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犯

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中国言实出版社  作者:王恺  页数: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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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作者社会报道专业之外的“软文”结集,话题涉及美食、影戏、旅游、人文地理诸多方面,修身休闲皆宜,以深沉广阔的文艺眼光俯瞰人间、书写世界,故名为“文艺犯”。以冷眼观世界,以热心写人间,文笔颇得张爱玲神韵。

作者简介

  王恺,70后待知名才子,祖籍北京,生于宜昌,长成为三峡好人后,迁往上海,阅尽洋场花事转徙帝都,供职《三联生活周刊》至今。

书籍目录

序|朱伟
Ⅰ食色
 吃的重大|包菜、花生酱及偷情
 食物考古|旧时资本主义
 一个人食|独孤君说
 深夜排档|市井男女与城市规划
 海鲜|有关风月
 海鲜|无关风月
 南粉|孤独的饮食
 北面|麦子清香
 清真上海|牛肉拉面
 天府隐味|风骚苍蝇馆
 洛阳|古中国的味道
 大闸蟹|阳澄湖和符号化
 四方游食|从杭州到越南
 糟货|上海饮食的陈旧语言
 进贤路|“春”的摭忆
 苏州|群魔乱舞
 谈吃的人|食家性情
Ⅱ行色
 小城之夜|进入黑夜的漫长旅程
 震余记|片刻印画
 震余记|折翼天使
 尼泊尔|从破相到无求
 老挝|银匠、Beer Lao
 湄公河|臆想的南国
 流荡中国|淫妇的物证
 少林寺|刹那芳华
 阆中|天下粮仓
 上海弄堂|制袄记
 仙市|寂寞古镇
 高邮|寻找汪曾祺
 终老之地|养老迷梦
Ⅲ影色
 《万家灯火》|边缘人灯火
 张艺谋|法西斯情意结
 《碧玉簪》|中国彩旦VS日本女优
 《女政委》|恐怖的诗意
 劳伦?巴考尔|好莱坞的好时代
 加里?格兰特|衣柜里的私生活
 格蕾丝?凯莉|越完美,越讨厌
 《苏州河》|娄烨的地理空间
 贾樟柯|真实的峡谷和伪造之城
 间谍生涯|暧昧的流亡者
 男人肉身|贾维尔?巴登的身体使用
 东方好莱坞|女人的现代性
 《从毛泽东到莫扎特》|春梦了无痕
 《卡门回故乡》|天使,回故乡
 《职业男人》|北欧的寂寞
 《白伯爵夫人》|还魂记
Ⅳ声色
 《梁祝》|中性祝英台
 越剧《红楼梦》|戏里戏外的常识
 黄色大调|昆曲里的情色
 行头|非现实主义的衣冠
 《长生殿》|两生花
 《琴心》|雨季的缠绵
 非道德的柳毅|被打扮的真小人
 《玉蜻蜓》|简陋版《红楼梦》
 戏剧皇后|符号的回声
 盛世经典|为什么《东方红》这么好看
 上海折子|光明戏剧背后的灰暗人生
后记

