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答

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作者:徐璐  页数:312  字数:2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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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滴答》是80后实力作家徐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本书关于时间、成长、青春、友谊、家庭、梦想、疼痛、温暖、爱, 作品既展示了80后的困惑和忧伤,也显示了难得的执著和睿智。      倪薇拉幼年时父母离异,她与当护士的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旅居国外,失去联系多年。后因为经济原因,倪薇拉与母亲从繁华的南京路搬到落后的凤凰街,但倪薇拉却收获了友谊,与花圈店孤儿余谦结为好友,并在其影响下喜欢上文学,性格也由孤僻变得开朗。初中时,倪薇拉的同学霍一宁的加盟,使得三人的世界更加开阔和开心,书籍之外又添电影这一乐趣。霍一宁是文化局局长之子,他的梦想是当电影演员。高中时,他们又结识了另一个美丽而多难的女孩狄夏。狄夏是私生女,母亲早逝,不知生父是谁。四个聪慧善良的孩子成为好朋友,并自称凤凰街四大门派,他们共同成长,后来走上不同的人生之路:高三时,霍一宁因家庭变故而离家出走,去北京追寻自己的电影梦;倪薇拉去到深圳读大学,学习自己最擅长的外语;热爱摇滚的狄夏去到古城西安学习新闻;余谦继续留在家乡的花圈店工作。四人各自经历很多…… 小说结尾,倪薇拉大学毕业后独自去异国继续读书,四人里一死,一失踪,一继续留守故土……作品既展示了80后的困惑和忧伤,也显示了难得的执著和睿智。

作者简介

徐璐,女,生于1982年,湖北武汉人。文学硕士。在《萌芽》《青年文学》《青年作家》《布老虎青春文学》发表作品多篇。出版有文集《西安1460》,短篇小说集《从此尽情飞翔》。精选集《关于理想的课外作文》,长篇小说《滴答》。

书籍目录

0  讲个故事吧1  凤凰街2  理想3  电影4  中考5  失败6  魔方7  渴望8  天主堂9  南京路10  日记11  摇滚12  二○○○年13  友谊14  春天15  命运16  十二月17  婚姻18  离开19  大学20  冲突21  一九八四22  回家23  自尊24  “非典”25  恐怖26  重聚27  大海28  狄夏29  爸爸30  二十岁31  霍一宁32  毕业33  余谦尾声  Above us only Sky后记  未到江南先一笑

