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将尽

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383  字数:170000  译者:尤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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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州水牛城,现居纽约。他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他的作品是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    1994年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曾三捧爱伦坡奖,两夺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等重要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2004年最终获得钻石匕首奖。主要著作有:《睡不着觉的密探》、《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刀锋之先》、《恶魔预知死亡》、《小城》、《死亡的渴望》等。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界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布洛克的大师地位。此外,他曾三次荣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战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
  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布法罗,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劳伦斯·布洛克作品年表
  1966《睡不着觉的密探》
  1976《父之罪》《在死亡之中》
  1977《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
  1978《衣柜里的贼》
  1979《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获尼罗伍尔夫奖
  1980《阅读斯宾诺沙的贼》
  1981《黑暗之刺》
  1982《八百万种死法》
  1983《画风像蒙德里安的贼》《八百万种死法》获夏姆斯奖
  1986《酒店关门之后》
  1987《酒店关门之后》获马耳他之鹰奖
  1989《刀锋之先》
  1990《到坟场的车票》《刀锋之先》获夏姆斯奖
  1991《屠宰场之舞》
  1992《行过死荫之地》《到坟场的车票》获马耳他之鹰奖《屠宰场之舞》获夏姆斯奖爱伦坡奖
  1993《恶魔预知死亡》
  1994《一长串的死者》《把泰德·威廉斯交易掉的贼》
  1995《自以为是亨弗莱·鲍嘉的贼》《一长串的死者》获爱伦坡奖
  1997《向邪恶追索》《图书馆里的贼》
  1998《每个人都死了》《杀手》
  1999《麦田贼手》《黑名单》
  2001《死亡的渴望》
  2003《小城》
  2004《伺机下手的贼》
  2005《繁花将尽》

章节摘录

  1  我到的时候,乔·德金已经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边,正在喝他的酒——凭肉眼判断是伏特加掺冰块。我看看店内,听着吧台传来的嗡嗡的谈话声。想必我的某些感觉无意间流露在脸上,因为乔一开口就问我还好吗。我说我很好,怎么了?  “因为你一副见到鬼的表情。”他说。  “没见到鬼才怪呢,”我说,“店里到处都是鬼。”  “这家店对鬼来说有点太新了,是吧?这里开几年了?两年?”  “快三年了。”  “时光飞逝,”他说,“快乐不快乐的都过去了。‘杰克地方’,杰克是谁,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认识的是这地方,在卖给杰克之前。”  “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口巴。”  “没错。”  “他死了,对吧?是在‘九一一’之前还是之后?”  “九一一”成了我们的分水岭,人生中的每件事情都可以归到那天之前还是之后。“之后,”我说,“过了五六个月。他把店留给一个侄子,那个侄子试着经营了几个月,认定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然后我猜他就把店顶给杰克了,不知道杰克是谁。”  “管杰克是谁呢,”他说,“他们的菜不错。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全天供应爱尔兰式早餐。”  “那是什么?一根香烟外加半打啤酒?”  “你真能讲笑话。像你这么见多识广的人,一定知道爱尔兰式早餐是什么。”  我点点头。“心脏病特餐,对吧?熏肉、蛋和香肠。”  “还有炭烤番茄。”  “啊,健康食品。”  “还有黑布丁,”他说,“这玩意儿还不好找。你想吃什么?我要点爱尔兰式早餐。”  我告诉女招待我也一样,另要一杯咖啡。乔说他喝一杯伏特加就够了,不过她可以给他一瓶啤酒,用爱尔兰啤酒搭配早餐,不过不要健力士。她建议竖琴牌,他说这个应该不错。  我认识乔已经二十几年了,不过从不认为我们之间有亲密的友谊。这些年他是中城北区分局的警探,就在西四十五街的老警察局工作,我们多年来发展出一种工作关系。我会找他帮一些忙,也会报答他,有时是给现金,有时是送人情。他时不时会介绍客户给我。我们的关系曾经很紧张,我和一名职业罪犯的友谊始终让他觉得不舒服,而他酒喝下肚后的态度也让我难以把他视为好朋友。不过我们已经认识得太久,知道如何维系交情,那就是忽略自己不喜欢的部分,保持亲近而又不至于太亲密。  我们的食物陆续上来时,他告诉我他已经递交了退休申请。我说他恐吓说要辞职已经很多年了,他说他几年前就已经填好所有表格准备离开,接着世贸双塔垮了。“我没有时间退休,”他说,“虽然有些人照样退休,但谁能怪他们呢?他们已经无心工作了。我呢,我早就无心工作了,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杯水车薪。不过‘九一一’时,我设法说服自己,说人民需要我。”  “我可以想象。”  “所以我比原计划多留了三年,也不知道这三年里我做了什么有用的事情。总之,现在我不干了。今天星期几,星期三吗?下星期五就是我最后一天上班了。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搞清楚我的余生到底想做什么。”  这就是他邀我共进晚餐的原因,在这个满是鬼魂的店里。  三十多年前,我从纽约市警察局辞职。之后没多久,我也辞掉了为人丈夫、为人父亲的角色,然后从一幢位于长岛的舒适郊区洋房搬到西北旅馆一个简朴的小房间。我不常待在那个房间里。附近位于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成为我的客厅兼办公室。我在那儿见客户、吃饭,社交生活也以那里为中心。同时我在那里喝酒,一天又一天。当时我天天喝酒。  我就这样过日子,尽可能地撑了很久。然后就像老人们所说的,我把酒瓶用塞子塞住。没事的时候我不再去吉米的酒馆,而是去两个街口外的圣保罗教堂地下室。我还去其他教堂的地下室和大厅,寻找一些事物,填补过去曾被酒所占据的空虚。  在那段时间里,吉米的店租约到期,于是往西南搬了一点,就在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的交会口。我戒酒后就跟吉米的旧店保持距离,他们搬了新家后好一阵子我也同样回避。我再也不会天天去那里了,不过后来埃莱娜和我偶尔会进去吃顿饭。吉米那儿的食物向来很好,而且厨房开到很晚,所以夜里从戏院或林肯中心看完表演出来后,去那里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去参加了吉米的葬礼,在西四十四街的一个殡仪馆,有人放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歌。那是戴夫·范·罗克的《最后的召唤》,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喝了一夜的威士忌之后,有人放给我听的。我让他放了一遍又一遍。比利·基根当时替吉米工作,星期一到五晚上在店里当酒保。他早就搬到加州去了。而写下这首歌并以无伴奏方式清唱的范·罗克则比吉米早一两个月去世,所以我就坐在那儿,听着一个死人唱歌献给另一个死人。  一两个星期后,他们在酒吧里替吉米守灵,我也去了,但没待多久。出席的人中有几个我已经多年不见,看到他们真好,但是离开那儿回家对我来说是个解脱。之后一个夏日夜晚,就在那家店确定卖掉后,为了处理存货,让大家免费喝酒。有好几个人都告诉我一定要去,但我根本不考虑。我待在家里看扬基队的棒球赛。  而现在我在这里,面对着一屋子的鬼魂。曼尼·卡雷什是其中之一。我认识他时,酒吧还在第九大道的老地方。他几乎天天都会来吉米的店里,喝一两杯啤酒,跟护士打情骂俏。他也参加了守灵,那是当然的,酒吧卖掉前的最后一夜他应该也想去,不过我不知道他去成没有。他在守灵会上告诉我,他活不了几天了。医生提出了化学疗法,他说,但他们却不敢期望能有什么用处,所以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去当化疗的实验品。他在那个夏季的某一天过世了,就在酒吧关掉后没多久,但我是在秋天才听说的。所以我错过了他的葬礼,但这阵子总有新的葬礼可参加。就像公共汽车,如果你错过了一班,过几分钟就会有另一班开过来。  “五十八岁了,”乔说,“老得可以退休了,可是又年轻得不该过着退休生活,你懂我意思吧?”  “你知道退休后要做什么吗?”  “我不打算做的,”他说,“就是在他妈的佛罗里达买幢小房子。我不钓鱼,不打高尔夫,而且我一身爱尔兰人的皮肤,连台灯都能把我晒伤。”  “我想你也不会喜欢佛罗里达。”  “可不是吗?我可以留在纽约,靠退休金过活,可是没事做我会发疯。我会成天泡在酒吧里,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或者我会待在家里喝酒,那更不妙。这个最棒了,这个黑布丁。卖的地方还真不多。我想那些老爱尔兰社区会有,比如皇后区伍德赛那一带,或者布朗克斯区路那边,不过谁有那么多时间大老远跑过去?”  “这个嘛,反正你退休后就有时间了。”  “是啊,我可以花一整天去找黑布丁。”  “不必跑那么远,”我说,“任何西班牙人的酒馆都卖这玩意儿。”  “开玩笑,黑布丁吗?”  “叫西班牙血肠,不过是同样的东西。”  “那是什么,波多黎各菜吗?我敢说会比较辣。”  “比爱尔兰菜还辣?天哪,你觉得有可能吗?不过两者是同样的东西。你可以称之为西班牙血肠或者黑布丁,不过反正都会吃到用猪血做的香肠。”  “耶稣啊!”  “怎么了?”  “你他妈的做点好事行不行?我正在吃呢。”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做的吗?”  “我当然知道,不过那不表示我他妈的想谈啊。”他喝了点啤酒,把玻璃杯放下,摇摇头。“有些警察退休后就去保安公司。不是那种做外勤抛头露面的,而是职位比较高的。我认识的一个家伙十年前申请退休了,去了证券交易所当保安主管。朝九晚五,收入比以前还高。后来他又从保安主管的位置退休了,有两份退休金,外加社会保险。现在他在佛罗里达,成天打高尔夫球、钓鱼。”  “你对这类事情有兴趣吗?”  “佛罗里达?我已经说过……哦,你指的是私人保安公司。嗯,你知道,我当了很多年警察了。我是刑事警探,而那家伙在保安公司的工作更像是行政人员。我可以做,但大概不会喜欢。也许得做很多行政上的琐碎小事。”他拿起空的玻璃杯,看着里面,又放下。他没看我,说:“我在考虑要当私家侦探。”  我早已经料到了。  “要当个正常的私家侦探,”我说,“你就得当成是做生意,要做记录、交报告、建立人脉、多拉生意。如果你自己做就是这个样子,不过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去帮大型侦探社工作,大部分都是为一点小钱在做无聊的工作,而且少了警察的身份。我不认为你适合。”  “我不适合去做写报告、做记录那种。可是你也没做这些。”

媒体关注与评论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本书是他在2005年出版的最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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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28条)

 
 

