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版青春

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恶魔丁天  页数:273  字数:11700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那些少年往事,那些美貌的女孩子,是暗夜中曾经为你盛开的鲜花,你只有用文字才能把她们埋葬。  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恶魔丁天的青春自传,作者以其诚意独白、心灵文字的独特方式,坦诚直面成长,文中涉及的十余位风华正貌女孩,或清纯如莲花,或激情如烈火,皆因深情所至,无不呼之欲出,读后令人久久叹喟。令人战栗的青春期情欲冲动的描写,令人悚然的灵魂拷问,犹如舞台追光般的心灵自省,让这部恶魔主义都市作品在轻微的情色中充满诡异的美感,在耽于声色中不忘俯拾成长的点滴温暖情谊。   这是恶魔丁天的青春情感自传,是一首真诚自然的独白,是一段心灵深处的琴弦,是一次混乱成长的轻狂。一个个恍如邂逅般的感情段落,若有若无。那些颤栗的情欲冲动,令人悚然的灵魂拷问,都在青春的无畏中透出失落,在轻微的情色中露出诡异。

作者简介

恶魔丁天,1971年出生。现居北京。自1993年起在各类大型文学期刊发表小说作品,作品多次获奖,是七十年代出生作家群代表性人物之一。自2000年以后,开创新类型“恶魔主义”小说方式,以其情色、惊悚和唯美主义的风格,以更具人性深度的视角,展示时尚另类都市生活的银幕反面,在文坛独树一帜。主要作品有《我的绝版青春》《脸》《命犯桃花》《剑如秋莲》等。 
《我的绝版青春》是作者沉寂数年后的复出之作,它用貌似小混混的笔触,勾勒出一幅骚动与迷茫的青春期真实图景。

书籍目录

黑暗中盛开的鲜花十年夏日女孩的生与死告别年代我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刀锋少年不隐秘,不能成为花欢乐颂背景:护城河边——在此开始,在此终结