章节摘录

  1. 凤凰街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出生于凤凰街上的平安医院,那是我父母工作的地方。之后我住进南京路上我家的老房子里,度过一段为时八年的无效岁月。  南京路是我出生的城市里最繁华的一条街。解放前的法租界,一栋栋神气的欧式建筑倨傲地沿街屹立,撑起商业区华丽的门面。银行、餐馆、商铺和会所散发着殖民气息,出入的人脸上有种不加掩饰的优越感。长在这条街上的姑娘容易瞧不起人,她们都是些漂亮而骄傲的女孩子,做的梦都是带蕾丝花边系蝴蝶结的。  南京路却没在我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小时候,我是个不爱说话但脾气挺坏的小姑娘,看什么都不大顺眼,独自和这个世界生着气。  我家的老房子在南京路一座名为“明星”的照相馆楼上。青砖石构造的三层楼,结实的墙壁,开阔的窗户,最大的优点是冬暖夏凉,我家住中间的那一层。对老房子的爱是在搬出去以后才逐渐明晰的,身处其中时,我只感觉得到四壁围拢起的寂寞。  记忆里南京路的学校生活也一样是寂静无声的。因为妈妈太忙,我没人管,四岁不到就被扔进附近的小学上学前班。幼儿园太远,妈妈没时间送我去,小学里又有做教导主任的姨妈可以照顾一下我,只好这么着。五岁上一年级时我仍是全班年龄最小的,成绩还不赖。我不和学校里的女孩子们玩,我知道自己和她们不一样,她们属狗或属猪而只有我属鼠,她们喜欢跳皮筋踢毽子我不喜欢,她们有爸爸我没有。  我才出生几个月,爸爸就不要我们母女了,他独自生活在国外。那时的我是麻木的,并不为此伤心。因为不与同学交往,没有人触碰,我也不知道这里有一个伤口,不知道疼。或许我是知道的,正因为知道我才不与人交往。  南京路八年,我就这么一个人寂静地自生自灭。  妈妈是医院里的一个小护士,独自抚养一个上学的孩子,一直力不从心。后来妈妈的同事出了个主意,让她把南京路的老房子租出去,在凤凰街租个便宜的小房,可以多一笔收入,离医院又近,不用两边赶。于是,我的小学五年级便是在凤凰街小学念的。  这是一条黯淡的小街。说它小,是因为它格局小,气势小,大放光彩的机会少,住的也多是些小家小气的市井小民。他们的职业五花八门:小职员,售货员,修理工,清洁工,司机,厨子,算命的,去痣挑鸡眼的,做各种小买卖的……诸如此类,挣钱都不太多。大多数人做上一行就做了一辈子,即使更换工作,也就是从搬运工变成守夜人,从卖内衣变成卖毛线,从来香饭庄的厨子变成兴旺餐馆的厨子。闲人也不少,就聚在小商店前下棋、聊天,或穿件睡衣独自坐在家门口看太阳东升西沉。  凤凰街上的房屋排布乱糟糟的,楼房挨着平房,平房挨着棚户,还有许多违法的乱搭乱盖。说起来不成样子,看起来参差错落却有一种特殊的美。就像一个脸上长雀斑的姑娘,你知道她若没长那些雀斑会更美,可就这样长着也可以,看习惯了,还能看出斑斑点点的可爱。  我们的出租屋离平安医院只有二百米的路程,是一间三室一厅的平房,一间堆着房东的旧物,我们住另外两间。作为安抚,我得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房间。  住南京路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在街上晃荡。我有一扇大窗户,可以将半条街景尽收眼底,光看看进出楼下照相馆的装束隆重的顾客便可打发去一个下午。但搬到凤凰街住进小平房,推开小窗户,看见的是另一个带小窗户的小平房,没意思透了。于是我推开门,走出去。  出门一看,值得一看的真多!  裁缝店里的老先生剪裁布料,拿着白粉笔画线时慎之又慎,一剪刀杀下去却是干脆利落的。中药铺装药草的一格格小柜子闪着油亮,老板长得有几分仙气,永远礼貌周全;他家女儿收钱时动作特麻利,开关抽屉时弄出短促声响的手,待到摆弄两根好看的辫子时又开始变得柔婉。收破烂儿的老头嘴上叼的劣质烟味道极冲,他捆东西很有章法,捆出的声音结实好听。花圈店的老师傅总在慢悠悠地扎花圈、做金元宝、打纸钱印,他拿毛笔写“奠”字时也是慢悠悠的;花圈店里还有个小哥哥,不是在低头看书,就是低头画素描。说是素描雅了点,也不准确,其实是画死人像。花圈店旁那家旧书店的老板从不看书,他只管将旧书盘一盘盘成新书,或将旧书盘一盘盘成古书。  凤凰街是没脾气没架子的,透着股体恤与宽容;它自身是低姿态的、服小的,所以它谁都瞧得起。永远感激凤凰街,给了我这个寂寞贫穷的小女孩人生的第一个朋友和第一个天堂。朋友是余谦,就是那个花圈店的小哥哥,而天堂就是旧书店。  我站在花圈店的窗户前看小哥哥画画的第三个黄昏,他抬起头,开口对我说:“小孩,进来看吧。”  余谦温暖的笑容、好看的浓眉、细瘦有力的手指轻易地赢得我的好感,我这个孤僻成性的小女孩竟没有多少犹豫就走进了花圈店,坐到他的身边。坐下时我甚至难得地给出了一个乖巧的笑。  “小孩,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  “呵呵,看不出来,小丫头还蛮鬼的。我叫余谦。谦虚的谦,会写吗?”  “别瞧不起人啊,我上五年级了,认识的字可多了!你上几年级啊?”  “我上一年级。”  “不可能!哪有一年级的长你这么高,这么老的?”  “呵呵,我很老吗?”  “反正比我老。你几岁了?”  “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嘿嘿。”  “小气!”  “是谁先小气的?而且,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还没说你的呢!”  “说就说呗。我叫倪薇拉,八四年生的,属老鼠……”  “哈哈,属老鼠——你的说法真可爱!”  ……  一切都很自然。没有壁垒,没有防线,没有试探,没有计策,我们就这样自自然然成了朋友。不要小瞧孩子的友谊,那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事。小孩子还没来得及拥有事业和爱情,也没有足够的钱,他们的骄傲、愿望、爱和失落都只能投射到朋友身上。是因为有了朋友,才没让寂寞杀死自己;是在朋友欣赏和鼓励的眼神里,才成就了完整的自己。就像和余谦谈话后,我发现原来我可以与妈妈以外的人说那么多话,我也可以不孤单。  花圈店的老先生是余谦的爷爷。爷爷话很少,偶尔与我说话,总是很温和。爷爷与余谦说话也不多,说的都是做工、过日子的琐事。中国的家庭大多如此,亲人间的话题皆是最日常的,很少关乎内心,但依然是至亲至爱。余谦和爷爷的感情很深,尽管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余谦是爷爷捡回来的弃儿。  我从来不觉得余谦可怜,只在别人对他表示廉价的同情时我才觉得他可怜。“多好的孩子啊,可惜没爹没娘的,真可怜……”一听这话,怎么着也得摆个低眉顺眼的样子,要不然多不识好歹?那些愚蠢的善人们,就这么把好好的一个人逼得人格分裂,分裂出一张愁苦的脸来随时配合他们泛滥的同情心。  余谦倒是不卑不亢地陪那些打着行善旗帜的骚扰走个过场。他很小就修炼成“片叶不沾身”的世外高人的风度,从不把时间浪费在生气上。纳博科夫说得好:大地上最先觉察到时间的生命也是最先微笑的生命。那觉醒的微笑来得越早越好,迟了,笑容里是带有皱纹的。  余谦总是微笑的。微笑的人是强大的。余谦的强大,说到底,是因为他有绘画,有书籍,有自己的精神世界。  我问过余谦:“画死人你不怕吗?”他说:“不怕,我画的是他们活着时的样子。”  余谦的画没有匠气,只有灵气,还有一种悲悯的阔大之气。他是用心画的,画出了眼睛里的眼神,画出了鼻尖底下呼吸的末梢,画出了凤凰街居民灵魂里的沉重和空虚。也许那个死去的老头老太太从来没有被一个人如此认真地观察过,连他们自己照镜子时都没有发现那被岁月毁掉的容颜里有一种沧桑的美。而余谦用他的铅笔擒住了这种美。  花圈店旁的旧书店是上帝对余谦的恩赐,余谦是上帝对我的恩赐。  旧书店门脸儿虽小,但总有上千册的书流通。老板姓苏,长一张散淡的脸,“无所谓”是他的口头禅,但他做起买卖脑子却清楚,懂得识书和识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咬住价不松口。在他一声声“你买不买无所谓”中,一本本旧书被新主子领走。别看凤凰街上住的多是些贩夫走卒,但爱书的不少;富人不多,肯花钱买书的并不少。也不奇怪,书不是奢侈品,旧书更是价廉。  苏老板对余谦极仗义,准他把喜欢的书拿回去看,也不限定归还的时间。余谦也没辜负苏老板的慷慨,从未糟蹋过书。  余谦什么书都读,随便拿起一本都可以有滋有味地读下去。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看的是“三国”“水浒”《儿女英雄传》这类书,就是那种古代背景下英雄揭竿而起、侠士伸张正义的故事。金庸古龙的他也爱看,却说现代武侠小说是用白话文写的,失了古意,还是逊三分。  我不爱读那些有点拗口的文字,却喜欢听余谦讲书里的故事。余谦不是帅哥,五官除了浓眉以外都长得很平淡,可一旦他讲起故事,故事里的风起云涌刀光剑影侠骨柔情都荡漾在他的脸上。  余谦没空陪我说故事的时候,就上旧书店取来一些书刊让我自己看。《傲慢与偏见》是我读完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从此喜欢上了简·奥斯汀,一个劲遗憾自己没生成维多利亚时期的贵族小姐。——小说给我提供了梦想,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向往的生活,我的眼睛里开始有闪光,整个人都明亮起来。  我和余谦就在花圈店里看书聊天,几乎从来没有一起出去玩过。因为余谦总要帮爷爷看店子、做事情,也是因为我们俩在那看书聊天便已经很好玩了。  我们倒是有一个乐此不疲的游戏:打赌。赌的内容经常更换,赌注却始终如一:谁赌输了谁去胡记炒货买花生——钱总是余谦出。我们赌猜硬币分徽,赌石头剪子布,赌猜蹲门口的猫起身后是往南还是往北。比石头剪子布我老输,但比那种凭运气瞎蒙瞎猜的,我明显占优势,呵呵。  胡记的胖师傅奇怪我为什么每次都买两袋,我就告诉他打赌的事。