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谜

出版时间:2009-09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美] 雪瑞登·海伊  页数:352  译者:吕静薇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十八岁的女主角罗斯玛莉刚刚丧母,千里迢迢从塔斯马尼亚岛只身飞到纽约,大都市里她唯一的归属是一家书店:拱廊书店。  她在书店工作,在这个书堆如山、与世隔绝的书之迷宫中,她认识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脾气古怪的老板、慈爱的变性人收银员“珍珠”、无所不知的非文学区专员奥斯卡,以及主管图像书区胖男子亚瑟。  为了一本梅尔维尔的书稿,拱廊书店开始改变。书店成了一座城市的缩影,秘密与揭发、失去与寻找、学习与成长,当然还有爱与背叛……

作者简介

  雪瑞登·海伊(Sheridan Hay)书店工作者,并且在家乡澳洲和纽约间从事出版业。拥有班宁顿学院写作与文学的艺术硕士,着有短篇故事,并在帕森设计学院教授写作。已在纽约居住了二十年。

书籍目录

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

章节摘录

  第一部  第一次到拱廊,纽约在我的心中变得真实起来。拱廊书店如同一座人口众多的城市,堆积如山的书籍就像形形色色的纽约客,虽然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实际却各司其位,如同蜂房里忙碌异常的蜜蜂。我已经逐步体会到了城市生活的熙来攘往,但是在拱廊,这种忙碌是具体的,可以计算的。查普斯经常对我和母亲说,书籍是摆在书架上的灵魂。在拱廊的确如此,这里书是有生命的,它们鲜活地从书中走出来,坐在我的面前。  第一章  我出生的时候,这一切的一切尚未发生。而我也从不曾想到世上竟然还有“拱廊”这样的所在,人群中还有像沃特?吉斯特这般似乎只存在于童话中的人物。要不是沃特,要不是沃特的失明,我在“拱廊”的生活就完全是另一番光景了。其实在我第一次见到沃特时,他的眼睛就几近全盲。可若非如此,我恐怕永远无缘得见赫曼?梅尔维尔遗失的手稿。长久以来,我心中的遗憾并非来自沃特的失明,而是源自于我本人对他的无限关注。于是,便有了下面的故事─我是如何来到“拱廊”, “拱廊”又缘何对我意义非凡……  我的生日是四月二十五日─至于具体是哪一年就无关紧要了。反正,我既没有年轻到可以到处吹嘘自己的年龄,但是也没有老到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女孩子的程度。  四月二十五日之所以重要,其实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一天是澳洲人最重要的纪念日─澳新军团日。到了那一天,澳洲人都会把一枝迷迭香别在胸前,以纪念战争中的殉难者们,纪念在迷迭香盛开的盖里坡利海滩上发生的那场损失惨重的战斗。奥菲利亚曾经一度陷入悲伤无法自拔。她常说:“迷迭香的绽放,是为了永远的记忆,那就去祈祷,去爱,去铭记吧。”  某个四月二十五日的塔斯马尼亚岛上,我的母亲步行着到免费的公立医院去生产。她穿过熙熙攘攘的广场,以避开衣衫褴褛,来参加年度游行的老兵们和呆呆围观的当地人。那一天,她在人们胸前看到了带刺的迷迭香。这种耐寒的植物牢牢地印在了她的心里,即便在之后痛苦的生产中她也不曾忘记。对于我的母亲,迷迭香意味着纪念,不是纪念失去,而是纪念获得─她得到了我!  澳新军团日于是成就了我的名字─罗斯玛丽,也成就了这个故事。这一切,不过是为了对往事的纪念。说到底,回忆大约是我们在这世上最后要做的事情了。  除了罗斯玛丽,我的名字中便只剩下了姓—塞维哲。就连这姓也是母亲给的—我随她姓。她在远离小镇广场的地方租了一家小店,我们就在楼上的小公寓里安了家。这家叫做“神奇帽坊”的小店是塔斯马尼亚岛上唯一的一家帽子店。母亲和我就生活在那里。我们像两尾小鱼一样,慢慢适应了鱼缸的狭小。可那鱼缸里的生活真的很孤独啊!仿佛有一堵无形的墙把我们和其他的小镇人隔离开来,我们无法进入他们的世界。因为母亲来自内陆,在这里,她是个外人,而且小镇上的人都知道,所谓的塞维哲太太实在是名不副实。“太太”这个称谓也无法掩盖的一个明白无误的事实是: 这个女人没有丈夫。  是否想刻意隐瞒,那是母亲的事,但帽子的确能遮掩住很多你无意示人的东西。甚至,帽子提供了一种手段,让一个来自内陆的孤身怀孕女人可以在这里做点体面的小生意,并最终得到了当地人的认可。  母亲常说“是帽子救了我们啊!所以我说这些帽子神奇呢。有了它们,我们才能和那些体面人交往。”  可我觉得,是非凡的想象力,尤其是母亲的想象力拯救了我们。我的想象力也来自于她的遗传。  由于“神奇帽坊”,母亲成了镇上引领时尚和品味的专家。稍微一瞥,她就知道顾客戴多大号码的帽子合适。对于一些常客,她不仅记得号码尺寸,还记下了她们各自不同的特点。  每次在广场上看到我们富有而踌躇满志的房东弗兰克先生时她都会说,“这位弗兰克先生肯定得戴九点七五码的帽子。头脑中装着那么多的雄心壮志,非得这个尺寸的帽子才配得上。  有时她也会提起卖花的皮姆太太。她曾经为了观看比赛来买帽子:“当然了,罗丝玛丽,我所有的帽子她戴着都不合适。皮姆太太得戴五点五码的。简直就是针尖那么大一点点。那么小的头脑里连个想法都装不进去,更别说让她拿个主意了。”  帽子仿佛奉了神谕,能够测量出人的品性一般。而母亲对于这些塔斯马尼亚岛的居民的判断往往是惊人的正确。她用她独特的判断标准抗衡着小镇上对我们的轻蔑态度。这么做,稍稍缓解了我们的孤独感。可是当然了,这种封闭的状态又时刻影响着我们的想象,使我们更加封闭。在镇上人的眼中,我们不过是生活在角落里的边缘人,没有人真正认可我们。放了学我就在店里帮忙,所以就算有人对我感兴趣,或者更加确切地说,对我好奇,也没办法接近我。所以我没有朋友。  我只有母亲,而母亲也只有我。  “要好好读书,坚持阅读。”母亲常劝戒我。然后她用食指敲着太阳穴的位置说,“这里,你的帽子下面,蕴藏着你所有的未来啊。”  她没有提到过我的身体,从来也没有。除非有时候,她会极其漫不经心地传授我一些生理知识。根据她的切身体会,身体会带来麻烦。  母亲还是有一个好朋友的,叫伊斯特?查普曼。她是我的良师益友,镇上唯一家书店,查普曼书店的店主。查普曼小姐(我一直叫她查普斯)帮助母亲一起教导我。每当有剧团到我们小镇演出她都带我去看,莎士比亚剧团偶尔来的时候更是不会错过。我上学之前查普斯就开始教我读书认字了。她常说,“用言辞来完善我的目标”—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部戏里的台词。查普斯认为,书籍是生活的必需品,而帽子只是在一段时间内起到作用。帽子不过是一种幻觉,最终无法给我和母亲带来安全。  她为我们而担忧。  “书籍不是一叠叠摞在一起的纸,那是堆放在架子上的思想。”她义正言辞地劝说母亲:“无论如何,帽子不是书,人们并不真正需要它们。”  “那你夏天的时候把这番话对一个秃顶的男人说,或者说给一个相貌平平的女人好了。”母亲嬉笑着回应。  待到我毕业的时候,神奇帽坊依然在营业中,这让它在小镇上很显眼。那时候,这里出售的帽子不再时尚,也无法再用它来区分谁是体面人,哪个又是缺乏教养的人。店里不仅卖帽子,还卖手套和袜子。久而久之,即便是以前的常客也不常来了。她们要么是追求时尚而不再来,要么就是因为生意不顺无法光顾。小镇日渐衰败。  随着帽坊的生意一天天萎靡下去的,还有母亲的健康。她原本身材不高,皮肤发暗,现在因为担忧而更加瘦弱而苍白。我慢慢长大,母亲却慢慢消瘦下去。没有顾客的时候,她让我放了学便回店里试戴那些帽子。她总是高兴地告诉我,我的个子高。这让她很开心。  我总能在下午的时候看到母亲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打盹。她说她只有在白天才能得到休息,而在营业的店里坐着是最舒服的,漫漫长夜不过是对白昼无尽的等待。当最终得知我们已经负债累累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母亲会患失眠症。  一个四月的早晨,我沿着连接卧房和帽坊的楼梯下楼,发现母亲倒在了柜台后。她的呼吸已经停止,脸色发青,仿佛被人打了一般。那时,我刚刚毕业不过几个月而已。  一天后,母亲在我出生的那家公立医院去世。惊人的巧合是,似乎全镇,全州,全澳大利亚的人们都在一同纪念我失去母亲—那一天是澳洲军团日,我十八岁了。我并不需要在衣领上别着迷迭香来提醒自己。这一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接下来的一周里,母亲的葬礼简短而毫无伤感地举行。墓地位于小镇最高峰上。一栋具有装饰派艺术风格的建筑里面就是火葬场。当我站在墓地铜质的大门旁时,仍然难以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发生了。来参加葬礼的人中有五个是店里的常客。两位先生恭敬地把帽子举在胸前,而女士们也很体贴地戴了从“神奇帽坊”买的帽子前来。我和已经成为我事实上的监护人查普斯一起向他们致谢。  葬礼的过程极其简单。母亲和我都不信教。能够让我们顶礼膜拜的只有想象力和故事般的人生,而死亡以它最真实的状态无情地嘲笑了我们。  葬礼结束后我们拘谨地聚在墓地外的停车场,看着那些帽店的常客们神情肃穆地各自上车,然后鱼贯而行,沿着公路下山,车子越开越远,直到叉路口时才分开。低矮的绿山坡上零零散散,毫无章法地分布着一些红砖屋顶。那里,便是小镇的所在了。小镇是这座风光秀美的小岛上的一颗污点。它永远都是这么小,这么显眼。  “她走了,查普斯。”我拼尽了力气说出这句话,感到几乎要窒息。  过了一会儿,葬礼承办人走过来,把装着母亲骨灰的木匣子交给了我。  “罗斯玛丽小姐,你交代过的,要式样最简单的骨灰盒。就是这个了。塔斯马尼亚本地产的泪柏树木料,非常的结实耐用。”  他弯起手指,在骨灰盒上轻轻敲了敲。我的心也跟着揪成了一团。这个人查普斯以前是认识的,他是小镇上唯一一个还算本分,而且收费最低的葬礼承办人。但是承办葬礼让他很紧张,而且他也不善于安抚逝者家人的哀伤。他唠唠叨叨不停,全然没有意识到我悲痛的心情。而我的悲痛让他愈发地紧张,所以他不停地讲话,以此来排解内心的压力。  “我的供货商告诉我的,他说泪柏能活一千年呢,几乎可以永生。不一般吧?”他用力吸了吸鼻子,接着说,“这种材质有一股特别的香味,很浓的香味。通常只有在岛的西海岸才能找得到…”  “哦,是么。那真是谢谢您了,”查普斯打断了他的话。她挽住我的胳膊,想拉我上她的车。可是我仿佛被钉在了那个地方一般。  我双手捧着泪柏的骨灰盒,寸步也不能动。盒子摸上去暖暖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朽木的味道。摩挲着,我的眼泪便流了下来。这倒让我自己吃了一惊。同样吃惊的还有那个神情紧张的葬礼承办人。  最终还是查普斯把我推上了车,带到了她的家。可是我怎么也下不了车,甚至连动也动不了。没办法,查普斯又重新发动了车子,带着我,默默地沿着塔斯马尼亚的岛上公路一直开到了海边。  “大海。”查普斯解释着。最终,我们的车走到了公路的尽头,开上了沙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泛着白色浪花的大海,无边无际。  查普斯摇下车窗,我闻到了咸咸的大海的味道。清新的西风从海面吹来,一直吹到世界的尽头去。这纯净的空气里,我哽咽了。我努力呼吸着,试图平息心头的悲哀。眼望大海,我旋即被大海包围,孑然一人。塔斯马尼亚岛上,我面对着冰雪覆盖的南极大陆,眼前一片虚无,只有一汪大海,没有人迹,神秘莫测。我俯下身,贴着母亲的骨灰盒,默默地,直到夜幕来临。那彻骨冰冷的夜啊!海风依然刮着,带着冰冷的夜色,吹到大洋的那边去了。  “我该怎么办?”终于,我大声地说。  总是能够出口成章的查普斯,这次也一味地沉默下去。

