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

出版时间:2011-6-1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作者:洛克  页数:210  译者:刘丹,赵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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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政府论》是十七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的最重要政治理论著作。其基本精神在于对政府职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公民的关系等当时急需解决的问题提供基础答案。
  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通过论证“天赋自由和平等”,驳斥了“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论;下篇从自然状态、社会契约论、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组建等方面正面阐述政府理论。他认为: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是人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为了保护人们依据自然法享有的自然权利,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府;当政府背叛了人民时,人民有权利重新组建新政府。这些思想成为现代民主社会的思想支柱。

作者简介

  约翰·洛克(John
Loke,1632~1704),英国思想家,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第一人。在政治方面,他主张正当的政府应取得民众的同意,并且能保证人民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他的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其代表作有:《政府论》《人类理智论》《论信仰自由书》等。

书籍目录

上 篇
 第一章 论奴隶制与自然的自由
 第二章 论父权和王权
 第三章 论亚当由于为神所创造而享有主权
 第四章 论亚当由于神的赐予而享有主权 /
 第五章 论亚当由于夏娃对他的从属而享有主权
 第六章 论亚当由于父亲的身份而享有主权
 第七章 论父权与财产权作为统治权的共同根源
 第八章 论亚当的最高君主统治权的转移
 第九章 论从亚当承袭下来的君主制
 第十章 论亚当的君权的继承者
 第十一章 谁是这个继承人?
下 篇
 第一章 绪言
 第二章 论自然状态
 第三章 论战争状态
 第四章 论奴役
 第五章 论财产
 第六章 论父权
 第七章 论政治的或公民的社会
 第八章 论政治社会的起源
 第九章 论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第十章 论国家的形式
 第十一章 论立法权的范围
 第十二章 论国家的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第十三章 论国家权力的统属
 第十四章 论特权
 第十五章 综论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
 第十六章 论征服
 第十七章 论篡夺
 第十八章 论暴政