  •   繁花将尽(爱伦坡终身奖、钻石匕首奖、马耳他之鹰奖、夏姆斯奖作家作品)
  •   ALLtheFlowersAreDying2005年,LawrenceBlock目前是这套系列的最后一部,是2001年死亡的渴望的续集,Block没有把这个无名的家伙写成汉尼拔,这就是一个嗜血的混蛋,与一连串的死者还不同,这个家伙根本就不把生命当回事,杀,连续的杀,嗜血的杀,直到最后,马修付出了一段小肠和艾莲娜受伤的代价才结束了这个家伙的生命该死,其实,有时候,有些人的确该死,是不?这一系列看的很感触,其实我们都给自己留了一个心理后门,和Window的后门一样,一个隐蔽的、阴暗的,可以随时逃跑的阴暗角落,自上学接触社会以后,我们就变的越来越坏,越来越需要拯救,现在全世界人口64亿,中国大陆14亿,无论多么低概率的事件,都可能发生。马修自接受“陀螺“的案子开始,到无名氏的杀手死亡为止,自一个中年自责不已的酒鬼到一个老而弥辣的退休侦探为止,一个个死去的面孔在马修的眼前闪过,双线布置的叙事风格提示单用第一人称无法圆满的讲述一个好的故事看到Block似乎后来比较着重Keller系列,Kellernovels1.HitMan(1998)2.HitList(2000)3.HitParade(2006)4.HitandRun(June2008)还好,至少2008年还有好作品,去年,Block满70岁了,古稀之年。
  •   这是布洛克先生关于斯卡德系列的收山之作。毫不夸张的说,新星出版社出版的所有斯卡德系列的书我都购买了。伴随着斯卡德先生从3、40岁走到了60岁。非常喜欢这个系列的硬汉小说,虽然中间有几本书翻译的质量略显不足,但是瑕不掩瑜,总体上这个系列写的、翻译的都相当成功!。有时间的话,推荐大家完整看一遍。
  •   马修。斯卡德系列的最后篇。读起来忍不住很伤感。这个我最喜欢的侦探,就要这样谢幕了。感谢作者最后没有让他死掉。至少我可以想象他安然的度过晚年。也许哪一天会复出?呵呵期待作者其他系列的作品早日面世!
  •   从1976年开始,劳伦斯布洛克的这本马修写到了2005年,从技巧上来讲,两个视角的不同发展已使故事臻于完美。
    书架上的马修系列达到9本,还剩7本。不买全吧,让马修的故事有些想象的留白。
    马修游荡于酒吧街道之间,和各色的人喋喋不休。奇怪的是,在暴力血腥的场景下,我总感动于与情节强烈对立的淡淡温情。马修仍如老友。
    他坐在酒吧的鹿头之下,因为坐在那,他才看不见它。
  •   比较喜欢这类小说,人物的对白很平实,人物的形象真实感强,不会像象一些作品只有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人物多么厉害或者迷人之类的,和读者隔得很远,象在自言自语。
  •   收山之作,这部作品与前一部作品一脉相承,都是同一个有心理问题的凶手战斗,凶手内心活动与主角想象相互补充,形成一种不错的阅读体念。
  •   马修系列的大结局了,就像你看了好久的电视剧,或者在电影院聚精会神的看了一个半小时电影,最后十分钟,绝对不能错过。
  •   非常好看,好几天都没有睡好,老觉得有人在我背后吹凉气,凶手狡猾奸诈残忍,描写的非常好,我喜欢,非常过瘾
  •   明明皆大欢喜 英雄垂暮神马的最讨厌了!
  •   红色硬皮的很不错,收藏很好啊。
  •   译的一般啊。书还是很喜欢的
  •   就像看了一部精彩的电影,喜欢这种风格
  •   很喜欢,写的好好,过程精彩~~
  •   已经读完了全部这本说虽然说有的个别地方翻译有点点小问题不过还是不会妨碍读者对于作者思想的理解不错的一本书
  •   耐心收集中。
  •   无论怎么评论他都会落入一个矫情的境地,就好像上面这个我灵机一动想出的题目。不管了,想到啥写啥。
      
      决定把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一口气读完是受了蠹鱼头某篇文字的启发。他说他在“重读”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东西。而我在这个降生日愈发临近的九月刚刚完成了和马修的第一次全接触,以前读过的几册由于名字和内容都已经模糊,也变得像是初读。
      这十六册精装红皮本的马修让我感受到了阅读的乐趣和重量。一册接一册,我急切地用一个月时间窥探书中人三十年的故事,而书中的他却顶着血雨凄风安然地走完独属于他的路程,并且循环往复,无止无休。
      我这次完整的沉浸入他的世界还要得益于自己的懒惰,这让我在十六册书出齐后可以对照成书的顺序依次前行,而不必忍受等待续篇的焦躁。
      
      现在来说说马修?斯卡德。
      我不是个嗜酒如命的人,但我很知道各种醉后的滋味。
      我一直认为像马修这种不停地虐待自己的欲望想要戒酒的前酒鬼应当是或曾经是最聪明的人,因为他们深知自己喝酒的原因。
      喝酒!去喝酒!!大概是这世界上唯一能够准确预知结局的事情——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主动奔赴酒乡,就一定醉,应该醉,必须醉。这与前往一处犯罪现场,参加一次营救行动,甚至进入一间街角的电话亭这些生死未卜的事情都不一样。
      
      我曾经错误地认为马修系列是那种所谓的酒鬼侦探故事,充斥着醉后的探戈舞步,在酩酊之际的灵感迸发,以及疑案迎刃而解的漫画风格。
      可整整一个月下来,不但未见这个人纵情狂饮一次,反倒随着他一同忍受着与酒精对抗的煎熬,从身体到灵魂。我忽然发现了许多日日经眼却从未上心的诱惑与危险。我想找个离家千里的肮脏角落呆上一夜,想抢下流浪汉手里的腐烂苹果,想干一点下流的事情跟这世界的味道相呼应。
      马修的选择却是迎击邪恶。其实虽然他主动出手的次数日渐增多,但大多数麻烦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谁让他没有执照却非得开展私家侦探业务,而且问题解决率颇高,实在是嚣张的可以。
      他在心底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他觉得与他关系密切的人终将难逃厄运,他寻找着原因,他放弃了工作,放弃了家庭、妻子、儿女,甚至放弃了他赖以生存的酒精。他感到无力,有时也用拳头和子弹解决一点问题,可死亡仍然一桩桩如期而至。他这种自觉的自我放逐其实是对世界的一种反抗,世界倒也慷慨,还给伤痕累累的他和埃莱娜一个白头偕老的迹象。
      
      其实马修多心了。
      人总有一死,死法八百万种,或早或晚而已,与他何干。
      真正的硬汉是在最黑暗的时间敢于用软弱的部位迎接最锋利挑衅的人。马修做到了,他已经放弃的无可放弃,剩下的也只有收获。
      八百万种森罗地,三十年来弃置身。
      
  •   这书得的奖都可以铺地砖了吧。
  •   关于斯卡德,我还是最喜欢《酒店关门之后》。对于结局,其实我们不那么关心了,但还是要收集齐。
  •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之前没有感受到马修的魅力,所以,失去了收红皮马修的机会,
    现在平装本也出了,红皮不会再版,虽然有点遗憾,但总算没有错过马修就算万幸了,
    马修系列被我看得七零八落的,顺序完全打乱,
    等收齐我应该会再从头开始读一遍,感受马修那耐人回味的人生~
  •   繁花落尽,最终归于平淡,人生再轰轰烈烈,不过是梦幻一场!
  •   繁华落尽,人老之后,世界观也会不一样吧,很多事情我们更加无能为力了
  •   一个朋友推荐的这本书。书捧在手上很有质感,让人很有阅读的愿望;但实话实说,没有想象的那么好,没有想象那么引人入胜。也可能是之前没有读过作者的系列作品,对主人公的认识不全面,所以共鸣不强烈;但只凭奖项去评判一个小说,显然还是有失偏颇。怀着平常心去读,也许会有惊喜。
  •   很一般,比起其它的差远了,为什么我会喜欢鸭贼系列
  •   斯卡德系列最后一部收山之作,也是上一部《死亡的渴望》的续作。斯卡德真的老了,再也没有酗酒时的那种锐气,似乎只能靠对屠杀大量细致的描写来体现自己尚能‘嗜血’。而且两条线的交叉描写读来太分散注意了。和亚马逊网站上大量中评的感觉一致。纯粹为收满全套,或是希望看到上一部结局而买。
  •   还是喜欢阿婆的推理
  •   不知道怎么说,看完有点闷,心情不好......
  •   多买了一本
  •   不如看福尔摩斯,
  •   《繁花将尽》
  •   硬汉侦探
  •   马修的谢幕之作,值得收藏
  •   屯书屯书
  •   配送的书,不知道怎么样
  •   繁花将尽
  •   从最后一本开始
  •   有的时候腰封太感人了好吗
  •   马修的收官之作
  •   囤书中,慢慢看
  •     不知道为什么,总能在布洛克的书里找到自己需要的,幼年时期才有的纯粹的舒适阅读感、诗意、还有更多说不出的感动。
      分类为推理侦探小说实在不算准确,马修系列从始至终写的是马修和他的一干朋友——一堆没有固定职业,在无安全感和自由间徘徊的人群。写他们去了哪些餐厅,喝了什么酒,在迷宫一样的纽约绕来绕去,寻找各自出路。黑帮也可以很有爱心,警察也会给撞破自己恶性的人补刀,律师坚信当事人无罪而非无辜,妓女脱离沼泽而做出的努力……
      每个人看起来好真实。
      布洛克就是有这样的能力,让你觉得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不会更好,也算不上坏。
      繁华落尽这本应该是马修的终结。
      与其说和宿命对手的对决,我更觉得是写的马修和时间的对抗,他老了,不再饮酒,也不愿意再承接活儿,他愿意和莱恩娜一起每天看着窗外远方,不管那是不可知的现在还是看不清的将来。
      当读到这头老熊赤手空拳冲向手持凶器的杀手,单手扼住对方喉咙挥拳,心中既激动也酸楚。
      硬汉不是走到哪屌到哪,他永远勇敢、充满愧疚和爱心,他有几个朋友,互相接受彼此的不良,他漫步在纽约大街上,总有一天你会需要他。
  •     其实一直没有明白为何要把劳伦斯布洛克成为硬汉侦探小说作者。是因为犯罪手法比较血腥的缘故吗?还是主角比较的硬派?我看得第一本他的书也是他写的最后的一部作品《繁华将尽》,2004年的作品了。整部作品是以马修斯卡德的视角展开的,但是其中以第三人称穿插了凶手的作案手法,心里活动等等,类似于1Q84,好像现在这种写作手法非常的流行阿。整部小说写得不错,但是只能称为悬疑小说,因为读者不需要去猜测谁是凶手,只需要跟着作者的文字慢慢的融入其中便可,虽然看得轻松,但也少了一些猜测凶手的乐趣。
  •     
      看书名就大概猜到了,这个故事其实只是关于告别。
      
      系列小说会给人一种常规造成的错觉:总是熟悉的老朋友,熟悉的老笑话,而我们也总是以期待的心情等着它们一如既往一遍又一遍地出现。因此系列故事的世界里,有时候会完全感觉不到时间流逝,特别是侦探故事,你很容易就以为他们会永远这样下去,破案,解谜,然后揭露真相,然后又是下一个,无穷无尽。这方面最极端的例子恐怕就是十几年了都还是小学生,永远都和时间飞逝没有关系的柯南同学。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柯南那么幸运或超现实,大多数人终究还是凡人之躯,要经历生老病死,聚散离别。我第一次在侦探的世界里遭遇的告别是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不过侦探最后还是归来了;接下来是阿加莎的波洛和马普尔小姐,他们俩出场的时候就不年轻了,所以也不算是特别惊讶。但无论如何还是忧伤了。
      
