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式谋杀的衰落

出版时间:2007-6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英] 乔治·奥威尔  页数:197  译者:董乐山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乔治·奥威尔不但是最著名的反极权小说的作者,还是著名的英语文体家、第一流的散文家以及头脑清醒、目光犀利的文学评论家。《美国式谋杀的衰落》以谈文论艺为主,收入《狄更斯》、《托尔斯泰与莎士比亚》等名文,比较全面地体现了身为文学评论家的奥威尔的丰采。  乔治·奥威尔在书中慨叹,“我国发生谋杀案的伟大时期,也就是说我国的伊丽莎白时期,大约是在1850年和1925年之间,凶手的声誉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但是,举了一个美国“公路片”风格的草率的谋杀案之后他慨叹,“很难相信,这个案件会像以前的那种家庭毒杀戏剧那样为大家长期流传,后者是一个稳定的社会的产物,到处左右一切的伪善至少能保证像谋杀那样严重的犯罪应该有强烈的感情作为动机。”说得何其的好啊。同样地,在性交易中,人们也不可能仅仅耽于肉欲,并且多少会希求一些追求的障碍、以及形式上的“伪善”和“感情…动机”。

作者简介

  威尔原名埃里克阿瑟布莱尔(Eric Arthur Blair),1903年生于印度。 1907年他举家迁回到英格兰。1917年,他进入伊顿公学。1921年后来到缅甸加入Indianimperial Police,1928年辞职。随后的日子里他贫病交加,此间他当过教师、书店店员,直到1940年,他成为New English Weekly 的小说评论员,他才有了稳定的收入养家糊口。1936年间,他访问了兰开夏郡和约克郡,1936年底,他来到西班牙参加西班牙内战,其间他受伤。二战期间(1940-1943),他为BBS Eastern Service工作,并在此间写了大量政治和文学评论。1945年起他成为Observer的战地记者和Machester Evening News的固定撰稿人。 1945年,他出版了《动物农场》,1949年出版了《1984》。奥威尔患有肺结核,于1950年死去。

书籍目录

为英国式烹调辩泡一杯好茶英国式谋杀的衰落甘地随想录查尔斯·狄更斯评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托尔斯泰和莎士比亚李尔王、托尔斯泰和弄臣鲁德亚德·吉卜林马克·吐温——特许认可的弄臣为佩·格·沃德豪斯辩评札米亚金的《我们》乔治·吉辛评格雷厄姆·格林的《问题的核心》评丘吉尔的《他们最得意的时刻》附录我的简历奥威尔年谱

