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侦探

出版时间:2012-12  出版社: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作者:(德)埃里希·凯斯特纳  译者:刘振江,陈淑媛  

内容概要

一个从小镇独自坐火车去都市柏林探亲的孩子艾米尔,身带妈妈辛勤劳动所得而赠送外婆的一笔钱,却在旅途睡梦中被一个伪善的大人偷走了。艾米尔是多么痛惜和难过啊!可是他不只是会哭鼻子,他有一颗骄惯和懦弱孩子难以得到的独立冷静的头脑,给了他勇敢和智慧,使他和柏林的一群小朋友,十分认真而又如同游戏般地追踪侦察,终于抓住了那个大人,警察发现此人原来正是他们要追捕的银行盗窃犯。埃里希·凯斯特纳编著的《小侦探》这部儿童小说还以非同一般的图文插话结构与节目主持人式的语言艺术,令人耳目一新。另一部作品《孪生小姐妹》的主题思想情调,也与《小侦探》一样,都充满了一片童爱、母爱之心,而沁人肺腑。

作者简介

作者:(德)埃里希·凯斯特纳 译者:刘振江、陈淑媛  埃里希·凯斯特纳(Erich Kastner,1899~1974)是德国20世纪最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博士学位,当过教师和编辑,写过诗和小说,但以儿童文学著称于世,被称为二战后的德国儿童文学之父。法西斯在德国统治期间,他的书被焚烧和禁售,二战结束后,他重新开始写作。1957年,凯斯特纳获得了德国最重要的文学奖—— 毕希纳奖。1960年,他被授予安徒生奖,这是授予儿童文学作家的最高国际奖项。他的很多作品被搬上舞台和银幕。1974年7月29日,埃里希·凯斯特纳在慕尼黑去世。由于凯斯特纳对儿童文学的卓越贡献,德国设立了专门的凯斯特纳博物馆。1999年,为纪念凯斯特纳的百年诞辰,德国出版了难以计数的关于凯斯特纳的书籍,举办了许多纪念会、讲座、学术讨论会以及与凯斯特纳相关的展览。

书籍目录

小侦探第一章  妈妈的好帮手第二章  杰斯克警官不动声色第三章  登程之后第四章  噩梦第五章  下错车第六章  177路电车上第七章  舒曼大街上的恐慌第八章  “小号手”第九章  侦探会议第十章  追踪出租车第十一章  潜入旅馆的间谍第十二章  绿衣杂役第十三章  格鲁迪斯先生的“仪仗队”第十四章  “锋芒”毕露第十五章  艾米尔进警察局第十六章  警察局长的问候第十七章  蒂施拜恩太太慌了神儿第十八章  教训孪生小姐妹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章节摘录

