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公法学原理与实践(上中下)

出版时间:2007-04-0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新民  页数:全三册  字数:1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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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一套论文集收集了我自1983年由德国慕尼黑大学完成学业返回台湾从事公法学的研究与教学过程中,所发表的几十篇学术性文章。其中有若干篇为翻译或译评性质,但大多数为论文。所探讨的方向环绕在法治国原则,以及由此原则衍生出基本权利的保障及军事宪法的探讨。    按法治国是指国家摆脱人治,用以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来替代的一种国家型态,法治国的产生,也象征人类法政文明最光辉的时代来临。建设国家成为实至名归的法治国,已经是世界各进步国家公法学界长年来努力的鹄的。    中国自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9年修宪(第五条一款),正式确定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的立国方针。如何来落实建立法治国的最高国策,便是各个领域的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公法学界一个责无旁贷的的神圣使命。    法治国是以“依法治国”的方式显现出来。乍看之下似乎是一个简单的法政工程——国家只要多立法,各机关“照章办事”便可。随着国家社会日益发展,并走向国际化,国家的法令已非“多如牛毛”所能形容。各种形式与内容的法规、管制及争议,都使“依法治国”的理想可能变成漂亮的口号,且形成官僚形式主义、降低行政的效率、妨碍社会进步的罪魁祸首,甚至成为“依法刁难”的护身符。所以“依法治国”只是法治国理想达成的手段,它还需要法治国的“精神要素”来作为指导原则。这些构成法治国“立法品质”的精神层面要件,包括:法律安定性、不溯及既往、信赖保障、合理原则(比例原则)……,都必须体现在立法者的认知与肯定之上,形成一套法律体制。这便是公法学者要探讨的内容。至此我们就必须要跨出国界,向对法治国理论研究已早于中国数十年的欧、美法学界虚心讨教。不仅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逐渐的,“真理无国界”会产生说服力。

作者简介

 陈新民,祖籍为广东省惠来县。1955年10月出生在台湾省新竹县。1978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79年11月赴德国慕尼黑大学公法与政治研究所,追随德国公法学大师Peter Badura,研究宪法及行政法学,1983年2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返回台湾后,开始公法学研究、撰写及教学生涯

书籍目录

上 第1篇  论宪法委托之理论 第2篇  宪法基本权利及对第三者效力之理论 第3篇  论社会基本权利 第4篇  平等权的宪法意义 第5篇  平等原则拘束行政权的问题 第6篇  论宪法人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第7篇  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 第8编  耶林论法官的独立性 第9篇  德国紧急宪法立法过程(译) 第10篇  戒严法制的检讨 第11篇  国民抵抗权的制度与概念 第12篇  宪法财产权保障之体系与公益征收之概念 第13篇 公共利益的概念 第14篇  公益征收的目的 第15篇  论公益征收的补偿原则 第16篇  一个新的立法方法 第17篇  立法者的审慎义务与释宪者的填补任务中 第18篇  论政党的内部民主制度 第19篇  论公务员的忠诚义务 第20篇  德国19世纪法治国概念的起源 第21篇  国家的法治主义 第22篇  法治国家理念的灵魂 第23篇  社会主义法治国之概念 第24篇  示威的基本法律问题 第25篇  行政国家理念的澄清 第26篇  宪法与行政法之关联 第27篇  德国行政法学的先驱者 第28篇  行政法学的拓荒者 第29篇  中国公法学的启蒙者 第30篇  行政程序法的立法考虑 第31篇  服务行政及生存照顾的原始概念 第32篇  行政法之任务 第33篇  宪法的维护者 第34篇  宪法的躯壳与灵魂 第35篇  社会法治国家理念的缔造者下 第36篇  惊鸿一瞥的宪法学彗星 第37篇  以宪法眼光论经济与国家之关系 第38篇  法治国家与人权保障之义务 第39篇  宪法军事统帅权之研究 第40篇  法治国家的军队 第41篇  德国军事领导统御的思想 第42篇  军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43篇  军人人权与军队法治的维护者 第44篇  不平则鸣 第45篇  民主与军队 第46篇  正义之师 第47篇  司法人员考试的方法论 第48篇  法律箴言、谑语一百五十则选 第49篇  一个东方版的法治国家 第50篇  菲律宾最高法院制度之研究 第51篇  中央与地方法律关系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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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陈新民是台湾司法院新科大法官,留德博士,代表了台湾法学向大陆法系领头羊靠拢的趋势这套书是论文合集,体系性较弱,文章较短,不及深入论证,多是理论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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