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法与纳税实务

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作者:邓红燕 编  页数:336  字数:568000  

内容概要

  本书共分九章,大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部分,是本书第一章,主要介绍税法与纳税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第二部分为税收实体法部分,即第二章到第八章,分税种阐述各税种的基本法律规定、税款计算、涉税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第三部分为税收程序法部分,是《最新税法与纳税实务》第九章,介绍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本书既可作为大专院校财经专业的教材和会计继续教育的教材,也可供财会人员自学使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税法及纳税会计概述
第一节 税收的含义与分类
第二节 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第三节 纳税会计概述
第二章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 增值税的计算
第四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第五节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第五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 营业税的计算
第四节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第五节 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第六节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七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节 资源税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
第四节 房产税
第五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及房产税的会计处理
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及契税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节 车船税
第三节 印花税
第四节 契税
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的会计处理
第九章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节 税务管理
第二节 税款征收
第三节 税务检查
第四节 税收法律责任
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①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②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③非企业性单位;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为此,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重新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主要规定如下: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依据本办法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5)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6)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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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法与纳税实务》既可作为大专院校财经专业的教材和会计继续教育的教材,也可供财会人员自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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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1条)

 
 

  •   简单的翻了翻,觉得对企业的财务人员有帮助,当领导要法律依据时,可以很快的给他看。
  •   这本书很好,物流速度也非常快。
  •   书很好。内容很丰富
  •   很好的兩本會計工具書!
  •   刚收到,还没看,看评价不错买的,应该会很好吧!
  •   虽然没看完,看了开头还蛮实用的
  •   内容很全面 在工作中提供很多帮助
  •   就要看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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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的封皮破了,挺失望的。希望内容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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