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辅导读本

出版时间:2007-4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本社  页数:400  字数:250000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法制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我国的民事立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2007年3月23日下午进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指出,要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宣传物权法的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为实施物权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利用实施物权法的有利时机,在全社会广泛倡导全体公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意识。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实施物权法,全面落实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的法律要求,正确处理行使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充分运用物权法等法律手段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增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书籍目录

第一讲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物权法概述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讲 物权的变动 第一节 物权变动概述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 第三节 动产交付 第四节 非基于双方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三讲 物权的保护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关于物权的确认 第三节 物权请求权 第四讲 所有权概述第五讲 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第六讲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节 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的划分和权利行使 第三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物业小区)的管理制度第七讲 相邻关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保护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对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第三节 对相邻不动产的利用第八讲 共有 第一节 按份共有 第二节 共同共有第九讲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十讲 用益物权概述第十一讲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与消灭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第十二讲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第十三讲 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讲 地役权第十五讲 担保物权基本问题 第一节 混合共同担保 第二节 建筑物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设立第十六讲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抵押权的效力 第三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四节 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权第十七讲 质权 第一节 质权的善意取得 第二节 动产质权 第三节 票据质权 第四节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第十八讲 留置权第十九讲 占有

章节摘录

  第一讲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该款前半句是关于物权概念的规定。对于物权的概念,各国民法一般将其交由学者解释,而不在民法典中对其直接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关于物权概念的学说有对物关系说、对人关系说以及权利归属说等,而我国物权法采取的是折中的规定,准确理解“物权”这一概念,应从如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这一表述部分地吸收了对物关系说的合理因素。对此,应明确以下几点:首先,虽然物权表现为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但就其本质而言,其体现的仍然是人与人之间因物的归属或利用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发生在人与人之问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其次,物权是一种支配权,也就是说,物权人行使其权利无需义务人的协助,这一点使其区别于债权,债权虽然具有多项权能,但其核心权能却是请求权,其实现需要他人的协助。再次,物权的支配权属性决定了物权的客体须是特定物,种类物只有经特定后才可能成为物权的客体。这使其区别于债权、知识产权甚至准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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