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战马

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加) 西顿  页数:180  译者: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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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是著名的博物学家、艺术家、教育学家、探险家西顿的作品。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1860-1941),一八六。年生于英国,一八六六年移民到加拿大,晚年加入美国国籍。他从小聪明过人,十五岁时开始汇编自己的加拿大鸟类索引,并立志当一名博物学家。一八八一年他返回加拿大,投奔在马尼托巴的哥哥阿瑟。此后几年,他带着画夹和笔记本出没于马尼托巴的卡伯里群山中。也就在那时,他写了自己最有名的著作。一八八九年,《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出版,大获成功。他在这本书的序言里反复强调他写的故事是真实的。这本书和他其他的动物故事作品开创了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写实动物小说,西顿也因此赢得了“动物小说之父”的美名。西顿是个多产的作家,一生共著有六十多本书,他的作品一直是喜爱野生动物者必读的经典。  本书收录了西顿较有代表性的十篇野生动物故事,分别选自《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动物英雄传》、《野生动物的生活》、《野生动物的习性》四部著作。这四本书是西顿众多著作中最出名,也是最受欢迎的,里面描写到的动物有狗、马、猴、猞猁、驯鹿和松鸡等。  狼是西顿最喜欢的动物,他认为狼既聪明又高贵。在这本书里有三只不同的狗的故事,与所有的同类一样,他们免不了和狼有着各种各样的瓜葛,虽然是狗的故事,却总会看到狼的影子:忠心耿耿的宾果对群狼狠下杀手,在危难之际解救了自己的主人。但这并不妨碍他与母狼交往,他甚至玩忽职守,听任母狼胡作非为。那只母狼被杀后,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立场,与“刽子手”奥立佛结下深仇大恨。尽管中过一次毒,他还是改不了狼的本性,喜欢吃死马,喜欢过狼的生活,终于再次误食毒饵,死在了主人家的门槛上……  西顿动物故事里的主角都是根据真实的动物塑造的,尽管有些故事是由许多动物的故事拼凑起来的,但每个细节都来源于生活,所以他的作品被称为“写实动物小说”。西顿书中的动物不会说话,但他们与人类有许多共通之处:他们也有爱,如猞猁妈妈本能的母爱,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的溺爱。他们爱好自由,向往自由,追求自由,那匹无法无天的墨黑枣红驹宁愿在寒天冻地里立在风雪中,也不要温暖舒适、有现成草料的马厩,他就是匹野马,为自由而生!他们笃信忠义,也有情有意,狗儿的忠诚自不消说,小熊约尼和“坏猴”吉妮在病重时对于诺拉和饲养员的那份依恋与痴娇简直如出一辙,让人感动。但动物毕竟不是人,所以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忽冷忽热,关键时刻抛下爱子约尼似乎也理所当然,而且从此淡忘了;红毛领谨慎聪明,却想不到走为上计,偏偏要与猎人对抗到底,最终中了圈套,悲惨丧命。  西顿是为动物著书立传的作家,他认为野生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情有欲的生灵。他们有个性,有爱恨,凭着强烈的本能与自然、与人类抗争,但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可尽管如此,他笔下的动物仍然充满了生命的尊严,他们惊心动魄的故事不仅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而且也让我们获得了不少关于大自然的,尤其是关于动物的丰富知识。西顿的作品虽然不是专为孩子们所写,却让一代代热爱动物的孩子选择了它们,它们不仅激发了孩子们丰富的想象,让他们得到了许多自然科学知识,还让他们学会了爱,为他们的童年增添了丰富的回忆。

内容概要

  本书收录了西顿较有代表性的十篇野生动物故事,分别选自《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动物英雄传》、《野生动物的生活》、《野生动物的习性》四部著作。这四本书是西顿众多著作中最出名,也是最受欢迎的,里面描写到的动物有兔、狗、马、猴、猞猁、驯鹿和松鸡等。  西顿动物故事里的主角都是根据真实的动物塑造的,尽管有些故事是由许多动物的故事拼凑起来的,但每个细节都来源于生活,所以他的作品被称为“写实动物小说”。西顿书中的动物不会说话,但它们有个性,有爱恨,凭着强烈的本能与自然、与人类抗争,虽然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可尽管如此,他笔下的动物仍然充满了生命的尊严,它们惊心动魄的故事感动了一代代的读者。西顿的作品不是专为喜爱野生动物者所写,也不是专为青少年所写,却让一代代热爱动物的孩子选择了它们,它们不仅激发了孩子们丰富的想象,让他们得到了许多自然科学知识,还让他们学会了爱,为他们的童年增添了丰富的回忆。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1860-1941),著名的博物学家、艺术家、教育学家和探险家。一八六○年生于英国,一八六六年移民到加拿大,晚年加入美国国籍。他从小聪明过人,十五岁时开始汇编自己的加拿大鸟类索引,并立志当一名博物学家。一八八一年他返回加拿大,投奔在马尼托巴的哥哥阿瑟。此后几年,他带着画夹和笔记本出没于马尼托巴的卡伯里群山中。也就在那时,他写了自己最有名的著作。一八八九年,《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出版,大获成功。他在这本书的序言里反复强调他写的故事是真实的。这本书和他其他的动物故事作品开创了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写实动物小说,西顿也因此赢得了“动物小说之父”的美名。西顿是个多产的作家,一生共著有六十多本书,他的作品一直是喜爱野生动物者必读的经典。

