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韵律句法学

出版时间:2000  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  作者: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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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著作内容陈述
      1.1 著作概述
      《汉语的韵律、句法与词法》(Interaction between Morphology Syntax and Prosody in Chinese),作者冯胜利。全书分六章阐释了韵律构词学和韵律句法学这两个汉语研究新领域。书中提出的韵律构词学韵律句法学分别体现在前三章与后三章的论述中,书中首次将“韵律词”概念引入汉语研究领域,系统提出了一系列韵律词法和句法的概念、规则,并结合实例与国内外研究成果,从全新的理论系统出发,提出并解决了以下一些汉语中的热点问题:复合词对韵律词的依赖关系、四字格(成语)的标准组合方式和重音形式分析、普通重音在英语和汉语中的体现、确定句子普通重音韵律结构的方法、先秦汉语中“SOV”的形式、古代汉语否定和疑问句中宾语前置的韵律视角区分、倒置形成溯源、骈偶与对仗成因的“内在决定论”、管约理论视角下的汉语被动句。
      1.2 著作核心精神
      汉语韵律构词学理论虽新,但却是建立在韵律词法学(Prosodic Morphology)分支之下的,引入汉语之前,笔者经过“合法的使用和改造”建立了适合汉语本体特征的下位分支理论体系:韵律通过核心动词把普通重音“nuclear stress”指派给动词的姐妹轮缘,没有句法结构就没有韵律效应,韵律构词学古已有之。相对汉语韵律词法学,汉语韵律句法学则是需要以句法学为依托,直接结合汉语本体的韵律特征以及汉语韵律构词的理论支撑。由此可见,无论是汉语韵律词法学还是汉语韵律句法学的研究,都必须依赖“训诂之学本于声韵”的声韵基础以及形式句法学。全书的六章,根据具体问题,秉承“以声音通训诂”的精神,辅助形式句法学的公理(axiom)设定、定理(theorem)推演、演绎(deduction)系统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揭示了了崭新的视角。用冯胜利先生在《序言》所说“它(书)的价值不在其体,而在其魂,简言之,就是:传统训练+西方逻辑”。
      
      二、理论贡献
      全书分六章探讨了“韵律词与韵律构词法”、“四字格与复合韵律词”、“韵律对句法的制约”、“韵律对句法的演变”、“韵律与修辞”、“管约理论与汉语的被动句”。全书最大的亮点就是将西方语言学中的句法学与韵律学引入了汉语,从全新的领域开辟了汉语韵律词法和句法学,提出了全新视角,令人耳目一新。
      书中的理论贡献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理论本体来看,书中引入了韵律词和普遍韵律原则,很好地揭示了汉语复合词与韵律词的关系、汉语四字格成语的韵律结构,并引申到韵律对词法和句法的制约作用。为了证明以动词为中心,引入了动词轮元讨论,将研究从单纯韵律学延伸至韵律句法学。“重音存在以关系为前提,以结构为基础”,笔者以此为基础,讨论了汉语中以抑扬格为基本范式的韵律句法结构,尤其是从自己建构的理论出发,解决了以“动宾式[1+2]多于[1+2]结构”为代表的动宾量结构的问题。对于“有定无定”“有指无指”“新旧信息”的讨论,把字句的搭配在韵律上的要求,都是亮点。
      其次,从理论独创性来说,关于“句子可接受性的递减跟句中成分重音的递增成反比”,“标准语素是单音节”“标准音步是双音节”,“动词中心的重音范域”和中国人“动词中心”语言心理的探讨,也都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极大的空间。
      最后,书中的理论支撑丰富:韵律学、句法学、对比语言学、历时/共时语言学、训诂学、音韵学都有涉及,在立论、驳论时,信手拈来、游刃有余,体现出作者深厚的学术底蕴;从研究方法看,作者跳脱了以往语言学理论建构常用的归纳法,而是向Chomsky的据法学借鉴,采用了以演绎法为主,以证伪为检测标准的研究方法,创新意味丰富。
      