      退一万步说,本不该特别感伤,反正故事已经在那里,作者已经作古了,结局已定,只要你想,你大可以把小说看个一百遍一千遍,每一次你回顾,他们也总会还在。
      
      或许伤感只是因为入戏太深,虚拟故事本身给人的感觉就是仿佛可以抵抗现实世界的另一种魔法,当你忽然发现时间居然也挤进了其间,已经挥动它的魔法棒让我们亲爱的(或者孤僻的怪异的)侦探变老,败给了时间这个残忍且无法对抗的敌人,必须要和我们说再见,就算是预料之中,还是觉得心里一空像被人掏走了什么。
      
      斯卡德这系列后面几本眼睁睁看着这些人都老了,繁花将尽里尤其明显,德金退休了,丹尼男孩老了,连TJ都长大了,变成了一个玩股票的有为青年,马修甚至笨手笨脚地学上网,老布还描述了一下网上查资料极易产生的分心症状,还有讨论组中的歪楼……
      
      这一切都让人情不自禁会心一笑,同时又觉得蛋蛋忧伤:世界的变化确实太大了,物是人非,已经再也不是我们第一次认识马修那时候的世界,这一切无不是在暗示着,他也到了时间退出这个舞台。
      
      虽然还是不舍,但除此之外,除了接受没有别的办法,就像时间对我们做的其他事情一样,戏已落幕,筵席已散,六十多岁的马修要退休了,虽然还可能需要注意提醒自己不要再次酗酒,但不再是孤独一人徘徊在纽约街头,而是和他的埃莱娜(也就是伊莱恩)一起乘船去看粉红色的河豚。
      虽然未来和现在都还是不确定,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我们都会老死,而在最后的日期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不过是等待。
      
      
      
  •     《繁花将尽》是布洛克的马修系列的结束曲,并不能说多精彩,胜在意义重大。
      
      第一部马修作品是三十多年前,到现在他已垂垂老去。布洛克的侦探小说总给我一种“无关紧要”的感觉,他花很大的篇幅描写戒酒、配角互动、甚至主角一个不经意的人生发现……在这些无关紧要里把故事随口说出来,然后戛然而止。很多人觉得这很无趣——原来侦探小说能把人闷到睡着。
      
      繁花将尽和开到荼靡花事了有点异曲同工,但又不完全一样。尽(dying)带着一点悲哀的味道,仿佛可以直接看到死亡的过程……“这阵子总有新的葬礼可参加。就像公共汽车,如果你错过了一班,过几分钟就会有另一班开过来。”这是书中关于死亡的一段描写,仔细读的话会发现还有更多类似的引人深思的段落。我想这才是书名想表达的真意。就像《八百万种死法》一样,读完之后,我思考的更多是生活与死亡、意义,而不是凶案本身。所以,我时常不把这作为侦探小说来看。
      
      说说凶手,看过许多高智商的罪犯,这一个算是留下了比较鲜明的印象。几乎所有罪大恶极的凶手都需要具备几个特征,聪明、冷静、才华横溢……这样他们才能逍遥法外,听起来英雄人物也一样。这位神秘的“AB”先生,比侦探更有逻辑,更会分析,并且更为坚忍,书里把他描写的令人毛骨悚然,假如他不是个凶手,他可以是任何人。他熟知每个人的心理,恰逢其时的找到他们的弱点。所以种种迹象来看,后来他死的太轻易了不能不说是个硬伤呀。
      最后,从旧公寓的窗口望出去,那个位置看见的究竟是过去还是未来?每个人的答案应该都不一样。
      
      ——读《繁花将尽》
  •     谢天谢地,布洛克让马修变成了一个甜蜜的老东西, 柔软的老硬汉,看完后让我内心充满温情。从76年到05年时间过去了30年,书里很多很多人都死去了,幸好马修、埃莱娜、TJ、米克.巴卢、丹尼男孩、乔.德金他们还在,他们就像我的朋友家人一样,以后不能再见,望你们一切安好。
  •     夏日已遠,繁花將盡。
      這句話差不多就是整本書的割掉了。雖然這句話只出自一個龍套角色嘴裡。可是那些絢爛的東西有一些凋謝了,另一些老去了。
      
      在我印象里,馬修就是典型的有這傷痛,看破了人生,無奈著活下去的那種人。
      勞倫斯很少描寫感受,他會告訴你角色很傷心,很生氣或是別的什麽情緒,但也僅止於此,總是冷靜的敘述殘忍的事實。我覺得這就是他能夠去塑造馬修這個角色的原因之一,因為馬修真的經歷了太多,多到可以冷靜的卻面對很多可怕的狀況。
      
      看書的時候,我一直在期待,想說那個兇手殺人的動機究竟是什麽,栽贓佳話的理由究竟是什麽,後來知道他是個連環殺手,於是就想知道他最初犯案又是怎麼一回事,可是勞倫斯什麽都沒有說。
      這似乎是勞倫斯一貫的手法了,激烈可怕的事情却只是平平淡淡的發生著,只會在事後回憶起來的時候覺得透心涼。已經不記得怎麼發生了,只記得,當時的一些情緒。
      
      
  •     这么诗人般的夹七夹八的写法,感觉不怎么样。最少没有诗人当初给我的感觉那么好。
      
      凶手的心理和犯罪手法描写得过于直白了。
      
      重读的时候,包括《死亡的渴望》,一定略过凶手的篇章,我想感觉一定会更好。
  •     繁花将尽
      
      
      
      
      这是最后一本马修了,这以后马修的生活再不会被我们看到,他会绵绵老去,皮肤松弛眼神黯淡,再不能徒手扑向某个杀手。他的女人也许会死在他身前,留他一个安排葬礼。也有可能他先死,让那个一直理性却没有时间再爱上一个马修的姑娘一日只一次的哀悼。
      
      每次翻开马修,都会觉得读得太晚,以前多次被推荐都没有当回事。侦探小说是我不喜的,太多转折,太多灵机一动,太多分析线索,我是个愣逼读不懂。
      
      马修系列则不同,虽然阅读之前,没有真相,可真相来的并不突兀。看到真相合上书,一切就会展现在眼前,他为什么会死,他为什么会杀,马修为什么会追着那块唯一的骨头,因为他没有第二块,这就是他的存在了。丰满的人们游走在这个纽约,不爱说话的酒保站在吧台后面,
      
      并没有按照顺序读马修系列,因为妹子不在家,无人提供。。。我好可怜。看到哪本就读哪本,一不留神撞上了结束。这不是一不留神,该死的总会死,该来的总会来。八百万种死法总有一种会面对你。
      
      偏爱性格中缺陷明显的人,所以偏爱变态杀手。繁花将尽读到一半时我去睡觉,梦里买了个塑胶阴茎出门去鸡奸了小男孩,还是小女孩?不记得了。太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太轻易感同身受,使得我附身于A.B的刀尖,跟着他寻找快乐。呃。。。。这里不是想说自己变态啦,只是,只是,只是要说作者从细节行为的描写会让人产生代入感。
      
      有人说马修不是侦探故事,只是主角恰好是个侦探。我说这是侦探故事,侦查了那些罪犯的心,不过也只是平凡的心而已。
  •     
      简而言之,人物,因为所谓变态,而真实地触及内脏。这本书,在我最操蛋的日子里,我读完,每夜十一点半六人间吵闹的灯光下,听着in flames, 看刀之祝福。
      
      只是纪念下那些时间,写个书评。布洛克的书经典的没的说,他的灵魂是血性,爽着的。
      
      红色的书皮,在我寝室的枕头旁,一言不发的时间里,一天半包烟的时间里,懂,我们如何走远。
  •     无论怎么评论他都会落入一个矫情的境地,就好像上面这个我灵机一动想出的题目。不管了,想到啥写啥。
      
      决定把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一口气读完是受了蠹鱼头某篇文字的启发。他说他在“重读”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东西。而我在这个降生日愈发临近的九月刚刚完成了和马修的第一次全接触,以前读过的几册由于名字和内容都已经模糊,也变得像是初读。
      这十六册精装红皮本的马修让我感受到了阅读的乐趣和重量。一册接一册,我急切地用一个月时间窥探书中人三十年的故事,而书中的他却顶着血雨凄风安然地走完独属于他的路程,并且循环往复,无止无休。
      我这次完整的沉浸入他的世界还要得益于自己的懒惰,这让我在十六册书出齐后可以对照成书的顺序依次前行,而不必忍受等待续篇的焦躁。
      
      现在来说说马修•斯卡德。
      我不是个嗜酒如命的人,但我很知道各种醉后的滋味。
      我一直认为像马修这种不停地虐待自己的欲望想要戒酒的前酒鬼应当是或曾经是最聪明的人,因为他们深知自己喝酒的原因。
      喝酒!去喝酒!!大概是这世界上唯一能够准确预知结局的事情——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主动奔赴酒乡,就一定醉,应该醉,必须醉。这与前往一处犯罪现场,参加一次营救行动,甚至进入一间街角的电话亭这些生死未卜的事情都不一样。
      
      我曾经错误地认为马修系列是那种所谓的酒鬼侦探故事,充斥着醉后的探戈舞步,在酩酊之际的灵感迸发,以及疑案迎刃而解的漫画风格。
      可整整一个月下来,不但未见这个人纵情狂饮一次,反倒随着他一同忍受着与酒精对抗的煎熬,从身体到灵魂。我忽然发现了许多日日经眼却从未上心的诱惑与危险。我想找个离家千里的肮脏角落呆上一夜,想抢下流浪汉手里的腐烂苹果,想干一点下流的事情跟这世界的味道相呼应。
      马修的选择却是迎击邪恶。其实虽然他主动出手的次数日渐增多,但大多数麻烦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谁让他没有执照却非得开展私家侦探业务,而且问题解决率颇高,实在是嚣张的可以。
      他在心底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他觉得与他关系密切的人终将难逃厄运,他寻找着原因,他放弃了工作,放弃了家庭、妻子、儿女,甚至放弃了他赖以生存的酒精。他感到无力,有时也用拳头和子弹解决一点问题,可死亡仍然一桩桩如期而至。他这种自觉的自我放逐其实是对世界的一种反抗,世界倒也慷慨,还给伤痕累累的他和埃莱娜一个白头偕老的迹象。
      
      其实马修多心了。
      人总有一死,死法八百万种,或早或晚而已,与他何干。
      真正的硬汉是在最黑暗的时间敢于用软弱的部位迎接最锋利挑衅的人。马修做到了,他已经放弃的无可放弃,剩下的也只有收获。
      八百万种森罗地,三十年来弃置身。
      
      
      我愿做个酒鬼,死在你窗外的雪地
      ——给马修
      
      
      这是个太过干净的城市
      有很多干净的墙角
      和大难不死的人
      他们从诗里逃亡
      从画里逃亡
      却不敢从世上逃亡
      
      这是个太过肮脏的城市
      墙角有很多肮脏的雪
      和生死不明的酒鬼
      他们爬过最宽的街
      爬过最黑的小巷
      死在你窗外的雪地
      