书籍目录

小战马——一只长耳大野兔的传记宾果——我家狗的故事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红毛领——顿谷里的一只松鸡的故事男孩与猞猁白驯鹿传奇诚哥儿——小狗成长记约尼熊烈马墨黑枣红驹吉妮——恶猴驯顺记

章节摘录

  小战马——一只长耳大野兔的传记  一  小战马几乎认识镇里所有的狗。首先,有一只追过他多次的棕色大狗,他总是溜进木篱笆上的一个小洞里,把那只狗甩掉。其次,有一只可以跟着他钻过那个小洞的、很活跃的小狗,对付他的办法就是从一个岸陡水急、二十英尺宽的灌溉渠跃过去。那只狗可跳不过去。这是对付那个敌手的“妙方”,小男孩们一直把那一块儿地方叫做“兔儿跳旧址”。不过有只灰狗比长耳兔跳得还要好,追兔子时要是从篱笆那里钻不过去,他就干脆从上面跳。他不止一次地考验小战马的勇气和毅力,长耳兔幸亏躲闪得及时才保住性命,后来他们一直跑到了奥塞奇人的篱笆前,这时灰狗才罢手。此外,镇里有一群大大小小的恶狗,不过在野外他们很容易就被甩开了。  在乡下,每户农家都养了一只狗,但是小战马真正害怕的只有一只;那是一只凶猛的长腿黑狗,那畜生身手敏捷,而且一追到底,好几次都几乎将小战马逼得走投无路。  至于镇上的猫儿,他并不在乎;他只是偶尔受到他们的威胁。一个月夜,有一只屡屡得胜、兴奋得脸儿涨红的超大个的公猫,他爬了过来,来到他吃草的地方。长耳朵战马看到了那个眼睛闪着光的黑色生灵,就在快要拼命逃走的那一刹那,他面对着他,身子立了起来,蹲坐着——后腿立着,保持高度的警觉,宽宽的耳朵向上耸着,一下子就长长了六寸;接着他发出很大的哧哧的声音,这已经是他最大的吼声了,他向前一下子蹦了五尺远,落在猫儿的头上,后脚上锋利的爪子使劲地往里挠,老公猫被这个两条腿的巨人给吓坏了,落荒而逃。这一招他试过好几次,屡屡得手,不过有那么两次他败得很惨:一次是那只猫儿原来是个猫妈妈,身边围着小猫咪们,于是长耳朵战马只好逃命;另一次是他给弄错了,竟然重重地落在了一只臭鼬的头上。  不过灰狗才是最危险的敌人,本来小战马可能会在他的手里丧命,但所幸的是长耳兔的神奇探险最终以喜剧收场。  他是在夜里吃草;那个时候敌人比较少,而且容易躲藏;但是有一天冬日破晓时分,他在一丛苜蓿地逗留了很长时间,正穿过空旷的雪地往他喜欢的那个窝走,这时正好遇见那只灰狗在镇子外面四处觅食,厄运降临了。雪地空旷,天光渐亮,根本无处藏身,无奈之下,长耳兔只得在旷野上跑呀跑,松软的雪花对灰狗并没有大碍,长耳兔却为此吃了苦头。  他们向远处跑去——一对身体健康、超级出色的跑步选手。看!他们掠过雪地,敏捷的爪子刚一着地就啪啪啪地扬起一小堆一小堆的雪来。一会儿往东,一会儿往西,转向,躲闪,他们你追我赶。狗儿占尽天时地利——他正肚子空空,而且天寒地冻,雪地松软——而兔子呢,吃了满满一肚子的苜蓿,无法大展身手,但他脚儿啪啪地跑得飞快,立时见到一小堆一小堆的雪纷纷地喷溅开来。他们继续在空地上你追我跑;近旁没有可以求助的篱笆,长耳兔试图往木栅栏那儿跑,但每次都被那只猎狗巧妙地拦了回去。长耳兔的耳朵已经失去了威风,不再向上高耸着,不用说,这肯定是他没了心劲或是气力不足的信号,正在这时,这两杆旗子突然直挺挺地竖起来了,好像猛地冒出来了一股力气。小战马使出浑身的劲儿,并没有向北往篱笆那里跑,而是奔向东面,上了空旷的大草原。灰狗跟着,相距不到五十码远时长耳兔左躲右闪,让这个凶猛的追兵无可奈何;接着他又使出下一招,重新向东折回到原路,他就这样边变向边躲闪,一路径直地往最近的那户农家跑,那里有一圈很高的木栅栏,上面有个鸡窝口,那儿还住着他最恨的另一个敌人——那只大黑狗。外层的篱笆让灰狗耽搁了一小会儿,长耳兔乘机冲过鸡窝口,进了院子,他在边上藏了起来。灰狗转来转去,急急地跑到那道矮门前面,从上面跳了过去,落在鸡群中间,顿时,母鸡咯咯咯地拍着翅膀四处逃散,有几只绵羊也咩咩咩地大声叫着。母鸡们天然的卫士,那只大黑狗,跑来营救,小战马又从那个他进来的洞口溜了出去。他身后养鸡的院子里发出可怕的狗儿撕咬的声音,随即又添了人的喊声。结局如何他不得而知,也无心了解,但值得一提的是,那只先前住在纽彻森的快腿黄狗后来再也没有骚扰过他。  二  长期以来,苦日子、好日子总是轮着个儿地来,这被当做顺理成章的事儿;但近些年来,卡斯卡多州让长耳大野兔们遭受了一系列非同一般的起起伏伏。过去的时候,他们不停地与鸟兽斗,与严寒酷暑斗,与瘟疫斗,与滋生恶疾的蚊虫斗,可他们都挺过去了。但是农夫们来了,他们在这片乡野安家落户,带来了许多变化。  狗儿和猎枪大量地到来,削减了山狗、狐狸、狼、獾和鹰这些捕食长耳兔的动物们的队伍,结果才几年的时间,兔子就一大群一大群地成倍增加;不过现在瘟疫爆发了,把他们一扫而光。唯有最强的——活了两季的——幸存了下来。有一阵儿,长耳兔是稀罕货;但是在这段时间又来了另一种变化。栽在各处的桑橙树篱提供了一个新的藏身之处,当今长耳兔的安全不在于速度,更多的在于脑力,那些聪明的,有狗或是山狗追时,会跑向最近的篱笆,趁敌人正在找大的洞口好继续追击的间隙,他们就钻进小洞逃走。山狗针对这种情况,想出了一种接力追捕的计策。这种计策就是一只山狗守一块阵地,另一只守旁边的那块阵地,如果兔子用“篱笆计”,他们就两面夹击,一般都会逮到猎物。对此,兔子的补救措施就是要有一双利眼,好早点看见第二只山狗,避开那块区域,然后要有一双好腿,甩开第一个敌人。  于是长耳野兔们接连不断地一会儿多、一会儿少,一会儿多得数不清,一会儿又少到剩不了几只,现在这会儿又开始多起来,那些幸存下来的,经过了上百次严峻的考验才被筛选出来,他们具备了繁衍壮大的能力,而在这同一块地方,他们的祖辈连一个季节都活不过去。  