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

出版时间:2002-11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俞可平  页数:583  字数: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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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言  这是一本由独立的研究报告组成的文集,各报告的撰稿人来自不同的学科,具有不同的知识背景,读者将会发现,这些作者在研究方法、分析视角、学术观点、叙述方式,甚至文风和用词上都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同样一个civil society,一些作者称为公民社会,另一些则称作市民社会。因为每位作者的研究都是独立完成的,都对自己的文章负全部责任,所以甚至连文字的统一工作也无法进行。当然,把这些不同作者的研究报告编为一本书,一定有其相同的地方。首先,它们都是案例研究;其次,研究的重点都是改革开放后兴起的民间组织。该书主要研究改革开放后兴起的民间组织及其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分别选择了有代表性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行业协会、村民组织、社区组织为实例,对民间组织的结构、功能、运行机制、管理方式及其对治理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从案例出发,作者对正在兴起的中国公民社会及其对善治的意义做了初步的理论概括。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公民社会的兴起正在对中国的整个社会生活发生日益深刻的影响,该书的出版将有助于读者加深认识公民社会本身及其对社会发展进程的深远意义。最后,衷心感谢福特基金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以及本书所有作者在研究和出版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合作。  俞可平  2002年2月22日

内容概要

海外学者中有一种观点认为,1978年以后中国实行了深刻的经济改革,但政治体制基本未作变动,这是一种片面的观点。从政治学角度而言,政治体制内涵是多方面的,除了西方国家的多党制、三权分立、代议制外,还有法制和法治、行政体制、领导体制、选举制度、监督制度、党政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等。如果根据后面这些广泛的标准来看,80年代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其中的许多变革直接间接地促成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主要研究改革开放后兴起的民间组织及其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分别选择了有代表性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行业协会、村民组织、社区组织为实例,对民间组织的影响、功能、运行机制管理方式及其对治理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从案例出发,作者对正在兴起的中国公民社会及其对善治的意义做了初步的理论概括。该书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告诉人们,公民社会的兴起已经并正在对中国的整个社会生活发生日益深刻的影响。

作者简介

  俞可平,生于1959年7月,教授,研究员,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现任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深圳大学等大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政治哲学、中国政治、比较政治。

书籍目录

前 言  俞可平中国民间组织发展概况 中国农村民间组织与治理的变迁——以福建省漳浦县长桥镇东升村为例 民间公益组织与治理:“希望工程”个案 市民自治与社区管理方式的变革  行业协会与经济领域中的民间治理 国内进步基础上的中国外交  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对治理的意义  

