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桥遗梦

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罗伯特·詹姆斯·沃勒  页数:327  译者:资中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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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在《廊桥遗梦(双语全译典藏本)》中,作者向读者展示了罗伯特·金凯与弗朗西丝卡从相逢、相恋到相别的全过程。这是一段婚外恋情,一个被作家用“真实性”、“悲剧性”和“死亡”包装过的浪漫的婚外情故事。对于婚外恋,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都受法律限制和道德舆论的谴责,被视为情感的禁区。婚外恋向来都是非常敏感,十分引人注意的话题,文学作品中正面反映婚外恋的也不多见。沃勒以婚外恋为切入口,展示人们情感生活的深度和柔美境界,真可谓视角大胆独特。

作者简介

  罗伯特·詹姆斯·沃勒(1939-),美国小说家,摄影家,音乐家,北艾奥瓦大学商学院院长。现定居得克萨斯州。多部作品曾跻身《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其代表作《廊桥遗梦》位居1993年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该书的写作前后只用了不到两周。

书籍目录

廊桥遗梦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章节摘录

  罗伯特·金凯德  一九六五年八月八日早晨,罗伯特·金凯德锁上了他在华盛顿州贝灵厄姆一栋杂乱无章的房子里三层楼上的两居室公寓的门,拎着一只装满了照相器材的背包和一个衣箱走下楼梯,穿过通向后门的过道,他那辆旧雪佛兰小卡车就停在住户专用的停车场上。  车里已经有另一只背包、一个中型冷藏箱、两架三脚架、好几条骆驼牌香烟、一个暖水瓶和一袋水果。车厢里有一只吉他琴匣。金凯德把背包放在座位上,把冷藏箱和三脚架放在地上。他爬进车厢,把吉他琴匣和衣箱挤到一角,跟旁边一个备用车胎系在一起,用一条晾衣绳把衣箱、琴匣和车胎紧紧捆牢,在旧车胎下塞进了一块黑色防雨布。  他坐进方向盘后面,点起一支骆驼牌香烟,心里默默清点一遍:二百卷各种胶卷(多数是柯达慢速彩卷)、三脚架、冷藏箱、三架相机、五个镜头、牛仔裤、卡其布短裤、衬衫、照相背心。行了,其他东西如果忘了带,他都可以在路上买。  金凯德穿着褪色的李维斯牌牛仔裤、磨损了的红翼牌野地靴、一件卡其布衬衫、橘黄色背带,在宽宽的皮带上挂着一把带刀鞘的瑞士军刀。  他看看表,八点十七分。第二次点火时卡车开始发动,倒车、换挡,在雾蒙蒙的阳光下缓缓驶出小巷。他穿过贝灵厄姆的街道,在华盛顿州第十一号公路上向南驶去,沿着皮吉特海岸线走上几英里,然后顺着公路稍向东转,与第二十号国道相交。  现在他朝着太阳驶去,开始了穿越喀斯喀特山脉的漫长而曲折的路程。他爱这片国土,从容不迫地走着,不时停下来作一点笔记,记下将来有可能值得再来的地点,或者拍下一些他称之为“记忆快照”的照片。这些照片的目的是提醒他有些地方他可能还想重游,作更认真的采访。傍晚时分他在斯波坎向北转走上了第二号国道,这条国道可以穿过美国北部一半路程到达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  他一生中曾千百次私心窃望有一条狗。或许是一条金色的猎狗,可以伴他作这样的旅行,并且在家里给他做伴。但是他经常外出,多数是到国外,这对狗来说太不公平。不过他总是想着这件事。再过几年,他就要老了,不能再做这种艰苦的野外作业了。“到那时我也许要弄条狗来。”他向车窗外排排退去的绿树说道。  这种驱车旅行总是使他进入思前想后的状态,对狗的念想也是其中一部分。罗伯特·金凯德是名副其实的孑然一身——独生子,父母双亡,几个远亲早已失去联系,没有亲密的朋友。  他知道贝灵厄姆街角市场老板和他购买照相器材的那家商店的老板的名字。他还同几家杂志的编缉有着正式的业务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他熟悉的人,人们也不熟悉他。普通人很难同吉卜赛人交朋友,他有点像吉卜赛人。  他想到玛丽安。她同他结婚五年之后离开了他,已有九年了。他现在五十二岁,那她就是刚好不到四十岁。玛丽安梦想成为音乐家,做一名民歌手。她会唱所有韦弗作的歌曲,在西雅图的咖啡馆里唱得不错。往日里,他在家的时候常驱车把她送到爵士乐演奏会上,坐在听众席上听她唱。

编辑推荐

  《廊桥遗梦(双语全译典藏本)》由译林独家版权,并附赠英文原文。是《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之作。是感动世界的伦理价值经典,诗化语言展现道德与情感张力之下至柔至美之境。  它叫罗斯曼桥,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属于那个十几岁的那不勒斯姑娘,那个探头窗外,想着还没有出现的远方恋人的姑娘  ……为了一个叫罗伯特·金凯德的男人和他管她叫弗朗西丝卡的女人。  放手后百转千回,甜蜜中包含泪水,深藏的记忆永不泯灭  ——《出版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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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7条)

 
 