他们喜欢的地域,不是大牧场上开阔的空地,而是农场上错综复杂、遍布篱笆的田野,那些农场呢,都小小的,挨得很近,就像是一个散乱的大村庄。  在纽彻森火车站附近,突然冒出来一个种蔬菜的村子。一里以外的野地里盛产经过筛选的、新品种的长耳大野兔。其中有一位人称“雪亮眼儿”的兔夫人,她一身灰色坐在灰色的树丛中时,最大的特点就是那双雪亮的眼睛,她由此得名。  她跑得快,可她最拿手的却是篱笆游戏,常常弄得山狗们昏头昏脑。她把窝筑在外面,安在一片空旷的牧场上,古老的草原上这一地带依然保持着原样。她在这里生儿育女。有一只兔仔和她一样,眼睛雪亮,毛色银灰,而且遗传了几分她那种随机应变的天赋,但是在另一只兔仔身上,则显现出一种难得的完美组合,他既遗传了妈妈的天分,又具备平原上新品种的长耳大野兔中最优秀的那一只兔子身上最优秀的品质。  这就是那只我们一直跟在后面、随着他一起探险的兔子。也正是他,后来在那片草地上赢得了“小战马”的称号,从此便享誉世界。  他把同类使过的老伎俩又翻了出来,而且派上了新用场,对付那些自古就有的老仇人,他学会了新发明的招数。  才是个小崽子的时候,他就想出了一个计策,真不愧是卡斯卡多地区最聪明的兔子。那次有只可怕的小黄狗撵他,他在田地和农场间左躲右闪,想摆脱那只狗,但只是白费力气。对付山狗这种玩法很好,因为农夫和狗儿经常会赶走山狗,不知不觉中给长耳兔帮了大忙。但是此刻这个计策根本不起作用,只见那只小狗稳稳当当地跟在他后面,一个篱笆又一个篱笆地穿了过去,而长耳朵战马呢,还没有完全长大,也远不如对方老到,他渐渐地开始发急。他的耳朵不再向上支棱着,而是向后斜着,有时候还耷拉下来平躺着,这时他飞奔到一个奥塞奇人的篱笆前,从一个很小的洞钻了过去,结果发现他的敌人也身手敏捷,和他一样完成了同样的动作,连一秒钟都没有耽搁。地的中间是一小群牛,还有一只小牛犊。  野生动物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念头,当他们走投无路时,会信任陌生人。他们明白身后的仇敌意味着死路一条。只有一个机会,而且是只剩下这个唯一的机会,那就是陌生人或许会搭手援救;正是这种绝处逢生的机会,将长耳朵战马引向了奶牛。  不用说,奶牛原本会站在一边,无动于衷,任由兔子着急,这也与他们无关;但他们对于狗儿有种根深蒂固的仇恨,看见那只黄色的恶狗连蹦带跳地跑了过来,他们便竖起尾巴,鼻子朝天;他们生气了,鼻子嗅呀嗅,接着队伍合拢来,在那只带着小牛犊的奶牛的带领下,向狗儿冲锋,这当儿,长耳兔在一片刺啦啦的矮林子里找到地方藏了起来。狗儿转向一边,去咬小牛犊,至少那只老奶牛认为他有这种打算,她向狗儿追去,气势凶猛,狗儿赶紧拔腿就逃,他险些在地里丢了性命。  这个好计策早就有了——毫无疑问,自古就有,那时候对应奶牛和狗儿这两个角色的是水牛和山狗。这条计策长耳兔一直记着,而且凭着它,不止一次地保全了性命。  不管是论颜色还是比力气,他都是个珍品。  动物的毛色有两条总的原则,他们不是遵循这一条,就是符合另外一条:一条是毛色要与周围的环境相配,以便隐藏——这叫做“保护性原则”;另一条是出于某几种目的,要使毛色非常显眼——这叫做“指示性原则”。长耳大野兔很古怪,给他们上色时这两条都兼顾到了。当他们蹲在灌木丛里或是藏在土块中间的窝里时,他们的耳朵、头、背和身体两侧是柔和的灰色;他们和地的颜色正好相配,只有走到近前才能看见他们——他们的毛色是保护性的。可是一旦长耳兔意识到敌人正在接近并且会发现他,这时他就会跳起来,匆忙离开。这一下他扔掉了所有的伪装,灰色好像不见了;他闪电般突然变了,耳朵显出雪一样的白色,耳尖是黑色,白色的腿儿,黑色的小圆尾巴,尾巴边上有一圈抢眼的白色。这会儿他成了一只黑白花色的兔子。他身上的着色是指令性的。怎么就变了呢?很简单。耳朵的正面是灰色的,后背是黑白相间的。黑色的尾巴周围套着一圈白色,而腿呢,藏在下面。他正蹲着呢。他坐着的时候,灰色的斗篷就被拉下来,而且变大了,但当他跳起来时,斗篷稍稍收缩了一点,他那些黑白相间的斑点就全都显现出来,先前他身上的颜色像是在低声地说:“我是土块”,同样地,这会儿,那些颜色仿佛在高声大喊:“我是一只长耳大野兔。”  他干吗要这样呢?一个急于奔命、生性胆小的生灵干吗不想办法躲起来,却要借此向全世界宣告自己姓甚名谁?其中必有缘故。这样做肯定划算,要不,兔子才不会这么干呢。  答案是,如果把他惊起来的那个生灵是他的同类——也就是说,拉错了警报——那么,显出举国统一的毛色,错误马上就被纠正了。另外,如果那是只山狗,或是狐狸,或是狗儿,他们立刻就会看出,这是一只长耳大野兔,他们明白去追这样一只兔子对他们来说就是浪费时间。其实他们的意思是:“这是一只长耳大野兔,在野外赛跑我赶不上他。”他们罢手不追了,而那,当然啦,为长耳兔省去了大量不必要的奔跑,而且也不用担惊受怕。黑白相间的斑点是长耳兔的国服,也是他们的国旗。在劣等货的身上,这些斑点的颜色比较沉闷,可是在上好的货色身上,斑点不仅大,而且格外地亮。而小战马呢,坐在窝里时,颜色发灰,但当他向狐狸和浅黄色的山狗愤然宣战时,颜色一下子就变艳了,红得像火,白得似雪,他还在他们面前悠然起舞,起先他是只黑白花纹的长耳兔,接着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白色圆点,最后像一点轻飘飘的绒毛,直到他跑远,完全没了踪影。  许多农家狗儿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毛色发灰的兔子你也许可以逮得到,但那种颜色分明、黑白花纹的兔子干脆就别做打算了。”的确,狗儿兴许会跟着追上一阵,但仅仅是为了赶着好玩,而且小战马力气渐长,于是稍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巴不得被狗追着跑上一趟,而且他还尽干一些天分不如他的兔子逃都逃不及的危险事儿。  长耳兔和所有的其他野生动物一样,有属于自己的范围或地区,而且很少去外面游荡。他的地盘约有三里宽,由村子的中央一直向东延伸。整个这一片,他东一个西一个地有好些“窝”, 当地人叫做“窟”。这些窝干脆就是些空洞,上面有灌木丛或草丛做掩护,里面没有任何垫衬,除非偶尔冒出点草或是吹进来几片树叶。不过,舒适这一点是不会忘的。有些窝是为热天准备的;朝北,比地面只低那么一丁点,充其量不过是些阴凉处。