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花

出版时间:2008-3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页数:213  字数:100000  译者:鲁刚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他有着一个刻板守旧的宗教家庭,他结识了大名鼎鼎的哲学家,他邂逅了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他蜕变成了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他十四岁的未婚妻,在没有麻醉的情形下,任凭外科大夫在她瘦小、无助的腹部上举起了明晃晃的手术刀……这是十八世纪最真实也是最尖厉的“蓝花”之恋。

作者简介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Penelope Fitagerald,1916—2000)。
英国著名小说家,被誉为英国小说界最优雅最独特的声音之一。著有九部小说,其中三部——《书店》(The Bookshop)、《早春》(The Beginning of Spring)和《天使之门》(The Gate of Angles)曾入选布克

书籍目录

作者的话洗衣日书房伯恩哈特伯恩哈特的红帽子海因里希·冯哈登伯格男爵的历史威廉舅舅男爵与法国大革命在耶拿学生时代的一件事钱的问题争执不朽感尤斯特一家坦施泰特的弗里茨尤斯腾耶拿的圈子什么意思?罗肯提恩一家一刻钟欲望的本质雪现在让我开始认识她我不能理解她兄弟们魏森费耳斯的圣诞节曼德尔斯洛夫人伊拉斯谟拜访卡罗琳·尤斯特摘自苏菲的日记,1795读第二遍苏菲的肖像我画不了她通往内心的路在耶拿花园别墅苏菲冷淡到极点霍夫拉特·埃布哈特医生痛苦是什么?卡罗琳在格吕宁根争吵  怎么经营盐矿苏菲14岁了男爵夫人在花园订婚晚会未婚妻她必须去耶拿来访者施塔克教授的办法去施洛本在罗斯一个梦1796年的秋天伊拉斯谟的服务拜访克格尔老师代数像鸦片酊一样,可以镇痛克格尔老师的课译后记

