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肯斯坦

出版时间:2007-1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作者:[英]雪莱夫人  页数:301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5000词床头灯英语学习读本19:弗兰肯斯坦》描述了一个离奇怪异的科幻故事。追求知识,喜欢冒险的英国青年沃尔顿组织了一个船队到北极探险。在荒无人烟的北极地带遭遇冰山围困,船队先是目睹了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驾着狗拉雪橇在远处的茫茫冰原上飞驰而去,后又在冰层碎裂的海面上意外救起了一个人,这个人便是小说的主人公——瑞士自然科学家维克托?弗兰肯斯坦,弗兰肯斯坦向沃尔顿讲起了自己痛苦而离奇的经历。他天资聪颖,善于幻想,而且涉猎很广,大学时代就在生物化学研究上展露头脚。此时的他踌躇满志,渴望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人类造福。他基于自己长期以来对生命起源的思索,通过孜孜不倦的研究揭开了生命的奥秘,并且掌握了创造生命的技术,这种惊人的发现令他欣喜若狂,并使他在一时冲动之下,以近乎疯狂的迫切心情不分昼夜地劳作,制造出了一位身材硕大、相貌丑陋的“怪人”来。但是当他亲手造出的这个怪物站在他面前时,他感到的并不是惊喜,而是一种不由自主的恐惧与厌恶,他无法面对这个丑陋的怪物,吓得逃出实验室不敢回去。而这个怪物也离开实验室,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  怪物乍一来到这个世界,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和好奇,他渴望得到人类的关心与爱护。虽然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但是所到之处,他那庞大的身躯和丑陋无比的外貌让人类感到恐惧,人们纷纷躲避,或者向他发起攻击。他曾经用心良苦想和人类作朋友,但是结果却被打了出去;他曾经救起落水的少女,来料却被少女的同伴开枪射击,险些送命。种种遭遇让怪物开始憎恨人类,憎恨那个赋予他生命的人。为了向弗兰肯斯坦复仇,他杀死了弗兰肯斯坦的弟弟威廉,并设计陷害了他们家收养的善良女孩贾丝廷,这让弗兰肯斯坦痛苦万分。后来怪物找到弗兰肯斯坦,要求弗兰肯斯坦给他制造一个女伴,然后他和这个女人一起浪迹天涯,永远离开人类,否则他还要继续报复他。弗兰肯斯坦在怪物的威逼利诱下,答应了他的请求。但是弗兰肯斯坦在工作即将完成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险些成了千古罪人,于是他愤怒地砸碎了这个半成品。  这一举动激怒了怪物,他疯狂地实施报复,先杀死了弗兰肯斯坦的好友克勒瓦尔。并在弗兰肯斯坦新婚蜜月之肘杀死了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很快弗兰肯斯坦的父亲也因承受不了这一系列的打击而死去。弗兰肯斯坦痛不欲生,决心追捕怪物。杀死他为死去的亲友报仇。他历尽千辛万苦,踏遍了大半个地球,一路追逐怪物来到茫茫的北极冰原。在冰原碎裂的时候,险些丧命,后被沃尔顿的探险船队救起。但是弗兰肯斯坦终因体力衰竭,情绪又异常激动,很快就结束了生命。这时怪物却出现了。他来向弗兰肯斯坦忏悔,并向沃尔顿诉说了自己内心的痛苦。他告诉沃尔顿,他的使命即将结束。他要去地球最北端,在那儿将自己焚毁,彻底结束这一切。说完,他就从船上跳下,驾着自己的冰筏,消失在茫茫冰海之中。

作者简介

作者:(英)玛丽·雪莱 译者:毛荣贵 朱琳 改编:ANDREW GRANT

书籍目录

Chapter 1Chapter 2Chapter 3Chapter 4Chapter 5Chapter 6Chapter 7Chapter 8Chapter 9Chapter 10Chapter 11Chapter 12Chapter 13Chapter 14Chapter 15Chapter 16Chapter 17Chapter 18Chapter 19Chapter 20Chapter 21Chapter 22Chapter 23Chapter 24