为冷天准备的洞面朝着南面,其他那些为雨天而准备的窝顶上有草,盖得密密实实的,而且是朝西的。白天他在这个或那个窝里待着,夜里他出去和同类一起吃草,像许多小狗崽一样在月下追逐嬉闹,太阳一出来就赶紧走人,根据天气回到相应的窝里,安安稳稳地歇着。  对长耳兔来说,夹在农场中间的那块地方是最安全的,那里不仅有奥塞奇人的篱笆,还有新近出现的带刺的铁丝,如果敌人来了,他们就会在路上遇到这些障碍和危险。可是上好的草料离得比较近的那个村子,正好夹在一些靠种菜卖钱的农场中间——草料绝佳,但异常地凶险。平原上有一些危险没了,但人呀、狗呀、翻不过去的篱笆呀,这些更大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人们发现他把窝筑在了一个菜农的瓜地中间,但是对于那些熟知小战马的人来说,这算不上什么稀奇事。他周围危机四伏,但每一次当他不得不飞奔逃命时,就有种非同一般的喜悦劲儿从他心里一股股地冒出来,而篱笆呢,上面有好多好多的洞,而且还有一箩筐的锦囊妙计,助他逢凶化吉。  三  纽彻森是个典型的西部小镇。这里,为丑化小镇而做的艰苦努力随处可见。街道又直又平,路上没有弯儿,也没有景儿。房子很便宜,是用不结实的木板和油毛毡搭起来的,建得很简陋,而且,丑就丑吧,还不诚实,每个房子都装模作样的,想显得漂亮些。有一个在房子正面做了假,看起来像是两层楼,另一个假装是砖房,第三个搞得像座大理石的神庙。  但大家都一致认为自己是人类的住所中最丑陋的家伙,每个房子都道出了主人心里的秘密——凑合上一年半载,然后搬到别处去。此处唯一的美景,不经意间出现了,长长的两排靠人力栽植的遮阳树,虽说被丑化到了极致,树干被刷白了,树冠也给剪短了,但依然可爱,而且生机勃勃。  镇里唯一的一个有点美感的建筑是那台谷物升降机。它没有摆姿势,装成是希腊的神庙或瑞士的山间木屋,而是简简单单的,就是一台结实、耐用、诚实的谷物升降机。在每条街的尽头都可以看到远处的大草原,那里有农舍,有风车轮,还有长长的、一道一道的奥塞奇人的篱笆。至少这里有了一样有意思的东西——灰绿色的篱笆,厚实,而且高,坠着橘子一般的金色的果实,果子不能吃,但是在这里,它们比沙漠里的雨水还要受人欢迎;因为这些圆蛋蛋是美的东西,它们吊在坚韧的长枝上,和柔弱的绿叶一起奏出一曲颜色的和音,让疲惫的看客赏心悦目。  这种小镇是人人都想逃离的地方,而且逃得越快越好,有位游客冬末时节不得已在这里滞留了两天,对此他也是同样的想法。他打听当地有哪些景点。“去酒吧间的路上”有只塞在箱子里的白麝鼠,四十年前被印第安人剥去头皮的老烟鬼巴林,还有吉特?卡森抽过的烟斗,全都没有看头,于是他转而去了大草原,那里依然是一片白色,遍地积雪。  狗儿留下的无数痕迹中有一个印子吸引了他的目光,这就是长耳大野兔的痕迹。他问路人镇里有没有兔子。  “没有,我估计没有。我从来没见过。”那人回答道。一个在磨坊里干活的人给出了同样的回答,但是有个拿着一捆报纸的小男孩说:“我敢打赌绝对有;外面的大草原上兔子多得是;他们成群结队地跑到镇里来。对了,就在斯?卡布家的瓜地旁边住着一个老大老大的家伙,一个大得不得了的家伙,黑白花色,简直和跳棋一模一样!”就这样,他把那个外乡人打发到东面去了。  那个“老大老大,大得不得了的家伙”正是小战马。他并不住在斯?卡布的瓜地里;他只是偶尔去一下。这会儿他不在那儿;他在朝西的窝里,因为刮来了一股刺脸的东风。那个窝在麦迪逊大街的正东面,兔子看着那个外乡人朝着这个方向慢腾腾地走了过来。那人一直在沿着大路走,长耳兔也就静悄悄的,但很快那条路向北转了个弯,那个人意外地离开大路,径直向前走去。这一下长耳兔看出麻烦来了。那人刚一离开人们常走的那条道,他就从窝里蹦了出来,猛地一转身,飞一般地掠过大草原奔正东而去。  一只逃避敌人的长耳大野兔通常情况下一蹦能跳八九尺远,一次能连蹦五六下,这样就完成了一个“侦察腾跃”,跳得不远,但在空中跳得很高,为的是高出草木和灌木丛,了解地形。年龄较小的蠢兔子每跳四下就会来个“侦察腾跃”,所以浪费掉很多的时间。聪明的长耳兔跳八九下才来个腾跃,为的是观察。但是长耳朵战马,当他快跑时,跳十二下腾跃一次,就能获得所有需要的信息,而他每飞跃一次能跳出十到十四尺远的距离。不过在他留下的印痕中还显现出另外一种他个人所独有的特点。当棉尾兔跑的时候,他的尾巴紧紧地卷在背上,不会碰着雪。而当长耳兔跑的时候,他的尾巴向下耷拉着或是向后吊着,尾巴尖或卷或直,具体怎么样要看每只兔子各自的情况;有些兔子,尾巴垂直向下,所以呢,脚印后面常常留下一个小钩。小战马那根黑亮黑亮的尾巴,长得非同一般,他每蹦一下,尾巴就在雪地里留下一个长长的钩,那个长呀,光是这个钩就几乎足以说明是哪只兔子留下的印痕。  当下,有些兔子看见只有一个猎人,而且没带狗,几乎一点儿也不害怕,但是小战马忘不了先前遭遇远程杀手的那种令人心痛的经历,仇人刚一接近七十五码远,他就拔腿而逃,擦着地面跳得很低,向东南而去,一直跑到一个东西向的篱笆那儿。过了篱笆后他继续向前,像一只飞在低处的鹰,跑了一里之后他来到自己的另一个窟;在这里,他先是突然立住向四处观望,然后便再次安顿下来继续歇息。  但时间不长。二十分钟后,他那了不起的扩音器耳朵紧紧地贴在地上,听到一种连续的、有规律的声音——嘎吱,嘎吱,嘎吱——人的脚踩在地面上的声音,他立起身,看见那个人手里拎着一根闪着亮光的棍子,正在一点点地接近。  小战马蹦了出去,往篱笆那里跑。直到铁丝网和铁轨将他和仇人隔开,他才得着空来了一下 “侦察腾跃”,但事不凑巧,这一预防措施纯属多余,因为当时那人正在查看踪迹,他根本就没看见兔子。  长耳兔擦着地面一路跑着,一直都低低地观望着,看是否还有别的敌人。他知道那人在跟踪他,无疑他的先辈受到黄鼠狼的纠缠时所产生的那种古老的本能促使他弄出了双重的脚印。他沿着一条长长的直线跑到远处的篱笆那里,沿着篱笆较远的那一面走五十码,然后顺着自己的脚印折回来,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一直跑到自己的另一个窟或窝。他在外面待了一整夜,急着想休息,现在太阳映在雪上刺人的眼;但是还没等他把地方暖热,那种咚咚咚的脚步声就宣告敌人来了,他慌忙离开。  