章节摘录

  在上述九起案件中,至少有四起已被作为根据,写出成功的小说,有 一起改成受人欢迎的情节剧,而以报纸报道、犯罪学论文、律师和警官的 回忆等形式围绕这些案件的文字材料足足可以建个相当大的图书馆。很难 相信英国最近发生的犯罪有任何一起会这么长久、这么清晰地被记住,这 不仅是因为国外的暴力事件的残暴使得谋杀似乎相形见绌,而且是因为流 行的犯罪类型似乎已有变化。战争年代中主要的著名案件是所谓下巴颏儿 案件,如今已写成一本流行小书;该案件的审判实录去年也由耶罗兹公司 出版,贝契霍弗·罗伯茨先生写了序言。这一可悲又可鄙的案件只是从社 会学,也许还有法律的观点来看有兴趣,在回到这一案件之前,先让我来 说明一下,星期日报纸的读者百无聊赖地说,“如今你似乎碰不上一起令 人回味的谋杀案了”,这话是什么意思。 在考虑我上面所提到的九起谋杀案时,你可以一开始就把开膛手杰克 一案另列在外,它本身就自成一类。其他八起中,六起是毒杀案,十个罪 犯之中有八个属于中产阶级。除了其中两起以外,所有的谋杀案中,不论 以这种方式或者别的方式,性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动机,而在至少四起案件 中,要想保全体面——在生活中求得一个安稳的地位,或者不想因为诸如 离婚这样的丑闻破坏你在社会中的地位——是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半 数以上的案件中,目的是为了弄到一定的已知数量的金钱,诸如遗产或保 险赔款,但是所涉金额几乎都是很小的。在大多数案件中,罪行只是慢慢 地才败露的,那是由于邻居或亲戚产生怀疑而引起周密调查的结果;在几 乎每一个案件中,总是有某种戏剧性的巧合,可以清楚地看到老天爷的干 预,或者没有一个小说家敢大胆设想的一种插曲,例如克里本带着女扮男 装的情妇飞越大西洋,或者约瑟夫·史密斯在他的一个妻子淹死在隔壁屋 子里的时候,用风琴弹奏“我的主啊,向你更加走近了”。所有这些犯罪 的背景,除了奈尔·克里姆的以外,基本上都是家庭内部;十二个被害者 中有七个是凶手的妻子或者丈夫。 心中有了这些做底,你就可以设想,以《世界新闻报》读者的观点, 什么样的谋杀案是“完美无缺”的谋杀案。凶手必须是一个专业阶级的小 人物——比如说牙医或者办案律师——在郊区什么地方过着极其体面的生 活,最好是住在一所半独立的房子里,这样邻居就可以隔墙听到可疑的声 音。他不是保守党当地支部的主席,就是新教派和禁酒派领袖。他是因为 对自己的女秘书或者职业上的对手的妻子怀有非分的恋情而误入歧途的, 在同自己的良心经过长期而可怕的斗争后才终于决心不惜犯罪。在决定要 谋杀后,他进行了极其狡猾的计划,只是在某一个琐细的没有预料的细节 上犯了错。当然,所选择的手段应该是毒药。归根结底分析起来,他犯谋 杀罪是因为在他看来这比起被察觉通奸似乎是不那么丢人,对他的事业不 那么有害。有了这种背景,这桩罪行就可以有戏剧的甚至悲剧的性质,使 它令人难忘,并且使人对被害者和凶手都感到同情。上面所提的犯罪大多 数都有一些这样的气氛,而且,在其中三起案件中,包括我只提到而没有 指名道姓的那一起,故事大致接近我所概述的。 现在比较一下下巴颏儿谋杀案。在这起案件中没有感情的深度。两个 有关的人一起犯了这起具体的谋杀案几乎纯属偶然,他们没有再犯别的更 多案件完全是我们运气好。背景不是家庭内部,而是舞厅的平淡生活和美 国电影的错误价值观。两个罪犯中一个是名叫伊丽莎白·琼斯的十八岁前 女招待,一个是名叫卡尔·赫尔顿冒充军官的美军逃兵。他们在一起只有 六天,在他们被捕以前很可能甚至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他们是在一家 喝茶的地方偶然相识的,那天晚上偷了一辆军用卡车去兜风。琼斯自称是 跳脱衣舞的。这严格来说并不确实(她在这方面只表演过一次,并不成功) ,她还说要做一件危险的事,“比如作杀手姘妇”。赫尔顿自称是芝加哥 巨匪,这也不确。他们见到一个在路上骑自行车的姑娘,为了显示自己有 多狠,赫尔顿开车把她撞死,然后两人抢了那姑娘身上的几个先令。接着 一次,他们撞倒了他们假装让其搭车的姑娘,剥下了她的大衣和手提包, 把她扔进河里。最后,他们极其随便地杀害了一个正好口袋里有八英镑的 出租车司机。此后不久,他们就分了手。赫尔顿被捕了,因为他十分愚蠢 ,把那辆车子留下自用,琼斯自动向警方坦白招供。在法庭上,两个罪犯 互相揭发。在犯罪的间歇,他们两人的行为似乎都十分麻木不仁:他们把 出租汽车司机的八英镑用在赛狗上。 P10-12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  董乐山先生是翻译界有名的前辈,有人甚至称他为翻译方面的“一代巨匠”。