      他们背负着父之罪
      爬行在死亡之中
      爬行在谋杀与创造之时
      爬行到垃圾岛的彼岸
      在黑暗之刺上扭曲出
      八百万种死法
      
      酒店关门之后
      静坐刀锋之先
      为一张到坟场的车票
      跳一场屠宰场之舞蹈
      盘肠行过死荫之地
      血乞恶魔预知死亡
      
      你换回鲜红的名单
      上面是一长串的死者
      一长串向邪恶追索的灵魂
      每个人都死了
      每个人都死无报应
      离幸福只隔一片肉唇
      
      你心中涌起一簇
      苍白而火红的
      对死亡的渴望
      时间无多,要及时清理干净
      须知夏日已远,繁花将尽
      这世界的重生需要燃尽酒精
      
  •      劳伦斯·布洛克的侦探小说马修·斯卡德系列以《繁花将尽》为终结篇,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它并且感受到这本书的无穷魅力。此前我本人读过的欧美侦探小说并不算多,但对于这个领域,尤其是钻石匕首奖的历年经典,我个人十分感兴趣。之前在这方面喜欢的书籍有,安·克莉芙丝的《黑乌鸦》以及丹·布朗的《失落的符号》等等。劳伦斯·布洛克的创作风格,尤其体现在雅贼系列和马修系列,与我之前曾经接触过的欧美侦探小说家都有比较大的不同。《繁花将尽》 在马修系列的作品中并不是声誉最高的代表作,却是最有个性、最有人文内涵的一部。
      
       《繁花将尽》的故事情节在扑朔迷离中又有体系庞大分支繁多解构层次杂糅而清晰的框架,而小说中的一正一邪两位主人公的形象,突破了传统的表达方式,在抽丝剥茧的情节进行中逐渐趋向丰满。阅读《繁花将尽》的感觉与一般逻辑推理式的侦探小说或者犯罪心理学小说十分不同,尤其在反面主人公A·B的呈现方面,就好像来到私家侦探所或者警察署,坐在电脑绘图高手面前一点点凭借记忆的印象把脑海中的那个“他”勾勒出来,直到血肉丰满看起来像一个有性格的真实存在为止。再看另一条线索,颇具正面意义且贯穿始终的线索人物马修·斯卡德也就是小说中的“我”,这个人物的塑造方式则比较现代派,尽管作者用了第一人称视角来展现马修·斯卡德这个线索人物活动的世界,但这种第一人称视角创作并不拘泥于传统的个人主观世界,它和全知全能创作视角相结合并且实现了即时切换,极富创造性。
      
       小说一开始,读者所看到的那位亲自探监会见死刑犯的毕业于哈佛大学心理学专业的博士阿尼风度翩翩温文尔雅。他对死刑犯阿普尔怀特表现出崇高的人道主义关怀,试图贴近他的内心世界。在铁证如山的审判面前,阿尼偏偏声称他相信阿普尔怀特是无辜的。有一部分读者会顺理成章德认为,只有对一个声称自己无罪的犯人谎称相信他,才有机会洞悉他更深层次的犯罪心理,这种信任是心理学博士阿尼伪装出来的高明的交际手段。另一部分读者则猜测,这个死刑犯是否真如他自己所坚持的那样清白。持有后一种观点的读者自然把关注的重心转向阿尼,认为蒙冤受屈的阿普尔怀特是生是死都寄托在阿尼这根救命稻草身上。这个横空出世的阿尼没准就是下一个超级英雄,美国版的状王宋世杰。然而作者高潮的创作技巧蒙蔽了所有人的眼睛,随着情节的推进,一方面阿普尔怀特在接受阿尼的专业质询时,表现出完全正常的心智和情感,根本不可能鸡奸幼童并杀人抛尸。另一方面,所有无法撼动的证据都同时指向阿普尔怀特,从法律和逻辑上讲他确系凶手。读者看到这里完全被误导了,对阿尼翻案的期待油然而生。压抑的气氛又仿佛流露出无数种变化的可能性,最终阿普尔怀特的死又让这些转机的可能性全都被扼杀掉。阿尼立刻显得比较无能。读者顺势猜想,既然无法完成一次生命的救赎那至少让冤死的人在死后恢复清白,或许下文就该讲讲阿尼如何翻案的过程吧。错了,大错特错。布洛克揣度读者心思的本领堪称一绝,在读者形成下文的预想之际陡然一转,第三人称叙述风格立刻呈现出飘忽不定的诡异,暴风骤雨般袭来的真相完全让读者震惊了。谜底开始呈现,原来阿尼只是那个变态杀人狂的化名,阿普尔怀特正是他蓄意嫁祸的受害者。“他”是谁?他像死亡的黑洞一样深邃,“他”的形象已然从阿尼那道貌岸然的假面具中解脱出来,邪恶的阴影暴露在阳光下。
      
       情节进行到这里,读者对“他”的认识刚刚重建。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正义的侦探,全书的线索人物马修·斯卡德开始介入。从此,正义和邪恶的较量展开了,马修·斯卡德因为受到一个女人的委托调查她的神秘情人,无意中又触及到另一宗扑朔迷离的命案,被杀的是他妻子埃莱娜的闺中密,种种迹象表明这起命案的凶手和嫁祸阿普尔怀特、鸡奸并杀害幼童的是同一个人。于是以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进行的主旋律渐渐强势。另一方面,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的,变态杀人狂的活动还在继续,那个化名阿尼的变态杀人狂极度扭曲的心灵被慢慢揭示出来,从阿普尔怀特这个触发点牵扯出了他以前曾经干过的无数件罪恶滔天的杀人事件。时间在回环往复中艰难递进,缩写为A·B的变态杀人狂终于彻底浮出水面。直到高潮部分他和马修的关系才终于展现在读者面前:原来多年前马修当警察的时候曾经通缉并追捕过他,他怀恨在心,一直外逃并伪装成各种身份,伺机报仇。埃莱娜死去的闺中密友只是他顺便杀掉的一个玩物,他真正的动机在于接近埃莱娜,报复马修夫妇。终于,全书的两部分叙事模块以如此深刻的逻辑联系强势的结合到一起。多视角组合的写作方式和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娜》颇有共鸣。一张复杂而庞大关系网把他们每一个人联络起来,形成了石破天惊的高潮。
      
       纵观整个人物形象的塑造,人性的正义与邪恶占据了作者灵感的很大比重。正义在面对一切的时候总是正义,而邪恶膨胀后会趋向更极端的邪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作者的世界观体系还是充斥着二元对立的思想。尽管这种返璞归真的思想体系有“符号化”的嫌疑但布洛克还是用他精湛细腻的心理描绘把符号化的人物个性发展的轨道很清晰的刻印下来,定格的人物成为动态的轨迹。作品中除了二元对立的思想以外,在人生观方面的流露颇有情趣:作者避免年龄却又巧妙地透露出真实年龄,很大程度上讲或许是布洛克本人不服老的心态所致。这或许可以算是小小的噱头了,低调圆滑的简淡年龄对人物的充蚀某种意义上讲让马修和A·B的精气神上了一个台阶。马修身边的年轻伙伴TJ正是这样一种渴望冲破年龄界限的精神代言人。不过,作者笔下的人物终究并非老顽童,反而颇有几分生怕自己真实年龄被人知道又无可奈何不得不让人知道的黑色幽默,在酒吧,当年风度翩翩的丹尼男孩因为直肠癌而意识到自己终有一死,埃莱娜尽管保养得很好,很迷人但还是不得不面对好友的死和自己年老色衰的事实。唯有那个狂妄到极致的变态杀人狂永远不会和年龄扯上某种关系,他与社会的突兀矛盾由此显露出来:当一个人沉浸在罪恶的深渊而不思考其它的东西,年龄对他来说就丧失了意义,他终有一死只是每天行尸走肉的制造“垫背”,布洛克对穷凶极恶的变态杀人魔王的塑造简直堪称绝妙。
      
       《繁华将尽》这部侦探小说之所以高明,与它视角切换的巧妙结构、活灵活现的人物塑造密不可分,与此同时,作品丰富的人文内涵也为它增色不少。《繁花将尽》表达的美国现当代文明是一种私密的情调,酒吧、摇滚、咖啡厅和格调优雅的餐饮店等等出现在作品中,它们的意义并非单纯的场景而已,它们是鲜活的美国式人生的缩影。一丝摇滚的死亡气息,一丝股市的茫然迷惘,一丝生命迷离之际的神思恍惚,这些点点滴滴的残片汇聚成都市人的生活,侦探马修对于正义的坚定信念和保护爱人的责任感牵引着这些游离的残片组成正常有序的轨道。小说中除了谈论案情以外,人物之间的对白常常流露出人生的无奈,痞子式的放纵等欧美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这种消极因素正是变态杀人狂性格极端扭曲走上天涯不归路的致病因素——现代社会,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人们生存的压抑,拜金主义物欲横流,欲望情感无处宣泄,导致变态性格的催生。正如A·B心中所忌恨的一样,被他所杀的人大都拥有衣食无忧的生活或者温馨漂亮的居所,这些资本正是A·B所没有的,人格变态的他便萌生了以杀人为艺术,肆意残害生命的念头。A·B真正的目标,马修的妻子埃莱娜是他终极爱恨的导火索,消极人文因素导致的疯狂嫉妒泯灭了他最后的人性。如果据此判断这本书在文化价值方面是完全消极的那恐怕陷入误区,因为布洛克所崇尚的价值取向和马修正派的信仰一样坚定。A·B存在的价值在于引发社会的反思,经过艺术加工的变态杀人狂形象本身也拥有自身独特的表现力。布洛克赋予小说恬静的结局,马修和妻子埃莱娜一起杀死了可怕的杀人魔王,告别了腥风血雨,用旅行的方式重温爱情的美好。这个结局不能不说令人欣慰:经过一场风波,善良的人活了,马修和埃莱娜的爱情在种种压抑的环境下升华为百折不挠的永久。布洛克终于在开放的西方文化中找到了一点专注的温情,陪酒妓女出身的埃莱娜为了马修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过去的一切都是人们无法再次掌控的,一个豁达的男人包容了过去之后拥有了更美好的未来。马修和埃莱娜爱情在繁花将尽的季节笑到最后,很显然,谁笑到最后,谁就笑到最好。
      
  •     马修老了,终于决定要退出了。
      在退出之前当然会有一段惊心动魄的搏斗,主要的悬念在于恐惧的感受,和无奈。
  •     在看的时候,你会问自己,就是因为这样他要去杀人?他残忍地虐杀一个人的时候就是这种感受?然后你会思考,渐渐觉得恐惧,因为你发现自己竟然可以体会到他杀人的心情,于是不寒而栗——原来我们心底都有这么黑暗的一面,原来每个人都有可能会成为连环变态杀凶杀案的主谋——每个人,都有可能。
      
      
      
      在他的小说中你很难称心如意地得到安慰——希望没有无辜的人受害之类的安慰——受害的总是无辜的人,完全无辜,所以你更恐惧的是,每一个人都会成为被害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看一本小说,有如此惊悚的体验,可是你却没有办法不看下去,这就是Lawrence Block。
      
