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少年文学经典文库

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页数:330  

前言

  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探案小说无疑是佼佼者,历经百年时间考验,至今仍为世界各地读者争相传诵,在世界大众文学史上实属罕见。福尔摩斯这个口衔烟斗、神态严肃、行动诡秘、神通广大的英格兰大侦探已成为妇孺皆知的人物,人们几乎忘了他只是个作家笔下的虚构形象,而把他视为实有其人的英雄,崇拜备至。英国有“福尔摩斯协会”,这位大侦探所“居住工作”过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已成为历史名胜,每年都有福尔摩斯迷前来凭吊。当年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决心停止福尔摩斯系列写作,“狠心”让主人公惨死,竟引起读者强烈抗议。众怒难犯,柯南道尔被迫让福尔摩斯死而复生,重展当年雄风,为民除害。凡此种种,不难看出福尔摩斯探案影响之深,魅力之强。

内容概要

  《福尔摩斯探案》只收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两个中篇和三个短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几乎为此后的故事定下了基调,颇具提纲挈领作用;《巴斯克维尔魔犬》被认为福尔摩斯探案中的精品,文中所营造的神秘氛围,所布下的种种悬念和人物飘忽不定、矛盾复杂的心态相互辉映,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收入《福尔摩斯探案》的作品均译自美国“矮脚鸡丛书”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中短篇小说全集》。

