我的脚那么近。  等到那只动物终于离开房子之后,我们安顿下来,恢复理智。对于诺顿能够立刻发挥它野蛮的丛林本能,我们向它喝彩,也都同意或许城市生活比海边的危机四伏更适合我们人类;更重要的是,三个人都很高兴那是个没有约会的周末,免于被一位异性看到我们与野性大自然正面遭遇时的挫败惨状(后来我再重述这件事的时候,小老鼠变成了大老鼠——偶尔变得像一只小型鳄鱼的尺寸——而且拿扫把的人变成了我。但是我担心纽曼可能会读到这段,所以最好还是不要扭曲可悲的事实)。  然而,那只是诺顿初尝血腥(可以这么说)的开始。火岛已经是过去式了,迎接我们的是沙格港的迷人乡村小屋,而我也不必担心会在陌生女子面前丢人现眼,因为现在珍妮丝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只需要担心在我自己的女友面前丢脸。  买下房子不久,我在一个完美的秋天早晨走下楼,到市场买了份报纸,煮了一壶热腾腾的咖啡,手拿一杯爪哇咖啡走进安全又温暖的书房,朝着地板上一看……发现一只被吃掉一半、直挺挺的死老鼠在房间地板中央等我。  是我那只猫干下的好事。那只我经常对着嘴亲吻的猫,那只最可爱最贴心最温柔的动物。我那只天才、环游过世界的猫把一只老鼠咬成两截、留下一半给它老爸作为小礼物。  我必须承认,在我克服了当下的恶心感觉后,胸膛还是充满了骄傲。好吧,鸟类是有一点可怕——但是偷吃奶酪的三寸小家伙可不会吓倒我的猫。  接下来只剩下一个问题要解决,就是如何处理尸体。诺顿这时在书房外徘徊,等着以家庭保护者的新身份接受奖赏。我顺它的意,抱起它不断地抚摸,一边赞叹它的勇气和超凡体能。可惜,珍妮丝也在外徘徊,命令我立刻把尸体处理掉。  你可能已经知道,死老鼠会让我有点想吐(这个名单还包括活生生的蛇以及任何大于25分硬币的虫子)。不过,既然我的猫将它男子气概的水平向上提升,我决定自己也应该比照办理。假使你现在可以直接跟珍妮丝说话,不管她怎么说,我清除老鼠的任务可是做得又好又扎实。也许时间稍久了点,不过也只花了两个小时左右罢了:每回我鼓起勇气,试着把一堆恶心的东西扫进畚箕里,就开始头晕眼花。我只好去厨房(容我补充,珍妮丝就待在里面,安全地远离现场)待上半个小时,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  不过,在第一次杀戮过后,整套流程就变得容易许多。请别误会我们家像是《驭鼠怪人》(Willard)的迷你版,有成千上万的老鼠能自由出入、搬动家具,或是在半夜打恶作剧电话;每年是会有那么一两只小动物,决定到水槽下或是冰箱后面探险一番。诺顿就在每年这一两次的时间出动。就一只年纪渐长,嗜好变成了动也不动地坐得愈久愈好的猫而言,看到诺顿伸出它的捕老鼠天性还真是个奇观。它会坐好,摆出突袭的姿势,盯着冰箱底下的缝隙看,像一位太极大师那样柔软而优雅。冷不防地,某个东西一个箭步冲出来,快到几乎看不清楚,但是诺顿不只看到它,甚至动得更快;你还来不及反应,胜利者诺顿已经在客厅里游行,齿间紧咬着它的战利品。猫科动物的一小步,无鼠居家的一大步。  现在我比较能够面对这种突发状况了。熟能生巧果真不假。我再也不会为了想到要把另一具老鼠尸体放到老鼠陈尸间而晕头转向;再也不会有哪一只往生的老鼠先生必须在地板上躺好几个小时,等我的胃停止翻搅;再也不会了。一切都在控制中。我要么就打电话给住在几条街外的朋友戴维?梅卫斯,这个人不管是人是鼠都不怕,要么就请戴维的太太佩姬过来处理。  但是我要讨论诺顿的英勇行为,并不是为了炫耀我的小猫在男子汉气概受到挑战的紧急情况还能坚持下去。我并不希望它变成猫族的职业拳击手麦克?