  •       听《廊桥》弗朗西斯卡最后写给儿女的信时,我正在单位下班的通勤车上晃荡。下午昏黄的阳光铺满街道,泪在眼里注满,不能眨眼不能低头,让它自然消逝,像一场爱情,来时从心底漫溢,去时旷世无踪,像廊桥上的梦,短暂一瞬,又长久一生。
        弗朗西斯卡写下来的,是她多年那些独自的隐忍、悠长的回忆,经过岁月的碾压,充满了韧性。她忧虑儿女们对待婚姻感情的轻率和不负责任,她向孩子们坦露她对爱情的郑重,也因为深深的爱。平淡的爱是终日厮守,是柴米油盐熏到头,绝世的爱情是在嘎然而止之后,让凡夫俗子们凭想象也能被长久的真挚忠贞所感动,由此相信真爱。我被打动,是这种力量拥有不可想象的温暖,足够支撑余生中大段的空白。如果这不是来自真实的故事,我会认为是一场编剧煽情的杜撰。
        弗朗西斯卡的寂寞,像是不应该在一个农妇的农场里。她不能从农业博览会里获得乐趣,她坐在摇椅里看书,在她的坚持下安装属于自己的浴室,她渴望着精神交流,丈夫对小牛的热爱却比对她更多。在这个连皮凉鞋都没人穿的地方,她是一个怪癖,尽管人们很善意质朴。
       一场命运的相遇,让他从公路走向农庄长廊遇到了她。罗伯特.凯金把自己比作最后的一个牛仔,看世界就像把手插在裤袋里,不愿在规矩中被束缚。他认为现代快节奏的物质社会扼杀对生命的活力,他在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提供摄影图片,总是喜欢以自己的认知方式表达对自然的理解。
        夜晚,在草被牛啃得短短的农场上,星光以无限神秘的广阔渗入他们。“月亮的银苹果,太阳的金苹果”,都喜爱叶芝的诗,在他们相遇之前。写实、经济、感性、神妙,这是有梦的中年人的风格。如果说她主动走向他,是她释放生命里沉睡的自己。如果只把这看成一场俗套的偷情,传统道德并不能诠释成熟人生的全部。“我所有的漂泊,都是为了走向你。”人在茫茫之中,寻找到丢失的另一半才能完整。她把他比作来自流星的豹,缄默孤独、简洁高效,头发花白,举止文雅。他是她生命里流星划过的瞬间,照亮了余生。
        “一个女人结了婚,有了孩子,就意味着生活的起点,也意味着终点。”作为两个15、6岁的孩子母亲,这个美国中年女人并不放荡,在此之前,她一直平静地生活,在此之后,她在现实世界里操劳忙碌,在精神上游离。精神心理学上有双重人格的意思,她完美地保守着没有人发现的秘密。她对家人的爱转化成为极其克制,每天在农场打理,忙碌孩子们学业生活,琐屑小事消耗着自己的时光。淡了,忘了,是常人情感治愈的手段。但这不是她的伤口,而是如品酿香,一点点发酵,那种回味足够抵御浮世的苍凉。一个女人要拥有旷世的爱情,要有能做佳酿的品位和手艺。
       一个独立的女性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爱情来了,她知道那是她所以成为自己的部分。但这场爱情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她的责任感,使得一场偶然际遇得到精神层面的升华。理智和感情交锋,爱情与责任义务相触,一把利剑可能会带来的伤害,她选择了刺向自己,在家人毫不知情下,消解着自己对真实内心的追求和渴望。隐忍,是因为有足够的理由去包容。一件她为他穿过的裙子压在箱底多年,成为她和要穿的女儿唯一一次争吵的原因,她保留着纯粹,把这份爱情留在了初见的时刻。她的生命之花,再也没有这样美丽过。
       “人生若只如初见”,道不尽世事变迁的遗憾。旷世的爱情都是在命运的转折面前显露出决绝。泰坦尼克号中的杰克和萝丝,罗密欧朱丽叶,都是甘为恋人而死,梅兰芳的经纪人对孟小冬说,“梅兰芳的美在于孤寂忧郁,成就了你们的爱情,就失去了一个唯一的梅兰芳。”绝美的爱情是不能厮守的,总是在高潮大团圆的那一刻失去了悲剧美。
       烟熏火燎的日子不适合荡气回肠的爱情,琐碎会让人平淡和熟视无睹。人们总强调去追求,为自己争取,实现人生的价值。可有时放弃自己的追求,成全别人更难,也更让人崇敬。爱情不一定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弗朗西斯卡说:“我活着的时候,属于这个家,但愿死了以后,属于他。”那些平静无声背后的辗转与挣扎则更使人柔软,无力掂量。
  •     读完<<廊桥遗梦>>我心酸不已。相比之下,弗朗西丝卡和安娜卡列尼娜面对出轨时,前者所做所为更让人感动,更符合伦理道德。不过惹我心酸的是男主角的那封信,这是在他死后,才由他的律师寄给他曾经深爱的女人。当这个女人看到时,心情沉重,她知道她再也不可能和他想见了,于是她也做了一个决定写在遗嘱里,后来她的子女都不能明白——我死后把我的骨灰撒在廊桥。一个在她家不远的地方这是他们曾经爱过的地方。
      
       - 青铜鼎私人书房管理
  •     你是大路 我是远游客 仅仅四天的相遇,男女主角长达二十多年的思念,在那样纯净的年代里,显得格外符合。我们没有理由去批判婚外情,没有资格去评论这样的爱情,有的仅仅是仰视,羡慕,感动。象夜鹰一样自由狂野,又象湖面一样平静绅士的Kincaid;Francesca,一个意大利乡村女子嫁到了美国小镇,做起了一个娴熟传统的女人,照顾丈夫与孩子,过着平淡却没有激情的生活。如此背景,两人冲破了传统,向往自由与激情,短短四天,却用半辈子来思念这段爱情。我与你在一起,成为了第三个个体,相互相融,绝无仅有。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memoried everything...
  •     弗朗西斯卡,你也有梦想,被他调动出来的住在你心里疯狂的海怪。
      你在漫长的余生中逐渐看清你们的天造地设,在你垂死时你是否后悔当初的决定;你把你最温柔的故事讲给你的子女听,你说的好自为之,是让他们像你一样,留在此刻最平实的光景中度过一生,还是不顾一切地踏上旅程。
      罗伯特的说法或许能解释一切,从你们身上分离出的坚实的灵魂,伴你们走过千山万水,停在远行中,停在每一年的生日仪式里。
  •     又翻出94年这一版的《廊桥遗梦》。
      记得初中时看了Eastwood老爷子和梅姨主演的这部电影,顿时就爱上了罗伯特和弗朗西丝这两个人。远方的游客和一位普通的家庭主妇,在这两者之间,无论是闷热的午后还是娴静的夜晚,在衣阿华州,在麦迪逊县,在这个即便狭小的空间之间,也依然能发现跳舞的天地。
      搬了两次家,很庆幸这本书一直保留着。书的扉页上写着“洪冰 95.9.3”,当年这本¥5.60的小说一定是我母亲当时最珍贵的精神财富。当然,一度在一段时光中也曾是我的。
      我想,最能够停留在脑海中的画面便是某个午后,罗伯特在餐桌前为弗朗西丝讲诉他拍摄《地理杂志》时去过的各个地方,不论是贾斯坦的沙漠,还是皮吉特海峡,当然这些至少在弗朗西丝面前是值得雀跃的。
      开篇,作者曾说道:
      在一个日益麻木不仁的世界上,我们的知觉都生了硬痂,我们都生活在自己的茧壳之中。伟大的激情和肉麻的温情之间的分界线究竟在哪里,我无法确定。但是我们往往倾向于对前者的可能性嗤之以鼻,给真挚的深情贴上故作多情的标签,这就使我们难以进入那种柔美的境界,而这种境界是理解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和罗伯特.金凯的故事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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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个夜晚有这样一首诗从厨窗前飘过。
      