媒体关注与评论

  海伊初试啼声之作,富含惊悚文学作品元素。同时处理三道声音质性迥异的叙述——阴谋勾结的秘密、梅尔维尔的小说、塔斯马尼亚的故事。  ——《出版人周刊》本书堪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与《达?芬奇密码》的完美结合!  ——《纽约时报》我喜欢《书中谜》,也喜欢拱廊书店以及雪瑞登?海伊所创造出来的角色。这些角色虽各有其疯狂之处,但是性格刻画相当生动。这本小说相当耐人寻味,具有高度娱乐效果。  ——罗迪?道尔(英国布克奖得主)《书中谜》同时呈现多种作品风格:该书同时是悬疑小说、成长小说、也是对于文学的探索。本书荣获多位书评一致推崇,认为值得拿来与A.S.拜雅特的《迷情书踪》(Possession)以及玛莎?库莉的《机密档桉》相提并论。书中角色的性格相当鲜明。对于一九七○年代纽约咬紧牙关苦撑度日的无名市民有生动的描绘,对于悬疑的情节更是让所有书评欲罢不能。尽管《书中谜》或许未能称得上文学探索的顶尖之作,对于喜爱以书店为背景的死忠书迷来说,这本书一定能够满足他们的期待。  ——《书签杂志》雪瑞登?海伊告诉我们一个纽约冬雪初降时节发生的故事,这个故事有装着母亲回忆的木盒子,有家资产足堪比拟歌剧院的书店,有着奔腾翻滚的情慾挣扎,所有的纠葛在赫曼?梅尔维尔的故事出现后一触即发。故事叙述的声音忽而冷静睿智,忽而感伤幽怀。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  ——玛莎?库莉(畅销书《机密档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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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0条)

 
 