最近我对照原文阅读了他翻译的《英国式谋杀的衰落》(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6月第一版)一书——想必是从董先生生前编译的《奥威尔文集》中选出来的——发现了一些误译。这些误译不全是疏忽所致,坦白说,有些显然是因为水平不足造成的。当然,前辈翻译家的造诣终究要比现今多数年轻译者为高,然而正确认识、恰当评价先贤的成就也是重要和必要的。下面就介绍一些书中出现的误译,目的并不是要戳“偶像的粘土脚”,只是想让更多的人明白:翻译事业是注定与错误相伴相随的,即便董乐山先生这样识途的老马,也照样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  随笔《英国式谋杀的衰落》只有短短五页,却出现了两处明显的误译。第一处是:“如果你考察一下那些给了英国公众最多乐趣的谋杀案……你就会发现其中大多数发生谋杀案的家庭都极为相像。”(第9页)后半句的原文为:One finds a fairly strong family resemblance running through the greater number of them。这里的family resemblance,也有写做family likeness的,是一个固定搭配,即我们现在常说的“家族相似性”。这半句是说,你会发现其中大多数谋杀案具有一种很强的家族相似性。事实上,奥威尔文中提到的谋杀案并非都发生在“家庭”中,所以译文里的“发生谋杀案的家庭”云云,也就无的放矢了。第二处是:“他们撞倒了他们假装让其搭车的姑娘,剥下了她的大衣和手提包,把她扔进河里。”(第12页)前半句的原文为:They knocked out a girl to whom they had offered a lift。这里的to knock out,其实是“打晕”的意思,to knock over才是“撞倒”的意思,一字之差,谬以千里。这句是说,他们先是让一个姑娘搭便车,然后把她打晕,剥去大衣,拎去提包,又把人扔到河里。不难看出,董先生的词汇掌握尚存在盲点。  再举一个理解错误的例子,见《乔治·吉辛》一文:“就我所知,只有写狄更斯的那本书《亨利·赖克罗夫特的私人文件》和《一生的早晨》最近重印了。”(第168页)这句的原文为:So far as I know only The Private Papers of Henry Ryecroft,the book on Dickens,and A Life‘s Morning,have been in print at all recently。董乐山先生错把the book on Dickens(“写狄更斯的那本书”)当成The Private Papers of Henry Ryecroft(“《亨利·赖克罗夫特的私人文件》”)的同位语了,事实上,这是两本不同的书。所谓“《亨利·赖克罗夫特的私人文件》”其实就是有多个中译本的《四季随笔》,而“写狄更斯的那本书”指的是乔治·吉辛的Charles Dickens:A Critical Study(《狄更斯评论》)。此处的理解错误暴露出董先生文学史知识的不足。  如果说上面这个理解错误的例子尚属英语语言之外的问题,那么我下面要举的这个例子就说明,董先生在面对稍复杂的语言现象时的确有捉襟见肘的时候。在《鲁德亚德·吉卜林》一文中,奥威尔开列了几条吉卜林广为人知的名句,如“东是东,西是西”之类的,其中有一句董先生翻译为:“他们知道英国一些什么?这只有英国才知道。”(第131页)这算什么话呢?哪里是隽语?实际上,奥威尔写的是:What do they know of England who only England know?这句出自吉卜林1891年的The English Flag一诗,奥威尔引用的与原文稍有出入,吉卜林的原句为:And what should they know of English who only England know?无论如何,这个反问句,被译成陈述句,显然就错了。该句因为迁就韵脚,用了倒装形式,董先生没看出来,所以搞错。假若换成正常语序,应该是:What do they,who know only England,know of England?意思是,那些只了解英国的人,又能对英国了解到几分呢?吉卜林有丰富的海外殖民地生活经验,因此他认为那些生活在英国本土上的人们其实对大英帝国到底是怎么回事缺乏真正深刻的理解。顺便说一句,《鲁德亚德·吉卜林》的译文有三处删节,都是语言现象较复杂的地方,不晓得董先生略去不译是觉得累赘,还是多少有些畏难。  此外,《英国式谋杀的衰落》一书中,译文似可一议者尚有几处,这里就略去不提了。不管怎么说,看到老马失蹄,我们自当“哀矜而勿喜”。译路上多荆棘坎坷,谁又能保证自己不栽跟头?

