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农小上帝

出版时间:2006-9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英国]DBC·皮埃尔  页数:313  字数:241000  译者:叶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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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在美国的一所中学校里,有十六名学生遭到枪杀。事后,所有的眼睛都盯住了弗农,人们都疯狂地胁迫他自首,于是弗农被当成了一系列枪杀案的制造者而遭到追捕。弗农逃到墨西哥,又被当做得克萨斯州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抓回来受审,他最终被判处死刑。可是就在执行死刑的关键时刻,事情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作者简介

DBC·皮埃尔,1961年出生于澳大利亚一个科学家家庭,后随父亲迁居墨西哥,并在那里长大成人。现居爱尔兰。
  年轻时,他染上一些恶习,渐用欺骗手段出售了好友的住房并携款潜逃。如今他为此事感到愧疚。
  他写这部作品是想到过去的行为作出补偿,并取笔名为DBC·皮埃

媒体关注与评论

  这是英语作家写出的最富于想象力、最独特、最精彩的作品。一出光彩夺目的黑色喜剧,折射出了我们对当代美国的惊恐和迷惘。  ——布克奖评委会  另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  ——邱华栋  这本书的每一页都有充满情趣的笑料,每一页都有扣人心弦的悬念,让你迫切地想知道将要发生的事件。……它看上去像是一个现代童话故事,充满了逃跑与追逐,英雄与淘气包。就像童话故事一样,它盘旋在现实世界的上空,在大笑和绝望中俯视着在迷途中行进的世界。  ——《星期日邮报》  紧张的节奏,绝妙的语言,黑暗的主题中夹杂着痛苦的滑稽,这本小说不容错过。  ——《曼彻斯特晚报》  当代最独创的、最寓庄于谐的叙事声音之一。  ——《观察家》  DBC·皮埃尔的处女作非常有趣和感人,因为它给了当代美国一个承诺。但它不只是对流行文化的简单陈述。这部小说源自美国文学经典:弗农的叙述充满令人不安的不公,让人联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  ——《独立报》  (这本小说)对这个复杂世界中的简单人性进行了令人惊异的描写,通过对主人公弗农的刻画,DBC·皮埃尔为美国主流社会所忽视的一代人发出了声音:这个声音既使人信服又玩世不恭,既口无遮拦又感人至深,即使合书良久之后仍将陪伴你左右。  ——Canongate Books  《弗农小上帝》注定要成为《在路上》和《猜火车》这些青春问题小说中的一员,而弗农·利特尔是适合与这个著名群体相伴的一位主人公。  ——Sleazenation