章节摘录

书摘十一月的一个阴沉沉的夜晚,我千辛万苦的杰作终于呈现在眼前。这时极度的焦虑折磨着我的内心,我把激活生命所需的工具都聚集在身边。我就要把生命的火花引入脚下这具无生命的躯壳里。现在已是凌晨一点钟,雨点敲打着窗户。蜡烛也将燃尽,突然,在蜡烛即将熄灭的微光里,我看到那具躯体睁开了昏黄的眼睛;它呼吸急促,四肢剧烈地抖动起来。  我该如何形容面对这场灾难的感受呢?抑或。对于我殚精竭虑、竭尽全力所塑造的这个人物。我该如何解释呢?他的四肢比例均衡,我为他选择了最美的容貌,美!天哪!黄皮肤紧紧裹住肌肉和皮下血管组织,头发黑亮顺滑,牙齿光亮洁白;但这些配上那双水泡似的眼睛却显得很恐怖。因为这双眼睛和它所镶嵌的眼眶同样惨白无血色,他的面部萎缩,两片黝黑的嘴唇有些僵直。  这就是两年来我全部的心血。是我疯狂想要得到的东西。但是,现在大功告成了,而梦想的魅力也消失了,一种令我窒息的恐惧和恶心涌上心头。我无法忍受和面对这个亲手创造出来的生命。我冲出房间,回到卧室,在卧室里不停地走来走去,久久不能平静。后来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但睡梦中也是同样焦躁不安,噩梦不断。我梦见了伊丽莎白,她红光满面地走在英格尔斯塔德的大街上,我又惊又喜,赶紧拥抱住她,但当我亲吻她双唇时,她的双唇突然变成了死灰的颜色,她的脸似乎也变了,我又好像是抱着死去母亲的尸体,尸体被裹尸布包着,我看到蛆虫正在棉布的寿衣褶皱里蠕动。  我从恶梦中惊醒。借着透过百叶窗的昏黄月光,我看到我所制造的那个可怜的怪物,正在撩起我床边的幔帐。他的眼睛——如果可以这样叫的话——正注视着我。他的嘴巴张开,好像嘟哝着什么,然后咧嘴一笑,满脸褶皱;他或许说了什么,但我没听到:他伸出一只手,似乎要抓住我,但我逃脱了,冲到楼下去。我住房的院子成了我的庇护所,整个晚上我都呆在那里。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我侧耳倾听。有点声响就会让我胆战心惊,生怕那具被我不幸赋予生命的恐怖躯体会靠近我。  终于度过了这个不幸的夜晚。现在除了恐怖之外。我还感到了失望的痛苦;这么久以来那个梦想成为我的精神食粮,一直在支撑着我,可如今它却变成了地狱般的梦魇;变化竟是如此之快,颠覆竟是如此彻底!  黎明终于来到,但阴沉而潮湿。一夜无眠,双眼剧痛。举目望见英格尔斯塔德教堂的尖塔和大钟,大钟显示时间是早上六点钟。看门人正在打开院子的大门。这院子就是昨晚我的庇护所。我走在街上,脚步匆匆,好像有意避开那个恐怖的家伙,生怕他在某一街道的拐角处会赫然出现在面前。我不敢回到住处去。只是被驱赶似地往前走,也顾不上天气阴冷,还下起了雨,我也被大雨淋透了。  就这样走了好长时间,我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种病态的恐惧让我心跳加速,我步履有些慌乱,更不敢向四周观望。  最后,也不知是为什么,我在一个小旅店的对面停下了脚步。这儿经常有各种车辆停留,我盯着一辆从街道另一端驶来的马车看了好一会儿,马车离近时,我看出是辆瑞士马车,他停在了我的身边。在车门打开时,我认出是亨利·克勒瓦尔,他看到我,从马车上一跃而下。“亲爱的弗兰肯斯坦,”他喊道,“见到你太高兴了!此时此地能见到你是多么幸运啊!”  见到克勒瓦尔让我感到无比高兴;他的出现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伊丽莎白,以及记忆中家乡的一草一木。我握着他的手,一时间竟忘记了先前的恐惧和灾难:好几个月以来,我第一次感受到一种平静、祥和的喜悦。