  •      看《书中谜》完全被书评忽悠了一把,一本被《纽约时报》称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与《达芬奇密码》的完美结合的书,着实让人抱有太大的幻想与期待。起点的不同,让人在看事情的时候会短暂性的蒙蔽双眼。对于想法过多的人总是会有很多弊端,例如在看电影之前会因为一个名字,自己能杜撰出一个电影来,会因为一本书的名字,而在脑海中营造出一本小说。这就是神奇的想象力,如果在品味观看时,发现作品比自己想象中的更有内涵、更有味道就会为之增分。当然,这种想象力在阅读的同时都在同时并进存在,并在不在扩展,每当遇到惊喜即会加分,如遇到其想象力匮乏的情况则会减分。而在做书评和影评的时候,就会带有心中的眼睛来看待。所以,每当选书、选影片的时候,都会尽量避免了解更多评价与细节,以保持开始时的干净。
       正因为刚才所说的第一意识感官的强加,对于《书中谜》这本书的第一评价多数是不乐观的,至少是让人失望的。因为在阅读时会与之比较,会想象成一本玄妙的作品,失之本意。所以,抛下第一感官和强加给书籍的印象来做我的感受阐述。《书中谜》的作者雪瑞登•海伊有着丰富的书店工作经验,有着及其细腻的文笔。
       《书中谜》其实在阐述一个丧失母亲,不知道自己身世的十八岁女孩倔强、坚强生活并感知这个世界的故事。从母亲去世后,只身一人从遥远的澳洲小岛勇闯纽约,在一家名为“拱廊”的书店工作的各种故事。对于一个18岁心怀梦想的女孩,一人闯纽约已经十足是段冒险的征程。工作的没一点,遇到的每一个人对于一颗孤独的心来说都是一次强烈的震撼。对于“拱廊”书店来说,是主人公罗斯玛丽在纽约的全部,这儿的孤僻怪异的人,在这儿所经历的情感,对于“偷书”事件的震撼,已经遗失手稿被发现的秘密勾当,对于罗斯玛丽来说都是惊天的震撼,对于这个独孤一人从澳洲小岛漂泊来的女孩,无疑有着强烈的冲击。
       整本书的结构、故事情节非常简单,甚至没有了太多的惊喜与玄妙,但是细腻的描写会让人感觉异常的孤独。一个人的孤独,很多人的孤独,孤单的倔强,渴望自由的内心世界,一个想要冲破一切,或者是生活的强大力量。亦或是无论怎样自由都无法冲破的牢笼,《书中谜》给我强烈的孤独感,尽管作者在最后写道:我自由了。但就像小时候玩的游戏,自己一个人的对话,与自己的喃喃细语,强烈渴望长大的心情,与懵懂感情的释放。所以从这儿来看却又感受到了强大的力量,也正是如此简单枯燥的情节却一直吸引我读下去的理由。会每每停下来细细品位,“每个女孩应该爱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应该相信这世界上的少数人,应该不要伤害这世界上的任何人。”“不受繁杂琐事困扰,闭门享受孤独,窥视千变万化的未知世界的奥秘,是利用时间的最好方法。”
       《书中谜》适合每一个在成长中有过孤独的女孩,内向的强大力量与外人无法了解的内向,让人强大、成长。
      
  •     说实话,这本书除了情节比较周密,逻辑性较强,场景感还不错以外,其他部分都很一般。刚开始读时觉得还不错,让你有读下去的欲望,有点像是悬疑推理之类的(但其实不是),越到后面会发现,作者在对主角的刻画中所采取的言辞充满对弱势群体的漠视,更不可接受的是,结尾写得很糙,有点忽悠的味道,书中的经理盖斯特更是死得稀里糊涂的!最后总体来看简直是不知所云,故事题材很好但内容烂透了!总之这是一本貌似悬疑推理却不然的书。不知道为什么还有宣传说有大卖???可以一看,但不会是让你有所感悟的书。
  •     这是一本非常迷人的书,故事不是十分特别,但是一拿起就让人爱不释手,书中的罗斯玛丽,柔弱却坚强,单纯却敏感,她年轻的心愿意承担起自己的命运,和任何困难斗争,只为了自己自由的梦想。一个好姑娘,一个好故事。
  •      我觉得读一本书,只要其中有一句话,或者有一个信念能够让你眼前一亮,那么阅读就是有价值,所谓开卷有益就指这个意思吧。说句实在说,书中谜做为一本悬疑推理小说一说,还真不算是好书。作者用了99%的篇幅在为结局做铺垫,但是一个极其平淡苍白甚至于有点让人窝火的结局,葬送了整个故事。
       之所以还愿意回头来写读后感是因为书中有一句话,写的很有诚意。“第一次到拱廊,纽约在我的心中变得真实起来。拱廊书店如同一座人口众多的城市,堆积如山的书籍就像形形色色的纽约客,虽然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实际却各司其位,如同蜂房里忙碌异常的蜜蜂。”
       书籍好像形形色色的纽约客。我一直在寻找 这样一个比喻,想把自己至身于图书馆中的感觉表达出来。书架上的那些图书又何尝不是一个个封存的灵魂意象呢?作者那段感悟,作者的思想都悦然呈现在纸上。他们把自己的灵魂呈现在读者面前,我们跨越时间,空间的界限,一起分享那段不平凡的心灵旅程。
      
