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城

出版时间:2008  出版社:长征出版社  作者:橙小城  页数: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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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平安里的小胡同,四合院的石榴树,后海、新街口,阳光灿烂的日子。哭哭啼啼的小赫儿什么时候长成了打不倒的超人?沉默寡言的王旭什么时候开始拿起鼓槌组上了乐队?小昭、萧阳,生活里什么时候蹦出来这些了不起的姑娘?他们身上到处是耀眼的光芒。程筱看着那些一起长大的伙伴儿一路飞跑,跟着整个儿北京城一起从她身边飞跑过去。时光要流转,谁也挡不住。

作者简介

橙小城,自称北京大爷的八五年姑娘,年少时满腔热血跟着朋友玩音乐,几年过去,留在身上的除了肩周炎就是摇滚精神。典型的胡同里长大的孩子,文笔中带着股痞味儿又不乏幽默,臭贫却不失独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活该着第二章 大肥肉第三章 转不过弯第四章 You rock my world第五章 认真的第六章 The bluest eyes in texas第七章 就是不一样第八章 牛掰了第九章 三十儿晚上熬一宿第十章 春暖之后是花开第十一章 小宇宙大爆发第十二章 夜不眠第十三章 回过头才能想明白第十四章 一片一片碎成块儿第十五章 就是看看也满足了第十六章 酒是穿肠的毒药第十七章 老天爷请你发慈悲第十八章 She’d never tell secretly第十九章 抓住点儿什么最末之章 Cross my heart

章节摘录

  第四章 You rock my world王旭的出现就是耶稣基督行了神迹,我们俩是耶路撒冷的一对瞎子,被耶稣基督的双手一抹才看见了光明。好像是一阵狂风刮过天际,卷走了遮住半边天的密布乌云,我们才能看得见整个世界。他像基督一样来去无踪影,带领我们从蒙昧穿越到开化。认识他以前我们从不知道世界是这么大,我们从未想过生命还有这么多可能性。我们被这些眼花缭乱的画面晃晕了眼睛,又被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震聋了耳朵。到底在那些日子里我们看见了什么,听到了什么,我早就已经无法讲述,但是有一些画面硬生生的如海报一般,紧贴在我记忆的电影院里,成为我追溯过去的线索。比如电视屏幕上吼叫的摩岩三杰,比如藏在车库里的乐队排练,比如抓在手里的一百个烤串儿,比如很黄很暴力的家庭问题……以及我们最爱去的九湾胡同。前门外大街有一条弯儿特别多的胡同,20世纪60年代时它还叫“九道湾胡同”,后来改名为现在的“九弯胡同”,我估计是为了区别于北京其他地方那几条九道湾胡同。九弯胡同弯弯曲曲不太长,不足半里,九个拐弯形式各样,有死弯、活弯;有直弯、斜弯;还有弯连弯。胡同里最宽的地方也就是三四米,最窄的道而也就一个自行车车把那么宽。那时候老是有对胡同感兴趣的爱好者——还有不少外国人光顾九弯胡同,他们有的在数胡同里的弯,有的拎着相机拍照,虽然我们看不出来,可想必这胡同有吸引人的地方。其实要我们说,九弯胡同就是一条挺普通的胡同。没有东西城那样的四合院,可也不是我们住的那种平房大杂院,胡同里一个个小院儿彼此相邻,也算得上错落有致,院里头顶多是三两户人家,也有独门独户的,一条胡同不过二十几个小院儿,五十多家人。在这种人口密集、车水马龙的前门大街的胡同群里也算得上是闹中取静。胡同里几十户人家都是地道的平民百姓,老街旧坊的彼此都特熟悉,我们在那片儿玩,叫他们大爷大妈的,他们全笑着答应,回一句我们仨的小名儿,听了心里那叫一个舒坦。这胡同之所以受到我们的追捧是因为我们开始学骑车了,这胡同它西高东低,练自行车最爱顺坡而下,不用蹬地还省劲,更有拐弯时的角度,自我感觉特美,有时我们几个把自行车一字排开一冲而下,现在回想起来比漂流还有乐趣,那真叫一刺激!要赶上夏天下大雨,胡同里就积满了水,我们用纸叠成小船儿,从胡同西口放到水里头,小船儿在波浪中起起浮浮顺弯而下,用不了十分钟就能漂到东口。等到冬天下雪,整个胡同又成了我们的战场,跟那儿的二十几个孩子分成两拨儿打雪仗,从东口打到西口,又从西口打回东口,胡同的每个拐弯处都是双方激战的阵地。那时候我老是和李景赫一拨儿,王旭是另一拨的头儿。我们疯了一样地闹!可就算我们搅尽脑汁想辙也打不过王旭,之后就纠集其他的所有人把他按倒埋在雪里。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北京城翻天覆地地变了个样儿。大拆迁开始了。这是北京城改天换地的一年,有一天早晨我突然发现,连推土机都开到城里来了!拆迁令就像是一夜之间下达的,拆我们家的那天,小赫儿拉着我站在胡同口,亲眼看到几辆大卡车正在对宅子“落梁翻修”,当时旁边的十几个院子已经全没有了,据说有专家论证墙都不行了。但这些专家是谁,我们压根不知道。我不知道梁启超抱着城砖在前门楼下痛哭是不是就这种心情,“五十年后,你们会后悔的!”他当时这么大喊来的。我倒不知道专家会不会后悔,我当时只是想着我们童年就这么全没了,心里怪难受的。那是一九九四、一九九五年开始旧城拆迁开发,到一九九七年,就扩大了规模了。从这一年开始,我目睹了一片片完好的胡同区因为城区改造的名义,在一夜之间消失了。我家就这样从大院里搬出来了,平房换成了楼房,平安里换到了新街口。90年代刚开始,新街口成了北京城的代表,“碰哩乓啷”的punk乐队,“咣了咣当”的垮斗摩托,一瞬间席卷了首都人民,这种影响到了今天还没消失。前一阵雪村还拍了个电影就叫《新街口》,上映那天还在新街口中学门口挂了一巨大的宣传海报,上边是一女的裸体,就为这个还让不少人骂了好一阵。走到今天返回头来再想,有好多东西就是这样,当你拥有它的时候,你不觉得它怎样,但当要失去它时,心里就会觉得很是难以割舍。胡同就是这样。以前不觉得怎样,甚至还抱怨它太小太窄,那么多不方便,现在一旦要失去它却又很留恋。我舍不得这里的小平房,舍不得这里几十年形成的街里街坊的和谐关系,舍不得李大爷王二婶,更舍不得和小赫儿在一起的回忆。