章节摘录

  黑暗中盛开的鲜花  从前,我谈过一场宿命般的恋爱。所谓宿命,我是指,一旦邂逅,注定彼此纠缠,直至都被毁掉的命运。非常不幸,我的恋爱因为常常关涉两个女孩而愈发显得纠缠和凌乱。  我喜欢的那个女孩,性格内向安静,喜欢阅读和音乐。记忆中的夏日时光,她常常在窗前独坐,手捧一本《萨朗波》,凝神在遥远某处的故事中,桌角的CD机里传出的钢琴曲低回轻柔的若有若无。我走到她身边时,她抬起头茫然地看我许久,眼神有微微惊讶,然后仿佛才回过神,思绪从远处回到现实,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  少年时代的我认为她小小的房间是世上最神秘最值得向往的地方,迷漫着令人沉醉的性感气息,甚至小小的书架上摆放的书和CD都带着某种神秘意味。她指给我看《千鹤》菊治和太田夫人初次相遇的段落,少年被风骚的中年妇人诱惑,堕落与不伦的种种的细节令人怦然心动,纸间仿佛传来身边女孩内心幽深处的声音,来呵,毁掉我,让我永远记住你。  我无法阅读,她洁白的身体让我眩晕。我努力克制汹涌的青春期情欲,直至自己完全崩溃。来呵,毁掉我,让我永远记住你。她是这样说过的。可是,每到最后一刻,她又常常改变了主意,拒绝我进入她的身体。自始至终,我们只能用一种方式互相完成。自始至终,她的身体就像是我的青春一样洁白。  喜欢我的那个女孩,那年只有十三岁。现在,我已无法确实我是否曾占有她的肉体,只是深深记得,我恐惧她脸上流露出的偏执目光。无力摆脱她的纠缠,如同无力抗拒她主动送上的身体。她锋芒毕露的个性是我少年时的噩梦。  事情就是这样,我喜欢的女孩是干净的,她的脸,她的身体,她的气息和声音都如音乐般纯净。喜欢我的女孩却是脏的,狐狸般的尖下颏,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纤瘦身体,张嘴就来的谎话,令人惊惧的随随便便的面对性或者面对一切事物的态度。  如此格局,是我成长的全部秘密。在一个和另一个之间犹疑,犹如从此岸到彼岸,不断往返。  当然,如此的关系,通常极短暂,最后,也都是以令人深感不愉快的方式被终止。  对我来说,有些事算得上刻骨铭心。以至,在时过境迁后,我多次试图遗忘。事与愿违的是,我越是努力,她们越是执拗地提醒我,她们曾经存在,并且变换了形式,依旧暗暗存在于我的生活中。  很多年以后,我和女孩诺诺邂逅。她说,那些少年往事,那些美貌的女孩子是暗夜中曾经为你盛开的鲜花,你只有用文字才能把她们埋葬。  她说,去写吧,让她们在最美的文字中为你的青春殉葬。  诺诺是电台午夜档节目的主持人,长着一张苍白的小小的狐狸脸,瘦高的个子,认识我以后,喜欢对我的事情评头论足。  据她说,她的工作就是坐在麦克前,一边涂指甲油,一边不停地说废话,累了就放段音乐,有兴致时才会接热线。打来电话的大多是被情感困扰者,苦痛缠身,不得解脱。女孩说,问题是,我也帮不了他们,他们遇到的麻烦在我看来都太奇怪了。  “比如说呢?”我问她。  “没法比如。总之就是太奇怪了。”  我盯着她的大眼睛,静默片刻,笑了。果然是有会说废话的职业个性。  她叹息一声,说:“总之呢,我就是一个工具,一个用来安慰别人的工具。我存在的意义就是去安慰这城市黑暗角落中的不眠人。”  抒情的时候,她转头去看酒吧窗外的街道。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街上空荡荡的,除了昏暗的街灯和偶尔一辆缓缓驶过的空出租车,没有任何人迹。  遇到女孩之前,我的生活陷入某种崩溃状态。17岁时一段青春期的恋情,因为种种原因,在逃避了十年之久后,我突然感到,如果不去面对,那段漫长的青春期,我将永远也无法度过。我只能可笑的在肉体意义上的青春扬帆远去时,情感还停留在青春期黑暗的深渊中无法自拨,不得解脱。  去写,去回忆,去面对,去梳理,对我的意义之重大犹如一次横渡,身陷暗流漩涡中,是要游过去上岸才算数的。  诺诺剪着男孩子样式的短发,大眼睛,尖下巴,胸很小,身高168,却只有45公斤。骨感至此,正是那种让我一见倾心的命定式女孩。  短发,大眼睛,尖下巴,小胸。瘦高。脸上的表情在细微处隐藏着某种甜美、天真,或者还有放荡。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就是喜欢这样子的女孩。最重要的是,我少年时喜欢的女孩也是这种样子。  这样的女孩总是轻易令我动容,令我好奇,令我忍不住靠近,观赏玩味。  夜深人静时,女孩说,青春本身就像一场死里逃生的恋爱,即使不愿在记忆中珍藏,想忘掉总是不容易的。  