编辑推荐

  《英国式谋杀的衰落》中说到:做人的本质是,你不必追求完美,但是有时是为了讲义气而愿意犯罪过,而且你不必把禁欲主张推行到无法与人友好交往的程度,还有你要准备最终被生活所打垮,这是把你的爱给了其他个人的不可避免的代价。  许多人真诚地不希望做圣人,很可能,有些达到了或者希望达到圣人境界的人,从来没有感到多大做普通人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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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9条)

 
 

  •   使用挺方便
  •   奥威尔的评论文章也挺好
  •   奇妙的小书
  •   乔治奥威尔的随笔
  •   还好坚持看下来了
  •   奥威尔的随笔集
  •   奇怪名字的书
  •     完全同意歐威爾對甘地的評論:無論你是否厭惡他違反人性的「聖人」行為和固執甚至有些迂腐的思想,至少他在政治方面留下的是乾淨的氣味!另外必須承認我沒讀過狄更斯任何一部小說,但歐威爾的〈查爾斯‧狄更斯〉做到了文學批評的最高境界:讓沒讀過那些作品的讀者們也能讀得津津有味。
  •     “我没有理由爱那一角土地,
      它或可成为世上最高贵的国家,
      它之于我虽然仅仅是出生地,
      我对它衰落的美名,过去的文化,
      却不禁又是景仰,又深深惋惜。”
      ——拜伦《唐璜》
      
      乔治•奥威尔早期生平:一九○三年出生于印度,次年随母回英国定居,十八岁因家庭经济拮据而去缅甸参加帝国警察部队,二十五岁在巴黎一家豪华旅馆的厨房打工,同时开始写作生涯。
      
      一个游离于大英帝国文化边缘,在异地打拼奋斗的帝国臣民,该如何处理自己与母国文化的关系?
      
      这必然是一种无法反抗、且充满诱惑的向心力:不由自主地受到吸引,浸淫其中,耳濡目染,用帝国的眼光看待一切。然而,异地生活的经验又指出帝国视域的狭隘,依傍“权威”的同时又对“权威”心生疑窦——如果说《动物农场》是对特定社会意图建立乌托邦的反讽,那么《一九八四》近乎是对人类社会无分种族、阶级、国界的普世关照,包括英帝国在内的一切貌似尽善尽美的社会,都无法逃过《一九八四》的诅咒。
      
      因而,乔治•奥威尔对英国文化的看法,无不打上赞美和批判的双重烙印,如果只是一边倒地(无论是赞美还是批判)加以评说,就根本不需要为之一辩。
      
      《英国式谋杀的衰落》述说的“英国”并非只是那个在地图上占据几个小岛的弹丸之地,“文化”也并非文人雅士挂在嘴边或落在纸上的严肃话题。在奥威尔看来,印度是“英国”的,甘地很“文化”,丘吉尔在政治家的身份背后还有一个艺术家。这种叠加式的评论几乎贯穿了整部作品——甘地的“神性”几乎是不人道甚至是反人道的,格雷厄姆•格林的《问题的核心》塑造的信仰崇拜反而削弱了信仰,狄更斯同情和支持下层阶级但绝不与之为伍,吉卜林擅长写作“思想庸俗”的“蹩脚好诗”……
      