待我再去买的时候,他便笑眯眯地问:“怎么,又输啦?哈哈!”笑过后总会在其中一袋里多装一把,说:“你吃这袋,这袋多,跑趟腿也就不亏了。”于是,我乐颠颠地回去了。我偷偷观测过余谦买回来的花生,两袋分量差不多,断定他没得着胖师傅的特殊待遇。我更得意了,觉得,胡记的花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花生。  2.理想  上初中的时候,我和余谦做了校友,那会儿他已念初三。  凤凰街上有两所初中,一所是港务局的子弟学校,一所是我就读的十六中,都不是很好的学校,五六个班里面,只有在所谓的“重点班”、“火箭班”里的学生最后能考上重点中学。但这条街上唯一的高中——尚德中学,却是一所声誉极高的重点中学。  尚德是民国时兴办的教会学校,年深日久却屹立不倒,教学质量和校园环境一直保持一流水准。那个神气的大理石校门,有说是三十万修的,有说六十万、八十万的,反正造价不菲。大约是因为见识过南京路的繁华,尚德的排场并没镇住我。对尚德最初的印象,与两个疯子有关。  路过尚德的校门,时常能看见一个穿一身蓝或一身绿的中年男人,站得笔直,一副气宇轩昂的样子,目光炯炯,口中振振有词。我知道疯子讲的都是过去的事,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有很多我还听不懂。读初中时,我基本上可以完全听懂疯子的话了,也听出了精彩。我们班同学一致认为,疯子比历史老师讲得好。历史老师是个患帕金森症的老女人,嘴唇很薄,有点往里豁,讲课时头轻微地哆嗦,说话说急了就哆嗦得很厉害。她戴一副巨大的茶色眼镜,有阴郁之气,喜怒无常。学生们背地里管她叫“变态一号”。  疯子被人喊作冯疯子,只有他老婆喊他“老冯”。那女人言语不多,答话时声音小小的,人们称呼她“冯家嫂子”。她没有工作,靠卖茶鸡蛋养活丈夫和自己。一晃十几二十年过去,喊她嫂子的人渐渐少了,多喊作“冯太婆”、“冯婆婆”。她还是细声细气地答应着。疯子不操心,老得比正常人要慢。眼见着做妻子的渐渐枯瘦衰老,那疯了的丈夫倒是变化不大。人们都说,是疯子每日充满激情的当街演讲让他保持了活力。  据说冯疯子发疯前是尚德的历史老师,是在七十年代初给整疯的。他的家庭出身是资本家,还有一个弟弟潜逃台湾,又是反动知识分子,又有作风问题(他和一个女学生结了婚),几重罪名相加被整得非常之惨。一天晚上批斗结束后,冯老师回到被扫荡一空的家中,发现他年轻漂亮的妻子已上吊自缢。那天晚上,全凤凰街的居民都听见一声刺破天穹的凄厉哭喊——冯老师彻底地精神崩溃。进精神病院后,一去便是十年。十年后,一个说话轻言细语的女人把冯老师从精神病院接了回来,住回凤凰街。原来,这个女人才是冯老师的原配夫人,是拜过堂成过亲的。但冯老师属新派人物,不肯屈从于陈旧的婚姻安排,虽被逼完成婚礼,但这桩婚姻是有名无实的。冯家无法,一方面害怕僵持下去会耽误香火的延续,一方面见儿媳寂寞度日过意不去,便打发这女人回娘家。女人娘家是一户殷实人家,倒是老实本分,也没闹腾,安安静静地接回自家女儿。没想到这女人一直没有再嫁,竟还肯不计前嫌再回冯家,且是在冯家已家毁人亡的时候。凤凰街的人喊她冯家嫂子时,口气里都是带几分敬意的。  第二个疯子是个时常在尚德门口晃荡的年轻女孩子,干净的学生气打扮,安静的时候叫你以为她就是正正常常的一个学生。事实上她没发疯前确是尚德的学生。提起致疯的原因,人说是她太要强了,自己把自己给逼疯的。那个女生没发疯前便很有名气。她从穿着到发型,都很像个男生,长得倒还是张女孩的脸孔,但挺不好看的,唇上的汗毛粗硬且颜色深,像长了胡子。让她出名的是:只要考试没考好她就狠狠地扇自己耳光,或是让雨把自己淋个透湿,最恐怖的是她还拿刀子在手臂上划道道。夏天的时候,她露出的手臂满是伤痕。不过她的父母看不到,因为那是对盲夫妇。  女生是在高考失败以后疯的。她发疯之前从来不笑,发疯以后特别爱笑。时常笑嘻嘻地拦住一些年龄和她相仿佛的学生样的人,问“你说你说一加一等于几”。这时候你一定要说不知道,或者故意地说错,你若答上来了,她会非常非常失望。你最好扮作好奇状让她告诉你答案,她在高高兴兴地亮出两个指头得意地喊出“二”以后,还会问“你说你说我是不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这时,你也千万得回答说是,否则她会纠缠你一路。印象中她也不见老,总是个十几岁的学生样。  小时候,吸引我眼球的是一老一少两个疯子,尚德就是疯子活动的一个背景而已。等我上了初中,这背景才开始显出磅礴的气势,有趣的疯子们显得无足轻重。  有一个说法:尚德的大门比区政府的大门还气派,学生一脚跨出校门一脚就跨进中央。在民间,做官还是被认作最高级别的飞黄腾达。可以说,尚德中学是凤凰街的神话,尚德的学生是与草民们截然不同的一群贵族,尽管他们的父母也是草民。因此,从进十六中的第一天起,老师们即要求我们以尚德为奋斗目标。  其实十六中有高中部,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升大学率为零,所以大家都当它不存在。