章节摘录

  许多学者在论及中国近21年的改革时,常常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奉行一条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的道路,至今没有对政治体制做重要改革,所以中国的改革成功了;而前苏联奉行一条先政治后经济的改革路线,所以改革失败了。这种观点的局限在于:它完全按照西方的政治标准来界定中国的政治发展,把多党制、三权分立和西方的代议民主视为政治改革的惟一标准。确实,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可以说中国的政治体制至今未作实质性的变革。但是,衡量政治发展应当还有其他的标准,例如,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党与国家的关系、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官员的选拔制度、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政治管理制度、政治文化、政治宽松程度、基本人权状况等。如果从后面这些标准来看,那么就不难发现,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整个政治状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种政治变化是农村民间组织得以成长的基本政治环境。   像其他农村一样,改革前东升村在政治上实行高度一元化的领导,除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村的权力归村“革委会”外,其他时间党支部是惟一的权力机关。虽然从法律上,村党支部和革委会都不是一级政府权力机关,但从其实际作用来看,它们完全履行政府权力的职能。党支部和革委会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权合而为一的单位。下面再分6个生产小队。在党支部和革委会统一领导下,村民没有民主选举和自治权利,也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行为。党支部或革委会通过生产小队将每一个村民的工作、分配和劳动时间完全控制起来,村民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队长的安排,如有违背,不仅在经济上要受到处罚,如降低或扣除工值,在政治上也要受到相应处罚,如强制性参加学习班,对社员进行批判,直至召开批斗会。党和国家通过村党支部、革委会、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等严密的科层体制把每一个农民整合到高度集权的政治过程中,从而使他们完全失去了自主性。  80年代后,中国政府在农村率先实行了政社分设和党政分开,将管理经济的机构与行政管理机关分开。特别是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不再直接作为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村务,取缔村革委会,取消原先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职能,设立村民自我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增大基层的自主权。所有这些重大的农村政治改革,使得原先绝对一元化的政治模式开始解体,代之以一种相对多元化的政治模式。在东升村,这一政治模式的转换过程直到80年代后期才基本完成。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直接管理村民的科层式的生产小队消失,代之以完全松散的村民小组;村党支部不再直接管理村民事务,代之以村委会。村民破天荒地享有自由选举村干部的权利;从前村民必须参与的那种政治学习班、政治夜校、政治动员大会、政治运动一去不复返;村民可以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不再会因盲获罪。这种建立在乡村经济多元基础上的乡村政治的相对多元化,正是东升村民间组织迅速发展的基本政治环境。  农村民间组织的法律环境与城市有很大不同。从东升村的实例看,其多数民间组织并未像在城市那样必须经过主管民政部门的登记才算合法。除了村委会严格按照国家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产生和登记外,其他的民间组织都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和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和管理。例如,村的“果树研究会”和村“老年协会”从性质上说应当属于民间社团,按照规定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但它们至今并无正式登记手续。村的“经济合作社”性质上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到县民政局登记注册,但也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可是,东升村所有这些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无论从官方还是从村民的角度看,都被认为是合法的。其主要的合法性依据便是上级党和政府的文件及规定,在村民和村干部的眼中,这些内部规定与公开的法律是完全等值的。所以,从东升村民间组织产生和存在的法律环境来看,中国农村民间组织的合法性目前主要来自上级党政领导机关的文件规定,而不是公开发布的国家法律。  农村民间组织的产生与发展也深受传统文化环境的制约。改革开放前党和政府采取种种强制的和非强制的措施,试图彻底消除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甚至不惜发动“破四旧”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传统文化的影响确实被降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最低限度。但是,这些传统文化对农村的影响只是被强压在心中,远没有真正被彻底清除,随着改革开放后农村政治环境的宽松,它们又逐渐恢复对农村生活的影响。从东升村的案例至少可以看到传统的乡贤文化、乡民自治和宗族文化的巨大影响。诸如村委会、能人会、老年协会、治保会、庙会等村民组织几乎都可以在东升村的历史上找到渊源。庙会体现了传统佛教文化的影响,能人会体现了乡贤政治的传统,老年协会反映了宗族文化的价值,村委会可以看做是乡民自治的延续。    1.放弃官方组织系统的优势  尽管中国青基会的建立带有明显的官方色彩,但从“希望工程”开始实施时起,中国青基会就明确主张,“希望工程”不能完全依赖过去的体制和组织系统,要实行社会化运作,要“直接面对社会”。翻看一下中国青基会负责人的讲话和中国青基会的有关文件,可以看到对“社会化运作方式”的大量强调。  