“喂!把那壶热水提过来。”艾米尔的妈妈说道。她自己也拎着一个水壶,还有一个蓝色的小缸子,里面盛着香皂水。她走出厨房,来到了起居室。艾米尔提起水壶,跟在妈妈身后。    起居室里坐着一个女人,头伸到白色的脸盆里。她的头发散开着垂下来,活像3磅羊毛挂在那里。艾米尔的妈妈往那女人金黄色头发上倒了些香皂水,然后在这颗样子怪怪的脑袋上揉着,揉着,一直揉出了泡沫。    “水是不是太热了?”艾米尔的妈妈问。    “嗯,还可以。”那颗脑袋回答说。    “咦,原来是沃斯太太。您好!”艾米尔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水壶推到脸盆架下面。    “运气不错呀,艾米尔。听说你要去柏林。”那颗脑袋说道,听上去好像说话人的头埋在搅打过的奶油里面。    “开始他几乎不想去。”妈妈一边说一边忙着在沃斯太太的头上揉着。“可是一个男孩子家为什么老是守在这个地方消磨时光?他从来没去过柏林。我妹妹玛莎一次又一次地请我们去。她丈夫可是个赚大钱的,在邮局工作。坐椅子的差事。我当然不能跟艾米尔一起去。圣诞节之前,活儿太多了。他也长大了,必须学会照料自己了。再说,我妈妈会在弗雷德里奇·斯特拉斯车站接他。他们会在车站的花坛旁等他。”    “他肯定会喜欢柏林的!”沃斯太太从脸盆里说道。“柏林就是为孩子们建的。一年半以前,我们和保龄球俱乐部成员们去过柏林。真热闹!晚上大街和白天一样亮!还有汽车!”    “有很多外国小汽车吗?”艾米尔问。    “我怎么会知道哪些是外国小汽车?”沃斯太太打起喷嚏来。香皂泡沫跑到她鼻孔里面去了。    “喂,快去收拾停当。”妈妈催促说。“那套礼服我弄好放在卧室里了。把它穿上。给沃斯太太洗完头,我们好抓紧时间吃饭。”    “我穿哪件衬衣?”    “都在床上摆着。穿袜子时要小心着点儿往上拉。先去好好洗个澡。换一副新鞋带。快去!”    “知道了!”艾米尔说着走开了。    沃斯太太的头发烫得漂漂亮亮,照了照镜子,满意地走了。艾米尔的妈妈来到卧室,发现儿子正在沮丧地走来走去。    “礼服究竟是谁发明的,能告诉我吗?”    “不知道。问这个干什么?”    “告诉我他住在什么地方,我去用弹弓射这个家伙!”    “你太不像话了。别的孩子们没有礼服穿还噘嘴呢。谁都有不中意的事……噢,差点儿忘了。记住,今天晚上一定向玛莎姨妈要一个衣挂,把你的礼服小心挂好。但是先要刷干净。别忘了。明天早上,还穿那件毛衣,加上这件旧上衣。好啦,还有什么?手提箱已经装好了。送给玛莎姨妈的鲜花也包好了。给姥姥的钱过一会儿再给你。现在我们吃饭吧。过来,小伙子!”    妈妈把一只胳膊搂在艾米尔肩上,带他来到厨房。厨房里有通心粉、火腿,还有巴马干酪。艾米尔大口大口地吃着,只是偶尔抬头看看妈妈,似乎在担心:很快要离开妈妈了,可是自己的胃口还这么好,妈妈会怎样想呢?    “到姥姥家之后马上寄张明信片来。明信片放在手提箱里最上面了,一找就会找到的。”    “一定。”说着,艾米尔迅速将掉到腿上的一点点通心粉擦掉了,幸好没让妈妈看见。    “替我向他们每个人问好。你要多看一看。柏林和诺伊斯塔特大不一样。星期天可以和姨夫到凯泽·弗雷德里希博物馆去。记住,要有礼貌,别让人家认为我们不懂礼貌。”    “放心吧。”艾米尔说道。    吃过饭,他们来到起居室。妈妈从柜橱里拿出一个铁盒子,数出一些钱来,然后摇摇头,又数了一遍,问道:“昨天下午谁来过?”    “托马斯小姐,还有郝伯格太太。”P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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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里希·凯斯特纳编著的《小侦探》内容介绍:“喂!把那壶热水提过来。”艾米尔的妈妈说道。她自己也拎着一个水壶,还有一个蓝色的小缸子,里面盛着香皂水。她走出厨房,来到了起居室。艾米尔提起水壶,跟在妈妈身后。    起居室里坐着一个女人,头伸到白色的脸盆里。她的头发散开着垂下来,活像3磅羊毛挂在那里。艾米尔的妈妈往那女人金黄色头发上倒了些香皂水,然后在这颗样子怪怪的脑袋上揉着,揉着,一直揉出了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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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4条)

 
 

  •     真精彩的一本小书!多机灵的埃米尔,里面的小朋友们,姥姥,记者等形象都塑造的很有生活味。
      最后一章“经验教训”很有意思,妈妈说“决不能让孩子一个人出去旅行。”姥姥坚决反对。不经历哪来成长呢?姥姥的总结是“不管什么时候,钱都得通过邮局给我寄来。”看来国内外一样啊,傻根搬钱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呵呵。
  •     真正好玩的书都是让人捧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必须一口气读完才行的。
      
      符合这个标准的书很不少。就我最近这两年的阅读经历而言,至少也有《哈利·波特》系列、《明朝那些事儿》系列、罗尔德·达尔的奇幻小说系列、林格伦作品选……更不要说那些可爱的绘本了。
      