编辑推荐

  英国布克奖的评比水准很高,声誉和影响仅次于诺贝尔文学奖。2003年,它突然颁发给了一个过去从来没有小说作品出版的无名作家皮埃尔,引发了一场争议。在此之前,布克奖几乎都是颁发给那些距离诺贝尔文学奖并不遥远的、著名的、用英语写作的作家的,所以,布克奖的这次颁发,要么真是评委眼光独到,要么就是一次重大的闪失了。    这本《弗农小上帝》的作者皮埃尔,父母亲是英国人,他出生在澳大利亚,后来在墨西哥长大,又在美国生活多年,现定居在爱尔兰。从他的经历看,他是完全可以归入最近二十年涌现在国际文坛上的“无国界作家”群体中的。如今这个“无国界作家”群体依旧在迅速扩大,这些作家都是出生在某个国家,生长在另一个国家,求学于又一个国家,然后,定居在一个国家并且在全世界跑来跑去,觉得哪里都不是他们的家。他们一边怀着乡愁,一边在寻找着肉体和心灵的栖息之地。这些作家大多来自印度、中国、南非和北部非洲、加勒比海地区、澳洲等地区,用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西方强势语言写作,在西方国家的出版社出版他们的作品,叙述的故事却是世界上一些小角落发生的事情。    这一批无国界作家中,著名的有拉什迪、石黑一雄、迈克尔·翁达杰、本·奥克瑞、奈保尔、哈金(金雪飞)、安德烈·马金等,女作家有山飒和阿伦德哈蒂·罗伊等,这些作家都是英语、法语文学的亮点和出版界的宠儿。像拉什迪,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最有力的竞争者,他多次进入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名单,差一点获奖,可是到目前也没有获奖,我想可能是瑞典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一些委员也害怕宗教极端势力的威胁吧?但是不管拉什迪是否获奖,他都是当代最为杰出的少数在世的小说家。    石黑一雄出生在日本,但是却可以写英国,写过去的英国管家的老故事,代表作《盛世遗踪》和《上海孤儿》特别受英国人的喜爱,也翻译成了中文。加拿大作家迈克尔·翁达杰是《英国病人》等六部长篇小说的作者,他出生在斯里兰卡,在英国受教育,生活在加拿大,但是在全世界游历,写作的题材也非常广泛。而印度裔作家奈保尔则已经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自然更是万众瞩目。生于1959年的本·奥克瑞是出生于尼日利亚的作家,他的《饥饿的路》是后殖民文学的代表作。印度女作家罗伊凭借作品《微物之神》获得了英国布克奖,她现在是印度文坛的明星,常常对印度妇女和社会问题发言。不过,她也是一个建筑师,此后似乎没有小说出版了。美国华裔作家哈金出生在中国沈阳,他的小说《等待》获得了美国福克纳小说奖和美国全国图书奖,这是相当不容易的。这些作家的共同特点是,他们一般都有着第三世界国家的文化背景,然后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生活与写作,大多用所在国的语言直接写作,既丰富和拯救了已经流露出沉沉暮气的英语、法语文学,拓展了欧洲古老文学的疆界,使这些陷入停顿的语言文学再次充满了异质血液的鲜活和生命力,也带来这些作家的出生地的文学现实和想象的世界。    皮埃尔和上述这些作家相比,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似乎也有不同。相同的地方自然是皮埃尔也找不到故乡和回家的路,也在世界上到处乱跑,怀揣乡愁,诉说着一种文化隔膜之下的愁闷;不同的地方是他的血统是正宗的英国人,与西方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年纪不大的皮埃尔依靠这部小说获得了布克奖,据说很得益于评奖之前一个记者对他的采访。在那次采访当中,他暴露了自己过去的很多劣迹:四处浪游,干过很多职业,吸毒、赌博,还欺骗朋友的房产,导致人家无家可归。但是,是文学使他走上了正路,从此他改邪归正,写出了这本《弗农小上帝》。我想评委也是人,自然对这样的被文学拉上正途的人印象深刻,加上这部小说的确非常有特点,于是看惯了著名作家老到熟练的作品腔调的评委们就把奖给了他。他一举成名了。    任何一个作家成名自有其道理。像这部小说,我读了开头就立即被吸引了。这部小说是一部带有黑色幽默和荒诞色彩的作品,用第一人称“我”,叙述了一个少年如何被媒体和小镇上封闭的社会环境与气氛冤枉成一场校园枪杀案件主犯的荒唐经历。这个主人公就叫弗农,他十五六岁的样子,满嘴的加州脏话,可是,却有着一个十分清醒的头脑。我一边读,一边就想起来多年以前自己阅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的那种感觉,那部小说的主人公也是满嘴的脏话,对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不大满意,带着嘲讽和挖苦的口气讲话。这部小说也是这样,弗农被当成了犯罪嫌疑人,被迫进入到一个调查程序里,经受身边各种人物、各种势力的折磨。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少年眼睛里的光怪陆离的美国当代的社会现实。小镇上的人兴奋得像过节一样关注着他这个犯罪嫌疑人,连他的母亲都认为是他干的,一个记者则一边想占他母亲的便宜,一边想伺机从这个事件中发财。每个人的面孔都丑陋不堪,在弗农的眼睛里现出了原形。小说的叙述语言非常口语化,据作者自己说,美国加州的方言土语有几百种,因此,这本小说就是完全用一种土语写出来的。不过,由于翻译成汉语的原因,语言上的地方色彩被冲淡了许多。小说的故事结局是很戏剧性的,弗农最后找到了自己不在犯罪现场的有力的证据,那个证据就是他在几公里之外拉的一堆大便,经过了化验,那堆大便的确是案发时间由他从体内排出的,由此使这场闹剧结束和收场了,弗农因此也看透了虚伪无聊的成年人的世界。    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部成长题材的讽刺和黑色幽默的小说,但是又有着现实主义的扎实的功底和品质,这样一部处女作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原生态的毛茸茸的感觉,无论作者的语言还是观察世界的角度,都是非常强悍有力和鞭辟入里的,虽然叙述上有些拉杂和教唆,但是,这部小说和美国小说名著《麦田里的守望者》真是还有一拼呢。喜欢塞林格的读者,不妨也读读这本书,看看哪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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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2条)

 
 