媒体关注与评论

  我也生在北京,四九城里也有我的影子,但是可惜我没有过那么精彩的故事。真羡慕拥有过这样的青春的人。            ——掠鸿  “人这一辈子,好多事儿都是过去了以后再回头想才能想明白,搁在当时,就算想破了脑袋也琢磨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儿,能剩下的也就是手足无措。我知道我说“一辈子”有点儿夸张,可又有谁知道人活到多大岁数才算是一辈子呢,那些连话都还不会说就夭折了的小孩儿,他们就没活过一辈子吗?”——这段话说得真对!别人总觉得我们太年轻,觉得我们一直没明白过,但是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好些事儿在我们回头的时候就已经想明白了,所以我们才能长得更大!我们一直一直,都活在“一辈子”当中!呵呵,说的可能有点跑了,但是我就是看见这句话,有这么个想法。           ——sft007  开始没明白“四九城”是什么意思,一看才知道原来说的是北京城。我住在北京城里快20年了,可是都不知道我也活在“四九城”里!白活了!这个故事还行!          ——上街打架  怎么扯上孙睿和石康了?不喜欢他俩,我喜欢这个作者的风格,慢悠悠的,特北京。            ——这里是北京2008  我在北京念书,宿舍里有一个北京同学讲她中学时候的事情,和女主角很像啊。是不是北京的女孩子都这么帅呢?呵呵,有点羡慕他们。            ——莲碧轻红  其实我挺烦别人拿80后说事儿,好像80后怎么着了似的。其实80后怎么都没怎么着!就是这么平平静静长起来的!谁还没叛逆过啊?可是最后不都变成靠谱儿青年了吗!你就看着小说里那几个孩子,80后怎么啦?我觉得挺好!            ——第一线小青年儿  这个故事,我真是跟着一会儿笑一会儿郁闷。我有一哥们儿,牛逼,就跟小说里写的王旭一样!他跟我说最想干的事儿就是有自己的乐队。可是他没干成,还让学校给轰走了,现在还在家里呆着呢。我看这故事就想,我哥们儿怎么就没这命?真的!你让他过一天这种日子也行!他说他就想玩乐队,跟家里吵,离家出走,结果什么他妈都没落下!  小说里那些人是幸运的,真的,他们真的特别幸福。             ——乌鸦

编辑推荐

  《四九城》是正宗老北京胡同口音,贫而不腻;一路走来的80年代北京生活,记忆里不变的动画片、后海、H.O.T大街小巷;摇滚少年+篮球少年+爱打架的炸药少女,人物性格十足;扛起胡同青春纪年大旗,打造属于80后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80年代的青春纪,最后的胡同小说。孙睿身后跳出来胡同青年橙小城,絮叨着80年代北京城里最后一点儿灿烂的时光。不颓废,不石康,边走边唱自己的北京故事。平安里的小胡同,四合院的石榴树,后海、新街口,属于80年代的阳光灿烂的日子。跟着它们飞跑吧,时光要流转,谁也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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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35条)

 
 

