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王亨德森

出版时间:2006-12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索尔·贝娄  页数:322  字数:270000  译者:蓝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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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雨王亨德森》是索尔·贝娄的代表作之一。百万富翁亨德森由于精神极度空虚,陷入前所未有的精神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寻求心灵的安宁,探索人生的价值,他深入非洲内陆的原始部落,开始了自我探索的心路历程。在历尽种种艰辛和危难之后,终于领悟到人类向善的本性,认识了自我,决心洗心革面,开始新的生活。    小说把现实主义叙述方式与现代主义表现手法完美地结合起来,既有严谨的结构、引人入胜的情节、别开生面的非洲原始习俗的描绘,又有传奇的、神秘的色彩和独到的象征;既有轻松的幽默自嘲,又有深沉的自我解剖;既有坦率自然的感情流露,又有抽象艰深的哲学思辨。

作者简介

索尔·贝娄,美国小说家。他出手便是大作品,如美国文学史上典型的荒诞小说《晃来晃去的人》,喜剧性当代流浪汉体代表作《奥吉·马奇历险记》,提出“丰裕社会”精神危机的,《雨王汉德森》,深旋反映犹太知识分子苦闷迷惘和人道危机的《赫索格》,短篇精品集《莫斯比的回忆》,这些无一不标志着索尔·贝娄大师级的能力和地位。他以充满矛盾的反英雄代替了传统的英雄观念,以敏感的知识分子形象表达了渴望出离现世混乱的精神焦虑。1976年,他以“以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获诺贝尔文学奖。

