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留情

出版时间:2004-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沃尔什  页数:333  译者:徐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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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有时候我们虽然在“全美通缉令”电视节目中播送了一则通缉令,但是我们私下里都觉得永远也没法把这个家伙缉拿归案。  例如一个名叫杰·西·贾尔斯的逃犯——或者,确切地说,一个不叫杰·西·贾尔斯的逃犯。  那是他给自己取的化名。我们知道那是个化名。  而那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一切。  一九九○年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对老夫妇想把汽车卖掉,就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丈夫叫吉米·约翰逊,刚被诊断患了癌症。夫妇俩决定把小汽车卖掉,然后买一辆面包车,一起到全国各地旅行,朝夕相伴地度过剩下不多的几个月时间。  可是在一个自称是杰·西·贾尔斯的亚特兰大市富商见了广告表示要买车以后,那个美好的希望就破灭了。他和吉米·约翰逊一起去试车——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一个星期以后,在公路偏僻地区,一队护林人发现了吉米的尸体。他两手被铐住,全身被强力防水胶带捆绑着。  我们怎样才能抓获凶手?受害人的妻子向警察作了描绘,可是他们勾划出的画像很糟糕。我们不知道姓名,没有照片,没有一点线索,什么都没有。  只有一个失去终身伴侣的老妪向“全美通缉令”节目组哀求:她要为丈夫讨回公道。  “除非出现奇迹,”一个警察说,“否则我们根本破不了这个案子。”  我们在这一谋杀案发生三年后播送了这起凶杀案,这就是说凶手在时间上占优势三年。  但离奇的是,那天晚上有个人在收看这一节目,此人能够破这个案。  她给了我们贾尔斯的真名字:胡安·爱德华兹。  她告诉了我们到哪里去找他。  她对我们说,在审判这一起谋杀案时她可以出庭作证指控他。  她所以知道这一切,理由很简单。  她是他的妻子。  我们对举报人的身份严加保密,直到爱德华兹被缉拿归案为止。然而我们不得不问她:恪守秘密这么多年了,是什么原因驱使她打破了沉寂?  她的回答很简单。  三年来当她在报纸上看到人们谈论这一谋杀案,又听到朋友们议论纷纷时,她知道她丈夫犯下了这桩罪行——她在她丈夫的柜子里发现过被害人的钱包等东西——但是她默不作声,因为她怕他。  她怕声张出去他会杀了她。  但是她在我们的节目中看到了被害人的妻子时,她的心给打动了。  ……

内容概要

本书作者之一沃尔什是美国著名电视节目“全美通缉令”的主持人,自从六岁的儿子亚当被绑架并遇害后,他便决心为铲除一切罪犯而战斗,在主持“全美通缉令”的十多年中,帮助警方将五百多名罪犯抓捕归案,并帮助几十名被绑架儿童重回父母身边。他历经艰辛的工作和卓越的成果多次受到美国最高执法机构和联邦调查局的特别表彰,并在白宫玫瑰园接受过三届美国总统的嘉奖。《美国名人画像》将他列为美国历史上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160名优秀人士之一。本书所披露的罪案都是美国社会近年来最惊心怵目的大案,其中包括作者独家采访的范思哲被杀案。

书籍目录

谢志序言  1. 邪恶的灵魂  2. 令人发指的谋杀  3. 绿鹦鹉奇案  4. 打破沉寂  5. “你现在该死了”  6. 全美头号要犯  7. 新的勇士  8. 头号社会公敌后记  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章节摘录