  •   北京是永远都没办法说清楚的一座城。说它时尚却处处都透出千万年的悠久历史,说它古老却又承载着最时尚的文化,千年之前的建筑也成了时尚周最热门的元素,最时髦的姑娘怡然自得的走在明清时期的胡同里。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北京人数着城门把它叫做“四九城”,就在这样的一座城,有个人数着步子写下一部《四九城》。《四九城》是一部关于青春的小说,怀揣着梦想的青春、存在于北京城的青春。青春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岁月,短短的几年时间倏忽而过,再想找就怎么也找不回来了。可是该怎么概括它才好呢?是晴朗的夏夜坐在柳树底下吃西瓜,是寒冷的冬日不戴手套滚在雪地里堆雪人,还是不管什么时候喝醉了酒搂在一块儿大声嚷嚷?这些全部都是,又都不是全部。真正的青春还有更多的东西,欢乐、痛苦、愤怒、喜悦,和东来顺的火锅一样,不管三七二十一全搅和在一起,五味杂陈,美味的不可思议!青春是这世界上唯一的、再也不可能找的回来的东西。这本书里的孩子恐怕是最明白这点的人,所以一个个都卯足了劲儿朝前一直猛跑,糊里糊涂的炮仗捻儿姑娘是撞了南墙都不想回头,好脾气的美少年小伙子从小就下定决心坚定不移,史上最帅气的punk少年抱着吉他比谁跑的都卖力气,貌似柔弱的美少女为了那个人可以牺牲自己……因为知道青春只有一次,所以任性、放肆,带上梦想就一股脑的往前冲,不管不顾。他们的梦想背着青春这双翅膀,向着滚烫太阳的方向一刻不停的飞,忘记了用来做黏着剂的蜡烛很容易被破坏,一不注意,现实的热度就会让翅膀解体,梦想徒劳的自由落体。用来粘翅膀的粘着剂是不小心被忽略了的其他人。长的算不上漂亮的姑娘程筱一直以为自己梦想的力量无限大,就算放弃了爸爸、妈妈和一直保护的小赫儿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跑吧跑吧,撒开两只脚丫子朝着传说中应许之地不停狂奔,直到“吧唧”一声撞晕了头,才躺在床上犯晕,寻找那个已经强大起来的李景赫,想要让他来带自己回家。李景赫呢?曾经拽着别人衣角不停抹眼泪的小赫儿已经变成了谁也打不倒的铁臂阿童木,这是他从小就有的梦想,“那个瘦弱倔强的姑娘,以后就由我来保护!”他的心里就这么想着,忘了臭脾气姑娘心里的不服气,他只顾着拼命,没看见那个姑娘咬紧牙关忍着眼泪,一字一句跟他“再见!”。其实只是个爱情故事么?幼年时就埋在心里的那颗种子,伴随着北京城一天天成长变化,经历了风雨的跌宕起伏,然后终于成熟了落地的爱情。本来是能这么说这本《四九城》的,可谁让里面偏偏有一个叫王旭的punk少年从天而降。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少年呦,比谁都倔比谁都帅,冷着面孔隐忍着命运对他一波一波强烈的攻势,身背着吉他挥舞着鼓槌像一列重型机车“轰隆隆”冒着黑烟满街乱窜,背上抗着亲爱的朋友,把一切试图挡路的东西都撞到一边,弄得烟尘滚滚,四九城内尽失色。这就是punk少年的魅力,也是punk少年的勇气。这股勇气似乎是一切力量的来源,超越了年龄、身份和种族的一切限制,只要怀抱着勇气就可以打败一切。于是以为这是一本热血小说。可惜再一次错了。这本书不仅仅是梦想、爱情、友情,它是一本青春小说,一本记录北京城的青春小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整个中国正轰轰烈烈的开始一场大变革,到二十一世纪初,不过短短的二十年时间,或者应该这样算,改变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不过是更短一点的十年之间,整个北京城就像变形金刚一样整个变了个模样,曾经低矮的四合院变成了高耸的摩天大楼,曾经想着清脆铃声的自行车变成了“嘀嘀”叫着的大汽车,曾经七扭八拐的小胡同也成了宽阔的柏油大马路,似乎一切都变得好起来了,但是过去的一切却再也会不来了,女孩儿坐在男孩儿自行车的后座上,穿越在胡同里大槐树的阴影下,听着树上的知了不停的吵闹,回想起来好像是最浪漫的时光。&nb
