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复活

出版时间:2008-9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作者:[美]莎莲·哈里斯  页数:328  译者: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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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美丽而孤僻的女孩苏琪一直藏着一个秘密:她会“读心术”,能够轻而易举地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然而那一天,一个英俊挺拔的神秘男子悄悄走近,深邃的眼神彻底刺穿了她勉强维系的防御,“读心术”对他完全失效!他是传说中的吸血鬼现身,还是她的真命天子?是爱情的前兆,还是命定的劫数?激情和恐怖交织的深夜,跨越生死的抵死缠绵能否抵挡得住嗜血的本性?当苏琪鼓起勇气接受这一爱情时,身边的女孩却相继遇害……她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目标呢?  命运之轮一旦开始就不会停下,深夜钟声即将敲响。人与鬼的绝美爱恋,是一场无望地追逐,还是明媚地谢幕?

作者简介

  莎莲·哈里斯,1951年11月25日生于埃及,早期创作类型为推理、悬疑、惊悚、玄怪,后跨足大众文学,创作资历已达20年。  “南方吸血鬼”系列为作者至今销售最快速的著作,自出版后短时间内就冲上《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奠定了畅销作家地位。系列第一部《深夜复活》获《轨迹》杂志2001年畅销小说、安东尼奖与独立推理书商协会畅销书首奖,风靡各类型读者。  现在该系列作品由影坛、文坛三大重量级人物——奥斯卡及金球奖金牌制作人艾伦·鲍尔(《美国丽人》编剧)、全球畅销小说《永夜之城》系列经纪人约书亚·毕姆斯、奥斯卡金像奖女星安娜·帕奎因联手出击,打造2008HBO火爆美剧《True Blood》。

书籍目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章节摘录

  第一章  这辈子,我一直期盼着能有一个充满魅力的吸血鬼走进我的生命之中。这一刻,我已经盼了许多年了。现在,终于有这样一个男人,一步一步走进了这个酒吧。  话说在两年以前,吸血鬼族群终于“从棺材堆里爬出来重见天日”(这可是吸血鬼们自我解嘲的戏谑之词),开始过见光的日子了。从此,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已经完全公开了身份,跟正常人一同工作生活。因此,这两年以来,我一直期盼着能有一个吸血鬼驾临我们的良辰镇。毕竟,在我们这座小镇上,已经充斥着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少数族群”了,但却惟独没有吸血鬼族群一为什么吸血鬼们不来呢?他们的存在已经合法了呀!而且他们也是最新最有型的族群!不过,同样是在路易斯安那州,吸血鬼们看起来对我们北部村镇这种乡下地方并不太感冒,相反的,他们却都对东南部的新奥尔良市趋之若鹜,一股脑儿地聚在那儿,那儿俨然成了“吸血鬼大本营”!——为什么呢?该不会是因为作家安妮·莱斯住在新奥尔良市吧!难道吸血鬼们都喜欢读她的《夜访吸血鬼》之类的小说?  其实,我们良辰镇离新奥尔良市并不远,开车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每个走进我们酒吧的人都这么说:如果你朝街角扔块大石头,你就会击中某个吸血鬼。不过,你最好还是乖乖待着,不要冒这个险。  然而,我却一直在等待着属于我自己的那个魅力吸血鬼,那个对我而言独一无二的男人。  嗯,你一定看得出来,我不是那种经常出来约会的女孩。我的确不擅交际,不过,这并不是因为我长得不漂亮,实际上,我还是颇有姿色的。我25岁,正值妙龄,金发碧眼,饱满的胸脯,结实的玉腿,馋死人不偿命的小蛮腰,真是前凸后翘,人人称羡。