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

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沈阳出版社  作者:顾漫  页数:243  
Tag标签:无  

前言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    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    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    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晓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内容概要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作者简介

顾漫  她说  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
  她说  她喜欢晒太阳,喜欢到处乱爬,喜欢悠闲度日,喜欢一切让人温暖感动的东西……   她说  她的愿望很伟大,要天下太平,

书籍目录

再序《何以》
序·写给乌龟漫
第一章 重逢
第二章 转身
第三章 靠近
第四章 命运
第五章 回首
第六章 离合
第七章 若即
第八章 若离
第九章 恒温
第十章 不避
第十一章 应晖
第十二章 原来
番外之以玫篇 一人花开
番外二 点点滴滴
番外三 年年岁岁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不过陪她去相亲也挺好玩的,反正她也不用担心人家会看上她,只要去吃饭和看花仙子耍宝就行了。不过,“今天又是什么人?”“呵呵呵呵,青年才俊哦,外科医生,吃西餐,哈哈哈哈……”默笙看她得意的样子不禁好笑。她还真有办法,相亲对象一次比一次优秀,不过从来没有逮到过就是了,反而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成为她的好朋友或朋友夫,反正是不可戏的那种。二1J九的高龄,花仙子已经发誓是男人就嫁了。由于要早点回家“打扮”,默笙准时下班,不可避免要碰到楼下的何以琛。默笙只想低着头走过,不料花仙子却突然停了下来,眼神很凶恶地望着何以琛……身边的那个美女。“太过分了!”花仙子咬牙切齿地说。默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拉到以琛和那个美女面前。“狐狸精,你又在勾三搭四。”那个美女居然也一反娇柔,凶巴巴地说:“相亲狂,你又拉着别人陪你去相亲?”她瞥了默笙一眼。“人家可比你漂亮得多,你等着当壁花,一辈子嫁不出去吧!”两个人居然就这样吵起来,默笙目瞪口呆,尴尬地朝以琛打招呼:“嗨!”他的脸色看来很差,也对,女朋友被骂狐狸精谁都不会开心。“呃,对不起,她就是这样,有¨无心。”默笙帮花仙子说。以琛的眼神像要杀人一般,声音冷得可以结成冰:“你要去相亲?”“呃,对……”默笮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迟疑的态度反而让人肯定。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地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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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写给乌龟漫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箫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部《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所以《何以笙箫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缠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部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的,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同样的八卦。同样的懒惰。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部。”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得不说话。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箫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漫漫。加油!明晓溪2005年12月13日深夜再序《何以》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觉得,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然而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地美妙。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而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地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顾漫 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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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7周年精装珍藏版)》征服了千万粉丝,见证了她们的青春成长,成就了无数少女的校园王子梦。这个冬季,暮然回首,与之再次相遇,《何以》以更加温馨的面貌出现。近万字的番外、4张精美明信片、浪漫唯美的随书海报是对读者7年来的真心回馈,当然,小宝宝河照是乌龟漫送给大家最大的惊喜。精彩番外默笙独自躺在床上,想忍住,可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嘴角慢慢弯起来。侧过身,轻轻地在沉睡的宝宝额头上亲了一下,小声地告诉他:“爸爸很喜欢你啊,他说你是他的小太阳呢。嗯,就和妈妈一样。”何照。阳光照耀。Mysunshine。两年后,某个长着赵默笙式的灵动大眼睛,却偏偏爱做严肃状的宝宝,提出了关于生命奥秘的严肃问题:“妈妈,别的小朋友是生出来的,我是拍出来的吗?就像拍皮球一样?”默笙:“……啊?”小宝宝严肃地困惑着:“不然为什么大家都要说拍个'何照'呢?”近万字番外4张精美明信片唯美随书海报,最有诚意不可复制的7周年精装珍藏版。蓦然回首与《何以》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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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69条)

 
 

  •   7周年,以琛默笙,又见面了!见证了她们的青春成长,成就了无数少女的校园王子梦。这个冬季,暮然回首,与之再次相遇。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一人花开,慢慢归来。曾经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像《何以笙箫默》的小说了。顾漫让我知道,关于爱情,还有爱情的信仰。很喜欢里面的明信片,支持当当!我一直很爱珍藏书,《何以》必藏,为了顾漫、为了许多年后的我。
  •   《何以笙箫默》讲述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
    再序《何以》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觉得,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   然而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的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尔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   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   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   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   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   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   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   一时间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   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   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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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何以笙箫默》是我喜欢的一篇文,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   ——顾漫作品简介何以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   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写给乌龟漫(文/明晓溪)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顾漫,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   2010年的寒冬,微博上,发现顾大给力地po了新版的图,才知道《何以笙箫默》有新版了,才明白原来这个故事已经7年了,定睛一看,有情况,那张明信片怎么多了一个小小的以琛?!大呼:何以琛和赵默笙多了一口!^_^看来,这个故事有了温暖的延续。

    即使只是多了洋洋洒洒近万字的番外,我还是第N次地读完了整本书,不厌其烦地依着海报、明信片和文字将书中的场景在脑海里演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他们,何以琛、赵默笙,阳光穿透了林荫道上的树叶,飘着木香,适合相遇,适合偷拍,适合执子之手,因为,你就是My Sunshine。何以琛,因着少时家庭变故而不苟言笑,是个严肃有余的男生,直至在那个大学里被一个可爱执着的女生纠缠不放,他的世界里重新拨开了乌云,透出了一米阳光。一开始,他不习惯这缕阳光的存在,可渐渐地,她慢慢地走进了他的心里,他也少不了这么耀眼而温暖的阳光,变得依赖。他的阳光,有个好听的名字——赵默笙。这个女生聪明却从不用在学习上,四级没过还跑去给六级得了优秀的他庆祝;愿意等开会的他而数了不知多少次999;想他时会在本子上写满他的名字。大学里的这段时光美好得让人羡慕不已,十九岁,韶华佳年,不可复制。

    在第一次读《何以笙箫默》之前,我从不敢相信会有人为了等一个人等了七年。七年,落笔容易,细数则难。多少个日夜,多少次辗转反侧。直到超市里,拥挤人潮中的重逢,这才相信原来命中注定的不会变,后来的日子,以琛和默笙,他们的故事证明了一个理:当两个人都是那么的坚定不移,执着地相信那一天的再遇,千万个日子的等待再难熬也变成了最甜蜜的折磨。有了一个七年,还会有下一个七年,这辈子除去前十九年,还有多少个七年,相信以琛和默笙会这样继续毫不犹豫地走下去。若不是他们都有那股勇气跨过七年的心结,若不是他们都愿意为相守一生而努力,若不是他是她的何以琛,若不是她是他的赵默笙,此生的幸福也不再完整。诚然如此,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还证明了一件事:完整之外还能更加完整。小何照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他们的世界里多了一个小太阳,他有她的灵动大眼,还有他的严肃表情。巧合的是,何照,何照,何以琛和赵默笙将他们的姓紧紧系在了一起,他只是希望这个清晨出生的小太阳,阳光照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又不正是以琛将默笙放在心里的表现。这个“拍”出来的小何照,在以琛的心也是他的Sunshine。风和日丽,一切很美好,不管是阴霾是暴雨,有那个人,阳光便顷刻而至。

    顾大说,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就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看了《何以》,也许你会和我这个忠实滴粉一样,坚信顾大所言,对生活,对一切美好的事物有着最执着的信念。这一次,再同以琛和默笙重逢,仍为他们的故事所感动,或许这七年太长,或许要用时间来证明爱,但当两人都持着不变的执念,时间便不是浪费,而成了弥足珍贵的证词。

    何以笙箫默,
    Love Never Lost in Seven Years,
    Because you’re My Sunshine.
  •   何以笙箫默经典语录
    1.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2.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3.“给我一个理由。”他看着前方说“告诉我,你爱我。”  
    4.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5.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6.我却忽然觉得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沧海桑田。
    7.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8.我一直很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的沉沦
    9.那时侯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死水微澜。
    10.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11.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12.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
    13.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14.原来他不过是在尽力维持着一个平静的现象,现在他醉了,再也支持不住,一切便暴露开来。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15.原来做梦也会心痛,痛到醒来。
    16.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17.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你怎么还不来?;赵默笙,你可知这七年,我又数了多少个九百九十九?
    18.不是没想过放弃,确是始终数不到一千。 
    19.有一天她回来,或者有一天他去寻找。
    20.平静是因为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21.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22.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23.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24.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25.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 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 我却无能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26.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27.结局已经如此,原因已经不再重要了。   
    28.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   
    29.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30.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my sunshine! 
    31.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32.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无力绝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33.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34.“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35.以琛曾经说她是sun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可是现在她连自己心中的阳光都消失了,又拿什么去照耀别人呢?
    36.“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37.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38.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39.“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40.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41“其实以琛是很好追的。”她总结自己以前的经验,“关键是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保证他举手投降。” 
    42.“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 
    43.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44.回到他身边,曾经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籍,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象。然而,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45.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46.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恨快!
    47.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48.心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缠住了,一步步地靠近他,那线一寸寸地收紧。 
    49.然后,在她还没意识到她在干什么之前,她的唇代替了她的手指。她的唇上还带着屋外的寒冷,他的却意外的温暖,然而这温暖却让她蓦地一阵心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再也止不住。 
    50.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 
    51.“以琛,我居然一点也不难过,我以为我说起这些会很难过的。”   以琛静静的说:“你有我了。” 
    52.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但这缕阳光却不唯一的照耀他。 
    53.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54.默笙把自己的衣服挂在他的旁边,然后傻傻地看着,突然就想微笑。却又心痛。
    55.她恰好一片笋在嘴里,却再也尝不出那股鲜甜,咽下去,像以琛说的,有股怪味道。 
    56.软软的身躯填满他空虚的怀抱,温暖的气息轻悄地呼吸在他冰冷的西装上。 
    57.你再安静也会打扰我! 
    58.也许选择逛街是错误的,这么热闹的环境,只会让落寞的人更加落寞而已。
    59.笔画顺序错了,‘何’右边的‘可’应该先写里面的‘口’,最后才是竖勾……来,再写一遍。
    60.直到写完了一个“何”才反应过来。“何以琛,我为什么要写你的名字!” 
    61.“你怎么知道我想做什么?”“一般推断。” 
    62.默笙垂下眸子,举起手指在他心口划字。一笔,两笔,三笔……她在写…… 
    63.默笙,把头发留长。因为,那样……你就更多了一点。
    64.你给我快点,要是敢给我学乌龟慢慢吞吞,我就一脚踩烂,一锤锤死你,再把你的头盖骨卸下来当挂件…… 
    65.“非法同居?”“合法。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 
    66.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   七年的时光,可以让人成熟,可以让人淡忘过去。可是,当赵默笙成为何太太时,我不禁感慨,也许,真的有这样的感情,可以跨越时间的摧残和消磨,达到完满。
    也许是羡慕,可是真的是感慨。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坚持,这么固执的守候着,那一点点的希望。但是,还好他们等到了,如果他们没能等到,我想,那将是怎样的一种悲哀。有情人不能眷属,不吝于最大的悲哀。

    文章的开始,就没有波澜壮阔的场景,顾漫使用了最生活化的一幕作为开篇,却使读者立刻进入了此情此景。正因为更加生活化,所以更打动人心。何以琛的刻意淡漠,更是一种欲盖弥彰的掩饰。读者初读,便感觉,这个男子冷漠的情绪下,涌动的是怎样浓烈的热情。可是,想必,最初的何以琛是激动难抑的。即使后来的道路并非顺遂。
    中间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但是,也没有撕心裂肺的狗血情节。呵呵,也许大家会认为这样的情节太过平淡,但是,少了撕心裂肺的呐喊,其中的温馨,反而更能让人读后唇齿留香。也许是看过了太多了虐文,更渴望手中拿上这样的一篇温馨的文章,静静品味。
    结局,如果不是完满,想必反而使人觉得做作吧。《何》就是这样一篇水到渠成,温柔牵手的文章。从中,也不得不看出,以及佩服顾漫驾驭文字的功力。

    说起文字的驾驭,顾漫也许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吸引读者的。因为顾漫的文字,始终会让人感受到淡淡的幸福和平静。在这样一个忙碌和冷漠的社会中,这样的文字,仿佛就是一抹新绿,在人的心底静静发芽、成长。
    文章中,有多处的出彩点。

    例:过了两天她果然找到他,献宝似的掏出照片,照片上的他在夕阳下沉思:“你看你看,我第一次把光影效果处理得这么好呢!你看到阳光穿过树叶了吗?”
      而他却是一抬头,在她的脸上看到了跳跃着的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

    这段文字让人读后觉得很解气,很畅快。爱情的来临,就是这样的蛮不讲理,毫无预兆。正符合了青春期中的孩子对爱情的憧憬。
    当然,顾漫的文字不光是温馨,还有着逗趣和幽默。


    例: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
    她一头雾水。什么甲乙丙丁?还戊己庚辛呢!
      手在桌子底下扯以琛的衣服,不料他居然硬邦邦地回了她一句:“我没听。”
      哦!对了,他们不久前才吵架,以琛正生她的气。可是见死不救,也太小气了吧。
      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
      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
      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初读这里,简直忍俊不禁。这样可爱的赵默笙,这样别扭的何以琛。不过一想,若不是这样的二人,又怎能使大家牵牵念念这么久的时光。很多文章,在阅读后的初期便已经让人遗忘。可是,这样一篇没有激烈情绪的文章,却让人一遍又一遍的回味。

    文中有这样唯二句话,深深的震撼着我:
    (一)“嗯。”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二) 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这样的两句话,以一种近乎死寂的平静写出,更加令人难忘。

    读了《何》一文,我总是喜欢静静的回忆着文中的内容,总会感觉到文中场景在眼前流过。也许,正是因为不能拥有,才让人羡慕。有时,会从心底渴盼着,有一天,可以拥有这样一段幸福,可以与相爱的人这样慢慢终老。
    总觉得,这样的一段感情,明明如此不现实,可是在顾漫的笔下,却让人甘愿的沉沦,让人甘愿的渴盼。

    我想,我喜欢这样,端一杯水,摊开《何》一书,静静的品味,淡淡的羡慕。看着这样最纯粹的一段爱情。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两年前我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很感动;两年后的今天,再看本书,还是觉得很感动!故事还是那个故事,新版比旧版多了个一家三口的番外,虽然写的只是小宝宝诞生记,却让人无比欣慰。我觉得一个家庭有了孩子才显得更完美,番外通过孩子来写夫妻恩爱,更有说服力。原本以为,他们能够重新在一起已经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何以琛和赵默笙,他们那么多年的爱情,不仅等到了花开,还见到了结果——何照,他们爱情的结晶,他们幸福的证明!

    收到书,果然赏心悦目,这是我见过的《何以》中最好的版本了,不愧为“七周年精装珍藏版”,从封面到海报到书签到卡片,处处精致唯美。我不仅是封面控,也是插图控、卡片控、海报控……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所以我特别喜欢本书的全套配置。全书一共十二章,如果每一章都配上相关的插画就更好了,不知足啊。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卡片,突然发现,那个以琛默笙圣诞夜相拥的画面,有一个细节与原文不符——第175页原文写默笙:“……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他大衣里,环住……”可是画面上却是默笙的手在大衣外环住了以琛的身体。

    喜欢《何以笙箫默》,不仅是因为故事动人,更是因为作者是个认真讲故事的人,如果不是顾漫,同样的情节换个作者来写,这本书未必会成为经典。本书字字句句禁得起推敲,字里行间流露着温馨,美好的令人心生向往。整个故事给人的感觉极其干净,通篇没有一句废话;极其温暖,读书时心灵好似沉浸在阳光里;更难得的是,角色刻画相当成功,尤其是男主,相信很少有女人看过本书之后会不喜欢何以琛。这个男人太美好了,几乎成了我心中完美男人的代名词,如果彻底戒烟就更完美啦!

    抗战胜利才用了八年时间,而以琛对默笙的等待竟然长达七年,谁能想到,他是如何度过每一个漫漫长夜,始终不曾放弃信念?七年的漫长等待,现实中的我们鲜少有人能够做到,但是以琛做到了,多么难能可贵!七年来他不是没有想到过放弃,而是不愿放弃,不是不可以选择别人,而是不愿意将就……当看到他终于等来了默笙,当看到后来他们一家三口走在一起的温馨场景,才感觉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现实中的爱情远不如小说里那么强大,除了何以琛,没有人会愿意长久的原地等待,相爱的人们惜缘吧,别让爱成空。
  •   《何以笙箫默》,平淡而深厚的爱情,那么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幸福,以琛说“他们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于是,放下怨恨,只是为了倦极时得到的温暖,现时的幸福。 故事里总是有坏女子因为不得所爱而纠缠不休,恼羞成怒,横加阻挠的情节,有时候想想,总是觉得可气而可笑。不是你的,即使抢来又能怎样,依旧不是你的,人的心实际是最自由的,越是阻挠,越有冲破的勇气。如果不得,不如放弃,何况真正的爱,需要的不是约束和捆绑,而是给所爱的人幸福,然后,虽然不得,可是能坦然的面对、放下,只有这样,才能有未来。过去的事情属于记忆,未来才是弥足珍贵的,如果不能忘怀,至少要把过去与未来放在不同的盒子里,否则,陷于过往,只会连身边的幸福都被遗忘,之后,再一次的追悔莫及……所以,哪怕放下很难,也一定要放下。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   何以笙箫默,
    Love Never Lost in Seven Years,
    Because you’re My Sunshine.