泰森(MikeTyson)或沙漠风暴里的总指挥官史瓦兹科夫(StorminNormanSchwarzkopf);我会提这件事,是因为诺顿的冒险与无畏精神不只让我从此不必再用黏鼠板,也对我以及我的生命影响深远。去年那件足以改变我生命的重大抉择,也和过去八年内我所做过的任何重大抉择一样,诺顿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  整个过程是从我受邀参加超级杯开始。  我是个典型的运动迷,不过随着年纪渐长,我的狂热程度也渐减,因为运动员愈来愈贪心,而球队老板愈来愈蠢。我去过世界大赛、美国职业篮球明星赛、法国网球公开赛,却从来没参加过超级杯,也没看过我喜爱的巨人队在超级杯的赛事。一想到有机会能看到巨人队的劳伦斯?泰勒(LawrenceTaylor)展现超过美国足球联盟高大成员的惊人弹跳力,就觉得错过可惜——特别是邀请我的单位就是全美足球联盟③(NFL),这表示我能从50码线旁的座位看他表现。  甚至连一向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珍妮丝——她宁愿参加轻松愉快的活动,例如走在烧红的木炭上,或是与主持人讨论反堕胎议题——也认为她不能错过超级杯。于是我们做了如下安排:几张飞到坦帕市(Tampa)的机票、在奥兰多(Orlando)的海豚饭店订房、与全美足球联盟的老板之一用餐;加上一只很迷巨人队的猫。  诺顿长到这么大,已经去过欧美的许多地方,即便如此,超级杯仍然非同小可。  首先,海豚饭店是迪斯尼乐园的一部分。我们要登记入住时,一群非常友善、身高六英尺、三只手指的老鼠,在大厅里欢天喜地地跳舞,对每个看它们一眼的人挥手。对一个人类而言,这个景象已经够让人迷惘了;我无法想象一只颇为世故的苏格兰折耳猫想到的会是什么。如果是“把这些大家伙咬成两半、留在书房地板上让老爸来清理,一定非常壮观”——还好,至少在我登记名字的时候,诺顿令人敬佩地克制住自己,只把头从它的肩袋里探出来,吃惊地环视大厅。  当我们外出溜达、欣赏风景——珍妮丝和诺顿都没来过奥兰多——那里的气氛绝对不下于一个马戏团。我的猫不只有机会看到数以万计、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痛饮、决心过一个最放纵的周末,还会看到嘶吼的小贩兜售T恤和球队汗衫,尖叫的小孩拖着咆哮的父母过街要到迪斯尼乐园,还有大叫大嚷的全美足球联盟营销人员试图让所有人不要再继续咆哮,这样他们才能用吼的推销自己贵了三倍的商品。除了大老鼠之外,诺顿还能近距离看到高飞狗和唐老鸭,以及充斥在饭店里的真(还有雕刻出来的)鱼(显然,设计师们受到良心的驱策,衷心想创作出配得上饭店名称的艺术主题)。  经过两天闹哄哄的观光和社交行程,在和一堆大吼大叫的人登上巴士,一起去看球赛之前,诺顿、珍妮丝和我在房间里享受片刻的宁静。  “来这里高兴吗?”我问珍妮丝,心想既然周末活动只剩下球赛,情形应该只会每况愈下。  “算是,”她勉强地说,“不过我还是认为,昨天在派对上捏了我一把的是高飞狗。”  “你呢?”我问我的猫。诺顿在床上伸展四肢、肚子朝天作为回答;这是它在暗示它累了,而且希望我去搔它的肚子。  “不知道它有什么感觉?”我问珍妮丝,“巨大的老鼠、疯狂的美式足球迷、小孩子的胸前画了水牛。对我们来说,这个周末只是古怪又好玩,对诺顿来说一定像是登上了火星一样。”  说得愈多,我愈开始对诺顿的这番周末历险感到好奇。当然,它享受巴黎的小酒馆生活,也喜欢在佛罗里达的海滩晒太阳,甚至还习惯了佛蒙州的越野滑雪。