而且,现在我正穿着萨姆为我们精心挑选的夏日清凉制服:白T恤,黑短裤,白短袜,黑“耐克”,这套简洁的制服更凸显了我那玲珑有致、性感傲人的身材,我看起来真是迷人极了。  虽然我的身材如此完美,但是我却有一个毛病:我竟然一心苦苦痴等着那个属于我的吸血鬼,我的脑子是不是坏掉了?  我们酒吧的常客总是会说,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做那种梦。  无论如何,这样痴人说梦的结果就是,我几乎连约会都没有。基本上没男人约我出去过,我的感情生活简直就是白纸一张。  他就在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那张桌子正好是由我负责的——那个属于我的魅力吸血鬼,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命之中。  从他进来的那一刻,我就立刻感觉到他是什么人了。不过,根本没有人转过头来看他。看来,别人都没发现他是个吸血鬼!不过,我看得出来,他的肌肤微微闪着光芒。他一定是吸血鬼,我就是凭直觉,一看就知道!  我已经欣喜若狂了,我兴奋得简直就要翩翩起舞了!说实在的,为了庆祝我已经禁不住在吧台后边轻轻跳了几步了。我的小动作引起了老板萨姆。莫洛特的注意,本来他正在专心调酒,现在他停下手中的活儿,抬头看着我,给了我一个浅浅的微笑。我一把抓起托盘和盘垫,朝那张桌子走去。我在心中暗暗祈祷,祈祷我的口红仍然均匀亮丽,祈祷我的马尾辫依旧整洁顺滑。我心里有点儿紧张,我能感觉到自己有些僵硬的笑容,不自然地上扬的嘴角。  他低着头,似乎正陷入沉思之中。这样的话,我就有机会在他抬头看我之前,将他好好打量一番了:据目测,他身高接近一米八五,一头浓密的栗色头发,整齐地朝后梳着,略长的发丝轻轻拂过他的上衣领口。他还留着长长的鬓角,这旧式的鬓角让他看起来充满了古老的神秘风情。他显得非常苍白,这是当然的了:嘿,如果你相信那些古老传说的话,你就该知道,他可是个吸血鬼,是个已经死了的人,他当然面色苍白了。哦,根据所谓官方的正确理论,吸血鬼们已经获得了合法地位,可以在公开场合正式露面了。也许,这个吸血鬼是被什么可怕的病毒害死的,而且他看上去也已经死了有些时日了。在他死后的这段时日里,他一定会有诸多禁忌,比如说怕晒太阳,怕碰银器,怕吃大蒜之类的,所以,他才会这么苍白吧。反正报纸上都是这么写的,不能碰这个啦,不能吃那个啦,吸血鬼的禁忌可多着呢。现在,吸血鬼族群正当红,报纸上写的全是关于他们的八卦新闻。不过,还得看你读的是哪家的报纸,要知道,每家报纸上的吸血鬼八卦都各不相同,自成一派。  尽管他面色苍白,他的嘴唇却是那样性感迷人。他的面部轮廓清晰异常,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他深色双眉呈漂亮的拱形,像弯弯的月牙一样。月牙眉的下方,就是他那线条流畅、如雄鹰般坚挺的鼻子了。他好似一位从拜占庭艺术画中缓缓走下来的王子,如此精致,如此俊美,如此不染风尘。终于,他抬起头,我看到了他的双眼。他的眼黑色泽乌黑,比他的头发还要深很多;而他的眼白却洁白无比,与眼黑形成了异常强烈的对比。他的双眼是如此黑白分明,清澈干净,真令人不可思议。  “您要来点儿什么吗?”我问道。我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连声音里都透着快活劲儿。  他抬了一下眼眉。“你们这里有瓶装‘人造血液’吗?”他问道。  “哦,对不起,没有!萨姆已经汀了一批‘人造血液’的货,不过要下周才到。”  “那么,请给我来点儿红酒吧。”他说。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好听的声音,那声音透明而冷静,就像一股清澈见底的溪水,静静地流过光滑的石头。我真是兴奋极了,禁不住大声笑了出来。,天啊,他可真是迷死人了,这一切真是太完美啦!  “先生,您可别被这丫头吓着了。苏琪她呀,可是个疯婆子呢!”从靠墙的包厢处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所有的快乐都在这一瞬间消失掉了,虽然我能感到自己的唇边仍然保持着那僵硬的微笑,但是我的快乐已经被夺走了。