章节摘录

第五章 论财产25、从自然理性方面来说:人类一出生就享有生存权利,所以可以享用肉食和饮料以及自然所供应的以维持他们生存的其他物品;从上帝的启示方面来说,上帝把世界上的东西给予亚当、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很明显,正如大卫王所说(《旧约》诗篇第一百一十五篇第十六节),上帝“把地给了世人”,让人类共有。但是即使假定是这样,有人似乎还是很难理解:怎么可能使每个人对所有东西都享有财产权呢?我并不认为作如下的回答可以令人满意:如果说,根据上帝将世界给予亚当和他的后人并为他们所共有的假设,难以理解财产权,那么,依据上帝将世界给予亚当和他的继承人并排斥亚当的其他后人这一假设,除了世界上唯一的君主之外,谁都不可能享有任何财产。可是我即将设法说明,在上帝给予人类为人类所共有的东西之中,人们如何能使其中的某些部分成为他们的财产,并且不必经过全体世人的明确协议。26、上帝既将世界给予人类共有,又给予他们以理性,让他们为了生活便利而加以利用。土地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给人们用来维持他们的生存和舒适生活的。土地上所有自然生产的果实和生存的兽类,既然是自然自发地生产的,就都应归人类所共有,所以原本并没有人对于这种自然资源具有排他性的私人所有权;但是,这些既然是给人类使用的,那就必然要通过某种方式拨归私用,然后才能对某一个人有用处或者有好处。野蛮的印第安人不懂得圈用土地,所以还是无主土地的住户,因此他们只有把养活自己的鹿肉或果实据为己有,即据为他们私人财产的一部分,而别人不能再对它们享有任何权利,才能对维持他们的生命有好处。27、虽然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却享有所有权,并且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的成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安排的状态,他就已经使用了他的劳动,在这上面加入了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既然是由他来使这件东西脱离自然所安排于它的一般状态,那么他的劳动就给其加入了一些东西,从而否定了其他人的共同所有权利。因为劳动是劳动者无可争议的所有物,所以对于这一有所增益的东西,除他以外就没有人能够享有所有权,至少在还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的情况下,事情便是这样。28、当一个人把橡树下拾得的橡实或从树林的树上摘下的苹果用来果腹时,他就确实已经把它们拨归己用。谁都不能否认,食物是完全应该由他消受的。但是我要问的是:这些东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属于他的呢?是在他消化的时候,在他吃的时候,在他煮的时候,在他把它们带回家的时候,还是在他拾取它们的时候呢?很明显地,如果最初的采集没有使它们成为他的东西,其他的行为就更不可能了。人的劳动使它们同公有的东西区分开来,人的劳动在万物之母——自然在已经完成的作业上面加上一些东西,从而使它们成为人的私有财产了。谁会说,因为他不曾得到全人类的同意而使橡实或苹果成为他的所有物,他就对于这种拨归私用的东西不享有权利呢!这种把属于全体的东西归于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应该算作盗窃呢?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尽管上帝给了人们大量的东西,人类也早已经饿死了。我们在用合约保持的共有关系中看到,那是从共有的东西中取出一部分并使它脱离自然所安置的状态,进而才开始有财产权的;如果不是这样,共有的东西就没有什么用处了。而取出的部分,并不取决于一切共有人的明白同意。因而我的马所吃的草、我的仆人所割的草皮以及我在同他人共同享有开采权的地方挖掘出的矿石,都成为我的财产,这无须任何人的谦让或同意。我的劳动使它们脱离原来所处的公有状态,并确定了我对于它们的财产权。29、如果有这样一条规定:任何人在把共有的东西的一部分拨归私用的时候,必须得到每一个共有人的明确同意,那么孩子们就不可以割取他们的父亲为他们共同准备但未指定每个人应得部分的肉,仆人们就不可以割取他们主人为他们共同准备却未指定各人应得部分的肉。尽管泉源的流水是人人有份的,但是没有人怀疑盛在水壶里的水是只属于汲水人的。汲水人的劳动把它从自然手里取了出来,从而把它拨归私用,但当它还在自然手里时,它是共有的,是同等地属于所有人的。30、因此,依据这一理性的法则,印第安人将所杀死的鹿归为己有;当有人对事物施加劳动后,即使是原来人人所共同享有权利的东西,也就成为他的财物了。财产权的确定被认为是文明的一部分,这时人类已经制定并且增订了一些明文法规来确定它,而且自然法(关于原来共有的东西中产生财产权的原始的法则)仍旧适用。由此来看,对于所有人在广阔的、为人类所共有的海洋中所捕获到的鱼或在那里采集到的龙涎香,因为劳动者施加了劳动,就使它脱离了自然原来给它安置的共同状态,所以这些东西就成为对此肯耗费劳力的人的财产。