    何以》中的以琛和默笙如此深爱,令人沉醉!
    当默笙那缕阳光来到以琛的身边,他看到了最美的阳光,也看到了他心灵之门;感受到了温暖明媚,他的世界从此改变,只因有了默笙。

    2010年的冬天,在当当上,看到了新版的图,才知道《何以笙箫默》有新版了,才明白原来自己沉迷这个故事已有7年之久。

    不论是番外还是正文,我还是不厌其烦想第N次地读这本书,那熟悉的对白在脑海里演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他们,在阳光穿透了林荫道上的树叶、飘着木香,适时相遇,因为,你就是 Sunshine。
    何以琛,因着家庭变故而严肃有余的男生,在大学里被一个可爱执着的女生纠缠,他的世界从此射入了一米阳光。就是这一米阳光,让他对她许下心的诺言。

    每一次读《何以笙箫默》,我都在想真的会有人为了等一个人等七年?七年啊,写写容易,生活中坚持何其艰难。多少个日夜,多少次辗转反侧,到再遇,千万个日子的等待再难熬也变成了最甜蜜的折磨。一个七年,还有下一个七年,这辈子除去前十九年,还有多少个七年?相信以琛和默笙会这样继续毫不犹豫地走下去。佩服他们都有那股勇气跨过七年的心结,天意如此,那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想他们会更幸福。他们的世界会有一个小太阳,他有她的灵动大眼,还有他的严肃表情。更为欣喜的是,他们给孩子取名何照。何照---何以琛和赵默笙将他们的姓紧紧系在了一起,希望这个清晨出生的小太阳,阳光照耀。就象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天天都是Sunshine,风和日丽,一切更美好,不论明天面对的是阴霾还是暴雨,我想只要是他,只有那个人与她死生与共,阳光便顷刻而至。

    顾大说,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就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看了《何以》,也许你会和我这个忠实滴粉一样,坚信顾大所言,对生活,对一切美好的事物有着最执着的信念。这一次,再同以琛和默笙重逢,仍为他们的故事所感动,或许这七年仍是太短,或许要用一生的时间来证明爱,但当两人都持着不变的对爱的信念,时间便不是浪费-----因爱而弥足珍贵。

    从未如此这般的感谢一个人----从未谋面的顾大,我在心里默默祝愿你也能找到那愿与你许下心灵诺言的另一半!
  •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这是一种态度吧
      从来没有接触爱情的我,会幻想自己将来的爱情也会害怕它的到来,更确切的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面对。不甘于平庸却又想要平淡。
      
      其实书中没有太华丽的语言去形容,只是感动于那样一份执着,那份不愿将就的心情与爱。
      我不怎么相信爱情的持之以恒,但是我相信世界上会有以琛默笙这样的人,即使不能最后在一起,但心中最深的位置还是留给那个人。
    这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
      很感动于这本书里这样一句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没有办法数到一千,这就给了自己极好的坚持下去的理由,这样也就可以忽略掉那重复的九百九十九之中的惨烈与痛彻心扉。
      很喜欢默笙,常常想象她的如花笑靥是怎样如阳光般照耀进以琛的内心,毫不讲理却又是那样让人不能拒绝。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默笙的名字来历很美,一如其人。很喜欢曾经那个傻乎乎的小姑娘,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而成熟的她安静淡漠,眸中盛满了忧郁,这却更加让人心动。
      很心疼以琛,感触如此一个优秀俊朗的男人是怎样在苦苦相思中熬过七年,在梦中追逐记忆中的阳光。相思已然刻骨,而浮现在表面的却是故作的冷漠与漠然,用以掩饰自己已然鲜血淋漓的内心。隐忍,用一个貌似坚强的外壳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以防自己的溃不成军,但其实自己的内心早已沦陷,也迫切地渴望着沦陷,期望借此得到救赎。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将就,似乎很容易做到,似乎就能很轻易地将自己的心解脱出那个束缚的牢笼,获得渴望的自由。而不愿将就地要赔上自己的真情,坦陈揭露自己已经伤痕累累的内心,却不一定能够获得自己想要的结局。但是,将就似乎变成了以琛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当午夜梦回却抓住不如花笑靥时的巨大空洞让人不堪忍受。因而他选择了继续背负那段感情,继续等待。这样的男子怎能不叫人心疼?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时光如水,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等待,也许心中牵挂的那个人已经有了别人的陪伴,但是自己却依旧坚持下去。一旦选择了那个人,无论路是如何的艰难如何都要坚持的走下去,期盼终究能够再度携手,共同到达幸福的彼岸。渐渐地,等待变成了一种习惯,它与被等待的那个人无关,而是自己的执着。任由那种不可抑制的情感慢慢地在自己的心底生根发芽,开出名为思念的花,那花美的不可方物,同时又充满了哀伤,独自寂寞盛开着,任凭时光流逝。幸好,他们都是选择了等待,都将彼此作为自己最终感情的归宿。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七年的交集空白用深厚的感情来弥补,曾经的心痛敌不过现有的满满的就要溢出来的幸福。
      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爱情,其中牵扯了更加复杂的情感与渊源。或许说,默笙是欠以琛的,她欠他一个美好的童年,她的爸爸给了他生活的重压,让他过早的成长,见识到生活中的黑暗面。但是,以琛何尝不欠默笙,他欠她一份厚重的情谊,他给她了一份沉重的成长的礼物,让曾经单纯的女孩品尝到感情的苦酒。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纠葛,纷扰复杂。情丝缠绕,命运纠结,可能命中注定他们俩将会纠缠在一起,至死不休,这也许就是命吧。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终究他们获得了一个完美的结局,不算王子的王子和不算公主的公主的故事喜剧收场。虽然期间过了七年,但是爱情的信念支撑着他们走了下去,坚持着自己痴痴的等待,而在痛苦的等待中不断不断回忆过往,升华自己的感情,使得自己更加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但是呢,我想到了另外一位温柔如水的女子——以玫,她同样在等待,等待着以琛给她爱情的回应,却只能收获令自己伤心的结局。幸好,她最终选择了放弃,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获得另一人优秀男人的眷顾与疼惜。但是我相信她心中还是有着不甘与失落,以及一种名为嫉妒的特殊情感。寂寞如毒蛇,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忍受。而她的退出似乎不仅仅是因为自己不甘忍受寂寞,我觉得我们更应该感叹于她的聪明与成全。是啊,她真的是一个聪慧的女子,能够看清楚心中所属之人真正的挂念与羁跘,果断地放弃自己的执着,成全别人,更加成全了自己。虽然那个人也是在等待着别人,期待着心中阳光对自己的成全。
      其实她也是争取了的,用一种温柔的方式,陪伴,希望那个人终有一天能够看见站在旁边的默默守候的自己。但是那个人已经完全封锁了自己的内心,用一种决然的姿势,没有丝毫的回转的余地,即使她在心门外撞得头破血流,那个门也没有打开丝毫的缝隙。渐渐的也就心灰意冷了吧,即使放弃再痛苦,再不甘,不属于自己的终究还是不属于自己。执着,何尝不是将自己陷入更加痛苦的处境?用清明的眼睛认清局势,微笑着,即使那个笑容是苦涩的,果断退出,忽视掉自己的心疼,徒留下一个美丽的背影,虽然那个人毫不在意,但却可以避免自己受到更加严重的伤害,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吧。再也不顾影自怜,自怨自艾,而是将自己的心打开,使之可以容纳另外一个人的身影,去追求另一段新的美丽的感情。终于,九百九十九之后达到了一千。
       那,我们到底是应该选择放弃等待重新寻觅自己的幸福,还是继续看不到边界的寂寞等待。
       其实,想想,如果默笙没有在七年之后回国,如果他们没有在超市中相遇,如果以琛没有丢失装着默笙照片的钱包,如果那个热情的保安没有将那个遗失的钱包交给默笙……太多的“如果” 的发生使这个故事得以延续下去,也给了我们意料之中完美的结局,在这儿似乎应该感叹一句缘妙不可言吧。但是假如这一切如果没有发生呢?或许,终有一天他们会在别的地方相遇,但是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不知道。是否两人继续对彼此的思念,而这份思念到底能够持续多久呢?难到是又一个七年。而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个赵默笙和何以琛呢?
      但是,默笙和以琛只有那么一个,而他们已经在书中世界获得了幸福。而我们却在现实生活中在自己的感情漩涡里苦苦挣扎,没有结果。我曾经看到过这样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下无双,关键是看你能不能找得到他。但是我们应该拥有怎样清明透彻的眼睛来认出他或她是不是我们的天下无双呢?而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行动来留住我们的天下无双呢?
      留?走?
      等待?放手?
      问你自己的内心吧。
      你的九百九十九之后是不是一千呢?
  •   最近才知道《何以笙箫默》有新版了,才明白原来这个故事已经7年了,定睛一看,有情况,那张明信片怎么多了一个小小的以琛?!大呼:何以琛和赵默笙多了一口!^_^看来,这个故事有了温暖的延续。
    如今再次捧起细细阅读,它还是能拨动心里的柔软处,让人如沐春风的温暖着,感动着。

    其实两个人的爱情并不需要刻意营造一些撕心裂肺的惨痛经历才能感染人,打动人。如今看文,看的就是纠结,明明两人相爱,却总有一个别扭着;明明可以说得清的误会,却总是有或这或那的原因不去解释,所谓虐男主,虐女主,虐来虐去都虐了读者,虐多了,也烦了。《何以笙箫默》中那温暖的爱情让人觉得无比怀念而弥足珍贵。

    爱了就是爱了,勇敢的说出来,默笙这个傻傻的女孩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管是七年前还是七年后。不矫情,?做作,在爱的人面前,不必隐藏自己的想法,收敛自己的骄傲,甘愿象个孩子般天真,乖巧的栖息在以琛的羽翼下。不是没有过彷徨,不是没有过忐忑,再试一次又何妨?我会用所有来报答你的爱。

    等你已成习惯,只要你还记得回来。以琛这个天子骄子般的男人,却有着一颗最深情的心。七年前因被爱而爱,七年间默默站在最显眼的地方等待,只怕她找不回家的方向。不是没有过愤怒,不是没有过绝望,再爱一次又何妨?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除了她,我谁都不要。

    心随爱走,再也不放手。七年的分离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仿佛不曾存在过?没有怀疑,没有指责,没有迁怒,更没有报复性的伤害,那种萦绕着的幸福,满得似乎都快跟着眼泪溢出,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这是世上最动人的爱情,也是世上最温暖的言情。


    他们时隔7年才再相遇,我们时隔7年看到了《何以》的珍藏版。
    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在纸上浸染,才有了我们与漫漫的点点滴滴沟通。
    也许在这世上没有这样的爱情,但我更愿意相信过去、现在或许未来会有相似的爱情。
    感谢有这样的美好,感谢有这样的温馨,感谢漫漫用心地写作,才诞生出这样一部让人爱不释手的作品。
    我没有经历过追文的过程,但却有幸品味到了成果。
    初尝时的那点苦涩,最终化为满口的甘甜。
    这则故事,我不知道翻阅了多少遍,甚至恨不得将每个字烂熟于心。
    但这还远远不够。

    夜深人静、午夜梦回之际,那些温暖的文字便会忍不住寂寞似的在我脑海中跳跃,直至我的嘴角扬?一抹弧度才肯罢休。
    我相信,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何以琛,都会等到赵默笙,而赵默笙,也一定会回到何以琛的身边。
    即使要等上七年。
  •   这世上的百转千回中,似乎总有那么一对俪人是女子的身高只刚好到男人的下巴。收在怀里,一个轻易的动作便可以抵住她的发旋。当再看到那个身穿长风衣依然如斯的男子,侧首只为一顾妻儿时,我已泪流满面。以琛默笙,好久不见。
    ——《何以笙箫默》七年再见

    一拿到这本纪念本,就看出是ENO配的画。那样淡淡似风的格调,想来似乎也正是最配得上这对佳人了。书里送了4张卡片,尤为喜欢里面的一家三口那张。看着他们,就如同自己也成为其中看不见的某人,一路看着二人走过,相识、相知、相恋直至现在。
    幸福真的是可以传染的呵。
    起初看《何》的时候,是在网上。也不知从哪里看来的,说这本书不错,就拿来看了。书很短,三两个小时就看完了。并不是太在意。也许是看过的书多了,有时候就有些麻木,看书的时候也笑也哭,看过之后却会就此忘记。当时没有多想,也就放下了。还想着也没有别人说的那么好看吧。之后不久,看了本叫做《微微一笑很倾城》的书,便开始了自己长达几个月之久的对网游文的痴迷(虽然只有几个月但是对于我这种一天看N多本书的人来讲够长了,几个月之后不是不痴迷了,是书荒啊- -好看的基本都看完了囧)。当然,我知道两本书是同一个作者写的,只是两本书的氛围是那么的迥异让我一度怀疑是不是看错了名字,而肖大神是如此出众,自然把以琛的光环淹没了。
    等到我痴迷完了网游文,闹了书荒,脑海里莫名就蹦出了两个名字。一个叫何以琛,另一个自然就是赵默笙。那种淡淡哀伤与漫长等待的绝望,不知不觉中又弥漫在心间。忍不住把这本书找了出来,再翻上一遍。其实在我开始想念这二人的时候,就察觉到异样了。看过的书太多,不是太放在心上的书不要说男女主角叫什么名字,就是书名都记不得。更何况是想念。后来我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惦念。
    是啊,怎么会不惦念。
    那种平静,那种深情,那种淡淡的痛,只有时间才能慢慢酿出它的醇香,而这种香一旦注意到,便欲罢不能。
    也许《何》并不是多么跌宕起伏的一个故事,却是最能沁入人心的。有时候也正是这种淡淡弥漫着的情,才能久久地盘亘在心头,挥之不去。并不是不深情才会看似淡泊,而是情太深,深到不能表达。
    默笙走了。远去美国。不辞而别。以琛绝望地在校园里四处寻找,傻傻地站在宿舍楼前等待,也只不过几日。然后就平静了。恢复到了往日的何以琛。那么优秀与冷静。就如同普通人一样不过初始有些痛罢了。就如同这个人从未出现在过他的生命里。就如同他曾经的失常不过是所有人的错觉。就如同那个人一如别人以为的那样微不足道。
    毕竟,是默笙死缠烂打才追到了以琛。
    至少几年里,在以玫看来默笙的影响微不足道。
    只是,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
    若干年后一个关于女同学毕业便结婚的笑话,却让以琛恍神道:“我本来也打算一毕业就结婚。”
    世界才突然崩塌了。
    原来。一切都是假象。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如他。
    以琛说: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将就。
    所以,那种平静便是下定了决心,要等她回来。
    所以,一等就是七年。
    还好,默笙回来了。


    看《将爱》的时候,一同的朋友诧异,“我都哭了好几次了,你怎么就没有反应?”我没有回答。怎么会没有反应。看见杨峥,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以琛。只不过看过了《何》,那种弥漫着的伤心似乎便可以忍受了。很多时候,电影远没有文字让人觉得感动。又或者是杨峥和文慧远没有以琛和默笙那么难能可贵。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不经意的在别人心中刻下了印记,以为那人并不在意便离开了。而剩下的那个人,却永远地留在了漫长的回忆与等待中。就如几米说的那句话。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
    很多人都是深情的,几乎谁都有过那么一两段撕心裂肺的爱情。长情的人也很多,在念念无望的时光里以自己的方式祭奠着失却爱情的人不在少数。只是太多太多的人耐不住寂寞和痛苦,轻易让别的人介入了,没有选择等待和守候。身边多了别人,还怎么回头?自己断绝了回头的路就怨不得别人。或者根本一切的不圆满都只是你一手造成。
    爱情真的是需要勇气的。深爱的勇气,受伤的勇气,排除万难的勇气,坚持的勇气,最最重要的是可以在漫漫长夜里忍受寂寞和绝望的勇气。所以以琛和默笙才不会孤单地守着两人的记忆到老。
    也还好,以琛是幸运的。他恰恰也遇见了这么同样一个痴人。默笙。
    所以那么多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那么多的痛苦都值得了。
    因为,是由你陪我到老。
  •   犹记得当年第一次看《何以》还是在文曲星上看的,当时还是因为明晓溪推荐才看的,然只那一遍,便成永恒。
    那之后的这几年,年年温习好几遍。
    相同的是,每次都是浓浓的要溢出来的感动;不同的是,一些细节却让我每次收获不同。
    从最初的眼中只有何以琛,虽然也很喜欢默笙,但那时年纪小,异性相吸,以致这许多年,还有未来的几十年,我心中最完美的男子永远是一个何以琛。渐渐长大,才看到才体会到作为同性的赵默笙,她的好她的善良她的孤独无依,每每念及此,不胜唏嘘。
    从开始的温馨甜蜜,到这许多年后竟会看哭,也不知是自己老了哭点降低还是老了看的东西更全面清楚也更敏感细腻了。
    总之是老了。
    这五年,因他们的相随,而那样的不同。

    只要和朋友提到《何以》,最先冒出来的永远是以琛多么好多么专一痴情多么完美,他的一切决不是我的语言能描述的,别人的好往往说多了就会变淡,他却不同,提一次感动一次。那个我挚爱的男子呵。最初几年,虽不至于嫉妒默笙,也不会觉得她配不上以琛,但始终还是会觉得她运气好,遇上这样一个男子。但现在,七周年版出来后,在两个月内看了三遍,一年还没结束已经看了五遍的情况下,我深深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不成熟,现在才理解自己慢慢看清楚了这文(不知是惭愧于自己还是作者太厉害抑或是自己长大了……),默笙的好,过了这么多年才看了个清楚,彻彻底底。
    那四年,只怪以琛光芒太盛。
    现在,才知道默笙真的是sunshine。
    不仅仅是以琛的,
    更是My sunshine。

    那七年,你孤单一人在美国,人生地不熟,四级没过语言不通,你最爱的人都离开了你,你连一个像以琛的背影都看不到,你以为把钱捐给大使馆爸爸就没有出事,你吃难吃的方便面,你一条裤子穿了好几年,你无望到寄出一封更无望的信,你看不懂路标越走越远,你站在陌生的街头想着大洋彼岸的以琛,你没有以琛的那份自信不知道他还爱不爱你,你那么害怕不敢回国,回国后的物是人非你该怎么面对……
    爸爸走了,妈妈没了联系,以琛的身边可能也有了新的人……
    在国外孤身一人很正常,你也许早已习惯,可回国后还是一个人,该是怎样的凄凉,该怎样忍才能不去找他,找到他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默笙,那七年,怎样的经历使你变成了现在的你……

    默笙,我想抱抱你。
    很想,
    紧紧抱住。
    所以,那七年,我不是不感激应晖。

    但我知道有了以琛,我不用再心疼你。
    你有了以琛,有了圆满,还有了圆满之外的更圆满。
    谢谢你,顾漫,
    让他们幸福。

    你的勇敢,你的善良,你的“一根筋”,你的“迟钝”,只因是你,才有了这结局。
    遇见你,何尝不是以琛的运气。
    你是以琛的sunshine,是以琛的不将就,是以琛的圆满,是以琛的一切。