      瓶未开过
      
      杯子是空的
      
      她够起身体找出来
      
      在依阿华
      
      在中央河流域某地
      
      我用眼睛望着她
      
      这双眼曾见过
      
      吉瓦落人的亚马逊河
      
      也曾见过丝绸之路
      
      骆驼行旅扬起的尘土
      
      追随我身后
      
      飞向杳无一物的
      
      亚洲的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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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游客,息脚的时光是短暂的,在无尽绵绵的细雨中,你只能伫立凝望,哪怕是片刻的幻想也是鄙夷的,流浪者属于远方,带不走一丝心中的希冀,只能在夜晚寂静的孤山里歌唱,“为了古老的夜晚和远方的音乐”。
      
  •     
      
      前文:我不想谈性。 不是不想谈,是我怕自己写的不好。只写点温煦浅显的东西,谁都看得清理得清。
      
      
      
      桥,建筑而已,可是一旦和传说和故事发生关系,就变得美妙性感起来。我以前看过的东西里,好多关于桥的,或者传说,或者只是只言片语,但都让它变得有感情。
      
      
      
      沈从文曾在写给张兆和的情书里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
      
      
      
      还有,威尼斯有一座叹息桥,据说到威尼斯的人,一定都要经过“叹息桥”,且在桥下拥吻。如果情侣能在桥下接吻,爱情将会永恒。
      
      
      
      那个建筑物下,可能曾有恋人拥吻,可能有无数次相遇,可能会有离别,可能有个孩子蹦蹦跳跳的回家,可能有人着急的从上经过寻找着什么。它之上承载着无数的生命与故事,欢喜忧愁它悉数全收。
      
      
      
      然后我讲的这个故事也和它有关,更让它变得温柔可爱起来。
      
      
      
      《廊桥遗梦》的作者在序言部分写到,之所以有这个故事的产生是因为,弗朗西斯卡的儿女觉得“在方今这个千金之诺随意找破,爱情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的世界上, 他们认为这个不寻常的故事还是值得讲出来的.”
      
      
      
      我好喜欢那个摄影师,也就是罗伯特金凯。看完小说就觉得这个人是个充满力量和性感的人,是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好像不能说是活在自己的世界,确切的说是人们活在另一个世界,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之后,人们都变了模样,是他从未离开这个原始而又充满活力的世界一步。
      
      
      
      就像他的母亲说的那样,"罗伯特生活在他自己缔造的天地里. 我知道他是我的儿子,但我有时有一种感觉,好像他不是从我和我丈夫身上来的,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他经常想回去的地方.”,好像和他相好过的女模特说的,“罗伯特,我不知道你是谁,是什么人,不过请你到巴黎来看我.”
      
      
      
      他们都曾是无比接近罗伯特的人,却想着在进一步的时候才觉得是那么遥不可及,不是故意拉开距离,没有什么步步为营,但就是隔着万座山千层水,不管有多努力就是进不来他的世界,有什么比这个还让人难过的,明明双方都没什么防备,可注定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强求不来。
      
      
      
      罗伯特也曾说过自己很寂寞,"有个伴多好,一个女人,"。他也不是强大到什么都不能伤害的地步,寂寞孤独这种东西总是时刻盯着你,稍不备就赶紧的趁着你感伤的那一小会儿钻进去,来来回回的折腾着你,你好点他就折腾,然后就安静会,然后他接着折腾,以证明他是多么神圣不侵犯。
      
      
      
      罗伯特曾有个妻子,是个歌手,但是因为罗伯特常年出差而最后离家出走。他们在结婚之前也曾考虑到这种情况,他们想的是,试一试。也许就凭着这感情把什么都抵挡住了。当最后她还是离开了,一次他从冰岛摄影回来,她不在了.纸条上写着:"罗伯特,没能成功.我把的弦吉他留给你.保持联系."
      
      
      
      也曾努力为了我们的婚姻坚持过,你不在我自己吃饭,自己逛街,自己听着收音机百无聊赖的想着你在干嘛。实在是太寂寞了,真的是受不起了,然后这才选择的放弃。
      
      
      
      罗伯特知道他说的一切,所以才能原谅她。不对,应该说,罗伯特从没怪过她,“她留给
      
      我的比我留给她的要多”。寂寞不好受,自己也懂得。他不能给她的,那还不如放她去寻找,这样还算仁慈。
      
      
      
      就是这样的一个善解人意的男子,在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的样子更是让人心疼。
      
      
      
      罗伯特开着他的哈里来到时,然后就看到了她—弗朗西斯卡,他看到的她仍是风姿绰约的样子,坐在外面喝着东西,眼睛不知道看向什么地方,“不好接近吧,只是问个路而已,应该没什么问题”,这才走上前去,问了罗曼司桥的所在地,“如果可以的话,我我可以带您去”,那个看似淡漠的女人提出来,罗伯特有点受宠若惊,赶紧答应了。
      
      
      
      他拍摄,她看着,时间在他们身旁悄悄渲染着什么,不觉让两个人都感到紧张,拍摄完照片,罗伯特走到他面前,伸出一束小野菊,“谢谢你给我做向导”,他可能没察觉到自己当时的表情是多温柔,温柔到弗朗尼觉得身体里好像又重新流淌起叫爱的东西。
      
      
      
      倒不是什么一见钟情,只是那一刻太让人心动了,感情来的汹涌程度让自己都觉得害怕陌生。
      
      
      
      弗朗尼邀请他回家吃饭,在离开的时候罗伯特在心里咒骂道:“理查德.约翰逊,你真是像我认定的那样,是一个大傻瓜吗?" 让如此温柔细心、美丽动人的她在你所给予的生活里变得枯萎起来。
      
      
      
      在之后罗伯特没想到还能见到弗朗尼,原因他们都清楚,再见简直是太危险了,动心对于彼此来说都是危险的事。可是在看到弗朗尼留在罗曼司桥上的纸条时,脑子里的理智早被慢慢地欣喜冲洗的干干净净,欣然的收拾好一切走向她的家。
      
      
      
      在弗朗尼的家洗完澡后坐在客厅等着她,当她穿着一件粉红色连衣裙出现在她面前时,罗伯特脑子里的弦断的一塌糊涂,不由自由的说:“"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说你简直是
      
      光艳照人,照得人眼花缭乱晕头转向.我是认真的.你是绝代美人,弗朗西丝卡,是从这个词的
      
      最纯正的意义上说."
      
      
      
      
      
      一个富有力量和性感的男子看透了自己在重重生活铠甲下的梦想和柔情,然后在你面前真诚紧张的述说着自己的感觉,这样的男人,谁不爱。
      
      
      
      这天晚上他们吃饭、喝酒、做爱。
      
      
      
      天亮后罗伯特对弗朗尼说:"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就是为了这个,弗朗西丝卡.不是为旅行摄影,而是为爱你.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是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跌落下来,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和生命还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不论我在做什么,走过多少路,那个方向是永远朝向你的,不偏不倚。
      
      
      
      像是里尔克的“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走,无缘无故在世上走,走向我”,缘分有些真的是天注定,两个人经历过什么之后又变成什么样子毫不影响他们的牵绊,总会是对方最爱的模样。
      
      
      
      弗朗尼在罗伯特离开前说,只要你要求我就跟你走:“不过,求你别让我这么做,别让我放弃我的责任.我不能,不能因此而毕生为这件事所纠缠,如果现在我这样做了,这思想负担会使我变成另外一个人,不再是你所爱的那个女人."
      
