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

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英] 莎拉·沃特斯  页数:486  字数:262000  译者:刘玉红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我们在最动荡最荒唐的年月相遇,除了爱情,一无所有…… 2006年最荡气回肠的女性小说,描述的是二战时期的爱情,人物命运从一开始就扑朔迷离,无论是驾驶救护车在密集如雨的炸弹中疯狂穿梭,抑或是移情别恋,作者都营造出非凡的叙事性张力,悬念逐次展开。 本书会让你有种感觉,仿佛读着由一流说书人的完美技巧萃练出的一系列看似简单明白却丰富深邃的爱情故事。精彩不容错过!     《守夜》没有出其不意的生离死别。战争是背景,开卷已是结局。它是关于寂寞和失去。战争打乱了生活原本的秩序,使人们做了平时不可能的事。战时,上层社会的凯和朱莉娅才会结识平民阶层的海伦和维芙,凯才能毫无顾忌地和海伦住在一起,海伦才可能和朱莉娅有一场倾城之恋。战争使他们体验恐惧、渴望、迷恋、疯狂这些强烈的感情。他们盼望战后美好新世界来临,当战争真的结束了,他们才知道事情并非如此。战争完结,伤痛却不完结,战争并非伤痛的原因。

作者简介

莎拉·沃特斯(Sarah Waters),1966年出生于英国威尔斯,现居南伦敦。沃特斯是英国当代备受瞩目的文坛新星,全职小说作家。
文学博士出身的沃特斯,深谙写作之道,擅长捕捉读者心理,营造悬疑惊悚的故事氛围。当沃斯特在撰写博士论文时,对19世纪伦敦生活产生了浓厚兴趣,并开始写小说。作品均以维多利亚时代为背景,优雅飘渺的氛围中带有神秘悬疑感。她的前三部小说,使她获得了主流评论家和新闻界的高度赞扬。