那个魅力吸血鬼凝视着我,看着我快乐尽失、灵魂出窍的模样。  “您的红酒马上就到。”我一边说一边快步离开,看也没看那个讽刺我的马克·拉特瑞。不过我猜得到,他的脸上一定充满了自鸣得意的神情。他和他的老婆丹妮斯是这儿的常客,几乎每晚都会来这儿骚扰,我把他们叫做“奸鼠公婆”。他们可算得上是恶搞高手,自从搬到第四大道地区、租了一辆活动拖车做生意以来,他们就用尽各种龌龊的手段来折磨我、侮辱我。我真希望他们立刻就从良辰镇消失,怎么滚进来的,就给我怎么滚出去!  他们俩第一次来莫洛特酒吧时,我就用过一次“读心术”,那可是我的特异功能——我知道,对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用“读心术”不太礼貌,也显得我比较低级。不过,我已经厌倦了普通人的生活,毕竟我还有这种特别的本领,怎么能不好好利用呢?当然,大多数时间我还是很克制自己的。通常,即使在我无意识时,别人心里的想法也会突然涌进我的脑子里,让我听到他们的心。这时我会努力阻止它们涌进来,紧闭心门,尽量不去窥探别人内心的隐私。这阻挡的工作,可花费了我不少工夫。不过,有时候我也会卸下防御,放弃阻挡,任由那些隐私进入我的脑子。所以,机缘巧合,我的“读心术”让我知道了一些拉特瑞夫妇的不为人知的秘密。第一,我知道他们俩曾经进过监狱,不过我不知道坐牢的原因;第二,我还读过马克·拉特瑞的心,他脑子里装的全是些污秽不堪的东西,他可真是一肚子坏水,那些馊主意,大家一定会非常有兴趣的。此外,我还读过丹妮斯的心,她两年以前,曾经打掉过一个孩子,不过那孩子不是马克的。  还有,他们俩从来不付小费。  萨姆倒了一杯红葡萄酒。他一边把酒放到我的托盘里,一边朝魅力吸血鬼的桌子那边看了一眼。  然后,萨姆又回头看了我一眼。从他意味深长的眼神中,我看得来,他也已经猜到我们的新客人是个“不死亡灵”了。萨姆有一双如保罗·纽曼般蔚蓝的眼睛,就像湛蓝的海水一样;而我则恰恰相反,我的眼睛是灰蓝色的,是令人琢磨不定的颜色。萨姆和我一样,也是一头金发。不过,他的头发又粗又卷,而且也并非纯正的金色,而是火热奔放的金红色。他的皮肤总是红红的,穿着衣服的时候,看上去非常瘦弱,但你可不要被这种表象蒙骗了。我曾经看过他脱掉衬衫时的样子,上身结实强壮、肌肉发达,真令人惊叹不已。当然,我从来没有用“读心术”读过他的心思。他可是我的老板,万一我不小心读到了什么不该知道的秘密,那我岂不是要卷铺盖走人?为了保住饭碗,我是不会越界的。  虽然萨姆已经看出端倪,但他却不动声色,只是将红酒杯递给了我。我拿起杯子仔细检查了一遍,看看是不是够干净。在一番严苛的审视之后,我确信那杯子简直干净得锃亮发光,不会让我心爱的魅力吸血鬼感染任何病毒。我这才放下心来,小心地端着杯子回到吸血鬼的桌子旁边。  “先生,您的酒。”我兴高采烈地招呼着,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盘子放到桌子上,正好位于他的身前。他又看了我一眼,这让我终于有了和他对视的机会,我紧紧盯着他那迷人的双眸。“请慢用。”我兴高采烈地说道。就在我置身这美妙气氛中时,马克·拉特瑞又在我身后嚷嚷着:“嘿,苏琪!再给我们来一罐扎啤!”我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到“奸鼠公婆”面前,把他们桌上的空扎啤罐收走。我留意到丹妮斯今晚精心打扮了一番:她上身系着一件性感的肚兜背心,下身穿一条超短热裤,一头栗发绕着脸庞,打着漂亮的卷儿,的确是时髦的发型。说实在的,论长相丹妮斯并不算美女。不过,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容光焕发,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乍一看,真会让人产生错觉,觉得她是美女。然而只要看上第二眼,大家就会立刻把她踢出美女之列啦。  过了一会儿,我猛然发现,可恶的拉特瑞夫妻已经离开位子,凑到吸血鬼那桌去了。他们居然跟我心爱的吸血鬼攀谈起来了!就我的观察,魅力吸血鬼并没有怎么搭理那对恶公婆,不过,他倒也没离开座位。  “你快看呀!”我简直恶心透了,将那对“奸鼠公婆”的行径指给艾琳看。