      
      
      罗伯特说,为了尊重她,所以才做了一辈子做难过的决定,远离了她。为了抵制住住去找她的冲动,接的差事都是海外的,不想让她纠结于他和她的家庭之间,不让她感到难过。不如就这样,带着怀念再也不见。
      
      
      
      直到罗伯特去世,弗朗尼看到他的遗物,相机、写给他的那张纸条、一条银链。链子上有着一个小圆盘,上面刻着他的名字—弗朗西斯卡,背面写着::"如捡到, 请寄往美国依阿华州温特塞特R.R.2,弗朗西丝卡.约翰逊收."。这也是弗朗尼说的那样吧,“即使他不在我意识中时,我仍然感觉到他在某个地方,他无处不在。”因为他们都把彼此放在离心最近的地方。
      
      
      
      罗伯特遗嘱中说,将自己的骨灰撒在罗曼司桥,撒在那个他们第一次动情的地方。弗朗尼在遗嘱中也说道将自己的骨灰撒在那里,“我把活得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遗体给罗伯特金凯”
      
      
      
      
      
      在死后终于可以不顾一切的在一起,真好。
      
  •     先看了电影,没看懂
      又浏览了译本,没看完
      直到翻开了原版, 一口气看完
      
      之前只是知道自己喜欢电影里的那个氛围和音乐
      夏、乡村、农场、柠檬水、田园壁纸的厨房和roseman bridge这个名字
      
      读了原著,爱上了文字的和光影的一切
      
      最后,意大利,那个弗兰西斯想逃离的地方,但她整个都散发着那个半岛的气息——娴静又浓烈的地中海气息,让这个女人犹如一只香水,倾倒出一滴,便倾倒了某人
      
      
      
      
  •     虽然自己还年轻,这部小说描写的是中年的种种,但是这种滋味真的不敢回味,因为会跟着痛。小说的高度毋庸置疑,对人生,爱情,家庭,生活,道德,等都是探讨,挖掘到深处。那种用四天时间爱上一个人,念及一生的爱,跟泰坦尼克里的遗憾大同小异,着实令人扼腕叹息。确实是对得起一千多万册的销量的!!
  •     2011.12.13
      
       上周五晚读完这本与桥有关的小说,又一次泪如涌泉,那是读到罗伯特(Robert Kincaid)写给弗兰西斯卡(Francesca Johnson)的信以及弗兰西斯卡留给她儿女的信时,在我眼里,这两封信以及上篇提到的两人道别及后来镇上的雨中相遇是小说最打动我的地方。周六早上重温同名电影,看完后不免将小说与电影做了一个比较。
      
       梅丽-史翠普(Meryl Streep)无疑是当代最优秀的女演员,这部电影如果没有她,我将无法想象会变成何样。戏中从她遇到罗伯特的那一刻开始,少女般的羞涩、不知所措,到接下来不由自主被吸引的兴奋之情以及期待的情愫,演得细腻、流畅,看不出一丝的刻意,堪称完美。后半部分在镇上雨中遇见罗伯特则是10几年前看这部电影留给我最为深刻的一幕,她的挣扎纠结痛苦以及无奈,令看的人也同样惆怅不已。
      
       相比较而言,克林-伊斯维特(Client Eastwood)在片中却乏善可陈,全然没有小说中弗兰西斯卡心里的那些hard and powerful感觉,电影里 克林-伊斯维特唯一的亮点,就是分手后镇上相遇弗兰西斯卡。滂沱大雨中,他伫立街头,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打在他脸上,久久地凝视着他深爱的人,最后给弗兰西斯卡一个了然的微笑,转身离去。那一个微笑是 克林-伊斯维特在电影里唯一打动我的。
      
       我喜欢小说里的罗伯特。
      
       小说一开始,Robert James Waller就给了他一整章的描述。他的成长,他的摄影,他的孤寂,他的足迹,他的沧桑,粗旷而又内敛总是周而复始漂泊在路上的一个西部男人形象完完全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
      
       The Superior National Forest was nice, real nice. Voyageur country. When he was young, he'd wished the old voyageur days were not over so he could become one. He drove by meadows, saw three moose, a red fox, and lots of deer. At a pond he stopped and shot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water made by an odd-shaped tree branch. When he finished he sat on the running board of his truck, drinking coffee, smoking a Camel, and listening to the wind in the birch trees.
      
      ......Early on, he particularly liked the French impressionists and Rembrandt's use of light.
      
       Eventually he began to see that light was what he photographed, not objects. The objects merely were the vehicles for reflecting the light. If the light was good, you could always find something to photograph......
      
       ......
      
       Now, at fifty-two, he was still watching the light.
      
       在弗兰西斯卡眼里,罗伯特是怎样的一个人?
      
       He wasn't handsome, not in any conventional sense. Nor was he homely. Those words didn't seem to apply to him. But there was something, something about him. Something very old, something slightly battered by the years, not in his appearance, but in his eyes.
      
       ......Hard, she thought. He looks hard, physically.
      
       His razor caught the sunlight, where it lay on cement beside the pump, and she watched him soap his face and shave. He was ---- There's the word again, she thought ---- hard.
      
      ......There was energy here, a power of some kind in the way he worked. He didn't just wait for nature, he took it over in a gentle way, shaping it to his vision, making it fit what he saw in his mind.
      
       克林-伊斯维特(Clint Eastwood)即是演员,也是这部电影的导演。从一个女性的角度来看,他执导下的罗伯特所表现出来的一些举动,一些反应,也许是更现实,更如生活中的男人。
      
       电影里,周四早上,弗兰西斯卡在罗伯特吃早餐的时候突然歇斯底里地对罗伯特发出质问,因为,那天是罗伯特要离开的一天,而罗伯特却在沉默地吃早餐,没有弗兰西斯卡期待的交流与交谈。其实,我们都知道,即使罗伯特对她说要带她离开,弗兰西斯卡也不一定就会随罗伯特离开。但,这就是女人的思维方式,换了我,也会和她一样。可是,克林-伊斯维特太了解男人,也很了解女人,所以,电影中的弗兰西斯卡,在那一刻,几乎崩溃,因为罗伯特的沉默。
      
       我不得不说,我并不喜欢克林-伊斯维特这一段戏的处理,然而这也许就是现实生活中男人的本能反应吧。
      
       小说却是截然相反的描述。
      
       小说里的罗伯特是敏感的、细腻的:
      
       On Thursday they talked after making love in the afternoon. Both of them knew this conversation had to occur. Both of them had been avoiding it.
      