他来看望我,而且要到这所大学来读书。我热烈欢迎他,我们一起回学校。  “见到你我有说不出的高兴;快告诉我你离开时我的父亲、弟弟、还有伊丽莎白都好吗。”  “都很好,很幸福,只是总没有你的消息让他们有点担心。不过,亲爱的弗兰肯斯坦,”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我的面容之后继续说,“你的身体看上去很不好;又瘦又苍白;似乎几天几夜没合眼了。”  “你猜得没错;我最近工作特别忙。顾不上休息,就像你看到的;但是我希望,我衷心地希望。现在所有的工作都结束了,我终于可以自由了。”  但是我忍不住想起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这让我浑身颤抖,但我只字未提。我们加快了脚步。很快到了学校。想到留在我屋子里的那个家伙也许还在那儿走来走去,我又开始哆嗦。我害怕看见那个怪物,但我更怕亨利知道这件事。因此,我让他在楼下等会儿,我飞奔上楼来到我的房间。我已经作了最坏的打算,然后猛地推开门,但是却没人。我心惊肉跳地走进去,房间里确实没人,卧室里也没有那个不速之客。我简直难以置信,竟会有这等幸事!于是我跑下楼来招呼克勒瓦尔。  我们来到楼上我的房间,仆人很快送上早点:但是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跳上椅子。拍着双手,大笑不止。克勒瓦尔从我的眼神里看出一种莫名的疯狂。我奇怪的大笑让他又惊又怕。  “亲爱的维克托,”他喊道,“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到底出了什么事?”  “不要问我,”我用双手捂住眼睛大声喊道,因为我好像见到了那个可怕的身躯又溜进了房间:“他,会告诉你。噢,救命啊!救命啊!”我感到怪物抓住了我,我猛烈地挣扎,结果一头栽倒在地上。  从这以后,我就患上了严重的热病,这让我几个月都出不了门。我的脑海里充满了那个可怕的阴影,那个我所赋予生命的怪物。在我生病的很长时间里,他总是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理智,我肯定是大喊大叫。叫嚷着这些最奇怪和骇人听闻的事件。  在那段日子里,只有亨利在照顾我。他没有把我神志不清的严重病情告诉家人,他认为没有必要再让他们焦虑,因为他相信我迟早会好的。  确实,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我终于好起来了。那时已经是春意盎然了,窗外盛开的鲜花驱走了我的忧郁心情;不久,我感到自己愉快的心情好像回到了以前,回到了我经受致命打击之前的日子。  “亲爱的克勒瓦尔,”我说,“你对我太好了,我该如何报答你呢?因为我耽误了你的学业,我感到十分抱歉。”  “你要报答我呢,就赶快好起来;既然你现在精神很好,我跟你说一件事如何?”  我的心怦怦直跳,一件事!会是什么事?会不会是他要问我生病的原因呢?  “冷静些,”克勒瓦尔看出了我脸色突变,就说,“如果那会令你不安,我不会提起的;但是你的父亲和堂妹如果收到你的亲笔信会很高兴的。他们根本不知道你病得这么厉害,一直没有你的消息,他们会很担心的。”  “这就是你要说的吗,亲爱的亨利?你想,我怎能不首先想到他们呢?他们都是我爱的朋友,也是最值得我爱的人啊。”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朋友,你会很高兴见到一封信,它已经来了好几天了,我想是你的堂妹写来的。”  P65-75