  于是,本着那种扭曲的逻辑,埃迪说,他父亲带领他进入了毒品世界。这真是很残酷的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埃迪的父亲是一个戒毒咨询员。  埃迪记得:“他是个戒毒咨询员,然而他却比他劝诫的人吸毒更厉害,他还拿这件事开玩笑。”  非常可笑。  过了一段时间后埃迪又被扔回给他母亲南希。但是她有她自己的困难。由于她当时的婚姻正在走下坡路,她就搬到佛罗里达州,离她母亲近一些。他们在温特公园她母亲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来终于在奥兰多地区定居下来,在一个叫做卡塞尔伯里的市镇附近。  这时候埃迪已上九年级了,他在学校里有些麻烦——诸如旷课之类的问题。而在他缺课时,学校的心理医生报告说,埃迪自称患有暂时性眩晕症。  “他是那样告诉他们的,”南希说,“说他患有暂时性眩晕症。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说实话,如果认为他的脑子真的有些问题,我心里会好受一些。要是确信是因为他的精神问题才导致他的所作所为,我会好受一些。”  南希尽了一个母亲所能做的一切努力。她无法找到一个治疗专家帮助她管教她的儿子——“没朽钱便没有机会”一但是她苦苦哀求当地某个精神病诊所的,个心理医生,总算得到他的同意,每星期两次为埃迪免费治疗。但那也无济于事;埃迪变得越来越狂暴,动辄发怒。那时候他的生活开始围着殴斗和吸毒打转。他在吸用“天使粉”方面已毕了业,可是他在十二年级总毕业不了。当他得知初中必须重读时,他就退学了。  他到十七岁时当了兵。你会以为也许军队的纪律会帮助他改邪归正,过规矩的生活——可是他已积重难返了。他的部队驻扎有德国一个很容易弄到毒品的市镇上。那足埃迪卯无忌惮、为所欲为的日子。当有人走到他跟前说,“埃迪,这玩意儿吸起来会有快感吗?”他的标准回答是“我不知道,让我尝一些试试。一小时以后再来,我就会告诉你。”  不多久,埃迪就被勒令退伍,理由是“不遵守规章制度”。而他自己直言不讳的理由是:吸毒、酗酒和斗殴。  于是埃迪回到了佛罗里达州卡塞尔伯里的大街上。在他坦率和清醒的时候,人们很容易同他交朋友。他使人相信不管这一天出现什么小纷争,他都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但在他吸了毒后在毒品的影响下,他像一头凶猛的困兽。他骨子里的恶魔蜂拥而出,狂怒地准备着猛扑、肆虐和攻击。  请注意,切勿以为我告诉你们有关埃迪·詹姆斯的身世是因为我要你们同情、怜悯这个人。许许多多孩子都是在没有父亲的情况下长大的,其中一些人也尝试吸毒,但没有变成精神变态者。在我遇上像埃迪·詹姆斯这样一头野兽时只是觉得奇怪:他怎么会变成这样的人?怎么会发展到那种地步——根本不顾他人的性命、他自己的性命、不顾周围任何人的死活?的确,埃迪·詹姆斯曾经不走运,遇上过倒霉的事。那又怎么样?我们都遇到过。在他成长的关键时刻,他学了坏样,但是他从那种环境中曾被解脱出来,被带回到他母亲身边,他母亲关心他,设法管教他,并且力所能及地采取了各种各样妥善的办法。  最后,你只能把责任归到这个人自己身上。埃迪,詹姆斯的内心正在变成一个恶魔,而且他还豢养这个隐藏在他骨子里的恶魔。他用酒、“天使粉”,后来用迷幻药ISD和纯可卡因养活它。恶魔会对他说话,它会说:那不是你的错,埃迪。那是他们,他们所有的人。那都是他们咎由自取。让他们见鬼去吧,让他们都见鬼去吧!他豢养育肚子里的野兽,而它会安慰他:那不是你的错,埃迪。他们都是些可恶的家伙,他们不配活着。  詹姆斯显得那么冷静,那么若无其事,在“全美通缉令”播放了他的像片后的第二天上午,居然还回到同一家当铺再当一些钱,然后再上路。  我们立即把这一信息传递给上下各级。卡姆伯给丹佛西谧骺一个执法部门发了“密切注意”的传真。我们的工作人员把詹姆斯的照片送到格伦伍德斯普林周围所有的执法机关——县城治安处、卡本戴尔警察署,纽卡斯尔警察署(两个相邻的城镇)——他们在街上到处寻找詹姆斯,但不见其踪影。  但是第二天上午——星期四上午——警察接到卡本戴尔附近一家当铺打来的电话:詹姆斯想抵押另一件物品,他出示了佛罗里达州的驾照。卡本戴尔街上警报声不绝于耳。可是一天过去了,埃迪·詹姆斯仍然逍遥法外。  我们知道他驾驶的是什么车辆。  我们知道他到过哪些城镇。  我们已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  警察已尽—厂最大的努力。  但这一切还是不够。  在华盛顿这边,我们都快要急疯了。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怎么抓不到他呢?他怎么能逃脱得了呢?怎么就差一点点呢?会有这么愚蠢的人在这种时候还在外面乱跑吗?  说实话,我很不安。我们捕获的罪犯中百分之二十五是在节目播放以后二十四小时内抓到的,在那以后的二十四小时中抓获的也很多。两天一过,电话就开始减少了,捕获的机会也减少了。在这一起案件中,我们有一个有利条件——我们很了解这个逃犯,知道他去过哪些地方,以及往什么方向走。  然而我不禁觉得奇怪。埃迪·詹姆斯到哪儿去了?此时此刻他在想些什么?  詹姆斯驾着贝蒂·迪克的汽车,不快不慢地行驶着,设法不去想他所做的事。每隔一会儿,他就找个地方停下来歇一歇,这时候有些州警察也会到那个地方停下来。