      三、分章节评述
      本书六章的内容虽相互联系,但每章的研究的问题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论著的研究背景、理论建设与研究方法、存在问题都有不同。为了使报告更加翔实,下面分章节进行评述。
      3.1韵律词与韵律构词法
      3.1.1理论研究背景
      本章根据当代韵律构词法理论探讨“韵律词”,现根据韵律词一般定义:韵律词探讨汉语韵律词,说明其在汉语中的不同表现形式及其在汉语构词法中的重要地位。一般研究通过分析韵律词产生的主要手段及其对复合词的影响和控制,来解释“汉语复合词首先必须是一个韵律词”。主要理论支撑有两个:汉语复合词的形式标记就是该韵律系统中的“音步”模式;汉语复合词的构词法就是该语言的韵律词构词法。
      2.1.2 理论建设与研究方法
      首先是概念引入——韵律词(prosodic word PRWD)是从韵律学角度归纳的词的概念,与之对应的句法学词的概念即为“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语言单位”,也是韵律角度“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语言单位”。由此,本节确定韵律学的语言单位是韵律单位,韵律词以语言中的韵律单位为基础。
      概念的理论依据是McCarthy& Prince 在1993提出的“人类语言中最的能够自由运用的韵律单位是音步”、“韵律级层(Pprosodic Hierarchy)”。(韵律词、音步、音节、韵素,前三者是组成关系,音步和韵律词之间是实现关系)。 笔者将普遍的理论引入汉语,从而引出韵律节奏“轻重抑扬”,下分音节概念,构成典型的轻重组合,由此韵律词必须至少有两个音节组成,不同语言的音步不同,因此研究一门语言的韵律词首先要研究汉语的音步。
      而后,研究重点引申到汉语本身,提出了“标准音步““蜕化变体degengerate foot”“超音步super foot”的概念,以及为了迎合普遍规则产生的“贴负效应”。为了是引入汉语了理论“合法化”,作者通过分析汉语双音节词的基本类型得出汉语词是“韵律词”的结论,仿照词法层面归纳出汉语的两种韵律构词方式:“复合式”“凑补式”构词。
       接着,笔者将汉语词法层面的语素义和韵律层面的音步结合,二者合二为一,从两个视角证实“韵律词不必是复合词,但是原始复合词必须是一个韵律词”。根据韵律构词标准,文章解决了一些不违反汉语构词法但却不能出现的构词形式,包括了:主谓宾结构、双音节动词+单音节宾语、单音动词+双宾语或补语、成语和复合词、三音节复合词。除了构词角度本章强调了汉语音步在短语结构中实现韵律模式的方式:
      
      图3.1(1)
      本章的核心理论是音步实现法:在一个有音形式的句法树形上,从最右边的音阶响起左数,直到一个音步的音节数量得到满足为止,韵律为短语固化成词提供了现实基础(idiornatization 双音化\lexicalization词化)。
      
      图3.1(2)
      
      根据以上理论,主谓式双音词谓语部分不及物动词或是形容词也就得到了很好的解释——符合韵律标准的句法结构。又如双单式结构超音步成词规则:
      
      图2.1(3)
      3.1.3存在问题
      本章提出“普通重音过滤理论”,是通过演绎方法得出的,但是在过滤标准界定上不够体系化,尤其是讨论范畴只涉及普遍标准,没有考虑到汉语“过滤标准”的个性。同样的问题出现在讨论“轻声的韵律性质”时:虽然提到了韵律构词为准则的词法结构研究,但是没有将“词和短语划分的标准化”。此外,在研究不同类型音步构词时,笔者认为“寻么”“眨么”这类词没有违反韵律构词原则,是因为“用停顿和拉长原音补足音步”,但是这种语感的证据只是一种推测,如果补充量化的数据或是图表,会更具直观性。
      
      3.2 四字格与复合韵律词
      3.2.1 理论背景
      本章根据韵律词的理论讨论汉语四字格构成及其重音格式的来源,主要理论依据是:汉语四字格就是复合韵律词;汉语四字格成语组合方式分为“ABCD”“ -A-B ”两种,根据其组合不同,造成重音方式不同,因此也就形成了四字格“独立性”的有关讨论。
      2.2.2 理论建设与研究方法:
      笔者首先提出“四字格”具有独立性的假设,也即汉语成语为代表的四字格具有独立的韵律格式,例如“一衣带水、大养其猪、 因人成事、春暖花开”,可以分为两种韵律格式:轻中轻重和中轻轻重。为了证明这一假设,笔者提出了两个问题:汉语常见的“四字格”具体组合方式是什么?基本性质是什么?虽然很难用单一的词法或者句法标准规定四字格的定义,但经过大量的比较研究,笔者发现“四字格”可能存在共性,即四个音节遵循两个假设提到的重音规则。
      与第一章韵律词的双音节性相对应,类比于汉语词法层面的复合词,笔者提出“复合韵律词”的概念,并根据复合律词标准与韵律词不同提出标准复合韵律词和非标准复合韵律词。
      