  •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年龄偏大,总之没看懂这本书,不明白为什么获奖。
  •   不是我喜欢的语言风格,等着多年后的某天我会翻出来看完。
  •   翻译得不好。
  •   很不喜欢这本书的风格,看的很累
  •     DBC means dirty but clean. 这是获得2003年布克奖的英国“绅士”皮埃尔为自己唯一的一本书取的笔名。这位仁兄把dirty 和clean这一对差之千里,谬之毫厘的词汇用一个简单的but 纠结在一起,不论书写与读音都不象想像起来那么拧巴,甚至还弥漫着一种意味深长的欢愉。
      
      《弗农小上帝》讲的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弗农如何用看似dirty的手段去洗刷所谓代表正义及社会秩序的成年人们泼溅到他身上的那染血的dirty,一桩连环杀人案,获取证明自身clean的故事。十六岁,为什么总是十六岁?如果你看过英片《丑闻笔记》就会知道那也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与他的美术女教师乱伦的故事,那本是发生在英国的一件真实事件改编的。看来十六岁是捆绑在问题少年身上的年纪。
      
      英国人就是英国人,无论如何都要表现得绅士般地高雅。皮埃尔为了让自己的文字尽情放纵,把故事发生地设计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马蒂里奥县城。为什么不是英国伦敦,哪怕放在曼彻斯特也行,我就想让它发生在英国。我八卦地查了一下书中第104页,他一共用了8个TMD来表达他的心意。看来,这故事是不能发生在英国。如果那样的话,皮埃尔会被英国皇贵的遗老遗少们暗杀于世界的某个角落,杀手会一边吹着灼热的枪口,一边用某一只闲着的脚踏在他的尸体上回敬一句TMD.
      
      哪里是dirty, clean又身在何处?弗农无情地揭穿了老妈的劣质男朋友拉利的谎言,毁灭了恋爱中的老妈的情欲,拉利绝尘而去。老妈哭诉道这是她最后的爱情。这是何等dirty的行径,老妈的泪把拉利的欺骗行为洗成clean。弗农用小女友埃拉的身体诱惑老男人多伊奇曼,从而敲诈一百四十元做为逃跑的费用。这绝对是dirty的行为,那么老男人的恋童欲因为受到迫害而暂时归属于clean。在弗农被俘的时刻,弗农放荡的情绪就是dirty,而泰勒的诱捕方式当然是clean。在法庭上,成年人集体对一名十六岁的少年的栽赃在公众的执法如山的赞誉中被美化为clean,弗农的无力辩解被归属于一种狡猾和推卸责任的dirty。直到那一堆dirty的粪便做了呈堂证物还以弗农无可争议的clean时,dirty 和 clean完美地合二为一,那就是dirty but clean。
      
      Dirty 和 clean就如一对逃亡的难兄难弟在故事里穿梭,不离不弃。结局永远是美好的,英国人就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我猜。Clean推开dirty ,告诉人们人间还是存在真、善、美这几样东西的。现实生活中的clean往往与dirty携手前行,没那么容易推开对方。所以,你要寻找,不断地。也行你找到的只是DBC:dirty but clean, 你要有能力让clean穿越。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被赋予神一样的能力,都是上帝,十六岁时就是小上帝。对了,也可以叫弗农小上帝!这个名字或许不太吉利,最好取个新的。
  •     其实真正的小上帝不是弗农 而是野外那堆屎 而国内文学里转角遇到的都是什么情儿 什么女孩子 其实我需要的只是转角遇到屎
  •     读完时眼睛佝了。
      或许是一件不甚了了的梦盘旋了一阵累了要落脚,所以似乎是心有戚戚的在图书馆旧架子里把它重新找出来。9月一天也是这么放回去的。
      
      冬天把我摧残到几乎要和一个伙计发火了。这股罕见的无名之火震惊了我自己,以至在漆黑的睡梦里我一直看到一条红色的长长警报在跳。我很想对他说,我忍你很久了,你对生活的无动于衷让我发狂。但绝对不是这么回事。我是说,再恶毒的屎盆子也绝对扣不到远方一个带着一副永远也拆穿不了的不被击倒的假象,把漠视和悲哀合为一体泰然自若地活了好多年并将接着活下去的人的头上。
      
      半路的弗农常说:我是想说,这是他妈的什么生活。
      
      弗农小上帝一直像burn after reading那样喋喋不休,不是拿枪对着你就是把人变成各色的垃圾袋拎到你面前打开展示直到堵满你的大肠。这节奏很让我消化不了。读的很不顺畅,放弃一次还想放弃。但你不能。作者自取笔名DBC,意为DIRTY BUT CLEAN。他试图证明了所有脏的污秽的存在都是必要的,因为那里总有一点消化不掉的真的柔情,前者是供消化的,后者是供储存的。大便拉出来了,弗农获释了。
      