只有老师教训我们的时候会提到:“你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啊!若考不上尚德,就只能去西边待着,这辈子就完了!”  “西边”指的是操场西侧的一座两层高的旧楼,离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旧楼一层的一间是体育器材室,另一间是木工房,还有一间堆些旧桌椅,二层的三间便是高中班的教室。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每个班最多三十几个人,而且越往高年级,学生人数越少。西边的学生,能把高中三年读完的只有三分之二,能把高考考完的只有三分之一,考完高考的要么填报清华北大,要么报西藏大学,反正什么也考不上。还真不怪老师们鄙视西边,从那走出来的学生一个个看起来确实是一副没皮没脸的样子。无论男女,背书包的姿势一致地松松垮垮,就差把自暴自弃四个字写在额头上了。  尚德与西边的反差实在太大了,不由得你不心生恐惧。大家差不多都会发誓:“不读高中都可以,绝不能堕落到西边去!”最后,确实很多人报考了中专职校,或念完初中便干脆不念书了。不过,总还有那么些人去了西边。没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常常理解不了别人为什么会认命。  初一那年平安夜,我过十一岁生日,妈妈照例去南京路的“莎伊娜”给我买回一个奶油蛋糕。不过,我不再一人独享,而是要与余谦分享。记得他的一句“我从没有吃过生日蛋糕,因为我不知道我的生日”,叫我差点掉下泪来。我认真地对他说:“以后,我的生日就是你的生日,每年我都请你吃莎伊娜。”  生日当晚吃过饭,我去花圈店给余谦送蛋糕,他送了我两本书当礼物。他说:“你是八四年生的,就送你一本《一九八四》吧,另一本《动物庄园》,两本小说都是乔治·奥威尔写的。”  我问余谦:“好看吗?”  “我没看。你知道我一向对外国小说不是很感冒。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看小说了。”  “那看什么?”  “哲学。”  “尼采?”我下意识地吐出一个名字。  读初一的我,对哲学的了解只限于几个最著名的人名和书名,脑海里关于哲学的链式反应是:哲学——尼采——我是太阳——神经病。  “嗯,尼采很有意思,他的很多话都很经典。但我最近喜欢看的是叔本华的书。”  “叔本华是谁?”  “和尼采一样,都是德国哲学家。”  “他也是神经病吗?”  “嗨,嗨,哲学家可不都是神经病!他们是最智慧的一群人,真正了解世界的真相的人!”余谦为他所敬爱的哲学家们竭力辩护。  “那尼采怎么还发疯了?”  “那是因为他的智慧侵犯到了上帝的权威,上帝在惩罚他。”  “哦,照你这么说,那尚德门口的俩疯子,就是因为太聪明,上帝惩罚他们,让他们发疯的喽?”  “呵呵,算了,不争辩。争辩往往只会增强逆反心理,双方逞一时之气,最后都是更坚持自己的看法。真理反倒被掩盖了。”  余谦从来不喜欢争论。  “你今年有什么生日愿望?”余谦边吃蛋糕边问我。  “我的愿望是,希望你明年能够顺利考上尚德。”  余谦微微一笑,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他说:“那为自己许的愿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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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答》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关于时间,成长,青春,友谊,家庭,梦想,疼痛,温暖,爱。  书名取自狄兰·托马斯的诗《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动花朵的力量》:而我喑哑,无法告知季候的风时间怎样在繁星周围滴答出一个天堂“时间”是小说的一大主题,“天堂”是我对过往生活的感觉,“喑哑”是我想要赞美时的无能无力。  《滴答》是个极不具备“流行潜力”的书名。太平凡,太不响亮了。  在这个奇怪的时代里,四处是虚假夸大的炒作和不甘寂寞的叫嚣;很多时候,我们只能保持缄默,以免受辱,也正好与一些人区别开来。  所以,请允许我使用这样一个朴素的书名,允许它低低地发出时针走动的一个声响。  如果肯安静聆听,你会发现,这个声音很美丽。  ——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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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0条)