媒体关注与评论

媒体推荐英语界名人、名家论阅读。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总是把阅读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阅读首先是吸收知识,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语言。——许国璋用英文思维是许多英语学习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境界,因为这是用英语流畅地表达思想的基础。对于一个生活在非英语环境中的中国学生来说,要做到部分或全部用英文来思考确有很大难度,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从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中,我体会到坚持大量阅读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何其莘(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 博士生导师)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我特别推荐英语简易读物,读的材料要浅易,故事性要强,读的速度尽可能快一些,读得越多越好。这是学英语屡试不爽的好方法。——胡文仲(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序言5000词床头灯英语学习读本 --通向英语殿堂的阶梯    床头灯3000词系列出版后,读者的反响强烈。我们每天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对其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这套读物最大的特点就是使你无痛苦学英语。有的读者买了一本回家一看就上瘾了,接连把50本都读完了,并且说这是他生活中第一次读英语小说和看金庸小说一样着迷。有相当一部分长期读者已经形成了英语思维,见到生活任何一个场景,就能在脑海中用英语想出来。很多读者反映,读完这套读物后用英语进行阅读、写作和深入交谈的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并且得出一个结论:英语成功的方法就是Keeping On Reading。一个外企员工说:我以前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不错,但读完30本后我才感到我的英语真变得地道了。由于编辑出版的速度有限,在第四集刚刚出版的时候,很多读者已经等待、督促第五集的面世了。很多读者反映这个系列为他们学英语找到了一条不用特别吃苦就能成功的道路。 为使本系列能够进一步提高读者的阅读能力,并且满足中高级英语读者的需求,我们此次又隆重推出了5000词系列。该系列能够对读者最终读懂原著起到承上启下的阶梯作用。 一个人学好英语的标志是能否读懂原著,语言学家认为读懂原著一般需要循序渐进地过三关。第一关,简易读物关。读简易读物的重要性在床头灯3000词系列中已经详述,在此就不多说了。第二关,简易原著关。过了第一关之后,读者如果直接读原著,由于跨越的台阶过大,往往会产生难以抗拒的心理挫折感,效果通常不佳。因此专家建议过第一关后,要读难度相当于非英文作品的英译本,如法文、德文、中文的名著英译本。我们国内像鲁迅的很多作品就曾被翻译成英语。这些读本由于是翻译作品,用词相对简单,其难度非常适合此阶段的学习。专家们常把英语学习的这个阶段也称为一关,即简易原著关。但这类读物也有一个翻译作品无法避免的缺憾,即语言不够地道。这一问题在外语界一直解决得不理想,这就是本系列书推出的原因。第三关,一般原著关,即读懂未经改写、删节的原著,这是大多数人学英语的最高境界。 床头灯英语读本的3000词系列由美国作家执笔,用3300个最常用的英语单词写成,很容易读懂,适合读者过第一关,简易读物关,它是通向英语殿堂的基石。5000词系列是由美国作家用5500词写成,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著的语言特色,而且难度适中,很适合读者过英语学习的第二关,简易原著关。较非英语作品的英译本,床头灯英语5000词系列在语言上更具有原汁原味的特色,更适合读者学习。它是通向英语殿堂的阶梯,它能帮你达到英语学习的最高境界。 床头灯英语读本5000词系列读过50本后,简易原著关也就过了,再去读原著,过第三关,自然就会易如反掌了。中国人学英语现状分析◆英语是语言的帝国    全球60亿人中,有3.8亿人的母语是英语;2.5亿人的第二母语是英语。12.3亿人学习英语,33.6亿人和英语有关。全世界电视节目的75%、E-mail的80%、网络的85%、软件源代码的100%使用英语。40~50年后,全球50%的人精通英语。全球约6000种语言,本世纪末其中的90%将消亡。届时英语作为主导语言的地位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目前中国大约有3亿人在学英语,超过英国和美国的人口总和,这是中国努力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标志。大量中国人熟练掌握国际通用语言是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的必要保障。◆英语学习的远期目标    在中国,英语已经远远超出一个学科的范畴,一个人英语水平的高低总是和事业、前途、地位,甚至命运联系在一起。对于个人来讲,英语在人生旅途中具有战略意义,不失时机地在英语上投入时间、投入精力、投入金钱符合与时俱进的潮流,是明智之举。◆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中国学习英语的人很多,但收效却令人担忧,学了这么多年英语,能够运用自如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由于运用能力差,无法品尝到英语学习成功的快乐,很多人不得不承认学英语的目的只是为了考试。◆来自西方的教育理念    中国人读英语有个缺点,学习缺乏渐进性。他们习惯于读满篇都是生词的文章,以为这样"收获"才最大。结果他们的阅读不断地被查词典打断,一小时只能看两三页,读起来自然索然无味,最后只能作罢。这是中国人学英语的通病!读的文章几乎全部达到了语言学家所说的"frustration level"(使学生感到沮丧的程度)。    我当年的英语老师是美国一位非常优秀的教育家,叫Steven,他在第一次给我们上课时就说:想要学好英语,最重要的就是使自己成为"a big reader"(大量阅读的人,博览群书者)。