      奥威尔似乎总在为自己寻找假想敌,在自己的脑中上演龙虎斗,有时候我们简直要怀疑,奥威尔究竟是要替谁一辩,与谁一辩。列夫•托尔斯泰曾写过抨击莎士比亚的小册子,就文化批评的意义而言,这本小册子没有太多美学上的价值,托翁的选集基本不会收录,若不是出自大师手笔,正如奥威尔所言,“恐怕早已被人忘得一干二净了”。但奥威尔捡起这本被人差不多遗忘了半个世纪之久的小册子,针对托翁的论点,逐条加以批驳,指出前者身穿农民粗布织就的衣服,脚蹬树皮靴,正体现其骨子中无可救药的老爷式作风,可谓假扮圣人的伪君子。而后者身着戏服,恰如其分、自然而然地说明了自己的身份:演员。然而演员与现实/真实的关系向来暧昧之极,脱下了戏服的莎士比亚似乎就是一个普通的大俗人,而《一九八四》(奥威尔的驳托尔斯泰文正好写于《一九八四》创作期间)中的人物则生活在一个全透明的受监控的机制中,穿衣脱衣——毋宁说是摘戴面具——极讲分寸和时机。因而为莎士比亚就戏服与身份的问题根本不值一辩,但我们看到“奥威尔正方”和“奥威尔反方”却辩得口沫横飞、激情四溢。
      
      如此一来,包括这篇驳论文在内的整本集子,在我们读来就有那么点怪怪的味道——我们没有看到一个无懈可击、光荣耀眼的帝国文化,反而看到了一个即使不是漏洞百出,也是极不完美、以至需要为之一辩、为之一振的衰落文化。在标题文章《英国式谋杀的衰落》的结尾,奥威尔对大英文化临头浇了盆冷水:“在这种社会里,到处都左右一切的伪善至少能保证,像谋杀那样严重的犯罪应该有强烈的感情作为动机。”真是让人冷透骨髓。由此,奥威尔对这一文化的矛盾心态,即使不是昭然若揭,也可窥其一斑。
      
  •     英式谋杀正在衰落,请勿惊慌,因为大家全都跑去看CSI和Criminal Minds了。。。奥威尔的成功不仅在于他预言了1984,连心理侧写这种东西他都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你看,一个博闻强识的作者写出来的东西,总是会让我不停地穿越。
      
      看到奥威尔对甘地的评价,我很欣慰,因为总算我鄙视阿三国圣人的思想有了他这么强大的支持。绝食爱好者甘地大概就是在他几天不吃东西,两眼冒金星的时候才想出来“德国的犹太人应该集体自杀”这么牛逼的主意。希特勒一定爱死他了,犹太人统统去自杀了,就不用他费心搞什么毒气室了,也不会有人指着他的鼻子骂,他可以说,拜托,犹太人的脑子秀逗了,他们是自杀的,这跟我有半毛钱关系?除了会盘腿打坐以外,李洪叉和甘地可能还有共同之处,没准生病不许治就是轮子功从阿三圣人那里借鉴的。印度的胜利并不是甘地的功劳,就像当年人民解放军”兵不血刃“的解放长春,他们胜利了,是因为他们的敌人还没有泯灭天良。请勿惊慌!
      
      莎士比亚应该谢谢朱生豪,要不是他妙笔生花的翻译,可能好多中国会像托尔斯泰一样看不惯他。以前蹭过一堂俺们系主任的古英语课,老先生研究的就是莎士比亚,半堂课才结束,我就屁滚尿流的的吓跑了,然后对着下一届的惊呼,这课不能选!讲课的是个沃贡人!当时马上理解了英国人为啥拥戴黑爵士当国王──他替英国人海扁了一顿莎士比亚。照托尔斯泰的想法,莎士比亚完全是郭小四作派,《李尔王》其实是抄袭一部名唤《雷尔王》的作品。雷到尔了么?请勿惊慌!
      