       "What are we going to do?" he said.
      
      She was silent, torn-apart silent. Then, "I don't know," softly.
      
       "Look, I'll stay here if you want, or in town, or wherever. When your family comes home, I'll simply talk with your husband and explain how it lies. It won't be easy, but I'll get it done."
      
       ......
      
       "Are we going to let all of this go, then?" he was serious, not smiling.
      
       ......
      
       ...... And he whispered to her, "I have one thing to say, one thing only, I'll never say it another time, to anyone, and I ask you to remember it: In a universe of ambiguity,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only once, and never again, no matter how many lifetimes you live."
      
       分开后,他们从未再见。
      
       ......She came to the special picture from a 1967 issue. He was by a river in East Africa, facing the camera and up close to it, squatting down, getting ready to take photograph of something.
      
       When she had first looked at this clipping, years ago, she could see the silver chain around his neck now had a small medallion attached to it. ......she got out a powerful magnifying glass Michael had used for his stamp collection when he was young and brought it close to the photo.
      
       "My God," she breathed. The medallion said "Francesca" on it. That was his small indiscretion, and she forgave him for it, smiling. In all of the photos after that, the medallion was always there on the silver chain.
      
       “我只有一件事要说,就这一件事,我以后再也不会对任何人说,我要你记住: 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出现。”
      
       Robert James Waller笔下的罗伯特,满足了女人对一个执着的,感性的,情深的男人的一切幻想。
      
      
      
      
  •     4天,足矣,改变一生。
      我也在等远方的你给我4天,或者更多。
      我希望我们可以想遇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相视一笑,希望你跟他一样,给我幸福和爱情,给我承诺和勇气,赐予我实现梦想的勇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的罗伯特,我一直在路上,等你,永远为期。
  •      It takes a minute to have a crush on someone,
        an hour to like someone and a day to love someone,
        but it takes a lifetime to forget someone.
        
        这不是一本纯粹的爱情小说,如果是爱情小说,Francesca应该和他远走高飞。虽说相爱容易相守难,也许结局未知,但是,那些童话都写着: They lived happily ever after。或者成为另一个安娜卡列尼娜,为爱徇情。
        
        这个故事讲的是婚姻,爱和责任。在漫长婚姻旅程中, 怎么会没有动摇,没有失望。婚姻是围城,但是,又怎么能禁锢的了人的心呢。当那个人出现了, 是否有勇气亲手打碎原来的生活而重新开始呢。孩子是最无辜的,我想大多数女人其实都有自我牺牲精神,那是母性,是女人的天性。也就不难理解Francesca的选择了。
        
        我相信刹那的怦然心动和刻骨铭心的震撼感觉, " In a universe of ambiguity,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only once, and never again, no matter how many life times you live." 我相信那一刻没有任何功利的纯洁的爱。男女之间的爱本来就是miracle,理不断,理还乱。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外恋, 感情来的时候,是没法用理智来分析的。没有办法阻止爱的出现,爱情的最初是生理的反应, 不受大脑控制的,当冷静了,理智恢复了,就有了道德的约束, 有了责任, 有了抉择。小说其实已经给出了答案。
        
        不得不提到Francesca的丈夫,临死的时候他说“ I know you have a lot of dreams, I'm so sorry I'm not the one to realize them." 他一直都知道,但他包容了她一辈子。这难道不是爱。只可惜她看不到。
        
        
        故事本身没什么新意,但是作者写得很感人。爱情,因为离开才永恒;婚姻,因为包容才持久。
        
      
  •     几经Edward推荐,终于通读《廊桥遗梦》,迫不及待的写下一些东西,即使仅仅是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在这个传统,世俗的年代,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金凯与弗朗西斯卡的爱情,伟大?美丽?如诗画般曼妙,找不到更好的词,或许如同晨雾般虚无,如落日斜阳般不可言喻。“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爱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再现。”即使是译文,足以感动一批心中充满浪漫色彩的文学或者不文学的年轻姑娘们。
      可在我看来,却敌不过理查德临死前的那句"弗朗西丝卡,我知道你也有过自己的梦,我很抱歉我没能给你。",我冒昧,我粗暴,用我所学,试着还原这句话,“i know,you have your dream.i'm so sorry i can't give you that"
      至始至终,不管多么伟大的爱情,我着实被这句话触动了。
  •     当你在不惑之年才遇到自己的真爱,必须在家庭和爱情中作出选择,你会怎么办?廊桥遗梦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我不想把它称为婚外情,因为,它向我们展示出了更多超过爱情的东西,让人动容。合上书仔细想想,忽然觉得曾今看过的言情小说和这里的爱情相比,肤浅地不值一提。所以我想把廊桥遗梦中遗憾的爱情称之为成熟的爱情。而从这份深沉成熟的爱情中我们可以解读出许多许多。
          
  •     看了好多书评,搜索的首页刺眼的几个大字,这是一个被作家用“真实性”、“悲剧性”和“死亡”包装过的浪漫的婚外情故事。我看到这一行字只觉得刺眼,没错,现实的身份的确如此,一个是五十来岁知名杂志的户外摄影师,一个是美国乡下的农夫之妻。
      应该说原本的生活节奏本无交集,然而那几座廊桥,联系了两个人。
      没有没做过梦的少女。梦中的情人温柔体贴,细致入微。然而现实往往并不如此,能撑起你的生活的往往只是身边看起来粗野并不十分体谅的打着呼噜沉沉睡去的男人。他不看诗,不明白午后的阳光跟每时每刻的阳光空气有什么不同,他只是爱你,用自己的方式。却并不真正懂你。
      这能够得到回报,尊重的付出,互相给与关怀。这也是爱,但这不是恋情。
      是抬起头看到蔚蓝天空之后心头的微微一动,转过头看到他也半仰着头,身边都是温暖的空气,动容的微笑。一瞬的懂得。
      或许这样的人实在是难遇到,很多身边的朋友跟我述说恋爱的艰难时总会说,-----很多时候我说了很明白的话,他却完全听不懂。
      或许我不能仅仅把这个归咎于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这应该是成熟的程度问题。一定要有所经历,见到许多陌生风景后的坦然。或许这就是这个故事能够发生的原因。有经历才真正全然的体味感情来临的每一丝感受,它是一个眼神能转达的出来,一个动作能传递得到,味道从空气中缓缓飘动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我才每个人一生都或多或少能够感受得到,无论在何种年纪,什么地方。
      真正的感受到存在。这或许就是一个感性认知的世界。也许它的确离我们真实存在的现实有点远,但这确确实实存在着。
      如果我简单地说,这是一个故事,讲述一段刻骨铭心的婚外情。它几乎可以被如今的现实立刻淹没,现代社会不缺少绯闻。边角料的花边新闻满天飞,那种用尽一生相爱却从不与彼此相见的爱恋就像清晨的一束纯白的栀子花落在泥土中。
      人一生能遇到多少人,多少朋友,多少恋人。能有几个人懂得你目光所及的方向,懂得你的微微叹息,懂得你轻轻地蹙眉。爱和懂得,两者都存在,实在太难得。
      多少人做梦,多少人得不到爱,与被爱。我们总是遇不到对的人,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提不起足够的勇气。
      倘若真正遇到,多少人,也都是如此,理智的承担责任。因为我们还有现实的社会存在。
      