章节摘录

  吃的重大|包菜、花生酱及偷情  看韩少功的《山南水北》,最羡慕的是他自己种菜吃的“耐烦”之心,看他一年的蔬菜收成实在不错,十余种,一家人吃起来是饱足的,他选择居住的汨罗江畔我只是轻浮掠过,印象中没有山,也不知道他定居的山在哪里。只有烟雾一样的绿树,缓慢而沉重的白鹭,将绿树当作背景飞。那条著名的江浅而清,没有烟火气。那里种出来的包菜一定好吃。  有书叫《素菜治百病》,包菜是清肝壮阳的首选菜,我从前只是在红菜汤里爱吃它,软,懒散,上面有点蕃茄造成的红油。浓重的油腻的红房子,悄无人迹的凯司令,那些没落而顽固存在的上海人的西餐厅总有这道菜——真是上海人的。三十多岁满面油哈气的男人,同样苍老却还打扮着的女人,一起倦怠而满足地带着考试成绩不错的女儿去吃饭的地方。不过他们叫罗宋汤,因为是当年的穷白俄瘪三留下来的遗迹——这个城市大概就这么点白俄遗迹了?  上海人管茄子也叫落苏,也怪异得很。  在湖南第一次吃到了手撕包菜,新鲜白亮的绿色,即使到油里火里去走了一回,还不肯掉去——一如湖南女人的性子。配菜的青辣椒也在争宠,包菜是不规则的手撕无误,青椒却是精致的菱形片,带着白色芬芳的筋,几乎每家饭馆都有,也都一样的好吃,手工业时代的操作却有着近乎精美的流水线结果,我想是湖南人摸透了包菜的个性,它需要的就是一点挂在身体上的颜色(酱油给的)、一点味道(辣椒给的)、一点尊重(被漫不经心地撕开总胜于整齐机械地切开)。  湖南的天气真是不好,闷且湿热,北京人这几年爱叫桑拿天,其实他们哪里懂得什么是桑拿天,要过了长江,才能感觉到那种气息——似乎是进了一个阳气暴烈的蒸笼,一切升腾而起,陡然地让人没有了脾气——汗水是把胸背都弄得贴在衣服上为止的,难怪湖南的男人不穿上衣的居多,大街上走着,一两个壮实的乡下少年,黑而粗的脸,蛮横无理地追打在炎热湿润、脏水塘似的街道上,像一个夏天的梦,说不出是美丽抑或是恐怖。  湖南女人蛮横而泼辣,只有她们做得出手撕包菜这种生机勃勃的蔬菜。想起马王堆汉墓的辛追复原像,虽然是美化了很多,但肯定有几分神似,特别是脸上的神色,高颧骨,凌然有杀气——看看他们留下来的绘画就明白了,根本就是非洲岩画。有几分像马蒂斯的后期作品,点滴淌着蜜一样的光泽。  北京的餐馆,稍微正式点的就土,不如街边小店那么由衷粗略地畅快,可是手撕包菜只有这种土气而装潢崭新的地方有——局促的整体气息,从外地学了些菜回来,大概表示自己也能接待四方来客,也是个场面上的地方。其实菜名就表示了他们的虚心——北京人管包菜叫洋白菜。可惜手撕包菜在这里被蹂躏了几遍,首先不是撕开的,是那么简略地排列在盘子里,层层叠叠,洒上些酱醋。因为不会做,唯一的信念就是保持菜的美观,堆在那里缺油少盐的,这道菜简直就是个穿惨白婚纱的新娘尸体,因为惨白,也不算艳尸。  其实北京市井小店的虾皮炒洋白菜一样好吃,两者都有点甜香,配合到一起,不逊于湖南的那道名菜。不要脸的大饭店把这道菜学去,改名虾米包菜。上次去一家号称北京金领店的餐厅,店员劝点的时候,总是说,点吧,家里做不出这味。怎么做不出?谁家没锅没油没虾皮?这道78元的昂贵蔬菜,专门给那些如水泥墙般装潢自己的白骨精吃,倒是相得益彰,她们的胃口和趣味都是改造化的。  花生酱的境遇完全不同。包菜适合粗吃,可是花生酱却适合精细地咀嚼,用花生酱抹面包什么的,或者直接挖花生酱吃,最粗胚了——大概只有剽悍的美国人爱这样。  杜杜说张爱玲意识到吃的严重,在书中往往只有夫妻才能同台吃饭,偷情者的吃都没有好下场——真是聪明的发现,例如王娇蕊,从开始就吃个不停,切下火腿肥的部分给丈夫吃,然后拿着琥珀桃仁卖弄风情,又喊新的潜在勾引者帮她塌花生酱——但是就是没和振保一起吃成饭,塌花生酱的时候也是她自己在吃,可见他们的爱情凶多吉少。电影里的陈冲已经完全没有上海女人味,但是她要振保帮她塌花生酱的时候,还是有种生硬的媚态。  上海人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爱吃花生酱,夏天家家卖蒸制的冷面,上面居然洒的也是稀释的花生酱。第一次吃我完全愣了——在外滩附近的一家小餐馆,估摸不是开给游客的,就是那种少生意的本地人的店,有几个中年人在漠然简单地吃,其实也不难吃,就是平淡一些,很索然,感觉是吃了完全不可吃的东西,例如嚼了报纸,白喇喇地空虚。  冷面实在不是一种美味的食物,但是在上海,这么非理性的饮食之地,一切都昂然下去,弄得我到了北京满街找芝麻酱凉面吃。有次去当年尚未倒闭的北剧场看戏,和一个不太熟悉的女人看戏前随便吃饭,她高个子,有北方女人的快乐和寡淡。犹豫了一下,就把她吃了一半的芝麻酱凉面吃了,面不改色,实在是好久没吃了。她大概觉得我在追求她,也就没说什么。她一直在和人闹恋爱事件——有阵子完全不工作地闹,所以很容易想到那方面去。  上海繁荣的花生酱把芝麻酱排挤得完全没了踪影,要在大超市里才能找到。要么就要在一些古怪的地方才能找到,家人甚至转了两次汽车去康定路一个菜场买。有次从北京坐飞机,随便往包里装了两瓶芝麻酱,安检的时候,那个满脸晦气的女人看着这玩意就生气,但是也没让我开盖检查,大概她也嫌麻烦。我庆幸没有,当时空落落的旅行包,就装了它们和两件白衬衫。  吃真是重大的事情,不过现在过于丰衣足食,没人再那般看重这种仪式,我们往往是和偷情者的吃喝次数多于和名正言顺的那个人。偷情偷得好,吃起来也分外地骁勇——好像莫言写过的爷爷和奶奶最初相识的那几天,在床上的生活——吃都是利用性交间歇,所以吃得快,多,猛烈。偷情不好,当然吃得也索然——大仲马的小说里,火枪手去找吝啬的老情妇借钱,被迫亲热之后,她把一只瘦得皮包骨的母鸡做成汤,然后仅仅撕下一只翅膀给他——这么黑色幽默的饭局,只有老女人和包小情人的老男人才能做到。  新婚夫妇的胖,当然也是性和食物的双重刺激。鲁本斯的画里,人人皆肥,看《十五到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当年欧洲最发达的荷兰是吃的集散地,资产阶级肯定比封建领主吃得少而普通,但是胃口一定更放肆——灵魂自由的缘故。  