 
 

  •   N天前的一个晚上口气看完《滴答》,是徐璐的第一部长篇,所以有着明显的青涩稚嫩。­前半部分觉得有点儿无趣,这是小说与我最致命之处,好在我有耐心,也慢慢咀嚼到了它的好,乃翻看等待,让时间在夜晚的孤灯下缓缓逝去。­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关于时间关于爱关于成长的故事,还有那些痛那些笑那些散落在罅隙里的悲欢离合碎片,我的记忆没有被唤起也没有像珠子一样被颗颗串起,因为我不爱回忆,尤其是回忆所谓的校园生活,我不愿意面对曾经自卑如丑小鸭般的我。可我喜欢这部长篇,因为她让我走进了一段全然不同的校园生活,也许在梦里吧,却有有着真实可感的温暖柔软与明媚澄澈,这样很好。­

    之前看到一句话,说不要看80后的东西,因为没有营养。­

    莫名其妙哎,可却不生气。­

    诚然,同龄作家自身存在很多不可逃开的创作不利因素,比如生活圈子单一,并无多少阅历,生活年代的和平安定,还有自己的眼界心性思想所决定的浅和薄,可我并不觉得要用有没有营养来评价一个作家。­只要有共鸣,哪怕只为此刻眼中看到的故事鞠一捧激动的热泪,我觉得我是还年轻的,我就要感谢让我保持或者重拾年轻心态的文字。不要多么深刻,多么玄妙,如果在阅读中还要给自己设置关卡的话,那么生活的轻松还要在哪儿寻得呢?­

    以下是我喜欢的最后一段,小说的结尾:­

    ­霍——一——宁——。­

    这个名字在我的生活里无处不在,总是令我疼痛。走在喧嚣的人群中,流连在图书馆的书架前,听街头艺人拉小提琴,听教堂的敲钟声,与心事重重的人擦肩而过,失眠夜里睁眼看床前的月光,透过机舱窗口看云海,欣赏电影院前花花绿绿的海报,转动一支铅笔,装好一枚硬币,撑伞走在雨中,看雪覆盖城市……几乎在任何一个日常场景里,“霍一宁”三个字都回伴随意识忽然闪回,然后一股钻心的疼痛在我的胸腔里翻江倒海。这疼痛,让我充盈,然后沉重,然后虚空,然后渴望……­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是如此想念你,想念你的一切。­

    亲爱的,你要知道,你一定要知道,你一直在我内心深处最清澈最柔软的地方。­

    下一次见到你,我保证,我一定不退缩,不羞涩,不犹豫,我一定准备得很好很好,我会看着你,温柔温柔,很慢很慢的看着你……我会拿出自己最大的勇气和全部柔情,轻轻的,坚定的对你:­