书籍目录

1947年  第一章  第二章1944年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1941年

章节摘录

  1947年  第一章  这么说,凯对自己说,你现在已经成了这样一种人:钟停了,表也不走了,只靠那个与众不同的跛子来到房东门前,才知道是什么时辰。  她穿一件无领衬衫和一条灰色内裤,站在敞开的窗户前,吸着烟,看着伦纳德先生的病人来来往往。他们准时到来——准时到可以当她的钟表:星期一上午十点,驼背女人;星期四上午十一点,受伤的士兵;星期二中午一点来的是一个老头,一个古怪的小伙子扶着他。凯喜欢看他们在街上缓缓步行。那个穿一身黑的男人看上去精明能干,像开殡仪馆的。那个小伙子耐心、严肃、英俊——她想,在斯坦利·斯宾塞或某些吹毛求疵的现代画家的笔下,这是青春年少的象征。他们后面是一个女人和她儿子,一个瘸腿小男孩,戴眼镜。之后是一个患风湿病的印第安老妇。那个女人和伦纳德先生在走廊里说话时,瘸腿小男孩有时会站在通向屋子的那条残破的小径上,用大靴子磨蹭小径上的青苔和泥土。前不久有一次,他偶尔抬起头,发现凯正看着自己,随后,她听到他要自己去上厕所,在楼梯上大呼小叫。  “门上的那些是天使吗?”她听男孩的母亲这么回答,“老天爷,它们不过是照片而已!亏你长这么大!”  凯思忖,他害怕的不是伦纳德先生那些爱德华七世时代的天使,虽然它们面目狰狞。他害怕的是会碰上她。他肯定认为她是个鬼魂或疯子,在阁楼上游荡。  他多少是对的。有时,她不停地走来走去,据说疯子就是这样的。有时,她又呆呆地坐上几个小时,一动不动,盯着那片阴影缓缓爬过地毯。每当这种时候,她真像鬼,成了这幢陈年旧屋的一部分,如尘土一般融化在这些摇摇欲坠的斜梁歪木所积攒起来的阴暗中。  一列火车开过,进入克拉彭站,离这里有两条街远。她撑着窗台,感受火车带来的震动和颤抖。她身后的灯泡一下亮起来,像一只眼睛恼怒地闪了闪,熄灭了。壁炉里,一块炉渣轻轻塌下。壁炉小得可怜,这间屋子过去是仆人住的。凯最后吸了一口烟,用食指和拇指掐灭烟头。  她已经在窗口站了一个多小时。今天是星期二,她看到一个塌鼻男人来了,他一只胳臂残废。她在等斯坦利-斯宾塞夫妇,不过,这个想法并不明确。现在,她打定主意不再看这些人了。她要出门,天气毕竟不错:温暖的九月中旬,这是战后的第三个九月。她走到用来做卧室的隔壁房间,开始换衣服。  屋里光线暗淡,几块窗玻璃没了,伦纳德先生用漆布来代替窗子。床挺高,床单是脱光毛的灯心绒。睡在这种床上,你会想到,多年以来,有许多人在这张床上睡觉、做爱、出生、死亡,患热病时在上面翻来滚去。这种想法令人有些郁闷。床铺散发出淡淡的酸味儿,就像磨破的袜子,不过凯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对她来说,这问屋不过是用来睡觉或度过不眠之夜的地方。普普通通的墙上什么都没有,和她住进来时一模一样。她从不在上面挂图画或照片,也不钉架子放书。她没有图画照片,也没有书,家什简陋,只在一处角落拉起一条铁丝,用木衣架挂衣服。  这些衣服至少非常整洁。她仔细翻捡,找到一双缝补得很不错的袜子,几条剪裁讲究的休闲裤。她换上干净的衬衫,柔软的衣领是白色的,她可以像个女人那样把领口敞开。  不过,鞋子是男式的。她擦鞋花了一分钟,在袖口处挂上银链,梳了梳那一头棕色的短发,抹上一点发油,让它变得整齐。在街上,人们若不仔细看,常把她当成个英俊小伙,老太太们经常叫她“小伙子”,甚至“小子”。不过,她们如果端详她的脸,立刻会发现那里有岁月的痕迹,会看到头发里的白丝。实际上,明年她就三十七岁了。  她尽量小心地走下楼梯,以免打扰伦纳德先生,可要放轻脚步很难,爆裂的楼梯总是咯吱作响。她去上厕所,在浴室里呆了几分钟,洗脸、刷牙。水噼噼啪啪地冲下管道。她面庞发绿,因为常青藤遮住了窗户。热水锅炉旁挂着一把扳手:水管有时会堵塞,你得用扳手敲一敲它,疏通管道。  伦纳德先生的诊疗室紧挨浴室。尽管有刷牙声、水盆里的溅水声,凯还是听到医生一边给那个塌鼻废臂的男人治疗,一边激动地喋喋不休。终于,她从浴室里出来,轻手轻脚地经过诊疗室,唠叨声变得更大,有如机器在嗡嗡颤动。  “埃里克,”她听到,“你得嗯一嗯。既然总是要嗯一哼,怎么能哼一哼呢?”  她悄悄走下楼梯,拉开没上闩的前门,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现在她有些犹豫了。天空分外的白,她直眨眼。日光惨淡,与其说晴朗,不如说有如河水干涸。