    好像你们在一起,我说什么其实都是多余。

    只是感激
    感激作者
    更感激你们
    给了我这样的故事
    给了我陪你走过的这几年
    还有未来的永远

    何以琛&赵默笙
    何以笙箫默
  •   七年,生命的四分之一,简单而无望的等候。用一张图书证上撕下来的照片温习sunshine的温暖,在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午夜梦回时,在莫名其妙的失神时,在每一次成功后品尝寂寥时,痛,恨,然而,还是爱,奈何情深。无数次,从一数到九百九十九,但就是无法从九百九十九数到一千。 一的距离,是横亘七年的岁月。 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那缕不负责任,抢走他的心又逃逸了七年的阳光,再一次不期而临,活生生的充斥他的视野。该做些什么?尽情沐浴阳光?还是用七年的阴暗掩过阳光的灿烂?只能逃走,她早已不是他生活中的人,她还是不是他的sunshine? 笑~~以琛啊,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哈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啧啧,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破功,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物非人非,如何回到过去?我无法想象,以琛听到默笙拒绝与他重新开始是怎样的心情;我更想不到,以以琛的心高气傲,居然会在听到拒绝后二次开口,让默笙不用急着回答~~以琛,认定自己被默笙抛弃的以琛,不再高傲的以琛,站在显眼的地方等待的以琛,为默笙能再度站在他面前而放下了所有心结的以琛,听到默笙婚讯的以琛,让我无法不心疼的以琛,却原来,七年的等待,所有的付出,所有的放弃,连同爱,都没有意义么…… 七年,生命的四分之一,深沉而独孤的思念。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他的背影都看不到。只能幻想,幻想和以琛重逢,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藉,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象。但是,无法重新开始,怎么能够?七年前,披着飘逸长发,毫无顾忌笑得灿灿烂烂,充盈着张扬的天真,饱含阳光气息的赵默笙,何以琛爱着的赵默笙,还是不被周遭人认同,所有人看到以琛带着她上课都很吃惊,向恒不看好他们,以琛的同学说她不像以琛的女朋友,倒像是打杂的,还有以玫,彻底打垮她自信的以玫,更遑论她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她一定会让以琛失望,七年前她就曾无数次让以琛失望,那么,七年后,沉郁懦弱的默笙,如何能站在出类拔萃的以琛身边? 只是太在乎,所以受不起再一次的失去,向来缘浅。那么,就远离吧,远离他的生活,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有些人注定要在一起,就好像有些物质注定会发生化学反应,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只差那一点外力,一点催化剂。当默笙来到以琛家门外,承认爱情,涅磐勇气,就算迎接她的会是伤害,把自己当成一个赌徒,压上所有的筹码,去赌一场婚姻。命运已经注定他是她的丈夫,为什么不早一点行使她的权利?既然找不到没有以琛的地方藏身,索性纠缠到底。 叹~~实在想不出除了默笙,还有谁能勘破以琛的心防。他的犹疑,多刺和故作冷淡,他发狂的妒忌;她的坚持,包容和柔情,还有,咳咳,她爱的奉献~~男人需要的承诺果然很物质~~~ 一直对应晖没什么存在感,直到看到那一句,“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开始想,为什么我的眼睛没有水龙头? 以兄长的姿态陪伴默笙,实指望时间能让默笙心里的他真正成为回忆。默笙在思念,应晖就等默笙的思念淡去。生活里一点一点互融,却始终无法融化默笙心里那道冰墙。失控的代价是距离的扩大,只好也赌一次,默笙需要勇气,他来推一把。回去吧,如果那里天气晴朗,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你就赶快回来。这里,天气一直晴朗…… 痴情PK,不得不败,原来,这世界上,痴情到傻的不止默笙一个。那么,他还能为她做些什么?为她圆场,为她维护以琛,为她告诉以琛美国的过往,为她,他远离她的生活。原来,他只是她生命的过客。 “笙,预祝圣诞快乐”,那是可以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吧。 ...何以琛在等待了七年之后终于还是等到了赵默笙,这个让他一辈子难以忘却,难以释怀的女人。故事的结局简单却又真实,没有留给我们太多的想象空间,读完似乎仍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爱? 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他变得残酷,对自己,也对那些一直默默陪在他身边的人,这种伤害,我们不需要知道是否能够得到弥补,因为爱,肯定会有伤害,这是必须承受的,既然如此,那就坦然接受吧。 赵默笙,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写她。我只知道,她在慢慢成熟起来,她没有放弃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幸福,虽然当那份期待已久的幸福不期而至时,她也在与自己苦苦挣扎,可她终究还是把握住了,故事的结局,令人欣慰。 何以玫,站在局外,我们或许会不禁感叹:既生瑜,何生亮!顾漫显然也对这个人物有些同情甚至可怜,在故事的最后又把她单独拿出来另成篇章,不仅没有任何多余之感,反而更加让我们深深的陷入对现实爱情的思考。她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以琛,失去了自己同样弥足珍贵的等待中的青春,失去了自己对真正爱情的那份奢望,虽然这份爱在一开始就注定不属于自己。她学会了一个人慢慢的去习惯,习惯一些人,习惯一些事。“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小屋里,阳台上的那盆花何时盛开过?又在何时花落?花儿的确是开过,为了他,虽然也许那人并不知道,但是当年彼时的那阵芬芳已经证明了那一切。可是现实往往是带着几分残忍,漫长的岁月终究留不住她期待永恒的花香。回过头,再看去,只剩一抹残红在空中摇曳,证明着那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何以玫会很“幸福”,傻傻的幸福着过一辈子,因为那个人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而这不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只是,这份幸福并不是她所能给的。 其实,还有一个人---应晖。他的命运与何以玫竟有几分相似。“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这是他给默笙的最后一封信,遗憾的是默笙没有在关闭信箱的那一瞬间明白过来,这句话里面寄托了应晖太多太多的无奈,或许这也是件幸事,没有让赵默笙在未来的日子里增添更多的愧疚,她已经很累了。有些事,就是如此,仿佛冥冥之中注定一般,没有给我们任何挽回的机会。应晖,你是否后悔过放默笙回国呢?你以为这样会让她对那个人彻底绝望,却最终没有想到那个绝望的人竟是你自己,这多少是上帝与你开了一个玩笑。别怪她,因为她的心从头至尾都未曾放到过你这里,难道不是么? 这个故事,一次又一次的让我想起了《围城》里的故事情节,一样的话题,不一样的结局,到底哪种才是我们所想要的呢?
  •   年初就已经看完了《何以笙箫默》,只是一直不知道怎么去写感想,顾漫的书一直很好看,虽是虚构的故事,但是是这样动人心灵。
    这一次,顾漫给了我们怎么样的故事……
    何以琛,是顾漫送给天下所有女孩子的一份礼物,不仅仅是“优秀”两字可以形容,尽管他的确很优秀,在这个故事里,更多的是执着,是深情,是坚忍。
    赵默笙,平凡到扔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平凡女生,不漂亮,不聪明,但是就是这样冲冲撞撞、稀里糊涂、有点赖皮、有点可爱的小女子就如同阳光一样照进了何以琛的世界,一下子,灰暗散去,灿烂温暖。“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这一段路走的很辛苦,误会—离别—重逢—释解,看上去是这样的老调重弹、模式古老的故事,但是由顾漫写来却很温婉,那些相处的小细节真实的仿佛在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文字形容出来就更加温馨,暖和的不想被打破。是树荫下那样的相遇,是跑道上的800米练习,是课堂上的一堂课,是自习教室里的自习课,是等人时调皮的数格子习惯,文字从来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将平时看来没什么特色的故事渲染的闪闪发亮,初读之时,那些细节温暖的让人想要微笑。
    七年,多长,谁可以在毫无消息毫无结果的情况下这样一年一年的等下来,就是这样,何以琛做下来了,每一个看到这个故事的人都会觉得惊叹,然后是羡慕,羡慕那个让他的女子,那是多么的幸运。其实,何以琛也是幸运的,因为他的等待是值得的,同样执着的默笙,不是同样也傻傻的等着的么?虽然这中间发生了一些插曲。
    幸好,结果是好的,男主与女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并且会一直幸福下去,让每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会为他们祝福。他们让我们看到一份难得的感情,让每一对恋人有了携手走下去的信心,让不相信爱情的人的相信这个世界是有真爱的。
    还记得那一句——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也看过一部与《何以笙箫默》很相似的文叫《初情似情》,故事结构很相仿,女主因为一些原因离开,男主等了好几年,网络上称之为可以与《何以》相媲美的文,但是我觉得还是《何以》好看。
  •   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到小宝宝何照,感动得要死要活的我。

    内敛冷静的以琛,活泼可爱的默笙。

    即使等待七年,也不愿意将就。幸好他和她的不将就,才有今天的何以笙箫默。

    很爱这个七周年纪念版,很爱上面的海报和明信片!

    何照小朋友,就是这个故事温暖的延续!

    一次一次地看完,每次都是说不出的感动。

    七年,说短不短,我也想过,如果也有那个肯等我七年的人,我会怎样

    以琛说过,默笙是他的Sunshine,那我们应该找到哪个属于自己的Sunshine。

    以琛和默笙重逢,或许这七年太长,或许要用时间来证明爱,但这都值得不是吗,两人都持着不变的执念,不愿将就,只有你一个。

    何以笙箫默,简简单单,温温馨馨

    暮然回首,只有你是我的Sunshine

  •   少女情怀总是诗,或许在你未经历过,会觉得像言情小说里的爱情是有的,他和她,可是并没有。



    两个小时看完,结果在床上翻了很久才睡着,我是一旦投入就完全进入那种状态,像之前去看新版《倩女幽魂》,聂小倩和宁采臣是一对的为什么变成燕赤霞是主角,原原本本的感人爱情变成了纠结的三角恋,那晚我是失眠了。



    但在这里我是开心的,为以琛和默笙的幸福开心,离别了七年后的再次遇见,从彼此伤害到最后甜蜜。我想顾漫是不太忍心伤害这两个人儿,虐心的情节并不是很重,却也深深让人感受到他们的爱与恨。



    现实中,越是成长越是心酸看清世间百态,相遇容易相爱难,相爱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有多少恋人抵不过诱惑,抵不过距离,抵不过时间,海枯石烂的爱情只能打个问号。



    “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我不相信有人可以一心一意孤独等待多年,就因为我们得不到,何不在书里发发梦也好。



    世界变态了,人也变态了。故事是温暖的,他们没有借着生活的名义扭曲了自己的人性,他们的心底还是柔软而善良的。



    看过很多言情小说,男主角才貌双全难得一片痴心,女主角普通迷糊,最后完美结局。你可以不相信,但顾漫说了,她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她也认真的想了,世界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一种幸福。



    我也没想什么,纯粹的看一个爱情故事,这种不存在的感动。



    还有以玫,还有应晖,还有其他的其他人,还会去看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
  •   很高兴看到这本七周年纪念,更高兴的是,以琛、默笙,我们又见面了。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哭了又哭,不是因为觉得很凄惨,而是觉得他们真的很幸福。
    是以琛和默笙之间的温馨,他们小小的幸福,感动了我的泪。
    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就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我记得以琛曾这样说过。
    是的,那个人出现过后,在你生命中留下的痕迹是不可磨灭的,那个人在你的心中,无可取代,所以其他人就会变成将就。
    没有一个人,会像以琛那么傻吧。傻傻地等着,一等就是七年。七年,以琛数过多少个九百九十九呢?没有人知道,但我们知道的是,不是不想数到一千。而是,不愿放弃。
    依旧,那么执着的等着。终于默笙回来了。
    其实,一直觉得默笙并不残忍,却又觉得她有点过分。
    默笙离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以玫和以琛的话吧。
    不过,幸好,默笙在七年后的那天,回来了。
    在超市拥挤的人群中,蓦然回首,匆匆一瞥。奇妙的命运,让他们再次相遇了。
    这时的他们,已不再是从前青涩的少年少女了。
    以琛是一个非常知名的律师,因为当年默笙的一句话,站在高处,我就能找到你了。
    然后,似乎很顺其自然的,他们结婚了。
    七年,终于也没有白费。
    再然后,小宝宝出世了。
    以琛和默笙当上了爸爸妈妈。
    何照。
    阳光照耀。
    My sunshine。
    我又哭了。
    原来,完整以外,还有更完整的。
    年年岁岁,一开始,我觉得这个番外名并不搭调。
    可在看了十多遍这篇番外后,我终于懂得,年年岁岁的真正含义。
    何以笙箫默,讲的是以琛和默笙一辈子的故事。
    嗯,符合主题。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以琛他说,他要默笙一辈子。
    没有人会知道一辈子有多久。
    可一辈子就是年年岁岁。
    结尾了。
    还是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
    和多年前一样。
    这个多年前的午后,在树下,偷拍,然后以琛看到了默笙。他们的一生就在那儿开始了。
    一样的阳光午后,物是,人非,
    因为还多了一个,小何照。
    这样的午后,适合散步,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希望,以琛和默笙,能走过一辈子。
    一起看日升日落,一起看繁星满天,一起幸福相守。
    有此,足矣。
  •   何以,看了很多遍,伴着我的高三,特别有感触。  我是看书不轻易落泪的人,印象中,看小说看到哭,一共就三次,一次是《红楼梦》,一次是余华的《活着》,最后一次,就是《何以笙箫默》。  当时高三,压力特别大,身边的朋友有失恋的有纠结的,跟着一起,心情很低落。又是春天,多雨,湿冷。当时是朋友推荐了看的《何以笙箫默》,花了一个晚上和第二天的语文课看的,看完,心情很复杂。  开头以琛和默笙特别纠结的那段,看得特别伤心,当时就想,所谓两情相悦,说得就是这种感觉了吧,既然都那么喜欢彼此,为什么他们还是不能幸福?身边的故事,自己的经历,太多就是不能两情相悦,所以才会有遗憾有伤心有无奈,既然,都这么喜欢了,他们怎么可以不幸福?  后来,想得很多的问题是,为什么他们这么莫名其妙的就结婚了?当时,和很多人争论,到现在,心情彻底平复,一切尘埃落定,想通了,这就是他们心底最不可退拒的愿望,所谓的潜意识。潜意识里,以琛就希望默笙在他身边,默笙就希望他们可以在一起。因为相爱,所以无论隔了多久的光阴,无论有怎样的误会,注定了,他们就会在一起。这不是上天的安排,是他们心底逃不开的抉择。  再后来,看到默笙去香港前的那段,看到默笙在以琛的胸口画字,眼泪就下来了。其实他们都记得,其实,年少的那段经历于他们都是刻骨铭心,一直忘不了,每一个细节。以琛给默笙戴上戒指的那一刻,默笙在厨房拥住以琛,以琛心里想的那句:迫不及待地想要幸福。真的让我觉得很温暖很温暖。即使,当时的以琛,心里不能说已经一点芥蒂也没有,但是,至少,他们之间已经是漫漫写的“恒温”。那段时间,很冷的初春,各种打击里,这个章节就是我的,我们的,sunshine。  再后来,应晖的那节,就显得很水到渠成。默笙在美国的那些年岁,原来也是这样的思念他。以琛的心结打开,幸福,淬不及防。这一节我看到的是一个很立体的默笙,以前一直想,以琛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平凡的默笙,看完默笙孤身一人在美国做的事。我知道默笙不平凡,她看似平凡的表象里隐藏了一个很强大的灵魂——善良,并且有担当。仔细想想,她远走他乡,心里未必不比以琛痛,她带走的是伤害,最亲的那个人给她的伤害。  他们终于在一起,终于拥有了现实的温暖。终于应了漫漫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给我的力量就是,相信这世上还有真爱,相信还有人会等待,相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  看何以,哭过两回,另一回,是看到箫筱说:“他接受了,但不爱我,于是少梅就死了。”的时候。不得不说,漫漫的语言功力真的很到家,何以改过这么多遍,被雕琢成了一块美玉。就这一句可有可无的对白,看得我感慨万千。人说,好的小说就是让人借着小说的坟头哭自己。就这一句,让我体悟,相爱太不易,也许,不爱,或是一厢情愿才是常态。所以,默笙和以琛的幸福来之不易。
  •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一直以来,对于古典诗词都是非常喜爱的。常常捧着《诗经》读。初中的时候,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还好,用了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留在自己脸上的是掩不住的笑意。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只因,笙箫难以奏出爱之曲,幸福之音……
  •   不知不觉,认识何以已经七年了,真的,跟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久了呢,觉得很幸福,可以在他们都还那么年轻的时候就认识了,从第一眼开始就深深爱上,从此把它奉为我的最爱,没有之一。
    其实我看小言的时间真的不短,大概从10岁就开始了吧,那时候韩式小言依然风靡,那时候明晓溪还在晋江独大,那时候看文都不需要VIP,可是偏偏让我遇上了何以。于是开始知道,爱情不是智银圣,没有那么多的街头火拼,没有那么多的生离死别,有的只是温柔的眷恋与坚守,丝丝缠绕,一往而深。
    后来多次向姐妹们推荐何以,大家都很喜欢,为以琛和默笙的深情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于是慢慢抱成了一个团,偶尔大家一起聊何以,虽然看了那么多遍也聊了那么多遍,可是再次说起,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温暖。(这次七周年的番外出来后,因为等不及买的书送到,我在网上先看了新番外,后来又放到空间里和姐妹们分享,大家知道有了新番外都很激动,看完之后疯狂地给我留言,一条条述说的都是满满的感动,看留言的我也觉得心仿佛一下子柔软了起来,带着一点微微的酸疼,仿佛下一秒,眼泪就会夺眶)有一个姐妹是在去年夏天才听了我对何以的介绍决定去看,是很迟很迟的了吧,有一天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千里之外传来的声音因激动而沙哑,她说:“妹妹啊,我刚刚看完何以,马上就想给你打个电话,我真的太喜欢太喜欢这本书了!”我微笑,莫名的就有流泪的冲动……
    其实写这些,并不是想剖析何以有多么多么的好,事实上我在跟别人推荐何以时也会碰到觉得这本书一般的,起初我会觉得很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它呢?可是后来慢慢就释然了,平心而论,现在的小言写手文笔日益成熟,何以的确算不得太出彩,而且各人的品味不同,有人不喜欢也是正常。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是以怎样的一种心情在爱着何以,这种感觉,就像爱着一个人,你在最恰当的时机遇见了那个人,相识,然后相爱,携手走过了很长的一段时光,在别人看来,他没有那么好,岁月荏苒,和其他年轻人相比,他也许已没有了那种年轻朝气,可是你还是爱着他啊,爱每一个阶段的他,甚至爱着他的一切小毛病小任性,执手偕老,不就是这样吗?或许也可以说,我对何以的爱,已经成了一种执念,这辈子都改不了了的。所以,就算以后还是会有人跟我说觉得何以很一般,我也不会有太多的情绪了,毕竟,别人的看法,与我有多大的关系呢?我爱着的何以,只有我才知道它到底有多好。
    最后跑题一下,很喜欢纪念版送的那几张卡片和海报,但是就封面而言,我还是最爱第二版的清新淡雅,一如我阅读何以的心情。
    很喜欢新番外的题目,年年岁岁,那么多的分离,那么多的错过,幸好,还有何以在身边。
    亲亲以琛默笙,好久不见~~
  •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老套的情节,拗口的主人公名及书名,这是我知道这本书几年而一直都懒得去看它的原因,而且是女主人公倒追,原谅我,偶最讨厌倒追,女人该有女人所该有的矜持,不欣赏,不提倡,也无法理解!
      