章节摘录

  洗衣日  他们是在洗衣日去他朋友家的,雅格布·迪特马勒不会傻到连这个也看不出来。这个时候,除了这幢魏森费耳斯第三大的房子,他们不会去其他任何地方。迪特马勒的母亲一年监督洗三次衣服,因此全家的白色亚麻布内衣裤只够穿4个月的。他自己有89件衬衫,就这么多了。但在哈登伯格位于寺庙街的家里,他可以从大量肮脏的床单、枕套、长枕垫、背心、女式紧身胸衣、衬裤,从高高的通向院子的窗户——窗户下表情肃穆的男女仆人正在用巨大的篮子接衣服——看出他们一年只洗一次衣服。这不一定意味着这家人很有钱,实际上他知道答案是否定的,不过这种情况显然已经存在很久了。这也是一个大家族。孩子和年轻人的内衣裤以及那些更大一些尺寸的内衣裤飘荡在蓝色的天空中,好像孩子们自己都很喜欢飞翔似的。  “弗里茨,恐怕这个时候你带我来你家不合适。你本来应该让我知道的。对于你们尊贵的家族而言,我是个陌生人,你家要洗的紧身短裤都快堆到我的膝盖了。”  “我怎么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开始洗衣服?”弗里茨说,“更何况,任何时候你都是最受欢迎的客人。”  “男爵正踩在没有分好类的衣服上。”管家从底楼的一扇窗户里探出头说。  “弗里茨,你家兄弟姐妹几个人?”迪特马勒问。“这么多东西?”接着弗里茨突然喊道,“无法感知的本体,这种概念根本就不存在。”  弗里茨领迪特马勒穿过院子的时候,停下来四下里看看,接着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喊道:“先生们!看看你们的洗衣篮!把心思都放到洗衣篮上!你们的心思在洗衣篮上吗?好了,先生们,用心看好你们的洗衣篮吧!”  屋子里的狗开始吠起来。弗里茨问一个拿着篮子的仆人:“我父母在家吗?”不过这个问题纯属多余,因为他母亲总是在家的。突然一个比弗里茨还要年轻的蓬头垢面的矮个子男人和一个金发姑娘跑了出来。“这是我弟弟伊拉斯谟和我妹妹西多妮。这么说吧,只要他们在这儿,大家就别想安生。”弗里茨说。  两个人同时向弗里茨扑了过来。“你们总共有几个兄弟姐妹?”迪特马勒又一次问道。西多妮微笑着把手伸向他。  “弗里茨·哈登伯格的小妹妹出现在这些桌布中间,真是让人心慌意乱,”迪特马勒心想,“这是我要避免发生的事。”  她说:“卡尔不知在哪里,还有安东和伯恩哈特,当然我们兄弟姐妹可不止这几个。”哈登伯格男爵夫人在屋子里,这里除了阴影几乎什么也没有。“妈妈,”弗里茨说,“这是雅格布·迪特马勒,他是我和伊拉斯谟在耶拿读书时的同学,现在是医学教授的助手。”  “还不算是,”迪特马勒说,“我希望将来是。”  “您知道我去耶拿看朋友了,”弗里茨继续说,“我叫他和我们住一段时间。”男爵夫人用带有几分恐惧的眼神看着迪特马勒,好像一只受惊的野兔。“迪特马勒需要一点白兰地,才能活跃起来。”  “他身体不舒服吗?”男爵夫人不安地问,“我叫管家来。”“我们不需要她,”伊拉斯谟说,“您自己肯定有餐厅的钥匙。”“我当然有。”男爵夫人用哀求的目光看着他说。“不,我有,”西多妮说,“我姐姐结婚后,我就有钥匙了。不要管那么多了,我带你们去餐厅。”男爵夫人打起精神,欢迎儿子的朋友的到来。“我丈夫现在还不能接待你们,他在祈祷。”她没有陪他们穿过那些堆满了精致的古旧家具的破旧房间和更加破旧的走廊,折磨已经结束,男爵夫人如释重负。那些暗红色的墙上,挂满了褪色的长方形画框,上面肯定一度都挂着画。在餐厅里,西多妮斟上法国白兰地,伊拉斯谟向自己耶拿的同学祝酒道:“干杯!耶拿万岁!乌拉!”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叫好,”西多妮说,“耶拿是弗里茨和阿斯穆斯浪费金钱的地方,他们在那儿招来一身的跳蚤,还听那些哲学家胡说八道。”她把钥匙递给哥哥们就回母亲那里去了,男爵夫人还站在原地,监督着宏大洗衣工程的准备工作。“妈妈,您能不能给我点钱,比如说5到6泰勒,以方便我招待我们的客人。”“亲爱的孩子,什么样的招待?我们的房间里已经为他准备了床。”“是的,不过仆人在那里存放着蜡烛,一有空就在那儿读《圣经》。”“但是亲爱的,这个人为什么白天要去他的房间待着呢?”西多妮觉得他可能想写东西。“写东西?”她母亲迷惑不解地重复道。“是的,为了写作,他还需要一张桌子。”西多妮不失时机地说,“还有,为了方便洗漱,还要一壶水和一个脸盆,以及一只污水桶。”“但是西多妮,难道他不会在水泵下洗漱吗?你的哥哥们都是这样洗漱的。”“房间里也没有供他晚上放衣服的椅子。”“他的衣服!现在的天气,晚上脱衣服太冷了。我已经大概有12年晚上不脱衣服睡觉了,哪怕是夏天。”