      3.2(1)
      首先,笔者介绍了“四字格”的标准组合方式:构词若干部分的轻重音界限分明而又缺一不可,是复合韵律词的直接产物。汉语中偏正、主谓、并列、动宾、后补的2+2格式都属此类。除此之外,那些非标准组合方式四字格的放弃了与原来句法结构相对应的韵律形式,而改用标准重音格式。由此,笔者从韵律构词角度解释了“成语词化”现象,体现“韵律征服句法”。
      
      
      2.2(2)
      其次,本章以“*头*脑”为例,论证了“将二字个拓展成固化的四字格”的可行性。且用实例证明[[_A][_B]]的格式占优势。另外,通过比较“*七*八”和“七*八*”韵律格式的差别,笔者尝试解释了前者比后者的搭配少的原因,并将其推而广之——“灵活结构成语能产性不强决定于韵律格式能产性的差异”。
      本章重点是“四字格”重音形式的推导:四字格之所以表现出两种不同的重音格式,是因为四字格按照“ABCD”“ -A-B ”不这两种同的组合方式构成的,并体现为重音形式的差别。汉语双音形式的一般重音格式是“轻重”或者“中重”;“二字格”是汉语构词法中的一个构词单位,可知汉语成语的重音格式具有一定的固定性。为了证实这种固定性的来由,也即需要“四字格”重音形式的推导。
      推倒的总原则是韵律构词法,根据此规则在四字格内部进行结构调整,还需要遵守“重音格式”和“二字格”的规则。如此,四字格重音形式的推导是一个内部的理论循环。笔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引出重音调整原则:“有两组同等轻重的成分组成的轻重单位必须按加重中之重、减轻中之轻的原则进行内部调整。得到[轻中轻重]”,例如,守株待兔。
      复合式:守株待兔[轻中轻重]
      
      2.2.(3)
      拆补式: 七上八下[中轻轻重]
      
      2.2(4)
      3.2.3 存在问题
      首先,本章中引用的汉语四字格成语虽然符合汉语四字格成语组合“ABCD”“ -A-B ”的其中一种,但是作者并没有对成语进行穷尽式考查分类,只是现根据韵律构词基本原则推出“四字格”的理论分类方式,只能算是演绎法。而演绎法往往存在一些特例,笔者在处理这些特例时,只是将其作为基本格式的变体给出了零散的“变形过程”,但是这种“变形”规则不成系统,难免让人产生“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局促感。
      其次,针对“中重轻”的区分标准,单纯凭语感显然不够科学,一个“四字格”中音强具有相对变化,这种相对变化的差别是否应该划分出一个量化等级?如果可以实现,那么不仅是解释“四字格”,在研究其他类似问题时,也都可依据这种量化进行分析。
      