      我一直在一张废纸上记着后者出现的页码。后来可以拉成一条斜线了。直到280页,狱中的弗农对他老妈说:别熬夜等他。
      
      如果干了老妈的情人是把自己亲手送进监狱的阴谋刽子手,这个假设如果在弗农以外的世界存在,多半会即刻切掉它的手脚,通过流水线迅速处理成1分钟滚动的社会新闻。像外科手术一样不计后果。世界早已不足为奇。将它扩大多少讲述的倍数都阻挠不了重蹈覆辙,残喘苟延的生活大军。在这点上,弗农的叙述多半都是无意义的。谁都可自认为弗农。然而让弗农成为上帝小弗农的,是上帝一直会一直会化身为邪恶直到他认为上帝就是他自己的那一天。
      
      我对那位伙计和自己已经不生气了。
      
      
      
      When I was a young boy,
      My father took me into the city
      To see
      a marching band.
      He said,
      "Son when you grow up, will you be the saviour of the broken, The beaten and the damned?"
      He said "Will you defeat them, your demons, and all the non believers, the plans that they have made?"
      Because one day I leave you,
      A phantom to lead you in the summer,
      To join the black parade."
      
      ------------My Chemical Romance's “Welcome To The Black Parade”
  •     
      西闪/文
      忽然觉得手中的几本新书有某种相似之处。一本是《弗农小上帝》,小说,译林出版的。一本也是译林出版,卡尔维诺的《为什么读经典》,可称之为随笔。另一本是曼古埃尔的《阅读日记》,和《为什么读经典》有些类似,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可是这三本书究竟有何共同的地方,我一时不知道是什么。待我拆开《为什么读经典》那可憎的塑胶包装,我才明白,这三本书为何相似:腰封。它们都在封面上缠着一条腰带式的纸条,据说,这叫腰封。
      《弗农小上帝》的腰封上写着:“《弗农小上帝》注定要成为《在路上》和《猜火车》这些小说中的一员,它是另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注定?”这种语气真是古怪,古怪得像一个相信宿命论的广告商人。
      卡尔维诺则围上了“回车诗”的腰带:“经典是/每次重读都像初读那样/带来发现的书/经典是/即使我们初读也好像是/在重温的书”,看来作者是一个中学时深受格言毒害的“梨花教”外围成员。
      相对而言,《阅读日记》的腰封上所写内容和华东师大出版社的定价一样朴实:“阿尔维托·曼古埃尔的私人阅读,继《阅读史》之后又一力作”。可是,为什么现在的书都莫名其妙地有了这么一个玩意儿:腰封?起广告的作用?难道一个理智的读者会通过它,而不是通过翻阅书中内容来决定买或者不买一本文学类书籍?
      在我看来,这毫无必要的腰封就像一条镶金嵌银的皮带,只会让人显得粗俗。我记得有一本《相约星期二》,那腰封太宽了,已不能以皮带来形容,上书几个大字:“余秋雨教授推荐及作序”,让我联想起壮阳益肾的神功元气带。而另一本名为《千年悖论》的书腰封上偏还腆然印上:“新生代挑战余秋雨”。这样的书,不知道在书架上能不能立起来?
      也有些书的腰封不像暴发户的皮带,倒像威风凛凛的软兵器。比如《揭密红楼梦Ⅱ》的腰封上就写满了刘心武的言论:“上央视是我决不放弃的公民权利”、“讨论《红楼梦》请不要以专家身份压人”等等,很有点“小心,地雷”的意思。
      还有的书腰封就更加难看了,有的标榜“与朴树的第一次”,整本书却几乎与朴树无关。有的则赫然印着“韩寒迄今最满意的里程碑式作品”的字样,一副盖棺论定的模样。
      不由地,我眼前浮现如此景象:一群侏儒,争相围上了泰森、霍利非尔德和刘易斯的金腰带。
      
      
  •     弗农小上帝
      
       另一个美国人写的另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这听起来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当年,J.D.塞林格写完那本使他名扬世界的书之后,凭借着巨额版税销声匿迹,用铁丝网和狼狗来对付记者,并且逐渐由一个“青春小说写手”变成了短篇小说大师——《九故事》的优秀,使纳博科夫这样古怪、挑剔的水瓶座知识分子也不得不为之心悦诚服。然而我们不能期望每个“另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都具有相同的志向和能力,并且,说到底,《麦田里的守望者》所表现出的才能,配不上它给塞林格带来的名气。无可避免,文学史就是这样一本充满了争执和耳语的乱帐。
      