       可惜有时候世事难料,禁不住网上众多人的推荐,也实在是最近闹书荒,也实在是听说此文的作者顾漫是江苏人,而且据说还是在南京读的大学,据说伊花了两年的时间去写了这样一本书,而且是每天去写的情况下,在如今这样流行速食的年代,委实惊奇!禁不住种种的诱惑,偶决定去看了!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天知道这句话道出了多少人世间的沧桑与变化无常,想像着隔了七年再见面的两人,该是怎样的深情以对,或是仇恨相向,可是没有,没有任何刻意的悬念与伏笔,一切都是那样的水到渠成,自然流畅,就像是一件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也许就是发生在作者或者她的好友身上的事情,我所能感到的就是那样简单与纯纯的爱!而她只是忠于事实的把整件事情的发生、经过与结局记录下来。在我看多了复仇的闹剧之后,犹如一股清泉般注入我的心中!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失神是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
      
       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
      
       如此种种让人感动的语句实在太多,喜欢默笙的单纯与可爱,喜欢以琛的深情与执着,喜欢那样简简单单的幸福,没有因误会而发生的阴谋诡计,好像只要我们坚持,幸福可以不必那么遥远,只要我们坚持,好像爱情不再是那么不可信任!好像是人世间爱情确实存在过,而且还一直存在着!
      
       习惯了看生离死别的我,习惯了看大起大伏情节的我,发誓再也不相信爱情的我,确确实实被这样一篇简单而朴实的文章感动着,没有眼泪,没有矫情,就是看到最后一章,却依然久久无法入睡,细细品味着字里行间那不刻意的深情与幸福。
      
       也许诚如网上众网友所说的,一本让你相信爱情的书,《何以笙箫默》
  •   你要知道,即使有一天我们成了陌路,我仍会在心里轻声喊着你的名字;你要知道,喜欢你并不从某个时候开始,因为我早已把它当作生命的一部分;你更要知道,我的等待不是执着,而是习惯,如果有一天我不再习惯喊你、喜欢你、等待你,那必然是我闭上眼睛,停止呼吸的时刻。
      
      我喜欢顾漫的《何以笙萧默》,我甚至记得小说里的每个细节,记得何以琛说的每一句话,不是我记性好,而是他的话实在太少;虽然少,每字每句却像水滴扣击岩石,一点点融化心里最坚固的角落,让我们多年筑起的故作轻松和强颜欢笑彻底崩塌。如果有这样一个男人站在你的面前,外表冷漠却渴望温暖,拥抱你像拥抱最珍贵的宝物,受尽你留下的孤独却仍然无法对你放手,他因为你一个微笑腾云驾雾,也因为你一句话坠入地狱,你就是他的全部幸福全部快乐,你怎么忍心再次推开他,你怎么还能坚持单身的自由而不奋不顾身得投入被誉为“枷锁”的婚姻。即便是枷锁,因为有他,你也愿意一辈子不解开。
      
      我早已过了看纯情小说的年纪了,我也早已对爱情不再梦幻不再奢求,曾经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如今只剩下对婚姻平静的向往,我不是不相信于千万人之中、于时间无穷荒野之间遇见他的可能,只是我可能已经不起遇见前那段漫长的等待,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赵默笙一样幸运的,纵然我愿意等,能等来像何以琛那样的男人吗?垂手、泪眼、无语凝咽,无人愿意孤独,只因这个世界上那个人始终未曾出现过。
      
      有些伤口会随时间慢慢愈合,有些伤口会在时间中慢慢溃烂,有些等待会变成习惯,有些记忆会相伴一生。有一天若我找到了不再将就的理由,请让笙萧静默,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   温馨的《何以》七年前是我的生日礼物,最原始版本的何以跟着我一路向北啦~寸步不离~书页渐渐泛黄但是我依旧喜爱,还把它借给许多感兴趣的朋友看,俗话说好东西应该与别人分享。
    喜欢何以,尽管年纪长了7岁,但仍一遍遍重读它;尽管在这些年里再读,里面的小情节小片段显得幼稚,或者说带着少女的梦幻,但是却依然觉得那些无以言说的感觉是那么的真实可爱,或许我爱上的就是那份纯真温馨、执著梦幻的感情吧。正因为没经历过那种温暖而美好、执著不变的感情,所以会像“傻傻”的默笙一样期待着如同以琛那般“深沉而执著”的爱的到来^^
    这本七周年纪念版《何以笙箫默》觉得值得喜欢它的人拥有。番外加入了以前版本没有的“何家宝贝”的故事,还有笔调清淡的ENO.的小海报和明信片(经常看新蕾的朋友们应该很熟悉了),个人认为ENO.画笔下的以琛清瘦了些,默笙少了点灵动调皮,不过有了孩子的两人应该有些变化了(?笑~)总而言之,无论是书本身还是赠品都让我相当满意^^,另外只有当当在书扉页印刷了漫漫的印章噢~综合下来,五星当之无愧了
  •   几经周折,当书真正紧紧握在手里,才知道它已经属于我的,不用担心,再有什么意外了。迫不及待的拆开包装,一看却不可收拾,心情也开始随着文字的漂浮而起伏不定。

    七年,十指还有余的数字。或许,在某些意义上,真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一份爱的等待,这却是遥遥不可及的时间。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也许,这就是真爱。从一开始,她就是他心中的一缕阳光,即便七年过去了,也依然未减。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大学,默笙勇敢表达自己心中的爱慕,当两人正式约会,她可以等待他迟到无数次,也毫无怨怼。在以琛面前,她是个傻气的孩子。无论走到哪里,都需要照顾与呵护。她不会大大咧咧的表达对他的爱意,想念时,会不停而无意识的写下以琛的名字。情窦花开的季节,爱情总是滋养满整个心窝。或许,这一切太甜蜜了让老天也妒忌,一场游戏,就让彼此背道而驰。一散便七年,再重遇,就像鱼游过平静的湖面留下的涟漪。尽管看起来那么冷漠,却不得不承认彼此还留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兜兜转转,当过去已成往事,终于如愿回到彼此的温暖怀中。她是他的阳光,从此便不怕黑夜的到来。何照,“是爸爸的小太阳”,他们的爱情结晶。长着赵默笙式的灵动大眼睛,却偏偏爱做严肃状的宝宝。这一切读来都让人觉得仿若指尖可触的幸福。


    遇对了人,就是在互相欣赏中的相濡以沫。就像作者说的,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是她没找到,不够幸运,不是他不存在。也许,听多了结婚-离婚-结婚的事,所以不愿随便为应付父母而了结自己的幸福。对生活的追求便愈加的清晰。而这样的小说,字字触动人心。它贴于现实生活,没有丝毫娇柔做作,更多的是道出了现代人的心声。


    守得云开,见月明。时间就是最好的见证。没有任何的猜测,坦然的心与心相处。不管在外多坚强的人,都希望能有一个人能让他回到自己,享受人间温暖的家。累了,无需多语,便能给予彼此最大的安慰。情话说多了便泛滥,将爱人放在心底,无论于何处,知道另一边永远还有一个人在等待自己,那便足矣了。
  •   本书的故事类型也是我喜欢的“旧情难忘”型。
    其实女孩子大多有一个童话般的愿望:一生只有一个男人,谈一次恋爱;这次恋爱是一见钟情加细水长流式。
    这本书满足了女孩子所有深情的、幻想的、伤感的、纠结的、轰轰烈烈生生死死的恋爱想象。
    深情——能7年不变的男主何以琛。
    幻想——男主男配都是有风度、有型有款、有情的男人。
    伤感——以分手为结局的初恋,起先被男主怨恨地爱着的女主。
    纠结——在男女主角爱与不爱,突然结婚又发现仇恨的故事中。
    轰轰烈烈生生死死——抛开害自己家破人亡的元凶的女儿身份,告慰死者,今人爱的可追。

    书中语言简洁,切中要害,揪住人心
    书中情节一波一波,纠结相继。
    尤其是文中每节的最后一句,都极有味道。
    比如: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逼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
    洗出来的照片上是空旷的马路,无人走过,一片空白。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
    作者能用毫不华丽的语言,近似冷静的情节叙述,把故事讲到这个份儿上,真是令人惊叹了。作者的《微微》我还没看,有些舍不得吧。
    后来看了据说和《何以》类似的《良辰讵可待》,我的妈呀,差点没雷死我。写得那个差就没法看、没法说了。
    以至我对这个作者的作品一直感冒,绝不再买。

    我不得不拿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和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做一个比较。两本书的故事其实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作者的写作风格却截然不同。
    《何以》一口气读完,读完久久不忍释卷;《致我们》拿起两次均以读不下去结束。
    《何以》语言精炼,引人深思;《致我们》处处点到,找不到共鸣,文笔没有吸引力。
    《何以》如童话让人喜爱;《致我们》太现实让人讨厌。
    如果我早一些看《致我们》我不会2次看不下去,如此盛名的小说写得却没有让人读下去的欲望,看得琐碎和乏味,真是让我自己都摸不着头脑。究竟是我辜负了小说,还是小说辜负了我?
    这样一本书,是绝对不容错过的爱情故事。这样一本书,看过就知足了。

    新增加的番外充满了暧昧和甜蜜,就像见旧情人一样,不得不感叹“旧爱还是最美”啊!

    结局:绝不看悲剧
    阅读人群:所有喜欢小说的人
  •   《何以笙箫默》这本书写得很精彩,记得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手机上,本来只是冲着顾漫去的没想到才看了两章就被俘虏了,然后花钱买了,在当当上看到七周年版的时候心情有点小激动啊,于是那一个小激动手多点了一下,买了两本,收到货的时候,本人捧着书当宝贝啊,小心翼翼的拆,小心翼翼地翻,一个晚上看了两遍,感动得要死,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么痴情的的两个人啊,傻瓜,爱情果然是没道理的,即便七年的时间改变了所有的事情,却依然改变不了执着的爱情。
    《何以笙箫默》七周年版里还送了海报和明信片,画得很好,尤其是那一家三口的,我都掉眼泪了,默笙和以琛还有小何照,真是幸福啊,恩,我圆满了!感谢顾大神了!
  •   《何以》七周年了呢。时间真的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七年,对于《何以》有太重的意义,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亦如此。
    在世人大谈“七年之痒”之论,人人自危地谈“七”色变的时候,《何以》却给那些不愿屈从于残酷现实,依然坚信世间有纯爱的人们一抹温暖。
    《何以》的毒我算是中的太深了,不管是分别前短暂的甜蜜,还是重逢后那若即若离的纠缠,我的心,被这些扣人心弦的情节牵引着,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感伤泪下。这里面,丝丝缕缕的深情,点点滴滴的幸福,都深深烙入我心底。
    我不算是《何以》元老级的读者,但算得上是“骨灰级”。记得我初次接触《何以》,还是5年前,刚刚高中毕业的我,暑假漫长而无聊,无意在网上搜小说时,我看到了《何以》。在看之前,我没期望会有多精彩,也就当打发时间;后来,连我自己都没想到,《何以》于我就像是那漫漫沼泽地,让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以至于何以琛的形象俨然成为我心中最理想男友的标准。
    蓦然回首,《何以》问世已经七年,而我也从高中毕业到了大学毕业,转眼参加工作也有半年。短短五年,《何以》陪我走过的五年,我最最灿烂、肆意挥霍青春的五年,我经历了,成长了;我看过,亲历过,也曾因现实而丢过爱情。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单纯幻想着会遇到“何以琛”那样的王子的小姑娘,不再相信童话般的爱情;我把自己紧紧地保护了起来……
    即便如此,每当我读起《何以》时,我心底的那点不甘心会被激活,我又重新相信起,世上还有经得起流年、经得起等待的爱情,一如以琛和默笙。
  •   从作者对默笙和以琛重逢那一刻的描写,我就知道,这本书应该差不到哪去,再往后看下去,就更加地欲罢不能了,故事发生得相当紧凑,但是却不缭乱,男女主角的内心描写很深入、细致,能让小小的读者我引起共鸣。
    其实我是两年多前才知道的顾漫,当初读的是《微微》,记得那时觉得作者实在太有材了,她成为一个作家完全是社会的一个贡献,便找了她的书看。那时《何以》已经过去许多年了,在各书店也找不到货了,只好单买了《微微》。
    但是,现在老实说,内心爽爆了,感谢《何以》出精装珍藏版,感谢乌龟漫又加了小番外,感谢书里送的海报和精美书签,只能说,我圆满了~~~~~~
  •   不知道为什么,这部小说,是我难得的一部一口气就看完的小说之一。甚至连吃饭都舍不得把它丢下。一边看着,一边想象自己就是其中的女主角默笙,故事的情节牵动了我的每个神经,跟着默笙哭,跟着默笙笑;当以琛对她冷言冷语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压抑着一样喘不过气,很痛很痛,当以琛默默关心着她,为她盖被子,乘她熟睡时深情地吻着她,我的心里有种实实在在的小小甜蜜和温馨。好在结局很圆满,不然自己的一定很长时间都要处于一种很郁闷的状态。
    赵默笙,有我最喜欢的那种性格。一个活泼开朗的阳光女孩,虽然不是很睿智漂亮的那种女生,但她的爽朗率真却是我最欣赏的地方。想象和这样的女生在一起,虽然有时她的神经大条会带来一点点小小的麻烦,但是这正好给一向做事沉稳的以琛增添的许多色彩,丰富了他单调的生活。给我的感觉很像《恶作剧之吻》里的直树与湘琴,我想,这也是以琛能够爱上默笙的原因吧,完全互补了对方不完整的人生。
    何以琛,是个现实中很难找寻到的才貌双全的完美男人,对爱情的执着更是让我感动。默笙的不辞而别,让他苦等了7年,7年对一对分手的恋人来说足够漫长了,足够用来遗忘旧爱,并开始一段新的感情。记得我的一个老同学在失恋后说过一句话,“如果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那我嫁给谁都无所谓了。”但是以琛却说:“如果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这句话让我很想哭,如果默笙一辈子不回来,也许他真的会就这样等到老死。当他冷漠地逼迫默笙嫁给他时,我知道,其实他并不是因为恨默笙而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去折磨她,他是害怕再一次面对失去默笙的痛苦,他想用这样的方式留下默笙。当时默笙拒绝了再回到他身边的请求,他并不能确定默笙还爱他,为了能够留住爱人,只有先用一纸婚约逼她留在自己的身边,再慢慢让她重新爱上自己。很喜欢这样一个有霸气的男人。让我想到《下一站,幸福》里的光希和慕澄,两个相爱的人因为误解分开,重逢后,不再确定对方还是否爱自己,唯有逼迫对方结婚,以这样的方式留住爱人。虽然手段有些极端霸道,但恰恰说明了自己很爱对方,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对方。
    回到现实自己的世界中,想到自己和男朋友因为学业的关系,分开了三年,还能再次重逢,原来他也一直在等待。对于这样一个“不愿意将就”的人,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
  •   几乎用不上书签的一本书。何以琛和赵默笙经历不同的七年,却在这同样漫长的时间中——互相等待。
    很难想象,如果默笙不回来的话,以琛的人生会变得何以萧条。
    不知道是否有人相信,这世上真的会有一个人默默等待,即时七年,即时沧海沧田。
    很喜欢顾漫的那句话“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 ”
  •   晚上没事,把《何以笙箫默》拿出来再次看了一遍。这本书不知不觉间已经看了不下十遍了,然而每次看到部分情节,还是会跟着一起甜蜜、一起伤感、一起感动。

    何以琛如此深情。我一直在想是什么支持他如此没有任何希望了等下去,等了7年。如果赵默笙真的不回来,他真的会去美国找她吗?找不到怎么样?找到后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女孩儿了怎么办?

    他似乎没有考虑过这些我们恋爱时经常会烦恼的问题,他只是觉得她还在他心里,生根发芽,不用像其他人那样非得把她从心底里硬撕裂出来。等待那个叫赵默笙的女孩儿已经是太正常的事情了,正常到已经感觉不到自己是在等她,虽然那可能是自欺欺人的一种奢望。

    这个书里有很多关于何以琛的话,让你读过后,相信爱情用心守候会圆满的。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如果时间上曾经有那么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他一直在等她。”

    ......