      
  •       做为一个侦探,他身上有着太多诗人的浪漫气息,而要是做为一个诗人,他身上又有着许多的冷硬与果决。
        穿行于满是悲伤、失落、与死亡的纽约,他的浪漫是岁月蹉跎后留下的无尽苍凉,如果他不是一个侦探,如果他不出现在劳伦斯 布洛克的小说故事里。他的诗意会像他喜欢的波本威士忌酒,酒香四溢、弥漫人间。但他是一个侦探,一个无照的私家侦探,生活与满是尘嚣的纽约,他的冷硬,他的果决就像战士的铠甲,使他三十年如一日的孤独与寂寥。没有李清照的婉约缠绵,却也在金戈铁马中浓清满溢。
        告别了婚姻与儿子,结束了警察工作,在纽约他独自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自顾自的喝着唯一属于自己的波本酒。对于罪与罚,善与恶,他经过了怎样的挣扎?这个问题无人问津,也许就算有人问,他也不屑回答。自此后阿姆斯特朗酒吧里多了个喜欢喝波本酒的孤独男人。他在这里喝酒,他在这里寻找自己的安静,这里是他的世界,他叫马修 斯卡德。
        成熟的男人像本厚厚的大书,生活的积淀给了这种男人包罗万象的内涵。做为成熟的马修,则像一瓶成年的波本酒,浓浓的,迷醉万方。他为自己的信念入醉,认识他的人则为他入醉。醉与被醉,这个男人的世界,冷冷的黑暗中,繁花似锦。他的正义感,他的道德观,没有人可以左右,就像他的生活也无人可左右,法律不是他追求的唯一,他有自己的逻辑,用自己的手段,受理案件,调查案件,结束案件。永远的按自己的尺度,永远的伸张自己的正义。
        马修的小说,不是推理而是侦探。推理的逻辑和宛如奎因般解释的唯一性,在马修的世界里不再是第一位。硬汉派第一人,不再是逻辑的机器,是血肉合一的硬汉,是柔肠千回的硬汉,更是一个孤独、落寂的硬汉,黑色与深邃才是这里的本色。不是推理的侦探对于案件的处理,是一种追求,有时候也是一种自我的完满与救赎。这种探索是生活哲理的慢慢梳理,是对人生的执着奋斗。
        酒店关门之后,他无处可去。酒店关门之后,他进入了每一个马修迷的内心与世界。在这里酒店不再关门,在这里依旧有着千杯不醉其心神的波本酒,他可以独自落座,喝酒,见客,然后转身离开。看马修更多的不是推理,他的一本本书,就是他一生的剪影,缓缓的像电影一部部的放映于我们眼前。我们一场场的赶着马修的电影,没有劳累却有无尽的创痛,没有厌倦却有绵绵的哀伤。我们好像就是马修,有着他的孤独与悲伤,我们又不是马修,他的孤独与悲伤又怎能够分一点点给我们呢?
        马修说:“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马修又说:“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也许我会忘记所有悲伤”。坐在黑夜里“我是个孤独的存在”潸然泪下,斟一杯波本美酒与马修共醉一场,去那个属于马修的纽约,在悲伤、失落与死亡中寻找那个属于纽约的马修。
        “马修,是一种信仰。”有人如是说。说他是行走于纽约的诗人侦探,并不是他如何会作诗,而是他的一生就是一首悠长的诗歌,处处是孤独与悲伤,处处是哲理与信仰。这个世界有千万个诗人,这个世界也有千万个侦探,这个世界却只有一个行走于纽约的诗人般的侦探————一个老熊般的马修 斯卡德。
       殇
       2009/11/30 2:30
      
  •     首先保证,不在这里透露情节,透露好的侦探小说的情节是不道德的。
      007算什么?布洛克笔下的醉鬼侦探马修更加有范儿。08年,杀手归来,我悲伤了。因为,马修系列从1976年到2005年持续了30年,这本《繁花将尽》最后一本了。
      
      所有读者都认为马修系列是布洛克最黑暗的作品,主人公马修是一个私人侦探,也是酒鬼。马修游走在纸醉金迷的纽约,穿梭在地铁与有酒吧之间,一边全力揪出案件背后那个罪大恶极的人,一边寻找自我。
      
      台湾作家张大春把马修的忍着不喝酒看成一种心理学的隐喻,是大都会人被压抑的欲望的象征,这是很有道理的借读,不过凡事上升到象征高度,难免总有些无趣。有趣的是,这个所谓的硬汉派侦探代表人物却非常之脆弱,轻易地因为酒精昏迷,而内心的波澜却让他难以远离酒瓶。这样一个英雄形象在当下却让人感同身受。尤其小说里忽然无来由的一哭,类似的煽情效果我们之前在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已经领教过了。
      
      时至2005年,马修已经六十多岁了。过去的几年里,活着的熟人越来越少,参加的葬礼越来越多;戒酒聚会上,通常马修也成了戒酒时间最长的成员。作为无照侦探的事业,实质上也接近退休的状态。岁月让马修愈发睿智和沉稳的同时,也让衰老之而来。在时间面前,衰老不可避免。我们能做的,是选择自己对待人生的原则和态度,然后坚定地依此在岁月里行进。之后,当我们年老的时候,会迎来一个睿智、沉稳、果敢而超脱的最后时段。就像马修那样,就像布洛克那样。
      
      布洛克从未老糊涂。和那些在推理细节上锱铢必较的本格派侦探小说相比,布洛克最大的不同在于,他并不打算把阅读的快感一直留到谜题解开的那一刻。他的小说里有着惊人的画面感,而细细追究布洛克也并未花什么笔墨于描摹,读者脑海中被唤起的画面差不多都来自于大段的对话与心理活动。那些精彩的对白就像袁和平指导的武打片中高手对搏,激起的一地火花完全可以让你暂时忘记尚且逍遥法外的真凶。
      
      忘了说,这位老先生就是《蓝莓之夜》的编剧。他说没有料到自己会为王家卫这样一位反剧本主义者编剧,而且写的是一个与他的拿手好戏——杀人与推理,多少有些隔膜的爱情故事。
      
      70岁的老头子这几年真是迷上中国了,除却和王家卫合作,还跑来上海采风。“在我眼中,上海和纽约一样。”没准,几年之后,就会有中国系列?他书里的纽约有八百万人口,八百万种死法。那么上海呢?
      
      (已刊)
      
  •      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清醒已经有十八年了。我想说,醒着真好。我跟我的妻子埃莱娜住在第五十七街以北、第九大道的凡登大厦十四楼,窗子分别朝向西方和南方。世贸双塔没倒之前,可以从窗户眺望到不错的风景。我们爱去的餐厅有巴黎绿、晨星和火焰。我的助手叫TJ。如果你已经想起了我,那么你一定知道,我已经65岁了。劳伦斯•布洛克那家伙1976年开始写我,一写就是29年,现在,他写完了《繁花将尽》,马修•斯卡德终于谢幕了。
       马修•斯卡德,一个长年参加戒酒协会的侦探,前警察。曾跟前妻和两个儿子居住在长岛一幢带花园的独立屋,后因意外过失命案离开警界,离婚,独自居住在曼哈顿第五十七街的西北旅馆。他跟伯尼•罗登巴尔——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伊凡•唐纳——朝鲜战争曾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奇波•哈里森——肥胖、自我陶醉的侦探一样,都是当代硬汉派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经典形象。硬汉派小说由雷蒙德•钱德勒开始,就不以情节的跌宕起伏、案情的惊心动魄博出位,它们靠写人,写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的情景。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你可以说劳伦斯•布洛克写的并不是侦探小说,只是碰巧他的主角马修•斯卡德干的是侦探这行而已。如果把他的职业改成保险推销员,故事照样会上演,马修仍然会纠结于酒精和感情之间,仍会定期去林肯中心听古典音乐会,仍然有一个前应召女郎、现艺廊老板的妻子。他的生活布景上,纽约这个城市丛林的臭烂污糟,仍然召唤着他的灵魂,这个城市的八百万人的八百万种死法,仍在低吟浅唱。
       所以有人说,觉得劳伦斯•布洛克只是在写罪案的,就跟觉得赫尔曼•麦尔维尔(《白鲸》作者)只在写一条鱼一样。摒除了马修•斯卡德是个无与伦比的虚构人物不谈,单是一个优秀的作家连续不断地写一个人写了近20年,这过程本身激发的能量和吸引的读者,已经让马修•斯卡德不朽。又因为布洛克是超级畅销书作家,所以可以这么说,在这个世界的很多角落,都有人在等着这本终将到来的《繁花将尽》。非常幸运的是,它写得漂亮极了。
       从马修系列的倒数第二本《死亡的渴望》开始,布洛克就开始了新的写法,不再是马修视角的单线叙事,凶手跟马修成为并行的主线,凶手残忍利落、狠毒变态,但聪明到极点。布洛克用写主人公的笔墨和笔力去写一个在传统侦探小说里不需要过多交待的凶手的角色,力道之狠、用心之深,让这简称“AB”的凶手从纸上生生立了起来,跟在纸上存活了快20年的马修一样拥有了一个完备的人格。这是马修一生遇到的最厉害的对手,但不幸的是,马修已经老了,很老了,他不用照镜子,只用去蓝调母亲酒吧看看他的老朋友丹尼男孩,从对方的老态上就可以想见自己的模样。《死亡的渴望》整本完结,一向能将凶手擒获的马修居然失手,连“AB”的照面都没打上,这种凶险的惴惴不安延续到了《繁花将尽》,“AB”竟然卷土重来,变幻成各种身份闪烁在马修的生活中,而马修竟然浑然不觉。布洛克的厉害在于,他让“AB”和马修双线并进,但在这过程中并不暴露“AB”的真正身份。你手里确实拽着一根绳子,但一晃,不知道尽头在哪里,空荡荡的恐惧是《繁花将尽》最成功的氛围。
       我们可以给出这么一个假设,如果马修没有戒酒、没有跟埃莱娜重逢和结婚、没有遇见TJ——就是说,如果他没有在他的后几年拥有一份永恒般的家庭关系,那么,在最后那场跟“AB”的对决中,他一定必死无疑。马修扑上去,“AB”的刀在他的肚子里搅动,像电钻切分着人行道。赤手空拳的后面是两个牛×灵魂和智慧的终极较量。是的,马修没死,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是埃莱娜在他弥留之际那句“不准离开我”奏效后的结果。一本侦探小说,让你牵肠挂肚又黯然神伤的竟然是那该死的侦探生活中的那些破事儿,这不能不说这是侦探小说的跳脱和升华。
       如果要说点什么作为完结的话,《繁花将尽》简体字版本的推出,对于2008年侦探小说的狂欢潮而言绝对是一个完美的句号。奇崛诡异的岛田庄司、惊心动魄的迪弗、怪力乱神的京极夏彦,还有东野圭吾、诺克斯、塔伯特和奎因……故事纠缠的表里,总有一些能抚慰你心灵的东西如潮水般涌现。马修告别了,但“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的话音犹在耳边。
      
