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事仲裁与司法实务专题案例(第六卷)

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林一飞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11-07出版)  作者:林一飞 编  页数:219  

内容概要

《最新商事仲裁与司法实务专题案例(第6卷)》基本延承上一卷的专题框架,包括:仲裁协议和仲裁管辖权,仲裁当事人,仲裁员和仲裁庭,正当程序和不当行为,中止程序和要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法律适用,可仲裁性和公共政策,裁决的撤销、承认与执行等。今后的选编工作中,这些专题会根据当期的案例情况作一些调整,以便在篇幅上较为平衡、重点上有所突出。

书籍目录

案例索引
专题一 仲裁协议和仲裁管辖权
专题二 仲裁当事人
专题三 仲裁员和仲裁庭
专题四 正当程序和不当行为
专题五 中止程序和要求进行仲裁
专题六 仲裁裁决
专题七 法律适用
专题八 可仲裁性和公共政策
专题九 裁决的撤销、承认与执行
专题十 海事海商争议

章节摘录

版权页:(2)确认派派思在与海码路缔结的2001年8月16日的开发合同及连锁合同上不享有权利;(3)仲裁费用由派派思承担。上述仲裁裁决已在韩国发生法律效力,且未被提请撤销。韩国商事仲裁院分别于2004年7月19日、2004年10月27日通过敦豪快递(I)HL)向派派思送达仲裁通知及裁决书,其快递运送单系以英文书写,发件人韩国商事仲裁院,收件人派派思,联系人王某某,电话459-582一5666,地址是中国黑龙江某市萨尔图区友谊大街12号。但该地址不是派派思的营业地址。王某某在异议申请书中承认收到了快递邮件,但因邮件中材料无中文译本,又不懂韩文,不知道是仲裁院的通知,未参加开庭。此外,中国与韩国均已加入《纽约公约》。中国与韩国于2003年7月7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该条约已于2004年2月29日经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韩国仲裁法》认可投递方式送达,并以投递的当日视为被投递人已接收,仲裁当事人撤销裁决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生效的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哈尔滨市中级法院认为,海码路与派派思之间的纠纷属于因契约性的商事法  律关系引起的争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

编辑推荐

《最新商事仲裁与司法实务专题案例(第6卷)》是由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最新商事仲裁与司法实务专题案例(第六卷)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