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概论

出版时间:1970-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金川  

前言

我国司法警察是隶属于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使用特殊强制手段维护司法场所设施安全与司法活动秩序的执法人员,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行政执法力量,是我国人民警察的独立警种之一。它包括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与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两大类。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司法警察的地位和作用凸现。然而,我国目前有关司法警察理论及实践问题的研究还很薄弱,对司法警察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阐述更是凤毛麟角。为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与司法警务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的需要,我们编写了《司法警察概论》、一书。本书突出了司法警察基本理论与司法警务实践相结合;既考虑到体系的完整性又强调其特殊性;既有对现行规范的诠释,也有对现有制度的反思。本书也是我们对司法警察理论及有关制度探究的一种尝试。

内容概要

《司法警察概论》突出了司法警察基本理论与司法警务实践相结合;既考虑到体系的完整性又强调其特殊性;既有对现行规范的诠释,也有对现有制度的反思。《司法警察概论》也是我们对司法警察理论及有关制度探究的一种尝试。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司法警察概述 第一节 警察概述 第二节 司法警察与司法制度 第三节 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第四节 司法警察的现状与发展 第二章 司法警察制度及其历史发展 第一节 警察的产生及警察制度的发展 第二节 我国司法警察的建立及发展 第三节 我国的司法警察制度 第四节 外国司法警察制度 第三章 司法警察的职责与职权 第一节 司法警察的职责 第二节 司法警察的义务 第三节 司法警察的职权 第四章 司法警察警务活动原则 第一节 政治和国家优先原则 第二节 法律和纪律优先原则 第三节 效率和司职优先原则 第五章 司法警察的素质 第一节 司法警察素质概述 第二节 司法警察的社会素质 第三节 司法警察的自然素质 第四节 司法警察的效能素质 第六章 司法警察的法纪要求 第一节 规范司法警察的法律要求 第二节 司法警察纪律要求概述 第三节 司法警察的执法监督 第七章 司法警察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 司法警察的组织管理体制 第二节 司法警察的行为规范 第三节 司法警察的选拔与录用管理 第四节 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第五节 司法警察的奖惩、考核与晋升 第八章 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 第一节 警衔制度概述 第二节 司法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三节 执行警衔制度的基本要求 第九章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 第一节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业务工作概述 第二节 押解与看管勤务 第三节 值庭与警卫警务 第四节 送达勤务 第五节 参与执行勤务 第六节 执行死刑勤务 第七节 强制措施实施勤务 第十章 司法警察的勤务制度 第一节 司法警察警务值班制度 第二节 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 第三节 司法警察警力调用制度 第四节 司法警察其他勤务制度 第十一章 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 第一节 警务保障概述 第二节 法律保障 第三节 物质技术保障 第四节 社会保障 第五节 生活待遇保障 第十二章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概述 第一节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与任务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二节  法律和纪律优先原则一、法律优先原则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坚持法律优先,就是把本阶级的、党和国家的最高意志列为司法警务活动的首要目标。它包括坚决维护法律秩序和严格依法办事。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司法警察是重要的强制力量。维护社会法律秩序,保障审、检目的实现,保障国家法律的实施和法律目的的实现,是司法警察的核心职责.。当国家的司法职能受到挑战或蔑视时,司法警察要责无旁贷地以强制手段维护司法秩序。比如维护法庭秩序,保护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周围公民的人身安全,保障司法判决的执行,都是重要的司法警务活动。当破坏法律秩序、干扰和阻碍法律实施的因素达到必须以暴力予以排除时,司法警察就应当发挥它的镇压职能。司法警察机关是重要的执法机关,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打击犯罪活动是其重要的执法职能。在履行自己职务的活动中,必须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为了保证司法警察本质职能的充分发挥,从有利于高效打击犯罪和有效维护社会安定的角度,应当尽快完善司法警察职能和权力的立法,在法定范围内强化执法力度。要从法律上扩大司法警察在警务活动中的紧急处置权力,强化司法警察临场制敌与防卫的机制。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同时必须严格立法和修改程序,在法律修改、补充之前,任何警务活动都必须遵守法治原则。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警察法》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清正廉洁,就是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要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有强烈的自律意识,抑制私欲,抵制诱惑,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编辑推荐

为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与司法警务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的需要,编写了《司法警察概论》。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司法警察概论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