    很多人都说这个书里的何以琛太完美了,外表帅气、才能出众、人品绝佳。可是,我觉得他的完美是因为赵默笙才存在的。有赵默笙,他才会冲动,他才会不理智,他才会寂寞而恒久的等待。

    赵默笙,一个有些傻傻的女孩儿,说她傻不是说她没有脑子,不会为人处事。而是对待生活,总是有一种轻松随意的状态,和她在一起你不会压力。她也是个善良的女孩儿,有一种最淳朴的品质,相信人性的善良,善待生活;面对困难,又有种韧劲。这样的女孩子真是让人觉得美好而幸福。



    单身很久了,久到自己都没有什么恋爱的欲望了。大家都催着我谈恋爱,可是很多时候我真的觉得一个人也挺幸福。可是每次看过这个书,每次看过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幸福,就有一种恋爱的冲动,就想为什么那个人还不出现,就想那个人有没有还在等我。
  •   《何以》是一篇很平凡的故事。
    七年的时间。
    默笙和以琛重逢。
    等待与重逢,
    猜疑却又不舍,
    最终,默笙和以琛,
    以一生的时间和承诺相守。

    7年,以琛,默笙,长久地等待,不肯将就。
    以琛有过默笙,不愿也不肯去将就。
    默笙依旧那么爱着以琛,即使,出国前,以琛的“恶言”,以玫的“真相”
    都是那么倔强的孩子,那么单纯的心思,所以才能不肯将就。

    7年,以玫,应晖,终是输不起时间,更输不起心爱的人,宁选择重新开始。
    他们等不起,以琛和默笙是那么适合的一对。

    相爱了,等待了,重逢了,于是相守,这是何以笙箫默的一种景致。

    喜欢了,放下了,又重新开始,这是何以笙箫默的另一种景致。

    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这是以琛最吸引我的一句话。
    默笙早以在他心里扎根,他会等,如果不止七年,也会等。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以玫,看清显示的爱
    以琛,深入骨髓的爱。
    “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他一直在等她。”
    ——以玫一遍遍的对自己说着。

    默笙,那么的羡慕你。
    以琛等了你七年,但你又何尝不是呢。
    你们的相知,相爱,分开,虽有猜疑,但还是如此的爱着对方,直至最终的相偕一生。

    《何以》,你让我哭哭笑笑,为却何来。
    每一个平凡的细节,构成了不平凡的《何以》。
    《何以》,也许,如以玫所说,这种爱,已深入骨髓。

    by——登登
    2012.7.6下午
  •   用半天的时间结束了这本久仰大名的小说,抚摸着手中那四张精美的明星片,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书中熟悉的场景,心中百感交集。七年,对作者来说只不过是笔下的寥寥几笔,而对于书中的人物,却是数千个辗转难眠的深夜,时间之于爱情更多的是稀释剂,彼时的热情渐渐淡化为温情,维系着一生。难以想象,如何在这么多个孤独的日夜里何以琛能将这份感情越搅越稠,深情如斯。

    赵默笙,人道“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过如此,偷偷拍何以琛的照片,厚脸皮地向他讨要私人信息,让他无以招架而落荒而逃。热情活泼、迷糊可爱的邻家女孩,化学系的她整天往以琛的法律系跑,乐不思蜀,习惯在他旁边胡搅蛮缠, 在他色厉内荏的训斥下温顺低着头,又若无其事抱着他的胳膊聊起琐碎事,如此阳光的女生,如此灿烂的笑容,如何不让抱着残缺童年的他渐渐靠近,摄取着这份温暖。只是当初的年少不懂事,在感情上的不自信,让她后来选择了逃避。阔别乡土七年后,佯作的坚强在与以琛重遇的面前分崩离析,想要再次靠近,却小心翼翼,无法再次承受曾经的那份痛。幸亏她遇上的是懂得牢牢把握住机会的何以琛,七年的思念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何以琛,由于赵家的缘故让自己家破人亡而过上寄人篱下的生活,失去美好的童年,渐渐变得疏离淡漠,少年老成。某天,一束阳光在他毫无防备之下直接照进他的心里,让他的生活有了瑰丽的色彩,一切变得明媚。理智客观的他在赵默笙面前只能扶额叹气,可是笑意总不由染上眉梢,丝丝甜蜜蔓延至心间,甚至在暗里已经勾勒着幸福的未来,憧憬着两人的天荒地老。她是他的sunshine,昔日的痛苦回忆渐渐斑驳起来,可是愈合结痂的伤口再次被撕开,得知真相后茫然无措的他不由对赵默笙发了脾气,因缘际会,才有了后来彼此思念深入骨髓的七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他等了她七年,数了无数个“九百九十九”,甚至筹划出国,期待着如当初赵默笙在Y市那样在这茫茫人海中能够捕捉到她的身影。因为不肯将就,再美的紫姹嫣红已无法入眼;因为不肯将就,毫不犹豫地去民政局登记;因为不肯将就,独自吞咽下家仇之苦。“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这句话完美阐述了“曾经沧海难为水”的精髓。

    何以玫,应晖,再执着的感情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青梅竹马的何以玫最后放弃,永远是何以琛的妹妹,情场受挫的应晖渐渐模糊了旧情伤痛而喜欢上赵默笙阳光的笑容。

    幸运的是世上恰好有这样两个傻子守着一段貌似无望的感情,何以琛和赵默笙兜兜转转了七年还是回到起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爱,等待,重逢,相守,成就了“王子和公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话。

    然而在现实中,一方的提早退场,另一方的等待只会是万劫不复。何不如此,喜欢了,放下了,重新启程,最后出现的更多是何以琛和何以玫,赵默笙和应晖。

    文中并没有太华丽的词藻,故事娓娓道来,温馨洋溢在字里行间,然而读完后现实的伤感却萦绕于心。曾经有人这样说过,“我宁可相信,挥手告别之后,再次空出那个重要的位置期待下一个人,才是生命中积极有益的轮回”。

  •   对于这本书我想说得太多了,一边打她的评论,一边听着郭静的心墙,觉得时间静止了,慢慢回想起那个笑起来犹如阳光,为了以他可以数无数个九十九,也可以为了他过六级,忘记自己没过四级的回忆,这个人就是﹣何以琛。何以琛,就是这个名字让默笙念了七年,想了七年,铭刻了一生一世。乌龟漫说,她最喜欢的话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很难实现。以玫说,那时候的她不知道有一种平静叫死水微澜,她还说,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最后她还说,沧海桑田。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以玫或许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她爱过的人,等了另一个人七年,却不是她。在她身边曾经以致现在有一段让人刻骨铭心的爱情。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变成将就,他不愿意将就。那个人是谁呢,是﹣赵默笙。以琛或许怎么也想不到他会爱上这个让他不省心的女孩儿。最后的几个番外让我感动也让我感慨万千,真的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谢谢乌龟漫,让我看到了他\她们,没有错过,没有伤心,只有淡淡的幸福甜蜜在心口处一圈一圈像妈妈的怀抱一样环绕住了我。嗨,以琛默笙,相见恨晚呐。哦,对了何照很可爱哦!
  •   或许,初次与《何以笙箫默》相见,我感动于文字带给我的感动。
    然而后来,才发现,这份感动,早在与以琛默笙相遇在人群中时,就已经化为天边的一缕暖阳,懒洋洋地透进心房。
    有这么一份无法言说的温柔,有这么一次千回百转的柔肠,有这么一回悲痛欲绝的淡漠。然而,七年了,以琛默笙还能相遇,就是给他们的爱情的最好的一份礼物。人群中那么随意的一瞄,就看见了爱情最后没好的样子,不管中间到底经历了多少悲情,多少误会。然而最后,终究是相遇了。
    那么,既然我们还能够相遇。那我们就一定会好好相爱。
    落地窗前,以琛对终于入手的幸福措手不及,默笙带给他的小小温柔,七年来的所有痛苦就都烟消云灭。那是他爱的人啊,七年来站在高高的地方不断眺望,却连她最柔软的一头长黑发都不能捕捉到,而当她终于躺在他怀中,他不敢相信,却不愿放手,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默笙,七年的异国相思,熬不断地深情。搜索引擎上那以琛的名字,是铭刻在她新房的两个字。可以想到以琛的淡漠,以琛偶尔的温柔,这都是她所能寄托的唯一。
    小何照终于横空出世。他们幸福生活的美好结晶。
    何照、
    阳光照耀。
    和默笙一样,都是以琛生活中的小太阳。
    给了他满满的温暖的阳光。
    you're my sunshine
    七年,以琛和默笙终于相遇。
    七年,我终于可以释怀。
    明明无意去哭,却在合上书的那刻。
    心情是如此的跌囧起伏。
    原来。默笙和以琛已经住进了心里。
    我感动于顾漫。
    她如此细腻的情感。
  •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是觉得这本书的名字很吸引我,封面很好,评价很好,连作者的名字都那么的吸引人。所以毫不犹豫地买了这本书。
    没看这书之间我看了很多关于这本书的评论,我还以为这本书是作者写自己的爱情,还以为作者写了七年,还以为···很多的还以为···结果看了后忍不住一口气看完了,写得真的很好!大概只有漫画小说里才有这么唯美幸福的爱情,大概只有漫画小说里才有这么好的男人吧!
    刚看时我还在猜想是否这个故事前还有一本叫《何以》的书,如果有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买的,结果看完后才知道这是这本书出版7年后的翻新,增加了番外的。故事里的七年与现实里的七年耐人寻味。
    很好的故事,很唯美的爱情,缘分就是如此的奇妙,很多事情一早就注定了他她的存在,及时绕几个圈还是会绕在一起,很多事情错过就是错过,因为本来就没注定过,因为本来就没被安排过。所以缘分的东西就是这样,是你的终究是你的,到头来经历过很多痛苦后还是会幸福在一起,途中的经历所承担的痛苦必定与日后在一起的幸福指数成正比的。
    世界上好的男生难找,我们总是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却不懂得那个美好要用多少个痛苦去换取。不过途中必须有很多的插曲,也要双方的坚持。喜欢这本书,因为喜欢男主角的执着,那种傻傻的等待,世上有多少个人能像默笙那样的幸运与幸福,又有多少个人能像以琛那样的好男人呢?
    我们喜欢小说漫画的情景,是因为我们生活中难找到这种美好的情景,所以我们把我们的憧憬投向小说中,总之这本书真的很好,不喜欢看小说的我都喜欢了。不错!
  •   总想写点什么,对于龟漫,对于何以,对于微微...第一次接触龟漫是高2的时候,仙度瑞拉连载的《小白和精英》。后来又买了创刊看到了《杉杉》,马上就被漫大的文风吸引很搞笑,引人入胜。后来去晋江看到了何以,没看以前一直以为《何以》是古代文,那时候不太喜欢古代文所以纠结了好久才开始看的。深情的以琛,故作轻松的默笙,仿佛在看时我都能听到大学里默笙看到以琛时,喊以琛以琛时的笑声,感觉他们就在我身边,我陪着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记着那个时候天天晚上放学后还会去网吧待一个小时只是为了看《何以》,那个时候对淘宝什么的一点概念没有。后来专门去了学校门口的书店让书店帮着买了一本《何以》,14块,3天的饭钱。对那本书真是宝贝的像什么似的,谁也不借,小心翼翼的藏在书桌下面想起来就会翻一翻,随便翻到哪一页都可以。那个时候就会幻想等我上大学的时候也要找个像以琛一样的男生,我就像默笙一样一定会紧紧的跟着他,被说厚脸皮也无所谓,喜欢上了就要勇往直前,还一直想攒钱买相机来着。微微是一直跟着的,就像晋江里有人说一直坚定的在坑里守着,基本上已经掌握了龟漫的习惯,所以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去网吧。那是已经高3了,只有周日下午是放假的。记着漫漫基本上都是周6晚上更。仙度瑞拉也是期期都要买的。忘记每个月是几号,准时都会去书店,把里面有微微的仙仙买到手。
    上大学的时候,行李里只带了两本书,一本《何以》一本《微微》。那时何以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微微还是刚刚出版的。等到跟舍友混熟了以后就让他们每个人都把这两本书看了一遍。现在我们系已经有好多人看过我从遥远的老家带来的这两本书。《何以》出纪念版了!从网上看到这个消息几乎马上就下手了,朋友说你不有一本了吗?我说,那不一样。是的,不一样。相信每个真心爱漫漫的朋友都可以理解。
    这些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经历了人生重要的高考,第一次离开家离开父母,经历了恋爱,失恋...每个开心的,哭泣的,时候,好像都会看一遍漫漫的书。喜欢的他,当然不是以琛那样的男生,我当然也没成为默笙那样的女生,却真真切切明白了以琛的心情。那种从心底生出的无力无奈的感觉。不是没有更好的,不是想这样的对你念念不忘,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没有办法。是啊,那时候眼光不好,喜欢就喜欢上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相信,我终会遇见我的以琛。
    其实早都想写评论了,从拿到书的那一刻起,只是一直不知道应该写点什么,应该怎么写。今天见漫漫的微薄上写《杉杉》当当开始预售了,就过来看了看,突然就有了冲动,堆积在心里的感受就想写出来。
    《杉杉》啊,也3年了吧,龟漫,可真是名副其实啊。看到有人给漫漫留言,要不,你年更也行啊,一下就笑喷了,说出了我们多少蹲坑人的心声啊!据说下一本书是《骄阳》,嗯...我还是不推测了,怕血压上升。
    等将来我的孩子长大了我会把漫漫出的所有书的所有版本全部给他,告诉他,这里,有你妈妈的全部青春。
  •   何以琛和赵默笙的故事已经七年了,真的过的很快。这应该算的上言情小说的鼻祖了。现在很多的言情小说里都有何以笙箫默的影子,旧情人重逢的戏码每天都在各个城市的角落里上演,我们乐此不疲的看着这些故事,有欢笑有泪水。就像顾漫自己所说的那样,执子之手携子到老才是她写这个故事的最终目的。其实我们这些看客,看了这么多悲欢离合,最后等待的也不过是这么一个happy ending。再来说说这个珍藏版吧,送了海报,明信片,都很漂亮,很有年少时的感觉。我只是买来珍藏,重温这个故事,想要将它永远的保存起来,因为这个故事,它值得被细心安放。
  •   喜欢《何以笙箫默》,说实话,看了很多霸王书,从来都是只看不买的,但是还是买了《何以笙箫默》,如果不买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何以笙箫默》是我买的第一本言情小说,平常老妈也不许买言情小说的,这次正好中考完,很喜欢,所以求老妈终于买回家了,觉得这次的书真的很有购买的价值,明信片很漂亮,海报也是(就是这本书的封面),还送了2张书签,觉得这次物超所值,喜欢何律师,也喜欢何宝宝,明信片上的宝宝真的很可爱,这次买书的一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看到了新的番外和新出现的宝宝。
    这本书给人的整体感觉就是很温馨,不管是内容还是图片,作者的语言并不是最华丽的,情节并不是最感人的,人物并不是最完美的,但是当这些语言,情节,人物,凭凑成了我心中永远的《何以笙箫默》,无论我以后是否看到再好的书,《何以笙箫默》永远会在我的心中占据一席之地,是我心中永恒的温馨。