  •   一种浅尝辄止的看书态度,在这本青春小说面前,被打乱了。我开始一口气往下读,最后读出淡淡的忧伤,派生出浓浓的情怀。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本北京的书,胡同故事,让我想去了江南。可见在人生的特定阶段,江南江北是一大同,估摸着,海内海外也如是。这本书的缺点是从小儿写到大,恰恰优点也在这里,如今的做平很少有人愿意或者说胆敢尝试用这种记录式的手段来写作,它能将人之前的一生做一个客观的概括,这种概括最大的敌人是过度倾注自己感性的认识在里面。而没有这些感性的细节也支撑不起一副苍白的骨架,要把握这个度比较费劲。作者有意无意间做到了,于是整个描写前半段人生的过程,偶有节奏起伏,音阶高低,达到了一种从平凡的生活态度里挥发出震慑其他同样拥有平凡生活之人的力量。面对这种绵绵的力量,任何人只有耐心把全书看完,才会体会到。原来以为是一个很庸俗的贫女和帅哥的故事,在一个庸俗的构架下面,可以用得意的笔触画出阳灿烂的风景。
  •   喜欢四九城,喜欢它的京味,与小时代相比更让人容易接受,更贴近我的生活,勾起了我对童年的记忆,和人说起胡同平房的生活,几乎得不到共鸣,谢谢作者,让我在四九城里又回忆了童年的美好时光。
  •   透过这本书,让我很深刻的感受到了一批80后在北京长的人,他们的故事。透过他们的双眼去看北京的巨大变化,感受老北京胡同里纯真的友情,新街口和后海的变化。更为突出的是这本书将北京的沧桑变化展示的淋漓尽致,不愧是胡同里最后的小说了。聆听那北京城的往事……
  •   无意中在网上发现这本书,一下就被封面镇住了——我靠!这是青春小说?80后青春小说?原来除了韩寒跟郭某外还有人敢这么出格的做青春小说?看见封面就觉得特激情,特红色,特革命,要不是看见上边分明写着“我们80年代的青春纪,胡同里最后的小说”,还真就以为是什么激进的文学了——至少得是个诗歌什么的吧。居然是小说!!韩寒之后,还是头一次看见这么帅的书。真的!我看GJM那些封面都没这么帅!(当然,我不能代表我以外的群众的意见。)原来小说还真有个什么多少秒效应,就相当于一见钟情。后来终于等到上市了,终于看到了内容——没错,这就是北京,这就是我们成长起来的足迹。作为一个已经长成的北京青年,向这本书里的故事致以我经历过的全部震撼。
  •   小标题起的就很北京。胡同里最后的小说,言之不为过,在胡同里看胡同里的小说,相互对照了去感受四九城的气味。
  •   最近去书城,这个卖得挺火,翻看了一下就买回来了,确实是有料的货。文笔不错,主要是喜欢书里人物的个性,话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个性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更喜欢四九城的大气和胡同文化的缠绵悠长。这比最近叫板的《小时代》可大气实在多了,有嚼头。
  •   这还说了胡同怎么来的,当时北京没几家是住楼房的,全是一水儿的四合院。整个北京城就是一个胡同挨着一个胡同连起来的,要是说起胡同,现在是有名的北京城一景,不过我们小时候可没人觉得那有多新鲜,俗话说北京"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无名的胡同赛牛毛"。什么地儿还见不着胡同啊。那时候也没人研究它,胡同到底是怎么来的,怎么就变成了这样一道连一道一街挨一街的格局,这都是后来胡同开始慢慢消失以后被人发觉的。我倒没仔细研究过,光听说"胡同儿"这个名字始自元大都,都说这是蒙语的发音,意思是"井",过去的北京生活都挺依赖地下水,井的地位也算得上是相当的重要,有巷必有井,通常井叫什么名儿那条巷子也就叫什么名儿,所以"胡同"就这么叫开了。长见识喝
  •   小学三年级,筱凉第一次去北京。那座城市最初的记忆几乎空白。我并不喜欢那座城市。