      3.3韵律对句法的制约
      3.3.1 理论背景
       本章以韵律学创始人Liberman在1977概括得出的 “普通重音原则”为基础,概括以往的原则,并明确提出了句中普通重音所要实现的具体范围——最后一个短语结构。
      普通重音原则:
      在以下语串中:……[A B]P,如果“P”是一个短语,那么“B”重于“A”。
      结合以上重音原则以及汤廷池(1989)针对汉语“从轻到重”的原则,本章展开了对于汉语韵律语句发构造之间的关系。
      3.3.2理论建设与研究方法
      本章讨论汉语语句平面上的韵律结构和句法构造之间的关系,主要研究普通重音如何和制约句子的基本结构(诸位基本成分),并提出汉语句子的基本成分与韵律词法一样,也必须遵守重音“右重”的要求。作者通过举例和结合普通重音原则的分析,发现通常所说的普通重音的句末是以主要动词为中心建立起来的,这种以动词为中心建立起来的韵律结构制约着汉语的句法构造。依照以上的理论基点,本章讨论了普通重音、如何确定普通重音、以及普通重音在汉语跟英语中的表现等问题,然后探讨如何通过中银规律来解释汉语句法构造上的某些特殊语法现象,如“[2+1]式”洞宾结构的定指性,“把”字句动词的不能挂单、[动宾+量名词]中宾语的定指性、[动词+介宾]结构中[动介]的中心分析等。韵律结构在这一章被提出成为语言诸平面相独立的一个研究平面——开拓了一个崭新的领域,现代汉语中的特殊现象均可表现为该平面与其他平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忌讳“头重脚轻”和“尾大不掉”。
      在建立汉语韵律句法理论指出,笔者结合语用学相关理论阐述了“尾重原则”(principle of end-weight)Liberman 1977 普通重音原则,并将其概括为:“一个语串中最后一个短语结构重音最强。”而后,通过比较重音在汉语及英语里的表现,发现了汉英韵律句法之间的共性与差异。第一节,主要总结了赵元任“最后最强”与、汤廷池(1989)在汉语范畴内韵律重音的研究成果,并据此解释了同一语义内涵不同句法结构在语感上产生差异的原因。研究范畴包括词序、诗律节拍划分、句子的焦点。笔者从汉语的实例出发,提出句法结构和韵律结构不相符时“韵律结构优先”的观点。并从个别到一般,通过演绎法得出了“普通重音作为人类语言中的普遍现象”的句法功能。
      这里涉及的演绎法的具体操作时:从“重型名词短语移位(Heavy NP shift)”“动词小品词(Verb—particle)”“双宾结构”角度加以阐述,从而与赵元任“语音因素的重要性超过逻辑上的因素”相照应。
      最后,在前两章理论背景和对比演绎的基础上,笔者探讨了“如何确定句子重音的韵律结构”这一问题:通过讨论句子层次上的韵律结构,区分了词重音和句重音,强调重音、对比重音、问答重音、普通重音。同时针对汉语的特殊性,例如句末情态助词、语气词调换,发掘出句末重音规律的实质是以“动词为中心的重音范畴”猜想,并根据汉语实例加以证实。笔者在沿袭国外理论Liberman理论以外,根据汉语句法特点,分“基础结构”“附加结构”讨论了句子主干与附加成分重音分布规律。
      3.3.3 存在问题
       本章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采取引入国外韵律句法学理论,对比中英韵律结构异同,然后结合理论与对比差异得出汉语韵律句法初步理论的研究方式。研究的方法十分值得借鉴,但是由于汉语韵律句法的研究需要更多的实证支撑,单纯地对比研究并不能满足建构理论的需求,这样的不足体现在本章对于韵律制约句法的现象讨论不足。
      
      3.4 韵律与句法演变
      3.4.1 理论背景
      《马氏文通•卷四》提到:“止词后乎外动字者,常也。惟外动字加弗词,或起词为‘莫’‘无’诸泛指代字,其止词为代字者,皆先动字”;《卷二》又说:“询问代字凡在宾词,必先其所宾,其不先者仅矣。此不易之例也。”此节除了借鉴王力、俞敏、周光午、史存直,还总结归纳出:“否定式中动词倒置跟疑问词动宾倒置是两种不同的句法运作”,“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中动宾倒置的机制也有所不同”,经过论证古代汉语的SVO为常态,倒置是“顺置的残留”。
      3.4.2理论建设与研究方法
      文章首先讨论了先秦汉语中的“SOV”形式的演变过程和原初形式。除了探讨韵律在汉语构词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句法构造上的制约作用,还从历史角度,较为详尽的研究了韵律在汉语句法演变过程中扮演的驱动变化、平衡变化以及完成变化的“催化作用”。笔者提及《马氏文通》中的相关说明,并根据丰富的的语言现实,从韵律角度提出了对两种宾语前置的出现、演变的解释方法:“句法结构上,古代汉语中所谓的宾语前置绝不能一概而论——前指代词在否定句与疑问句中,各有各自的位置,不容易混淆。”
      在前一部分的基础上,笔者也阐释了倒置相关问题,提出将语言低层的SOV和语言表层的SVO分开考虑——①古代汉语否定句的代词宾语一定要紧贴副词;②疑问代词要紧贴动词,由于以上两点在现代汉语中都不具备。作者依此批驳了“自古而然说”,也即汉语的倒置式是原始汉语形式。针对“古语残留说”,作者将藏语研究引入论证,从语际对比角度展开了全新视角。对于“移位说”,作者从句法层面证实了古代汉语倒置情况下Heading和 Argument Movement 的不成立。作者通过对三类学说从历时、对比语言学、形式句法学的分析论证,肯定了第二种观点的可行性,并以此进一步推断出了原始汉语SOV语序,确立了古代汉语韵律句法研究的起点和基础。
      在“古语残留说”基础上,笔者集中说明了“句法演变与重音转移”的问题。本节解释了在原始汉语(深层结构)SOV演变到表层结构SVO式经历的演变次序:
      “实词——代词——否定词+代词——疑问代词”
      论述从成分演变速率的影响因素、成分消退的因素两个问题出发,以原始汉语SOV语序为基础,通过韵律句法角度的推演论证。论证过程旁征博引,从代词轻读、否定代词宾语和否定副词结合、“原则—P”(黄正德 1998)、“句法结构服从韵律结构”(前一节内容)四个角度论证了一般句法演变和重音转移的关系。针对疑问代词前置这种特殊情况,笔者则是从疑问句的焦点特殊性解释,并间接将“焦点理论”和“重音转移”联系,体现出论证的灵活性,保证了韵律句法层面解释此类现象的普遍功能。
      3.4.3 存在问题
      在第二部分讨论汉语中SVO语序问题时,完全从句法层面解释倒装的演变,如若直接结合“动词中心心理”解释,可以更加直观简练。本人试从“动词中心原理”以及“普便重音规则”的角度重新思考了该问题,觉得从这样的角度解释更能体现“韵律制约句法”的特色。
      