    七年,何以琛等到了赵默笙;
    七年,《何以笙箫默》再次与喜爱它的读者见面,带着新的番外和图片,送给我们新的惊喜。
  •   我是07年在网上看到的《何以》,很幸运看到了完结的,我不像有的读者,辛苦地跟了三年。
    忘记了看多少遍,可能何以琛是我们大家的梦,他对默笙的爱,当然,默然也同样爱何以琛。看到他/她七年后再相聚,是真心地被感动,真心地祝福他/她们。
    一直都很喜欢顾漫的文字,虽然她像乌龟那般地写文,但是却也写出了让一段我们也感到刻骨铭心的爱情。
    书不错,还有几张很精美的海报,值得收藏!
  •   《何以》是在朋友的推荐下去看的,看到之后就不自觉被吸引住了,于是看了一遍又一遍,都快比我的语文书烂了……看起来淡淡的文字,却带来无尽的感动、温馨与浪漫。那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感,莫敢说天下第一,但也是舍我其谁。以琛、默笙、以玫……人物是那样的真实,那般的留恋。
    现在《何以》新版,听到消息就迫不及待的买了。书拿到手很是激动地拆开,重又看了一遍。当看到番外三(就是以琛一家三口那个),突然有一种想法。用书上的话说,原来以为看过《何以笙箫默》就是完整了,没想到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
    乌龟漫,就是带给我这么好的《何以》的作者。感谢漫漫,让我觉得这个世上,原来可以有这样的爱情,这样的美好……
  •   先看了漫漫的《微微一笑很倾城》然后才看的这本书,好像前一秒很会心的微笑,下一秒就在无声的叹息,只因每个故事情节都让我觉得好像场景真的在发生一样。说真的喜欢以琛多过于喜欢默笙,因为他的等待因为他那么那么爱,更多是心疼他,虽然知道默笙也是同样的爱着他,但是对于以琛我有太多说不出的痛,喜欢文里最后的一段话“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他却阻止不了”而我想说当等待变成一种习惯的时候,不是非要等待那个人回来,而是因为还深深地爱着才会等下去。有时会在想到底要有多爱才可以等待7年还没忘了那个人,要知道在世上可能只要错过就可能是一生,就算在回到从前也早已物是人非了还能怎样的在坚持去爱呢?可是终于让他等到她回来,来完成这份迟到7年得幸福。爱-----很难,爱到变成习惯也很难,但是真的爱了就真的义无反顾的坚持吧!大爱顾漫,大爱《何以笙箫默》!
  •   一段年少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
    这是一个很美好很温暖的故事,它没有童话般的完美,又没有现实般的残酷,它有的只是淡淡的温馨与感动。
    也是因为我就处在校园的缘故吧,我一向喜欢夹杂着校园的故事。身边的有些人说太不现实了,可是,正是因为我们对现实的或许不如意才去小说中寻找那样的美好的,不是吗?为了一个人,为了不将就就孤身一人等待那个唯一,我相信这是存在的。我也承认现在的社会爱情实在是廉价,实在是不可信,我总是想连凌潇肃姚晨、谢霆锋张柏芝都能离婚,那还能相信些什么呢?但是你还是得不得不承认,尽管以琛这样的人少,但也是存在的!我们很难像以琛默笙那样幸福,也许是因为我们屈从了现实,屈从了自己胆怯的内心。何不大胆一些呢?有些东西,有些人,是难以取代的!既然认准了为什么要轻易改变?寂寞吗?和自己不怎么喜欢的人在一起能够真心快乐吗?为什么要按大家的套路走呢?为什么就不坚持下呢?
    “如果曾经那个人出现过,那么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一句话成就了一个人。何以琛的深情使我们深深感动,不将就,看似简单,又有几个可以做到?人总是该硬气一点的!总是该不妥协的!
    一直以来我坚持的就是宁缺毋滥,要在一起那必然就是我爱的和爱我的,现在的我不想妥协也不愿妥协!我总是告诉自己,总是可以找到的,总是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阳光的!赵默笙是何以琛的sunshine,何以琛也是赵默笙的sunshine,人人都是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sunshine的,只是不知,你是否为他|她变得优秀、耐心等待?
    (这是一本在喧嚣中能让你感到温暖与触动的书,它会让你心头暖暖,去相信那些自己执著的~)
  •   第一次看≪何以≫,似乎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久远到已经记得不太清晰,到最后只记得有一本顾漫写的,叫≪何以笙箫默≫的书,十分的好看,可是至于到底哪里好看,怎么令人感动,怎么让人哭让人笑了,已经不大清楚了,并非记忆之故,实在是言情界风云变幻,各种各样的小说层出不穷,走马观花的阅读里,很多很多都淡去了。
    再一次翻开她,熟悉的感觉蓦然就涌上来了,我怎么能忘了他们呢,何以琛,赵默笙,那段时间里让我哭让我笑的人啊!怎么能忘记呢?又怎么敢忘记呢?我怎么会以为我忘了心里的他们呢?其实,他们都一直活在我的心里啊。
  •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从以前到现在,一度疯狂的喜欢着这句话!也是从此以后,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男人,他叫——何以琛。另外,正如顾漫所说: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我想,我感受到了乌龟漫所要表达的那种幸福。
  •   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照说我的年纪早已经过了看这种青春文学的时节,手欠在听书里下了何以的广播剧,虽说声音角色还欠火候,不过文章的悠悠笔调还是深深吸引了我。那是白衣飘飘的学生时代,那是生命里曾经洒满阳光的过往。果断买书,留着年纪更大的时候,仰在午后阳光里的飘窗上慢慢捧读,雷死那帮嘲笑我追逝青春的坏银!! 何以琛是很多小白兔心中的男神,神一般存在的精英帅男,这也是青春文学中最讨喜的形象。喜欢的是顾漫娓娓道来、波澜不惊的笔调;故事铺陈过程中的转折和跌宕;当然还有传统价值观里男女主人公对感情的那份坚守和执着。文章里处处都有回忆的影子,但是好的回忆不一定都有未来,现实骨感又尖锐,但是,什么也挡不住人们心中对美好的那份期待和向往,这不是活着原本的意义吗?看到纯洁,净化内心;看到哽咽,感悟珍惜;看到阳光,憧憬温暖;看到圆满,体会幸福,所见即所得。如果说现实已经让人很不平、很苦恼,那么,即便是一种麻醉,我也愿意让自己沉浸在这样的温情里,好像自己,都柔软了许多。我不是默笙,我没有以琛。但,青春是首难忘的歌,我仍然希望在心里为那样的温暖一直一直的,守望着。
  •   依稀记得,最美丽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这句话出自辛夷坞的小说,用在以琛和默笙身上再合适不过,七年,两代人,没有人会像以琛那样能够这么耐得住寂寞,以玫说的对,她不是输给了以琛,而是输给了她自己。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漫漫说过,这世上必定会有一个人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是她还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
    我始终坚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真爱存在,只是我们能不能够做到像以琛一样,经得起孤独,耐得住寂寞,永不将就。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这是一个很吸引人的爱情故事,何以琛,冷静,沉稳,理智,深爱赵默笙,对爱的人,原则便会崩塌,7年,可以冲淡一切的时间却冲不淡以琛对默笙的爱。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都说顾漫人如其名,写书很慢,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花了一个阳光漫漫的下午看完这本书,心都柔软起来,爱情,是这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   顾漫的小说都非常喜欢,但最喜欢的还是《何以笙箫默》。这部小说真的是百看不厌,反复看了好多遍,这个不算长的故事中的很多情节都已经非常熟悉,甚至在脑海中形成了很具象的画面,但不论看多少遍,还是依然会被以琛和默笙之间的感情打动。总会想,能读到这样一个温暖人心的故事,真好。七周年精装珍藏版的封面和随书附赠的明信片、书签、海报都很漂亮!喜欢eno的画~
  •   就像序里说的,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在人群熙攘里的超市相遇,真巧,要是早一步或者晚一步,
    也许你们之间的距离就变了呢。
    原来,缘分在牵着我们走,走啊走,到白头。
    以琛默笙,和你们重逢。
  •   我是因为《何以》才知道了顾漫这个人,并且成了她的忠实粉丝(虽然蹲了她的很多坑= =||)。她的文章就像冬天里的一杯暖茶,给人以温馨、美满。还记得第一次看《何以》的时候,读到开头时,觉不过就是一篇分隔了很多年的男女主公以后怎么怎么发展的旧体裁,没有新颖的文章,打算慢慢看下去的。可是,没有想到,那天只用了几个小时便看完了,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又重新看了一遍。《何以》的大概故事情节并没有很曲折很离奇,可是,作者用了很温馨的文字向我们展示了何以琛、赵默笙两人的感情。没有火山爆发的激烈,却像红酒一样越品越香醇...
    他们之间空白了七年才最终走到了一起,可以说,他们的感情并不算完美的,可是,他们的感情却又是最完美的。都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而他们是让时间沉淀了一切。他等着她,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她想着他,在绝望的情况下...每次看着《何以》内心都是温暖的。
    在这本书里看到了后面的番外,小宝宝原来叫何照,真是可爱机灵的小家伙。
    他们的生活还在继续,他们的幸福也在继续……
  •   翻完这本书,连书签都用不上。
      
      最平凡不过的故事,等待与重逢,猜疑却又不舍,最终,默笙和以琛,还是牵手,用尽一生的勇气。
      
      看着豆瓣里431位的力荐,330位的推荐,呵,孩子们终究是喜欢这样明净清秀的笔调,这样平淡入心的情节,这样古老悠长的结局。
      
      可以说孩子们都缺乏耐心,可最能守得住自己心性的却也是小孩子。那些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的孩子,那些倚在阳台上数星星看北斗的孩子,那些于夏凭窗听蝉鸣的孩子,都是有耐心的。他们都习惯耐心地等待,因为等待,便有希望收获所有的期待。
      
      7年,以琛,默笙,长久地等待,不肯将就。都是那么倔强的孩子,那么单纯的心思,所以才能不肯将就。
      
      7年,以玫,应晖,终是输不起时间,更输不起心爱的人,宁选择重新开始。
      
      时光里,感情中,等待之下,得到并能珍惜的,或都以为自己敌过了时间,其实只是时间给了彼此恰到好处的缺口,让恰到好处的情感不痛不痒地流过心中。
      
      何以笙箫默,又是一个美丽的幸运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诗句总给人太多逃避现实的借口。
      
      相爱了,等待了,重逢了,便相守,这是何以笙箫默的一种景致。
      
      喜欢了,放下了,重新开始,这是何以笙箫默的另一种景致。
      
      执着何其美好,我们被教导得太多了。
      
      我宁可相信,挥手告别之后,再次空出那个重要的位置期待下一个人,才是生命中积极有益的轮回。
      
  •   等待。 何以琛在等待了七年之后终于还是等到了赵默笙,这个让他一辈子难以忘却,难以释怀的女人。故事的结局简单却又真实,没有留给我们太多的想象空间,读完似乎仍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爱? 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他变得残酷,对自己,也对那些一直默默陪在他身边的人,这种伤害,我们不需要知道是否能够得到弥补,因为爱,肯定会有伤害,这是必须承受的,既然如此,那就坦然接受吧。 赵默笙,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写她。我只知道,她在慢慢成熟起来,她没有放弃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幸福,虽然当那份期待已久的幸福不期而至时,她也在与自己苦苦挣扎,可她终究还是把握住了,故事的结局,令人欣慰。 何以玫,站在局外,我们或许会不禁感叹:既生瑜,何生亮!顾漫显然也对这个人物有些同情甚至可怜,在故事的最后又把她单独拿出来另成篇章,不仅没有任何多余之感,反而更加让我们深深的陷入对现实爱情的思考。她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以琛,失去了自己同样弥足珍贵的等待中的青春,失去了自己对真正爱情的那份奢望,虽然这份爱在一开始就注定不属于自己。她学会了一个人慢慢的去习惯,习惯一些人,习惯一些事。“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小屋里,阳台上的那盆花何时盛开过?又在何时花落?花儿的确是开过,为了他,虽然也许那人并不知道,但是当年彼时的那阵芬芳已经证明了那一切。可是现实往往是带着几分残忍,漫长的岁月终究留不住她期待永恒的花香。回过头,再看去,只剩一抹残红在空中摇曳,证明着那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何以玫会很“幸福”,傻傻的幸福着过一辈子,因为那个人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而这不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只是,这份幸福并不是她所能给的。 其实,还有一个人---应晖。他的命运与何以玫竟有几分相似。“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这是他给默笙的最后一封信,遗憾的是默笙没有在关闭信箱的那一瞬间明白过来,这句话里面寄托了应晖太多太多的无奈,或许这也是件幸事,没有让赵默笙在未来的日子里增添更多的愧疚,她已经很累了。有些事,就是如此,仿佛冥冥之中注定一般,没有给我们任何挽回的机会。应晖,你是否后悔过放默笙回国呢?你以为这样会让她对那个人彻底绝望,却最终没有想到那个绝望的人竟是你自己,这多少是上帝与你开了一个玩笑。别怪她,因为她的心从头至尾都未曾放到过你这里,难道不是么? 这个故事,一次又一次的让我想起了《围城》里的故事情节,一样的话题,不一样的结局,到底哪种才是我们所想要的呢? 勇敢去爱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爱,你得到的也将会是爱。 书桌前摆着一盆翠绿色的郁林仙草,嫩绿的叶子焕发着勃勃的生机,传说它的枝头会在春天长出红色的小小果实,虽然冬天已经渐渐来临,但是这凉意丝毫没有阻挡它生命的脉搏。在这个夜里,我仿佛能听到它静静的言语,在对我——这个守候者,诉说着明年春天的故事。
  •   取到书的那刻,心绪那叫个澎湃。真的,从知道何以重版开始,就想得到它,那般冲动,失了沉稳。
    看《何以笙箫默》是在《微微一笑很倾城》之后,最喜欢的是以琛的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其实,我们终究是平凡人,最终也不过嫁人生子,或许曾经也憧憬过白马,可是,终归要回到现实,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对于爱情的追求,我想自己没那么执着,找个对自己好的人,平平淡淡,安安稳稳的过,也就很圆满了。七年,以琛依旧非默笙不娶,那已然成为一道死命令,更改不得,认准了,就不会将就其他人。那是一种固执的勇气,也该说,是自信吧,他相信除了默笙,再不会爱上其他人,即使是一点点的感情,也早已随着默笙远渡重洋,剩下的以琛,会担心,会害怕,却,不会看不透自己的心意。这,应该上升为一种信仰了,是了,那默笙,如果没有成为一种信仰,那以琛何苦痴痴不忘。那是,我们为之动容的感情啊!不算爱吧,只是,当一个人成为你的习惯,你与他,便不止步于爱了~
    新版何以随赠的一张明信片,是何氏一家温馨的全家福,“她以为找回以琛就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细细想来,漫漫也算是为“合照”(何照)的拍摄伏笔了,等待乌龟文的各位,正像这以琛,迟早,会心愿达成,一帆风顺的!
  •   很喜欢《何以笙箫默》,各个版本都买了,看了很多遍,每次都是淡淡的感动。

    这次的新版真的很精美,插画也很有氛围,书签和明信片我都很喜欢。

    新出的番外也很有意思,以琛和默笙两个人的婚后故事,默笙又恢复了一些学生时代的讨喜性格。

    这部书可以影响你很久很久,直到一年两年想想看,心里还是有这样一个美好的故事,于是心都是温馨的是飘满柚子香气的。

    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了!”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的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很久很久以后还是喜欢这。
  •   第一次看顾漫的文是在《仙度瑞拉》,那是短篇版的《杉杉来吃》好萌好温暖!然后就看她文,《何以》是第二本(乌龟漫写书好慢的),第一次看《何以》就陷进去了。。当时觉得默笙、以琛的感情让我感动了好长一段时间。顾漫的温暖型文字也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成为她忠实书迷。
    这本《何以》七年精装珍藏版也就毫不犹豫的买咯。。应为不想错过。。
    我最喜欢的三个作家里就有漫漫。。
    所以只要是漫漫的书我都会支持!
    漫漫加油!
  •   其实一开始看了何以笙箫默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初三的时候,很不巧啊,当时正是学习最最紧张的时候,可是因为这本书着实好看,并且读过之后,心里有过很温暖的感觉。
    再次从当当上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出了七周年珍藏版了。真的是替顾漫开心呢,因为过了那么长时间以后,还有人能记得,记得以琛,记得默笙。感觉他们的故事已经住进了我们的心里,同我们一起生活。幸福并快乐着。
    书的内容很不错,赠品也很齐全,发货速度也很快。一口气读完了它。
    我想,以后他们也会一直陪伴在我们的身边,想起他们的一切,胸口,依然温热。。。。。
  •   又一次看完了《何以》,又一次沉溺在顾漫式的爱情中。

    顾漫的这三本书有一个相似点,女主角都是有点笨笨傻傻又平凡普通的女生,而并非清一色的有着倾城倾国相貌的MM。

    总觉得这种的故事就在身边,没有什么距离感,贴切但有线条细微、感情细腻。

    以琛、肖奈不同于《杉杉》里的大神封腾,封腾的事业或许大部分是来自于家庭,而以琛肖奈更多的则是靠自己的努力打拼。

    但总归默笙、微微和杉杉都是幸运的,这三个故事的结尾都是被荡漾着的满溢的幸福所包围着。

    或许是因为当时的顾漫身处于那个年龄,所以写出的故事更为动人,想说的是最喜欢的还是,《何以笙箫默》。
  •   以琛默笙七年才等来的相遇。

    我们等来的珍藏版。

    而我不是用七年等。我很幸运,看到了这珍藏。

    书中送了一张精美的小海报、四张明信片还有一张小书签。

    很温馨的感觉。

    很美的包装。和之前的《何以笙箫默》不同

    比墨绿色多了一丝烂漫。


    何照。阳光照耀

    阳光照耀 sunshine。

    默笙和何照都是那么重要。是以琛的阳光。不可或缺的。


    记得他们的相识。

    动情的明信片。
  •   转自百度何以吧•安如静好•作者言颜妍
    ======================================================

    她离开的那七年,几千个日日夜夜里同回忆纠缠不休,梦境之后他才发觉只身一人的此刻,过往的一切都是噬人的折磨。

    高傲如他,也抵不住往昔的记忆无法遏制地清晰,也终结不了似是无期刑罚的痛苦,却只能等待,却还是沉沦。

    七年之后,她归来。

    然后这七年的痛苦崩溃期盼等待换来她一句“我已经结婚了。”
    “我已经结婚了。”她这样回应。

    她终于给了这七年一个了结。
    然后他死心。

    彼此空白的七年,她却从来没有离开他的生命,即便是以那样的姿态给他无休止的绝望和伤痛。

    这样的七年,将那个叫何以琛的少年磨砺成一个出色的男人。
    没有什么能打败他。但是她是个例外。

    这七年从来都没有变过的,是何以琛遇到赵默笙就会溃不成军。

    因为爱情是非你不可。
    所以她独享了太多他给的特权。

    她有让他溃败的能力,因为他给了她这样的权利。
    她在他的理智之外,所以他一直失控。


    他说:“怎么解释?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
    他说:“我至今仍在怀疑,当年我的那些话,是不是正好给了你远走高飞的理由。”


    对赵默笙,他唯一的筹码就是她爱他。
    七年之前,她总是不停地喊“以琛以琛”。喊到他烦,烦到他心甘情愿。


    然而那七年,空白的是她的陪伴。那么多的时光他没有再听到一次她喊他的名字。
    她抛下了他,走的如此义无反顾,他的安全感终于在时间的摧残下一丝丝殆尽,早就没有自信乐观。

    他因她而等待,因她而死心,被抛至云霄又狠狠跌落下来,却还是抵抗不了她的接近,将自己最后一丝傲气都输尽却还是渴望拥有她。

    一败涂地。


    在感情里,赢的那个人从来不是动心的人。
    他以为她赢了自己。但是他不知道,她也是一样的溃不成军。


    他始终逃不掉心底的那份嫉妒和不甘,可是那么多年积淀下来的无法忽视的酸涩,在领悟她想要亲近的小心思的一刹那,却瞬间云淡风轻。


    因为,我想,是深爱。
    那样一个何以琛,如果不是同等的深情来回应,如何承受得起。


    同样思念的七年。
    他等待她回来,她害怕他拒绝。


    她想逃开,只是这天地之大,就是找不到一个没有何以琛的地方。
    她终是从来没有走失。


    然后,她愿意丢掉她的犹豫,他愿意放下过往。
    云开月明。


    当阴雨终于结束之后,当往昔的心结再不能构成他们之间的隔阂之后,当痛苦酸楚终于烟消云散之后。

    想到他冷峻的面容被打磨得柔和,想到她眼中依旧闪耀的星芒。
    他的眼光一如既往的温柔,她的笑容一如既往的明媚。

    过往的疼痛不再波涛汹涌,时光终于安宁。


    他们终于不再年少。就这样一起,感受时间缓慢地流逝。
    终于能执起所爱之人的手,走过他们一起走过的路,安然共终老。


    存在的,只是他温柔的宠溺,她唇边仍旧灿烂的星芒。
    何其有幸,他们终是没有错过十指交错的这一刻。


    那就这样吧。
    她懂他的情深,他懂她的专一。
    于是再也逃不开这种甜腻的纠缠。



    然后三千繁华终于落尽,起落沉浮终于平定。
    那么多时间的等待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岁月静好。


    即便那个女子不再如最初般不谙世事,那个男子亦不再孤傲绝尘。
    即便岁月安稳之前逃不过起伏波折。
    却终于盼到了这样一个现在,这样一个未来。夫复何求?


