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员

出版时间:1970-1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作者:本书编委会 编  页数:591  

前言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是建筑工程施工最直接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指挥者。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方法将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成本。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有目标的组织协调控制是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的一项十分关键的工作。  当好一名合格的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不但自己要有过硬的技能,而且还要具备科学的管理能力。在各种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已得到广泛应用的今天,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怎样做好工程施工准备工作,怎样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求和方法,以及怎样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的要求,围绕着质量、工期、成本等制定管理目标,在每个阶段、每个工序、每项施工任务中严格协调控制,使工程中的人、财、物和各种关系能够保持最好的结合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作顺利进行等,是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的重要技能。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全书》结合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最新版的标准规范,对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技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丛书还对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工作时常用的表格进行了收集整理,并进行了示范性的填写。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全书》共包括以下分册:  1.施工员  2.质量员  3.安全员  4.造价员  5.资料员  6.材料员  7.测量员  8.监理员  9.合同员  10.现场电工

内容概要

  《监理员》详细阐述了建筑工程监理员的工作职责及其必备的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监理员》共分十三章,其中第一至六章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理论知识,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投资控制、建设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内容;第七至十二章详细介绍了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监理要点及监理验收要求,主要包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现场监理、地下防水工程现场监理、混凝土结构工程现场管理、砌体工程现场监理、钢结构工程现场监理、屋面工程现场监理等内容;第十三章介绍了建筑工程监理信息与监理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另外,为体现《监理员》的实用性,书中还对建筑工程监理员常用表格进行了介绍。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1)第一节 概论(1)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1)二、建设工程监理的任务与责任(2)三、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5)四、建设工程监理的原则(6)五、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8)六、建设工程强制监理的范围(8)第二节 监理单位(11)一、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11)二、监理单位的资质(12)三、监理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20)第三节 监理阶段划分(24)一、施工准备阶段(24)二、施工阶段监理(25)三、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30)第四节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步骤(31)一、取得监理任务(31)二、签订监理委托合同(31)三、成立项目监理组织(31)四、资料收集(31)五、制定监理规划、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32)六、根据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32)七、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33)八、向业主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34)九、监理工作总结(34)第五节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机构(34)一、组织的基本原理(34)二、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38)三、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42)四、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45)五、项目监理机构所需设施配置(47)六、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及职责(48)第六节 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52)一、工程监理规划(52)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3)第七节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64)一、组织协调的概念(64)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64)三、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66)第二章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70)第一节 概述(70)一、控制的程序和基本环节工作(70)二、控制的方式(73)第二节 工程目标控制的任务和措施(76)一、工程各阶段的特点(76)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任务(79)三、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79)第三节 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含义(80)一、投资控制的含义(81)二、进度控制的含义(82)三、质量控制的含义(83)第四节 工程目标系统(85)一、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86)二、合理确定建设工程目标(87)三、建设工程目标的分解(87)四、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管理(88)第三章 建设工程监理投资控制(90)第一节 概述(90)一、工程投资的概念(90)二、投资控制的目标设置(92)三、投资控制的手段与措施(92)四、监理人员在投资控制中的任务、职责和权限(93)第二节 建设工程投资构成(95)一、我国现行投资的构成(95)二、世界银行建设工程投资构成(95)三、设备购置费的构成及计算(97)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其内容(101)五、土地使用费(104)六、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106)七、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108)八、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109)第三节 工程投资确定的依据(111)一、工程定额(111)二、工程量清单(113)三、企业定额(120)四、其他依据(126)第四节 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127)一、标准设计(127)二、限额设计(129)三、价值工程(131)四、设计阶段技术经济指标分析(136)第五节 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141)一、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目标(141)二、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141)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程序(142)四、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142)五、工程计量(146)六、工程变更的控制(147)第六节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150)一、工程结算(150)二、竣工决算(160)第四章 建设工程监理进度控制(168)第一节 概述(168)一、进度控制的影响因素(168)二、进度控制的措施(169)三、进度控制的内容(169)第二节 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体系(170)一、建设单位的计划系统(170)二、监理单位的计划系统(174)三、设计单位的计划系统(174)四、施工单位的计划系统(176)第三节 工程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与调整方法(178)一、实际进度检查的系统过程(178)二、进度计划调整的系统过程(179)三、项目进度检查比较方法(179)四、进度计划调整方法(188)第四节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189)一、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190)二、进度计划编制应考虑的因素(190)三、编制进度计划的方法和步骤(190)第五节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检查与调整(191)一、施工进度计划实施(191)二、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194)三、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194)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质量控制(195)第一节 工程质量的形成及其控制(195)一、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及影响因素分析(195)二、工程质量的特点(198)三、工程质量控制(199)四、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和要求(199)五、工程质量责任体系(200)第二节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202)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原则性工作(202)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程序(204)三、质量管理体系要素(205)四、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207)第三节 