后来,女孩又说,投入一场恋爱,我定要吸走他所有的精气魂魄,也要让自己把全部的血肉放置其中,尽情到不惜互相伤害。  闻言,我悚然,肃然,悦然,突然,惶然,黯然,然后深以为然,像深夜偶然看到洁白的花朵在眼前寂寞绽放。  所有的故事,都有从这一刻开始的。  我知道,她们都是像水般的女孩子,至柔,清澈,明净,在美丽的感官愉悦背后,有着足够淹死人的无形力量。那水是流沙河的水,水面景色怡人,水下白骨成堆。  曾经,她给我写过许多封情书,字体娟透,文笔优美,细腻得令人窒息的依依情怀。我把那些信重新翻看,心如刀割的疼痛。在当时,我最深的体会了什么叫做生离当做死别,对我来说,那些曾经盛开的鲜花早已凋落,像是死去的人,事实上,我们一生不会再有重新相逢的一刻。  黯然销魂,唯别而已。十七岁时喜欢过的女孩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曾引用如此一句话,重看,情感依旧轻易崩溃,少年时的我曾以为今后必定是行尸走肉般的生了。  当夜,恍然有人在我身边叹息,她凝视我睡梦中的脸。醒醒,我要你记得我的身子,永远。她的脸如纸般雪白,渐渐被黑暗吞噬。  于是,我再次开始颤栗和悚然,再次还原个人的青春真相,再次无耻,再次化脓,再次沉溺,再次重温。  十年  1  那时候,村上春树说,好的小说总是应该以“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句式开始,到“你不认为这个故事催人泪下吗?”结束。  此话出自《百分百女孩》,讲男人应该怎样向街上迎面走来的漂亮女孩搭话的故事。这是从前这城市的一位民谣歌手最喜欢的村上小说,他非常喜欢向刚刚认识的陌生女孩们讲述这个故事。几乎所有的女孩都承认故事有点意思,但并不催人泪下。我此生只向一个女孩讲过这故事,女孩听完沉吟了许久,竟然说,确实催人泪下。女孩名叫佳佳,在电台做夜间节目的播音DJ。据说她喜欢的是那种天旋地转脚尖离地眩晕得找不到北的超现实主义的爱情模式。  好,现在就以村上春树先生的小说理念来讲述邂后佳佳那一夜的故事。讲述前,我们不妨先探讨一下,客观的“时间距离”和主观的“感人泪下”两者间的关系。到底多久以前的旧事才更令人感动以至会催人泪下呢?  权且设定“很久很久以前”为十年吧。  可以吗?村上先生。  2  很久很久以前,十七岁的我爱上了一个名叫陶薇的女孩。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像模像样的恋爱,即所谓初恋。恋爱维持的时间很短,从相互表白,确定彼此的恋情,到相约分手,只有夏天两个月的时间。那是一场男孩和女孩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所进行的秘密又慌乱的恋情。所有人,包括老师和各自的家长谁都不知道我们是一对小情人,但是谁都可以感觉出我们处在恋爱中,神情恍惚,学习成绩下降。为了平息彼此终日惶恐不安的情绪,陶薇决定和我友好分手,彼此把对方当做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离开学校以后,我再没有见过陶薇,听人说女孩中学毕业后就随父母到了美国去念书,从那以后,她便跟中学时代的所有朋友也都没有了联系。另外一些人说陶薇是在大学毕业以后才出国的,嫁给了她们的外教老师,嫁到了希腊。后一种旧日同学间的传闻让我听来更觉有意思。希腊?真是很难想像那是个怎样的国家,是不是那里所有的男人都有着雕刻般的肌肉?  无论怎样,按照“永远的分别即是另一种死亡”的说法,陶薇在我的生活中已经是个死去的人了。作为一个曾经年轻过、漂亮过的女孩,陶薇仅仅活在我的回忆里。所以,很久很久以后,我不期然间想起和陶薇那段短暂却令人难以忘怀的恋情时,便写下一篇可以用深情来形容的小说《刀锋少年》。在书中,陶薇被我想像成那种纪念品式的女孩,她仿佛是我整个青春期惟一值得记起和留恋的美丽事物。  恰是因为那本书,我才会被请到电台做直播节目,由此认识了作为电台DJ的佳佳。  佳佳就是那个认为《百分百女孩》确实催人泪下的女孩。  3  直播间寂静得让我有些心跳。通常,在如此静谧如此闭封幽暗的空间,坐在身边的漂亮女孩的脸庞和露在裙外的小腿又像瓷器般闪着洁白的光泽,我确实很难不心猿意马,神散情迷。  我对着麦克,清清嗓子,说:“我觉得我们这茬人赶上了一个最好的时代,是一个真正的抒情时代。”  漂亮的女主持人笑了。她面带微笑地看着我,片刻,故作有深度状,像审犯人般地问道:“为什么呢?