    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四个字是“岁月静好”。

    当时光缓慢地积淀,年少的轻狂尽数褪去,放不开的执着终于释然,能够期许的全部也不过是那样一种安宁。

    携着所爱之人的手,温暖而安定。

    所以当我后来再想起何以琛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一直是他温柔的眉眼。
    他不再冰冷的眼神,不再锋利的棱角,不再痛苦的神色。

    我太相信,他们后来的携手足以蒸发那七年的酸涩和不堪。
    即使那段时间是一个蛊,困了她七年,伤了他七年,把他们折磨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

    但是这一切痛苦的纠缠也抵挡不了他们重新接近的那一刻灼人的温暖。
    因为他们都是如此的迫不及待地,想要和所爱的人一起幸福。
    因为他们心里自始至终都埋藏着无法浇熄的情感,使她心甘情愿被缚,使他逃不开痛苦。


    然后,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女孩子笑着出现在一个少年的面前。


    ——“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END.
  •   很经典。1.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2.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3.“给我一个理由。”他看着前方说“告诉我,你爱我。”  4.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5.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6.我却忽然觉得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沧海桑田。7.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8.我一直很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的沉沦  9.那时侯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死水微澜。 10.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11.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12.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 13.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14.原来他不过是在尽力维持着一个平静的现象,现在他醉了,再也支持不住,一切便暴露开来。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15.原来做梦也会心痛,痛到醒来。 16.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17.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你怎么还不来?;赵默笙,你可知这七年,我又数了多少个九百九十九? 18.不是没想过放弃,确是始终数不到一千。 19.有一天她回来,或者有一天他去寻找。 20.平静是因为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21.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22.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23.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24.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25.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 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 我却无能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26.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27.结局已经如此,原因已经不再重要了。   28.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   29.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30.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my sunshine! 
    1.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32.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无力绝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33.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34.“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5.以琛曾经说她是sun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可是现在她连自己心中的阳光都消失了,又拿什么去照耀别人呢? 
    6.“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37.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38.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   之前在当当买了《微微一笑很倾城》,看完之后就顺便下了何以的电子书,看了两遍,之后又看了好几本小言的书,可是何以琛的样子总在脑子里浮现出来,于是,还是决定买来《何以笙箫默》,收藏!
    书里的番外三我是没看过的,刚刚看完,很好,至少这是很美好的爱情的样子,我喜欢!
    记得在百度的何以吧,有人贴出以琛和默笙牵着宝宝的那张插画,下面的文字注释让我笑喷,以琛真的是完美男人的形象,哈~
  •   曾经在网上无意间看到过 这么一句话“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想将就”深深被这句话所感动,开始了我与《何以笙箫默》的接触。
    当不满足阅读电子书的需求时,决定购买实体书,才发现《何以》已经存在了七年,这次购买的版本是七周年精装珍藏版,并赠送了精美海报和明信片,很满意。
    当书本拿在手中时,各种复杂的心情一拥而上,阅读书本,更丰富了书中的情感。何以琛执着于一段没有未来的感情,却依旧爱意肆虐,赵默笙善良纯真,独守寂寞,为了一段曾经拥有过的感情。
    曾经的幸福,让他们习惯了彼此的存在,怀抱回忆,坚信只要我爱着你,你就会回头来爱我,我们依旧近在咫尺,远的只是一个海洋的距离。
  •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

    顾漫的三本书我都看过,最喜欢的就是《何以笙箫默》。
    默笙和以琛,兜兜转转了七年,结局最终是圆满的。
    虽然整本书总给人一种淡淡的感情,但是确实很温暖,以琛和默笙之间,那种羁绊与感情,让人心痛,又非常疼爱。
    总之,真诚的推荐这部小说。
  •   这本书其实好几年前就看过了,不得不说的是,这本书也是迄今为止牢牢占据我书架最显眼位置的小说之一,可能它是一本最适宜在情绪低落时拿起的小说,因此,它也是在书架上显得最旧的小说之一。说起这本小说,我也就不得不提起作者顾漫这个人,在这本小说之前,我对她并不熟悉,看言情小说多年,总认为已经没有哪个作者可以轻易的挑起我对她热衷追随的热情了,可还是低估了江湖代有才人出的规律,顾漫也由于此书,成了新一代言情的掌门人,对于此书出版,再版,再再版……而创造的数字神化,我们暂且不提,只对于此书我可以对其内容、对其细节的记忆犹新,就绝对可以说是不可思议了。

    《何以》的内容,我想只要看言情小说的读者,都是了解的,只不过,每个人心目中对男女主角有着自己不同的理解罢了。有书友说赵默笙是何以琛sunshine,可何以琛何尝不是赵默笙的阳光,他们之间的眷恋才促使着这一段曾经随风而逝的恋情得以延续。很惊叹顾漫对于小说人物的驾驭,就单单何以琛这个人物,其实他也有着怨恨,有着不满,在知道心爱的女人的父亲与他曾失去的幸福生活有关时,他的这种感情,这种冲口而出的抱怨,其实仅仅是一种发泄,就如后文他对默笙的母亲所说的,他分得清哪一个更重要。这才是一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张力,能够给人一种强势,有手腕的感觉。而女主默笙,虽然一开始她会为了追以琛,而出现在以琛身边的任何地方,我也只能认为那是一种初生牛犊的勇气,待到她自以为是的认为被对方嫌弃,被情敌打败的时候,逃跑成了她最终解决的方法,而且在再见到男主的时候,她仍旧选择安于一隅的处事方法,不觉让读者对于她的踌躇不前有些急,但同时也反映着女主的成熟,有着现代人想爱怕伤害的情结,让读者在感受男女主角的暧昧感情时,心有所同。

    很有幸可以拿到这本《何以》的再版,也读到了默笙和以琛非常有爱的番外,小何照的现世,让我这个《何以》迷,过了一把干瘾。小何照的童言童语,更是加深了我对于男女主角之间情感历程的回忆,再一次对顾漫表现出五体投地的佩服,她总能抓住读者的心态,读者的味觉变化,把人物筛选得无可挑剔。

    本来以为言情小说没有什么可以称为经典的作品,因为每一段年龄所喜欢的言情是不一样的,它不像名著可以在每次阅读中有新的感悟,可看了《何以》后,我还是有了新的不同的结论,言情小说可能不会经得起长久重复阅读,但仍有可以称作为经典的小说,让读者在很久以后想起作者,想起小说,有着曾经感动的回味,我想这就足够了。
  •   以琛,默笙。又见面了呢。
    《何以》这本书是我高一的时候看的,那时候应该是出书很久了吧。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一点都不敢相信这是几年前就出的书。
    现在,《何以》已经出书有7年了,7年呢。默笙和以琛也是在分开了7年之后才重逢的。
    而今的珍藏版,让我们也再次和以琛还有默笙重逢了。
    我相信,重逢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何以笙箫默》是我看过的最温暖,最真实的一本小说。
    珍藏版中的小何照,是以琛和默笙的结晶,也是以琛的小sunshine。
    就像默笙说的:原来圆满之外还有更圆满。
    以琛也说了:他绝不敢拿已知的幸福去赌未知的或许圆满
    这就是爱情吧,最让我羡慕的爱情。
    愿他们幸福。
    不管是7年,10年还是更久,看《何以》永远都会有种感动在流淌!
  •   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被何以琛和赵默笙吸引了。他们是那样的丰满,又那样的纯粹。一个很阳光的笑脸,一个酷酷的温柔。这就是最合适的一对,没有人敢质疑。作者的写作思路太能够吸引我了,每一次看都是满满的感动。何以琛,这么一个帅气的痴情的人,在默笙离开的七年里,不断的站在最闪光的地方,只求默笙能够发现他,能够回来。自己父母的事情也从不愿意让默笙察觉,让她生活在一个如此轻松的世界。有何以琛的地方,赵默笙只需要简单的生活着。他对任何女人都不动心,不管她们是多么的优秀,只有你那笑容打进了我的尘封的心里。不得不说一段感情得来的是靠缘分,保持的确实靠紧紧相爱的两颗心。爱情里一旦选择了对方,别的都是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默笙是一个简单的,死皮赖脸的姑娘,她从小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下,所以她喜欢的她都会去争取。这样一个为爱向前冲的女孩是我们都想成为的女孩。她坚持,幽默,有点懒惰又很有天赋。但是她又有点冲动,离开以琛的时候他没有想过原因,只是因为当时受伤了。但是她对以琛的爱是那么的坚持,七年过去了,她们两个谁也没忘了谁。她很有同情心又很乐于助人。帮助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帮助那些素不相识的人,所以她认识了应晖。同时也成就了应晖,但是她永远只爱何以琛。
    我很喜欢番外的情节,我仿佛可以看到以琛和默笙在一起的打情骂俏、恩恩爱爱。他们是那样的甜蜜,容不下任何一个人。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这么一段深刻的长久地感情。爱情世界里就是你爱他他也爱你。愿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也等待着属于我的何以琛。
  •   这本书已经买了三个月了吧,现在才来评论。
    反反复复看了4遍了,每次感觉都不同,就算不看书也感觉里面的情节都历历在目,甚至记得里面的每个细节。温馨吗?感动吗?都有,但是似乎这并不是主旋律,应为我看都更多的是等待的辛酸。如果默笙再不回来,我相信以琛会抛下一切去找她!
    记得最清楚的是以琛问默笙:你要不要回到我身边? 可是默笙却说:我已经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以琛惊愕,愤怒: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给你这样践踏!
    以琛生病提早出院默笙在他家门口等他,然后问以琛:你还要不要我?”那样的小心翼翼。
    以琛对以玫说:以后你就会明白,如果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那么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何以何以?就是有那么多的感动,温馨,幸福和辛酸。
  •   《何以笙箫默》这本书描述了大学的何以琛和赵默笙分开后七年再次相遇,在感叹命运的奇妙之余,两人展开一段纠结的恋情……喜欢赵默笙,单纯、可爱、又朴实的女生;崇拜何以琛,严肃、风度、又有点腹黑的男生;大爱顾漫~~~
  •   说起来 认识何以 还是因为微微的出现

    看过微微的温馨 突然对作者漫漫的文字起了兴趣

    于是 顺其自然的 看到了<何以>

    我并不是当初追<何以>的老读者 我不愿看没有完结的文

    但是这并不影响<何以>的影响 的震撼

    当初在百度上搜索<何以> 在文库里读完了它

    不出意外的 那些看似虐心的文字却字字透出了浓浓的爱恋

    龟的文字很细腻 细腻的每一个字眼都是以琛对默笙的痴情 每一个字眼都是两人之间似有若无纠缠一起的情愫

    不爱悲剧的我在看前几章的时候 却没有一丝丝的反感

    反而都是满满的心疼

    看着两人总是希望靠近却总踌躇不定的举动

    那是温柔有礼疏离却又霸道强硬亲切的何以琛

    那是迷糊害怕逃离却又体贴果断深情的赵默笙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却就是这样一个普通情深的故事感动了我许多年

    以至于到八年后的今天我的签名依旧选了关于它的两句话

    感情无关时间 不会消失反而更加浓厚

    书里的以琛默笙经历了七年的分隔

    而书外的我们在七年之后也迎来了新惊喜

    是的 那个小小的何以琛——何照

    其实他又何止是以琛默笙的小太阳呢

    他是我们所有人的小太阳

    这就是<何以> 一个七年后还可以让我买书回家的故事 一个我看了无数遍还想接着回味的故事

    何以笙箫默
  •   顾漫  她说  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   她说  她喜欢晒太阳,喜欢到处乱爬,喜欢悠闲度日,喜欢一切让人温暖感动的东西……   她说  她的愿望很伟大,要天下太平...
  •   记得最初看《何以笙箫默》时是在刚上初中时由同学从QQ上传的电子书,当时和《何以》没有番外,没有实体书,但仍然可以清楚地记住《何以》,记得书中何以琛的那句话“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记得书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不久前,在网上看到七周年精装珍藏版的《何以》时,对《何以》的记忆就像洪水般倾泻而出,于是毫无犹豫得点击了订货,在家中慢慢的等待着《何以》的到来,以琛用七年等来了从美国回来的默笙,而读者们用七年等来了《何以.七周年精装珍藏版》,当翻开书,闻着书中淡淡的墨味,看着新加入的番外,不得不说当时看《何以》时,感受着他们的幸福的温馨日子又回来了,对着到手的《何以》,轻轻地说一声,默笙,以琛,好久不见
  •   书已经看过n多遍了,这次七周年珍藏版,特买回来收藏,随书附送的书签海报还有明信片都很不错,画面很有感觉,把书中情节表现的很好。很喜欢。
    一个让人相信爱情的故事,七年的彼此思念,彼此等待,幸好以琛和默笙都是执着痴情的人,幸好有七年前默笙的痴缠,七年后以琛的执念包容,总觉得他们是那么的相配,只有彼此才是彼此的幸福,即使七年的大洋相隔,亦没有人能插足他们之间。。。看过很多遍了,却仍是看不够,看着他们幸福,很开心,很欣慰,很感动,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的感觉,只是一次次的沉迷于他们的故事,一次次为以琛心疼,一次次被七年前的默笙弄的哭笑不得,一次次为七年后的默笙感到揪心。。。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让人落泪,让人感到揪心。

    表达能力欠佳,《何以》的魅力我实在无法表达透,只是一个让我相信爱情的故事,只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   一直很喜欢《何以》这本小说,
    这次的珍藏版很精美,画面很美,
    番外和后记也很搞笑很温暖,延续了乌龟漫以往的风格。
    七年了,正如默笙离开的时间。
    七年了,终于再见迟钝善良的默笙和精明睿智的以琛。
    终于得以,见证他们美满之后的更美满。
    希望所有人,都能像他们一样,遇见最爱的那个人,
    然后,十指紧扣,一辈子。
  •   记得第一次看漫漫的《何以笙箫默》时,我还是一个初中生,对前途感到迷惘,对感情还是懵懵懂懂的。看完《何以》只觉得万分情绪在心头,实在难以言表,甚至暗暗期待着,有一天,我也能遇到一个如何以琛一样对爱情执着,对我忠贞不渝的人。然后和他打打闹闹,就这样度过平淡而长久的一生。后来,一天又一天平凡而又忙碌的生活,现实得没有温暖的日子,使我把这个美妙的梦乃至这个温暖人心的故事深存心中。
    适逢《何以》七周年纪念,本是怀着一股怀旧的心情,忆往事的情思买下了这本七周年纪念版。一如后记中漫漫所说的,我原是非常庆幸,在我还天真的时候,遇到了这个美妙的故事。我以为我再次看到那个温暖的故事,会再也没有当初心中那份按捺不住的悸动。但是又怎么会呢??他们是我年少时最最憧憬的梦,是我不管过了多久,不管遇到了什么困苦艰难都 不想忘记,不想放弃的梦!!
    再次看到书中的赵默笙与何以琛从重逢续缘到相伴相守,很容易的,我也仿佛回到了当年第一次看到他们的我...依然会因为他们的喜怒哀乐而时喜时忧,依然会被他们感动到一塌糊涂...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
    再次看到这句话,内心依然会被震撼的天翻地覆...
    我也望,我的世界里能有这样一个人出现,让我不愿意将就...
  •   乌龟漫写的每一本小说都很有爱、尤为爱这本《何以》~虽然看她的第一本书是《微微》但是、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被以琛和默笙两人之间点点滴滴的温暖与守护所感动……每一对走过七年之痒的情侣或夫妻都是值得羡慕的、虽然分开的时候两人产生过误会、可是因为“爱”两个人却依旧在为彼此而执着着、可以说皇天不负有心人吗?再一次遇见对方、彼此都不会再错过。即使曾经会有误会、会有折磨...怎么说呢、这是一本让人感觉到温暖的小说~
  •   七年前第一次看何以,就直击我心灵。那样美的爱情,是午夜梦回都会有的感动。书里的以琛等待了7年,书外的我们同样等待了7年,七年的岁月可以改变很多很多,却改变不了我对你的喜爱。我对这本书已经喜欢到了极致,新版的发售,不只是想看近万字的番外,不只是为了eno的海报明信片,更是为了收藏那腻在心里满满的温暖……每次重温,都会不禁想象我会不会也会遇到那样一个深情的人,不过嘛……要是等待个七年,我也老了啊哈哈~~所以,还是让所有美好留在书里留在梦里好了。我还是要感谢顾漫带给我们如此美好的东西,我知道,这本书,花费了你两年的时间,更是跨越了你大学到毕业的年华,如此浓情的一部作品,怎叫人不喜欢呢?我相信不止我与我周围的人喜欢,还有千千万万我不认识的人对它爱不释手,大家都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如此美好的爱情能够延续,不管是书里还是现实~所以,希望漫漫加快速度,希望漫漫努力码字,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永远支持你嗯嗯!!
  •   这本书虽然已经在网上看过很多次了,但还是把实体书买了下来,因为真的很喜欢顾漫的每一本书,觉得漫漫的每一本书都是经典,第一次看到以琛说默笙是“My sunshine”时,我真的很感动。现在写了以琛和默笙孩子的番外,“何照”“阳光照耀”“My sunshine”时,真的觉得,完整之外,还有更完整,更温暖,更美好。
  •   因为是顾漫所以经典,其实我其一本看的顾漫的书不是《何以》,而是《微微》因为觉得搞笑温馨~
    很生活,俗话说灵感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这就是顾漫的书~
    喜欢以琛的坚定不移,7年谁没想过放弃呢!只是最终都会舍不得,怀念那个叫赵默笙的女孩
    怀念那想要拒绝都拒绝不了的阳光,
    很喜欢默笙的始终如一,如果在这7年里她爱上了别人了那就算再回来也没用,因为她忘不掉
    忘不掉那个充满阳光的午后的树下,那个漂亮的影子,那个叫何以琛的男孩~
    因为是顾漫所以经典,漫漫曾经说过,她之所以写书慢是因为她的每本书的每个字每句都要经过反反复复的修改
    所以最后呈现在我们面前才这么经典
    所以是顾漫才经典~
  •   1 送货算是很快的了,19号下的单今天拿到了~书的边角都没有怎么折到。很好很好~检查了一下,里面的东西——4张明信片和一个小书签和一张海报都没少。
    2 之前已经买了一本《何以笙箫默》,这次看到精装版还是忍不住心动嗷嗷~看到番外整个人好感动。这本书,喜欢了很久很久,看了很多很多遍,每次看都觉得很温暖~我喜欢漫漫的文字!
    接下来,就等《杉杉来吃》了~咩~
  •   何以,一直是我的最爱
    我开始看言情的时间少,在我看何以的第二个年头
    没想到何以已经7年了。所以在当当看见周年版的时候我果断的就买了
    一遍遍的看,一遍遍的感动
    其实我很想知道在大学时的默笙追以琛的细节
    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每每看着以琛的话,心总是酸酸的 也有些许的甜蜜。默笙真是幸运,有那样宠她爱她的以琛。
    我想,以后我也会有吧……
  •   一开始是朋友推荐我看何以。
    看第一遍的时候,只当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有一个深情的男主和一个不算小白的女主。这是我对何以的第一印象。
    可是看完之后,总有那么一个模糊的影子在脑海中游荡。
    再次翻看何以的时候,那个叫何以琛的男人,彻彻底底的俘获了我的心。那个模糊的影子变成何以琛这个形象就这么清晰的深刻的出现在我脑海,在我眼前。
    何以琛,何以琛。再次品读这个名字时觉得好有味道,一如小说中,那个爱的毫无保留的男人,那个就算知道女友父亲是自己成为孤儿的导火线时还是不想分手的男人,那个一等就等七年的男人。
    有时候想,赵默笙真是个幸运的女孩,有个这么爱她的何以琛。可是转念又想,像默笙这样的女孩应该有个何以琛在身边才对。他们是一体的。都是那么傻傻的爱着对方等着对方即使没有希望的时候。
    我心中最完美的男人是何以琛。
    这个深情专情成熟的男人。
    何以笙箫默这个故事即使现在看了这么这么多遍,都可以背下来了的程度下还是想要再看。这是个生活中的故事,故事中的生活。让人感觉那么真实的存在过这么两个人。
  •   之前就看了《何以笙箫默》的电子版,觉得写得粉不错的呀!!实际上我很少会把言情小说买回家,因为有些小言情看看就好,没啥收藏价值!但我看到《何以》那精美的封面,又加上那一堆赠品,还有忆起之前看书那股淡淡的感动、温馨和淡雅,呵呵,我心动了!!