      3.5韵律与修辞
      3.5.1理论背景
      笔者将传统古代汉语的音韵学、训诂学同较现代的“韵律句法学”相融合,提出了一套具有宏观概括性的观点,同时,笔者也从细节具体事例发掘出“奇偶乃汉语之魂”的独创见解。除了引鉴古代汉语中的实例,大量外囯语篇资料,尤其是英语诗歌和俚语的实例亦从比较语言学视角丰富了研究思路。
      3.5.2 理论建设与研究背景
      笔者在这一章集中论证了“汉语的骈偶与对仗,须经由韵律构词系统的必然产物”。笔者从“语素必单”“音步必双”这两个语言学中相反相成的规律出发,探讨了“文必四六”的骈文与古文运动的语言学层面内涵。也即从历时视角讨论了“骈偶”与“散白”交替体现出的韵律学规律,具有宏观概括性。
      在立论一步(第一、二节),笔者肯定了“汉语单音节性”是语言内部导致汉语规整骈偶特性的必要条件,否定了外部成因论;而后,笔者结合前几章的论证,将语言内部“汉语骈偶化成因”简化为“汉语双音节词出现的内部依据”。
      
      2.5(1)
      论证一步(第三、四节),作者回归了第一章对于“汉语以双音步为标准音步”的理论基点,提出符合语言规则“韵律词”是“骈偶”的原始形式的观点,从而倒推得出“骈偶”是“语言内部韵律规则产物”这一“内因决定论观点”;除此之外,笔者在这一节也利用“内因决定论”和“韵律词理论”证实了对仗和成语四字格的合理性。
      
      2.5(2)
      结论第五节,主要探讨了汉语“单双音节问题”,从历时角度预测了汉语词“双音化”和“单音化”两种趋势的优劣势,最终根据“语素必单”“音步必双”两条规则,得出“复合词强化单音词”的结论,并根据“韵律构词法”的理论提出普遍复合方法——“拆双为单”再“由单组双”,阐释了古代汉语在句法层面和现代汉语在构词层面依赖单音节语义单位的历时变化规律。
      
      3.6 “管约”理论与汉语的被动句
      3.6.1理论背景
      早在现代汉语的萌芽期《马氏文通》中,对韵律句法现象就有一些描述,如定中短语间的“之”字出现与否,“以”字构成的介宾短语的位置,介词“于”的宾语在动词后是否重现等等。笔者在这一章单独僻出一节来介绍马氏文通以及句法学理论背景:通过“移位”理论来解释DS深层结构和SS表层结构的演化方式,阐释了管约理论中的普遍原则:投射原则、论旨准则、X-公式,格位理论:格滤法,束约原则。
      3.6.2理论建设与研究方法
      该章运用句法学的管约理论探讨了汉语的“被“字句,探讨中涉及汉语“空运符移位”和英语“名词短语移位”的差别。为了成功说明论证思路,本章第二节运用简单的汉语实例地介绍了移位学说、管约原则、投射原则、论旨原则、X—bar公式、格语法、束约理论。
      而后笔者集中运用普遍语法(UG)研究汉语深层句法结构上不同于英语被动表达形式特征,也揭示了英语“硬移位”和汉语“被”字句的疏路同源。汉语的被动句与英语被动句的不同之处体现在句法深层结构的“不平行性”,然而表层结构的大致一致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因此笔者在开篇之时便从一般争议入手,提出了汉语“被”字句的主要论题:“被”的句法性质,“被”字句归属单句还是复句,“被”字句出现代词宾语的回指规律。
      3.6.3存在问题
      在解释特殊例句时,笔者大胆提出猜想——但是这种演绎推理的形势需要更多的反例证伪以体现其科学性,这一点在书中没能得到较好的体现。
      