  •     
      这故事让我想起一首爱尔兰歌名,叫Darker than blue,妙不可言传,却注定是深蓝的阴暗,注定是悲凄。或许更该想到的是另一首传唱已久的名作,叫Danny boy,是这杀戮故事的书名由来,其中写道,夏日已远,繁花将尽。
      假如我身在纽约,或许会用书中马修的生活轨迹作出一份独一无二的地图,到他去的第九大道的爱尔兰酒吧坐坐,假想看到他和爱人埃莱娜在丹尼男孩的歌声中沉醉,或是,到六十三街基督教青年会大楼或圣保罗教堂去尝试一次戒酒聚会……如果单纯为了缅怀这一本,就必须要看格林尼治村西北角的珍恩街上那栋十七层黄褐色砖楼,楣石和飞檐都有新艺术风格雕刻,因为——
      那是莫妮卡生和死的地方,是让马修和埃莱娜伤痛不已的地标,犹如纽约八百万种死法的凝缩标志,同样,也是一个转折点,让埃莱娜顿悟变态杀手是冲着自己而来,他就是从她经营的精品店里买走那柄古董拆信刀的顾客。从此之后,马修夫妇开始了几乎足不出户的自我监禁,为了防止杀手伺机而动。那是所有马修的故事里最让人毛骨悚然的章节,仿佛马修一生经历的杀戮、追踪、善恶角斗全都浓缩在四壁之间,其压抑深重,就像他们窗外双子楼的废墟一样,是纽约特有的苍凉不安。
      
      当然,你也可以尝试更惊悚的路线,沿着A·B一路淌着他人鲜血、浮着他人冤魂的路径游览纽约,西五十三街是他最后的落脚点,其代价是一个无辜的孤身老汉的消失;然后,他剃去了发际线,戴上眼镜,刮掉小胡子,以这个不引人注目的新形象悄无声息、也毫无理由地在南向E线地铁驶离五十街车站时,把拆信刀插入女乘客的心间。
      
      其实,这两条路线殊途同归,马修和杀手将在中央公园西路公寓的十四层楼相遇。如同在小说里,不留痕迹的系列杀手眼看着被自己陷害的无辜男人被执行死刑时,侦探马修在盯梢露易丝的神秘情人,蛛丝马迹虽有暗设,但读者猜不透他们将如何交锋。充满鲜血的故事仿佛是漫长的序曲,杀手赶赴纽约造下一桩一桩罪孽,马修的生活也将逐渐找到焦点。侦探终于意识到杀手一直潜伏在自己身边,因多年前的交手而怀恨在心,其最终目标不止是自己的妻子、还有自己。
      更令人心寒的是,杀手和侦探拥有近乎同等的直觉和预感、逻辑和分析,双轨描写仿佛诡异的双重唱,令人不得不牢记:善与恶、机智与阴谋的分隔都只在一线之间,那么近,又那么疏远,就像生与死。所以,作为马修系列的最终章,布洛克有意识地将过往事件、人物在此做一番总结,给每个人设定了终点。那栋公寓楼,或许也该是“布洛克笔下的马修侦探纽约地图”的终点站。
      
      我很想要马修用了多年的那张纽约街道门牌换算卡,只是因为要记住马修才特别想要。如果我是纽约的住客,或许早在多年前就愿意使用马修的算法、遵循马修对纽约的判断。但我们是在短短几年里如饥似渴地将马修系列吞下去的外国读者,透过他(亦即作者布洛克)的目光,我心头已铺排出一个苍凉、冷酷、危险的纽约,哪怕会有奇妙人物,如白化病的黑人矮个儿“丹尼男孩”;哪怕会有动人爵士或好莱坞影片,这个印象都将挥之不去,永远带着爱尔兰裔的阴寒和微醺。
      
      
      
      
  •      我现在已经非常,非常懒得动笔了,实在是无聊了,还不如看第三遍的hustle,或是剥一袋花生米吃。可是《繁花将尽》是一部告别之作啊,从此我们再也没有马修了。饶是如此我还是考虑了一下,要不要索性等到布洛克本人死了再说。即使到那时,我也不要追悼会式的语气。
      
       当然,马修没有死,他和伊莱恩从最后一场屠戮中死里逃生,两口子到西印度群岛度假去了——我已经看到岸上一排人挥舞着黄手帕了——夏日已尽,花儿凋零,你离去,我等待。哦丹尼男孩。
      
       丹尼男孩,扉页所引民歌向他致敬,这个患有白化病的黑人,他喜欢透过杯子看酒怎么狎玩光线,伏特加像利刃一样干净地切割它,而威士忌则圆润地化光的棱角为虚无。对他有印象始自《八百万种死法》,现在他也开始化疗了,下场好像指日可待。
      
       其实我并不觉得这本终结之作有多么好,事实上,从《屠宰场之舞》后,买他的每一本书已经成了习惯而非期待了——一旦有了感情,就不在乎他够不够好,只想知道他怎么样了。剩下的七本书,四本的凶手都是变态,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变态杀人事件。记得早期的《黑暗之刺》,凶手用冰椎杀死无关的女人,还刺穿她的双眼,九年后方知杀人者的妻子是盲人,令他不能离婚...马修一路抓回旧时光,直冲向人性深处的瘤结,一旦刺穿,释放出的不知是什么怪物。而《繁花将尽》里的变态杀手的鬼魅精致,虚无游离只能用妖物来解释了,书里形容他妖异的眼神、悲伤的浅笑、颌下黑髯,竟让我眼前活现出一个约翰尼德普。当然是玩笑,我才不要我最爱的德普去演一个变态到没性格的杀人狂。不同于无力瘫坐在椅上的冰椎杀手,布洛克是照吸血鬼的路子写这杀人狂的,吸人精血以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屠夫米克可能是这类妖物的天敌,我注意到在上一本书里,这家伙在门外看到米克一张凶神恶煞的脸就被吓跑了。我觉得他最后死的太痛快,这种人就该让米克拿杀猪刀碎剐了他。不过依米克的性格,剁不了两下就会一刀砍下他的脑袋。结局好像有意让米克和女大学生克里斯廷走到一起,这不是拿海豹和黄鹂儿往一块儿凑吗,不过克里斯廷也不能以常人度之,能在父母惨死特别是母亲被奸杀的客厅里每天没人事地进进出出下棋喝咖啡,这心理素质委实不能等闲视之。
      
       《阳光下的罪恶》里,波洛看着海滩上一排一排躺着晒太阳的褐色人体,感叹这不过是一块块肉排而已,死了就死了吧,都是炮灰。这是阿加莎的俏皮之处,她深知她那型小说里实际没有鲜血。我昨天才看到唐诺文章里引来昆德拉的句子:“阿加莎小说里的焚尸炉永远向天空飘扬着浓烟,只有天真的人才会说那是悲剧的浓烟。”布洛克一开始就反其道行之,《父之罪》里马修调查一个一开始就死了的小妓女,她死后他才走进她的生活,发掘出她生前的细枝末节,她人生的重要转折到放东西的一些小习惯,不动声色地告诉你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可是既然是推理小说难免就要出现炮灰,这一点布洛克做的不够光棍,好友莫妮卡的死让依莱恩伤心不已,她不断在回忆中透露给读者一些细节,比如这个女人喜欢短暂的关系,还会在钱包里藏糖果。可是不会有用,读者对这个偷吃糖果的女人没有感觉,炮灰就是炮灰,我想起一个女孩子小说里的一句话:“不要告诉别人你难过,没有用的。”这也是我想告诉布洛克的,没有用的,真做的出你让TJ死死看,让米克死死看,舍不得了吧。
      
       我也舍不得。
      
       他的纽约是一片荒蛮的海,海盗和鱼人龇着牙驾风驰浪,勇士醉卧小舟孤帆任漂泊,善良的平民缩在船舱里向外探一探头就可能被一把飞戟戳掉天灵盖。《父之罪》的时代没有电脑没有网络,马修带着本子和笔上街,好像在黑白片里穿行,后来慢慢有了手机,有了电邮,到了最后一本书,他居然开始看CSI和宋飞传了!居然一头扎进了我熟悉的世界,仿佛两个时空接轨了,仿佛他的城市与我向来所知的只是另一古老星球里同名的所在,幸亏他没提《六人行》,我们的瑞秋要是住在马修的纽约可怎么敢出门呀。
      
       因为瞌睡小朋友的力荐,最近我迷上黄耀明,反反复复听那首《广深公路》...穿过千个荒野还未到/兜过千个方向还未到/亲爱的如时代冷酷/也要去上路/如前面有路/冲过千里千里还未老/只要想见的你还未老/向著你再远也去得到/很多稀罕的将得到...
      
       以此致我们的老熊马修,致最可爱的妓女伊莱恩,这一路我也得到好多稀罕的,你们且去出航,把纽约留给gossip girl,留给菲尔普斯,留给希拉里,留给CNN...还有,爱谁谁吧。
  •     the people I loved I have no regrets
      some I remeber some I forget
      some of them living,some of them dead
       -------foo fighter
      
       “这阵子总有新的葬礼可参加。就像公共汽车,如果你错过了一班,过几分钟就会有另一班开过来。”
      
      
       男孩丹尼死的时候,就象一朵妖艳的花一样,他病态不健康,一切都是有预兆的,我们是有心理准备的.我们知道他活不长了,我们看着他走了.仿佛这一路是我们送他上了公车.这一路上,我们反复安慰自己,这个朋友是走了的好.他病了,生活对他是个折磨.然后最后,我们看到了他的死,在酒店关门之后就看到了.我们做足了预备,死亡虽然很残忍,但是我们可以去参加他的葬礼,我们可以看着他被送进棺材,我们可以看着他最后的一陪土盖在上面,我们可以看着他的墓碑说:兄弟走好.然后离开,继续生活.毕竟到了这个时候,很多人的存在并不像我们最初预想的那么重要.
      
       然后,简死了
      
       简是个好女人.也许很多人,在马修的生命中来来去去,那个丈夫一死就和马修上床的寡妇,或者身为妓女的伊莱恩,还有那些杀人的或者被杀的女人,在世俗的价值里面都不算太好.但是简却是个好女人.她可以走到上帝面前说:我无愧于我的一生.我认真地生活过,没有跨越任何底线.但是,残忍的是,她却要清醒地痛苦地去死.她要面对自己的死亡,她要处理自己的后事.这彻底地改变了简的形象,她的心如此坚韧.
      
       这或许给了我们最后的安慰,这个朋友,她的一生是完美的,她将按自己的想法去生,同样去死.没有多少人可以象她一样生活,死亡在她看来不过是上帝必然要出的牌,她已经做好全部准备去迎接新生.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想起她,这都没有关系.她是一个故去的朋友,永远的朋友.
      
       然后,吉姆·费伯死了
      
       费伯是个沉默的人,他并不练达世故,他也并不睿智,他并没有经历那么多的人情变故,他是所有变故中唯一的不变.他是真实的,即使马修很少谈到费伯的生活,我们也可以很轻易地去想象他平淡如水的生活.
      