“你们还生了我们八个!”西多妮喊道,“老天,我可不想要像你们这样的婚姻!”  男爵夫人没有注意听她的话。“还有一件事,你没有考虑到——父亲会不开心的。”这没有难倒西多妮。“这个迪特马勒必须适应父亲,以及我们做事的方式,否则就让他卷上铺盖滚蛋。”  “如果他能做到那些东西,难道他就不能适应我们的客房吗?弗里茨应该告诉过他,我们过的是一种简单和敬畏上帝的生活。”  “不用污水桶,就敬畏上帝了吗?”西多妮问。  “这是什么话?你的家让你丢脸了吗,西多妮?”  “是的。”她15岁,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整个哈登伯格家族的年轻人身上,都奔流着一种由焦躁转化而来的精神能量。弗里茨现在想带他的朋友去河边的纤路散步,顺便聊聊诗歌和男人的使命。“这两件事我们在哪里都能干。”迪特马勒说。“但我要带你参观一下我的家,”弗里茨告诉他,“我们家有点陈旧,我们在魏森费耳斯是保守派,不过我们过得很和睦,我们家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有个先前在院子里的仆人,穿着黑色外套出现在门口,说老爷很高兴在吃饭之前,在他的书房见见他儿子的客人。  “老家伙在他的巢穴里啊。”伊拉斯谟喊道。  迪特马勒感到一阵尴尬。“我很荣幸能见你父亲。”他告诉弗里茨。  书房  哈登伯格家的几个孩子里,伊拉斯谟一定是最像他父亲的了。男爵在昏暗的书房里礼貌地站起身,出人意料的是,这个戴着法兰绒睡帽、坐在通风口的男人是个粗壮的矮个子男人。既然他母亲只是个小不点儿,那么弗里茨的瘦弱体形和他的身高是从哪儿继承来的呢?不过男爵马上就说起话来,他的思绪总是能恰到好处地表达为语言,这点倒是和他的大儿子如出一辙。  “仁慈的先生,我来您家了。”迪特马勒紧张地说,但是男爵打断了他,说:“这不是我家。没错,我在被派为萨克森岩盐管理委员会主任后——这让我不得不在魏森费耳斯生活——就从冯皮尔森的寡妇那里买下了这座宅子。但是哈登伯格的房产,我们真正的家和领地在曼斯菲尔德县的上维德施塔特。”迪特马勒礼貌地回答说,他希望自己要是能有机会去上维德施塔特就好了。“你要去了大概除了废墟什么也看不到,”男爵说,“还有吃不饱的牛。但那是世袭的土地,正是为了这个原因,我借这个机会问你,我的大儿子弗里德里希是不是和一个中班的年轻女生在一起厮混?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我没听说他和谁混在一起,”迪特马勒愤愤不平地说,“不过我怀疑我们是不是可以用普通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他是诗人和哲学家。”  “他可以当岩盐的助理稽查员来养活他自己,”男爵说,“不过我知道讯问你是不应该的。欢迎你的来访,我会把你当儿子一样看待,你不介意我更多地了解你吧。你多大年纪了,准备将来干什么?”  “我22岁,我正在学习成为一个外科医生。”  “你孝敬你父亲吗?”  “我父亲死了,男爵先生。他是个泥水匠。”  “我没有问你这些。你知道经历家庭成员去世是什么感觉?”  “是的,先生。我有两个弟弟是得猩红热死的,还有一个姐姐因为肺结核而去世,他们都是在一年里走的。”  男爵摘下睡帽,明显失去了对他的尊重。“给你一点建议,如果作为一个年轻人、一个学生,你被对女人的欲望所折磨,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出去呼吸清新空气。”他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书房里摆满了书架,有些架子上还是空的,“还有,你一周花多少时间在精神修炼上,嗯?有多少时间是在看书——不是祈祷书,请注意,有多少时间花在购置一件新的黑外套上,而旧衣服还没开始不经用?多少时间?”  “男爵先生,您问我这些问题,是在批评您的儿子,而您刚才还说不准备讯问我呢。”  哈登伯格并非真是老头——他年纪在50岁和60岁之间——但他像老人一样垂着脖子低头凝视着雅克布·迪特马勒。“你是对的,非常正确。我利用了这个机会。机会,不管怎么说,只是诱惑的另外一个代名词罢了。”  他把手放在他的客人的肩膀上。迪特马勒有点惊慌失措,不知道男爵是要按他坐下,还是要靠在他身上,或许两者都有可能。毫无疑问,他肯定习惯了让自己倚靠在一个更加强健的人身上,这个人或许是他强壮的儿子,或许甚至是他女儿。迪特马勒感觉到他的锁骨要垮了。他身材瘦小,他想,但是至少他还能跪住。而哈登伯格却对自己的虚弱感到心烦意乱,他先是扶住结实的橡木桌子的一角,然后是桌腿,最后终于坐稳了。