跑了半英里之后,他停下,稍稍立起身,瞧见那人还在跟着,于是他奇招迭出,把脚印拐来拐去,弄出一串乱糟糟的而且曲里拐弯的线,这样会使大多数的跟踪者摸不着头脑;接着他经过自己喜欢的一个洞,又跑了一百码,然后从另一边绕回来,安顿下来歇个脚,他心里有把握,知道敌人最终会闻不着气味,被甩掉。  咚咚咚的脚步声比之前慢了一些,但还是来了。  长耳兔醒了,但他只是静静地坐着。那个人就在旁边,在他前面一百码远的铁轨上踏着步子,他继续往前走着,这时长耳兔蹿了出来,没被人看见,但他心里清楚这一次的情况非同寻常,需要格外用心。他们围着小战马的家所在的那个范围转了一个很大的圈,这会儿离黑狗所在的那个农舍不到一里远。那里有那个奇妙的木栅栏,上面是那个早就安排好的、讨人喜欢的鸡窝口。那个地方充满了美好的回忆——在这里他赢过不止一次,尤其是在这里他把那只灰狗弄了个晕头转向。  不用说,这些想法就是兔子的初衷,他并没有打算以敌制敌,小战马公然地越过雪地,往大黑狗的篱笆跑去。  鸡窝口的门关着,小战马毫不犹豫地绕着溜了一转,想找另一个洞口,却没找到。终于,在前面那一块儿,有一扇门大敞着,里面的板子上躺着那只大狗,他睡得正香。那些母鸡正在院子里最暖和的角落上弓着身子卧着。屋里的猫轻手轻脚的,走得很小心,她出了谷仓正往厨房去,就在这时小战马停下脚步,立在了大门口。  追捕他的那团黑糊糊的东西正在沿着大草原上远处的那个白色斜坡一点点地往下挪。长耳兔跳进院子里,没有发出任何响声。一只长腿大公鸡,本来不该他多管闲事的,看见兔子跳过来,他发出响亮的咯咯声。正在晒太阳的狗儿抬起头,站了起来,长耳兔危在旦夕。他蹲下来,身子压得很低,把自个儿变成了一团灰色的土块。他身手灵活,但若是没有那只猫,他还是有可能会失手。她救了他,但救得稀里糊涂,而且不情不愿。黑狗迈了三步,冲着小战马而来,不过他并不知道小战马在那儿,这下正好挡住那条逃出院子的唯一的一条路。这时候猫儿来到房子的那个角上,跳上窗台时带倒了一个花盆。她和狗儿之间一直是剑拔弩张,但彼此并未动手,可是这样一个不小心,只不过才这么一下,就打破了中立。她向谷仓逃去,当然啦,只要是有仇家在前面飞奔,就足以把狗儿送上战争之路。他们路过那只蹲伏的兔子,离兔子还不到三十尺远。他们刚一走,长耳兔就转过身,连一声“多谢了,猫咪”都没说,他逃往空地,跑走了,上了那条人们常走的大路。  房子的女主人替猫儿解了围;当那个跟踪长耳兔脚印的人走到院子里时,狗儿又再次趴在了板子上。他拎着的,不是枪,而是一根结实的棍子,也有人把这叫做“狗药”,为了防止狗儿咬人,他只带了这么一件家伙。  这好像就是那趟追踪的尾声。那一招,管它是不是预先就计划好的,反正是成功了,兔子摆脱了那个讨厌的追随者。  第二天,那个外乡人又寻了一遍长耳兔,还找到了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兔子的痕迹。他能够认得出来,因为有尾巴扫过的记号,每一跳都很远,而且几乎没有“侦察腾跃”,但是和它一起,跑在旁边的还有另外一道印痕,是只个头小一点的兔子留下的。这儿是他们见面的地方,他们在这儿互相追着玩儿,因为看不到任何打斗的迹象;他们在这一块地儿一起吃草,一起坐着晒太阳,他们在那一块地儿肩并肩地漫步,他们又来到这一块地儿在雪里嬉闹,他俩总是在一起。只有一个结论:这是交配的季节。这里有一对长耳大野兔——小战马和他的配偶。      四  第二年对长耳大野兔来说是个兴旺年。有一条愚蠢的法令悬赏捕杀老鹰和猫头鹰,于是引发了一场对这些长羽毛的警察们的集体大屠杀。结果兔子的数量倍增,现在已经多得成灾,眼看着乡野就要被毁了。  农夫们制定了那条悬赏的法令,却又深受其害,他们决定进行一场赶兔子的大行动。全县的人都被请来了,在定好的那个早上,来到县城北面的那条主路上,打算对上风向的那片地区来场大清扫,最终把兔子全都赶进一个用铁丝网得严严实实的大棚里。不让带狗儿,免得添乱,枪支也不准用,人多怕出危险;但是男人们,无论年龄大小,都拿着几根长长的棒子,还要带上一个装满石头的口袋。女人们来的时候要不骑马,要不坐小马车;很多人带着拨浪鼓、喇叭或罐头盒,好弄出响声来。有不少的小马车后面拖着一串旧罐头盒,或是一串绑在一起的木板条,为的是和车轮上的辐条刮擦,这样就可以为叮叮咚咚、震耳欲聋的赶兔行动大添声势。兔子的听觉出奇地敏锐,一声噪音,会让人类分心,但对兔子来说可能让他们心乱如麻。  天气正合适,早上八点发出了前进的口令。起初队伍约五里长,每隔三四十码有一个男的,可能是大人,也可能是小孩。小马车和骑马的人不得已几乎都走的是大路;本来猎手们理当——就荣誉而言——面对一切,并且保持阵线不垮。队伍像是四方形的三条边,各自向前行进。每个人都尽量弄出最大的响声来,路上每遇到灌木丛就敲打一番。许多兔子跳了出来。有些兔子往人的队伍那里跑,结果立即遭到阵雨般乱石的攻击,很多都被打倒了。有一两只硬是穿过去,逃掉了,但是绝大多数被一扫而光,倒在赶兔队伍的面前。起初人们见到的兔子并不是很多,但还没有走出三里远,前面就到处都有兔子在跑。走过五里之后——大约花了三个小时——传出号令,两翼收拢。人们之间的间距缩短了,直到彼此相隔不到十尺远,整个的赶兔队伍在长长的两翼(也可以说是两道围墙)的引导下向大棚集中;尾部的队伍将两翼连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包围圈。车夫们这会儿行军迅速;成群成群的兔子被打死了,因为他们跑得离猎手们太近。地上散落着兔子的尸体,可是兔子蜂拥而出,似乎有增无减;在进行最后一步,快要把俘虏关进大棚里的时候,那块被围起来的两英亩的地上兔子窜呀、跳呀、蹦呀,转来转去地挤成一团。一圈一圈地他们转呀、跳呀,想找机会跑掉;但是圈儿慢慢地逐步变小了,无情的人墙也变得更厚了,整个兔群顺着那个斜槽被赶进了封得严严实实的棚子里,有些兔子傻乎乎地蹲在中间,有些绕着外墙跑圈,有的躲在角落里,或是你挤我、我挤你地缩成一团。  那么在这所有的一切当中,小战马去哪里了呢?赶兔队一路撵着他,他是兔子里第一拨进大棚的。可是他早就制订好了一个筛选计划。这个圈将成为兔子们的死亡陷阱,最健康、最健全的兔子除外。那儿有很多的兔子身体不健全;有些人以为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是纯正、完美的生物,那他们肯定会吃惊不已,要是他们看到这个关了四五千只长耳大野兔的圈里有这么多的兔子跛了,残了,病了。  