      奥威尔用札米亚金的《我们》和《美丽新世界》对比,那些情节性的举证并不是最具说服力的,因为谁都看得出,《我们》更像是《1984》。我们1984了,请勿惊慌!
      
      然后突然有一天,你正在家里傻笑着看《万能管家》,黑衣人破门而入跟你说,对不起,战争爆发了,看伍德豪斯的东西犯法了。你被抓紧局子里,发现Stephen Fry 和 Hugh Laurie也在那儿蹲着呢,请勿惊慌!
      
      这是一个恐怖的星球,但是请勿惊慌,带上你的毛巾,去外星吧,不用担心黄金之心会因为一杯茶犯抽,因为奥威尔先生已经在书里写了如何泡一杯好茶。
  •      “普通人都是失败的圣人”,这话说得有点好啊。
       他还说,“‘超脱’的主要动机是希望逃避活着的痛苦,而且尤其是逃避爱,不论是性爱还是非性爱,爱都是很累的苦活”,你想不到,他说这些话是竟然是在讨论不抵抗运动的领袖甘地时说的,说得好,也好玩儿。
       说话的是奥威尔。
       上大学时被他的一本《1984》彻底征服,等到后来在北京电影学院看剧场版的《动物庄园》,虽然有些不耐烦那些濒于失控的象征手法,但却丝毫没有改变对他的惊世作品对专制制度出神入化的讥讽与批判的赞许。
      
       想说一下老莎。托尔斯泰1903年写了一篇《莎士比亚和戏剧》来攻击老莎。托同志在分析《李尔王》时使用了“愚蠢、啰嗦、不自然、不明白、浮夸、庸俗、乏味”等词语,但是却没有中的。奥威尔在想我们转播这一类似关公战秦琼的论战时,顺便也反驳了托同志。说也怪,亨利·米勒在用《我一生中的书》罗列他喜欢的作品时也专门从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中单单剔除了老莎的文字。我等俗物,根本未拜读过老莎,道听途说了一些故事,比如杀父娶母之类的,却记住了那句已经被各类附庸风雅之人用烂了的“To be or not to be”。不敢妄加评论。但前一段时间凤凰卫视的一档栏目中,那个人丑学问不丑的梁文道说,其实,老莎的被树为榜样,是在英国政府对外侵略的过程中遭遇了印度古老文明后反思的结果,实际上是为自己树立精神偶像以便使自己从文化上也自信起来。哈,有些动辄就以五千年文化而沾沾自喜的人恐怕又因为错过了这样一个福泽远邦的机会而捶胸顿足、而深入地幔进行考据了吧。话说回来,人家不过想在人面前做出一副“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样子,不像我们,物质上已经资本主义地一塌糊涂,精神上却可怜得衣不蔽体。
      
       再,关于《1984》,显然,不仅受了札米亚金《我们》的影响,也受到了阿尔都斯·赫胥黎《美丽新世界》的影响(这一点上,奥威尔还算诚实,尽管有些暧昧),安·兰德的《一个人》也一样,他们的指向都是专制,而无论这样的专制是来自于高速发展的工业文明、法西斯还是所谓的XX主义。
      
       毕竟是文人。
      
      
      
       2007年8月26日
      
      
  •   我也要去找来看!
  •   同样不喜欢甘地和莎翁,大概是我境界低
  •   don't panic哈哈哈哈
  •   “普通人都是失败的圣人”,这话令我想起《阳光小美女》中哥哥对着家人嘶吼的那段。
    不好意思,提及话题外的事。
  •   想知道最后一句话用意何在……
  •   所有的人都痛恨专制,但是对待的态度却不同.文人是不甘心的,总以为比普通人更明白是非,又往往将世界理想化,所以会反抗.很难做到出世.但奥威尔他们是优秀的,因为他们至少不迂腐.
  •   他讲甘地我很有共鸣
  •   这句话貌似奥威尔不是很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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