其实张爱玲也写过非婚者的饭局,《阿小悲秋》里的哥尔达,虽然长得像块半熟牛排,吃起来还是毫不动摇,约女人吃饭总是那么几道菜,对面吃饭的女人全都是鱼水之欢。细想想,1940年代的上海风流男人还是比我们现代人有礼仪,上床前至少还有顿常规饮食,现在的419却是几乎不沾饮食的边,来了就做,做完快走人,成为无数人的原则——哪里还有得吃?大概只有性太满足,期待第二次的,才会鬼祟地笑容满面地去吃。  要么就是凄凉版,找不到性伴侣的老男人为了延迟小伴侣的跑路,请他尽量多吃点,《荒人手记》里写过。  另一场非婚饭局是曼桢和世钧最后的晚餐,前面那么多次同桌都不算,始终有外人,他家或她家的家里人总在旁边,嘈杂的,拥挤的。可以想象张爱玲的婚姻态度——即使两人成亲,大概也还是一样地杂乱,热闹而无趣,是中国古画里的行乐图,看着和实现着,都是乏味而捱时间的,花哨而破败。人最少的时候,他们吃饭也是三个人,小说开始的地方反复出现,证实恋爱期吃不是主调。恋爱中的人大概是饱满的,成天食也不知道味,就算是在厨房中堆满了调味品,真正吃的还是爱人的身体和气息。可是世钧和曼桢甚至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  到了真正没干扰的时候,可是这餐饭,已经有“我们回不去了”的招牌在那里,所以吃的什么我们根本无从谈起。  食物考古|旧时资本主义  看《北魏人书佛说佛藏经》的残卷印刷品,最喜欢“心”的写法,还有“言”字偏旁里的那几道横,说不出的干净爽利,秀美无俦,感觉好像是在秋天的树林中散步,又有点茫茫然,不知道未来是何方。  北魏也是动荡的年代,当时的书写者也许不过是个伧俗的小吏,可是流传下来,却成了现代人最好的甜品——看书后说明,说是真迹藏在上海的朵云轩,不由连声大呼,居然藏在那么雅得近乎俗的地方?  多年前,南京路刚整顿完时,还常去朵云轩闲逛,别误会,对昂贵的笔墨纸砚没兴趣,而是对藏在角落里的一些玩意有夸张的喜爱。记得买过一个镶嵌在银边里的碎瓷片,上面是一只飞舞着的鹦鹉,倒不像是偶然的碎片,而是精心策划的残迹,是舞台上桃花扇衰败后的六朝烟水;还买过景泰蓝的冰箱贴,是只五彩斑斓的知了——搬家搬多了,这些早已不见踪影的小玩意儿,是流走的岁月里唯一的坚实存在,冷冷的,硬硬的,说出来却还是如梗在喉。  朵云轩对面就是现在已经拆掉的东海咖啡馆,那时候已呈现衰败气象,一楼是快餐,本地上海人多已经抛弃了南京路,东海咖啡馆也就顺理成章地沦为外地游客的快餐厅,因为当时的单位靠近那里,我也时常去,只是一向是没有老上海情结的,去了常抱怨。那里的快餐一定是附带送汤的,简陋的罗宋汤里面的牛肉改装成了便宜的西式火腿,总觉得有种寒酸,好像是败落人家撑场面的请客,但又忍不住去,想来是那里的鱼排和红烩牛肉的吸引力——裹上厚重的面包粉,再行油炸的鱼排和猪排,一向是上海的独有菜品,半西半中,承担着这个城市混杂而浓厚的历史。  吃下一块特别有饱足感,没有任何骨头鱼刺,那些中年的女服务员们穿着颇脏的统一服装,胸口飘着绿领巾,一手拿着三四盆装着红艳艳罗宋汤的盘子出来,真是能做的女人!那汤红得实在让人怀疑,有时更怀疑她们不把盘子洗干净就装下一份,反正也看不出来,酸的,浓重的,寒蠢的汤,简直是某种太健康的婚姻生活——也让我这个挑剔的人很不舒服。  东海的整体气氛是让人愉快的,尽管在卖所谓的西餐(脏相的服务员每每在门口喊叫着游客“来尝尝看”),可却是个没有一点包装的西餐馆,像是已经贫民化的落难公子,油渍渍的在街头打麻将,毫不矜持。相比起同样卖“古董西餐”的红房子,东海的精神世界一点不扭捏,在什么境遇里都能昂然地活下去。  不过也不尽然,点餐的咖啡馆二楼就颇有上海特有的国营西餐厅的感觉,好像重新装修过,放了些不三不四的旧照片,洗手间也弄了几块花花绿绿的玻璃,到底不甘堕落到街巷之间,带着点上海人特殊的、老式的虚荣心,因此也就有了特殊的CAMP味道。  有个阶段我很喜欢去,坐在看不出颜色的沙发上消磨下午时间,那里的点餐单倒是一点不修饰,塑料的,都被无数的手揉成了软包装。咖啡也没什么花样,就是现磨一种,夏天有加冰淇淋球的冰咖啡,都不难喝,不过也说不上什么好喝。靠在小格子的窗户上,周围完全是上海人的热辣世界,有偷情的中年人,窝成一团;更多是谈生意的,披着头发的努力妖娆着的女人,热烈地绽开红色嘴唇,推销着保险,或者别的什么单,不知道为什么与一楼神奇地完全两样。那些小格子的木头窗户极为隔音,外面就是喧闹的杂货摊一样的南京路,可是里面只有盈耳的沪语,我喜欢躲在这样的世界里,有种特殊的安全感,感觉自己是他们中的一个。  不过有次还是被熟人认出来,一个帅气的图画老师,朋友的朋友,远远地就冲我打招呼,告诉我他来朵云轩看画展,架上,还是什么的,曝光的感觉,本来极为懒散地靠在沙发上,不由得端坐起来。  有时坐晚了,就在那里吃饭,二楼的女服务员似乎穿着齐整点儿,也同样骁勇,自作主张地给我推荐,记得吃过一次“渔夫牛排”,为什么叫这名字,那看上去精明势利的女人也说不出,就是一味说好吃。那牛排也就是周围的蔬菜可吃,不过我还是极有胃口地吃了一切。还有次是朋友不能到,我独自吃了饭,电话那边的说来接我,并且要付账单,于是,很是生气地大吃大喝了一顿,虽然没什么多的可点,可是从头盘到最后的甜点,程序齐全,到晚的朋友看着账单苦笑,因为不能让营业员觉得奇怪,所以是我先付,等出了餐馆,再抢钱包——琐屑、温暖,无聊的日子。  当时是无所谓的,好比是终日躺在身边的肉体,一直本能地使用着,甚至有些厌倦那熟悉的气息,可是到了分开的时候,才想出其中绵绵纠缠的情意结来,却又不是李商隐所说的“已惘然”——而是空空落落的,还是现代人特有的孤独感作祟。  上海留存了一批这样似是而非的西餐馆,1949年后和西方的隔绝,使他们只能在回忆中烹调,本来就做不中不西的菜,隔离后更加混乱无依据,反而形成了自己的传统。据说红房子的西餐完全是1930年代的西菜味道,这种只会做三四十年代西方菜的地方成了失传西菜的代表——难怪那么多外国人在1980年后回来做食品考古,他们那里早已经失传。