她感到尘土落在嘴唇上、睫毛上、眼角里……但她不想回头,她要对得起梳好的头发、闪亮的鞋子和银链扣。看她走路的样子,似乎她很清楚自己要去往何处,为什么要去那里,其实,她无事可做、无人可访、无人可看。她的日子是一片空白,她所有的日子都是一片空白。也许,她每跨出一步都要费劲地创造出地面,好让自己有路可走。  她穿过干净而破损的街道,朝西往旺兹沃思走去。  “今天没看到巴克上校,霍拉斯叔叔,”邓肯说。他和蒙迪先生走近那屋子,他抬头看了看阁楼的窗子。  他很是遗憾,他想见到伦纳德先生的这位房客,喜欢她大胆的发型、男式服装、棱角分明的高贵外貌。他想,她说不定当过飞行员,或在空军妇女辅助队当过士官什么的。换句话说,她就是那种女人:在战斗中快乐地冲锋陷阵,然后潇洒地离开。“巴克上校”是蒙迪先生给她起的外号。他也喜欢看到她站在那里。听到邓肯的话,蒙迪先生抬起头,点了一点,又低下脑袋,继续走路。他气喘吁吁,说不出话来。  他和邓肯从白城大老远来到莱旺达山。一路坐大巴,不时停下来休息,所以走得慢,来回几乎要花上一整天。邓肯星期二有假,他把假期积攒起来,留到星期六。在他工作的那个工厂,人们都会这样做。“这孩子对他叔叔真是孝顺!”很多次,他听到工友们这么说。他们不知道,蒙迪先生并不是他叔叔。他们不知道,他在伦纳德先生这里接受的是什么样的治疗,他们很可能以为他是去医院看病。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邓肯不在乎。  他将蒙迪先生领到斜屋的阴影里,心想,这样的屋子压在你头上,真是令人担忧。战前,这里有一长排台屋,如今只剩下它,和隔壁屋相邻的两面墙上还留有枪伤弹痕,弯曲的楼道里阴影憧憧,壁炉没了,只剩下一个凹坑。它是靠什么支撑起来的,邓肯想不出来。他和蒙迪先生走进客厅,他一直无法摆脱这种感觉:他一旦用力关门,整幢屋子就会訇然坍塌。  于是,他轻轻关上门。之后,屋子显得正常一些了。客厅阴暗,一片静默,四周放有硬背椅、一个没挂衣服的衣帽架、两三株色调苍白的植物,地板铺的是黑白相间的瓷砖,有几块已经没了,露出下面灰色的水泥。瓷灯罩是怡人的玫瑰色——原来很可能是煤气灯,现在换上了灯泡,嵌在胶木座里,连着一根磨损的棕色电线。  邓肯特别关注类似的特色和缺陷,这是他生活的一个乐趣。他恨不得他们早早来到这里,这样,他扶蒙迪先生坐下后,便有时间在客厅里静静地走上一走,细看每样东西。他欣赏精致的扶栏、铜头晦暗的地毯棍。他喜欢餐柜门上褪色的象牙门把,壁脚板上的图案装饰得像木头。他走到通向地窖的走廊的尽头,那里有一张竹桌,装饰俗丽。胶泥做成的猫狗、镇纸和意大利产花饰陶器,在这些杂物中间是他的钟爱之物:一只光亮的旧碗,饰有蛇和水果,非常漂亮。伦纳德先生用它来盛满是灰尘的胡桃,上面搁一把铁制胡桃钳。邓肯每每走近这只碗,他的骨髓深处就会涌起致命的小冲动,某个粗心的人会不会拿起那把胡桃钳,钳子滑下,砸到瓷碗上。  今天,碗里的胡桃还是老样子,上面还是那片朦胧的灰尘,无人动过。邓肯也有时间仔细端详挂在墙上的那两幅卷曲的画——在屋里,挂的东西都是卷边卷角的。画原本一般,裱在普普通通的牛津产的相框里,不过,这也让他感到愉悦——另一种愉悦——如果你看一样不太好看的东西,心想,这不是我的,我用不着想要它!  楼上的房间有动静,他敏捷地回到蒙迪先生身旁。楼梯转角的一扇门打开,他听到声音,是伦纳德先生,他正送一个年轻人出门。这个人的顺序总是在他们前面一个小时。邓肯喜欢看到这个人,和喜欢看到“巴克上校”和那只光亮的碗差不多,因为这个人一脸快活相,他说不定是个海员。“怎么样,哥们儿?”他今天这么说,朝邓肯眨眨眼,问天气如何,询问蒙迪先生的关节炎,一边从烟盒里取出一支烟,叼到嘴里,掏出火柴,点火;全是一只手干的,轻而易举,轻松自然。另一只手发育不全,吊在身侧。  邓肯老是搞不清,他到此有何贵干,他不来这儿不也过得好好的吗?他想,或许这个年轻人想找个情人,当然,姑娘可能不太看得上他的那只残疾胳臂。  年轻人把火柴盒塞回衣袋里,走了。伦纳德先生领邓肯和蒙迪先生上楼——当然是跟着蒙迪先生慢慢地走。  “眯眼睛的讨厌鬼,”蒙迪先生说。“你能拿我怎么办呢?把我放到废料堆里得了。”  “好了,好了!”伦纳德先生说。  他和邓肯扶蒙迪先生进诊疗室,让他坐到一张硬背椅上,为他脱下外套,让他舒舒服服的。伦纳德先生拿出一本黑色的笔记本,看了看,然后坐到自己那张硬邦邦的椅子里,面对蒙迪先生。邓肯走到窗前,坐到一个铺垫子的箱子上,把蒙迪先生的外套搭在腿上。网状窗帘用金属丝穿过,松垂下来,发出刺鼻的味道。