    2009年下旬,突然告诉妈妈想去北京新东方学习英语,于是,在年末去了北京。

    汽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了五个半小时,到达北京五环外的房山区农业技术学院。

    曲折的小路,大片的绿地,空荡的操场,每个路标都是一个希望。

    筱凉突然很喜欢这座城市。突然想起那句话,之所以喜欢一座城市,是因为在那座城市遇到喜欢的人,经历刻骨的事情。

    2011年夏天,再次踏进这座城市。我开始自己一个人探索这座城市。筱凉当时住在胡同里,夜晚很安静,路灯照耀回家的路。

    2011年十月初,和朋友一起再次来到这座城市。在长安街,在王府井,在南锣鼓巷,在798,在三里屯。

    筱凉遇到了很多人,依然记得。在三里屯的那个晚上,遇到文子哥,突然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

    筱凉念念不忘在北京的每一天。石砖城墙,那些历史的痕迹。

    这本书让人感觉很亲切,和小四的的《小时代》完全不一样。

    我喜欢北京,这座我深爱的城市。
  •   青春小说里面的人物为什么都这么会贫,尤其是描写北京的,像梦里,像四九城,是不是北京的年轻人都很会贫,韩寒以前还好,去了北京以后,也贫了,于是,大家都平了。书里面写到了很多大事件,比如大拆迁,亚运会,非典,都是发生在每个人身边的事,很真实,估计故事本身也应该有很大的真实性。反映社会的作品还是最好的,哪怕只反映了一点点。
  •   那时候还是刚记事,以前我的外公也和程筱的爷爷一样大清早带着鸟笼去吃早点,现在几乎见不着了,不变的北京,一直在变呢,以后还会变得面目全非的。真希望那些胡同还在,在胡同里面玩给我一种安全感。
  •   京城胡同里的青春故事,文笔轻松,友情与爱情、又透出那么一点痞味,如介绍中的一样
  •   一眼扫到底,北京几春秋。想起从前在北京住的那几年,也正巧被囊括在其中,很是唏嘘,许是北京,总是在不断变化的一个城市,也总是有他不变的地方,那些越来越多的星巴克和越来越少的胡同,在记忆里相互消长。
  •   四九城,什么是四九城?就是大红色的北京。我一直认为最能代表北京的就是红色,其他灰色白色绿色一概不行——所以第一眼,我就认准了这个封面。书的内容还不知道,就读了那个第四章,对,那个就是大红色的北京,是我们小时候认识的北京城。
  •   前两天有河南的朋友问我说,北京有这么乱吗?我都不敢去了这么说。我问他何出此言,他说看了本小说叫《四九城》,哈哈,看来写的应该很好,先评分再读书。期待。
  •   虽然只是胡同里那点事儿,但我觉得那真是在讲过日子的,不完全是小说。。不同于《匆匆那年》的感觉。
  •   爱情梦想追逐青春在四九城里上演着感动着如果《小时代》与它相比就太黄太暴力了仅仅是我个人看法还是可以一读的小说
  •   浓厚的北京味,让我回忆起我的小时候,平房,胡同还有快乐的岁月
  •   也许我们一辈子都在失去东西和得到东西,但是往往失去的比得到的要珍贵得多,幼稚的终结并不代表成熟的开始,年龄和水位一样,到了那个时候,感情就会决堤而下,灌溉曾经在眼下的村落和景致,那么让青春之水泛滥去,它会摧毁我们曾经有的一切,也会重新让大地复苏,在一个有得有失的世界里,任何经典的文学作品都该像《四九城》一样阐明这种得与失。
  •   亲切的作品,身在四九城说的都是身边的故事,原来周围还有那么多好玩的事儿和彪悍的主儿。
  •   猜不中结局八零后到现在已经不是话题了,一味像某些半娱乐界的写手一样走偶像路线已经不通。极其需要拿出一些能说话的作品,看来《四九城》就是这样的作品,看似信手拈来的细节和痴呆的主角,组织成一出很有挑战性的舞台秀。只有同年代的人能明白她要表达的东西
  •   晚上在网上看四九城,看了半天不全,逼我去买了一本,也算是少有的几部拿到实体书的青春小说了!!
  •   在中国这样传统的环境里面,像《四九城》里面的年轻人一样生活,是需要勇气的,就算初生之犊不畏虎,在一种大环境之下,还是需要相当的勇气。也许在他们在别的地方最后会堕落成一种艺术,在这里,他们最终还是要回到正途,这就是为什么结局,是个很安静的结局。
  •   看完《画皮》看《四九城》,连着一气儿过瘾。世界上有那么多种不同类型的爱情,怎么我的就这么平凡。
  •   很喜欢书的名字,虽然描述北京城和胡同的内容还是少了点,但抛开这些说,也还算是个经典的书。
  •   昨天我买了一本《四九城》,今天我又买了一本《四九城》,昨天我买《四九城》是因为我想买一本《四九城》,今天我买《四九城》是因为当当网送错了货,bs一下。这本书之所以喜欢是因为我女朋友也玩音乐,写得很不错。
  •   在北京城怎么着得了解下四九城啊~