你为什么这样觉得?说说吧。”  好在事先做过些准备,我闭上眼睛开始胡说:“我们这代年轻人在记忆中几乎没有任何真正创痛的经验,上一辈人的苦难经历,我们都没有经历过……从幼儿园时开始,我们就不断地被告之我们是开创未来的新一代,离开学校,我们又赶上了一个非常开放的多元化的时代,似乎我们可以在任何领域做任何想做的事。我记得那是93年吧,我一个喜欢音乐的朋友在美国一边读书一边涮盘子,有一天,他给我寄了几张他倚在汽车上的照片,写信问我国内的音乐形势怎么样?我告诉他说你赶快回来吧,现在你在国内做音乐也可以买到车,前提是你的手没有因为每天涮盘子而忘了怎么弹吉它。”  说到这儿,我笑了。佳佳也跟着笑了。我觉得女孩笑起来很甜,很好看,不知为什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这个女孩?想了想,确实不认识。可是只要她一笑,我立刻就会产生出某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所以,那天晚上,在整个节目直播中,我总是尽量想把问题回答得有趣一些。  佳佳转换了话题,说:“谈谈你文字中的那个女孩子吧。她在真实生活中的情况。哪里是虚构,哪里是来自真实生活?”  我想了想,说:“她没有原型,几乎全部来自虚构。我在学生时代是百分百的好孩子,乏味得连女孩的手都没牵过。”  答案显然令佳佳非常不满,她眨巴眨巴大眼睛,甚至微微轻叹一声,然后说:“好吧,那么你跟听众朋友们谈一谈你自己的经历吧?”  我说:“我没什么特别的经历,活得很平淡很肤浅,我的生活经历和大部分我这代人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事也没赶上什么特别重大的事。”  女孩低头翻看了一下她的采访记事本,问:“那说说你写这本书的故事背景。”  为了不让声音通过麦克传出去,我暗暗地长吁了口气,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故事背景,该说的都在文字中了。如果看到那些文字的人能联想起自己从前的某些美好时光,我想这就够了……”  我停下来,女孩鼓励地看着我:“继续说。”  我说:“没有了。该说的都说完了。”  女孩说:“嗯。我想有一首歌,一定与你文字的情绪很合拍,我们来听听这首好听的歌吧,旋律非常美妙动人。是许茹芸的《如果云知道》。”  音乐响起,麦克关掉以后,女孩照我的膝盖上突然猛拍了一下,她说:“我操,你是来踢馆的吧?”  “什么意思?”  “砸场子。”  “不懂。”  “毁我?”  “没有啊,我一直很配合。”  “老大,我一个小时的节目呵,这才十分钟你就没话说了。”  我点点头,迟疑了半晌,说:“你播许茹芸也够砸我场子的。”  女孩的节目是晚上十点半的,直播完成后已经是午夜了。摘下耳麦,女孩对我说:“你晚上睡得早吗?”  我有点莫名其妙,问:“怎么?”  女孩笑着说:“想请你去酒吧坐坐,聊聊天,如果不耽误你时间的话。”  我摇摇头:“那怎么行呢?绝对不可以。”  说完,看到女孩脸色略显尴尬,我话锋一转,嘻笑说:“如果不耽误你时间的话,我特想请你。”  女孩哈哈笑了。  我在没见到佳佳时就听圈里的朋友说过,那是个挺疯的女孩。有个朋友听说我要上她的节目,就说:“趁这机会,赶紧套磁。”  我摇摇头,说:“怕是套不上呀。”  “没问题,自信点哥们儿,”那位老炮拍拍我的肩膀,“那就是一小骚逼,一晚上你就给丫带上床。”  没想到,形势还真朝着这个方向在发展。  4  很久很久以前,那个骑单车的男孩是先单恋上陶薇的。  路上,漂亮的女孩陶薇在前面骑车上学。她不知道,后面每天都会跟着一个盯着她露在裙外的小腿的男孩子。他一路跟在女孩身后,直至来到学校。最初,他想过上去和女孩搭话,但又缺乏足够的勇气。那时候,那少年是不喜欢读书的孩子,因为女孩陶薇的关系,才让他感觉每天早起上学这件事变得不那么令人讨厌了。  很久很久以前,那少年是性格内敛、不爱张扬的孩子。除了上学,回家喜欢闷在屋里弹吉它。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因为在学校的歌唱比赛中维妙维肖地学唱了电影《毕业生》中的主题歌《寂静之声》而在校园中成了引人注目的角色。在青春期的孩子们看来,所谓“引人注目”应该是专指女孩的目光吧。事实上那也是他后来越来越痴迷民谣演唱的原因,戴上墨镜,抱着吉它,貌似投入地自我吟唱,这种琴歌的形式既掩饰了少年性格中羞怯、内向的一面,又实现了他想引起异性关注的愿望。  