      爱是如此美丽。然而相爱,才能真正升华。带来全然不同的生活,细微到毛孔的感受。
      
      少女时做梦幻想,懂得的人做梦回忆。
  •      《廊桥遗梦》一度畅销,小说也被改编成了电影,相比于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这部以中年人为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似乎能够吸引更多的受众人群,而真正的爱情又让人忘乎年龄。
       一个孤独的男人和一个寂寞的女人,势必不能平凡的收场,创造和主导这个故事的是女主角弗朗西斯卡,这个有点像包法利夫人的女人,却远比包法利夫人幸运,是她主动提出给金凯带路从而拉开了故事的序幕,又在罗曼司桥上钉了一张纸条使得故事得以继续,用烛火、美酒和精心的打扮营造了故事发生的氛围,而她的性格又使得故事必然出现悲伤的结局。也许有人会攻击弗朗西斯卡是轻浮和放荡的,然而这只是自私者与懦弱者自我保护的说辞罢了。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而弗朗西斯卡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弗朗西斯卡丈夫的悲哀在于他不能迎合她浪漫的情思和帮她实现梦想,所以她只有靠自己的行动完成自我追求,从这也能看出她是勇敢的。后来为了丈夫的名誉和自己的责任她选择了留下,可见她是心存良知的。
       金凯是原始野性与现代文明的结合品,同时具有粗糙性和艺术性,弗朗西斯卡对他的评价是,“我常常把他想成一个骑着彗星尾巴到来的豹子一般的生物,他的行动、他的身体都给人这个感觉,他能极度激烈与温和善良于一身,他身上有一种模糊的悲剧意识。”正是这种特质是弗朗西斯卡无法抵抗。金凯是孤独与自由的化身,他把自己看作是最后的牛仔,他说,“我是大路,是远游客,是所有下海的船。”当然,这种性格也只能使他给别人爱情,而不是家庭。假使弗朗西斯卡随他而去,长此以往,他也许并不能承受另一个人给他带来的禁锢,所以他并没有勉强过弗朗西斯卡。可他无论怎样特立独行、自由放纵,他都是在寻觅一个归宿,而这个归宿只有女人才能带给他。在他离去之后,弗朗西斯卡一直作为他精神的归宿与寄托存在着,致使他再未碰过其他女人。金凯对组织化与男性荷尔蒙的论述十分经典,由此也可对其性格略窥一斑。
       浪漫的情思需要迎合才能创造浪漫的故事,犹如金凯之于弗朗西斯卡;特质的表现也为了吸引相应特质的人,就像弗朗西斯卡之于金凯。他们的爱情在漫长而单调的夏日擦出了火花,而两人的善良与诉求又将这火花无声的熄灭。假使他们在年轻时相遇或许可以携手浪迹天涯。虽然他们相离,却在精神的思念中让爱情从肉欲中升华。
       小说人物简单,叙事流畅,给人印象深刻的两个特点是,对心理的把握和对气味的营造,后者致使人合上书本后,最先回忆到的不是潸然泪下的情节,而是故事各阶段散发出的独特气味,如骆驼香烟的味道,香水的味道,烩菜的味道,机器热油脂的味道等,正是这些恰如其分的味道让场景格外真实。
       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有过与之相似的经历。天上人间只此一遭,如宇宙中两颗粒子相撞,如果失之交臂,就亿万斯年永不再遇。
  •     
       老套的,关于偷情和婚外恋的故事,却写得理所当然。一切自然得像是早起时睡眼惺忪的眼角黏着物,每天都在,揉一揉会有不是泪水的湿润,擦干净便一天再无踪迹。
       四天的爱情,不能被称之为爱情的爱情.
       弗朗西丝卡一个家庭主妇,囤居乡间,气定神闲.如果没遇到罗伯特,她不过只是一个普通家庭主妇,少女的按捺永远没在下午茶的甜腻里。
       而罗伯特却会用他流浪的心带着弗朗西丝卡去旅游,旅游只有这一次,却在她记忆里沉淀起烟雾缭绕的秋季,涉足而过雾气局势微湿的袖口,一点点暧昧一点点肮脏。
      
       他们相遇的那个秋季.
      
      
       现实的魅力迷人而强大。弗朗西丝卡就像小溪里面的鹅卵石,偶尔一次的洪水让她离开原来的地方,看到不同的世界,但当洪水退去,她仍然停留在河底,看着眼底所见的一点天空。而心就开始流浪和回忆。
       那个黑发上系着红缎带,恋恋不忘自己梦的弗朗西丝卡,那个从南非远方丛林走来的一只豹。
       那张纸条,那件粉红的连衣裙,那款款相拥的舞蹈。
       那关系理想与现实的交谈。
       爱情的完美产生于那无数个相处的瞬间。拥有完美无缺永不消失的魅力。
       爱情的完美也产生于它的短暂,锢囿,以及现实阴影背后的大片阳光。
      
      
        弗朗西丝卡把头埋在罗伯特的脖子里,皮肤挨着皮肤的皮肤。能闻到河流森林篝火的气息,听到很久前冬天火车钻出雾霭的声音。能看到黑色的风猎猎的灌满旅行者长袍的样子。那豹子一遍一遍的掠过她的身体,象草原的长风一遍一遍吹过。而她身体在他身下展转翻腾,像一个奉献给司庙的处女乘着这风驶向美妙的驯服的圣火,勾勒出忘却尘世的柔和线条。
      
      
        然而,这个自称我是大路,远方客,所有下海的船的男人,最后的牛仔,罗伯特.金凯却不得不因这终身难忘的爱情去流浪。
      
      
        他是路,他要走.卡车艰难的蹒跚出她的视野.这个秋季,留给他一生夏天的味道.
      