      四、后续研究文献综述
      与汉语韵律句法和词法相关的研究为数不多,且相当一部分是从韵律句法角度出发的,下面简要介绍几篇具有独特视角的代表性文献。
      4.1 全书评述:
      《汉语研究的新视点》(胡双宝,1998)对《汉语的韵律、词法与句法》其书加以评述,文中指出“韵律或韵律学本是诗学概念”韵律学不仅可以用于构词层面,而且可以用于句法层面和修辞层面,不仅用于现代汉语而且勇于古今汉语的历时分析。文章肯定了本书在拓展韵律学研究领域方面的成就。就具体内容而言,本文分章节,概述了书中的重要观点:韵律词、普遍重音原则、双音化现象、汉语结构特点的“准形态”、原始汉语结构演变、把字句和被字句;针对每一章的内容,《汉语研究的新视点》提出了一些研究意见和建议,包括“两个音节构成的结构形式是汉语基本运用单位”的实质性,“短语结构可以压缩成三音节即可分化歧义”的可行性,“以动词为中心的重音范域规律性”证明方式不够完备。当然,文中也充分肯定了“奇偶乃汉语之魂”一节中对汉语奇偶、骈散的精彩推论。肯定了没有“单”何来“双”、没有“1”,怎么会有“2”这样的简约证明思路。本文对于“语素必单”、“音步必双”的规则,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对比张志公《汉语辞章学论集》第202页)观点,对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精炼的总结::(1)中国古今文学奇偶互参,相济为用;(2)双音复合词的大量涌现,不仅不可能消灭单音词,反会越来越加强单音词的存在。
      4.2 心理语言学视角的韵律句法研究
       一直以来,从词法、句法、音韵学角度评价和拓展韵律句法学研究的文献不多,这篇题为《从讲话者和听话者两个角度看韵律的句法解歧》的文章就显得新颖独到。文章从心理语言学视角,综述了近年来韵律句法解歧方面的一些研究。首先介绍了韵律特征及其作用;其次,简单介绍了句法歧义及其加工模型;然后从讲话者和听话者两个角度,分析了讲话者在自然的情境中是否自发稳定的生成韵律线索,以及听话者是否能够即时的使用韵律信息引导最初的句法分析两个问题,并简要地阐述了汉语韵律和句法的独特特点以及国内的相关研究;最后,初步探讨了进行汉语相应研究应该注意的问题。
      文章指出,口语和书面语的不同体现在口语除了句法和语义层面的言语信息,还包括独特的音系表层上的信息——韵律特征,得出口语的每一环节都收到韵律因素的加工影响。在“句法歧义及其加工模型”部分,从局部歧义和整体歧义两个角度,分别介绍了四种歧义加工模型 。在探讨句法歧义消解研究的现状部分,文章介绍了从讲话者、听话人角度看韵律两个侧面的研究成果。
      从讲话人角度,文章集中介绍了Allbritton 等人(1996“普通讲话者在讲话时能够自发而稳定的生成韵律解歧线索”的研究成果。Allbritton 等人(1996)的研究外,本文介绍的其它几个研究主要采用了合作游戏任务和眼动技术,实验任务和材料都基本相同,但结果并不完全一致。研究存在的问题是实验前被试反复练习,因而歧义句的两种解释具有偏向性;使用的句子都比较长,讲话者在讲长句子时自然会有一些停顿,因而增加了“解歧”的可能性。
      从说话人角度,文章例举了模块理论和交互激活模型两种不同解岐观点的试验方法,比较了两种观点韵律起作用的时间问题——“听话者是否在句子加工初期即使用韵律引导句法分析以消除句法结构歧义”。文章主要介绍了Beach(1991)的研究:局部句法歧义句的开头部分听觉呈现给被试,同时视觉呈现给被试这个句子片断的两个完整句子,要求被试判断句子片断来自于哪个句子,该实验说明韵律能够引导句法分析。其他研究也主要采用了Gating 任务,跨通道命名技术,句末理解任务,快速音素句法语法判断任务和ERP 技术。研究结果多数支持交互激活模型,即听者能够即时的使用韵律引导句子的最初分析。
      文章最后针对各种实验研究对实验的语境仿真性、韵律引导解析句法具体过程以及汉语韵律句法歧义研究缺失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4.3 传统与西方视角对比的研究
      此类研究分别从功能语言学和传统韵律学角度对韵律句法学进行评价并提出新的研究课题和疑问,代表的文献是《谈汉语的功能韵律特质》(易花萍 王治琴,2004)。
