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基本工作制度

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编  页数:884  字数:1338000  

内容概要

为促使税务系统干部职工规范履行工作职责,编者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现存制度分类归集成书。《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基本工作制度》(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分为机构职责、干部人事、廉政纪律等16个类别,收录各类制度文件共222个。在编纂过程中,编者按照规范工作、指导实践、系统全面、便于翻检的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现有各类制度精心筛选、梳理、校对,确保所收录的制度完整、准确和实用。

书籍目录

一、机构职责
二、干部人事
三、廉政纪律
四、值班应急
五、会议会务
六、公务接待
七、机要保密
八、公文档案
九、督察督办
十、信息调研
十一、税收宣传
十二、政务公开
十三、电子政务
十四、财务采购
十五、出国出境
十六、来信来访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为加强局机关内部特急发文的管理,提高办文效率,经局领导同意,办公厅决定对内部特急发文实行跟踪办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内部特急发文是指局内各单位工作人员起草的,自本单位完成审核并履行必要会签程序后,拟于3个工作日内发往局外的文件。二、主办单位拟制特急发文时,应在《内部特急发文处理记录单》(见附件)上填写文件标题、特急原因和办理过程、联系人及电话、送出时间等内容,在文头纸上加盖办公厅统一制作的“特急件”印戳,派人直送办公厅文秘处核稿人员,不得投入文件交换箱。三、办公厅内文件运转各环节经办人员收到特急发文时,应随时办理,并在《内部特急发文记录单》上填写经办人员姓名、文件收到时间和送出时间,派人直送到下一环节经办人员,不得投入文件交换箱。四、办公厅文印中心工作人员排版后,应电话通知拟稿人员及时进行校对。如果拟稿人员外出,应依次电话通知主办单位的综合处领导、主办处领导、司领导,主办单位要派人及时进行校对。文印中心应及时将已印制的特急发文派人直送文秘处或办公室。五、办公厅文秘处收到印制完毕的特急税务总局令、国税发和国税函文件,加盖税务总局印章后,及时分发。办公厅办公室收到印制完毕的特急国税办发和国税办函文件,加盖办公厅印章后,电话通知主办单位综合处文秘人员取回处理。如果综合处文秘人员外出,应依次电话通知综合处领导、司领导派人来取。主办单位综合处应及时分发纸质文件;需要发送电子文件的,应通知办公厅文秘处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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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基本工作制度》是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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