       我们不知道丹尼下一个酒吧在哪里,我们不知道安妮塔新的丈夫如何,我们不知道马修下一个留言是谁的,但是我们知道费伯一定是个沉稳的人,他一定有人可以爱有家可以回.他一定碰到过不如意,他肯定可以处理得很稳妥.他一定待人和善.他一定有几个真心的朋友.他是属于最普通的人.他普通得像我们周围的大部分人.所以,他一次次地出现,我们一次次地忽视他.我们把他当成是路边的梧桐,永远都在那里.直到他死了.
      
       他死了,他并不酗酒,他意志坚定,他乐于助人,他有一千万的优点,以至于让我们以为他不会死.可是他死了,没有征兆,没有原因,没有准备.上帝这次没有下发通知书,这是不公平的,他告诉了丹尼也告诉了简,
      费伯却被漏掉了.他就这样被带走了,一切变得让人难以接受.我们没有办法去参加他的葬礼,我们没有办法去面对他的死亡.他的死亡如同背后一直依靠的墙壁轰然倒塌.
      
       当他不在了,我们变得无所适从.以后的任何时间,你没有办法再打一个电话,听到一个声音,约一个地点,喝一杯咖啡,说一种情绪.这些都不可能了,在所有人还没准备好适应这样的生活之前,他就这样死了.什么样的上帝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当我们手足无措的时候,他还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在那些所谓的眼泪中被盖上盖子,盖上泥土,加上墓碑,带点一些枯萎的花安然去死.
      
       然后马修和伊莱恩,还活着
      
       亲友死了,不是亲友死了.是你死了.是在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人记得你,你的存在就少一点.渐渐渐渐你就越来越淡化.而那些先死的人们却在你的心中延续了生命.所以活着的人,是最可怜的.他们去买好棺材,
      他们挖好坑,他们把你放在心底,然后自己跳进坟墓.马修和伊莱恩终于一起过上了平静的幸福的生活,这象小时候童话的结局一般,可惜这个梦幻的结局来得太晚了.他们终于足够老了,才可以获得这最后的短暂的日子.然后某一天,如果还有人的话,去帮他们登报,宣告死亡.
      
       布洛克是仁慈的,他把故事停在了这里.仿佛马修和伊莱恩就停在了这一刻的纽约,他们就如同故事所说,从此快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没了.
      
       幕放了下来,你不可能看到更多.如果你还有任何记挂的话,请祝朋友好.或者see you in the next life
  •     
      
      江湖子弟江湖老
      
      书名:《繁花将尽》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译者:尤传莉
      版本:新星2009年1月版
      
      买到《繁花将尽》的时候,居然有点惜春的心情。这是劳伦斯•布洛克最负盛名的马修•斯卡德系列的最后一本了。从1976年的《父之罪》,到2005年的《繁花将尽》,整整三十年里,马修•斯卡德从一个中年人变成了一个老头,他小说里出现的大部分人物最后都死了,他还活着。我没法记清这十四个故事,但我记得马修喝的波本酒,他住的西北旅馆,他常去的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和巴黎绿饭店,他的朋友,吉姆•费米,米克•巴卢,TJ,他的女人,安妮塔,简,埃莱娜。
      
      我知道他在警察生涯中发生的事故,那颗打中小女孩的流弹与他永远在教堂里点的那根蜡烛,他不因为这个辞职,但他还是辞职了,成了一个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一个曾经醉倒街头的酒鬼。但他没有沉沦底层,在专业上,他还是个高手,一条死追着骨头不放的狗。他查清了一个个案件,得到他该得的报酬,并且他去一个又一个的戒酒聚会。从某种角度上说,他是一个非常努力的人:努力在黑暗的世道上,做一个简单的,清白的人。
      
      因此,在所有曲折好看的故事之后(得承认,所有的马修•斯卡德故事都是好看到必须一气看完的),这个系列侦探小说有一种世界观,有一种诗意。《繁花将尽》可以算是《每个人都死了》的续集,虽然也可独立成篇。在《每个人都死了》里,真凶虽然暴露,但却没有落网。在《繁花将尽》中,他又出现了。这个杀手让人联想到《老无所依》中的拖把头主人公,几乎是一种“恶”的抽象、纯粹的化身。AB先生(因为他所有的化名都是AB开头,比如亚伯•贝克,阿尼•柏丁森,亚当•布莱特)智商极高,行动力也超强,但他不求名,不求利,只求杀人,杀人给了他快感,给了他人生的意义与目的。¬——这是侦探小说里越来越多地出现的“变态连环杀人狂”的一个典型,是最极端也最原始的反社会方式。
      
      劳伦斯•布洛克也未能免俗地对残暴过程多加渲染(这实在令人遗憾),但这本书里,有一个桥段写得颇为温暖。莫妮卡与露易丝都与一个身份不明的男人交往,莫妮卡惨死于陌生的情人刀下,露易丝的运气要好得多,她只是遇到了一个失业,失去了房子又羞于启齿的男子而已,他们还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互联网社会里(马修•斯卡德虽然是个怀旧派,但还是用上手机和电脑),网虫们到底该相信网络那端的陌生人,是个好人呢?还是一个坏人?虽然最坏的情况出现了,虽然在最坏的情况下,总要生出对社会与人性的总体怀疑,但劳伦斯•布洛克没有借此恐吓他的读者,他依然说:好人还是有的。当然进入状态的话,最好先请个私家侦探打探明白。
      
      这是马修•斯卡德的处世方式。他离开了主流的圈子,但并不孤独愤世,依然保持着对街区,对酒吧,对门房,招待,朋友与爱人的亲切之心。当他六十岁的时候——《繁花将尽》里,他应当不止六十岁了。他又有了婚姻,有了稳定的生活,出生入死之后,回归的还是原点吗?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水已经流走了。人老了。而我最爱的马修•斯卡德,是《酒店关门之后》里,那个满怀心事的江湖浪子。
      
  •     我喜欢读通俗小说,这曾经让很多文人或者高人质疑我的阅读品位。但是,我一直认为,通俗小说有其不可替代的阅读魅力,可以让我在紧张工作之余身心放松,也可以让我在闲暇的时候尽情消磨时光。
      
      当然,通俗小说有高下之分,而作为一个阅读者的我,也有自己的偏好,譬如不读言情的玩意儿。在我的通俗小说阅读中,侦探小说一直是重头,譬如福尔摩斯探案,譬如阿加莎·克里斯蒂,譬如新星出版社的这套“午夜文库”。
      
      从文学意义上说,“午夜文库”中最好的一套是瑞典作家马伊·舍瓦尔和佩尔·瓦勒夫妇的“马丁·贝克刑事档案”系列。虽然这套书被名之为“侦探小说”,但我以为它们更多是披着侦探小说外衣的社会小说,——它们所反映和折射的瑞典社会现实生活,以及隐含于故事背后的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对社会的批判,让它们非常知识分子化,通俗但不庸俗,严肃但却不板着一张冷冰冰的臭面孔。
      
      然而,我更喜欢的却是美国作家劳伦斯·布洛克的那套“马修·斯卡德”系列。
      
      马修是个前警察、酒鬼、私家侦探,住在纽约。他的脾气、秉性、经历,行事风格,多少有点儿像《南方的海》中那个巴塞罗那侦探佩佩·卡瓦略;当然,你也可以反过来说佩佩有点儿像马修,譬如他们看上去都是那种吊儿郎当的人,譬如他们的女人都是妓女,——只不过佩佩把妓女只当做情人;而马修把应召女郎变成了老婆,并且生死与共、相濡以沫。
      
      好吧,我承认,年逾不惑之后,我在阅读上越来越随心所欲,而且喜欢那些随心所欲的故事主人公。或者说,在阅读的选择上,在那些主人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内心深处那些隐藏于中产阶级外表下的BOBO族style,——更准确一点说,是那些狂放不羁、不管不顾的波西米亚因素。
      
      马修系列的每本书都有个精彩的故事,但是,我建议最好从第一本开始读起,因为马修系列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它几乎是一部马修·斯卡德的编年史,你总会在下一本中看到上一本的故事,而且故事的主人公很固定,除了凶犯之外,来来回回总是马修和与他生活密切相关的那些人,仿佛007系列电影中的詹姆斯·邦德与不可或缺的M和Q。
      
      把所有的马修系列摆在一起,你会发现,它就像一部完整的长篇电视连续剧,每个故事之间都首尾相连,犹如齿轮之间的互相啮合,把它们拆开来单独看几乎会变成一种阅读的痛苦。那种对下一集的期待,追捧电视连续剧的人,应该深有体会。
      
      劳伦斯·布洛克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朱天心说他是类型小说大师,又是一位不愿驯服的、抗拒的越界者,——此言不虚。不仅如此,鸿篇巨制的“系列”方式还让他有足够的空间完成了马修和其他主要角色的性格、人生的发展。那些故事,好到可以让人当成谈资,津津乐道或者八卦。
      
      然而,吸引我的绝非故事本身,在绵延一年的“阅读-期待-阅读”的过程中,有一种东西始终牵引着我。好吧,我承认,在读完《繁花将尽》之前,我一直没有认真地想过那牵引我的究竟是什么。2008年最后一天的凌晨,当我意识到手上这本《繁花将尽》有可能是马修系列最后一本的同时,我也发现了那一直牵引着我的东西是什么,——语感。
      
      语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无论对于写作还是阅读。何谓语感?我以为,它其实既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字能够“琅琅上口”,又是言语到意念之间的逻辑转换过程,是一种对语言、文字综合控制的能力。我常对人说,好文字是可以读的,由此,我提倡“口语化写作”;而所谓的“口语化”,不单纯是把口语文字化,而是更深层次的文字化口语。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应该可以大声地读出来,并由此在阅读时产生身心愉悦的双重快感。这就像讲故事或者说书一样,为什么有人可以绘声绘色地把一个乏味的故事讲得兴味盎然、有人却会把一个生动的故事哪怕是笑话讲的味如嚼腊,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人的语感问题,而绝非仅仅是表达能力。缺乏语感的表达能力,可能会很严谨很完善,但绝不完美。
      
      马修系列的中译本,拥有强烈的语感,这也正是为什么我在阅读过程中会感到舒服的原因,不仅仅因为书中那些构思巧妙、跌宕起伏的故事。于是,我很想找到马修系列的英文原版,品尝一下原作的味道;与此同时,期待即将出版的劳伦斯·布洛克的“雅贼”系列。
      
      “我们会很舒服的”,她说。我想她或许没说错。——这是《繁花将尽》全书的倒数第二段,也是我对“马修·斯卡德”系列的评价。
      
      顺便提一句,如果你看过王家卫的电影《蓝莓之夜》,那么,你应该或者可能知道劳伦斯·布洛克是这部片子的编剧,由此可见,他并不仅仅只会写侦探小说。
  •     B跟随在A的后面,一如死跟随着生。
      