工程设计阶段质量控制(208)一、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208)二、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程序(208)三、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方法(209)四、施工图设计的内容(210)五、施工图设计监理质量控制程序(211)六、施工图设计变更控制(211)第四节 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212)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依据(212)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程序(212)三、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中的责任和任务(212)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法)的控制(215)五、工程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216)六、分包单位资质的控制(217)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18)八、施工工序质量管理(220)九、成品保护(222)十、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223)第五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225)一、基本规定(225)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227)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32)第六章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245)第一节 概述(245)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245)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245)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介(248)第二节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249)一、概述(249)二、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255)三、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256)第三节 委托监理合同管理(257)一、委托监理合同的形式(257)二、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258)三、委托监理合同的订立(265)四、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266)第四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269)一、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269)二、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269)三、工程施工合同履行(272)四、施工合同常见争议(281)五、施工合同争议解决方式(283)第五节 工程索赔管理(284)一、索赔的分类(284)二、可能提出索赔的干扰事件(286)三、索赔工作程序(287)四、索赔计算(289)五、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293)六、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294)七、反索赔(295)第七章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现场监理(299)第一节 地基处理(299)一、灰土地基(299)二、砂和砂石地基(308)三、土工合成材料地基(310)四、粉煤灰地基(312)五、强夯地基(313)六、注浆地基(316)七、预压地基(318)八、振冲地基(319)九、高压喷射注浆地基(320)十、水泥土搅拌桩地基(325)十一、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328)十二、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329)十三、夯实水泥土复合地基(331)十四、砂桩地基(332)第二节 桩基础(334)一、静力压桩(334)二、先张法预应力管桩(340)三、混凝土预制桩(347)四、钢桩(355)五、混凝土灌注桩(357)第三节 土方工程(365)一、土方开挖(365)二、土方回填(372)第四节 基坑工程(375)一、排桩墙支护工程(375)二、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377)三、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378)四、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379)五、地下连续墙(380)六、沉井与沉箱(381)七、降水与排水(383)八、基坑工程监理员常用表格(385)第八章 地下防水工程现场监理(391)第一节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391)一、防水混凝土(391)二、水泥砂浆防水层(393)三、卷材防水层(395)四、涂料防水层(397)五、塑料板防水层(400)六、金属板防水层(401)七、细部构造(404)第二节 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406)一、锚喷支护(406)二、地下连续墙(408)三、复合式衬砌(411)四、盾构法隧道(412)第三节 排水工程(414)一、渗排水、盲沟排水(414)二、隧道、坑道排水(416)第四节 注浆工程(418)一、预注浆、后注浆(418)二、衬砌裂缝注浆(421)第九章 混凝土结构工程现场监理(423)第一节 模板工程(423)一、模板安装(423)二、模板拆除(424)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25)第二节 钢筋工程(430)一、钢筋加工(430)二、钢筋连接与安装(432)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34)第三节 预应力工程(441)一、制作与安装(441)二、张拉、放张、灌浆及封锚(443)第四节 混凝土工程(446)一、混凝土配合比设计(446)二、混凝土施工(449)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51)第五节 现浇结构工程(466)一、外观质量(466)二、现浇结构尺寸偏差(467)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67)第六节 装配式结构工程(468)一、预制构件(468)二、结构性检验(469)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70)第十章 砌体工程现场监理(471)第一节 砌筑砂浆(471)一、监理巡视与检查(471)二、监理验收(471)第二节 砖砌体工程(472)一、监理巡视与检查(472)二、监理验收(473)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74)第三节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478)一、监理巡视与检查(478)二、监理验收(478)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79)第四节 石砌体工程(481)一、监理巡视与检查(481)二、监理验收(482)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83)第五节 配筋砌体工程(484)一、监理巡视与检查(484)二、监理验收(484)第六节 填充墙砌体工程(486)一、监理巡视与检查(486)二、监理验收(487)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88)第十一章 钢结构工程现场监理(490)第一节 钢结构连接工程(490)一、钢构件焊接工程(490)二、焊钉(栓钉)焊接工程(495)三、监理员常用表格(497)第二节 紧固件连接工程(506)一、普通紧固件连接(506)二、高强度螺栓连接(507)三、监理员常用表格(510)第三节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516)一、监理巡视与检查(516)二、监理验收(516)三、监理员常用表格(520)第四节 钢构件组装工程(526)一、监理巡视与检查(526)二、监理验收(526)第五节 钢构件预拼装工程(529)一、监理巡视与检查(529)二、监理验收(529)第六节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530)一、监理巡视与检查(530)二、监理验收(531)三、监理员常用表格(537)第七节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540)一、监理巡视与检查(540)二、监理验收(540)三、监理员常用表格(545)第八节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546)一、监理巡视与检查(546)二、监理验收(546)第九节 压型金属板工程(549)一、监理巡视与检查(549)二、监理验收(549)第十节 钢结构涂装工程(552)一、钢构件防腐涂料涂装(552)二、钢结构防水涂料涂装(553)第十二章 屋面工程现场监理(556)第一节 卷材防水屋面工程(556)一、屋面找平层(556)二、屋面保温层(557)三、卷材防水层(559)第二节 涂膜防水屋面工程(561)一、屋面找平层(561)二、屋面保温层(561)三、涂膜防水层(561)第三节 刚性防水屋面工程(562)一、细石混凝土防水层(562)二、密封材料嵌缝(563)第四节 瓦屋面工程(564)一、平瓦屋面(564)二、油毡瓦屋面(566)三、金属板材屋面(567)第五节 隔热屋面工程(567)一、架空屋面(567)二、蓄水、种植屋面(568)第六节 细部构造(571)一、监理巡视要点(571)二、监理验收(572)第七节 屋面工程监理员常用表格(574)一、屋面保温工程(574)二、屋面找平层工程(575)三、卷材防水屋面工程(576)四、刚性防水屋面工程(577)第十三章 监理信息与监理档案管理(579)第一节 监理信息管理(579)一、监理信息的概念及特点(579)二、监理信息分类及表现形式(579)三、监理信息的作用(581)四、信息管理流程(582)五、监理信息系统的构成和功能(583)第二节 监理档案管理(584)一、一般规定(584)二、建设工程资料的归档(585)三、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的组成及编制(588)参考文献(592)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  第三节 监理阶段划分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准备工作  (1)配备试验室设备。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常规的试验检测设备;驻地办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  (2)熟悉合同文件。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当发现有关文件不一致或有错误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3)调查施工环境条件。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有关情况。  (4)编制监理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合同规定报批后执行。  监理计划应明确监理目标、依据、范围和内容,监理机构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方案,监理制度,监理程序及表格,监理设施等。  (5)编制监理细则。