艾琳是我的同事,也是这间酒吧的女招待。艾琳比我大十岁,长着一头红发,还有一脸雀斑。她结过四次婚,有两个孩子。我偶尔会感觉到,她似乎已经把我看作她的第三个孩子了。  “哦,新面孔啊?”她含着笑意回应道,似乎对此饶有兴趣。艾琳最近正跟雷内‘莱尼尔打得火热,虽然我不觉得那个男人有什么吸引力,艾琳看上去却是一副幸福满满的样子。也许,雷内曾经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吧,他们俩说不定是旧情复燃了。  “哦,他可是个吸血鬼。”我对她说。今天能和魅力吸血鬼有这场宿命般的相遇,我已经高兴得无法自控啦,忍不住要跟别人分享这种喜悦。  “真的?在这儿?哦,只是想想就让人高兴呢。”她看出了我的欣喜若狂,对我露出一个微笑,好像是在替我开心呢。“不过,甜心,我想他应该不怎么开心吧!他可是跟‘奸鼠公婆’坐在一块儿呢,怎么高兴得起来呀!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现在丹妮斯正在精彩表演呢,他说不定已经乐不可支啦!”  艾琳话过半晌,我才反应过来,她可是话里有话呢:她是说,丹妮斯正在对我心爱的吸血鬼施展媚功,我的心肝可千万别被她迷了心窍啊。在男女之事上,我经验尚浅,艾琳却是个情场老手,阅人无数,自然更能识破那骚娘们的伎俩。  魅力吸血鬼应该是饿了吧,所以才要喝“人造血液”。我以前常听说,“人造血液”是日本人发明的,它可以给吸血鬼提供营养,补充体力。不过,它并不能真正解除吸血鬼的饥饿感,而只是补充剂罢了。所以,以前总是会发生一些突发的“不幸事故”(其实,“不幸事故”只是吸血鬼们的委婉说法罢了。事实上,吸血鬼在饥饿时就会忍不住喝人血,导致有人无辜丧命)。哟,瞧瞧那骚娘们丹妮斯·拉特瑞,她正故作性感地摸着喉咙,媚劲儿十足地把脖子扭来扭去……真是个百分百的骚货!  这时,我老哥詹森走进了酒吧。他慢悠悠地朝这边走过来,给了我一个拥抱。他心里可清楚得很,女人都喜欢有爱心的男人,所以爱护家人、同情弱者的男人更容易得到女人的好感。不过,他的伎俩可骗不过我,他这个“爱护家人”式的拥抱,不过是为白吃白喝罢了。我觉得今天真是倒霉透了,先有不断捣乱的“奸鼠公婆”,现在又来了想吃“霸王餐”的老哥。坦白说,我老哥詹森也并非一无是处。虽然他又小气又爱占便宜,但因为他长得“帅绝人寰”,所以女人通常都会忽略他的毛病。  “嗨,老妹,最近奶奶怎么样?”  “还行,跟以前差不多。有空来看看她吧!”  “好啊。对了,今天晚上谁比较空啊?”  “你不会自己看啊!”我发现,当詹森的眼睛四处观望、寻找猎物时,能吸引不少女人的目光。那些女人朝他挥舞小手,摇曳发丝,摆动衣衫,嘟起朱唇,个个心潮澎湃、蠢蠢欲动。  “嘿,我看到蒂安妮了,她一个人吗?”  “她和一个卡车司机坐一块儿,那个司机是从哈蒙德来的,他正在洗手间呢,你就小心点儿吧!”  詹森笑嘻嘻地看着我,虽然别的女人都会沉醉在他迷人的笑容里,可是我却一眼就能看穿他表情中的自私与自以为是。那些女人简直被詹森迷得神魂颠倒啦,他走进酒吧的时候,连艾琳都忙着把自己的T恤衫塞好,想吸引他的目光。唉,艾琳都结过四次婚了,她应该知道怎么看男人了吧,还是难逃詹森的无敌魅力。另一个女招待杜恩也是我的同事,她同样被詹森迷得七荤八素。詹森进来的时候,她用手拨动着头发,竖直了腰板,尽量把胸脯挺得高高的,好引起他的兴趣。詹森的确注意到她了,亲切地朝她挥了挥手,但她却故意装出不屑一顾的样子。是啊,詹森已经玩腻她了,早把她从自己的名单中踢出去了,但她仍希望得到他的注意。  我今天真是忙死了——星期六晚上,莫洛特酒吧的生意火得不得了,每个人都来这儿凑热闹,不断有客人进进出出——所以,有一阵子,我忙得没空留意魅力吸血鬼那桌的动静。等到喘过气来朝他那边看时,我发现他正和丹妮斯聊得热乎呢。一旁的马克正用一种异常贪婪的眼神看着他,这让我不由得担心起来。  我凑近他们那桌,一直盯着马克。就这样,我终于放弃了对自己“读心术”的阻拦,开始解读这对恶公婆的内心世界。  马克和丹妮斯曾经进过监狱,罪名是他们放干了吸血鬼的血。  我真是担心极了,但是我还得干活。我机械地把一罐扎啤送到一张闹哄哄的四人桌上,心里却一直想着恶公婆的事。要知道,吸血鬼的血可以在短时间内帮助人类缓解病痛,提高性能力。这种血真是功效显著,药力就好像把“强的松”和“伟哥”糅合在一起那么强!