  •   一个很好玩的细节,第208页说,王旭手指头一弹,还泛着火光的烟头直奔后海湖面上飞去,打了一个三个旋的水漂儿,然后就沉到水底下再看不着了。烟头后面的过滤嘴是海绵啊,掉在水面上怎么会一下子就沉,这里的描写太假了。不过,加入作者有意为之,就说明了这是隐喻,很多年轻人堕落起来就和香烟一样,抽完了往水里一跳,再也没影了,这么解释,对不对
  •   王旭他们开第一场表演的时候,实在一家废弃工厂里面,叫人想起了798,最近有很多类似的情节,说起来石康的奋斗里面那帮家伙住的心碎乌托邦也是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说明798已经成为北京年青人心中的一块圣地,无论是音乐和文学或者艺术,或多或少都会联系到那里。前段时间去798看了,这个地方已经越来越大,越来越牛鬼蛇神。
  •   我是《四九城》的忠实书迷,我买四九城买了十多本,分发给朋友看,真的,我爸我妈看了都说好。
  •   几年前还在上学时就最喜欢看这类书,现在不感冒了,偶尔买到一本像《四九城》这样的,还是挺过瘾,不过不经看,一天就看完了。
  •   我是典型的80后,但是我不是在大杂院里面长大的,这多少是我这个80后有些遗憾。这本书生动的再现了当时80后的成长过程,那些在熟悉不过的字眼,让我感到又亲切又陌生,熟悉的是那是我们曾经都经历过的,陌生的是时间一晃就过去十几年。看这本书时而鼻子酸酸的,时而痴痴的傻笑,但更多的是心酸夹杂着幸福,这就是成长!希望80后的人都看看,就当对我们那段时光的回忆和纪念~
  •   之前看《盗墓笔记》来着,想看点轻松的书,经店员推荐了这本《四九城》,本来是很逆反推荐的,但是看到这个封面,大红色地在书店门口摆成很好看的形状,主要是为了封面。回去以后可以在书桌上弄点颜色协调。
  •   四九城看完,才知道什么是四九城,真他妈白活在四九城这么多年了我。
  •   看下来觉得这个写书的真是个摇滚盲,北京玩摇滚哪会这样,不过描写北京城本身兴旺发展和变迁事故的倒是很有总结性。
  •   我本人觉得比小时代好看~~~老北京的故事,北京妞儿的北京范儿~~~~有点意思~~~质量也不错~~很喜欢封面
  •   说实话,文笔是比较平时,故事性倒是很强,觉得很真实,因为身边也有过类似小说里写的这种性格的朋友,只是没有这么极端,也没有这么单纯和阳光,生命中还是有很多阴暗的事情的,好在这书描写的篇幅不多。
  •   跟那个高度发展完备的“小时代”不一样,这座北京的故事、变迁、发展,是一个我们共同经历过的大时代。它可能还要变化,但我脑袋里永远有它最初的样子——那是它从骨子里变不了的
  •   纵观起程筱和小赫儿的感情始末,可以证明一件事,时间能改变一切的、所以,还是哪句话,用时间慢慢地泡,这也是活该着
  •   发生在四九城里的爱情故事,而且是青涩时期的,那时候年华锦绣,感情凶猛而纯粹,最是华丽。
  •   我还以为他永远都不会长大,永远都是那个被人欺负得满脸委屈、一把抓住衣角死活不肯撒手的小破孩儿。可没料到他今天能和王旭站在一起并肩作战来保护我了。这一段真感人
  •   描写小时候的那一段挺有趣的,不应该出现在身上的两种相反的性格在主人公和李景赫身上出现了,野丫头和姑娘似的小子
  •   我这么一回头,就被镇住了。这真是一位漂亮的姑娘!嗯……或许我不应该用姑娘这么不高雅的词,对于这位……女孩子,对于这位女孩子来说,我必须得变换自己的口气才行,恐怕我连说话的声音也得轻轻柔柔的,我怕大声喘气都能吹跑她。没错儿,这位姑娘……哦,不,这位女孩子,就是这么一个柔弱的姑娘。她个子比我高一点,大概两三厘米吧。可比我还瘦不少,整个人轻飘飘的,像是从一片纸上头剪下来,就像复印纸那么白,比那还得再白一点儿,并且透明,隐隐能看出皮肤底下青色的血管。眼睛也很大,和李景赫的大不太一样,如果说李景赫的眼睛像是机灵狡猾的黑猫,那么这位女孩子更像是一只迷失在森林里的小鹿,那么无辜地盯着你看,好像是一不小心从天堂上出溜下来的小天使。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儿。我一直觉得穿白色衣服的人都挺讨厌,尤其是穿成一身的人。可这个轻飘飘的女孩儿怎么就能把白衣服穿得那么好看呢?跟真正的天使一个模样,真漂亮。喜欢这段初见面的光景
  •   老北京事儿被放到想框里了,羡慕作者这样的女孩子,本土,知道故乡的分量。Sothisisit,teste***eacake。
  •   有北京味的文章,文章语言口语化,故事也生动,让我想起了十七八岁的时光
  •   记得以前,我经常去邻居家玩,邻居小朋友的妈妈也很喜欢我,和里面的小赫儿一样,但没有这么变态的喜欢,好像自己家人一样,这都是韩剧里面的情节,中国人表面热情,内心还是有比较有防备的。
  •   除了上学减负那些事儿,别的都和我没关系,不过还有助于了解北京,看着还是满有意思的。