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的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监理工作内容  (1)参加设计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3)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检查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的履约情况。  (4)审核工地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审批复测结果。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  (6)验收地面线。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前测定地面线,并对测定结果进行抽测。抽测频率应能判定施工单位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且所抽测点的数量不低于施工单位测点的30%。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进行审核。  (7)审批工程划分。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总体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予以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8)确认场地占用计划。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及临时增减的用地计划予以确认,并及时提交建设单位。  (9)核算工程量清单。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进行核算。  (10)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批。  (11)召开监理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主持召开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有员参加的监理交底会,介绍监理计划的相关内容。  (12)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的组织和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13)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施工阶段监理  1?质量监理  (1)审查工程分包。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工程分包进行审查。  (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3)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可在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可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进行试验验证。  (4)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质量、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要求。  (5)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施工单位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请。  (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  (7)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  (8)验收构、配件或设备。对施工单位外购或定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  (9)巡视。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的项目有: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详细做好巡视记录。  (10)旁站。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规定的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地做好旁站记录。  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抽检。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应不低于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  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进一步的判定。  (12)关键工序签认。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质量事故处理。当发生可由监理工程师机构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后方发出复工指令。  当发生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监理机构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总监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14)中间交工验校。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驻地办应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5)质量评定。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2?施工安全监理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现场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6)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站的主要内容有:  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3)施工现场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合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9)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3)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  (5)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砍伐许可证后,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植物。  4?费用监理  (1)监理工程师必须以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支付。  (2)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时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  (3)对实体质量合格,存在外观质量缺陷但不影响使用和安全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依据合同规定折减计量与支付,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4)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计量与支付台账,根据施工单位申请和有关规定及时登账记录,实体动态管理。当有较大差异时应报建设单位。  (5)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计量申请后应及时计量,对路基基底处理、结构物基础的基底处理及其他复杂、有争议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现场计量。  (6)监理工程师须依据有关规定和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及核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计量。  (7)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进度监理  (1)监理原则。进度监理应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以计划控制为主线进行。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时提交进度计划,严格进度计划审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进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纠正。  (2)计划编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提交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有文字说明、进度图表和保证措施等。总体进度计划中宜绘制网络图,标注关键路线和时间参数。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应绘制资金流量S曲线图。  (3)计划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月进度计划等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总监办。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监理的依据。  (4)计划检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对每月的工程进度分析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写入工程监理月报。  (5)计划调整  1)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控制作用的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且施工单位未获得延期批准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  2)施工单位获得延期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延期批复调整工程进度计划。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指令后施工单位未有明显改进,致使合同工程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4)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进度重大调整时,应按合同或签订的补充合同执行。  6?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1)工程变更。施工单位要求工程变更时,应提交变更申报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施工合同要求须由建设单位批准的隐蔽工程的变更,还应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现场共同确认;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下达工程变更令。  变更费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计算,会同未约定的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延期。监理工程师应对符合合同规定的延期意向或事件做好现场调查和记录,在施工单位提出正式延期申请后,对延期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建设单位。  (3)费用索赔。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费用索赔意向和申请予以受理,对索赔发生的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应编制费用索赔报告报建设单位。  (4)价格调整和计日工。