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7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作者:唐忠民
内容概要
宪法是一部什么?它是囊括一切、无所不包的总章程,或是有着特定调整对象的专门法学?《宪法学札记》将为你解释你的疑惑。本书以宪法学基础理论入手,分析宪法所秉持的核心理念与制度框架。本书所收文章,有的已在刊物上发表,有的未曾发表。但是文章所阐述的文章都是热点问题,值得我们仔细阅读。本书共收入了《关于宪法定位的反思》、《论人大常委会对党组织的宪法监督》、《关于实现普选制民主的渐进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几种基本方式》、《关于宪法司法化的几个问题》、《公民能否成为违宪主体辨析》、《质疑“高薪养廉”》等十四篇文章,都是针对宪法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国家的下发的文件为依据,深刻探讨宪法所涉及的问题。
书籍目录
关于宪法定位的反思论人大常委会对党组织的宪法监督关于实现普选制民主的渐进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几种基本方式人大监督对象不应限于同级“一府两院”我国的违宪审查体制与完善途径宪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冷思考应该恢复我国公民“罢工自由”的宪法权利关于宪法司法化的几个问题公民能否成为违宪主体辨析我国应制订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法强化监督机制是司法改革的首要课题质疑“高薪养廉”防止和克服审判和执行中地方保护主义的两点建议后记
章节摘录
书摘 六、中国——寻找实现普选制民主的中间形式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又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载入宪法,这是此次宪法修订的亮点之一。政治文明的实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从中国国情出发,在邓小平同志主导下,我国的,改革之旅从经济体制改革起步,并在一个相当长的阶段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发展问题。这个选择已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在国家经济取得相当发展之后,在经济体制改革基本成型之后,适当加速政治体制改革步伐,是消除社会深层次矛盾,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之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加快了步伐。 实现普选制民主应该不应该设定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呢?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应该排除两种不恰当的观点。一种是“民主幼稚病”。 “民主幼稚病”又可分为两点:第一点是认为民主特别是普选制民主是治疗社会一切病症的灵丹妙药,有了民主,一切就好了。从民主权利体现人民选择自由这一侧面出发,民主也可以理解为人民的一种实体权利,但就基本点来说,民主只是一种选择的程序,它并不体现为实体正义本身。民主并不等于必然实现社会公正。所以我们常说,民主并不等于不犯错误,只是可以少犯错误,比较容易改正错误。 第二点是“民主急躁病”。有的同志认为发展民主可以不讲条件,或者低估民主进程可能出现的问题,总想“毕其功于一役”。一步实现普选制民主。世界各国民主进程都反复证明,民主制度,特别是普选制民主,是以社会民主化为基础,它包括人民的民主素质、民主经验和社会民主规则的逐步成熟。没有社会民主作为基础,民主的国家制度是沙上垒塔,无法持久,不但如此,还可能使社会失去秩序。这种无秩序的社会混乱,比集权制度下不公正的社会秩序给人们带来的痛苦更大。中国近代史就证明了这一点,军阀混乱给人民带来的苦难并不下于满清集权统治。我国有一句民谣,“宁为太平犬,不作乱世民”。乱世之民的日子比太平时代的狗都悲惨,不是夸张之辞。笔者20余年前读鲁迅杂文,他多处引用“人腊”这个典故,至今思之戚然。乱世之际,哪有什么人的价值、人的尊严! 另一种观点是从根本上不认可普选制民主。这种观点也是不恰当的。我们应当承认普选制民主扩大了民主的社会基础,实际上是将国家权力向下层民众开放,是社会公正和最大多数人利益的最好保障方式。普选制民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应该为我们借鉴、吸收。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同志表现了高度的政治智慧和政治勇气。一方面邓小平同志反复指出,在中国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民主政治建设只能循序渐进;另一方面,邓小平同志又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基础。”[1]“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2]从公开资料来看,邓小平同志是党内高层第一个公开肯定普选制的政治家,他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3] 我们应该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教导,循序渐进地推进普选制民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历史阶段,是要发现、培育实现普选制民主的中间形式。在这个方面,党和国家已经创造了许多经验,将来还会创造更多的经验。笔者归纳这些经验,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表述于后。 之一,发展党内民主,用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 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一个闪耀历史辩证法的具有创新思维的重要思想。过去我们讲民主政治建设,往往集中于国家政权民主化,而相对忽视了执政党内部的民主制度建设。这不能不说是认识卜的一个很大误区。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体制、政治生活中居于中心的地位。毛泽东同志形象地讲,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党内民主对社会民主的制约作用。难以想象,一个居于领导地位、执政地位的党本身缺乏民主,这个党所领导的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反而是民主的。发展党内民主,用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寻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切人点。 应该承认,我们党现行领导体制、党和国家的基本关系的政治制度,虽然也有我们自己的一些经验在内,但从根本体制上讲是向前苏联学习而来的。前苏联这种领导体制的形成,有特殊的历史背景。 马克思、恩格斯创建工人阶级政党,领导工人运动是在具有民主传统的西欧国家,工人阶级政党的活动有基本的民主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本人也反对夸大领袖个人的作用,看重工人阶级整体阶级意识的觉醒,因此,西欧这些早期工人阶级政党内部组织原则是以民主制为基础。 列宁是在沙俄封建专制的条件下领导工人阶级运动。沙俄政权对革命者实行监禁、流放、屠杀等血腥镇压,工人阶级政党只能在秘密状态下活动,处于“地下”,缺乏实行民主制的基本社会条件。同时,列宁也认为在普通工人、农民缺乏阶级自觉意识的情况下,领袖人物以严密组织为手段的领导作用对于革命的胜利是必不可少的。列宁提出了著名的“群众、阶级、政党、领袖”学说,他指出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领导的,政党又是以几个、十几个领袖人物为核心的。为了对沙俄政权展开有效斗争,在列宁领导下,俄国工人阶级政党组织原则由民主制转向集中制。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面临国内武装叛乱和帝国主义联合武装干涉的严峻局面,列宁进一步强化了党内集中制,党对国家生活实行高度统一的领导。由此可见,集中制是在非正常状态下的产物。……
媒体关注与评论
后记本书所收文章,有的已在刊物发表,有的未曾发表。已发表的文章此次收入本书时,《论人大常委会对党组织的宪法监督》一文只作了个别文字修改,《宪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冷思考》一文恢复了发表时删节部分,其他文章则有较多修改。 《论人大常委会对党组织的宪法监督》一文是作者和曾恒同志共同写作,《我国应制订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法》一文所建议的“超值补偿”是吸收郑传坤同志的观点,《宪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冷思考》一文也吸收了陆幸福同志的意见。特此说明并致谢意。 衷心感谢重庆出版社陈兴芜总编、周显军主任、吴立平主任,没有她(他)们的大力帮助,本书难以如此顺利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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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提倡“以法治国”,然而当代国民的法制观念还很淡薄,国家的法律法规也还不健全。《宪法学札记》从国家大法——宪法的角度来对宪法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这将会使广大的读者能更明确法制观念,也可供法律专业高年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准备考研的人士以及法学教研人员和法律工作者阅读参考,也可作为年鉴由图书馆资料室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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