在我们任何人中间,无论是谁,只要在围场时追赶到一只野兔,那只野兔就被认为是他所有的。因为野兽也被看做是共有的,而不属任何人私有,只要有人愿意花费劳动去发现这些动物并追赶它,他就使它脱离原来自然的共有状态,从而开始成为他的一种财产。31、或许有人不认同这种说法,认为如果能够采集橡实或其他土地生长的果实等,就可以使这些东西成为自己的财产,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按其意愿去尽量占取。我认为并不是这样的。即使是同一自然法,它一方面以这种方式给我们财产权,另一方面也对这种财产加以限制。《新约·提摩太前书》第六章第十七节记载:“上帝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这是神的启示所证实的理性之声。但上帝会将我们财产限定在哪个范围内呢?它将以供我们享用为限度。谁能在一件东西败坏之前尽量用它来满足生活所需,谁就可以在那个限度内以他的劳动确定他对这个东西的财产权,超过这个限度就不是他所应得的份,就应归他人所有。上帝创造东西,不是供人们糟蹋或败坏的。所以,应当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即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世界上天然物资丰富,消费者很少,但一个人凭借勤劳所能获得并对它独占而不让别人分享的物资(特别是限于理性规定所能提供给他使用的范围)数量很小时,对这样确定的财产应该会很少发生争执或纠纷。32、但是,尽管现在财产的主要对象不仅仅是土地所生产的果实,以及依靠土地而生存的野兽,还包括带有其他一切东西的土地本身,但是我认为,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前者是一样的。他所能拥有土地的量以他能耕耘、播种、改良、栽培多少土地和能用多少土地的产品来确定。这就好像是他用他的劳动从公地圈来土地那样。即使旁人对此都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如果没有取得他的全体共有人(即全人类)的同意,他就不能将其拨归私用,不能圈用土地,然而这种说法也无法使他的权利失效。上帝将世界给予全人类所共有时,也命令人们要从事劳动,而且人的贫乏处境也需要他从事劳动。上帝和人的理性共同指示他垦殖土地,即为了生活需要而改良土地,从而把属于他的东西,即劳动施加于土地之上。谁服从了上帝的命令,对土地的任何部分加以开拓、耕耘和播种,谁就在上面增加了原来属于他所有的某种东西,这种所有物是旁人无权要求的,如果加以夺取,就会造成损害。33、这种开垦任何一块土地而把它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不损及任何旁人的利益,因为剩余的同样好的土地,要比尚未取得土地的人所能利用的还要多得多。所以,事实上并不会因为一个人圈用土地而使留给别人的土地大量减少。其原因在于,一个人如果留下足供别人利用的土地,就好像毫无所取一样。谁都不会因为另一个人喝了很多水而觉得自己受到损害,因为他还有一整条同样的河水留给他解渴;而就土地和水来说,因为两者都足够用,所以情况是完全一致的。34、上帝将世界给予人类所共有,是为了他们的利益,为了使他们尽可能地从它身上获得生活的便利,我们就不能假设上帝的意图是要使世界永远归公所有而不加以耕植。上帝把世界给予勤劳和有理性的人们利用(而劳动使人取得对它的权利),而不是供好事吵闹和引起纷争的人们来巧取豪夺的。谁拥有与那已被占用的东西一样好的东西能供利用,他就不必抱怨,也不应该干预旁人已经用劳动改进的东西。如果他这样做,他就是想白占人家劳动的便宜,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的权利;他并不想要上帝所给予他和其他人共有以便在其上从事劳动的土地,况且除了已经被占有的土地之外,还剩有同样好的土地,并且比他知道怎样利用或他的勤劳所能及的还要多得多。35、是的,在英国或任何其他人口众多的国家,他们既有金钱又从事商业,但是对于那里的公有土地的任何部分,如果未能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没有人有权利加以圈用或拨归私用;原因是,这是契约,即国家的法律留给公有的,是不可侵犯的。这种土地虽然对于某些人是公有的,但是并非对于全人类都是如此;它是这个国家或这个教区的共有财产。而且,经这样圈用后所能剩下的土地,对于其他的共有人而言,情况与圈地前就不同了,因为那时他们都能使用全部土地。而人们开始聚居在世界广大的土地上的时候,情况不是那样的。那时制约人们的法律可以说是为了鼓励人们取得财产。上帝命令他,而他的需要也迫使他必须要从事劳动。那是属于他的财产,人们不能在他已经划定的地方把这财产夺走。因此,开拓或耕种土地和占有土地是结合在一起的。前者是后者获得产权的根据。所以上帝命令人开拓土地,并且给予人在这范围内将土地拨归私用的权力。而人类的生活需要劳动和从事劳动的资料,这就肯定地会导致私人占有。