  •     心灵深处的呼唤,是对真爱的渴望。不是一次偶尔的相遇,是命运中的幸运降临,更是心与心交织后溶化的射放,平静安详的生活里也有火花的影子,它在你我的心里,无时不在,一生心相随,爱永远,永无遗憾到万年。。。不知道该怎么办?爱有千万种,每一朵爱的蒂苞都会开花结果,深深爱,不伤害,真爱请珍惜爱。
  •      责任与真爱,激情,我想这几者之间的关系在随着时间而慢慢显现。弗朗西斯卡与罗伯特之间从相识到相恋,他们最开始的爱情是激情作祟,但随着弗朗西斯卡丈夫回来的日子临近,弗朗西斯卡发现自己必须做一个抉择了,是充满激情与神秘感的罗伯特,还是相濡以沫的丈夫和孩子们?
        弗朗西斯卡想必是经过了一番痛苦的决定才放弃罗伯特的。这时她作为一个妻子,放弃了自己的爱,选择家庭,才是她开始负责任的开始。然而岁月夺去了弗朗西斯卡的容貌,却更加揭露了她和罗伯特的真爱是如此坚贞,这时真情才渐渐打动我们这些读者,为这段短暂的婚外恋叹息,为主人公的情比金坚感叹。
        所以我想,从最初的激情到真爱,弗朗西斯卡的选择与罗伯特的尊重,爱情才会如此让人动容吧。
  •     婚外情从来不被人看好了认同,但爱情却一直位人们所热爱。我不记得那年在廊桥边上写下了什么,也不记得你是不是说过会永远爱我的话,但是我记得那一个星期午后灿烂的阳光和温柔的白兰地,记得你温柔的背影,离别不算什么,若是你忘记我,才是最大的痛苦,所幸的是,在你眼中,我还是二十年前的摸样~~亲爱的爱人,不论你在哪里,不论我身在何方,也许有一天,我的孩子们都已老去,落日余晖里的廊桥也不再出现在我们梦里,但我对你的爱,就在你的心里,不离不弃。
  •     难以想象上一次竟然把我看哭了,这不就是个寂寞妇女的婚外情故事么,私奔了才有意思啊,书的结局在他们做之前就应该是明白的,发生了不忠的事实,再去坚守难道更有道德?
      
      也许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书的情节是非常合理的,某人某天发现了真爱,但是出于道德没有私奔,读者得允许人家出轨几天坚守几十年,好!
      
      难道欺骗几十年就过得爽吗?
      
      还是希望大家找到真爱结婚吧,已经结婚找到真爱的先离婚吧,不能离的就YY一下吧,负责的人大家还是都喜欢的。
  •      在地铁里看到罗伯特死后给弗朗西斯卡寄来自己最珍贵的遗产——他所拥有的关于弗朗西斯卡的一切,他随身带的银手镯以及那几部相机,竟然抑制不住滴下泪来。用手擦拭,刚吃过麻辣烫的手指上或许还残留着辣椒,辣得眼泪更加汹涌。
       此时我的目的地八宝山站已到,赶紧尴尬地用书挡着脸下车,便闻到这陈旧的书本中,压箱的霉尘味。
       译者在书的开头说,这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若读者读后,仔细检测自己所拥有的爱情的纯度,便是辜负了作者的本意。这句话我也赞同。
       爱情只是罗伯特和弗朗西斯卡的一个契机,他们之间灵魂的碰撞 和唤醒,才是让这段爱情如此与众不同的地方。
       书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当属罗伯特离开弗朗西斯卡前对她说: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爱只会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再也不会再现。
       这已非俗世爱情的甜言蜜语,而是在宇宙范畴下,一个自认是世上最后一个牛仔的自由浪人,在地球上又遇见活的同类的狂喜。从此,他的灵魂不再孤单飘荡,而是脱壳而出,与弗朗西斯卡的灵魂共同结合成第三人。这灵魂的结晶,如同我们常说爱情的结晶是孩子一样,是让他们无论相隔千里,经年不再互通消息,却仍被紧紧捆绑在一起的原因。
       寻常的爱情,等不起这几生几世的唯一。就像狗熊穿过玉米地,想要掰到最大的棒子,最后可能糟蹋了一片庄稼地,自己也两手空空。碰撞或不碰撞,这真是个命运的随机概率。
      
  •     四年前读大学时从图书馆借了廊桥遗梦和续集看,犹记得那个在课堂上偷偷看得泪流满面的早上,同寝室的大姐以为我怎么了呢。当时只在情节最感人的地方哭泣,四年后重读,我已然大学毕业工作两年,每一个字都令我心碎,眼泪难以抑制。四年后的今天,我对其中的爱情有点忽视,反而觉得作者把男主人公的孤独感,人生的寂寥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我深深迷恋这样的感觉,看几行字痛哭一阵,最符合我的心境,亦令我有更多人生感悟。活一世,简单,自由,感恩,知足已够,不需要计较太多得失。这两本书会永远伴我一生,每年拿出来回味。
      
      旧梦是好梦,没有实现,但是我很高兴我有过这些梦。
  •     这么巧,今天又看到闺蜜的闺蜜最近刚为廊桥遗梦所写的随感。不同的是,当年她只看了小说,而我是先看的电影,后看的小说。小说看的是英文原版的。前几天重读的也是多年前的这一本。不知道是不是时隔久远的缘故,书页都已经散落了。关于他们的故事,用Robert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in a universe of ambiguity,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only once, and never happens again, no matter how many lifetimes you live. 在电影里面,也许是为了更便于大众来理解,Robert的台词则改成了once-in-a -lifetime. 我想,这样的相遇,无论在哪一个年代,都是可遇不可求。纵然是在我们现在身处的这个疯狂的时代里,也并不是不再存在了。如果有人觉得不存在,那也只是因为自己没遇上。要变的人,早就已经变了,不变的人,始终选择不变。当然,变的永远是多数,不变的永远是少数。因为世界本身就是在不断改变的,时代也是在不断前进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身不由己,不得不被推着往前走。而Robert和Francesca, 在他们那个年代,也都属于绝对的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异类。一个是the last cowboy, 不停行走,到处流浪;一个是内心热情浪漫的意大利女子,始终怀揣自己未竟的少女梦,与六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文化格格不入。当这样的一个男人遇上了这样的一个女人,也许只有相遇的本身是偶然的,而他们之间后来所发生的一切却都是必然的吧。所以,这样的故事,当然不能等同于一夜情;所以,这样的感情,让人怀念了一辈子,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只是,本来他们还有机会能在生命结束之前重逢的,那时候Francesca的丈夫离开了人世,儿女们都长大成人各自成家,而Robert也结束了他的流浪摄影师生涯安顿下来,他们本该还有几年时间相处,但他是因为怕打搅她,而她是怕得到他有任何不测的消息,就没有积极地联络上,以至于无儿无女的他最后只能一个人在孤单中死去。尽管,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毕竟相遇过,共度过很美好的四天,到达过相互交融的境界,但还是难免叫人扼腕叹息。生命的终点,他们都不曾受到什么病痛的折磨,只是就那么平静地走了,甚至让我觉得,they just died of loneliness and a broken heart...如果,他们可以重逢,也许,还可以一起活很久吧。。。 写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一直纠结于这是悲剧或喜剧,就好像本来是要做一个深呼吸,吸了进去以后,等到呼出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了什么却一不小心就变成了一声叹息。OH!
      
