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研究2007

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卜宪群、 杨振红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04出版)  作者:卜宪群,杨振红 著  页数: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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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汉朝秘府启动古书的整理时,文官奉命整理先秦、秦、汉的版本,经过不同版本的校雠,选定理想的“经本”。不过各种因素造成汉代编本与先秦的原本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中最关键的是社会演变的因素,秦汉统一的帝国社会体系与春秋战国多国的竞争情况造成了十分不同的社会思想条件,历史上的社会变迁一定会牵动人们的思想焦点和价值观的变化。汉代文官在编辑古书的过程中,离不开当时社会人的思想、理想以及编书的目标。两千余年来我们所读的先秦典籍,都经过了汉人之手,只是多亏最近出土先秦的“历史正本”,我们才能够不从汉人手裹了解先秦,而直接与先秦人沟通,从第一手数据理解先秦人的观念。这就是出土文献的无上价值。先秦版本与汉代编本的校譬使我们发现许多被窜改的部分。其中一些窜改可能涉及汉代社会思想的需求,尤其儒家文献在西汉时被选定作为帝国意识形态的经本后,经历了关键性的修正。但是先秦正本与汉代编本之间的差异不会只是基于政治的目标,其它诸如社会观念的变化以及各方面语文的演变等,都往往会影响汉代整理者对古代文献的理解。其中,非常关键的是“历史语言”的变化。所有的语言都处于不断的发展与变化中,各个时代所习惯的用词不同,字词的用意也不停地演化。因此战国时期“历史语言”与汉代“历史语言”也有所不同。对汉人而言,战国版本都属于古书,不用说汉人对古代实际情况有所不知,秦代文字统一之后,有些简文所用的字汇已绝迹。因而汉人整理古代文献时,有意或无意间,都有用字的调整,而这些用字的调整,又离不开汉代的理解以及用字习惯。

内容概要

  语文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蕴含着许多方面的因素。历史文献的研究离不开历史考证方法以及对“历史语言”的考证。出土的楚简文献未经过传抄而直接揭示了战国时期的语言。出土的战国文献与传世战国文献有很多语言上的差异,经过对照可以看到历史语言的演变。虽然目前出土文献资料仍有限,但幸运的是,有一篇儒家经典却有两种版本被发掘出土,此即《缁衣》篇,而从其竟能出土两种不同版本,我们约略可推知,在先秦社会中,《缁衣》是一部相当流行且重要的著作。是故,本文将选择《缁衣》为代表性的著作,从其文本的校簪来探讨几种历史语言演变的过程,如同音字和同义字的互替,字义的演变,字体的分支与合并。关键词历史语言、战国文字、楚简、《缁衣》、《礼记》。

书籍目录

读《君人者何必安哉》札记由竹简《缁衣》论战国时期历史语言的问题上博楚简《鬼神之明》的所属学派问题——以鬼神的“赏善罚暴”论为出发点,《容成氏》杂谈(三则)上博竹书字词考释三题《系辞》“颜氏之子,其庶几乎”节新解日书《死失图》的综合考察——从漠代日书封楚秦日书的继承和改造的视角《二年律令。盗律》“桥(矫)相以为吏、自以为吏以盗”考释《二年律令。钱律》“钱径十分寸八以上”条释义居延汉简所见“明府”称谓敦煌悬泉汉简所见人名综述(四)——以中央机构职官为中心的考察捕亡问题探讨:读汉简小记汉代律令与传舍管理中国古代下达文书的书式中国日用类简牍形制的几个有关问题长沙走马楼三国竹简所见入皮簿格式复原与相关问题探讨长沙走马楼吴简中军粮调配问题初探嘉禾吏民田家荆编连初探走马楼简“吏民簿”所见孙吴家庭结构研究走马楼简中的成年待嫁女和未成年已嫁女韩半岛出土简牍与韩国庆州、扶余木简释文补正秦、西汉初期里的内与外——牢狱建立前史西汉武帝时期的地域社会与女性徭役——由安徽省天长市安乐镇十九号漠墓木牍引发的思考日本张家山汉简法律文献研究相关论著目录(1985,1-2008,7)

章节摘录

插图:其一,此律条只是规定了流通货币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凡是铸币形制、黄金成色只要符合律条规定的最低限度,便可以合法流通。《钱律》“钱径十分寸八以上”的“以上”及“金不青赤者”便清楚地表明了这一层意思。秦简《金布律》便规定:“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封印。不盈千者,亦封印之。钱善不善,杂实之。出钱,献封丞、令,乃发用之。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秦简《金布律》“买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择行钱、布;择行钱、布者,列伍长弗告,吏循之不谨,皆有罪。”“布袤八尺。幅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钱十一当一布,其出入钱以当金布,以律。”此律条还反映了这样一个史实,那就是,布币及铸币在流通中处于同等地位,“两”本为布的单位,后来才成为铸币的名称,以下将有论及。铸币流通中美恶杂用:汉初是否布币与铸币仍是如此,还不好确定;至于秦律中对铸币美恶杂用的强制规定则被汉初律继承下来。有学者认为“行”读音为“航”,行钱指滥恶、粗恶之钱。但这与秦律、汉律中这条律文中的上下文意似乎不合。律条中的“行钱”意思是流通铸币,包括质量不好,可符合法律规定最低标准的铸币:也包括质量形制超过律条规定标准的铸币。而且《史记。六国年表》周显王三十三年、秦惠文王二年栏载“天子贺行钱”。《史记.秦始皇本纪》末附载: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2年)“初行钱”。《史记》及秦律中的行钱显然是发行、流通之意。其二,秦律、汉初律行钱规定的出现,遗与当时货币存在日益贬值及数量不足的情形有关。王毓铨先生指出:“战国时秦国的货币保存下来的很少。而且战国秦汉以来铸币自身存在着不断贬值的现象。马克思论到英国的金镑重量减轻时说,'几世纪中王侯们所进行的货币贬值达到了这么个程度,货币的原来重量事实上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是个名字'。这话也正符合于我国古代的货币史,“即使在战国末年秦国逐渐富强的时候,它的货币制度也未能逃出当时其它各国货币制度的发展规律,单位重量逐渐减轻。”新出考古材料也证实秦国钱币流通中存在这样几个重大事实:一、秦始皇以前就有战国秦的“半两钱”。二、由于四川青川秦墓的发现,确知在公元前306年,战国半两有重95克,也有轻到2.1克的。三,根据首帕窖藏秦钱的发现,印证云梦睡虎地秦简的记载,从战国开始,秦政府长期用超经济的强制,使轻钱和重钱同时使用。由于布在我国古代是主要的实物货币,它以“两”为单位,一两是二端布。可以想象,人们在交换中,发现经常的交换需要额可能以一端布更适合,也就是“半两”。以金属货币替代实物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必然结果。在秦地是代表相当于一端布价值的金属量,铸成“半两”的铜铸币。金属铸币出现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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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帛研究2007》是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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