然而,这个周末的活动和它过去的所见所闻和所从事过的活动,又相差十万八千里。  “我说真的,”我半对着珍妮丝,半对着自己说:“我有点忌妒。我们做的事情没有一件比得上这只猫所经历的那么奇怪、刺激,又非比寻常。  珍妮丝知道,当我又开始钻研起我的猫(或说我自己)的想法时,最好不要鼓励我。因此她保持沉默,让我继续讲下去。  “真的就是很令人沮丧,”我开始抱怨,“我们是人,它是猫耶!我们不能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比它还差!”  “它过的生活比全世界任何一个人都好。”珍妮丝指出。  “那个不是重点,”我回她,“那是它应得的。而且我不是特别指诺顿。我是说从哲学的角度来看。”  珍妮丝放弃了。她叹了口气问我到底想说什么。  “诺顿的生活很精彩。它打猎、潜行、去火星。我们的生活很单调。我们上班、看电视。我们的生活一成不变。我希望我的生活跟我的猫的生活一样充满惊奇!”  “好吧,”珍妮丝说,尽她所能地迁就我,“你到底希望怎么做?”  我得称赞珍妮丝,当我告诉她的时候,她既没有倒抽一口气,也没有尖叫或昏倒。她只问我是不是认真的,当我回答是,她说:“好吧。”  我决定,我们要做一件像诺顿来参加火星超级杯一样,充满冒险精神的事情。于是我们就做了。  这也就是为何我辞掉我很好的工作、离开我很棒的公寓,把我很棒的生活全部打包,和我体贴万分的女友以及身为我榜样的猫,一起搬到法国南部。

编辑推荐

  《猫眼看天下》的四大亮点:  1、英国原版已散见国内各主流宠物网站,为国内猫奴们奉为经典之作。让《纽约时报》刊登详尽讣文的唯一小猫被收录于《时人》杂志“已故名人”名单中的天下奇猫。堪称最经典的动物文学,最具文学气息的爱猫读物,在欧美和台湾爱猫人及文化人中有极大影响,获得作家、出版人、歌手、学者等各界名人强力推荐。被誉为“可与《再见了,可鲁》相媲美,文字风格却接近彼德?梅尔的《一只狗的遗嘱》,轻松幽默,温暖动人。”  2、作品源自真实故事。小猫诺顿因为书的出版成了最知名的猫明星,为好莱坞知名导演和演员争相接见。生前收到海量读者寄来的各种礼物;死后不仅破天荒地让《纽约时报》为它刊登讣告,《名人》杂志还将它收录在年底的“已故名人”名单里。  3、故事非常逗趣,作者是一个孤独者与恨猫人士,但自从认识了小猫诺顿后,便和诺顿形影不离,生活重心转移到诺顿身上,致使很多女友因为吃诺顿的醋而与作者分手,更为离谱的是小猫诺顿能够帮助主人看穿脚踩两只船的漂亮坏女人。从此以后,主人的约会对象都要经过诺顿的筛选,能否成为终身伴侣要看诺顿是否喜欢这个女人。内容十分逗趣。  4、十多幅插图,简明大方,极具情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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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8条)

 
 

  •   一本不错的书~~~~~~~
  •   诺顿三部曲之一
  •   爱猫或者爱旅行
  •   一眼就喜欢封面上的猫
  •   因为这一系列书我太想养只苏格兰折耳猫了。
  •   推荐爱猫的同学看
  •   爱猫人都喜欢
  •   喜欢猫猫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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