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学习读本

出版时间:2011-5  出版社:国家行政  作者:梁旭 编  页数:207  

内容概要

  突出究法的学习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政治生活
 [本章 导读]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3.如何选举村民委员会?
 4.怎样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5.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有什么样的后果?
 6.涉及村民利益的哪些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
 决定方可办理?
 7.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哪些事项,
 接受村民的监督?
 8.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的任期和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哪些事项?
 9.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案例分析
 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第二章 农业生产
 [本章 导读]
 1.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发包方或承包方可以单方面收回、交回或调整承包地吗?
 3.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吗?
 4.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5.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后应该怎么办?
 6.购买种子时有哪些权利?
 7.因种子质量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8.国家对农村粮食流通有哪些规定?
 9.国家征收耕地应该支付哪些补偿费用?
 10.国家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归谁所有?
 11.为了保障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补偿作了哪些规定?
 12.我国对农业生产给予什么补贴?
 13.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应载明哪些内容?
 14.农业机械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应承担什么责任?
 15.农业机械产品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损失的,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
 农村在校大学生应享有承包地收益分配权
第三章 进城务工
 [本章 导读]
 1.进城务工对务工人员有什么限制吗?
 2.怎样办理暂住证?
 3.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5.用人单位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行为合法吗?
 6.《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什么规定?
 7.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
 9.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
 10.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11.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吗?
 13.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民工适用吗?
 14.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15.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该关注哪些问题?
 16.《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17.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在劳动中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18.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
 案例分析
 工伤索赔遥遥无期法律援助帮助解决纠纷
第四章 自主创业
 [本章 导读]
 1.什么是乡镇企业?
 2.哪些乡镇企业可以享有税收和贷款方面的优惠?
 3.设立和经营乡镇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4.登记机关对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材料依法审查后,应如何办理?
 ……
第五章 经济生活
第六章 婚姻家庭
第七章 计划生育
第八章 社会保障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诉讼仲裁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8.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合同法》在总结以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确认、修改、补充,从法律层面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9.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 这些年,劳务派遣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公司也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从最初适用于保姆、保安、保洁劳务人员到后来在建筑、采矿、交通运输、通讯、邮政、电力、化工等行业都广泛应用。与传统的用工方式相比,劳务派遣具有灵活性,但其特殊的三方关系也容易滋生弊端,容易被一些不良用人单位利用来逃避法律义务,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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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明白人"实用手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学习读本》由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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