这是罗马式的胜利——一群被囚的贱民很快就要被宰杀掉。精选出来的货色会被留下,上竞技场。竞技场?没错,就是那个追猎园。  在那个诱捕的大棚里,事先就为兔子们准备好了许多的小盒子,它们全都顺着墙摆着,整整地一溜,至少有五百个,个个都很宽敞,足以放下一只长耳兔。  赶兔子时最后猛跑了一阵,腿脚最快的长耳兔最先跑到圈里。有些兔子腿快,但脑子笨;他们一进去就来来回回地猛跑一气。有些兔子腿快,脑子也灵;他们赶紧找地方,钻进小盒子里躲起来;这不,所有的盒子都满了。就这样选出了五百只腿脚最快、脑子最灵的兔子,这绝对不是什么万无一失的好办法,但是最省事,也最方便。这五百只兔子在劫难逃,最终将成为灰狗追猎的目标。铺天盖地的一大堆四千多只兔子全被毫不留情地送去宰杀。  那天,五百只小盒子装着五百只眼睛亮闪闪的长耳大野兔,被放上了火车,其中就有小战马。  五  兔子们不怎么为自己操心,别以为闹哄哄的大屠杀结束以后,盒子里面的长耳兔们会有多么害怕;他们来到大城市附近的那个狩猎园,一个一个地被倒了出来,倒得很温柔——没错,是很温柔;罗马卫士们小心地看护他们的囚犯,十分地负责——长耳兔们觉得没什么好抱怨的,大大的围场里食物充足,也没有敌人搅扰他们。  就在第二天早上,他们的训练开始了。好多扇活板门打开了,门的另一面是一块很大的场地——那个园子。许多长耳兔没事转悠着,他们转着转着就从这些门钻了过去,之后就出现一大帮男孩,他们把兔子往回赶,吵吵嚷嚷地边追边撵,直到最后,所有的兔子又全都回到那块叫做“避风港”的小场地上。这样几天下来,长耳大野兔们就学会了,知道当自己受到追捕时,最安全的办法就是穿过活板门回到“避风港”。  接下来第二课开始了。这一群兔子被整个地从一扇边门赶出来,进了一条长长的小巷子,绕着园子,转过三面,来到最远那一头的另一个围场上。这就是“起点圈”。圈门通往竞技场——也就是,那个园子——门开了,兔子被赶着往前跑,接着,一帮藏起来的男孩带着狗儿,向前冲过来,在空地上撵这些兔子。整支兔子大军上蹿下跳、左奔右突地往远处跑,有些年轻一点的兔子,出于习惯,来个“侦察腾跃”,一下子蹿得老高;但是飞跑在所有兔子前面的是一只极其漂亮的、黑白花色的兔子;腿儿干干净净,眼睛亮晶晶的,他在空地上就很显眼,而这会儿他在赛场上成了队伍的领头先锋,他轻松地迈着大步,远远地跑在所有兔子的前面,而兔子们呢,又远远地跑在那帮劣等狗的前面。  “看哪,大伙快看呀——那不是小战马吗?”一个长相寒碜的爱尔兰小马倌大声地喊着,姑且就这样称呼他吧。在跑道上跑到一半时,长耳兔们想起了“避风港”,于是全部齐刷刷地朝那儿奔去,他们像是一片雪白的云,掠过了那些散乱的狗群。  这就是第二课——一旦被赶出兔圈,就直奔“避风港”。不到一周,所有的兔子都学会了,他们全都为“追猎俱乐部”的盛大开幕会做好了准备。  如今小战马在马倌和跟班的人中间出了名;他身上的颜色总是让他很显眼,而且他的领导地位也以某种方式得到了跟随他一起逃命的长耳朵队伍的认可。每当人们说到狗儿或是下赌注的时候,多多少少总会提到他。  “不知道今年老迪南会不会带明基参赛?”  “没说的,我敢打赌就算他来,小战马也会把明基和她的赛友们吓破胆。”  “我敢说还不等小战马跑到大看台,我的老‘震’就会把他逮住。”一个驯狗的人大声吼道。  “我自个儿愿意拿钱和你打这个赌,”米基说,“嗨,还有呢,俺押上整整一个月的工钱,只要是小战马上场,保准没有哪只狗能敌得过,谁也挡不住他。”  于是他们争了起来,还打了赌。但是每一天,当他们让兔子们大显身手的时候,就有更多的人相信小战马是一位出色的跑步选手,他总会给最优秀的灰狗来点颜色看看,这可是件稀罕事,他让狗儿从起点到看台,再到“避风港”,径直追了一路,好不辛苦。  六  到了开幕会的第一天早上,天气晴朗,形势喜人。大看台上坐得满满的,全是一群一群的城里人。眼前是一圈又一圈常见的那种跑道。到处都可以看见驯狗的人,他们用皮带牵着一只灰狗或是一对,那些狗儿身上裹着毯子,却露出强健的腿,蛇一般的脖子和形状美观的脑袋,脑袋上面长着爬行动物的那种长嘴巴,他们的黄眼睛滴溜溜地直打转,显出几分不安——他们是自然力量和人类才智混杂的产物,他们是用血肉造出的最出色的奔跑机器。他们的看护者把他们当宝贝一样守着,当婴儿一样养着,十分地小心,不准他们捡不熟悉的吃食,不让他们闻不常见的东西,也不准生人接近他们。大笔的钱被押在了这些狗的身上,人人都知道,一枚放置巧妙的大头钉,一片做了手脚的肉,还有,一种精心混合成的气味,都能让一位超级的跑步选手变成毫无活力的落后分子,而这可能会把主人给毁了。狗儿按品种进行了分类,一对一对地入场,因为每场比赛照理说都是一场决斗;然后,最先到达的那些获胜者再重新组成对。每次接受考验时,就有一只长耳兔被赶出那个“起点圈”;身边是用皮带拴着的敌手,狗儿由放狗的人牵着。野兔刚一跑远,那人就得让狗儿同时起跑,把他们一起放开。场地上的是裁判,穿着鲜红的大衣,稳稳当当地骑在马上。他跟在后面一块儿跑。野兔还记着自己所受过的训练,飞跑着穿过空地,奔往“避风港”,这一切在大看台上可以全部看到。狗儿跟在长耳兔的后面。当跑在前面的那只狗离得太近,已经造成威胁时,野兔就会闪到一边不让他得逞。兔子每被迫躲闪一次,那只逼他躲闪的狗儿就会得分,把兔子咬死,就会得到最后一分。  有时候,跑出起点还不到一百码远,兔子就死了——那意味着是只比较次的长耳兔:大多数情况下,兔子会死在大看台的前面;但是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这种场景:那只长耳兔撒腿飞奔,一气跑了半里多路,他穿过那片开阔的园子,还时不时地躲闪一下,安安全全地跑回了“避风港”。可能出现的结局有四种:速死;回到“避风港”,速赢;用新狗去替换跑在前面的选手,热天里狗儿如果跑得时间过长,速度会造成可怕的压力,有可能导致心力衰竭;最后一种,有些兔子不停地躲闪,他们公然反抗,并且危及狗的安全,却又不进“避风港”,这时就会有一杆上了膛的猎枪在那儿等着。  在卡斯卡多,追猎和赛马一样有很多人耍手段、作假,因而同样有必要使裁判和放狗的人保持清白,不受怀疑。  第二次赛会的前一天,一个带钻石的男人碰巧看见了爱尔兰人米基。只是看见他递了一根雪茄,但雪茄上套着绿色的封皮,点烟的时候封皮滑了下来。然后听见这样一句:“要是明天由你来放狗,结果是迪南的明基输了,那样的话——就再给一根雪茄。”  “没说的,要是由我放狗,我会做手脚,让明基撑死只能得上一分,不过她的那些赛友们也会一样地倒霉。”  “当真?”那个带钻石的男人好像来了兴趣,“好吧——就这样说定;事成之后,两根雪茄。”  之前一直是斯莱曼在场地上放狗,他不讲情面——这一点谁都知道。大多数人都信任他,但也有一些不满,有一天来了一个带着一大摞金印的人,他找到这位管事,列举出一条一条的罪状,他郑重其事,而且底气十足,无奈之下,他们只得让这位放狗的管事停职接受调查,于是米基?杜就接替了他的位子。  米基很穷,他可不想诚实正直得过了头。眼前摆着一个机会,一下子就能挣到一年的工钱,没有任何的错,对狗儿对兔子都没有任何害处。  长耳大野兔一个个都长得很像。人人都知道这一点,这不过是个选哪只兔子的问题。  初选已经结束。有五十只长耳兔被猎杀了。米基的工作干得令人满意;每一次放狗松绳的时候,他都很公正。他保住了放狗这份差事。现在到了决赛,要争夺奖杯——不仅是奖杯,还有那些大笔的赌注。  七  苗条、优雅的狗儿们正在那儿等着上场。明基和她的对手第一个出场。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公平,谁能说后面发生的事情就不够公道?米基可以随自己的愿,放哪只兔子出来都行。  “三号!”他冲着搭档喊。  小战马跳了出来——他还是那对黑白花色的大耳朵,还是那种既轻又低、一蹦五尺远的跳步;他慌乱地注视着人群,见园子四周全都是人,情况非同寻常,于是他来了个“侦察腾跃”,蹦得老高。  “呃呃呃呃!”这位放狗的管事大喝着,他的搭档则拿着根棍子在篱笆上划拉,弄得嘎啦嘎啦地直响。小战马跳得更欢了,一蹦就是八九尺。  “呃呃呃呃!”跳啊跳,一跳就跳出十一二尺。在三十码远时,给猎狗松了绳——同时一起松的;有的人认为二十码远的时候就该松绳。  “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小战马正在蹦啊蹦,一跳就是十四尺远,其中连一次“侦察腾跃”也没有。  “呃呃呃呃!”狗儿真是棒呀!看他们那飞奔的样子;但是小战马在他们前面飘着,既像白色的海鸟又像一片飞云。过了大看台了。狗儿们——他们在缩小起跑时的差距吗?缩小!距离越拉越大!人们还没反应过来,那片黑白相间的小绒毛就已经飘远,穿过了“避风港”的门——那门与先前的那个讨人喜欢的鸡窝口像极了——灰狗们停下了脚步,四周骂声一片,但同时还有为小战马欢呼的声音。米基那个乐呀!迪南那个骂呀!记者刷刷刷地那个写呀!  第二天,所有的报纸上都有这样一段:“长耳大野兔,惊世显神功。小战马,名不虚传,让绿茵场上两只最出名的狗儿吃了个大鸭蛋”,以及诸如此类的话。  驯狗人之间好一番争论。这是平局,因为谁也没得分,于是同意让明基和她的对手重赛一次;但是半英里的路强度太大,所以他们并没有为了奖杯而交手过招。  第二天米基碰见了“钻石”,赶了个巧。  “来根雪茄,米基。”  “俺谢您了,爷儿。没说的,瞧,都很顺当;我合计着该是两根——谢您了,爷儿。”  八  打那以后,小战马成了这个爱尔兰小伙子的骄傲。放狗人斯莱曼的事情已经澄清了,他又回到原职,于是米基降了级,去赶兔子,但这只不过让他把同情心由狗儿转向了兔子,或者不如说是转向了小战马,因为赶兔行动总共送进来了五百只兔子,但只有小战马一只出了名。有好几只兔子都通过了园子,再一天他们又重新跑了一遍,但唯有他在穿过跑道时连一个弯都不用转。赛会每周举行两次;每一次要死四五十只长耳兔,圈里的五百只兔子几乎全都被竞技场给弄光了。  小战马每天都跑,同样地他每次都能跑回“避风港”。米基很喜欢他,他的才干让米基佩服得不得了。他打心眼里爱这个四肢白净的赛手,于是他力排众议,坚定地主张说,在这样一只长耳兔面前蒙羞,对于狗来说是一种天大的荣誉。  兔子竟然能通过跑道,这种情况极为少见,所以当长耳兔第六次不作躲闪就穿过跑道的时候,连报纸都注意到了,每次赛会之后都会有这样一条短评:“小战马今天再次通过,老人家们说这表明我们的狗儿退化得有多么严重。”  这样到了第六次之后,兔倌们激动不已,米基,这支队伍的总司令,开始放纵他的钦佩之情。“天老爷呀,照理说该把他放了。他和每一个美国人一样赢得了自己的自由。”他又加了一句,想在那位负责比赛的管事的心里唤起爱国主义的情绪,当然,管事才是长耳兔真正的主人。  “好吧,米基;要是他能穿过去十三次,你就可以把他运回他的老家。”对方答道。  “那就这样说好,弄成十字(十次)成不,爷儿?”  “不行,不行;我要让他杀杀后面那些新来的狗的锐气。”  “十三次,他就自由了,爷儿;一言为定。”  这段时间到了一批新兔子,其中有一只毛色与小战马非常像。他可跑不了那么快,米基怕弄错,就把爱兔抓了出来,赶进一个有垫衬的运货的盒子里,接下来他用看门人的打孔器给他的耳朵打上记号。打孔器很好用;薄薄的耳朵片上被钻出了一颗轮廓分明的小星星,米基见后感叹地说:“没说的,你每通过跑道一次我都打个记号。”于是他钻了六颗星,连成一排。“全都在这儿啦,小战马,别担心,等你有了十三颗星,你就是只自由的兔子了,我们自由的时候,我们的自由旗上也是有星星的。”  不到一个星期,小战马就打败了新来的灰狗,有了很多的星星,右耳打满了,又开始往左耳上打。一周多的时候,十三次全都跑完了,左耳六颗,右耳七颗,这一下报纸有了新素材。  “哈哈!”米基那个欢呼呀!“这下你是只自由的长耳兔了,小战马!十三从来都是个吉祥数字。我就知道准没错。”  九  “是呀,我知道我说过,”那个管事说,“但是我想让他再跑一次。我在他身上下了注,要让他和这里新来的一只狗赛一赛。这又伤不了他,他干得了。哦,好啦。就这样吧,米基,别没大没小的。今天下午再跑上一次。狗儿一天要跑两三次,这只长耳兔难道就不行?”  “狗儿他们跑又不会搭上性命,爷儿。”  “嗯,你给我出去。”  圈里添了更多的兔子——大的小的,好静的好斗的——有只公兔子,生性粗野,那天早上他见长耳兔小战马急匆匆地冲进“避风港”,就趁机偷袭他。  要是搁在别的时候,长耳兔会猛捶他的脑壳,他曾这样对付过那只猫,一分钟就把事情解决了;但是现在花了他好几分钟,而且这一回是他自己遭罪,吃了大亏;所以到下午的时候,他身上有一两处地方发青,另外还有伤口,上面凝着血;的确,伤得并不重,但这足以降低他的速度。  起跑和先前的比赛基本一样。