章节摘录

  是什么促使我去非洲旅行的呢?一下子说不清楚。那阵子好多事儿越弄越糟,糟糕透顶,过不久竟完全糟成了一团。  我是五十五岁那年买机票去的,回想当时的处境,真是痛苦极了。种种事儿开始纠缠我,很快就在我心里造成一种压抑。这样那样的事儿——我的双亲、妻子、女友、儿女、农场、牲畜、习惯、金钱、音乐课、酗酒、偏见、鲁莽、牙齿、面貌、灵魂——一窝蜂似地向我袭来,我忍不住大喊大叫:“不行啦,不行啦,滚回去吧!他妈的,让老子清静一点!”可它们会让我清静吗?它们全都属于我,都是我自己的事儿。而且,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混作一团,简直弄得乌烟瘴气。  然而,我原以为强大无比的压迫者——这个世界,终于从我身上移走了它的愤怒。如果我要让诸位弄个明白,讲清我为什么要到非洲去,我得正视那堆事实。让我从金钱讲起吧。我从老头子手里继承了三百万美元,遗产税除外;但我是个不争气的家伙,我有理由这样认为,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我的行径荒唐,像个无赖。不过当事情弄到很糟糕的地步,我常常暗自去翻阅书本,看是不是能找到一些富有启发性的字句。有一天,我读到这样一句话:“罪过总会得到宽恕,善行不必非要先修。”这话给我极为深刻的印象,我随处都在暗暗念着它。但不久,我忘了这话是从哪本书里读到的。我父亲留给我成千上万册书,其中有好几本是他自己写的。那句话准出自那些书中的一本。于是我查了几十部书,但翻出来的尽是钞票,因为我父亲爱用钞票当书签,从衣袋里摸出什么算什么——五元、十元或二十元一张的,都用来当书签。有些竟是不再通用的三十年前的钞票,黄背面的大张钞票。也许是怀旧的缘故吧,见到这些钞票我很高兴;于是我闩上书房的门,不让孩子进去,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搭着取书的梯子去抖动书页,抖出的钞票纷纷扬扬飘落到地上。可是我却始终没有找到那句关于宽恕的话出自何处。  另一桩事情是:我是一个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我想没有必要道出母校的大名使她难堪。要不是靠了亨德森这个姓氏和我父亲的名望,他们早就把我踢出学校了。我生下地就有十四磅重,而且是个难产儿。长大后,身高六英尺四,体重二百三十磅;偌大一颗头颅,凹凸不平,头发像波斯羊身上的毛;一双阴阳怪气的眼睛,常常眯成一条缝;举止粗野,还有一个大鼻子。父母生了三个孩子,惟有我活了下来。父亲给了我无比的慈爱想要宽恕我,但我认为他始终未遂心愿。到了结婚的年龄,为了讨父亲欢喜,我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女人,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漂亮、高大、优雅、矫健,长长的手臂、金黄的头发、挺懂感情、生育力强,还很娴静。不过,要是我补一句,说她神经不正常,她娘家的人都只好听着,没法争议,因为她确有精神分裂的毛病。我呢,也被认为是个疯子,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独断专横,真有些疯疯癫癫的。按孩子的年龄大小来推算,我们婚后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生了爱德华,蕾茜,阿丽斯,之外还有两个孩子——噢,生的孩子可真不少啊!愿上帝保佑这一帮小子吧。  我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干活,劳动真叫人受罪,常常不到午饭时刻我就喝醉了。战后归来不久,我的妻子弗朗西斯便与我离婚了。(参军时我的年龄已不适合战斗,但我非去参加战斗不可;我赶到华盛顿,一个劲儿地说服人们,直到他们允许我上前线为止。)离婚是在欧战胜利日之后的事。有那么早么?不,一定是在一九四八年。不管怎么说,如今她住在瑞¨士了,和一个孩子在一起。她为什么要带一个孩子在身边呢,这我无可奉告。但她确实带去了一个孩子,那也好。祝她幸福。  我对这次离婚感到高兴,它给了我一个开始新生活的机会。我早有了新欢,不久我们就结婚了。我的第二个妻子名叫莉莉(少女时的名字,娘家姓西蒙斯),为我生了一对孪生子。  我此刻又感到那种心烦意乱的劲头——我叫莉莉吃了不少苦,比弗朗西斯过的日子更惨。弗朗西斯性格内向,这倒帮了她不少忙,莉莉却不然,于是遭了殃。或许是我期待变好的心情在搅得我不安宁,我这个人只适合过坏日子。每当弗朗西斯不喜欢我所干的事儿一一这类事挺多,她掉头便走,像雪莱诗中歌咏的月亮,独自徘徊。莉莉就不同了,我当众吵她,私下骂她。我在离我农场不远的乡下酒吧里和别人大吵大闹,州警察把我关了起来,我提出要和他们所有的人较量;要不是我在当地是个赫赫有名的人,他们准会把我揍个半死。莉莉赶来保释了我。后来为了我养的一头猪,我和兽医扭打起来。我还和一个开扫雪机的司机在七号国道上干了一架,因为他想逼我离开路道。大约两年前,我喝醉了酒从拖拉机上摔下来,碾断了腿。一连几个月我拄着一副拐杖,无论是人还是畜生,只要挡了道我举起拐杖便打,弄得莉莉叫苦不迭,不得片刻安宁。我有一副足球运动员的体魄,吉卜赛人的肤色,对人动辄又骂又叫,凶相毕露,摇头晃脑——难怪人们看见我都退避三舍。但我的乖僻还不止这些。  比如有一次,莉莉正在招待她的女客人,我走了进去,脚腿上绑着肮脏的石膏,穿双吸汗的粗袜子,身上是一件大红鹅绒睡衣,(那是弗朗西斯说要离婚那天,我一时高兴在巴黎的沙尔卡商店买的。)这还不算,我头上戴顶红羊毛的猎帽。我用手指擦鼻摸须之后,去和客人一一握手,一面说:“我是亨德森先生,您好?”我接着还走到莉莉跟前和她握手,好像她也只是一位女宾,同旁的陌生客人没有两样。而且我也说:“您好!’’这时我想,在场的客人都会在心里嘀咕:“他不认识她。他心里想着的依旧是他的前妻呢。真可怕!”她们凭空想像的忠贞令她们不寒而栗。  可是,她们都错了。莉莉明白,那是我故意干的,剩下我们俩时,她哭喊着对我说:“金尼,亏你想得出这种馊主意!你究竟安的什么心?”  我身穿红鹅绒睡袍,严严实实地束上一条红带子,端端正正地站在她面前,一面向后伸出绑石膏的脚,刮得地板直响,一面摇头晃脑,怪声怪气地对她说:“去——去——去!”  这是事出有因,因为我绑上这副倒霉的石膏夹板从医院回家的时候,恰好听见她在电话上说:“这只是他的又一次事故而已。他老在出事故,没什么,他棒极了,死不了的。”死不了的!现在让你尝尝这个滋味吧。她那话真使我气恼。  莉莉也许是说着玩的,她喜欢打电话时开玩笑。她是个身材高大、热情活泼的女人。她的面孔很悦人,性格也同样很温柔。我们在一起过了不少愉快日子。说来也怪,一些最愉快的日子恰好在她怀孕的后期。我们睡觉之前,我爱沾上婴儿油膏揉她的腹部,藉以缓和腹肌扩展会留下的痕迹。她的乳头已经由淡红色变成黄褐色;胎儿在肚里蠕动,改变着圆圆腹部的形状。  我轻轻地揉动,小心翼翼,生怕粗大的指头会造成任何轻微的伤害。熄灯以前,我把指头伸进头发里擦去油脂,和莉莉亲吻表示晚安;就这样,我们在婴儿油的气味里入睡。

媒体关注与评论

  贝娄的名望、文学修养、出众的智力和高尚的道德品质,造就了他的伟大作品。  ——英国作家、评论家马尔科姆·布雷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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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条)

 
 

  •   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的东西应该蛮有意思的,能买到这本书我很开心,还没看,书的设计我喜欢
  •   作为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大作,本书并不枯燥乏味,故事的结构脉络也很清晰,但作者希望表达的主旨却仿佛和我隔着一层毛玻璃建筑的天花板,影影绰绰,难以把握。
  •     
      从美洲到非洲大陆的精神流浪,犹太人的漂泊,是极具自我意识的亨德森走出的道路。
      