书籍目录

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魔犬空屋历险记红圈会王冠宝石案

章节摘录

  血字研究  第一部 约翰·华生回忆录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被派到诺斯特伯兰第五火枪手团当助理军医。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我还没来得及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许多人在这场战争中捞到了晋升的机会,获得不少荣誉,我得到的却是痛苦和灾难。  在一次战斗中我的肩部挨了阿富汗人的一枪,子弹打中肩胛骨。全亏我的勤务兵默里的勇敢和忠心,把我救了回来。我受尽了病痛的折磨,加上长途辗转的劳苦,变得虚弱不堪。后来在后方医院疗伤,才慢慢恢复了健康。可是不久我又染上了伤寒,连续几个月挣扎在死亡线上。最后虽然保住了一命,可浑身无力,瘦得皮包骨头。医院方面只好送我回英国休养。  我在英格兰无亲无故,无牵无挂,伦敦自然对我有巨大的吸引力。这个城市无疑是个大污水池,大英帝国的所有游民懒汉全都麇集其中。我在河滨区的一家私人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终因瘪下去的钱包对我敲起了警钟,不得不决心从公寓搬出,另找一个花销少的住处。  一天我在“典范”酒吧里碰见我在巴茨时的助手小斯坦福。异乡遇故旧彼此非常高兴。欣喜之余我俩决定到“赫尔朋”用餐。路上他得知我的不幸经历后深表同情,后来他问起我的打算。  “先找个住的地方,”我说,“设法租到既舒适,价钱又便宜的房子。”  他听了很是惊讶,说我已不是今天第一个提这种事的人了。据他说,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找到了一所房子,几个房间挺不错,只可惜租金太高,他一个人住不起,想找个合适的人合租。  我听了很感兴趣,问起那人的情况。  小斯坦福告诉我,那人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听说这个福尔摩斯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要问他一门心思在干什么,不得而知。可他对解剖学很在行,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他从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他的脑子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连教授们也感到吃惊。  据小斯坦福说,他这人平时话不多,可一高兴,叽叽呱呱就说个不停。要是想见到此人,现在就去,准能在实验室里找到他。他这人要么一连好几个星期不踏进实验室一步,要么待在里面从早干到晚。  小斯坦福还说:“福尔摩斯的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有一次他竞拿一撮刚提炼出来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他倒不存什么坏心,纯粹想查清这种植物碱的确切效用。他对知识就爱讲究精确无误,一丝不苟。他居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敲打尸体,说是要证明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  于是我们两个人去化验室找福尔摩斯,看个究竟。  实验室的房间挺大,横七竖八地摆满了数不清的瓶子。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上面散乱地放着蒸馏器、试管和几盏本生灯。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远处桌前埋头工作。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见我们,“噔”地跳了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找到了!我找到了一种试剂,只有用血红蛋白才能使它沉淀,别的东西都不行。”瞧他的高兴劲儿,胜过发现一处金矿。  “这位是华生大夫。”小斯坦福替我作了介绍。  “你好,”福尔摩斯用力握住我的手,热情地说,“看得出你在阿富汗待过。”  “你怎么知道?”  “先不谈这个,不妨先谈血红蛋白。这可是近年来实用医学的一大发现。”福尔摩斯说罢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过的桌子前,用一根长长的粗针扎破自己的手,用试管吸了流出来的那滴血,放进一公升水里。血与水混在一起。但水仍旧像清水一样,看不出别的东西来。据他说,虽然血占水的比例不到百万分之一,但肯定能得到一种独特的反应。说着,他往容器里倒入一点白色晶体,又加入几滴透明的血水混合物。片刻后,这溶液就变成暗红色,接着一种褐色的颗粒便沉淀到玻璃瓶底。  “妙极了!真是妙不可言!”他高兴得像个小孩子得到新玩具,“过去用水做实验,既困难又不准确,用显微镜验血球的方法也有同样的毛病。如今有了这种试剂,不管对新鲜血迹还是干了的都行之有效。要是早几年发现这种方法,如今仍逍遥法外的一些罪犯早已被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下场了。”  据他说,这种方法可以使侦破刑事案件取得新的突破。往往有这种情况,案件发生几个月后才发现嫌疑犯。在他们的内外衣上可能会发现一些棕色斑点。可这是血迹还是污垢,使许多专家感到十分棘手。现在好了,有了他所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接着他举出好多案例,说是这种侦破方法可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夏洛克·福尔摩斯说着,把一小片橡皮膏贴在手指伤口上。只见他的手指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而且被强酸腐蚀得变了色,因为他经常接触有毒物。  小斯坦福说明了我们的来意。夏洛克·福尔摩斯听了挺满意。“我看中了贝克街上的一套房子,”他说,“很适合你我合住。我想你不讨厌强烈的烟草味吧?”  “我也经常抽‘船牌’烟。”我说。  他还问我是否讨厌化学品,因为他经常接触化学品。他说:“我有时情绪不好,一连几天不声不响,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不要认为我在生谁的闷气。别来管我就是了。两个人合住,先摸清彼此的主要毛病就好办了。”  我回答说,本人由于神经衰弱,最怕吵闹。每天起床没准时,也非常懒散。此外还有一些别的毛病。  说到小提琴声,我说只要是出色的提琴手拉出来的都是仙乐,算不上吵闹,而蹩脚的人又另当别论了。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并讲好第二天中午一起去看房子。  临分别时,我问福尔摩斯他怎么知道我在阿富汗待过。  他神秘地一笑,支吾过去。  二 演绎法  第二天我们如约去看房子。房子坐落在贝克街2218号,有两间舒适的卧房,一间又大又通风良好的客厅,陈设讲究。两扇大窗子,光线非常充足。房子方方面面令人满意,我们当场拍板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搬了过去。第二天夏洛克。福尔摩斯也运来了几只箱子和旅行包。一切安排妥当后我俩逐渐安定下来,慢慢地适应了新环境。  其实夏洛克·福尔摩斯不是个难相处的人。他少言寡语,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十点钟前就睡了,早晨我起床时他已吃过早饭。白天他有时在化验室里,有时在解剖室,偶尔出去散散步。他一旦来了劲,精力充沛,做起事来像个拼命三郎。有时却接连几天躺在客厅沙发上,从早到晚不言不语,寸步不动,眼神恍惚,心不在焉。  我过的是漫无目的的生活,活动范围很小,所以对自己的这位伙伴种种神秘之处特别感兴趣,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试图揭开他的秘密上。  他身高六英尺,长得精瘦。他的目光锐利,咄咄逼人。他生就一只细长的鹰钩鼻子,给他平添了几分机警而果断的神态。他的下颚突出方正,说明他行事坚定。他的双手虽满是墨水和药品的污渍,但我注意到他使用那些易碎而精巧的仪器无不得心应手。  他并非志在研究医学,也不像存心去叩学术大门,然而他对某些学科的热情异乎寻常,在某些古怪的知识领域学识非常渊博精深,一些见解令我惊诧不已。  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立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记得有一次散步回来,他把沾在裤子上的泥土指给我看,并根据不同颜色和密度,辨别出是在伦敦哪个地区沾上的。  他认为:人的头脑最初像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货不分青红皂白全塞进去。否则有用的、没用的全混杂在一起,有用的知识反而出不了头。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小心谨慎选取有用的东西装进大脑这个阁楼内,别的一概不要。而这些有用的“工具”配套齐全,摆设有序。为了增加新知识,往往得把旧知识忘掉一些。所以应该别让无用的知识挤掉有用的知识。  说来也怪,福尔摩斯提琴拉得出奇地好,能拉难度很高的曲子,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很少见他能拉出有腔有调的段落。  开始时我以为他缺朋少友,可不久发现,他有许多熟人,高贵贫贱各阶层的人都有。每当身份不明的人来访,夏洛克·福尔摩斯总要我让他单独使用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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