Read, read, read. 但保证阅读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是阅读材料的难度。生词、难点不能过多,总体水平要低于自己的水平。这样读起来才能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西方的语言学家和心理学家对英语学习者的阅读状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结论令人非常吃惊:最适宜阅读的难度比我们长期所处的、我们所习惯的、我们头脑中定位的难度要低得多!只有文中生词量小到足以保证阅读的持续性时,语言吸收的效果才最好,语言水平的提高也最快。举个形象的例子:上山是从峭壁直接艰难攀登还是走平缓的盘山路好?显然,能够从峭壁登顶者寥寥无几!即使其能勉强成功,也远远落后于沿坦途行进者。◆不可缺少的环节    没有几百万字的输入无法学好英语。语言的习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输入"。一个由汉语武装起来的头脑,没有几百万字英文的输入,即使要达到一般水平也难。绝大多数的英语学习者正是由于缺少了这一环节,所以停留在一个无奈的水平上。◆"圣人"学英语的做法    在学英语的长远目标和考试的压力共同作用下,自然会产生学好英语的强烈愿望,但这一愿望的实现需要有很强的"韧劲(自我约束力)"。春来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又冷,收起书包待明年。随着物质文明的繁荣,总有一些理由使人不能安心学习。这样下去,我们的英语之树永远长不高。古人云:人静而后安,安而能后定,定而能后慧,慧而能后悟,悟而能后得。很有道理。在四川大足佛教石刻艺术中,有一组大型佛雕《牧牛图》,描绘了一个牧童和牛由斗争、对抗到逐渐协调、融合,最后合而为一的故事。佛祖说:"人的心魔难伏,就像牛一样,私心杂念太多太多;修行者就要像牧童训练他们,驯服他们,以完美自己的人生。"那些具有很强心力的人,我们姑且称其为"圣人",他们能够驯服那些影响我们学习的大牛、小牛,抵制各种诱惑,集中精力,专心学习,到达成功的彼岸。◆凡人的困惑    在目前的教育体系中,学好英语是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的。但问题是我们大多数平凡的人无法和圣人相比,所以在学英语的征途上,失败者多,成功者少。客观地讲,即使采用不太高的标准来衡量在中国英语学习的失败率应该在99%以上,有的人说:"难道我们不能把大多数的人都变成圣人吗?"这样大多数人就可以学好英语了。我们不得不承认大多数凡夫俗子是不能够成为圣人的。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目前的英语学习体系没有给大多数人提供一条平坦的道路。◆兴趣--英语学习成功的真正源泉    我和大家一样都是凡人,我也曾经遇到过学英语的困惑,干巴巴的课文无论怎样都激不起我的兴趣。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在国外生活多年的姐姐,有一次她回国,给我带来很多浅显有趣的读物。我拿起一本一读,觉得很简单,一个星期就读完了。就英语学习而言,一部英文小说其实就是用英语建构的一个"虚拟世界"。那里有人,有人的心灵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揭示,有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冲突和调和。走进一部英文小说,你实际上就已经"生活"在一个"英语世界"里了,不愁没有东西可学。经典作品要读,写得好的当代通俗小说也要读。我一共读了50本,从此对英语产生了兴趣,英语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还是爱因斯坦说得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本套读物的特色:    ●情节曲折:本书选材的时候非常注意作品的吸引力。比方说: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班上每个同学都买一本看。有的同学甚至熄灯后,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    《吸血鬼》(Dracula):这个故事真吓人,我看完以后好几天没睡好觉。后来我的一个学生说他对英语从来不感兴趣,我就把这本小说推荐给他。后来他对我说:"这是我一口气读完的第一本英语书,就是太吓人了。老师,能不能再给我来一本?"    《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讲述的是一个骇人听闻的复仇故事,当初没有想到这本书的作者竟然是一个生活在几乎与世隔绝环境中的女孩。    《飘》(Gone with the Wind):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斯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可以说我见过的每个美国女孩都是一个Scarlett。    ……    本套丛书收入的都是你在一生中值得去读的作品,读这些作品不但可以提高你的英语水平,而且能够提高你的个人修养。    ●语言地道:本套读物均由美国作家执笔,用流畅的现代英语写成。他们写作功底深厚,这是母语为非英语的作者很难达到的。    ●通俗易懂:本书是用5500个最常用的英语单词写成,易读懂,对于难词均有注释,你躺在床上不用翻字典就能顺利地读下去。    这套读物供你在下课后或下班后闲暇时阅读,其优点是帮你实现英语学习的生活化,使英语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英语成功的真谛,更是任何有难度事情成功的真谛。王若平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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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凑合 纸张偏薄 感觉像盗版的
  •   和图片一样,很好的书,很精致
  •   经典的故事,人类自作聪明却害了自己
  •   这是美国小学五年级的科学必读书,买来和外教一起研究,特别有用,没找到别的版本,这本书恰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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