      今天,我的这个书单里又多了一本——其实已然闻名很久的《埃米尔捕盗记》。我是昨天下午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这本小书的。今天一早登上班车,就开始边读边笑、边笑边读。等到下了车,书已经合上又打开好几次了。
      
      真的是本好书,惊险又好玩。
      
      不惊险么?小主人公埃米尔是德国乡下的一个小学生。他在去柏林的火车上打瞌睡,一觉醒来时发现身上所带的一笔钞票被偷了。但他并不灰心丧气,一路上,跟踪追击,不伯困难,勇往直前。到达柏林后,他在小朋友、银行工作人员和警察的配合和帮助下,终于把那个盗窃惯犯抓住了,立了大功。呵,我们中的谁曾经这样遇到贼然后悄悄追踪然后发动一百多个孩子把坏蛋抓住呢?这难道不是一个惊险的故事么?
      
      是什么让人觉得好玩呢?
      
      那个贼刚刚出场时也是蛮风趣的啊:“柏林最近造了许多大高楼,房顶都是绑在天上的,不然就被风刮跑了。想花钱,就到银行去,把自己的脑袋押在那儿,就可以得到钱。人们要是想出门,不用像咱们这样,不用坐火车,也不用坐汽车,只要钻进一个管子里,就像邮局里输送信件的那种管子里,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到了……”
      
      埃米尔是怎样证明这个家伙是贼呢?他既不承认自己曾经和埃米尔坐在一个车厢里,又不承认那钞票是从埃米尔的身上偷来的——他以为反正那钞票上没有记号!对啊,我们都知道钞票看上去都那么相像。银行职员问埃米尔:“”你记住钞票的号码了吗? 切,这个问题问的真没有水平,谁没事会记得这个啊?除非明知道这钱要丢!幸亏埃米尔非常聪明,他及时地想起自己的钞票上的记号……
      
      这是一个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啊!
      
      情节扣人心弦,结局自然是大快人心!
      
      你想想看,警察、银行职员、小偷、一百多个孩子!这么一支队伍浩浩荡荡地在大街上行进!
      
      很有意思的是,故事并不是到了埃米尔把贼送到了警察局就结束了。
      
      原来那个家伙偷过的不仅仅是埃米尔的一百四十马克呢。
      
      他是被悬赏缉拿的惯犯!
      
      埃米尔上了报纸,埃米尔得到了一大笔奖金。
      
      埃米尔请他在柏林认识的好朋友们到家里开茶话会。
      
      最后呢,一家人要在一起总结总结。
      
      “现在看来,这件事的好处还不仅仅是得到一笔奖金呢。”玛尔塔姨妈说。
      
      “当然啦!”埃米尔说。“我确实从中得到了一个教训:什么人也别轻易相信。”
      
      埃米尔的妈妈说“我的教训是:决不能让孩子单独出去旅行。”
      
      嗯,他们的感悟应该说还是很有道理的。埃米尔正是因为轻信了那位戴礼帽的先生才放松警惕丢了钱,而埃米尔的妈妈呢,儿子是自己的心肝宝贝,她是真怕孩子出事啊!
      
      不过埃米尔的外婆却说:“胡说八道!”
      
      她怎么看这件事?
      
      “生活有时候是很艰难的,但是世界上总是有很多善良的人,他们在你困难的时候给你帮助。想想看,难道不是这样吗?”
      
      “患难中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我们不应该忘记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
      
      还是老人家睿智啊!
      