饮食成为考古,也算一奇迹。  也去吃过,服务员多是麻利的中年人,表情冷淡地推荐昂贵的烙蜗牛,如果你不点,就不高兴地一转身,带走一点烟气和菜单。上海本地人也多在那里聚会,有些父母奖励孩子,一看就是不太来餐馆的,战战兢兢,有种新鲜而乡气的喜悦。也有自以为见多识广的穿大红西装套裙、烫卷发的妇女,这种造型只能表示她出身不佳,小里小气,跟不上潮流而自以为跟得上,在上海这么势利的城市里很是触目。  南北方1949年后进行了最初的也是最后的食品组织迁移。好像有批上海餐馆随着理发店、裁缝店迁移到北京,浦五房在上海本地早已经消失,在北京倒还在大卖,超级市场都有,写着南味熟食,有一种不咸不甜的叉烧味,在现在的上海就总没有买到过。这是一种消失的南味。  上海有些本地人特别土气,比如他们一向把《雷雨》叫《大雷雨》,那并不表示有意还是无意与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大雷雨》相混,而只是因为他们只看过滩簧戏《大雷雨》而不知道有曹禺——可是这不妨碍他们吃这古怪的西餐,因为罗宋汤、炸猪排是他们从小就熟悉的西式风味,是这个贪婪吞吐的大都市自我发展出来的“独一味”。  小时候看电影,都在露天的广场里面,小城镇特殊的盛大集会。正片前面往往加映纪录片,有个不知名的片子是讲上海菜的做法的,裹着面包粉的大排骨,金光闪烁着进了油锅,当年还小,没有更多的想法,只听见周围大人孩子的口水声——上海一直是全国人民的他者,这种隆重的上海烹饪更是神秘化的重大仪式。  同样的上海旧餐厅还有凯司令,不过他家一直锐意进取,最近又装修了一次,混搭东南亚、艳俗、古罗马种种痕迹,整体风格说不出的怪异粗糙,是粗俗的现在的上海人幻想中的时髦。走上楼梯就后悔了,整个餐厅空落少人,只有旁边桌上一对苍老的上海夫妻在那里请一海外华人,言语之中很为这顿饭而自豪,老女人似乎还烫了头发,有种老派人的郑重其事,看他们落伍的穿着,大概这顿饭也真算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吧,当时就替他们不值得,那么昂贵的新菜,那么难吃。装修后的凯司令生意甚至不如楼下的糖朝好,也是活该,索然无味的地方,估计是不会再去了。  《从毛泽东到莫扎特》|春梦了无痕  开头就非常有诱惑力,尤其是对于我这样有1970年代狂热的人而言——肃静的田野,戴草帽的古老的人群缓缓流逝,自行车在几乎宁静的北京街道上滑过,这一切都是会消失的景象,我知道。1979年的北京,小提琴家斯坦因来到这里——刚刚从封闭打开国门的中国。  音乐的作用有多大?显然没有答案。然而可以想象1979年的中国,即使有那些音符跳跃,也不过是激昂或缓重的民乐,被篡改的交响乐,和一些刚刚开始存入耳膜的小调,我们已经不习惯有某些直接从心灵里开出果实的音乐声,所以,斯坦因来到这里,更多的作为是擦亮那些蒙尘的心,而不是面对技术上的荒疏——诚然,后者也是存在的。  影片由乡村、城市的1970年代开始,却始终是在揭开荒凉的心灵历史:那些从十岁就开始学习提琴的孩子,和那些刚刚换上花衬衫的少女,是最应该有发言权的自由人,然而,甚至是他们,都学会机械、炫技、无表情地拉琴,和那些成年的男性一样干枯、苦涩。然而,莫扎特是阳光的、直接的、不需要那些苦涩和沉重的,我们的整个时代陷落在深沉中,一种做作的深沉。就像同样是音乐家,却与当时大多数中国人的思维同样无趣的李德伦给莫扎特定的性——封建时代向新时代转变时期,积累财富的音乐家莫扎特——这就是我们的观念。  当时没有人能够直接面对莫扎特,在肆无忌惮的斯坦因的教导下,首先是孩子学会了说自己的话,一个个的美妙瞬间开始了:在舞台上,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些孩子好像第一次学说话一样面对莫扎特,手指开始和心灵直接接触,真神秘啊,一瞬间,孩子和台下的人群都学会了说话——直接用一个异国的华丽声音说话。  斯坦因习惯让大家唱,自己也用粗哑的嗓子唱,最奇妙的一幕是,在他的催促下,那羞涩的拉琴的女孩用自己的真嗓子哼唱,低沉,真实,声音之美,划破了整个灰尘扑扑的礼堂。她长大后,还是清楚地记得当时斯坦因如何教自己歌唱,她放弃了拉琴,成了歌手,名字叫黄英。  与音乐无关的场景同样美好,甚至更有意义,刚恢复活力的国家,却是有朝气流动的,不说片头那些穿着补丁衣服的农民,城市里那些灰衫的群众也是旺盛佻的,阳气弥漫。北京、上海,这两座城市都显示着它们苏醒过来的多动症,尤其是上海,革命似乎还是水过鸭背,一点影响都没有。种种场景都在说明这个:不肯替美国人换更好的钢琴的一群音乐厅的干部们非常有电影感,站在一起,笑得十分流丽,突出的奸滑,一如街头下象棋的老头们。这些小阴谋是有历史做底的。时间漫长,没有留下什么大智慧,都是些微渺的小奸滑小灰暗。  音乐学院的教授谈到了民族音乐和西洋音乐的废立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在现实中似乎已经不见,在中国的风景画面中,古筝、琵琶、笛子不断出现,做了极度良好的说明。同样可以捕住的是北京的京剧排练和上海的体校少年们,有些灰暗,因而觉得阴郁的空间里,是一张张青春的脸;下面,是身体,流动自如,既让斯坦因目瞪口呆,也让我们跟着他的眼睛看见了中国之美。恢复的肌体立刻胀大,吐露芬芳气息,像植物的生长和动物的发情,根本压抑不住。  二十年前,是喜剧,是青春片;二十年后,重新回来的斯坦因无疑是悲剧的从业人员,二十年后的北京和上海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画面,不过这次导演是时间,毁灭一个人倒也罢了,更大的毁灭是城市,包括慢慢消逝的年华,并且告诉我们一切都会失去。尽管有许多孩子已经长大,并且成名,但是,他们和老者一起,告诉我们一个恢复了名誉的国家的人民是什么样的。  ……