媒体关注与评论

在这样的“大政府,小社会”时代,社会就像是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必须将自己尽可能多的劳动所得或者财富压岁钱般通过各种渠道上交给国家(政府),由国家(政府)统一保管和支配。然而,人性的常识却告诉我们,每个人只有在花自己的钱的时候才更注重收益,更精打细算。——熊培云

编辑推荐

1、公民必读,看懂政府本质的第一本书。2、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论述政府职能的著作,拷问到底什么样的政府才是好政府?3、弄清民主政府的逻辑,对中国非常重要4、规范政府权力的最高纲领,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基本原则5、了解政府本质,必读《政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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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78条)

 
 

  •   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是人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为了保护人们依据自然法享有的自然权利,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府;当政府背叛了人民时,人民有权利重新组建新政府。这些思想成为现代民主社会的思想支柱。
  •   政府论--公民必读,看懂政府本质的第一本书。公认史上最伟大的论述政府职能的著作,拷问到底什么样的政府才是好政府?弄清民主政府的逻辑,很不错的一本书。
  •   论述政府职能的著作~还不错!
  •   政府公务员包括总统都是公民花钱前来管理政府,治理社会的,一个民选的政府才可能是公民满意的政府!
  •   看过本书发现政府做的都是些违背民主、法制和市场经济规律的事,我们生活在全世界最卑鄙无耻下流无赖的国度,悲哀啊!
  •   一本公民读的书。让人民更了解政府。。。不错
  •   政府的职能,作用,在该经典中有精彩的论述。
  •   排版质量都很好,比书店的要便宜,很实惠,看一看丰富自己的知识,想了解洛克就一定要看这本政府论。
  •   看懂政府的本质 读来豁然开朗
  •   对政府本质有很深的介绍作用
  •   政府论经典,了解政府及制度的很好书籍!是政治学方面的经典!
  •   这个书是做政府的人可以看的书很好看
  •   什么样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本书做出了明确的回答。
  •   这本书的价值主要是在下篇,但是上篇是必不可少的。上篇是”破“,下篇是“立”,没有"破“,何来”立“?洛克关于政治社会的所有理论都是建立在上篇的那些哲学观点之上的。
      不得不承认,对于我们这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上篇看起来就是一种看与自己无关的东西的感觉,几乎没有什么共鸣,没有什么感触。看上篇无非就是了解洛克的政治思想的源头。上篇还真是非看不可。我身边一些同学只看了下篇,有的是很不喜欢那些形而上的东西,他们想要的就是最终成形的理论,有些则是觉得上篇没有什么用处,因为我们没有宗教信仰,更不可能有政教合一,因此我们没有“破”的任务。这个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然而,如果你不读上篇,只是把下篇拿去用,那我敢说你是无法透彻的理解洛克的思想的,你在运用的过程中甚至会闹出笑话。
  •   好书,喜欢约翰洛克的自然法则主张。就是政治和宗教老是联系在一起对于中国人而言有点难以理解
  •   西方社会民主人权思想的奠基之作。
  •   这本书虽然很薄,但是思想很丰富深刻,洛克的经典之作。好不容易买到了。
  •   人民组成国家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这次质量总体还发,不像上一本《论美国的民主》,那本书的封面都坏了,只是便宜,就不麻烦换了。
  •   洛克厉害
  •   全面了解政治
  •   这本书你懂得,学习政治法律社会学的必看之作
  •   总体不错,只是其中一本政治论有损坏
  •   下单还不到两天,就到了,神速,纸质很好,准备仔细阅读,好评,当当真很不是盖的!
  •   书的质量和内容都很好,值得一读
  •   书很不错,是我希望看的那种,太好了
  •   这本书我觉得太好了,很喜欢。
  •   很好,很不错,推荐。很好,很不错,推荐
  •   上次被人嘲笑了,要认真读读这些政治学经典,找回场子去~哈哈。嗯,这些书受用无穷。绝对要看!
  •   这本书是我的马哲老师推荐给我看的,我用了两天的时间全部看完了,是一本好书
  •   如果想要做个对生活有点思考的人,就多看看这些书吧
  •   这一类书,不仅应该普通,至少得入高中教科书
  •   书的题目很大,就当换个角度看看一个大企业的治理
  •   书的品相不错,价格也便宜,送货很快。谢谢!
  •   正品书也是经典书,价格也很优惠。好评……
  •   是读起来很有益的书
  •   属于经典范畴的书
  •   很有见解的书。评价都很到位。
  •   一次买了很多书,这本真没来及看。加油
  •   书的内容、印刷都很喜欢。
  •   这本书挺深奥的
  •   不必过多解释。。政治学研究者必拥有的一本书。。
  •   没看完>
  •   太经典了 还没读完 寒假读
  •   还没时间看,摆着比较唬人
  •   经典作品需要慢慢阅读细细品味。
  •   精简本,还不错
  •   一些经典的书籍,总是很有用
  •   以为很厚,收到后才发现原来不厚
  •   变味
  •   虽然还没有看,到翻了下,质量不错
  •   还没拆开看,包装完好
  •   颠覆历史观,值得推荐
  •   学习政治学的必读书目。
  •   这个版本不算最好,说真滴
  •   一般阅读书籍
  •   名校推薦書,這本書不錯
  •   不错还是很经典的书籍,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时间慢慢研
  •   值得推荐的好书,真是要好好学习一下了
  •   给老公买的,还没有空看呢!
  •   当当做了普及知识的好娃娃!鼓励!!
  •   帮我朋友买的,蛮不错的
  •   刚到手还没看呢,字稍小点,也还过得去,内容等再读吧
  •   上学期为了作业看过几眼,这学期有空好好看
  •   好书,可以一看。
  •   经典,就不说了,大家都来读吧
  •   还行吧,不是很差,撮合看吧
  •   看了半小时,实在后悔买了这本书。语言组织零碎,没有连续的逻辑。翻译腔太重,逐字翻译而且不断句看的人云里雾里。根本就没有花心思去翻译~!真的白花了冤枉钱和糟蹋了拿到这本书时候的欣喜!本书的译本很多,我不说哪本好~!要买这本书的可以看看其他的试读,你们自己去评判~!我要是早看试读根本就不会买它~!恶心~!
  •   书的印刷没多大问题,疑似有三两个错别字,但纸张质量尚可。没将译者的名字印在封面,似乎不妥。因为没读过也不懂原文,翻译水平如何无从判断,但这个译本读起来确实不通顺,而且没有注释,没有介绍资料,就一纯白本。网上看过另一版本,稍比此版通顺,但看霸王书是不对的,且有错漏,所以出手买正版,却又人穷图便宜,只好将就看了。另:这书是32开本的,不是介绍所写的16开本。
  •   突然发现,这个出版社哪里来这么多托?都是没买过书的而评论都齐刷刷5颗星,评论根本不可信!请大家购书者注意!不要上当!
  •   但凡对政治学感兴趣的人 都不可避免了解这本经典包装很好 编辑很好 推荐购买价格公道 很喜欢
  •   可能是平装 书的质量并不是很好、洛克的东西 在主观上可以接受。
  •   不建议买,翻译太差,很水
  •   对学相关专业的人很有用
  •   超值,价廉,物美,划算,我想要的一本书
  •   外国人写的,所以只能看着增加知识。
  •   书的纸质比较一般,但是要比商务印书馆的纸张要厚实一些。至于书的翻译工作做得还是可以的,因为本身原著就不是那么通俗易懂,所以读起来难免会有不符合我们语言习惯的地方。但也绝非无法接受,因为这两个版本都可以试读,有兴趣可以对比一下。个人感觉此版的更加符合我们的语言习惯!
  •   这本书我已经在看了 质量很好价格也很公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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