  •   我以为就武汉有这样的事儿,原来首都也这样,虽然到处都是写得北京的地方,但说的事还是有共性的,在中国,不知道有多少追求艺术而不得的孩子,在现实和梦想之间摇摆摇摆。我周围就有不少。
  •   她没说一个字就像结结实实在我们脸上抽一大嘴巴子,等他说完我们半边脸已经肿得老高了,像个一百瓦的电灯泡,还闪着光。这段描写小昭表白后纸片人的回答描写真的很精彩,看得我都觉得尴尬。
  •   年轻的时候总是飞扬跋扈,很觉得不可一世,抽烟喝酒玩音乐打架,什么都敢干,山穷水尽过之后,有一天知道累的感觉之后,活该就永远起不来了。所以说趁年轻,去奋斗,去奔忙,到四十岁五十岁,有心无力,有想法没办法。记得有人说过,要出去旅游,去行天下,要满足三个条件,有钱,有力气,有时间,可是一般人的一辈子,从头到尾,总是至少有一个条件符合不了,年轻的时候没有钱,长大了没有时间,老了没有体力,归结到底,条件要完全满足是不现实的,人生也是这样,穷人愁钱,富人愁健康,最完美的不是人生和现实中任何一段有头有尾的事件,最完美的是快乐满足的心情。一种意念,一种情怀,永远别想等万事俱备的时候再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因为人生总是有红灯的。
  •   北京城大拆迁的时候赶上我正上小学,那段时日还是记忆犹新的,特别是在三环内口子上,当时只知道很好玩很新鲜,长大后想起来,这真是一项大破坏啊。
  •   看到李景赫忽悠她去偷石榴那段,简直和我弟弟一个样,明明自己想要,先问别人想不想要。
  •   作者文笔幽默,甚至让我想起小时的快乐时光。
  •   青春何必与自己为敌,每次买到这种小说,都会打心眼里觉得时间还很充裕,世界还容许我撒野和为所欲为,还年轻,还有朝气和斗志,还有百般未来,千钟结局,只要自己愿意,随便就能要到,探手可得,易如反掌,事实是,时间自顾自走,半点不由人。
  •   我最喜欢看的类型之一,里面还有我最喜欢的类型,萧阳,这样的女人是传奇的,在作者笔下,就是纸片儿一样的美人,很漂亮,很脆弱,只是可惜了结局。
  •   都是一些很琐碎的事儿,琐碎的对话,琐碎的青春,就是这种琐碎,却给人全面的感动。这是一本值得再看的好书。
  •   人在成长的时候,就慢慢生出很多想法,这些想法随着年龄增大,实现的就实现了,没实现的就夭折了,但是如果同一时间把它们摆在一起,就会发现总是越往后的想法在杀害从前的想法,一个挨着一个地杀过去,最后只剩下排在末了的,那就是幼稚能被对称出来的原因;。
  •   看书中嬉笑怒骂,生活中真有这样的人吗,或者说,会有一个很帅很高会跆拳道和打篮球的俊男每天陪着自己对话都和说相声一样吗,实在是很不现实的事,我要是她,早就看出来了,会后知后觉到这个程度,很傻很天真。
  •   就是,青春小说里面的第一主人公总是很笨的或者说,后知后觉。
  •   重新感知老北京的生活
  •   很好看,看完给女朋友看,女朋友看完拿去给她妈看,生活在北京,都是有共鸣的。熟悉的那几个地方,熟悉的口语化。
  •   看过小时代,既然是和小时代齐名的,就当然要买来看,南北差异究竟有多大,文笔高低究竟有多远。我很关心这个
  •   这本书在我眼里还是有点价值的,不是作为青春小说,是作为北京城的变迁日志,可以保存,哈哈。
  •   走过这么多的城市,就北京能给我一种朦胧而刻骨的矛盾印象,作者笔下的北京和我所知道的北京虽然一样,却居然是从一个完全相反的角度看到的,所以,是不是城市养着人,是人活着城市了。
  •   北京人的北京故事 怀念小时候的感觉
  •   也曾想起来自己为了梦想和爱情和家里闹得天崩地裂的时候,最后也是甩门而去,身边没有一毫一厘,独自躺在马路边窄窄的草地上,夜晚,岁月开始在头顶看不见的黑暗里悄悄地飘零,那种时候,懂得了执着往往和幸福一开始是背道而驰的,后半段还是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
  •   我有个朋友也叫王旭,性格倒是和书里面的完全不一样,很多情节比如上高中减负,都是自己经历过的,读起来有点回味。
  •   我觉得,八零后已经不青春了,我是八零后,我觉得自己都老了,奔三了,一事无成,还以为自己很厉害,还前途远大。可惜呢,这个世界转起来不停,我们停起来不进步。
  •   经常在街上或者大学城里面看到一个美女和一个猥琐的男人手牵着手,或者一个俊男和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女的手牵着手,于是很奇怪这些人是怎么配对的,真不合适。这本书里的配对儿也挺不合适,但是配字就是一个酉一个己,由自己说了算的。
  •   北京特色
  •   文字充满了当下流行的北京式调侃,畅快淋漓。
  •   有种无比的亲切感挺不错的语言很北京
  •   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不说别的,就冲着北京!年轻作者里头老是找不出写北京写得地道的书,这本算是不错的了