媒体关注与评论

  作为第一本文集,它确实已经包含了足够多的见识,这是他这些年持续好奇心的可喜收获。这种好奇心驱使他不知疲倦地游走,不断地打开一扇窗户又打开一扇窗户。  ——朱伟  家国苍生,食色男女,荤情素调,王恺是随笔界的欢喜和尚。  ——毛尖  观察敏锐的记者,嗅觉贪婪的食评,历史学者的考据癖,坦率诚恳的理想家。  ——孙甘露  大概好多记者,采访之余,心里都流淌着一篇篇散文,他们的内心就是承载这些文章的最好的地方,王恺居然写出来了,那我们就会看到,用文艺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它还是温情的,不那么残忍。  ——苗炜  游走这种无赖行径,被王恺发展成行为艺术。  ——迈克

编辑推荐

  王恺是当今中国最优秀的新闻人和专栏作家之一,也是最具潜力的新一代作者。他撰写的数十万字社会与文化报道曾引起众多的读者关注。现为大陆近10年来最具影响力之综合性杂志《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曾报道汶川地震、宜黄拆迁等重大事件,在读者与媒体圈拥有极好的美誉度。《文艺犯》涉及电影、戏剧、旅游地理、吃喝玩乐等领域,其评论独到深刻而不乏对现实的嘲讽与针砭,令人推桌捶墙的精辟见解俯拾皆是。文笔尖诮流利,细腻考究,与张爱玲、小宝、毛尖为代表的沪上文风一脉相承,为同年龄段作者所仅见,更为时下读者所喜闻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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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91条)

 
 