所以,它非常畅销,甚至有很多黑市专门高价出售未掺水的纯吸血鬼血液。既然有无良黑市,那么必然有一批人渣供应商。我刚刚用“读心术”发现,这对“奸鼠公婆”就是人渣供应商之一,是地道的血贩子。他们以前常用的诡计是设陷阱抓住吸血鬼,然后把他们的血放干。小小的一瓶血液就可以卖到两百美元呢!两年来,这种血液销路直线上扬,就好像充满诱惑的毒品一样。不过,有些购买者在喝了纯吸血鬼血液后会有异常反应,甚至会失常发疯。但这也没有影响黑市交易量,卖血生意仍然红红火火。  按常理,被吸干血的吸血鬼当然活不了多久。那些罪犯在放干血之后,就会把奄奄一息的吸血鬼绑起来,或是把他们抛在郊外,置之不理。等到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不过,吸血鬼不是好惹的,有时候,他们也会反抗成功,获得自由。那么,你就会看到死掉的罪犯了。  现在,我的吸血鬼已经站了起来,跟“奸鼠公婆”一起离开了。马克看了我一眼,他看到我脸上那种洞悉世事、看穿一切的表情,似乎吓了一跳。但是,他还是像其他人一样,故作镇定地和我对视,做出不屑一顾的样子。然后,他转身离开了。  他的这种做法让我非常生气,真的非常非常生气。  我该怎么办呢?在我无可奈何的时候,他们已经走出了大门。如果我追出去,把恶公婆的诡计告诉我的吸血鬼,他会相信我吗?没有人会相信我吧。就算真的有人会相信我,他们知道我可以读出隐藏在他们心灵深处的秘密,一定会痛恨我、惧怕我的。以前,艾琳曾恳求我去读她第四任丈夫的心。那一晚,她的丈夫来接她,而她心里很肯定丈夫一心想抛弃她和孩子们。所以她求我帮她,但我没有那样做。因为,我不想失去身边惟一的朋友。而且,即使艾琳求我时,她也没有直接问。她不想承认我有这种天赋。哦,那不是天赋,在人们眼中,那是诅咒,人们是不会认可的。一旦被他们发现,他们一定会觉得我疯了。有时候,我也真觉得我快疯了!  我浑身发抖,充满疑惑、恐惧和愤怒,不知所措。然后,我意识到,该是我行动的时候了。马克离开时不屑一顾的眼神深深刺痛了我——他就当我是空气一样,那么微不足道。  我从吧台溜到詹森身旁,他正和蒂安妮调情。他轻轻抚过她的双脚,不过,她却并没有显得特别兴奋。因为,在她另一边,那个从哈蒙德来的司机正对詹森怒目而视呢。  “詹森!”我焦急地喊道。他转过头来,给了我一个警告的眼神。“听着,那条锁链是不是还放在你的皮卡车后面?”  “当然,我每次出门都会带啦。”他懒洋洋地回应道。他扫视着我的脸,看样子,他已经闻到了火药味。“苏琪,你不是要去打架吧?”  我冲他微笑,我已经习惯用嬉皮笑脸来打发他的追问了。“我当然不想打架。”我故作轻松地道。  “嘿,你需要帮忙吗?”毕竟,他还是我的亲人。  “谢谢,不用啦。”我说道,努力让他感到安心。然后,我又溜到艾琳身边。“听好,今晚我得早点儿溜。你能替我的班吗?我负责的客人挺少的。”我记得,自己从来没有向艾琳提出过这种请求。尽管我已经替过她很多次了,但我从来没求她替过我。这次,她挺痛快地答应了。“谢谢啦,”我说,“可以的话,我会尽量赶回来的。如果我不回来,麻烦你帮我清理桌子,我也会帮你洗活动拖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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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吸血鬼系列”小说销量超过百万,每年新作出版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该系列图书曾荣获2002年安东尼奖得主,独立推理书商协会畅销书首奖,《轨迹》2001年畅销小说,康普顿库克奖、黛利丝奖、阿加莎奖、珍珠奖等各奖提名!  《深夜复活》为该系列之一。  爱上一个吸血鬼的滋味,是媚惑,还是劫数?跨越生死的绝美缠绵能否抵挡得住嗜血本性?  欢迎光临良辰镇,这里连丢一颗石头都会砸到吸血鬼,不过,劝你最好别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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