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视“邓正来问题”

出版时间:2011-2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孙国东,杨晓畅 主编  页数:489  字数:5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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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从140余篇相关文章中遴选出了40篇评论邓正来教授《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代表性文章,收录了周国平、高全喜、郭道晖、季卫东、陈弘毅、文正邦、姚建宗、黄文艺、孙笑侠、卓泽渊、张千帆、谢晖、葛洪义、周永坤、何家弘、徐亚文、杨春福、刘旺洪、马长山、刘星、顾培东、魏敦友、吴励生、郑戈、吴冠军、胡旭晟等知名学者的评论性文字,对“邓正来问题”(即“中国[法律]理想图景”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视。

作者简介

  孙国东法学博士,复旦大学讲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研究人员、邓正来教授学术助理。主要研究领域:法律哲学、社会一政治理论、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等。
  杨晓畅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己,2008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法律哲学、政治哲学、法律社会学等。

书籍目录

“邓正来问题”:一种社会一历史维度的考察与推进——《检视“邓正来问题”:(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评论文集》代序一、中外思想论争中的邓正来 中国现代法学之道:价值、对象与方法 ——关于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一种本质主义批判 为法理大辩论提供两个分析框架 当代中国思想界对主体性的两种讨论 ——以李泽厚“主体性的人”与邓正来“主体性的中国”为例 历史哲学和类型学范式在中国法学批判中的运用 ——方法论视角下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从政治的“自然法主义”和“同意主义”到“政治理欲主义” ——兼评邓正来“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中的“可欲性”判准 方法论个人主义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建构 “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何处寻? ——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走出中国法学学派发展的三个误区 ——关于反对“本质主义”与邓正来先生商榷二、“文化自觉”、“知识引进终结论”与主体性中国三、知识宣言、意识形态批判与“历史社会学”四、法学成熟与法律自主五、规范法学、法条主义与法律职业化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传统的理性主义、本质主义等固然应该也可以批判,但批判并不等于就彻底否定了本质和理性,本质的理解仍然是我们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只不过本质应该被置换为特殊的本质,而不是普遍的本质、超历史的本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来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最后一句话,“当我把你从狼口里拯救出来以后,请别逼着我把你又送到虎口里去。”绝非故作姿态的矫情,至少不是柯岚女士所指出的“反本质主义自身的理性的狡诈”。况且就如当代哲学家张志扬在他的多本著作中所反复论证的“语言的两不性”:语言既不能证明形而上学的本体存在,也不能证明形而上学的本体不存在。也即:我们既不该停留在寻找“同一性”的狂妄之境,更不可以居留在“怎样都行”的虚无之途。就像正来先生“面对中国当下的社会生活进行建构”的同时必然关注“自生自发秩序”一样,本质主义的同一性、确定性、稳定性未必可以完全放弃,但重视差异性、不确定性、流变性,显然跟当下中国的社会生活有着更为深刻的勾连,也即“涉”与“不涉”。更何况,正来绝不应该也不可能像几百年前的理学家那样,通过对儒学的改造接近平民阐述“道”与“理”,直至上升到意识形态改造国民精神,而完全应该是在诉诸制度理性的前提下有效地推动知识的更新、发展和创造。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获得知识制度的创新和保障,那么,就并非仅仅是从狼窝里救出重新送进虎口的问题,而是我们要不就在狼窝要不就只能在虎口里,难得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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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邓正来问题":评论文集》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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