       《麦田守望者》的青春体验和对青春期愤怒的不自觉表演欲,都被这部小说完整地继承了下来。除此之外,这本书其实更容易让人想到梅勒的《刽子手之歌》:并没有多少塞林格笔下美国东部那种繁华浮丽的都市气氛,贫穷、荒凉、混乱反而是小说中世界的主要景观,而媒体和法律的介入仍然保持了一贯的冷漠无情。在这样的环境里,人们加之于弗农的一切都属正常。和那个当真因为愤怒而开了杀戒的加里·吉尔摩不一样,弗农并不生活在富有同情心的70年代;和塞林格的小男孩霍尔顿也不一样,他身上没有一笔巨款以供挥霍。作者的结论是,他什么也不能做,除了无望地逃亡,在逃亡中品尝更多的无望,并且最后被抓获。是否赏给弗农一个喜剧结局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从之前的情节已经能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弗农只能任人摆布。所有不厌其烦的意识描写,虽然在小说的神经末梢上,保存了一丁点希望和敏锐,但仍然是对整个世界无能为力的。如同他的老师纳尔克斯所说,“乞丐无权挑选”。
      
       可以肯定的是,即使给弗农杀人的机会,他也不会下手。这并不是因为善意,而是由于厌倦。在美国校园杀人案频仍的背景下,这一类行为已经成为了在摄影机前豁出生命的自我表演——试图参与塑造真实世界的“超真实”。而弗农想要的并不是关注,只是一个女孩儿,是她身上“湿透了的硬纸板和凝结变质的牛奶所发出的刺鼻气味”。一方面这是妥协:对一种极其传统的中产阶级“爱情”观的盲从,宛若小说结尾时好莱坞电影般的场面;一方面,在这个女孩儿和弗农之间,保存了一种基于情欲的微弱的神秘,对应于弗农唯一的可取之处:敏感。
      
       这是整部小说唯一的“出口”:未免太小了。和塞林格在《麦田守望者》中用“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的单纯少年世界观来对抗整个成人世界相比,更绝望,也更多妥协和苟延残喘的气味。小说中经常提到“刀子”,“好比我才生下来时她就在我背上插进了一把刀”:弗农首先把这个词用在了他母亲身上。对于引领他进入这个世界的人,使用了办公室政治一般冷酷的语汇,那么他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也就可想而知。毫无疑问,这是一本“社会批判小说”。这是典型的美国小说,苦涩、自嘲、不安于现状和听天由命混合在一起。然而在这部小说中,自嘲中的幽默和智慧已经被无奈和无力取代了大半,听天由命的顺服淹没了反抗的欲望,城市背景中嘈杂的市声盖过了主角的正义感、情欲、求生欲,污染着一切。
      
       这是一部关于被污染的世界的小说。也许作者不这么认为,因为他极少向我们暗示:世界“原本”是什么样子的,除非通过女孩。正因如此,我倾向于把它看作一部比《麦田里的守望者》更“自传体”的小说:它尽管在描写上看起来热闹、丰富,却带有自传特有的自说自话的封闭感,对描述世界缺乏野心。2003年,这样一部小说获得布克奖,这多多少少说明了文学的“主流”标准在其他艺术媒介的挤压下,正在朝一个什么样的方向发展。
  •   至今还没遇到那堆屎...
  •   那你所在的城市一定是全国文明卫生城市
  •   或者说生物并不爱在转角处排泄
  •   NO NO NO 小狗小猫的最爱在街角拉屎...你要细心观察
  •   腰封,估计是西学东渐吧。用简单的几句话,吸引眼球,主要是抓住读者,让他们决定买书。
  •   呵呵,腰封,,,只要一出书店就拆了扔掉,,,居然还被说是坏习惯,,,握手下
  •   腰封的作用是捏着读的时候手不会弄脏书页~~~横横
  •   可以当书签啊!
  •   主要是要吸引一般人掏钱
  •   哈哈,我买来的每本书的封腰都是累赘
  •   2007-03-21 14:31:06: 子乐
      如果说乞丐无权挑选,那只能说明你没当过乞丐。
    -0-
    这是我说的么……
    你还是找作者评理去吧
  •   我一直想读《九故事》....《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我从来没读完的书。。而你说的这本这么一说也很想读读。哈。
    最近越是功课繁忙越是突然读了很多书。我肯定是疯了~
  •   楼上的 如果《麦》没读完的话 《弗》最好也别买了
    因为我想作者正是通过貌似乏味啰嗦累赘的语言来揭示了 什麽才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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