      《谈汉语的功能韵律特质》首先指出汉语的韵律本质是功能韵律, 具体体现为“声气说”、“核论”、“弹性节律”等。文章将汉语造句和生命动态、观物取象的哲学思维结合,提出“重意合的, 以意统形, 重虚实, 疏通写意。“并且隶属于”语用型“语言的观点,这一宏观视角的分析,讲汉语的类型和韵律的作用归入了不同于西学视角的研究范畴,是针对冯胜利韵律句法”西学视角“的挑战。 而后,文章又提出了“韵律中心块”的理论,根据人的短时记忆长度(七个字节左右)划分出音系角度的若干层单位,也即“核论“。文章根据这一概念分析汉语,得出句中“核”重要性的比较关系:关系核>名核>动核>语气核。但是这一分类并没有切实的理论基础,而且有模仿冯(1998)观点之处,文章虽提出了“韵律轴心”,但缺乏充分的语料支持。最后,文章提出汉语语句是一种“ 流”、“ 块”、“ 顿” 的结构,,“ 声气”组织的过程即语言应用的过程, “节律”是语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文章肯定了韵律构词法和造句法主张结构决定功能, 主张在探索汉语的精髓和实质方面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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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启发与总结
      通过拜读冯胜利先生的《汉语的韵律、词法和句法》,本人的收获除了以上文献综述中涉及的语言学知识以外,更多的是对于科学研究方法的进一步认识。
      全书借鉴了Liberman的韵律学理论以及Chomsky句法学理论,结合汉语实际,以西学的视角探讨了许多汉语中的“热点”和悬而未决的问题。历时角度的有:双音化的发展趋势、原始汉语的语序、骈偶与古文运动的流变;共时角度的有:韵律词与复合韵律词理论、韵律尤其是普遍重音规则在汉语中的体现、管约理论、汉语被动句和把字句的描写分析。当然,在,历时与共时研究方法的运用在本书中并不是孤立的,笔者在研究视角上的转换灵活,尤其是在分析汉语SOV与SVO语序的演变时,将古代汉语实例与现代汉语实例对比,直观而详尽。此外,书中采用演绎法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新意的观点,比如“韵律通过核心动词把普通重音指派给该动词的姐妹论元”“没有句法结构就没有韵律效应”“奇偶乃汉语之魂”等等。用冯先生自己的话说:“传统训练+西方逻辑”的研究方法缺一不可。这种治学方法,对我们这样的入门者来说,尤其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褚智歆,2008;“汉语韵律句法研究的滥觞———从《马氏文通》看汉语韵律制约句法的现象”;哈尔滨学院学报.1
      冯胜利,1997;《汉语的韵律、词法与句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冯胜利,2000;“汉语韵律句法学引论(上)(下)”,《学术界》,80(1)
      冯胜利.,2000;语韵律句法学.上海教育出版社,
      胡双宝,1998;“汉语研究的新视点——评《汉语的韵律、词法与句法》”,汉语学习 .2
      李卫君 杨玉芳,2007;“从讲话者和听话者两个角度看韵律的句法解歧”,《心理科学进展》.15(2):282~287
      林焘 王理嘉,1992;《语音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
      林焘,1962;“现代汉语轻音和句法结构的关系”,《中国语文》.7
      易花萍 王治琴,2008;“汉语的功能韵律特质——兼评冯胜利《汉语韵律句法学》的‘西视’视角”.1
      张文光,2002;“试论《马氏文通》中的韵律句法学思想萌芽”,《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4(1)
      
  •   神了~
  •   谢啦!!☆⌒(*^-゜)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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