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政策前沿问题研究(第七辑)

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编  页数:269  字数:233000  

内容概要

《中国税收政策前沿问题研究(第7辑)》由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编著,凝聚了全国税务系统政策法规部门同志们的辛勤劳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在直接承担大部分课题研究的同时,对其他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内蒙古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牵头承办的研究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定稿。现集结研究报告出版成册,一方面希望将我们的研究成果供各位读者检阅,另一方面希望能为从事税收研究的工作人员及关心我国税收改革与发展的热心人士提供参考,为共同推进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献智献策。

书籍目录

现代物流业税收政策研究
税基结构优化研究——基于劳动、资本和消费课税结构的视角
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研究
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取向研究
汽车业税制整合研究
促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的税收对策研究
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
我国出口退税立法改革的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
对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业税收政策的分析与研究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在流通环节,商品流通和货币相对流动,商品交换按照一定的价格进行,税收和价格的关系是直接的。这一阶段的税基主要是消费支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流转税可以直接调节影响价格,进而影响商品的销售利润。又由于商品的流通环节与生产环节是紧密衔接的,消费税负对销售收入的调节直接反馈给生产环节,因此,消费税负对生产方向的调节是直接的。 在分配环节,对各种所得征税,税基主要是资本和劳动,对个人所得来说,是对劳动的课税,税后所得的多少是决定居民下一步消费的主要因素。对企业来说,这一环节的课税,也可以看作是消费环节课税的后移,不同的是对消费课税可以针对不同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对待,而分配阶段则无法按照不同产品的所得征收不同的税,只能是对资本收益的课税。所以,分配环节对资本和劳动课税的主要作用在于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而对生产方向不能产生直接的调节作用。 在消费环节,税基是消费支出,包括生产消费、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消费以及个人的生活消费。需要说明的是,流通环节对商品销售给消费者时,就消费支出征税与就相应部分的销售收入征税,虽然课税对象是同一个,但是对销售收入征税,负税人是商品销售者,属于流通环节,税额可以是商品价格的构成部分。而对消费支出课税,负税人是消费者,属于消费环节,税额就不能包含在商品价格中,只能是价格外的附加。从总体上说,消费支出相当于各种所得扣除储蓄后的余额。有些专家主张以消费支出课税取代对资本课税,理由是消费课税最大的优点在于它是衡量纳税人的“负税能力”的最好尺度,但从可行性方面考虑,消费支出税完全取代资本课税在税收征管上存在很大的困难,由于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因此,需要测算消费支出的税负,才能进一步分析对消费支出课税对生产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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