他就想,没办法了,就这样吧。但是不知什么缘故,他们根本不抓他。他心里明白,他不可能直逃下去;但是他估计至少在六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人会抓到他。  他没有收看“全美通缉令”的电视节目。  虽然他后来说痛悔不已,但是他显然并不感到歉疚不安而要去自首。没有。埃迪·詹姆斯——这个吸大麻、可卡因、强效可卡因的疯子——一直是完全清醒的,自得其乐地驾着车,准备去看一些老朋友,也许是最后一次了。他把贝蒂最珍贵的财物——她丈夫一生中给她的钻石首饰,珍珠、戒指和一个耶稣十字架都抵押了,为的是在户外明媚的阳光下再过上几个小时。  这个通缉犯总要找一个他比较熟悉的地方,一个至少他能辨别出来的地方,这样他的行动就可以自在些。但他不会到什么人人都料想他会去的地方——例如回到他母亲家去。然而他通常也不会到完全陌生的地方去,他会觉得太暴露了。  出人意料的是,埃迪·詹姆斯要去的就是我们知道他曾经一度逗留过的地方,就是我们报道的这一事件开始的地方,也就是三天前我们去过的地方。  旧金山。  她的企盼终于有了结果:这个头像的照片散发出去以后过了六个月就弄清了受害者的身份。  这样,弗兰克就开始了一种新的职业。这一职业很适合他不同寻常的个性,能发挥其几乎是一种特异的功能——在别人看到只有死亡的地方,他却能看到人的活生生的、千姿百态的形象;在别人看来只是滞留在遥远的过去中的某个片刻,他却能够拍摄一张黑白照片当作一个水晶球来预测未来。“我不管走到哪里都画人像,”弗兰克说。“我注意观察人,把信息储存起来,从一个神态同另一个神态的关系中得到启示。那就像音乐一样。你要是变了一个音,另一个就会走音。自然中存在着和谐,我就遵循这一点。”  弗兰克在费城把一家肉铺改建成的屋子当作他的雕塑室——他的办公室就在冷冻室里。那是一种奇特的、达里式的环境;这儿有一顶牛仔帽挂在梯子边上,那儿有一个裸体的女子模型,她一只手愉快地搭在臀部上,头戴一顶湛蓝的帽子,颈上系着一条鲜红的围巾;头像、半边头像、已完成的头像,大大小小的,比比皆是,有些看上去仍然像是刚挖来的一堆不成形的无生命的泥团,有些则呈现出本德式那种神秘莫测、栩栩如生的形象,凝视着、等待着什么。  弗兰克自己就像是一个矮妖精,带着调皮的微笑,蓄着尖短的山羊胡须。我记得即使在我们对付最令人毛骨悚然的问题时,我也总是被他那种轻松愉快的神态和诙谐幽默的风度所吸引。  弗兰克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我见到过他;后来他自愿参加全国失踪和受损害儿童援助中心和亚当·沃尔什中心的工作。在工作中我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意。弗兰克在业余时间里常常根据被谋杀儿童的头骨按原样重新修复出一张张面孔一项令人毛骨悚然的工作,然而那是我们辨认这些孩子的唯一办法。弗兰克这样做是不计报酬的。他懂得对于父母来说最糟糕的就是不知道孩子的下落。他真是一个大好人,在许多人都会躲避的案子中他却鼎力相助。  他在那间能容得下一个人的冷藏室里接到执行制片人林达的电话,邀请他到华盛顿来看看我们这一宗旷费了十八年的案子。  “林达给我看了他手里的散页印刷品,只是一些表象,”弗兰克回忆说。“没有心理分析,联邦调查局也提供不出什么信息。林达说,‘我们全靠你了,如果你能够使我相信通过你的工作就可以抓获他,那么我们就决定播放。”’  这一考验激励了弗兰克。“我信心十足。我对他说,‘行,我能够使你相信。’他说,‘如果你有信心,那就塑一个头像吧。” 林达给了弗兰克一个月时间。弗兰克带着约翰·利斯特在作案前夕拍的正面照片和一些背景材料,回到费城便开始工作起来。  首先,他把照片放到和真人一样大小,以此显示出利斯特脸上的最亮部和暗部,这样他就能塑造出一个精确的头像。他从一张相片上制作了一种醋酸纤维透明膜,然后用这层膜制作出一块木头模板,接着就用一把电动线锯来切割。  “你得有控制,要局限于头骨的参数之内。我也考虑到遗传因素——参照他母亲和父亲的照片。”  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揣摸着这个人和这几起谋杀。他独自一人在工作室里面对着初具雏形的约翰·利斯特的头像,思忖着人们对这一犯罪动机的普遍推测。他不同意那种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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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喜欢这类书~
  •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有点怪,当你满怀期望去看的时候有些失望,当你随便翻翻的时候又有点意思,也对美国新闻节目的制作有所了解,也惊讶于电视媒体在追捕罪犯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嗯,怎么说呢,10元左右可以购买,就当长那么一点阅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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