    I Love, I Love, I Love you .­

    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要和你分开了。­
  •   这本书我读过3遍,每读一遍,就会有不同的感受,喜欢余谦的深度,喜欢霍一宁的开朗,喜欢狄夏的个性,喜欢倪薇拉的纯真,让我仿佛也是他们的一员,崇拜他们之间的友谊,我喜欢这本书。
  •   ‘卑贱是为了匹配你残忍的罪行,迅捷是为了配合我完美的谋杀’
    看完正本书 最为映像深刻的一句话 出现在狄夏的那篇文章中
    正如书名 滴答 冲击了我的内心
    面对命运的狄夏 无能为力 即使渴望一把可以杀死上帝的枪 可是最终还是被上帝杀死
    面对痛苦、寂寞、空虚却无法呐喊
    以滴答的形式结束这一切 或许是最好的结局吧
    ‘而我暗哑,无法告知季候的风 时间怎样在繁星周围 滴答出一个天堂’
  •   我被封面的一句文字吸引了看时间如何在繁星周围滴答出一个天堂还是曾经萌芽上的那个徐璐的风格一如既往的喜欢
  •   滴答滴答
    是时光流逝的声音、
    是青春起舞的伴奏

    凤凰街上四人游
    殊途同归,命运交织
    温暖而可爱的友情
    残酷而感人的命运

    的确是一部十分窝心的小说
    遗忘在角落
    金子一般闪烁的文字
    希望更多看到
  •   很喜欢滴答很喜欢徐璐书不错哦
  •   写的真的很不错。。简简单单。。就因为都是些平日里发生的事,所以才让人感觉写的很贴切。。让我看到了友谊的重要,那是人生中的一部分。有了朋友,才不会寂寞。。敢爱敢恨是狄夏的性格。。呵呵我喜欢。。尤其她对生活得热情。。
  •   成长的记录,逝去的青春,很好的小说,一直钟爱徐璐,从《西安1460》开始
  •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徐璐姐姐,喜欢她朴实无华的文字,却能带给我深深的感动,那么真实、那么温暖。这个姐姐会写很多温暖的文字,真诚而又亲切;会给你坚持梦想的勇气,勇敢而执著;会带你感受鲜衣怒马轩宇年少,积极而又有理想;还会教给你珍惜现在的生活,乐观而又感恩。或许,你还能感受到别的什么…
  •   找了很久的书,终于有货,我就不吐槽封面无损了,为了滴答,我原谅你们
  •   徐璐,你的文字如此平实,我看进去需要一点时间,描述的语言看起来似乎有点笨拙,可为什么,看着看着,你总能用三言两语就让我掉眼泪呢,不是其中的感情感动了我,你总是喜欢站在远处来淡淡描述的,我想,打动我的,就是那共鸣的一些道理吧,如同命运一样。这书里你写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可实际上你并不是单单想写它们的对不对,你写的文革、阴谋、轮回、命运,虽然都只是提到而已,但我觉得那才是你全书的线。
  •   这本书很喜欢,还喜欢徐璐的《西安1460》,先是在图书馆看到的,和同学都非常喜欢,后来同学生日,我把这本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她,她也非常喜欢,哈~~
  •   很喜欢徐璐的文字,这本小说果然没有令我失望,大赞!!!
  •   这是徐璐写得一部长篇,同样很感动人心,不错!书也很不错。
  •   徐璐向来是比较令人有清新感觉的不过现在的年轻人写东西太浅可能是生活没什么比较深刻的阅历吧
  •   好好好好好好!剧情棒极了!好爱霍一宁!
  •   这本书很好读完后受益匪浅希望会回忆过去的人都买一本阅读
  •   这本书是我给一个姑娘买的,她好激动~~~呵呵
  •   之前看过同学的,因为里面一句话,决定买了这本书~
  •   非常贴近大学生群体的生活,语言很有见地
  •   新,正版,实惠
  •   有点旧= =。
  •   徐璐一直是我喜欢的写作者。这个聪明的女孩子悄悄地写出了人性的纯善和温暖,不似她同龄人那般尚陷在忧伤的境地或者无病呻吟。很长时间以来,我在《萌芽》上读她的文字,她娓娓道来地诉说一个个好看的故事和通透的道理,读她的故事是莫大的享受。而小说《滴答》,同样没有让人失望。我醉心于徐璐笔下孩子的友谊,那么真诚,那么坚强,朋友这样的字眼不就是在最需要的时候给予对方温暖,安慰,和最最实际的支持吗?薇拉,狄夏,霍一宁,余谦,这样的四个善良的人,雄踞于凤凰街的四大门派,真真让人喜欢。我最喜欢的是狄夏,这个活得灿烂活得激情活得美丽的女孩子,勇敢而良善是多么珍贵的品质。我愿意相信,她真的嫁到了列士敦士登,她在那里很幸福。我也一直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活得这样精彩,能够变得勇敢。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我很喜欢,而我暗哑。
  •   第一次看见的是布老虎上刊登的那篇“渴望一把手枪”从中认识到了那个女孩,那个性格最突触,最具影响力的狄夏。爱,恨,情,愁,有着她自己的的追求,她的生活。敢爱的人。我想,我迷恋上了她。因为我感觉到了,时间在她的生命里滴答出了一片天堂!~
  •   这是一本 用自己的心 写的一本书 平缓细腻的语言 讲述一个关于青春与回忆的故事

