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税务出版社 (2008-01出版)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编  

内容概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营造法治和谐、健康有序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书籍目录

第1章 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第二节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第三节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必要性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变化第五节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意义第2章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要素第一节 纳税人第二节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第三节 征税对象第四节 税率第3章 应纳税的得额的确定第一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第二节 收入总额第三节 税前扣除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五节 企业清算所得的确定第4章 资产的税务处理第一节 资产税务处理的基本框架和原则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第三节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四节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第五节 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六节 存货的税务处理第七节 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第八节 企业重组中资产的税务处理第5章 税收优惠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原则第二节 税收优惠方式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过渡措施第6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一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第二节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计算第7章 源泉扣缴第一节 源泉扣缴所得税概述第二节 源泉扣缴所得税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源泉扣缴所得税管理第8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一节 避税与反避税的产生及反避税的必要性第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特别纳税调整的管理第9章 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一是非法所得应当具有可税性。从税收理论上来说,应税所得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能够构成为应税所得的所得必须具有合法性,即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转让技术或财产等所取得的所得应当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并予以保护的所得。对于企业的违法经营所得,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全部没收,并应给予一定的处罚,此类所得就不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但是,在国家有关部门没有认定处理前,税务机关也难以在征税前判定纳税人的所得是否合法,这些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所得税。二是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也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税法除规定纳税人的连续性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征税对象外,对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也作为征税对象,例如转让财产所得、接受捐赠所得,体现了企业所得税公平纳税及普遍征收的原则。三是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等后的纯收益,企业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纯收益征收,是区别于其他税种的本质特征。因此,纳税人取得任何、一项所得,都必然发生相应的消耗或支出,税法规定应予以扣除。四是所得有货币或者非货币的所得,即所得存在一定的载体,纳税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自身努力可以得到各类所得,有物质所得和精神所得,而税法规定作为征税所得的,只是物质上的所得,包括货币和非货币所得,至于荣誉性、知识性所得以及体能、心理上的收获,都不是应税所得。

编辑推荐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为税务系统“五五”普法丛书之一。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