  •   看了朱伟在东方早报上的书评,再读本书,作为三联生活周刊的资深主笔,王恺的文笔果然不错,的生活经历丰富,吃喝玩乐皆学问。
  •   因是《三联生活周刊》长期读者,王恺的文章时常蹦出思想的火花,迷人深醉,值得沉思。好书一本。
  •   内容很好看,不过真的和他人所说,和三联记者王恺的文风不一样啊, 看来,每个人都有两面性。不过,还是喜欢三联的王恺,笔锋锐利。
  •   文艺范!!!文艺犯!!
  •   我很文艺,我很小清新,理所当然我是文艺犯
  •   喜欢三联生活周刊的小伙伴们都会喜欢这本书。
  •   很细腻、很随意、很。。。文艺。。。。。哈
  •   这本还没有看,不过三联的才子应该值得一看
  •   书的封面就很有文艺“范”的感觉。。内容~还没细看,刚拿到书。。不过看了目录,是一本可以增长知识面和眼界的书。。推荐购买!!
  •   恩,还没看呢,不过在网上看的评论还不错,三联的质量应该是有保证的~
  •   高端文艺语录,需慢慢咀嚼•﹏•
  •   真的很文艺,哈哈,总之是不错的书
  •   额,,,三联出品 很好
  •   如同张爱玲的语言风格
  •   朋友推荐看的书,如如她所说真的很有意思,作者的遣词用句百无禁忌,时而文绉绉,时而很邪恶,总之是很好看的书
  •   这个作者我喜欢,文字好
  •   跟随记者走遍大江南北,接触自己视野所不曾涉及的层次,又一次心灵的旅行
  •   希望内容同样不让读者失望
  •   有时候生活需要小资情怀,否则一切寡淡无味。小资是一种格调。
  •   当当一如既往的好的没话说,不管是质量包装还是快递。很好。
  •   纸质一般,但内容挺好的。
  •   朋友推荐的书,挺幽默
  •   为什么不少于5个字呢??
  •   这本书在其他地方看到,是全价,当当网价格合理,服务也不错。继续支持。
  •   这本书总体不错。是本发牢骚的书。小牢骚。喜欢。总体喜欢。
  •   这个商品不错。。能说的就这么多了。
  •   随意的思维 挥洒的文字 不负责任的话语 任性的思考角度 说不清的人生
  •   很早就想买的书,文风和内容都很喜欢!
  •   看完之后发现真的真的真的真的非常好!
  •   名字就想看。书还是不错的,幽默可爱,值得阅读
  •   书很干净整洁,没有瑕疵,很满意!
  •   书籍封皮有些皱,但内容非常好。
  •   看了一部分,还不错,后面的还没看,应该不错。
  •   送货好快啊,值得赞扬
  •   特朋友买的
  •   被书名吸引
  •   应该蛮有意义的吧
  •   封面也亮堂,内容也有趣,书质量也挺好,也还挺厚
  •   饭得着吗
  •   女人挑好象是理所当然,看个嘴刁的男人叨叨衣食住行有别样的风情,到底和女人的角度不一样。
  •   拓展思绪
  •   看了前两章关于旅行和吃很有风格
  •   追他博客很久,终于出书了,必入!
  •   很好看,有趣生动,很值得看看。
  •   喜欢他的文风。
  •   刚看完吃的部分,有点天马星空,哈哈
  •   质量不错,和图片上的一模一样。
  •   是被亮黄色的封面吸引的。内容很吸引我,能带我看到不同于以往所看到的东西。
  •   试着阅读
  •   ***e~
  •   王恺的用笔的确是很独到,描写得真实,语言不浮夸不张扬,这是我喜欢的最主要原因。前半本关于食和行的篇章都很精彩,后半本关于影和剧的,稍显敷衍。但无论如何,是本好书,值得一读。
  •   很期待王恺的文字,各种万象包罗,确实值得一读。
  •   资深文艺男,不管你高兴不高兴,反正他是那么看的。
  •   而且很文艺。
  •   在三联看过他的文字,很赞
  •   从另一个角度写美食,后过写昆曲的部分我很喜欢。
  •   有知识,喜欢王凯的文笔,人也很爽快
  •   文笔不错,内容丰富,阅读轻松。
  •   很多小故事,作者的观点也很独特。。。
  •   事实上这并不是我很爱的那一类书。作者总是在批评批评批评。也或许是我还不够懂作者的那种状态。
  •   喜欢随笔那种自然恬淡的感觉~
  •   如果你没有机会吃遍大江南北,看看这书也是极好的。
  •   挺长见识的
  •   一共买了很多本书 唯独这本 没有包装 而且书皮很脏很旧 还有圆珠笔划过的痕迹
  •   还好吧吗,不是多么失望,但也没有多少惊喜。
  •   有点儿不爽的是封面居然圆珠笔划过。
  •   不错的书,很通俗。总的还是挺喜欢的。
  •   纸材粗糙,印章不清晰,书里内容挺有趣的。
  •   书的内容还有些意思,没事时可以看看,愉悦一下心情,还可以增长知识
  •   闲来读着很好玩。
  •   读起来很顺畅的感觉。
  •   打发时间的时候看的。还不错。有的很有意思。
  •   有些矫情,还是可以一看
  •   前面不错,适合睡前翻两页。
  •   能不能不要突然用几张图片生硬的将文章截断!
  •   换货,等待中,希望快些。
  •   看书评挺好的,可能是我不够文艺吧 觉得这书挺**的。
  •   旅游和美食部分比较好,电影和戏曲部分个人不喜欢
  •   作者是记者,所以文笔还是不错的,走南闯北见识也是有的,不过吃影之类,还是欠了点,浮光掠影?
  •   感觉介绍过头了,都是随笔,但文笔真的不是很喜欢.
  •   很一般,文笔老气横秋的
  •   文笔有趣,可也只是有趣。随便看看还好。
  •   与迈克的一池春水相比,文字的性感度拿捏得更本土。
  •   觉得文字有些做作,希望新秀能尽快成长
  •   看上去还好吧,比较零碎,闲来看看也可以
  •   小资的散文,适合消夏
  •   果然文艺犯
  •   文艺犯,文艺范
  •     在这样的国家里,一切都消失得更快。炎热成了生命的催化剂,青春短得瞬间就结束了,彷佛昨天还是黑眼睛的小新娘,今天就已经是苍老的妇女----难怪佛祖看见生,老,病都那样惊惧和诧异。
      