    最后把书买回来了,又再看了一遍,觉得还是看纸质书更有感觉!!喜欢顾漫,但她总像乌龟的写作速度,哎!可怜我这个喜欢看她书的娃,还要等多久,才能再拜读她的大作呀!!╮(╯▽╰)╭!!
  •   我很羡慕赵默笙,她怎么会这么有毅力的对何以琛死缠烂打,而且没有被他的冷漠吓跑。
    我很嫉妒何以琛,为什么他曾失去心中唯一的阳光之后,还能寻回。
    何以琛,高材生,喜欢他的女生自然不会少,但惟独没有像赵默笙一样,开朗到能把阳光照进他封闭已久的内心。这样的人一旦喜欢上了,只要有机会在找到她,一定不会再放手了吧。所以在他们分开七年之后的再次重逢,他虽然嘴上说着因为习惯要跟默笙结婚,但心里还是下定了要牢牢拴住她的想法吧。因为其他的人,他甚至都没有给过靠近他的机会。
    赵默笙,迷糊的姑娘,喜欢上了就勇敢的去追。虽然中途也有过害怕,胆怯的时候,但幸好,她还是看到了她自己的心 还有 以琛的心。
    全文没有虐的死去活来的,就连她的前夫,跟以琛谈话的时候,都是在嫉妒以琛的啊。我想这应该也是对自己和自己的前女友的遗憾吧。
    往往现实生活中,一个转身,一个误会,错过的就是一生。
    幸好幸好,他们在分开七年之后,还能有缘分再续前缘,没有各自在遗憾中度过一生。
    我想,相比较现实中的错过,这应该算是最温暖的爱情的了吧。
    默笙找到以琛是完整,却没想到以琛给了她完整之外的完整。
  •   等待了一天。今天就把书拿到手了。内心的激动,溢于言表。知晓何以。是在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彼时我17岁。那时候是早就结文了的,所以我并没有经历过追问的那种煎熬。第一次看完何以,和班上的几个女生一天幻想这遇见这样的,属于自己的何以琛。津津乐道的,只有何以琛。很喜欢这样的男主角。明明是刻骨的相思,但是在遇见之后,装作漠不关心。一句找小姐就把他们之间的关心瞥的清清楚楚,连默笙自己都说。赵小姐么?然后是被漫漫清浅的温暖文字所感动。从上面很多很多地方,都有那么多经典的句子。尤其喜欢的是默笙说:以琛,你醉了。以琛回答说他没醉,他很清楚的看到自己沉沦。那是怎样一种爱。在看完何以的第10遍之后,我还是没有仔细的理解出来。何以也伴随着我走过了4年的光阴。每一次看它总会羡慕于赵默笙的幸运。我知道,这个世界并没有像何以琛这样的男子。所以我现在长大了反而有些惧怕看它了。怕自己陷于自己所编织的梦幻世界中,幻想着有这样一个何以琛来守护着自己。
    对于何以这本小说。给予我震撼很大,我想就算我到老,我也不会忘记它,忘记何以琛。然后它现在给我的感觉,我亦是不能用这些肤浅的文字所表示出来的。淡淡的,温煦的深情。我爱何以笙箫默。我爱何以琛,
  •   我想说什么呢、

    从来没有一本小说、

    让我如此地无法欲言

    反反复复、几年看下来了、

    不说几百遍也有几十遍了、

    为什么我从来不腻、

    不是没想过自己会对一样事物这样痴迷、

    只是没料到是一本小说、

    可是这也不仅仅是一本小说了、

    它有了灵魂、有了生命、

    它寄存了顾漫所有的精华、

    那是一种极端的纯净、

    何以、笙箫默

    以琛、默笙、

    翻来覆去地念这两个名字、

    是痴迷到怎样的程度、

    才会有这样的执念、

    没有羡慕、没有嫉妒、

    纯粹地想融入、他们的世界

    如此地细腻、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不是吗、、

    祭奠的心一直沉沦、沉沦、

    他们怎么会这么艰难、

    我想痛哭、那是他们的世界啊、

    第一次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这本书的简介、

    是说什么一对男女在7年后重逢、

    当时我心里在冷笑、

    又是什么狗血小说要上演的老套戏码、

    我一下子否决、

    可是当我读了这本书的第一页、

    没错、就只是一页、

    那种细腻的感觉在我心里扎根、

    如滕蔓、缠绕得连绵复杂、

    很细很细、微小得尚不可说、

    就是那么一点一点、

    无意间渗透了我的心、

    不是纠结、说不清道不明、

    只有用灵魂去体验那种刻骨铭心的爱与痛、

    以琛、等了默笙7年、

    默笙、想了以琛7年、

    然而命运却让他们的重逢、

    那般自然、那般地心痛、

    心里密密麻麻地难受、

    但是没有怪过漫漫、

    以前我看悲剧不好就想到作者身上去、

    但是这次我是真的进入他们的世界去了、

    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都那般自然、

    仿佛没有人给他们安排这样的剧情、

    是在现实中、他们自己的选择、

    纠结的爱、更多是失去之后的珍惜

    幸好、以琛和默笙在一起了、

    他们很好、

    好得让我想永远祝福他们、

    其实不用我的祝福、

    他们也一定会永远幸福、

    最后、推荐一下、 何以笙箫默这本书真的很好看、
    买了一定不会后悔、
  •   喜欢那张雪地里的拥抱 这次七周年的纪念版我会买 几乎所有的原因都是这张插图 我再读这本小说几乎已经是第8遍了吧 我是一个对爱情上的情节哭点很高的人 可是每一次每一次看到何以琛说的话 做的事 哪怕是最平常的 看到何以琛和赵默笙在一起我就会酸鼻子 就是会不停地想哭

    真的很温暖 真的很勇敢 真的很震撼的爱情 它让我在每次怀疑真爱的时候给我希望 我真的很珍惜能见证以琛和默笙一路走来的幸运 希望世界多一些何以琛和赵默笙 真爱的闪耀不是很美吗
  •   我非常喜欢羡慕向往以琛和默笙大学时代的那种感情。
    默笙笨笨的,却又很活泼,很缠人。
    以琛很严肃,却又对默笙那么宠爱。

    同学说,到了大学,我一定要以默笙的那种精神去追求我爱的人。
    我说,我也想啊!可是我必然不好意思的。。而且我去追人家,人家也不一定就跟以琛对默笙似的让我缠啊……

    我也想在大学时代拥有默笙和以琛那样的感情。
    可是却不现实。小说毕竟是小说。这世上又有几个何以琛呢……

    《何以笙箫默》没有波澜起伏的情节,却在平淡和细节之中流露出温馨和感动。
    总之,这是一部难得的言情经典。
    书中有些句子让我印象深刻: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

    何照。
    阳光照耀。
    My sunshine。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面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   平淡的主角,平淡的剧情,安静且惬意的翻着这本书,没有跌宕的情节使心情跟着起伏,只有部分细节的对话,心理活动而出现的文字会让人嗤之一笑,啊不,是呵之一笑,简简单单的用七年时间的等待讲了一句话:感情,贵在专致,始终如一。礼毕。
    七年的时光,可以让人成熟,可以让人淡忘过去。可是,当赵默笙成为何太太时,我不禁感慨,也许,真的有这样的感情,可以跨越时间的摧残和消磨,达到完满。
    也许是羡慕,可是真的是感慨。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坚持,这么固执的守候着,那一点点的希望。但是,还好他们等到了,如果他们没能等到,我想,那将是怎样的一种悲哀。有情人不能眷属,不吝于最大的悲哀。

    文章的开始,就没有波澜壮阔的场景,顾漫使用了最生活化的一幕作为开篇,却使读者立刻进入了此情此景。正因为更加生活化,所以更打动人心。何以琛的刻意淡漠,更是一种欲盖弥彰的掩饰。读者初读,便感觉,这个男子冷漠的情绪下,涌动的是怎样浓烈的热情。可是,想必,最初的何以琛是激动难抑的。即使后来的道路并非顺遂。
    中间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但是,也没有撕心裂肺的狗血情节。呵呵,也许大家会认为这样的情节太过平淡,但是,少了撕心裂肺的呐喊,其中的温馨,反而更能让人读后唇齿留香。也许是看过了太多了虐文,更渴望手中拿上这样的一篇温馨的文章,静静品味。
    结局,如果不是完满,想必反而使人觉得做作吧。《何》就是这样一篇水到渠成,温柔牵手的文章。从中,也不得不看出,以及佩服顾漫驾驭文字的功力。

    说起文字的驾驭,顾漫也许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吸引读者的。因为顾漫的文字,始终会让人感受到淡淡的幸福和平静。在这样一个忙碌和冷漠的社会中,这样的文字,仿佛就是一抹新绿,在人的心底静静发芽、成长。
    文章中,有多处的出彩点。
    读了《何》一文,我总是喜欢静静的回忆着文中的内容,总会感觉到文中场景在眼前流过。也许,正是因为不能拥有,才让人羡慕。有时,会从心底渴盼着,有一天,可以拥有这样一段幸福,可以与相爱的人这样慢慢终老。
    总觉得,这样的一段感情,明明如此不现实,可是在顾漫的笔下,却让人甘愿的沉沦,让人甘愿的渴盼。

    我想,我喜欢这样,端一杯水,摊开《何》一书,静静的品味,淡淡的羡慕。看着这样最纯粹的一段爱情。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   至今还记得何以琛在书上找“我”“爱”“你”三个字想默笙表白的情节也还记得何以琛说的: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更喜欢原先的版本,不过赠送的海报书签等都很好看
  •   七年前,能与你们相遇,真的是很幸运。

    七年后,还能见到你们,真的是很幸运、。


    一直还想着你们,想着你们相识时,默笙像个小笨蛋一样跟在以琛的后面;想着你们分开后,两地相思;想着你们重逢后,恩恩怨怨。想着默笙坐在电脑前,搜索以琛的名字;想着以琛,持续了七年的等待。

    默笙默笙,你何其有幸能爱上何以琛这样的男人。
    以琛以琛,你何其有幸能遇到赵默笙这样的太阳。

    即使是七年也抹不去他们的情感,就如即使是七年也抹不去我的情感一样。

    忘不了的。
    忘不了默笙说着“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忘不了以琛说着“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忘不了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我不愿意将就,忘不了两人七年的相思等待。

    如今的他们有了孩子。
    何照何照。
    你是以琛的小太阳呢。



    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你怎么还不来?;赵默笙,你可知这七年,我又数了多少个九百九十九?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他们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见面。我很想念你们啊。
  •   《何以笙箫默》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是我第一次在网上买东西,选择的东西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了,这本书以前在晋江我看了不下三遍,今天拿到真书的感觉,很兴奋,书里有几张照片和一张海报,真的很爱,以琛和默笙。
  •    你要知道,即使有一天我们成了陌路,我仍会在心里轻声喊着你的名字;你要知道,喜欢你并不从某个时候开始,因为我早已把它当作生命的一部分;你更要知道,我的等待不是执着,而是习惯,如果有一天我不再习惯喊你、喜欢你、等待你,那必然是我闭上眼睛,停止呼吸的时刻。
      
      我喜欢顾漫的《何以笙萧默》,我甚至记得小说里的每个细节,记得何以琛说的每一句话,不是我记性好,而是他的话实在太少;虽然少,每字每句却像水滴扣击岩石,一点点融化心里最坚固的角落,让我们多年筑起的故作轻松和强颜欢笑彻底崩塌。如果有这样一个男人站在你的面前,外表冷漠却渴望温暖,拥抱你像拥抱最珍贵的宝物,受尽你留下的孤独却仍然无法对你放手,他因为你一个微笑腾云驾雾,也因为你一句话坠入地狱,你就是他的全部幸福全部快乐,你怎么忍心再次推开他,你怎么还能坚持单身的自由而不奋不顾身得投入被誉为“枷锁”的婚姻。即便是枷锁,因为有他,你也愿意一辈子不解开。
  •   又哭了很温暖。其实这次看已经客观很多了:少梅是默笙的好朋友,下铺。可是七年的时间从来没有联系过。若说开始几个月几年总想起以琛会伤感怕触景生情,可是也不至于七年都不联系啊,除非——除非在默笙心中少梅没有那么重要,或者说朋友没有那么重要。对不起,我可能说的默笙是冷血了一点。不过接着往下看又发现这样想也不对——番外一人花开那里,以玫说,再也没人天天打她电话要她去C大要她一起逛街。这说明,在默笙心里是有朋友的位置的,虽然纵观全书只有一个以玫。可能还要算上小红。那么这就是个小bug了,人物性格有一点点不对劲的地方。另:更喜欢绿皮的何以。何以33骄阳的封皮都太像了→ →还有好像纸质一般→ →漫漫加油!╭(╯3╰)╮
  •   很遗憾我到现在才发现这本好书。
    何以笙箫默。
    七年,何以琛是有多坚持。
    我一直记着,赵默笙是何以琛的不冷静,不理智……
    很温暖的文,很喜欢。
    明信片、海报都很喜欢,这本书我大爱><
  •   就如乌龟漫所说的那样,世界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句一定是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这本书,温暖感动盈于心。我一直不否认爱情的存在,但我却一直怀疑爱情是否能长久。但是何以带给我的温暖却让我心存感激这样的幸福是存在的。看过太多的爱情小说,形形色色的角色都有,但何以琛始终是个特别的存在,一直搞不清原因,舍友说因为何以琛是最完美的。是吗?我不知道,也许感动我的是那一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至少我也不愿意将就。我的那个何以琛不是没有存在,而是还没出现。那么至少我可以期待我们,下个,路口,见。

    ps:很喜欢那些卡片,很美很动人,尤其是圣诞夜那张一度让我有流泪的冲动。谢谢漫漫,谢谢以琛,谢谢默笙,谢谢我们可爱的小何照。
  •   这是我最喜欢的现言没有之一。顾漫的文字乍看没什么特别之处,但这些最质朴的文字确实最打动人心的,她会反复推敲,因为一个字反复很久,才让我们见到今天的何以笙箫默。最喜欢里面以琛的一句话:如果曾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过,那么其他的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爱死了!!
  •   在顾漫的各种小说里,最喜欢的就是《何以》。无言的等待,真情的守候,何以琛用七年等到默笙,乌龟漫的读者用七年看到完美后的更完美。
  •    这本书在言情小说界可谓如雷贯耳!而它之所以这样受人喜爱,我想是因为每个女孩子都能在故事里找到自己的影子。不过,这个影子不是家世、专业,也不是外貌、性格甚至恋爱时的小小细节,而是我们在那个年纪、那个校园,曾经遇到过一个带给我们幸福的人的那份感觉。
      
      墨笙和以琛,一个热情冲动,一个冷静内敛,一个过于单纯,一个过早懂事。他们在最好的年华里相遇,于是一个一无所知地灿烂着,一个看似不耐地敷衍着。命运翻脸无情,她不知道他背负了什么,他也不晓得她隐忍了什么。七年过去再相逢,他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她也不晓得他坚守着什么。
      
      就是这样一个本该很伤感的故事,被漫漫写得如此乐趣横生,明明看字面会甜甜地笑,心里却总是一拧一拧地疼。人物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平实无奇却又一字难移。大巧若拙,真正的高手不耍花腔,而是一招毙命。真正的好文字是用心、用时间砺炼出的精灵。
      
      漫漫的文中最喜欢这个,因为人物更扎实、更有生活感,当然,这一切都是因为漫漫写的校园跟自己的校园那样相似,而自己那时也那样年轻。
      
      后记里漫漫说,情诗再美也美不过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深以为然!几千年了,多少人绞尽脑汁换着花样描写爱情表达自己,却永远比不上这八个字感人。因为不分贫富、无论贵贱,所有人都渴望这份圆满,却不一定有机会、有能力表达这份圆满,这八个字,用字那样浅,感情却那样深,我们孜孜以求的意思,被它们写尽了。看了那么多的现代言情小说,唯有《何以》能做这句话的注解:距离我们那样近,包含的情思却那样远。
  •   初识何以。是姐姐介绍给我看的。那时还在高中 看文的时间很少 只在网上看过个片段而已。 以至后来很长一段时间 我想搜索这本小说 都没想起来名字。
    上大学后 偶然跟室友提前这小说中一个情节 才完全知道 何以的全称。一口气 整本书才算看完。
    对何以印象最深的话语。 世界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之携老。姐姐结婚的时候 送她的礼物 书签上就写了这句话 这也是最美丽的祝福吧~~~
    你是我的阳光 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 默笙之于以琛来说 那些暖的话语 依旧不能忘记。
    最动心买珍藏版的是 看到何以的明信片和海报 画面上有小何照 一家三口 那么温馨的画面。
    我想 何以真的会一直存在于内心深处 温暖的角落。 多年之后 再捧起何以 依旧会觉得 阳光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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