      
  •     通宵读书不如通宵上网,通宵上网不如通宵游戏,通宵游戏不如通宵睡觉。我在004-001-010凌晨读完了这本书。在书翻到一半左右的时候,作者叙述到埃米尔和教授他们在旅馆楼下的黑暗中监视睡梦中的窃贼(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埃米尔的表妹问他们是不是要熬通宵云云,让我对埃米尔和作者产生了最大的好感。在此前的半本书里,我怀着成年人的偏见,不断窃笑童稚的煞有其事。
      其实这种嘲讽的情绪没有越出作者为成人所默认的专用通道一步。但我当时睡眼惺松,可没有意识到自己上了圈套。汉语对笑的分类学显示:我,一个进行着或完成了“窃”这个动作的家伙,在这个深夜站到了主人公的对面。这与寻常时态下的阅读,欣赏主人公、拿伊客体化的情形不同。指向作者的抗力重构了我所阅读的这个文本。
      这种不亲和力在文本中那个提到通宵的地方暂时瓦解了,但旋即我读到那个吹喇叭的小男孩打通了门卫孩子的关节,他们可以在旅馆里呼呼大睡……我马上挺了挺腰板,站起身来,在师大东九六楼的房间里来回踱了几步。然后抓起书,站着,把它读完。
      作者的想法一如既往地坚定,并没有受到我的情绪影响。埃米尔们依然作出一副俨然成人要做大事的模样儿,这种略微的夸张显得会促使孩子们在阅读中的认同,而对窥视(又是一个标记身份的词汇)它的成年人源源不断地提供优越感,在通常的时态下,这种优越感不必附会于词语的光谱分析,而导致文本的冲突。
      通常情形下,埃米尔的故事是在白天与清醒的时候展开的。然后埃米尔睡着了,在火车上;那个有多个名字(可能有一百个哩)的惯偷趁机拿走了钱。然后埃米尔醒了,他来到了柏林,在柏林未来的人民的帮助下,他在旅馆里又睡着了。然后埃米尔再次醒来,柏林未来的人民在广场式的举动中,帮助他把小偷捉拿去了警察局,在那儿,一个(名头)更大的盗贼归了案。
      事情就是这样的。但于我而言则不同,如我所述,我所见的埃米尔故事是在晚上和不清醒的时候发生的。现在是白天,我甚至很服膺作者借埃米尔之口对教授所作的家庭经济比较:有钱人家不会与子女讨论家庭收入问题云云。但在那个晚上,我却走着一条相反的路。当作者夸张与舒展时,我佝偻在寒夜之中。我想到了,这些未来的柏林人民,在未来的啤酒馆政变之后,却正是德国民意和德国军队的主体;当时,埃米尔和他的朋友们会有分歧,因为有人有犹太血统,比如那个教授就有这种可能。埃米尔也脱不了嫌疑:他称呼他的表妹时并没有使用纯正的德语词汇。届时,在既有的历史情境与异常的正义逻辑之中,埃米尔捕盗的句法将如何展现?进而,在苏军占领柏林,叹息的墙壁竖将起来,这个句法又何以表达它的乐观?
      所幸,现实的筋绊在童话中可以被透明化与滤除。对本书的介绍声称,作者在纳粹时受迫害,作品被禁;二战后,作者是西德的作家组织主席,埃米尔重又成为孩子们的伙伴──埃米尔没有长大成人,而成人的只是我──我终于凭借着对作者的(无效(?))苛责,逃脱了作者为读者的陈旧的设计。毕竟,我的情境是他预料不到的:眼花、疲惫、心智低下的夜晚,我熬着通宵,拿埃米尔打发时间。结果是:我清醒了些。
      通宵读一本书,最终就象睡觉做一个梦。第二天醒转来不及时记下来,这个梦也就风清云散了。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买下它更新的另一个中译本(名《埃米尔擒贼记》,我以为自己有,但查了一下没有找到),并在我的书架上放了N多久之后无意中翻开它,重复的梦境再次浮现而一种熟悉和惊讶的感觉将会升腾而起。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我还会想些什么。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4938&PostID=26840
      曬酒瓶
      004年
      時陪女友考研,借宿于某女生宿舍——把主人小蟹同學擠去了其他地方,鳩占一宿——她睡覺,我通宵。無事可治,讀書寫字。
      
  •      坐车时被偷了钱是件不幸的事,但如果你有足够的机智和勇敢,不幸也许就会变成好事呢。小埃米尔就是这样一个机智、勇敢的孩子,所以他不但追回了自己丢失的140马克,而且在陌生的城市参加了一场紧张的追捕行动,成了智擒盗贼的英雄。
      
