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渊源考论

出版时间:2007-8  出版社:河北教育  作者:韩刚  页数: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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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是一部当今中国美术史研究领域中有着罕见之精彩的著作。这是一部把中国美术史上一个已有近三百余年铁论——关于院画史的观念彻底推翻,让中国美术史的院画史部分必须重写的著作。

作者简介

韩刚:四川南充人。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西南师范大学(现西南大学)美术学院,毕业并获文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今任教于湖北长江大学艺术学院;2001年至2004年就读于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毕业并获文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中央美术学院,毕业并获文学博士学位。现已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书籍目录

前言 金维诺一部改写中国院画史的美术史新著 林木猛着精彩,以臻大成 黄宗贤引言第一部分 北宋翰林画院制度略考第二部分 待诏——宋代以前宫廷画家制度考论  第一章 唐代以前之待诏  第一节 汉之待诏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隋之待诏 第二章 唐代、西蜀、南唐之待诏  第一节 唐代翰林院及其中宫廷画家名号考  第二节 唐宋官制概略  第三节 唐代、西蜀、南唐翰林待诏之官职与品秩  第四节 唐代、西蜀、南唐翰林待诏之俸禄  第五节 唐代、西蜀、南唐翰林待诏之章服  第二部分结语第三部分 画工——宋代以前国家画工制度考论 第三章 唐代主管文教图书之国家官署中的画工——以集贤殿书院画直为中心  第一节 唐代直官制与流外官制概略  第二节 集贤殿书院概略  第三节 集贤殿书院画直的员额  第四节 集贤殿书院画直的职责  第五节 集贤殿书院画直的组织形式  第六节 集贤殿书院画直的考核与迁转  第七节 集贤殿书院画直的俸禄及其社会身份 第四章 汉唐主管器物制造之国家官署中的画工——以少府(监)、将作(监)、工部之画工为中心  第一节 汉代主管器物制造之国家官署中的画工  第二节 唐代主管器物制造之国家官署中的画工  第三部分结语第四部分 画院——宋代以前画院问题考论 第五章 西蜀画院有无考辨  第一节 画史上最初之画院考辨  第二节 对西蜀有“画院”之看法的列举与质疑  第三节 “权院事”中之“院”当为“翰林院” 第六章 南唐画院有无考辨  第一节 南唐画院研究之现状及质疑  第二节 对南唐画院问题的意见陈述  第三节 南唐画院有无再考辨  第四部分结语结语附:引用书目跋:韩刚《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渊源考论》李松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部分 北宋翰林画院制度略考  北宋翰林图画院之各项制度,学界研究较多,如佘城《北宋图画院新探》、蔡罕《北宋翰林图画院及其院画研究》等专著。其内容虽涉及到翰林图画院制度的很多方面,但仍有未尽处。与本文密切相关者,如翰林图画院画家的官职、官品、迁转、俸禄等即是值得深入探讨的地方。  一、翰林图画院之建制  虽然据文献记载,宋初建隆元年(960年)即有“图画院”之名号,但中国绘画史上真正有建制可考的“翰林图画院”直到雍熙元年(984年)才被创设起来,并且,在很多方面,“图画院”与“翰林图画院”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如熙宁二年(1069年)以后,翰林图画院画家迁转补阙可由本司负责,图画院画家之迁转则似不经有司,由皇帝敕授。翰林图画院隶属翰林院,有主管官吏,画家有定额,而这些情况在图画院中则不可考。因此,本文以雍熙元年“翰林图画院”之创立为界,此前之“图画院”为“翰林图画院”的预备期,留待后文叙述(见本文第四部分《画院》结论部分)。本章考察从“翰林图画院”开始。  由于北宋雍熙元年创设的翰林图画院隶属于当时的翰林院,故应先对其时翰林院的情况作简要的介绍。  (一)翰林院  北宋翰林院,为内廷官司,隶入内内侍省。翰林院下设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院)。值得注意的是书艺局除“书艺”外,还有其他技术人员。据《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载翰林御书院设“弹琴’祗应人”,其职掌为专供奉御前及宫中弹琴,编制一人;“‘着棋’祗应人”,其职掌为专门陪侍皇帝下棋,编制四人;一擘阮,‘祗应人”,其职掌为专事拨阮(一种乐器),以侍奉御前生活,编制一人。 翰林院的职能:掌供奉书画、捏塑、琴棋、医术、天文等技艺以事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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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晚宋,末世的辉煌。
  •   资料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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