实际上,当中国青基会决定放弃“过去那种方式”的时候,也就放弃了“过去那种方式”所具有的种种优势。这对于一个一无基础、处于草创阶段的事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极为艰难的抉择。而且,在一个几十年间民间公益事业销声匿迹、社会成员缺少参与民间公益事业的实践和意识的社会中,不依赖原有的官方组织系统,在资源的筹集和获得上无疑会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就中国青基会本身来说,在开始阶段,不依赖封闭的共青团组织这—点是明确的,但怎么才能做到有效地“直接面向全社会”,并没有一种现成的模式。  中国青基会最初选择的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其做法就是向工矿企业发信。当时印了大约50万份传单,动员工厂的青年工人帮他们抄信封,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也每天晚上抱一大摞信封回家去抄。中国青基会副秘书长顾晓今回忆说:“那时候一天一个人差不多要抄120个信封。募捐信都要盖章的。就我们几个人。盖到后来,手都酸了。后来我们就把它当一个游戏来做。中午打扑克牌,谁输了谁就到边上盖章去。写不了拿回家去让女儿写。当时我们都写过。从1989年10月份开始,发了十三万多封信。”(顾晓今访谈录)用这样的方式,中国青基会于1989年10月将13.7万封筹资信寄到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工矿企业。接着,在1990年1月,又向全国40万个工矿企业发放了宣传材料和劝募信函。为了形成劝募的诱惑力,中国青基会甚至采取承诺对捐赠者提供种种服务,如捐赠者来京出差时帮助购买车票,帮助联系住宿等。在这种最初的市场化尝试中,“希望工程”大约募集了二三十万元的款项。但这种操作方式所带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成本大,收效小。更重要的是,人们对这种募捐方式很难认同。  一种后来被称为“革命性突破”的全新的社会动员方式出现在1991年5月。中国青基会在《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少年报》、《华声报》等全国性报纸上同时刊登了名为“希望工程——为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募捐”的公益广告。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内地的第一个募捐广告。这个广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它对希望工程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回顾“希望工程”10年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其募集资源的方式,既不同于西方社会民间公益事业主要依赖常规性捐赠,也不同于过去几十年依靠官方组织系统进行募捐的方式,而主要是依赖一些富有创意的大型活动,而这些活动都是以社会化的方式开展起来的。  2.站在社会,面对体制  在报纸上刊登募捐广告,是“希望工程”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此,“希望工程”的活动才正式大规模地开展起来。然而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在报纸上刊登募捐广告,特别是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募捐广告,其意义还不仅仅在于募捐的对象在一夜之间扩大了不知多少倍,从而使得筹集的资金数量大大增加。更重要的是,这个决定成为后来那种以社会的方式动员组织资源模式的重要开端。广告,不仅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象征。在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中,广告被取消,在改革中得以恢复,就是一个明证。然而,在今日的中国社会,利用广告进行募捐,却具有一种很强的象征意义,在这个象征中同时包含着体制与社会的双重因素。  这首先与报纸在中国社会生活的独特地位有关。在中国社会中,报纸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西方社会中的“大众传播媒介”,大部分报纸都是各级党组织或政府的机关报。这些报纸上所发表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们看做是党或政府的意志的体现。特别是《人民日报》,更是党中央的机关报。即使是在市场取向的改革已经进行了10年多的当时,这种情况基本没有改变。注意到报纸的这一特点是重要的。因为在当时,一般群众缺少社会公益事业的概念,同时由于社会生活的不规范,人们的信任结构已经遭到相当严重的破坏。而在党报上,特别是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募捐广告,无疑有助于赋予这项活动以合法性和权威性,以形成社会对这项活动的认同。对于这一点,这个举动的策划者是心知肚明的。“登在党报上人们觉得大有来头,一般都会看一看”(徐永光访谈B)。因而,以在党报上刊登广告的形式进行资源动员,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以社会的方式动员体制资源”的精髓,或者说是“准组织化动员”的精髓:站在社会,面对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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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外访问讲学期间,当我把我们所做的关于地方治理的案例成果介绍给国外同行时,他们无不惊讶地说,原来以为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只有社会经济的剧变而无政治的大变,没有想到中国的基层也在努力进行趋向善治的各种改革。            ——俞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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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俞可平老师的著作我顶死
  •   经典之作,值得一读。
  •   刚刚拿到书,当当送到的书既旧又破。建议大家以后不要在当当上订2006年前的书。另外,全书583页,前223页是中文,后面是中国式英文翻译。收录的文章都是俞可平在期刊上发过的旧文,本人非常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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