       故事是从小埃米尔出发前往柏林探望外婆和姨夫一家开始的。妈妈拿了140马克交给埃米尔,让他捎给外婆,并一再叮嘱他,别弄丢了。可是埃米尔偏偏弄丢了,当他看见唯一有作案嫌疑的一个戴硬礼帽的男人下车后,也急匆匆地跟了下去,他可不是一个只知道哭鼻子的男孩子。半路上,他遇到了一个热情的小男子汉,我们就叫他按喇叭的古斯塔夫吧。听了埃米尔的遭遇,古斯塔夫二话没说就决定帮助埃米尔,并且还带来了一群小伙伴帮忙。孩子们全都兴奋地行动起来,他们安排了侦察员、机动队、跟踪员、放哨兵,甚至还安排了专门值守电话的联络员,简直跟真的刑侦队一样,你们看了也会叫好的,所以具体的过程就留给你们自己去看吧。
      
       总之,第二天,当戴礼帽的小偷起床走出住宿的旅馆时,好家伙,将近百个孩子围困住了他。想像一下,那该是多么壮观的景象啊。后来,报纸在详细报道这件壮举的时候,用了这样的标题:一个当侦察员的小男孩 成百名柏林孩子追捕罪犯。
      
       当然,小埃米尔最后是拿回了自己的140马克,而且让他始料不及的是,那位戴礼帽的小偷不只偷了他的140马克,还抢劫了一家银行。想必那位先生现在一定也在监狱里痛悔不已吧,明明已经抢了那么多钱,却为了一个小屁孩的区区140马克而功亏一篑。看吧,这就是小瞧孩子的后果。而埃米尔呢,得到了银行1000马克的酬谢,真是可喜可贺的结局啊。
      
       不过最具冲击力的一句话,我认为还是最后外婆说的:这次事件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钱还是应该通过邮局汇啊!
       还是挺有道理的,你觉得呢?
      
  •     在我十岁左右的时候,曾经看过这本书。从中获得的激动是难以言喻的。多年以后,当所有具体的情节都已淡忘时,我依然记得那个浩大的结局:上百个孩子涌上街头,紧紧的追逐那个贼!——“像是学校在春游”,埃米尔的表姐这样说。
      
      二十岁再读这本书,依然兴奋不已。虽然现在看来,这本书的语言浅白,情节简单,但我依然能回忆起当初打动我的那一个个小细节:
      
      埃米尔和古斯塔夫,互相问了问姓名,就成了好朋友;
      孩子们决定自己动手抓贼时,激动不已的心情;
      留守在家里接电话的“小星期二”,同样得到了大家英雄般的赞誉;
      …………
      
      不记得是从哪里看到的场景了:两只还没长鬃毛的小狮子,稚嫩可爱,虎虎有生气,合力抓住了一只小猎物,歪歪斜斜的又抓又咬……那场景让人觉得又可爱,又可敬。——我们知道,不久以后,它们将成为草原上新一代的狮子王。
      
      而男孩们成长的经历,大抵相同。总有一天,他们会长成真正的男子汉。而这成长的过程,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一次次激动人心的“狩猎”。这种冒险,几乎不需要教导,男孩们自然会对此充满热情,并几乎本能的相互合作,齐心协力。在一次次充满浪漫气息的尝试中,男孩们获得了无数宝贵的经验:友谊,勇气,信任,团结,冷静,机智……
      
      男孩的世界不同于男人的世界。男孩的世界单纯,而又自有他们的一套规则。这套规则对成年人来说,或许难以适应,但对男孩们却是不言自明的。小城市的男孩埃米尔,来到柏林,迅速的和一群柏林男孩打成一片,几乎不需要适应的过程,就熟稔无比了。因为,他们的世界有着一套共同的规则,以及最朴素的信任。
      
      ——稍微回忆一下,这在我们儿时遇到陌生的小伙伴时,也是顺理成章的。然而在成人世界里呆得久了,再猛然回忆起这种人际关系,难免唏嘘不已。
      
      男孩们的共同冒险经历,总是伴随着对成人世界自觉的模仿。而每一次成功的模仿,都是他们心目中最大的荣耀;更毋论获得真实的成就了。埃米尔和他的伙伴们,在模仿中发挥了自己的才智,居然真的擒获了盗贼。这一成就无异于小狮子第一次捕获猎物。他们充满骄傲的感觉到:自己居然已经具有了真真切切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在最后的百人追贼场景中达到极致),能够成功的让这个世界按自己的意图运转一次(孩子们自己完成了“抓贼”这一历来依靠成人才能完成的任务!)。更重要的是,达成这一目标,正是靠了他们的世界那套独有的规则。——这无疑满足了男孩们对于“成长”这一主题最深的幻想,也正是这个简单的故事令孩子们爱不释手,心潮澎湃之处。
      