    真的值得看 就像作者所说 只是一点自己的成果 不想喧嚣张扬 于是选用 滴答 这样轻小的词语
    可其中蕴含的 是 冗长美丽的 岁月
  •   支持徐璐的真情实感,但对比其他畅销爱情小说或者大家之作,语言不够吸引人,有时候太平淡啰嗦。而且有些段落在曾经的短篇里出现过
  •   一个关于时间于成长的故事。在故事中,能找到自己成长的一些影子。时间不停流逝,成长还在继续而记忆弥足珍贵。
  •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徐璐的文字,她笔下的东西就像一位老友,诉说的故事总是引起我的共鸣。推荐还在校园的朋友读一下这个故事
  •   内容虽然不是很新,但是写的很实在,不做作。。看了后身临其境般的感觉、、
    不像其他的小说 一看开头就知结尾 老没意思了。。
    希望有缘找到这本不错的书的人 能够购买仔细阅读 品味人生、、
    略加伤感 不至悲伤、、
  •   感觉在现在的校园小说里还是算不错的文字啊内容啊但是徐的中短篇写得要比长篇好呵呵
  •   感觉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
  •   虽然故事情节一般,不过作者对文字的运用很好
  •   书的包装,质量都可以,
  •   看《滴答》,是因为弋珩的推荐。
      
    这书大概是他在两年前推荐的吧,具体我忘了,我也是偶然翻看手机收件箱才发现他有推荐我这小说。
      
    嗯,是,这短讯是我特意留着的,就在我使用的第二个手机号码上。这个号码上我留有弋珩、秋、淡然和小乖的短讯。弋珩的短讯是我特意留着的;秋的短讯我舍不得删是因为那一条是他许诺要给我幸福的,可最后没有,也就只剩这么一条;而淡然和小乖的短讯留着是因为手机收件箱还未满,还不需要删,简单说就是我懒得删。
      
    我好像扯的远了,总是跟不上主题。
      
    小说故事内容一般,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结局不好不坏,不是大喜,也不是大悲。我也不知道弋珩为何会推荐这样的小说给我,看来,他确实已经忘记我的口味。
      
    不过,小说名字《滴答》由来的那句诗我倒是喜欢了。“而我喑哑,无法告知季候的风,时间怎样在繁星周围滴答出一个天堂。”
      
    后来搜索了整首诗来阅读,一个词:漂亮。
      
    可是,时间在繁星周围滴答出的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呢?回忆小时候的那些人,才不过短短的几年而已,却已是不同的模样。
      
    信子在平湖教书;Kate早已失去联系;静儿与我是陌路;小海成了天使;陈浩东情路依然坎坷;小凡订了婚;天天哥哥找了彪悍的女友与我再无联系……我留在故乡,看花开花落。
      
    忽然想起朴树的《那些花儿》: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   读完了 觉得内容还不错 细节描写的还好 阐述了四个少年逐渐长大的的故事 可里面、、有些少儿不宜吧、、有什么敏感字眼……
  •   没有想象中的好看,感觉故事没有结束。
  •   内容还行吧,但包装太差了。
  •   里面有几页暗黄
  •   我只能是挺失望的,有点像是16、17岁的小女生读读的。语言很白、情节也很平淡,像是在写流水账日记。。。。
  •   滴答到我受手上的时候。书的贴胶的地方的外皮已经裂了一点。把书合起来,旁边的纸张剪裁及其粗糙。有很多没有剪齐的。参差不齐。摸上去还有很多纸屑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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