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女孩给他传的纸条,约他在校外见面。  很久很久以后,我仍然迷恋那种即紧张又兴奋的感觉,总是幻想能够重新体验第一次收到女孩情书时的感觉。我找到了当时在学校惟一的好朋友侯磊,问:“你说该怎么办?”  “去呀,当然去了,这叫倒磕,哥们。”因为事不关已,侯磊无法体验我当时的紧张,但却帮着我发表了我经过压抑、掩饰的兴奋。  “磕”是当时那些半大小子口中的半黑话,指的是男孩追女孩,“倒磕”指的是女孩追男孩,或许类似于后来从港台剧中传来的“泡马子”“钓凯子”。  我决定带上侯磊一起赴约。让侯磊跟在我的后面观察见证我初次的约会。这件事侯磊比较轻松,也乐得一去。  事实上,我莫名其妙的紧张还真应验了灾难的结果。那天,约我见面的女生就是陶薇。陶薇在学校属于又疯又新潮的女孩,在老师眼里甚至干脆就是坏女孩。据说,他们班主任说她再往前走一步就会成为女流氓,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陶薇喜欢穿得花枝招展。据说她离开学校就要去换上高跟鞋,上课的时候把高跟鞋装在她的书包里。  我和女孩一见面,还没说两句话,突然被一帮来历不明的家伙给痛打了一顿。那帮家伙显然是认识陶薇的,他们之所以动手,只是因为他们不允许有男孩和陶薇说话。当我被一帮人围在中间被推搡得像沙袋一样来回晃悠时,侯磊撒腿就跑。  出了那件不愉快的事情之后,陶薇一直想找我解释,但我却对她再也不敢正眼看了,见了面就赶紧低头跑掉。有一次,陶薇在学校的存车棚等到我,见四下无人,满脸诚挚歉意地对我说:“真对不起啊,你千万别往心里去,那些人我都不认识的。”  我嘴上说着:“我知道我知道。”然后蹬上自行车飞也似地跑了。  5  女孩坐在午夜的酒吧中,双手支在桌面上,探着身子对我说:“你知道吗?我对你很感兴趣。”说着脸上露出顽皮的神情。  我笑了,低头看看自己,问道:“我哪里让你感兴趣呢?”  女孩喝了口啤酒,喝酒的时候眼睛依然盯着我,放下酒杯,添添嘴唇,说:“你是怎么写出那么感人的故事的?都是真事吧?”  倒让我有些不知该如何回答了,只好轻描淡写说:“你吓到我了。”  女孩呵呵地笑了:“以后你会不会把我也写进去?”  我想想,说:“那要看咱们是什么关系了?”  女孩故作风尘,得寸进尺地问:“你说,要到什么关系才能写呢?”  对话到了如此无趣程度,我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再往下接,自觉有些无聊,只好低头喝酒,不再说话。  女孩微笑着看了我片刻,问:“你在想什么?”  我叹了口气,摇摇头,说:“我什么也没想。”  见我有点不愉快,女孩恢复一本正经的姿态:“你刚才为什么不愿意向观众讲你书背后的故事?”  我疑惑了:“你怎么知道书背后还有故事呢?”  女孩盯了我片刻,说:“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不想。”我摇摇头。  “好吧,告诉你,我是听候磊说的。”  我愣了一下,说:“你上当了。他肯定是骗你的。”  女孩笑眯眯地看着我,眼神让我有点不舒服。我不怀好意地幻想了一下今夜,突然让自己高兴了起来,很快我就要把你摁在床上啦。  “侯磊都说什么了?”绷了两分钟,我忍不住问道。  “他说你们是中学同学。”  “这倒没错,我刚才说的那个去美国涮盘子的哥们就是他。”  “别的就没说什么了,我跟侯磊也不熟,也仅仅是上次他来做过一回节目。”  “是吗?”我反问她,觉得小小地报复一下女孩的时候到了,说:“可侯磊却说他跟你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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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都是像水般的女孩子,那水是流沙河的水,水面景色怡人,水下白骨成堆。  全部的年轻时光,美好得像一场刻骨的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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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文/江山