      毫无疑问,孩子们的冒险是带有社会性的。他们以获取社会地位为目的,以影响社会为目标,以参与社会活动为手段。男孩们,他们自己或许意识不到每一次冒险的意义。但对每一个男孩来说,这都是他成长的必修课。每一个男孩,都是这样一天天的成长为男人……
  •   这个封面我蛮喜欢的哎~
  •   通宵读书不如通宵上网,通宵上网不如通宵游戏,通宵游戏不如通宵睡觉。
  •   >2009-04-16 06:21:14 天容海色本澄清  通宵读书不如通宵上网,通宵上网不如通宵游戏,通宵游戏不如通宵睡觉。
    澄清君早呵~
    你回帖那時,我剛起身。通宵如今熬不起,渾身皆覺腦子暈。
  •   浑身头晕,哈哈哈哈
  •   他称呼他的表妹时并没有使用纯正的德语词汇。届时,在既有的历史情境与异常的正义逻辑之中,埃米尔捕盗的句法将如何展现?进而,在苏军占领柏林,叹息的墙壁竖将起来,这个句法又何以表达它的乐观?
    感动得泪流满面
  •   問呂兄好。正所謂頭暈之語呵:D
    並話說按照同胚體理論並妖怪學以及習詞之稱,一人三首四面九頭,乃至更多亦是正常——讓我們扳手指頭(不夠把腳趾頭也算上?)算算看……
  •   按捺不住,补充一点。据科学家研究,人的腹中还有所谓“肠脑”(http://www.google.cn/search?hl=zh-CN&q=%E8%82%A0%E8%84%91&btnG=Google+%E6%90%9C%E7%B4%A2&meta=&aq=f&oq=);据中医学理论,足底、耳廓中都有人体的全息影像。所以浑身头晕,虽然是戏谑,但却暗合于当代科学和祖国医学,实在是神来之笔啊~
    对了,所谓肠脑,既然已有确证,不知道和“丹田”有何关系?是否同物异名呢?
  •   从没有想得那么深呀。。。不过很喜欢的说
    大侦探小卡莱看过吗?喜欢吗?
    俄的小豆列 http://www.douban.com/doulist/11303/
    脸红ing...
  •   没看过……
    你的豆列俺看过鸟~
  •   很好啊!挺收感触的,很喜欢呀!
  •   哈哈,这本书也给翻出来了,也把我的回忆翻出来了……
    小时候的我是很不喜欢读书的,坐着至多10分钟,再多一分钟我都要抓狂,有一次在翻老爸的书柜时不经意看到了这本《埃米尔擒贼记》,好奇的跟老爸打听这本书的内容,老爸见我有兴趣,于是也顺水推舟,说是他小时候看过(这个不假,老爸的藏书有好几个柜子),是多么多么的好看,几下就把我弄得很当那么回事儿,天天放在床头,睡觉前就拿出来看一看,不过经常是看上几页就抱着书本昏昏欲睡了,就这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也不太记得准确有多久,靠热情维持的意念最终也没能让我看上几页,时隔境迁,晃眼十几年过去了,由于从事了软件开发工作,书读少了可不行,现在不光要读书,而且读的书基本都是一些大块头的、动辄上千页的、枯燥、无味的技术书籍,偶尔偷闲看看小说也成了我放松自己时的一种享受行为了,如果现在我还能看到这本书,我一定会把它读完,算是报答老爸当初的良苦用心吧!
  •   译文有个缩写本:http://www.hibooks.cn/cache/books/view/71/view-0SJCB07532721671.htm
  •   上首页啦……哈哈哈……
  •   现在的首页纯属大姨妈型。。你小时候冒过啥险?
  •   闯女厕所算不算
  •   太算了!~~
  •   "男孩们,他们自己或许意识不到每一次冒险的意义。但对每一个男孩来说,这都是他成长的必修课。每一个男孩,都是这样一天天的成长为男人……"
    色大叔这话不错
  •   艾玛玛,他说的是男孩的感觉:P
  •   写得真好~ 特别喜欢小狮子的比喻~~^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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