      喜欢里面美食和游记部分,作者见多识广,从文字中跟着作者进行心灵的旅行
      
  •      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文艺的人,这样的观点同时得到了身边人的认可,文艺是一种感觉,一种气质和一种源自内心的细腻。这本书的作者同样是一个和文艺的人,作为《三联生活周刊》的编辑,走遍大江南北,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体察人情冷暖,感悟生活滋味。其实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就有了写这篇文章的一些想法,因为觉得这些年来自己也像作者一样,去过不少地方,玩过不少山水,吃过不少美味,当然,更看过许许多多的电影。
      
       先说说自己吧,我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纵使生活给了我一些小小的苦难,是的,我不认为现在面对的生活很糟糕,也许因为一切早已注定,更因为的确没什么,繁重的学业早晚有一天会结束,去开始我新的旅程。再说就说远了,我对生活的热爱,在于生活总能给予我吃喝玩乐的快感,同时也能给我带来声色光影的感动。有人说生活像一面镜子,你对她怎样,她便对你如何。此话不假,所以我热爱生活,热心的去寻找,去享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感动,是对生活的尊重和回报,也是对自我的嘉奖和完善。
      
       我喜欢游山玩水,几乎每个假期都要出去转一转,走一走,无论远近,只要能够享受自然与人文的博大和深厚,便是每个假期,每次旅行之于我的意义。细细数来,自己也曾去过许多地方,中原的敦厚和沧桑,江南的灵气和秀美,蜀国的俊俏和深邃,当然也少不了我常年盘踞的天津和北京,更不能忘记家乡的冰天雪地。不同的风景,更代表了它们不同的文化与传承,游山玩水并不是走马观花,而是在于体会这个过程,这些风景带给我的感受。原来天南海北,已有好多地方留下过我的足迹。
      
       我还是个喜欢吃喝的人,到过的地方便少不了吃喝这一话题。东西南北,酸甜苦辣我样样喜欢,一直以为,喝酒吃肉是人生一大幸事,并且我在始终坚持着。生活赐予我的享受,便一定要得到充分的利用与珍惜。同时,在吃喝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不同的饮食习惯,而饮食有往往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文化的代言。
      
       至于声色,那更是我的最爱,我喜欢电影,如同我喜爱足球,如同我对生活的热爱。每一部好的电影都能给我带来思考和感悟,并使我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电影,是人类艺术的瑰宝。
      
       最后还是说一说这本书,书的前两部分为饮食与游记,可以说这两部分作者写得非常精彩与逼真,引起了我的许多共鸣与兴趣。同时其中并不缺乏作者对社会与自然的人文主义关怀,更是提升的吃喝玩乐的境界。至于后两部分,及作者对电影与戏剧的描写,便显得力度欠缺,功夫不够。电影是一种文学作品,写影评便必须心有信仰,唯有信仰的力量可以表达出对电影最深最有价值的感悟。好的影评甚至是对电影的反哺,是电影本身更加熠熠生辉。而且,作者的评论大多为老电影,这本身就难以引起读者的共鸣。有幸到现场看过一场京剧演出,其实现场的感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毕竟是被称之为国粹的艺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只是我对戏曲的了解不过与此,再加上作者对曲艺的书写与他的影评一样平淡而陈腐,所以这部分同样没能给我如同前两部分的情感共鸣。可以说本书的前两部分是成功的,后两部分的失败,而对后两部分的失望是我打三星的主要原因。
      
       当世界变得越来越快,当生活变得越来越功利,我们无法改变这样的现实,便只好无奈地接受。好在还有我们喜欢做的事情,还有我们喜欢的人;还有大好的河山,美味的饮食和电光倒影值得我们去品味;我一定会把这些好习惯都继续下去的。从没有刻意地去“文艺”,一切只是顺其自然,因为文艺是对生活的热爱。
  •     没想到书的大半都在讨论吃的事情,都怪它的装帧太过俏皮,致于我冲动地买了下来。但好赖这不是什么坏事儿,因为我之前从不以为吃的东西也可以写得那么细腻,原来还以为以食物为主题的书只有食谱呢。我很惊讶这样的文字竟然可以中饱读者的食欲,而且是那么充盈的感觉,读后想想,画饼充饥、望梅止渴也就是这样的道理吧。
      