  •      一个孤独女孩独自闯荡人生的历程 从寄人篱下到宿住廉价旅馆再到独租小屋 从进入拱廊工作暗恋同事 却被只爱自己的同事利用她对他的最纯洁的爱恋帮他做不法之事 到为了生存或者说是不够坚定的意志差点失去自己 直到串联故事的寻找梅尔维尔手稿的线索失去却又最后惊现 故事戛然而止 是不是人性的多面都会在某种环境某种条件或者说某种时机下会一一暴露出来?也许没有机会 一些恶劣的人性就隐藏下去了而成为世人眼中的“好人”?
  •     一开始也是被《纽约时报》那句“本书堪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与《达芬奇密码》的完美结合”给骗了。我相信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我没有看过《达芬奇密码》但是我听说过貌似是很出名,所以我才拿起了这本,结果只翻了几页,不知所云,一般从英语翻译过来的句子总是有那么点不通,感觉前面的描述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全是很泛很杂的语句,唯一的铺垫我想就是女主的老师了吧,最多的描述还是女主在拱廊的日子,那里虽然只是纽约的一角,但是它却是纽约的缩影,在这里,每个人都做着自己本份中的工作,塔斯马尼亚女妖,奥斯卡,盖斯特,米歇尔,派克,珍珠,莉莲,亚瑟,都是在图书馆打工,除了派克是领导外,珍珠前台,女妖助理,奥斯卡非小说区,盖斯特地下室,米歇尔善本室,亚瑟摄图区,在那里每个人都发挥着自己的特长,奥斯卡有着一本神奇的日记本,里面记载着很多的秘密,但是他却是一个非感情的人;盖斯特,白化病人,自卑的躲在地下,有着惊人的记忆力,眼盲一样能够看书,钟情于女主,想为她和自己做一件惊人的事情。。。结果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场骗局,我被骗了进来看这一场骗局,最终的事实竟然是如此的苍白。虽然有一刹那的惊讶,但我个人认为,它的水平被夸大了。
      其中要备注的事:我觉得女人的团结让我很感动。在那样的日子,他们还可以一起喝酒畅饮,分享每个人的事情,还是很温馨的。
      经典的一句:只有原本的我才能爱上原本的你。
  •     书中讲述了一个 刚成年的女子 . 因母亲的突然离世而为了调节情绪 孤身前往纽约。 在找到一份书店工作的日子 生活这样 像书中谜一样 慢慢展开.....
      书店的每一个人物性格都是鲜明的 很有各自的特点 (像水浒里de人物 只有一种性格 ) 并且煞是的怪异.... 兢兢业业而又唯利是图的帕克先生,患有白化病自卑而又渴望free的沃尔特先生 貌似和蔼不去一切以书为终身事业的米歇尔,活在自已世界却又以聪明自大可以窥见任何人内心世界的奥斯卡,变性人珍珠的可爱 肥胖执着于肉体摄影艺术美的亚瑟,,,,一群完全怪物总动员的集合,而又巧妙地掩藏在一个充满净化人类心灵的书的世界....
       故事因一份没恩维斯的遗失手稿引起,种种的欺骗,以及冒险 自由渴望的执着 交织在一起 纠结。。。
       作者在描写寻找书的过程中抽丝剥见 有点《达芬奇密码》的影子 还自以为的 穿插了类似<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云里雾里的哲学,从'wo"的眼睛窥视周围整个世界,,,
      “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穿插整个书,而最后读者所从中领悟到的永恒又是什么? me对奥斯卡的执着 沃尔特所渴望的自由 ? 时间尚还不是永恒的 又从何而知呢?
       随我而生 随我而亡
      
       书中有一贯老美的 七宗罪 的影子,美国人总是那这点事 做放大镜 还以为豪 动辄就写点性格偏离就人性罪恶 做点错事就道德的边缘 估计老美文学家都有点变态 还拿文学当幌子 净化你的心灵 拯救人类 永远的救赎....当让本书也难逃俗套 自责 忏悔 自由
       救赎 救赎 救赎。。。沉沦 沉沦 MD 就这点事,,,,咱还有点心意没有
       只能说 本书所讲述的是作者那个年代的貌似文学 还打着 达芬奇密码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旗号 啊呸,,,不然 鬼才能坚持看完,,,)(依我看作者属于19世纪,不然 写作的深度 我就不以为然了)
       但既然打着两本名著的旗号 有些夸张 说是与其说是 缩写版 不去说是两者的Q版!!(很逗)
      不过 要从“密码” -迷 啊角度讲 也许还挺萌芽的;从哲学探索角度讲 还可以值得一看
      
      文中有一句话,翻译的很给力 写得很perfect,献给我自己:
      Vor mir Zerst,nach mir wird keine seyn.Mit mir gebiert siesich,mit mirge sie auch ein-----在我之前没有时间的存在,在我之后也不会再有------随我而生 也将随我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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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谜》是美国女作家雪瑞登-海伊的首部作品。故事描绘一个生长于澳洲塔斯马尼亚的女孩罗斯玛丽,在母亲过世之后,独自来到美国纽约开展新生活的历程。在故事的结构上,《书中谜》模仿了西班牙作家萨丰的《风之影》和英国作家拜雅特的《隐之书》,建构在一个奇特的旧书店和对一份神秘手稿的追寻基础上。这份手稿是十九世纪著名作家、《白鲸》的作者赫尔曼-梅尔维尔未曾出版面世的作品。
      
      
      
      从文学水平的角度来看,《书中谜》远远逊色于《风之影》和《隐之书》。相对于小说的内容本身,比较值得探讨的,是美国文学的发展。就像美国那短短的200年历史一样,美国文学发展的时间并不长。然而,作为世界第一强国,美国在世界文学界中却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毕竟,文学的依托是语言,而英语在美国强大国力的推动下,成为世界语系中的主流,自然而然地将英语文学推到了世界的高处。
      
      
      
      文学的核心除了包括其赖以存在的文字、语言外,内含的精神、思想同等重要。美国文学的崛起,除了与英语的强力蔓延有关外,也与美国人在思想上的独立与自由有关。美国从独立建国之后,历经了数次重大的事件与转变,而这些转变就都反应在其文学内含精神的变化上。最初,在美国脱离殖民地身份、成为独立国家之初,英国传统的贵族文学、西部开垦和清教徒的克己清贫精神,充塞在当时的文学作品当中。然而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蒸汽机与钢铁彻底颠覆了固有的生活模式,寻求思想解放的呐喊在小说和诗作中俯拾可见,因而有了爱伦坡、霍桑、梅尔维尔、爱默生、梭罗、和惠特曼。
      
      
      
      在十九世纪的美国史上,最重要的事件莫过于1861年爆发的南北战争和解放黑奴,美国宪法中所保障的天赋人权,真正地在美国实现。当然,工业化使得美国北方经济快速增长,不再需要大量农奴自然是解放背后的重要原因。在解放黑奴的过程中,关于人的价值、平等的真谛,一再地被思考和深究,而在此期间,美国的南方文学和本土文学也随之崛起。在这个阶段,最为著名的作家包括哈特、杰克-伦敦、马可-吐温、艾密丽-狄更生。
      