价格调整和计日工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予以核定。  (5)工程暂停。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明确工程暂停范围、期限及工程暂停期间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并报建设单位。  (6)工程复工。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需复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并签发复工指令。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在暂停原因消失后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指令。  (7)工程分包  1)监理工程师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分包的管理,按合同规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报建设单位批准。  2)监理工程师发现有非法分包、转包时,应指令施工单位纠正并报告建设单位。  (8)工程保险。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保险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9)违约处理  1)监理工程师认为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  2)违约事件已发生,监理工程师应调查分析,掌握情况,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10)争端协议  1)监理工程师应受理争端一方或双方提出的协调申请,并及时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提出解决建议,对双方进行调解。  2)仲裁或诉讼时,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  三、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1?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重点检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施工自检结果;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工程数量核对情况;工程现场清理情况。  2?评定工程质量与编制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汇总、整编监理资料,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按有关规定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  3?参加交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接受对监理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的检查,协助建设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评定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  4?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结账单,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账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批。  5?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剩余工程的实施情况;巡视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发生的工程缺陷,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并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修复费用进行调查、确认;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6?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  7?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最后结账单及所附资料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最后结账单经施工单位认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8?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第四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步骤  建设监理单位从接受监理任务到圆满完成监理工作,主要有如下几个步骤。  一、取得监理任务  建设监理单位获得监理任务主要有以下途径:  (1)业主点名委托;  (2)通过协商、议标委托;  (3)通过招标、投标,择优委托。  此时,监理单位应编写监理大纲等有关文件,参加投标。  二、签订监理委托合同  按照国家统一文本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内容及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成立项目监理组织  建设监理单位在与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及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具体领导下,组建项目的监理班子,并根据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制定监理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项目监理任务时,在参与项目监理的投标、拟订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业主商签监理委托合同时,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在监理任务确  定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这样,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接任务阶段即早已介入,从而更能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并与后续工作能更好地衔接。  四、资料收集  收集有关资料,以作为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依据。  1?反映工程项目特征的有关资料  (1)工程项目的批文;  (2)规划部门关于规划红线范围和设计条件的通知;  (3)土地管理部门关于准予用地的批文;  (4)批准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  (5)工程项目地形图;  (6)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图纸及有关说明。  2?反映当地工程建设政策、法规的有关资料  (1)关于工程建设报建程序的有关规定;  (2)当地关于拆迁工作的有关规定;  (3)当地关于工程建设应缴纳有关税、费的规定;  (4)当地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  (5)当地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6)当地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的有关规定;  (7)当地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等。  3?反映工程项目所在地区技术经济状况等建设条件的资料  (1)气象资料;  (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3)与交通运输(含铁路、公路、航运)有关的可提供的能力、时间及价格等资料;  (4)供水、供热、供电、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的有关情况:可提供的容量、价格等资料;  (5)勘察设计单位状况;  (6)土建、安装(含特殊行业安装,如电梯、消防、智能化等)施工单位情况;  (7)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半成品的生产供应情况;  (8)进口设备及材料的有关到货口岸、运输方式的情况。  4?类似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有关资料  (1)类似工程项目投资方面的有关资料;  (2)类似工程项目建设工期方面的有关资料;  (3)类似工程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资料;  (4)类似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  (5)类似工程项目的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等。  五、制定监理规划、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是开展项目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建设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为了具体指导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进行,还需要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或细则(或方案)。  六、根据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作为一种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的时序性。即监理的各项工作都是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的,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应达到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4)工作过程系统化。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三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二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共六个方面的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形成了矩阵形的系统,因此,监理工作的开展必须实现工作过程系统化,如图1-2所示。  图1-2施工监理的工作程序  七、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应参与预验收工作,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要求,签署工程建设监理意见。  八、向业主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包括:监理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其他档案资料。  九、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  第二部分,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方面的经验,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  第三部分,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也应及时加以总结,以指导今后的监理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不断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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