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正義

出版时间:1991  出版社:山東友誼書社  作者:劉寶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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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记忆中学习的第一篇文言文应该是初一时的《论语》六则,相信八零后这一代学习过人教版教材的人都有深刻印象——这是我们对之乎者也的最初认识,知道古人说话原来是这样的。
        其中有一则,原文如下: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这几句话出自《论语.述而》。当年教科书的解释是:默默记住,学习不感到厌烦,教导别人不感到疲倦,这些我做到了什么呢?一直对这个解释是深信不移的,认为这几句话同时体现了圣人的勤奋与谦虚。这几日翻到刘宝楠的《论语正义》,又细看这一节,发现书中集录了几位大家对这一则的注解。郑注(郑玄)认为“何有于我”的意思是上述几种德行是夫子独有而别人皆无;而朱熹认为,这句话应该理解为:我除了上面的几个,也就没有别的优点了。
        虽然这两种说法并不比人教版的解释更合常理,但毕竟郑与朱去古未远,对圣意的理解不至于偏差太大。刘先生又旁引《孟子》中的典故,说明孔子也认为自己有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德行,所以最后的“何有于我”理解成“我只有这几个优点”比较合理。
        我不知道人教社的老先生是怎么得出他们的解释的。或者他们在别家书里找的到出处,或者干脆是他们的臆测。因为他们做出的解说,即容易让人接受,又会同时对学生们进行德育,可谓一举两得,至于是否忠于孔子的本意,那倒是不重要了。
        自有六经以来,各家的注解就是众说纷纭。《论语》因为口语化程度高,争议相当较少。佶屈聱牙的《尚书》与微言大义的《春秋》,才是真正的难解读。所以少见语文教材里有从这两部经里选文的。作为基础古文教育的课本,最重要的是让学生了解原文的本意,至少要把几种不同的理解罗列出来,这才是严谨的态度,而不应该只依据教材编写者以及他们背后指示者的喜好,把所有的经典都解说成又红又专的檄文,好像古代社会一直有两个对立的阶级,那些诗歌文章都是被压迫人民的悲鸣。当时学习过《诗经》里的一首《七月》,硬是把“殆与公子同归”解说成“女奴隶被奴隶主强抢回家去”,他们对统治阶级的攻击可谓不遗余力。以至于我现在听到蟋蟀叫,想有一点浪漫的联想,立刻就会想到奴隶主的狰狞嘴脸,完全破坏了这首诗原先的美感。
      
        所谓“六经注我”,对经典的解说本无绝对的是非。但是教育家的任务是把各种可能性介绍出来,让学生有自己的判断。而不应该只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把本来干净的语句变成洗脑工具。这种做法一直有,直到现在电视上的各种XX说《论语》《庄子》,他们在那里信口开河,哪里知道注释一部经典有时是一生的事业,需要多少考据的工夫与白首穷经的勇气。佛经故事里讲,乱讲禅理者,死后堕入野狐道,不知乱讲《论语》者,又得何种业报?
      
        近期,某前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著名宗教界人士一直在湾区活动。在一次公开集会中,他一直大讲慈悲行善等等,听得外国人民云山雾罩。不过湾区人民对他的一个论断很是理解:”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神(God)“。我不知道活佛的这句话引自何典,应该不是出自佛经。据我所知,活佛转世仍在轮回中,那么,就不可不对自己的言行谨慎,免得落入野狐道中了。
      
  •     更多雜誌,請見 http://bbs.lehu.shu.edu.cn/Article.aspx?aid=149899
      
      
      
      《大戴禮記》不在十《三經之》內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
      
      “十《三經之》內”當作“《十三經》之內”
      
      
      
      是詩《書》《禮》樂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2)
      
      “詩”當作“《詩》”
      
      “《禮》”當作“禮”
      
      
      
      後放此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6)
      
      “放”似當作“仿”
      
      
      
      武王間於太公曰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7)
      
      “間”似當作“問”
      
      
      
      故茍免。’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42)
      
      “’”衍
      
      
      
      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傳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43)
      
      “傳”似當作“傅”
      
      
      
      故以天知命自任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45)
      
      “天知命”似當作“知天命”
      
      
      
      《論衡·問孔篇》亦作“毋違。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46)
      
      “。”後脫“」”
      
      
      
      意車羊門。”亦是其制,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68)
      
      “。’”似當作“,”
      
      “,”似當作“。’”
      
      
      
      周則復始,窮則反本【聲注:“周”下有“_”】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72)
      