      
      
      使得美国国力真正制霸世界的转捩点,是两次的世界大战,当欧洲和亚洲遭受战火的摧残时,美国正默默地发着战争财。这两次的大战,也将美国文学真正地带入近代文学史当中,催生了“失落的一代”。在这个时期,生命的意义不再是明显可见的,人生的追求也不再是宏大伟岸的,个人主义、现实主义快速地掠过这个最烂的时代,试图为生存找到理由和方向。费兹杰罗、艾略特、福克纳、海明威、卡波特都对这个巨变的时代下所带来的人生迷惘有深切感触。
      
      
      
      二战结束之后,美国即刻进入了冷战阶段,期中还卷入了越战、韩战这些不属于自己的战争当中,到了这个时期,美国已经毫无疑义地成为了世界第一强国,蓬勃的经济发展和陆续的阵亡消息,在美国人民的观念和感受上树立起了对立的高墙。不同于两次的世界大战,这个阶段的国家对立和战争具有一定的荒谬性,因此在美国人民的内心深处,对于国家这部机器、对生命这个短暂的存在充满了怀疑、甚至厌恶,他们对想要什么样的未来并不清楚,但却明确地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不要战争、不要死亡、不要被规划好的未来、不要按部就班的生活。于是,失落的一代向前过渡到“垮掉的一代”,颓废、嬉皮、民权运动、反战运动、性解放运动一波接一波的袭来。克鲁亚克和塞林格都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家的特色是没有高深的文学素养,但用尽全力呐喊出了年轻人心中的彷徨。
      
      
      
      之后的美国便进入了轰轰烈烈的婴儿潮时期,一切的失落与彷徨尘埃落定,良好的教育和富裕的生活消弭了悲观的品质,科学的进步、金融的创新、和生物医药的发展则使得生活变化的速度加快、但变化的方向却更明确。当独自一人慢步街头,总难免会时时地思考该去向何方,然而当混杂在快步向前奔跑的人群中,人们自然而然地会专注于不要落后脱队,很少会停下来思考自己为何而奔跑。这就是一个如此这般的时代,生活稳定、前途明确、外加无与伦比的意气风发。乡村乐、爵士乐、灵魂乐逐渐将位置退让给摇滚乐,文学没有了主调、却日渐多元,作家一夕爆红却昙花乍现,“超人”和“偶像”开始进驻美国人的精神世界,而全球化与高科技,将这股奇特的信仰风潮带到了全世界。在世界经济吹起巨大泡沫的同时,世界文化进入了“泡泡糖”时期,很甜、很美,但不能吞食、没有营养、无法吸收,咀嚼一阵便吐掉。
      
      
      
      总体来说,美国文学的特色是深度不足,但广度充分。美国文学深度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历史过于短暂,至于广度充分则是因为其资本主义的本质。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表,而资本主义的几个关键字包括效率、金钱,只要有商机的地方,金钱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涌上去--经济学的术语将之美其名为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于是乎流行、潮流便成型了。人们的兴趣总是短暂而多变,在极致的资本主义中,流行总是来的又快又狠,因此去的速度也同样是又快又狠。于是乎,文学就在这样的金钱游戏中被带到这、带到那,也于是乎,美国文学有了无比的广度,举凡世界各角落才刚兴起的文体、风格,在美国马上就会出现,再加上好莱坞的推波助澜,世界各地独具特色的派饼,都被送到美国加以复制,再一一拍扁、撒上厚厚的糖霜、印上特有的“美国梦”标签,然后输出到全世界去。
      
      
      
      《书中谜》其实就是以这种方式制作的美国派中的一个。拜雅特在1990年推出《隐之书》,作品中以其强大的文学功底、寻找旧日手稿的曲折过程让人折服。萨芬在2003年推出《风之影》,书中充满想象力的旧书店、遗忘书之墓和古意再现的五0年代巴塞隆那,使这部小说席卷世界文坛。《书中谜》借用了两部名作的核心创意,但人物设定上修改为一个十八岁、见识不多、渴望爱情的女孩,并将主调改为一个来自异邦的乡下女孩,在五光十色的美国纽约,结识了一群形式各异的人物,然后以说三道四的方式,追寻一份若有似无的梅尔维尔手稿,主角在过程中揭露了梅尔维尔对霍桑隐约的同性之爱,最终体悟了生命与爱情的真谛。在阅读《书中谜》的过程中,能感受到拜雅特和萨丰的特色馅饼被压扁、被撒上糖霜、被流水线送出来的制造过程。《书中谜》的文笔并不博学生动、人物也不立体深刻、再加上原创性的缺失,只能算得上是一部差强人意的作品。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
      
      辛克莱-刘易斯(1885~1951)。1930年作品《巴比特》获诺贝尔文学奖。
      
      尤金-奥尼尔(1888~1953)。1936年作品《天边外》获诺贝尔文学奖。
      
      赛珍珠(女)(1892~1973)。1938年作品《大地》获诺贝尔文学奖。
      
      威廉-福克纳(1897~1962)。1949年作品《我弥留之际》获诺贝尔文学奖。
      
      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1954年作品《老人与海》获诺贝尔文学奖。
      
      约翰-斯坦贝克(1902~1968)。1962年作品《人鼠之间》获诺贝尔文学奖。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1904~1991)。1978年作品《魔术师·原野王》获诺贝尔文学奖。
      
      约瑟夫-布罗茨基(1940~1996)。1987年《从彼得堡到斯德哥尔摩》获诺贝尔文学奖。
      
      托尼-莫里森(女)(1931~)1993年《宠儿》获诺贝尔文学奖。
      
      (艾略特获得1948年诺贝尔文学奖,但在此之前已经加入英国籍)
      
  •     当看完正文的最后一行字后,回过头看了一下推荐文字,顿时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我滴个妈呀,这样也行啊!
      