    诡异的青春,轻散迷魂记。想不出,又逃不掉。轻微的情色露出天使的单翼。我的绝版青春,颓废的找不到可以呼吸的空气。水色的自传,开启了不再属于青春留下的奇迹。漫步人生路,漫漫忧郁,开始在心灵上悄悄地贫瘠。邂逅电台的风情,不解声色夜场的文字。落落寡合的深思,揪起一颗纵欲的心,开始很久很久以后的谜。

    青春本来就是一场谜,迷惑不解地爱着自己,和自己身边的女人。无论出于哪种本能,性情的风花雪月都是不可避免的。作者丁天向来以颓废的心态和近乎变态的手法,在压抑的性欲和爱情之间似幽灵般穿梭。挤进那个自己认为最最本初的人性中,放荡不羁的把思维与灵感铺展开,像是蓄意待发的女人裸在床上一样。恐惧、惊惶、激昂、心潮澎湃,迷魂后清醒的唯美。也许这就是30岁男人写出的真实,而《我的绝版青春》正是以情感私秘和荒唐的行径记录着属于丁天的独特情感。

    《我的绝版青春》一书,是丁天在经历结婚、离婚,写剧本,写恐怖书之后,重新回归文学的一本情感自传。他以自己的感情经历,涂抹成一张黑白相间的纸,以中国画的风格,引案出于紫式部的《源氏物语》。一个男人和几个女人的故事,在充满物欲横流的生活中,纯美爱情的风尚与离合,一下子在幸与不幸的梦魇中沉默出一张写给我们80后的书,留下的笔迹诡异而迷魂。让我看来,丁天在似与风流的一夜情下,把细微的情感读白一一暗喻,反转着他的爱情观,把空虚、抑郁和狂燥彰显的细腻而意味深长。

    在本书中,作者丁天从17岁的初恋写到了27岁的酒色名利。十年中,这种流水式的爱情,拼凑成绝版青春。把周旋于自己身边的一个个忽晃地女人,以文学艺术的手法和技巧,斑驳成留在那张床单上的精痕。洗不去,刷不净,只能藏在心中。也就像丁天自己所说,“爱情,幸福与不幸,四时景色的更替,风花雪月以及梦境,一系列日常的琐碎的微小的事物,就是这样穿越了时空。然后被后人命名为了永恒。”

    在我们看似杂乱无章的文字编排上,作者却依然留给我们清晰思考的空间和阅读之后的情感。像沐童的《寂寞的撒旦》一样,给予我们更加激情的想象力和文字所带来的感染,留有余地的在丁天的情感自传中,让我们对号入座,去寻找属于我们每一个人在绝版青春里的影子。

    对于初恋情人陶薇的写作名称的来回转化,让我明白这是一种想念与遗憾的表现,似有欲罢不能的苦痛,欲说还休。在这样一个女人背负着种种压力而却依然深爱那个男人的凄美之中,有种撕心裂肺的精神错乱,压抑着无法左右的事实,在白骨成堆的水下,悄悄地窒息。

    陶佳,一个像深夜中鬼一样的女孩,迷失自我,却情真意切。缩影成一类的狐狸脸,在春暖花开之后一一上场,电台DJ诺诺,初中生刘倩,美女作家林雪……在回忆中寻情指间滑落的时光,把这样一场青春期蔓延成绝版。无论提前也好,迟缓也罢,颓废的心终是在如水夜色里把爱情迷失了方向,给自己一个理由,叫作迷魂记。
  •   我觉得他的有一些文字很好当初就是看上了这一点才买的 可是对于我学生来说是不是有一点过于香艳了
  •   到现在为止,打动我的青春小说也就是晃晃悠悠其他的书,透着做作的故意较劲和自恋的沾沾自喜,就那么点破事儿写来写去,没劲死了。
  •   根本沒有看完.實在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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