  •   没去过北京,前段时间奥运就很想去没去成,现在更想去了,照作者这么说,北京很多好的东西都慢慢得在消失,不赶快去,就更对不起自己了。
  •   几乎每一页都有浓浓的北京气息,很熟悉的味道,口气
  •   里面说到北京的地铁那熊样,倒是实话,没回都闹心。
  •   好看好看,看这个和吃北京小吃一样,大块大块爽
  •   一个早有打算,一个蒙昧不开窍,碰在一起就产生了这本书里的故事。
  •   一边听钢琴曲一边看这本书,好像有点不搭调,一是说朋克摇滚,一是古典,但是表达的感情还算殊途同归。
  •   知道有点和什么雷同么,不是情节,是感觉,阿甘正传。讲的是自个儿的事,却把北京城二十多年的历史事件囊罗在里面,楞带着人走了一遍历史。
  •   里面的爱情描述的不怎么深刻,倒是很喜欢那两个男人之间莫名其妙的友情,一个说要退学,另一个就冲上去跟他打起来,一顿拳来脚往。之后程筱要退学,两人又打了一架。男孩子解决问题的办法特别弱智,但也特别干脆和有效。
  •   程筱真是个笨蛋,这么明显的感情感觉不出来,还是女人吗
  •   妄图在虚构的世界里找到一种积极的人生观,是很自找麻烦的事。这就决定了散文和小说本质上的区别,散文在描述人物内心的时候目标很明确,和描述大自然,描述名胜山川一样,为情而已,小说则可以为了理,或者是为了偏见,为了很窄的个体是非。这本小说,是一个蛮好的代表。
  •   根据经验,从小玩到大的异性青梅竹马,最后都是被另一个人吸引的,很少有从玩到相爱的。这个有点扯淡。除此之外,倒是本很好的小说,可读性不错。
  •   萧阳让我想起来一部电影《我的女友是机器人》,她就和女机器人一样纯洁。
  •   支持一下小橙子,加油
  •   上课第一天就带着小情人逃课,哈哈
  •   适合80后的人看,适合80后的中等生看,混沌的思索,模糊确又熟悉的记忆,我们完整的走过
  •   很少有见到青春小说里面用不少的篇幅去写自己的妈的,说明作者和她妈妈很有感情,虽然描写的和母夜叉一样,很欣赏这个牛叉的母亲。
  •   其实一开始看到这本书,只是单纯的用来回忆。因为自己小时候也是住在西直门,有美好的童年。后来真正看的时候,才发现,里面有许多我不知道的事。也许,在某一天,我和小说中的人物是见过面的。爱情,生活穿插在里面,有许多东西很好懂,而且很有趣。
  •   比刺客联盟更酷,结局比电锯惊魂更震撼,人格比搏击会更分裂,精神比阿甘更美国,情节比暗夜骑士更黑暗。这些特点,这本书里都没有,但是它做到了,温暖。够了。
  •   很心疼王旭,这么好一小伙子,这么个家庭,反过来说,不是这个家庭也出不了这样的王旭,想起他说他不认他爸的时候,说得恶狠狠,可能心里在扎着呢吧,亲情好则绵长恶则伤,也是自己不能决定的天生的因素之一。第一次看到王旭掉眼泪,这就是亲情。
  •   喝咖啡的时候拿本小说看,最惬意了,这是朋友送的,因为朋友是作者的朋友,拿到的还是签名本,以前不太看青春小说,这一本算比较独特,个人也很喜欢。是一部快读慢读都适合的佳作。
  •   好的作品是,能经得住时间的摧残,许多年后依然能代表并且不可取代地代表一种现象、一种情怀、一种觉悟、一种往不可追的留恋和一种只此一家的审判眼光。这部书虽然还不是完全成熟,好在都尝试做到了,这在80后作家中比较稀有。
  •   谢谢作者带给我的惊喜,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青春佳作。
  •   在中关村买一小书房里面买的这书,一共就进了两本,当天看完。自己觉得可以把书直接压缩掉一半,有很多废话。但是总体还是很好的,比市面上一些乱七八糟的青春架上的书好多了。
  •   莫名走失的童年,不翼而飞的青春,那些逐渐消失的东西。
  •   在书店才看了两三页就被拽住了,回来在当当订了三本,小时候真是的,现在完全没有那时候的样了,难得能在书里边找回感觉来,灰了吧唧的高楼,说的一点没错,上个街买个牛皮筋就跟打仗似的。八零后的眼睛,不足三十岁的人越过三十多年的变迁。
  •   眼睁睁看着一个女孩子堕落了,退学,抽烟,哈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得我很爽,也许使自己也想这么做却没有那种勇气。羡慕啊羡慕。
  •   这个是这样的一个故事,a保护b。从肉体和心灵上,然后是b保护a从肉体上,再然后是b保护a从肉体和心灵上,然后是a和b相互伤害在心灵上,最后是a和b的相互交流在心灵和肉体上。这么概括会不会很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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