      故事不算复杂,大意是一丧亲乡下妹子前往纽约这个大都市打工的艰辛往事。你可以把它看作是《穿Prada的恶魔》的书市版。
      
      身世堪比小白菜的女猪角因家母过世那浓得化不开悲伤,以及突如其来的生活压力几近崩溃边缘。于是好心大妈给她盘缠前往纽约这个混杂希望和罪恶的大染缸里历练人生。在风雨飘摇中,女猪角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条件恶劣的招待所(就是大家常在火车站、长途车站旁边见到的那种),并在那里认识了第一个朋友。随后无比热血的女猪角带着懵懂和冲动,在全城最大最牛X的二手书店找到一份工作,和一帮千奇百怪的同事在知识的海洋中,向着成为城市户口这一光辉目标奋斗着。期间她暗恋过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的裁缝家英俊男子,也被瞎掉的白化病经理潜规则过(只不过这倒霉男人还没有怎么着就摔死了),卷入过办公室政治的明争暗斗,还试图找到那本价值连城的神秘遗稿。
      
      在经历过这么多之后,我们号称会永远留在拱廊、这里就是她家的女猪角到底还是不敌物是人非的哀愁,放弃这份带有浓重体力劳动色彩的工作,转而从事更像城里人那样的白领职业。就如同所有进城务工人员一样,她觉得自己获得了更大的自由。
      
      如果你非要问为什么还没有看到本书那些热情洋溢的推荐里描述那些鸡冻人心的场面,我只好很没文化滴说:那帮狗日的尽忽悠!
      
  •     具有灵气的描写,书香气十足的环境。是否真如前面几个人所说的差?我不敢苟同,作为通俗小说,能做到这样已经十分出色,当然两处性描写的部分过于突兀,不能发展成单纯的对书籍的追求也让人遗憾。
      但是俗套归俗套,就凭借对书店的生动描写,就足以让人爱不释手了。
  •      书的开头还可以,可能我喜欢拱廊那样的书店环境吧,但越看到后面越失望,故事设计很糟,有人肯花80万买一本在小岛国业已出版的书,还不如买个机票去旅游加买书算了。所谓悬念,完全像小孩子办家家。
  •     昨天晚上,我试着用两张CD催眠自己。它先是让你深呼吸,放松全身,然后引导你进入一个漆黑的山洞,洞的那头儿是一团光。我倒是能做到全身放松,像是浮在大水里,慢慢漂起来,跟个死尸一样,很舒服。可是怎么也进不了山洞,更看不到光。所以就没办法看到我的前世了。
      
      我当然知道,所谓的前世今生都是扯淡。不过我很想试试这种被整得死去活来的体验。有机会我想去找个催眠师被催催。我觉得至少要比花两个晚上看《书中谜》这样的烂书有意义。
      
      其实这书也没这么烂。本来还能打个五十分,但是看着不良书商不负责任地宣传,什么“《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与《达·芬奇密码》的完美结合!”,什么 “富含惊悚文学作品元素,同时处理三道声音质性迥异的叙述——阴谋勾结的秘密、梅尔维尔的小说、塔斯马尼亚的故事。”我都不屑去打分了。你可知道我在读完书之后再看这些绚丽堂皇的吹捧时牙根咬得多紧?言过其实的过誉我还能忍受,但根本没有的东西还能吹的天花乱坠,我真觉得该把出版社立刻查封,把这帮编辑拉出去砍了。
      
      翻译的不算太烂,但作者功力平庸。也有些亮点,比如对女性心理的描述,但是这亮点太普通了,通篇苍白才让人觉得这种普通都显得那么不容易。故事讲得拖沓罗嗦,讲到四分之三我还不知道她想说什么。真难得我能忍受这么长时间的前戏。故作聪明地布了一个迷局,以为拖得越久解开答案读者就越会沉迷其中,岂不知我从《十字岛》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已经猜出查普斯送的那本书就是谜底。让我猜出来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无耻的是,她竟然将这样一个牵强的故事写完了。她是怎样说服自己这个故事有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可能性可以成立?一本轻易可以获得的梅尔维尔书信集,透露了那么多关于《十字岛》的信息,却非要借一个塔斯马尼亚小姑娘的手翻出来。梅尔维尔既然那么被收藏家热爱,其间几百年这些收藏家都瞎了眼看不到这本书信集吗?身在遥远澳洲的查普斯又怎么能获得美国作家的手稿,而且机缘巧合地送给罗斯丽思,而罗斯丽思又被带进一场所谓的到最后只是可怜的盖斯特被拿一摞白纸骗走十万美金的阴谋?牵强,单薄,要思想没思想,要故事没故事,居然好意思提什么《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和《达·芬奇密码》?去你妈的!
      