      他说,世上有几个人像我这样,为了追求真实的人生出生入死,历尽艰辛;这是我最基本的忠诚;我一次又一次丧魂落魄,但我总是卷土重来,东山再起。
      
      这条回归之路走得曲折,终究是成就了;在新发现的陆地(New-Found-Land)、北极冰冻的土地上从沉睡中苏醒,带着一个小孩子、一头小狮子、复活的记忆和心中自发的善意,清晰的目标和对生活的热情,终于在给妻子的信中表露心声:我回家后要去学医;我的年纪跟我作对,真他妈的太大了,但无论如何还是要学。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到全身被美好充满,就像是看着一件东西终于放到了属于它的位置:那口茶被咽下了,烟囱里升腾起烟雾来,家家户户都忙着做饭,这个故事也快结束了。
      
      亨德森给妻子的信中充满前所未有的温情,夹杂着回忆,反复翻阅回想却散发出更加浓郁的芳香。去非洲之前,他还是被茫然的混乱所困扰的野兽,脾气暴躁却因恐惧而脆弱,练习小提琴渴望通过艺术途径到达真我但仍无法解开心中郁结的愤懑。于是,他登上飞机,去往非洲腹地,最接近自然的地方,去看看人类最初的本真是什么模样。在经历之后,他写下的词句,从他心里流露出的话和态度,已和过去截然不同,朴实、真诚。他说:
      我要放弃拉提琴了……
      我原来很固执,想从一个世界升入另一个世界;我的一生及活动成了一座监狱……
      莉莉,我不再会自暴自弃了……
      我想内心的欲望是永远不能满足的……不输不赢,同归黄土……
      我体内原有个声音说我要!我要?我?它应当对我说她要,他要,他们要……
      It’s love that makes reality reality. The opposite makes the opposite…
      
      小说中复杂的情节及其象征之类繁琐得不知道怎样梳理,只是看了这本书以后想到自己,当初也是想做个社区医生,而且竟的确是怀着治病救人的单纯愿望,现在呢,或许由于现实的借口,没有成全,可能会说,因为情况一直在变所以就做了别的选择?但是,becoming是永远无法触及being的境界;我想,being是不是必然通过becoming而达成的,就像达甫经过数年游学,看尽花花世界,学知识买书,成一家之言,在明知极有可能不得善终的境地下,最终依旧返回到部落去当一名国王;亨德森历经生活的波折、激烈的内心冲突和属于非洲大陆的这一切劳顿、失败、灵感、丧失的体验和疾病的折磨才获得顿悟。Becoming像孔子周游列国的状态,满腔热血正旺,却郁郁不得志,终于累累然若丧家之犬了;being像老子的无为,小国寡民的活着,在生活中修道,顺从自然和本性。直接到达being,是难的,于是成为的人少;到达becoming,是易的,所以现在世界里满眼都是如此挣扎着的人啊!
      
      这本书是亨德森的一个回归旅程,书的开头读起来让我感到烦躁,纷扰纠缠的情节和亨德森间或的抱怨甚至让人难以再看下去。可是当我强忍不适坚持往后看,在书的某处一下豁然开朗起来,叙述不知从何时开始变得平和舒适,仿佛上天的馈赠,这或许就是此书带来直观上由becoming到being的体验,使我幸以得享了。此后,越看越好像是抓住了线索,脉络渐渐清晰起来,竟然诞生了出感动,实在难以说清。这小说包涵的内容太多,有的时候翻回几章前查看又好像发现了新的价值:关于真正的勇士、牺牲、精神回归、自然和动物与人的关系、暴力、邪恶、欲望、女性的存在、救赎、人际间的理解之道、生存状态的探讨、受难、爱、恐惧、同情……然而,留给我的,是抛下一切理性的分析,废除解构,停止探讨,合上书,放下笔,到此为止罢!只因它已超越了分析的范畴,在评估与揣摩的青天之外,唯有踏实的感动把我层层包融。
      
  •     难得这一本写得不晦涩,因为通俗而带来阅读的亲切感。
      亨德森先生,强壮、粗鲁而又敏感的百万富翁,
      那内心的喊叫,其实每个人都正经历吧。
      原始的喊叫,原始的森林、沙漠和部落,
      优雅的蛮夷国王,注定悲剧的狮语者,
      无法理清头绪,可暴躁终将得到安抚。
      我也应该晒晒赤道的太阳么?
      我只希望也有那么一个原始部落的老妪女王,
      握住我的手,
      驱除我心中疯狂的叫喊。
      
  •   索尔贝娄的小说应该说都不晦涩,这一部我才看了一个开头。感觉很不错,至少我看过的《赫索格》,《洪堡的礼物》加上这个,都是很有品质保证的。
    他的文字很流畅,而且都比较有故事性。其他等看完再做具体评价。
  •   呃,晦涩这个词是不准确。也许是艰深吧,我这样畅销小说看多了的人读起来多少还是觉得艰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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