小战马一溜烟地跑远了,又低又轻,他竖着耳朵,微风穿过他的十三颗星发出嗖嗖嗖的响声。  明基和梵果,那只新狗,蹿出去,急切地追着,可是,兔倌们没有料到,差距缩小了。小战马渐渐地失利,正好在大看台的前面老明基把他拦了回去,那个驯狗人高兴得大声叫好,要知道大家全都认识参赛的选手。还没有跑到五十码远,梵果又拦住他得了分,这下比赛又回到了起点。那里站着斯莱曼和米基。兔子躲闪着,灰狗猛扑过去;长耳兔无处可逃,眼看着狗儿快要冲过来结果他的小命了,这时小战马径直向米基跳了过去,一下子钻进他的怀里,两只狗急了,兔倌就抬脚使劲地踢,想把他们赶走。这不大可能是因为长耳兔在心里把米基当成了朋友;他只不过是遵循了原始的本能,逃离敌人,去找中立方或者有可能帮助自己的人,而且呢,运气不错,他逃对了地方,很顺利。米基赶紧带着他的爱兔往回跑,观众席上一片欢呼。但是驯狗人抗议说,“这场赛跑不公平——他们要求把比赛赛完”。他们去管事那儿告状。是他让长耳兔和梵果对阵的。这下他发火了,下令重赛。  米基想尽了办法,好不容易为他争取到了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之后,他就像先前一样出发了,梵果和明基追着撵他。这会儿他好像灵活了一些——跑起来的时候恢复了原样;但是刚过了看台一点点,他就被梵果拦住了,接着又被明基拦住,往回跑,横着跑,一会儿东一会儿西的,他急得乱窜,险些遭到仇人的毒手。这样持续了好几分钟。米基看得出来,长耳兔的耳朵正在往下耷拉。那只新狗跳了起来。长耳兔闪了一下,几乎是贴着他的身子,从下面逃掉了,刚一转回来第二只狗又迎了上来;现在他的两只耳朵都平贴在背上。不过猎狗也并不好受。他们舌头伸着;嘴里起了白沫,两肋上下起伏着,也溅了一些沫子。小战马的耳朵又立起来了。狗儿处境不妙,倒让他长了胆量。他径直冲向“避风港”;但是径直冲也正好是猎狗所拿手的,没出一百码远他又被拦住了,随后他孤注一掷,又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驯狗人看出狗儿可能会出危险,就又放出了两只新狗——两只新来的猎狗;不用说,他们会结束这场比赛。不过他们并没有得逞。最开始的那两只被打败了——气喘吁吁地——退了出去,但是后面来的那两只跑了过来。小战马使出浑身的劲儿。他把先前的那两只撂了老远——眼看着就到“避风港”了,就在这时,后面的那两只上来了。  现在没啥别的办法,只有躲才能保住性命。他的耳朵一点点地耷拉了下去,他的心在胸口怦怦怦地直跳,不过他的精神还很顽强。他拐来拐去地一通猛蹿。猎狗磕磕碰碰地撞在了一起。他们老是以为自己逮住了他,其中一只咬掉了他那根长长的黑尾巴尖儿,但还是让他逃脱了;可是他就是到不了“避风港”。他不走运。他被逼到了大看台的附近。一千来位太太小姐们正瞪着眼睛看着呢。规定的时间到了。后到的那两只狗一副难受样儿,这时米基跑了过来,疯子一样尖声地——说——骂——胡言乱语:  “你们这些流氓恶棍!你们这些臭杂种,胆小鬼!”他急了,冲着狗跑过去,想要动手打他们。  当官的来了,一边跑一边训斥,而米基,被拖出场地的时候一直在尖声地叫骂、反抗,他连狗带人一起骂,把所能想到的难听话儿全都说了个遍。  “公平竞争!公平竞争个头,你们这些没实话的,你们这些骗子,你们这些杀人的,胆小鬼!”于是他们把他赶出了竞技场。最后他只看见那四条狗嘴里吐着白沫,在有气无力地、左一下右一下地撵一只虚弱、疲惫的长耳大野兔,裁判骑在马上,正在冲一个带枪的人招手。  大门在他身后关上了,米基听见砰砰响了两下,接着是一阵非同寻常的喧闹声,中间还夹杂着咿咿呀呀的狗叫,他明白小战马已经遭遇了第四种结局。  他这一生都爱狗,但是他崇尚公平竞争,他被激怒了。他进不去,他所在的那个位置也看不到。他顺着那个小巷子冲向“避风港”,在那儿或许能看得清楚,而他也正好赶到看见了——小战马耳朵半垂着,一瘸一拐地进了“避风港”;他立马明白,那个带枪的人打偏了,射错了选手,因为看台上的人群正盯着下面呢,只见两个人抬着一只受伤的灰狗,而另一只则躺在地上直喘气,有位兽医正在帮忙。  米基四处看了看,抓了一个运货的小盒子,放在“避风港”的那个角落里,他小心地把那个小可怜赶了进去,合上盖子,然后把盒子夹在胳膊下面,趁乱翻过篱笆,走了。  “没啥大不了的,反正他已经丢了工作。”他两条腿走啊走,离开了那座城市。他来到最近的车站上了火车,坐了几个小时的车,于是他又回到了那个兔子之乡。太阳老早就落山了;平原上星空闪烁,四周是农场、篱笆和苜蓿,米基?杜打开盒子,轻轻地放出小战马。放的时候,他咧着嘴笑了,他说:“当然,能让十三颗星重获自由,老鹅(爱)尔兰觉得很光荣。”  小战马有些怀疑,他盯着看了好一阵,才跳了两三个大步,还来了一下“侦察腾跃”,好辨清方向。于是他抖了抖身上那件举国统一的花衣,舒展开那对打着光荣印记的耳朵,一跃而起去享受那来之不易的自由,健康又壮实,和以往一样,然后他便融入夜色,回到了自己土生土长的那片平原。  人们在卡斯卡多见过他许多次,而且那一带有过许多次的赶兔行动,不过如今他好像知道应敌的方法了,因为,虽说中了圈套被圈在一起的兔子有成千上万,但人们再也没见过那只耳朵上满是星星的长耳兔小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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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的地球上,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人却越来越多,也许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容易认识到动物的魅力。《西顿动物故事》里的故事之所以引人入胜,不仅仅是它们注意了逼真的细节,而且是因为那些动物富有英雄性格。每一只动物都有名字,这样就使他有了自己的个性。每一个动物比原物高大,一只优越的动物在表演一幕悲剧,因为,正如西顿所指出的:“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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