      我当然永远也写不出王恺那样有色香味的文字,一来本就没有文学功底,二来更没有游历世界吃遍八方的履历,若要真算起来,我这辈子吃的最多的还是食堂饭了。
      食堂饭是从幼儿园便开始吃的,只有午饭,因为是父母单位办的幼儿园,加上那会儿社会也没现在这么腐败,一个学期三两块钱就够伙食费了。当然对那时的吃食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听人说我挺能吃,一碗米饭通常是不够的。
      刚上小学那会儿,学校还没有食堂,饭菜是从别处做好用三轮车运过来的,米饭和菜分别用一白色泡沫盒子装着。我想我对泡沫盒装的快餐特有的情愫大概就是那个时候积淀下来的,总有种欲罢不能的向往。后来食堂建好了,像是一夜之间的事,饭盒也换作了铝皮的,没有泡沫盒来的精神,吃完也不能随手一扔那样潇潇洒洒。
      装米饭的铝盒总是满的,米饭正好与盒子的高度平齐。男生大多订的是三两米饭,女生一般也就二两。我对“两”的概念一直比较模糊,现在都还用小学时饭盒的大小作为参照估摸着算,况且现在用“两”这个计量单位的情况也少了,打饭时一般就喊“五毛的米”或者“九毛的米”云云,它们各是多少两在所不问的。
      
      对初中的菜没什么好感。这源于一次科学实验课我们解剖猪心后的第二天,食堂竟然就有一道炒猪心的菜,纵使它炒得再如何油头粉面,食欲也是全无。
      
      忘了是初中还是高中时的同学了,和食堂一个窗口的阿姨相识,大约是邻居之类,我倒说他打饭怎么总是往一个窗口跑,原来那个阿姨每次都会多给他半勺的菜。说实话,那时不羡慕成绩好的,也不羡慕家里有钱的,就羡慕他这样的,这比我们多半勺的待遇是多么实在。总谈理想,理想也无非就是丰衣足食,他先我们实现了。怎叫人不羡慕!
      这事对我的影响挺深远,于是每次饭店后路过现在大学的食堂,见到某个卖炒菜的窗口的师傅穿着油腻的白色工作服,落寞地抽着烟,我就特想上前搭个话,递根烟,然后临走前道一句:“那…哥们,下回打菜时多给半勺呗?”
      
      当然是纯粹的痴人说梦,一次我嘟囔了句“就这么点儿啊?”就被他瞪了足足一分钟,我心想食堂师傅还是别惹,关系到自身幸福的人物,应该捧着才是。
      
      高中那会儿吃饭是要靠抢的,好在饭点前上课的老师都很识相,不拖堂,一下课人就都往楼下冲,我们也跟着冲,但始终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为了省时间多学习还是怕心仪的菜被抢食光了。我是出于后一种心态,因为我爱吃的辣子鸡总是很畅销。那时一荤一素六块五毛钱,饭和汤是免费的,我最爱的搭配是辣子鸡(和陕西这块的辣子鸡不一样,是脆皮的,说是辣子鸡,也不是很辣的那种),加上榨菜茭白丝,运气好些碰上例汤是紫菜蛋花,就嘹咋咧!
      
      其实在吃上我很保守,一些面生的东西通常很难打动我,就记得第一次如今是我最爱的芒果时,觉得它黄的过分了,一直下不去口,逼到父母生气,才勉强啄了一下,为了面子,一边啄还一边说,真难吃!
      而自己都很厌恶的习惯是遇到好吃的总会再三番五次地去吃,吃到伤了就作罢,再也不碰。葱油拌面即使如此。第一次吃是在市图书馆旁边的一家小面馆,老板娘抖搂炒锅三两下便端上来了,油顺的面,搭这葱花和切成碎片的青菜,满满一盘,很是丰腴。兴许是饿了,那个味道余音绕梁,三日未绝。但后来实在没有机会再去了,便自己做,做法其实很简单,平民的吃食就是这样单调却不乏味:青菜是单炒的,加点生抽和绍酒,少许的盐,便可以让本来透绿的菜叶变成酱油黄;面用水煮熟后捞出,加小勺猪油和些许酱油,可劲儿拌就是了;最后再盖上炒好的青菜,撒些葱花,就能吃了。不幸的就在于这样吃了差不多一个假期,现在恐是接受不了类似做法的食物了。
      
      说起来绍菜似乎色调都是暗的,梅菜烧肉、千张结、油豆腐,颇具特色的面勃勃也一定会被要求刷上一层厚厚的红酱,就连清亮的丝瓜汤也要放些干菜才能合格,你看,即便是所有绍菜几乎都要放的绍兴黄酒,都是黄色的。废话。
      
      
      就在离我家不远的一条街上,晚上九十点钟,大排档就开起来了,每次路过都被沁鼻的应是爆炒才能出来的香迷得六神无主。我们管这种大排档叫螺蛳摊,大概和炒螺蛳有什么关系吧,但遗憾的是我却始终没有光顾过,或许是还没到能在夜深人静车已散尽之时与友人坐在街边尽酌尽食像韩国片里常有的景象的年岁。
      现在这些排挡已经被整治到了某个统一管理的地域了,兴许在别的什么街口,我不太清楚。
      但这些大排档却也能算是文化标志了,如王恺说的,人们可以不用长途跋涉,也不用巨额花销,就可以获得最基本的快乐。每个大城市的老居民区大概都会有这样的空间,可以降低犯罪率,也可以保证居民生活的幸福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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