门开了,前面通报的那个仆人回来了,不过这次穿的是地毯织料制的拖鞋。  “男爵先生想让炉子生起来吗?”  “和我们一起跪下,戈特弗里德。”  于是老仆人咕咚一声和主人一起跪下了。他们看上去像是一对老夫妇,在家庭账本前点着头,当男爵大喊“小东西们都上哪里去了?”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强烈了。  “仆人们的孩子,先生?”  “当然,还有伯恩哈特。”  伯恩哈特  哈登伯格家有个天使,那就是像小麦一样漂亮的奥古斯特·威廉·伯恩哈特。在其貌不扬的充满母性的夏洛特,最年长的、脸色苍白而又习惯睁大眼睛的弗里茨,又矮又胖的小伊拉斯谟,性格随和的卡尔,说话直率的西多妮,辛勤的安东之后,走进来的就是金发的伯恩哈特。对他母亲来说,要伯恩哈特穿上马裤的日子太可怕了。很少央求别人的她也哀求弗里茨说:“到你父亲那里去,请求他,恳求他让伯恩哈特保持穿戴整齐的时间长一点。”“妈妈,我能说什么呢,我想伯恩哈特已经6岁了。”  西多妮心想,他这个年纪应该足够让他理解待客之道了。“我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待多久,伯恩哈特,他带了一个很大的旅行箱。”  “他的箱子里都是书,”伯恩哈特说,“他还带了一瓶杜松子酒,我敢说他以为我们家没有这种东西。”  “伯恩哈特,你去过他的房间?”  “是的,我去过。”  “你打开了他的旅行箱?”  “是的,为了看看他的东西。”  “最后你是让箱子开着还是又关上了?”  伯恩哈特犹豫着,他想不起来了。  “好吧,这并不重要,”西多妮说,“毫无疑问,你必须向迪特马勒先生承认你干了些什么,并且请求他的原谅。”  “什么时候?”  “必须在日落之前。无论如何,没有比现在更合适的时间了。”  “我没有要对他说的!”波恩哈特说,“我没有搞坏他的东西。”  “你知道父亲很少惩罚你,”西多妮哄骗他说,“不像我们。但是如果你穿错了衣服,他就会让你好多天保持那个样子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只是为了提醒你。在吃饭前,我们会听一段音乐,结束后我就带你去见我们的客人,你可以拉着他的手轻轻地告诉他。”  “我厌恶透这个家了!”伯恩哈特叫喊道,迅速地挣脱跑掉了。  弗里茨在菜园的菜地边上巡视,一边呼吸着宽大的蚕豆花的香气,一边大声朗诵着什么。  “弗里茨,”西多妮叫他,“我找不到伯恩哈特了。”  “哦,那不可能吧。”  “我在晨间起居室教训他,他跑掉了,从窗台跳出去,进了园子。”  “你派仆人去找他了吗?”  “弗里茨,可千万别这么做,他们会告诉妈妈的。”  弗里茨看着她,合上书说出去找弟弟。“如果需要,我会拽着他的头发把他拉回来,但你和阿斯穆斯得招待我的客人。”  “他现在在哪儿?”  “在他的房间里休息。父亲把他折磨得够戗。还有,他的房间被翻了个底朝天,他的旅行箱也被打开了。  “他生气了吗?”  “一点也没有,他以为这可能是我们这里的习惯。”  弗里茨穿上粗呢外衣,毫不迟疑地向河边走去。在魏森费耳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小伯恩哈特是个水耗子,不可能溺水。弗里茨不会游泳,可他父亲一样不会。在他为汉诺威军队服役的7年时间里,多次在军事行动中穿越很多河流,但从来没有游泳的需要。而伯恩哈特一直住在离河很近的地方,看上去一刻也离不开水似的。他永远在渡口闲逛,指望偷偷溜上船而不必付那3个芬尼的摆渡费。他父母不知道这事。本地人出于好心,很多事都心照不宣地瞒着男爵,一方面免除了伯恩哈特不孝的罪名;另一方面也是怕激起男爵的坏脾气。  太阳下山了,只有天边还有云霞在闪耀。水面上升起了雾气。小家伙没在渡口。只有一群猪和鹅,因为它们不能走魏森费耳斯那座漂亮的小桥,所以只好在等待最后一班渡船。  伯恩哈特的红帽子  弗里茨第一次感到了害怕。他的想象力开始奔跑起来,他仿佛回到了寺庙街,在前门见到管家——小主人,你身上都是什么东西呀?滴得地板上到处都是,我可是要负责保持它们干净的。  他母亲一直认为伯恩哈特注定要成为一个男侍,不是在萨克森的选举法院,就是在曼斯菲尔德法院或者布劳恩施瓦格一沃尔芬比特尔公爵那儿。很快地,弗里茨的职责之一,就是拉着他的小弟弟穿梭往来于各个法院之间,希望可以为他找个满意的职位。  桥下岸边泊着成片的筏子,旁边是逐渐隆起的、被链条锁起来的松树原木,等待起程前往下一个站点。一个看守人正试着用钥匙开一间茅屋的门。“看守人先生,您见一个孩子跑过去吗?”