屋里贴的是彩色拷花墙纸,上面的巧克力色显得富丽堂皇。  伦纳德先生搓搓双手。“那么,”他说。“自我们上次见过后,你还好吧?”  蒙迪先生低下头。“不太好,”他说。  “还是觉得疼吗?”  “好像总也好不起来。”  “你没有乱用别的什么药吧?”  蒙迪先生不安地动动脑袋。“呃,”过了一会儿,他承认道,“吃了一点阿司匹林。”  伦纳德先生缩了缩下巴,看了看蒙迪先生,似乎在说:我的天,我的天。“好,你很清楚,是不是,”他说,“同时吃错药和用错精神疗法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就像一头驴,同时有两个主人在拉它,它无所适从。你知道这一点,是吧?”  “只是,”蒙迪先生说,“疼得太厉害——”  “疼!”伦纳德先生说,似乎给逗乐了,又无比轻蔑。他晃了晃椅子。“这张椅子会因为要承受我的重量而感到疼吗?为什么不会,因为它的材料和你的腿骨、腿肌肉是一样的,可你却说它因为要承受你的重量而会疼。没人相信椅子会疼。只要你相信腿不会疼,你的腿就和这木头一样灵便。你不知道这个道理吗?”  “知道,”蒙迪先生无力地说。  “知道,”伦纳德先生重复道。“现在,我们开始吧。”  邓肯一动不动地坐着。整个过程都要一动不动,非常安静,尤其是现在,伦纳德先生正在集中思绪、专心致志,以对付与蒙迪先生的关节炎有关的错误观念。他是这样做的:仰起头,全神贯注,但没有看蒙迪先生,而是盯着壁炉上的一幅画,那是一个眼神温柔的女人,身穿维多利亚时代的高领礼服。邓肯知道,她是玛丽·贝克·艾迪夫人,基督教科学派的创始人。在黑色的画框上,有人——也许是伦纳德先生自己——用亮光漆写了一句话:永远守候思想的大门。笔迹不太顺当。  邓肯每次看到这句话,就想发笑:不是他觉得这话特别可笑,而只是因为他刚才要是笑起来的话,情况会非常可怕。每当此时,他就想到,如此安静地坐在这里,要坐这么久。这个想法令他恐慌起来。他觉得自己肯定要弄出一点声响,要动一动——一跃而起,开始尖叫,大发脾气……可太晚了。伦纳德先生已经改变姿势——倾身向前,盯着蒙迪先生。他开口说话,声音低沉而专注,语调非常急促、坚定不移。  “亲爱的霍拉斯,”他说,“你得听我说。你对自己的关节炎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你没有关节炎,没有疼痛。你不要屈从于这些想法和观念,不要把疾病和疼痛视为法则,视为必不可少……亲爱的霍拉斯,听着,你没有恐惧,没有什么记忆会吓倒你,没有什么记忆会使你感到灾祸又将来临。你没有什么好怕的,亲爱的霍拉斯。爱与你同在,你心中充满爱,爱就在你周围……”  话语滔滔不绝——就像严厉的情人温和而不断的责怪。邓肯想——遗忘,现在,他想发笑——你不可能不屈从于它们的激情,不可能不想铭记,不想被感动、被说服。他想到那个胳臂残废的年轻人,想象他坐在蒙迪先生现在就坐的地方,医生告诉他,“你心中充满爱,”告诉他,“你不能害怕,”用意念拉长他的胳臂,丰满他的肌肉。老天会看在蒙迪先生的分上,看在那个年轻人的分上,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吗?邓肯希望会发生,他渴望会发生。  他看着蒙迪先生。治疗刚开始不久,他便闭上了眼睛。细语声没完没了,他开始低泣起来。细细的泪水顺颊流下,汇聚在喉咙处,湿润了衣领。他没打算去抹泪,只是坐在那里,双手松松地放在腿上。他那干净而平钝的手指不时抽搐,偶尔吸一口气,又颤巍巍地呼出来。  “亲爱的霍拉斯,”伦纳德先生还在不依不饶地说,“没有谁的心灵能控制你,混乱的想法不能控制你。混乱不存在。我肯定,和谐的力量控制着你,掌控着你的每一个器官:你的胳膊、你的腿、你的眼睛和耳朵、你的五脏六腑、你的心和脑和肚子和腰。那些器官完好无缺,霍拉斯,听我说……”  他就这么唠叨了四十五分钟,休息一下,毫无倦意。蒙迪先生终于掏出手帕擤鼻涕、擦脸,不过他的眼泪已经干了,他自己站起来,步子似乎轻快了些,心里轻松了一点。邓肯拿起他的外套。伦纳德先生站起来,舒展身子,喝了一点水。蒙迪先生付款时,他万分抱歉地接过钱。  “当然,今天晚上,”他说,“我在晚祷时会为你求福的。你可要为此做好准备哦。九点半怎么样?”邓肯知道,他有很多从未谋面的病人,他们给他寄钱,他通过电话或写信,对他们进行远程治疗。  他和邓肯握手,他掌心干燥,手指像姑娘一样柔软、平滑。他笑了笑,不过表情却像鼹鼠,似乎只看到自己的内心。此时此刻,他也许是个瞎子,对一切都视而不见。