  •      罗斯曼桥的一次摄影任务,他们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的爱情,最可靠。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却不是每一种美,都足够打动一个人的心。那便是人和人的不同之处,支撑爱情最可靠和神秘的感觉。
      
       在她爱的人面前,她开始关注自己早已忽略的风雅。
      “当弗朗西斯卡剥掉那瓶白兰地瓶盖的艾奥瓦封带时,她看见自己的指甲,希望它长一些,保养得好一点。干农活不能养长直接,到目前为止,她从来没有在乎过。”
      “所有的婚姻,所有的固定的关系都有可能陷入这种惰性。习惯使一切都可以预见,而这种预见本身又带来安逸,这点她也体会到了。”
       看到这里,我甚至有些庆幸,他们没有能在一起。若是他有了审美疲劳,有了无所谓,而她陷入了这种惰性,又会是怎样的呢?就像人在身体大好充满活力时,无法想象死亡一样;在轰轰烈烈的热恋期,谁也许也很难想象,你无法忍受一个男人满身的汗渍抑或他愈发看不得装束随意的你。
      多少女人的情韵、妩媚在男人的无所谓中消磨殆尽。
      
       她是如此的聪明,他想要不顾一切带她离开。 她却说“求你别让我这么做,别让我放弃我的责任。我不能,不能因此而毕生为这件事所缠绕。如果现在我这样做了,这思想负担会使我变成另一个人,不再是你所爱的那个女人。”
       有些时候我认为,有些人拥有的强烈的道德感和责任心是对他的一种诅咒。就像是吸血鬼,去杀人吸血是他们的生存方式,若有一种强烈的道德感和自责,和对本性趋势自己做的事情的不认可,他只有在自我折磨中灭亡。
       她想要逃离这样的生活,强烈的火从内心燃遍全身。若不走,她唯有忍受烈火吞噬的痛和对爱的强烈又绝望的渴望;若走,她走不得,强烈的自责会纠缠她一生,改变她,再抛弃她。她定是受了这种诅咒了。。。
      
       在那之后,金凯德唯一一封寄给弗朗西斯卡的信(还有一封遗嘱信)这样说:
      “现在很清楚,我向你走去,你向我走来已经很久很久了。。。。”
      “就像两只孤雁在神力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袤的草原,多少年,几生几世,我们一直都在互相朝对方走去。”
       只可惜走得慢了一些,她已为人妇人母。若她未嫁,他未娶,该有多好。。。呵呵,如果真的这样,他们却也不该遇上。
       我想到了林徽因和金岳霖。
      
       这样四天的爱情,可以维持一辈子至深的感动;我甚至还有些庆幸,他们这样伟大的爱情从来未曾被婚姻和所谓生计腐蚀掉一丝一毫,却犹如陈酒,越酿越香醇。
       他爱得深切,却也再没有打扰过她的生活。
      
       在弗朗西斯卡给孩子们的遗嘱信中,她谈及她与丈夫理查德的感情。 理查德在弥留之际,对弗朗西斯卡说“弗朗西斯卡,我知道你也有过自己的梦,很抱歉我没有能给你。”她说“这是我们共同生活中最感动人的时刻。” 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夫妻,丈夫令她印象最深,最感动的竟然是一句道歉。
       我想我能够理解她的感动,因为这一句抱歉,道出了她所有的委屈。
       乏味的生活,对于每一个聪明,内心充满激情和向往的女人来说都是一场悲剧,更何况对于喜欢文学创作的人。
      
      
      这是一个梦,也许有时,悲剧和喜剧没有明显的界限。
      
  •     遇见弗朗西斯卡,是50岁的罗伯特。只怨太迟,而你们却说不早不晚,时间刚刚好。你是流浪的远游客、摄影师,为拍摄第七座桥来到麦迪逊县。你的车开进写着“理查德•约翰逊R.R”的小院。那是个快靠近中午的上午,她坐在廊边的秋千上。你们相遇,恍如知己,一眼看穿彼此。仅仅四天,你们相爱。彻彻底底,轰轰烈烈,不问缘由。一切原本就太过匪夷所思,而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她在黄昏的暮色里,圆领白色针织衫,休闲牛仔裤,头发夹在发卡里,靠近暮色篱笆。你的相机定格在那一瞬间。然后你穿一双凉鞋,她说麦迪逊人从不这样穿。你轻而易举走进她的房子。点一根骆驼牌香烟,一杯百威啤酒,坐在沙发上直视站在墙边的她。你们喜欢诗人,你们更喜欢叶芝,在光线斑驳疏影稀稀的空间,她拿出白兰地,你们心领神会。没有激烈的说服,在四天后的分手前刻。你们明白彼此的感情,还有现实。你为了不让自己发狂地思念她,毅然远走;她为了阻断想你的难受,在你们分手后的十四个年头决然不联系你。直到你死,唯一的遗产是写给她的信,还有她触过的照相机。她65岁,收到你的信和你的死讯,从此以后,她将你写的信和那张篱笆旁的照片放在古老的胡桃木匣里。只有每年生日,她才会重新取出,一遍遍翻看,回忆,旁边剩着白兰地。和你的遗产共眠,仿佛你就在身边。哦,对了,你的银色项链上刻着“弗朗西斯卡”,你的口袋里常年累月只有那张“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的纸条。你说,这些是她存在的唯一证明。叫《秋叶》的曲子,你百听不厌。因为是你第一次和她共舞时收音机响起的背景音乐。你从不相信欧几里得“两条平行线的终端仍是平行线”的理论,你说平行线的一端总会有交点,而你的交点就是她。你的骨灰撒在罗斯曼桥,那个魂牵梦绕,牵住你们的地方。她亦如你。她在留给孩子的遗言上写着:我把我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遗体留给罗伯特•金凯。现在你们永世不会分离了,荡漾在廊桥边,继续你们未完成的旧梦。
      
  •   弗朗西斯卡不算是欺骗吧,我觉得她与理查德的感情更像是亲情,而不是爱情。在遇到罗伯特之前她并不知道什么是真爱,大概就好像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之前,每个男人都以为自己喜欢女人一样。
  •   @花间 亲情or爱情论调。爱情是那么复杂而难得,所以年轻的时候请学会爱,悲催的是,这种能力一样难得,再奉劝大家一句:没学会之前,不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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