媒体关注与评论

  它是一部保存了相当历电真实的纪宴作品。  ——《泰晤十报》(The Times)  小说的语言,保持了英国文学传统所特有的那种讽刺和幽默的气质。  ——《每日快报》(Daily Express)  她的写作风格有种令人迷惑的沉静。  ——《卫报》(Guardian)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书,读之每每如啜清茗,滋味徐生。《蓝花》尤其如此,好处要读完才能觉得。然而这个好处,却是读别的书不大容易见到的。  ——止庵

编辑推荐

  《蓝花》获美国国家图书评论奖,《书店》作者的又一力作。  从未有人对一朵花有过如此疯狂的向往。  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传记作品,阅读它需要耐心和勇气。  ——《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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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最想购读的一直是作者那本传说中的《书店》,但受许多读者批评译文太烂的影响,也一直处在买与不买的难受中——就象天天看着一个不如自己人模狗样的家伙出也小情人,入也小秘书,而我就无法搭上那条贼船的心绞痛。因为我与大家一样,恰巧最喜欢的也是佩内洛普那老道而精致的小说笔力。
  •   弗里德里希是冯哈登伯格男爵家的长子,大家都叫他弗里茨,天生喜欢幻想,学习能力也比一般小孩要强。弗里茨醉心于历史跟哲学,可父亲却送他到大学读地质学、化学、组合数学和商法,为了以后能把他安排到盐务局上班。正式工作前,他一直和父亲的朋友尤斯特一家住在一起,跟着尤斯特先生学习行政学和办公管理知识。某天他们去拜访罗肯提恩上尉,遇见了上尉的女儿苏菲。一刻钟,仅仅一刻钟,弗里茨喜欢上了年仅12岁的女孩儿,决定四年后与她结婚。所有人都觉得弗里茨昏了头,因为他太浪漫感性了,可弗里茨却说:“她是我的智慧,是我的哲学。”这真是不可理解的爱啊,一个是受过高等教育、有着诗意灵魂和哲学思想的青年,另一个则是对什么都好像一无所知的未成年少女。弗里茨对苏菲说:“哲学家们对灵魂转世感兴趣。你想有来世吗?”苏菲回答:“是的,如果,我可以有漂亮的长头发。”弗里茨清楚地意识到他无法衡量苏菲的深度,他在日记中写:“我不能理解她。我爱我不理解的东西。”我有时会想,到底是什么创造了恒久的感情?是赏心悦目的外表?可年华终会老去。是一掷千金的阔绰?但物质的充裕满足不了精神的渴求。那么,应该是心灵的沟通和默契了?然而,这一点放在弗里茨和苏菲身上却行不通。苏菲不看书也不爱写字,她的日记永远只有一行:“今天没有人来,什么事也没有。”“今天哈登伯格在,他收到了弟弟的来信。”但是,没有人怀疑弗里茨发了疯地爱着苏菲,他甚至说:“苏菲是我精神的向导。”也许就像歌德说的:“我们喜欢一个年轻姑娘不是喜欢她的理解力。我们喜欢她的美貌,她的天真,她对我们的信任,她的气质和魅力,我肯定哈登伯格也是如此。他至少在相当长的年头里会因她的给予而觉得快乐。”可惜,好运并不眷顾他们两人,苏菲得了痨病。弗里茨在日记中写:“我更爱苏菲了,因为她病了。疾病、无助的状态,本来就要求有人爱。如果上帝不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就不会爱他。”我猜想,会不会是苏菲柔弱、懵懂的状态激发了弗里茨强烈的保护欲,以及某种想要令她变得更文雅高尚的使命感?苏菲在两人相识三年后去世。弗里茨用“诺瓦利斯”为名字开始写作,逐渐成为德国著名的“蓝花诗人”。他结了婚,在盐矿董事会干得不错。他写信给作家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说有一种有趣的生涯在等待着他,“但,我还不如死了算了。”诗人的爱情,也许只有诗人自己才明白。
  •   如上。建议读者等好一点的译文出来后再买。外文书,译者的水平对于阅读的影响太大了。里面甚至有一处十分明显的错误。
  •   封面有点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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