      没看过这本书的,千万不要被书腰和封底那些天花乱坠的溢美之词蛊惑。否则你会后悔死。我忍着看到最后,只是为了看看作者最后是怎么出丑的,不负我望,够丢人的。
      
      书中谜?谜你大爷!
  •      在我之前没有时间的存在
       在我之后也不会再有
       随我而生
       也将随我而逝
      
       秋风吹过老杨树垂下来的叶子,沙沙作响。一张饱经风霜的老人脸似的树皮紧紧的罩在树干上,就像冬天把人包裹起来的呢子大衣,为自己抵挡风雪。这棵老杨树存在了许多年了,童年的我就时常在它下面玩耍。坐在马路边水果摊的遮阳伞下,一边读着罗斯玛丽的故事,一边跟父亲闲聊。耳边是各种汽车的轰鸣声,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消失在远处。这可能是城市的声音之一,烦躁,迅疾,聚到一起,又消失的无影无踪。
      
       “生活本身就是抚平创伤的良药,在过去不长的岁月里,得也好,失也好,所有的伤痛,只有城市才能抚平。”于是那个来自塔斯马尼亚岛的小女妖来到了纽约,带着她的小收藏,还有那个泪柏树做的盒子,里面装着她的母亲。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满头红发,我想应该像电影《罗拉快跑》里面罗拉的那个样子吧,红的很耀眼,那样年轻,只身一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拥有着繁华外表而又不太冷漠的城市。渴望被包容,渴望着爱。和当年的你多么相像,带着所有的憧憬来到这个城市,新鲜的街道,新鲜的公园,新鲜的人,一切都向你那探索的眼神敞开着,暴露在你的面前。
      
       偶尔会有买水果的人,来打听下价格,这个多钱,那个怎么卖。这个季节还打着遮阳伞,是防止水果会在阳光的照射下失去水分,没有了那种本身的光泽。在伞下坐久了,会感觉很凉,风从还不太严实的裤脚吹进,到底还是秋天了。北方的秋,充满凉意。把椅子挪一挪,让整个后背暴露在阳光下,让太阳烘一烘背,顿时会暖和一些。想起要给外婆买一个小的杂物桶,就起身,把书放在椅子上,侧身顽皮的跟父亲说:“爸,看着点,别丢了,我去买个桶”父亲笑着说,谁拿啊,也就你看吧。同样的一件东西,在不同人的眼中价值就是不同的。同样一本书,你读的是故事,我读的是灵魂。
      
       罗斯玛丽刚刚失去了母亲,她唯一的亲人,唯一的爱。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没有告诉过她,但是她相信父亲还活着,还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某一个地方,跟她一样的红头发,只是是个男人,一个老男人。谁又能懂得消失和失踪的区别呢?她在纽约的第一个夜晚,是那样的睡不着,自言自语或是对着那个盒子说着心里话。她需要一份工作,养活自己,让自己在这个城市活下去;她需要一场爱情,让自己不再觉得孤独,让年轻的身体不在荒废。“这个选择实际上让我懂得,世上的悲哀有很多种。浪漫的悲伤可以像一副马缰,止住另外一种悲伤,让永远失去带来的痛不再弥漫在心中。它把你心中所有的痛都释放出来,把缺失转化成欲望,让你充满期待的欲望。”于是她来到了拱廊。
      
       罗斯玛丽的故事还继续着,就如同我们一样,还继续着........
      
       哦,我深受折磨
      
       看到苦难中的他们!她是勇敢的化身
      
       (她的贵族气息是显而易见)
      
       摧毁一切!哦,哭喊声敲打着
      
       我的心灵!
      
  •   “书中谜?谜你大爷!”
    骂得很响亮 不过有些心里的确不错
    但是和《生命》及《达芬奇的密码》一起果然很没谱啊!
    欺骗我!
  •   这本书写的或译的好不好我不发表意见。但请你在认真读一遍结尾,查普斯送给她的是《暴风雨》啊。想当然的草草阅读怎能让你走进作者的内心世界,真正了解她的文字呢?
  •   博主对结尾的理解确实是错误的,不过其他的意见我完全赞同,真的很烂。
  •   现在好多书封底和书腰写的那些赞美之词实在叫人反感。其实,完全可以不写那么多,要真是一本好书,迟早会被读者发现的,还要这些东西的衬托吗?
    所以,现在一般买了书,先扔书腰
  •   我才看到一半我就看不下去了,我不知道原著是这么差呢,还是翻译的这么差。总之就有种给骗的感觉。
    什么“《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与《达·芬奇密码》的完美结合!”,什么 “富含惊悚文学作品元素,同时处理三道声音质性迥异的叙述——阴谋勾结的秘密、梅尔维尔的小说、塔斯马尼亚的故事。”
    全扯淡。
  •   最后那个主角看到《十字岛》只是幻觉,查普斯送给他的礼物是《暴风雨》。。。不过那些评语确实言过其实,除了最后的高潮有那么点好看外,其他都比较无聊。。
  •   开头以为写的鬼吹灯续了,若想知前世如何,且看今世所得,若想知后世如何,且看今世所做,前生今世是自己种的因果,不是您口中的“扯淡”。。。至于书吗?我支持扔掉书腰的,看了N本书,被书腰欺骗的,还曾经被书封面欺骗的,《最美的时光》,买的不如卖的精,出版商也是用了营销策略。书店买一赠一,买了《书中迷》随手带了本《荆棘鸟》,终于知道什么是世界名著了,《书中迷》是在医院打吊瓶时消化掉的,看了一半,直接看结尾了,说实话,这顶多算中篇小说,几十页可以解决的问题,写成几百页了,哎,现下流行论斤买书,适应某些市场了呢!当作家也不容易啊。可否推荐觉得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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