      “_”似衍
      
      
      
      “雍徹”是樂歌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80)
      
      有誤
      
      
      
      其迫切當亦因此【聲注:“亦因此”下有“___”】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86)
      
      “___”衍
      
      
      
      或能爲崇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21)
      
      “崇”當作“祟”
      
      
      
      《評議》、《溫故錄》二說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26)
      
      “《評議》”當作“《平議》”
      
      
      
      過在於容非’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45)
      
      “’”當作“」”
      
      
      
      邢《疏》,云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57)
      
      “,”衍
      
      
      
      古連、輦字通”……周曰輜輦。’”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67)
      
      標點有誤
      
      
      
      《釋名·釋宮室》:“寢,寢也……”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78)
      
      疑有誤
      
      
      
      王氏引之《經傳釋辭》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79)
      
      “《經傳釋辭》”當作“《經傳釋詞》”
      
      
      
      《後書·桓譚傳》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86)
      
      “後書”當作“後漢書”
      
      
      
      皆所師古所不取矣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86)
      
      首“所”疑衍
      
      
      
      然猶不輕諡“衣”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88)
      
      “衣”似當作“文”
      
      
      
      於「菟」爲字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94)
      
      “於「菟」”當作“「於菟」”
      
      
      
      故宜從《古論》作『崔子』也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95)
      
      “『崔子』”當作“「崔子」”
      
      
      
      《釋文》:『吾黨之小子狂簡』絕句,鄭讀至『小子』絕句。」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199)
      
      標點有誤
      
      
      
      少長之字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201)
      
      “字”後脫“,”
      
      
      
      《故文王官》人三者並舉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203)
      
      “《故文王官》人”當作“故《文王官人》”
      
      
      
      今文「籔」或爲「逾。」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215)
      
      “。」”當作“」。”
      
      
      
      故引《論語》文以相續。」』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283)
      
      標點有誤
      
      
      
      疑“儀”是字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294)
      
      “字”後脫“。”
      
      
      
      當以「巿」爲本字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13)
      
      “「巿」”當作“『巿』”
      
      
      
      聞此童子之言而商所執【聲注:“商”下有“_”】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21)
      
      “_”衍
      
      
      
      側其之音爲「緇」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22)
      
      “其”當作“基”
      
      
      
      或作系旁才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22)
      
      “系”當作“糸”
      
      
      
      ○正義曰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23)
      
      “曰”後脫“:”
      
      
      
      從系,屯聲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23)
      
      “系”當作“糸”
      
      
      
      『公會吳于橐皋』」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30)
      
      “」”衍
      
      
      
      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36)
      
      “《》”衍
      
      
      
      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57)
      
      “」”衍
      
      
      
      後鄭謂七人【聲注:“鄭”下有“_”】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上冊368)
      
      “後”下脫“_”
      
      
      
      則此所云“二十三章”三字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下冊437)
      
      有誤
      
      
      
      以“先進、後進爲仕先後輩”者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下冊439)
      
      “「” “」”衍
      
      
      
      卽此 【聲注:“所”左轉90度】云“不及門”也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下冊440)
      
      “ ”當作“所”
      
      
      
      一曰三復白圭之玷
      
      (劉寶楠著. 高流水點校. 論語正義[M]. 北京:中華書局,1990. 下冊444)
      
      “曰”當作“日”
      
      
  •   这个课本里的解释,看起来应该是参照了杨伯峻的《论语译注》里的译法。杨伯峻是这么译的:
    “(把所见所闻的)默默地记在心里,努力学习而不厌弃,教导别人而不疲倦,这些事情我做到了哪些呢?”
    孔老夫子特别注意反省自我,而且在谈论自己时都很谦虚,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孔子以一种反省自问的方式,来谈论他所看重的优点,比较合适。所以杨译较为妥帖些。相形之下,用一种自我肯定的方式谈论自己“只有这几个优点”,显然就有些不符合孔子谦虚的性格了。因为显然,在他看来这几个优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优点,而行君子之道的大优点,是需要时时反省的,而不能有丝毫自负的。
  •   只有一个神?他孤独否,是否需要那个*生活?有*欲不?说什么语言?哪个国籍的?听得懂非洲诸国的话否?有信仰是好事,但是也是坏事。。。。。
    活佛仍在转世?怎么那么世袭?典型的中国式,真是一日得道,惠及生生世世。这个到更好,世袭到没有了尽头
  •   何有于我哉,意为对我来说有什么呀?他是认为做到这些不难。那些注解是过度诠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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