媒体关注与评论

  无论是驾驶救护车在密集如雨的炸弹中疯狂穿梭,抑或是移情别恋,她都营造出非凡的叙事性张力。  ——《每日邮报》  沃特斯的“炸弹故事”读来根本不像时代小说,从内容与描述手法看,反而具有新颖、清新与紧迫感。这是一部极为优美,深具说服力、同情心与想象力的作品。  ——《伦敦书评》  《守夜》让你有种感觉,仿佛读着由一流说书人的完美技巧萃练出的一系列看似简单明白却丰富深邃的爱情故事。这可以表明,即使你早已读毕最末一页和起首那一场关键性的邂逅,沃特斯的力作仍将在你心头萦绕不去。  ——《周日电讯报》  一本真挚动人、有诚意的书,不必大费周章展露戏法,便会让人想再读上一遍。  ——《观察家报》  细密铺陈,却有刻骨铭心的力道……萨拉·沃特斯是位优秀作家。  ——《星期日独立报》

编辑推荐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The Night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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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7条)

 
 

  •   书的质量挺好,书的内容也不错
  •   封面告诉我们:我们在最动荡最荒唐的年月相遇,除了爱情,一无所有……生活告诉我们:我们在物资富足的年月生活,除了爱情,我们应有尽有.
  •   一开头的结局..却仍抱着希望看后面的"开始"...看完还心里抱着希望...虽知已有了结局...真是奇怪的感觉....想改变却改变不了..无耐么...
  •   这是一部颇具艺术质感的爱情小说,我看重的也是这种质感,而不是那种轻飘飘的浮夸。遗憾的是缺乏一篇序言介绍,这似必影响读者的选购.
  •   整本书有种沉闷的感觉,味同嚼蜡
  •   挺好的,看了再说
  •   纯粹冲着作者买的这本书,作者的fingersmith很棒,但这本很不好看,个人认为。看介绍原本以为是很荡气回肠的爱情小说,结果是觉得有点支离破碎,没太看明白作者想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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