      我看着马修走来,既希望他勇猛热血如同不会老去,又盼望他冷静睿智从不犯下年轻的错误。
      
      既祝福他得到爱,却痛恨这爱破坏了他的孤寂。
      
      丹尼男孩抛弃了死亡名单,马修的名单在心里无处可去,越卷越长。
      
      亢奋总伴随疲倦,一个结束是又一个开始。
      
      用刀锋去感受心脏的搏动如同用嘴唇吸吮自己的伤口涌动的鲜血。
      
      不是害怕留下痕迹,而是我不曾来过,也不会离去。
      
      丢掉一切人类的武器,马修用身体做了告别。
      
      繁花将尽,却仍未尽。
      
      
  •     跟一个朋友聊天的时候,我们曾经面临一个共同的困惑:如果有一天能跟老头布洛克对坐,会跟他说些什么?当时我们都没有答案。与布洛克的交往,似乎在阅读中完成这种相遇,最为完美。
      今天清晨,我放下手中的《繁花将尽》,突然想到了对布洛克说的两句话:“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小说?说实话,我不知怎样去消受。”
      
      
      这是多么好莱坞式的故事:监狱里面,乔装成心理学家的凶手,面见被自己一手迫害、身陷囹圄的无辜者,成为他的知心者,目送他走完生命最后一程。真相,在双线结构的叙述中被慢慢揭开……
      可是,如果真被好莱坞改编成电影,马修注定要被毁灭。他只活在文字里。
      
      布洛克老了。马修也老了。
      我看到马修开始忘掉之前说的话。看到他回忆年轻时光,那时候他比较年轻,也比较鲁莽。看到埃莱娜说自己老了,说老到来不及再交一个知心的女友。
      我经常会忘记小说的结尾,如果一部小说能让我一口气读完,又让我忘掉结尾,那肯定是我喜欢的小说。可这次,我记住了《繁花将尽》的结尾,因为它已经超过了我喜欢的极限。
      我想象着埃莱娜依偎在马修的胸前,站在油轮的甲板上。年老的马修银发飞扬,面色沉静,不确定自己看到了什么。
      
      
  •     
       男人和男人的关系总是微妙而意味深长。马修这一辈子里面,遇见过很多男人,有的男人双手沾满了别人的鲜血,而有的则在相识之初就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有的男人“来似水,去如风”,有的男人则在一长串的名单后面悄然隐没。到了《繁花将尽》,他面对的是一屋子的鬼魂,和一屋子的落寞——“这阵子总有新的葬礼可参加。就像公共汽车,如果你错过了一班,过几分钟就会有另一班开过来。”
      
       班车上已经没有吉姆·费伯了。这个男人出现了很久,久得好像衣橱里一件永远都悬挂在那里的外套。我记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为了马修的戒酒辅导师,也记不起来他和马修所有细碎的聊天的主题。这个男人总是在我们和马修需要的时候,在电话线的那端,听马修说一些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的事。
      
       ——我打开了一瓶威士忌,然后倒在水槽里,冲走了。
      
       ——我冲了一遍又一遍,想要洗去酒精的味道。可那味道一直在房间里。
      
       ——我亲吻了一个女孩,她的嘴里带着浓重的酒味……
      
       吉姆·费伯是很好的倾听者。他听了马修的故事很多年。正如我们一样。
      
       然后他猝然倒下。就在马修的面前。
      
       忽然间就震栗着知道了什么叫做“夏日已远”,什么又是“繁花将尽”。
      
       一屋子的鬼魂。三十多年里面一个一个出现和消失的人。我们已经习惯了拥有那样的一个老衣柜。忽然间打开门,里面却空了。
      
       马修·斯卡德在老去。而所有人都死了。
      
       劳伦斯·布洛克写《繁花将尽》是在2005年。离911事件的发生已经过去了四年,从西北旅馆的窗户望出去,那片空荡也已经开始复苏。但很多东西却是回不来了。
      
       “‘九一一’成了我们的分水岭,人生中的每件事情都可以归到那天之前还是之后。”
      
       阿姆斯特朗的没落,是“之后”的事。
      
       很难想象布洛克写吉米的阿姆斯特朗酒吧的没落是一种怎样的心情。物是人非。布洛克写尽了“人非”的景象,于是,连这个他笔下的纽约的地标也要面临变迁了。如果纽约没有了阿姆斯特朗,没有了西北旅馆,没有了巴黎绿……那还是我们熟悉的纽约吗?
      
       离场总是难免的。布洛克从三十八岁写到了六十七岁。对于一个故事来说,这已经够长了。在很多人的心中,马修就是布洛克。布洛克就是马修。没有人比他自己更适合扮演这个角色。因为这就是他自己。一场长达三十多年的默契,他知道,也会有诀别的时候。
      
       于是他毁灭一切。从人非,到物事。
      
       埃莱娜说,我已经老得不可能再交一个最好的朋友了。
      
       而我们已经老得不可能再爱上另一个马修了。
      
       他安排了他的生。也安排了他的死。他和他的名字沉没入纽约的八百万人口之中。他来过。他去如风。
      
  •     我看的第一本“马修•斯卡德”,是《八百万种死法》。那段时间的黑夜,我总是醒着。用读书熬过无所事事的夜晚,或者眼巴巴盼着天亮去吃早点。
      
      他是个侦探。他也是个酒鬼。他似乎也是日落才出门。他受雇于侦破一起妓女谋杀案。
      
      我知道只有你还醒着。而且,你也是个酒鬼。所以,我决定跟你分享马修。没想到你先我一步。很可能,你也是靠这打发时间。你自我辩白:“我不是酒鬼。”
      
      他误杀过一个孩子。于是他离开警局,离开远在长岛的妻子和孩子。所谓“于是”,只是为了结构一种时间顺序,而不是因果关系。
      
      纽约有八百万人,所以有八百万种死法。遇到“对”的那个人,是不是比被谋杀几率还低?
      
      之后和你分享彼此。颇为文艺地说:“我们交换黑暗的词”。短暂而美好。
      我不知道那时我们喝了多少酒,直到这段关系终结于一桶方便面。事实上其他一切都没改变,连你继续喝酒这一事实,也没发生任何改变。只是再没人和我一起那么痛快地喝酒了。
      
      他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的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直到他又遇到了伊莱恩。开始,他是她的“客户”,后来他是她的“老熊”。
      
      我的马修还是一本一本读下去。也有乏味的几本,因为短暂而美好的,一定不是生活。
      等看到《向邪恶追索》时,我忍不住告诉你:
      
      马修和伊莱恩结婚了。不再喝酒。美满幸福。
      
      年底的时候,你辞了职。回了家。不再喝酒。你说你心情已经平静了许多。
      
      他退休了。他帮伊莱恩打理着古董店。最后一案解决之后,60岁的他想到的是未来。
      
      繁花将尽。我一定说过,我想你。
      
  •   ----------------------
    2011.4.12 11:00 马修系列看完第一遍!
  •   和米兄一样,我也是前段时间才整理了过去的凌乱记忆,从第一本开始重新读了起来的。。。
  •   切,灵机一动神马的,还不是签名多用!
  •   投票处!
    http://site.douban.com/widget/votes/183812/3244/
  •   蛮好的启蒙兼释疑的帖。
    省得每次我说喜欢酒店关门800死法坟场车票……还要废话一堆的解释我不是心理变态……,也没有想不开……
  •   “我愿做个酒鬼,死在你窗外的雪地。” 很喜欢这个书名。
  •   这诗.....
  •   湿状物……
  •   灵机一动的标题真的很赞~
  •   赞标题
  •   你把硬汉柔情了
  •   您的书评让我特想找这本书来看看=)
  •   两位都是晚睡强迫症小组的吧。嘿嘿
    我要不打自招,这是受了朱天文巫言中巫途的影响,英雄所见啊。。
  •   或许还可以想到黑衣人Johnny Cash的这首hurt,
    他说,my sweetest friend,everyone I know,goes away in the end
    还有,full of broken thoughts,I cannot repair,beneath the stain of time,the feelings disappear
    但是最适合的歌一定是last call
  •   大爱马修~~!
  •   精彩:)
  •   顶~
  •   按图索骥+行动癖+地图痴
    跟我有一拼
  •   看完你的书评,好想买全套啊。
  •   克里斯廷的母亲被杀那里,说她好像看到了死去的儿子,我眼睛湿润了
    莫妮卡死了,艾莱依回忆的点点滴滴丰满了这个女人,纵使不伤心,也觉得遗憾
    所以,波洛克笔下的炮灰不是单薄的,而是立体的,至少我被感动了
  •   一旦有了感情 就不在乎他够不够好
  •   击节拍下我的desk!!写得好啊
  •   “这种人就该让米克拿杀猪刀碎剐了他。”
    “这不是拿海豹和黄鹂儿往一块儿凑吗,”
    哈哈哈
  •   see you in the next life...
    若我们真能如此洒脱,该多好~~
  •   洒脱这种事情太简单了 不象幸福
    幸福上帝的成分太多了
    洒脱 只要你想 你有执行力就行
  •   See you in the next life.
    这句话好像在Lost中听Desmond说过好几次,这就像享受相逢的缘,而后带着一份美好的记忆安然豁达地离去。只是命运总是让人们重逢,于是当再度奇遇后也只有说一句Small world.
    佷诗意很洒脱很自由~
  •   这是SUEDE解散之前最后一张专集的名字 一直觉得很喜欢
  •   看完了这本书,好像最难受的部分就是马修想打电话给费伯,想听听他会说什么的时候,那种巨大的内心的痛苦。
    还好米克没死,TJ一直都在,还有埃莱娜。
  •   LS 换了名字了所
  •   迫不得已。。。。很快会换回来。。。
  •   太不习惯你这个名字了
  •   哈哈 我自己也不习惯。。。
  •   男孩丹尼死的时候,就象一朵妖艳的花一样,他病态不健康,一切都是有预兆的,我们是有心理准备的.我们知道他活不长了,我们看着他走了.仿佛这一路是我们送他上了公车.这一路上,我们反复安慰自己,这个朋友是走了的好.他病了,生活对他是个折磨.然后最后,我们看到了他的死,在酒店关门之后就看到了.我们做足了预备,死亡虽然很残忍,但是我们可以去参加他的葬礼,我们可以看着他被送进棺材,我们可以看着他最后的一陪土盖在上面,我们可以看着他的墓碑说:兄弟走好.然后离开,继续生活.毕竟到了这个时候,很多人的存在并不像我们最初预想的那么重要.
    ?????????
  •   就像一个家里一直生病的老人,我们对他们的死亡做好了准备.而且我们觉得死亡可以拜托病痛,得到解脱.就是一种一样的心态
  •   这是马修•斯卡德的处世方式。他离开了主流的圈子,但并不孤独愤世,依然保持着对街区,对酒吧,对门房,招待,朋友与爱人的亲切之心。当他六十岁的时候——《繁花将尽》里,他应当不止六十岁了。他又有了婚姻,有了稳定的生活,出生入死之后,回归的还是原点吗?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水已经流走了。人老了。而我最爱的马修•斯卡德,是《酒店关门之后》里,那个满怀心事的江湖浪子。
    ---
    嗯,这段的感觉真好
  •   《繁花将尽》可以算是《每个人都死了》的续集,虽然也可独立成篇。在《每个人都死了》里,真凶虽然暴露,但却没有落网。在《繁花将尽》中,他又出现了。这个杀手让人联想到《老无所依》中的拖把头主人公,几乎是一种“恶”的抽象、纯粹的化身。
    不是《每个人都死了》,应该是《死亡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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