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谣

出版时间:2006-11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作者:桐华  页数:234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大漠谣》故事讲述的是,西汉武帝时期,小狼女玉瑾被西域匈奴单于账下的一汉人救起,跟随他学习读书武艺,并与单于的五子们一起长大。匈奴一场政变,小玉被迫来到长安,路上先后遇到温文尔雅的孟九和英姿勃发的霍去病,一场爱情故事拉开帷幕。随着玉瑾与他们的一次次偶遇和纠缠,所有幕后纠结跃然纸上。有情窦初开的初恋情怀,有畅快淋漓的爱情长歌,更有宫廷斗争的漩涡搅扰……谁能最终抱得美人归?请随桐华一起快意阅读——

作者简介

桐华,女,知名女作家,悦读纪签约作者。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从小惯看的景色,向往着“小桥流水人家”,工作后索性跑到南方,领略一番巴蕉夜雨,薄暮昏冥。现定居美国。一直觉得人生不管是“大江东去,浪淘尽”,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都该体会经历。
已出版作品:《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往事第二章 初遇第三章 重逢第四章 美人第五章 窗影第六章 沉醉第七章 身世第八章 惊遇第九章 心曲第十章 刺杀第十一章 送帕第十二章 请客第十三章 落花第十四章 赏星第十五章 相约第十六章 离去

章节摘录

  日子轻快一如沙漠中的夜风,瞬间已是千里,不过是一次受伤后的休息  ,草原上的草儿已经枯萎了三次,胡杨林的叶子黄了三次。三年多时间,一  千多个日日夜夜,随着狼群,从漠北流浪到漠南,又从漠南回到漠北。打闹  嬉戏中,我似乎从未离开过狼群,与阿爹在一起的六年似乎已湮没在黄沙下  ,可惜……只是似乎。  沉沉黑夜,万籁俱静。篝火旁,我和狼兄一坐一卧,他已酣睡,我却无  半丝睡意。白日我再次看到匈奴军队,三年中的第一次,措手不及间隆隆马  蹄声惊醒了尘封多年的过去。    九年前,西域。    一个人躺在沙漠中,我盯着他的眼睛,他也盯着我。有蜥蜴从他脸上爬  过,他一动不动。我好奇地用爪子轻拍了拍他的脸颊,他依旧没有动,但微  不可见地扯了下嘴角,好像在笑。    我从太阳正中研究到太阳西落,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躺着不动,他快要渴  死了。    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把自己很费力很费力捉  住的小悬羊给了他,为什么莫名其妙地给自己找了个阿爹!难道只因为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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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版本请见:《大漠谣(终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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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5条)

 
 

  •     大略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的笔力不错,内容曲折。
      至于大家说的阴谋论或者是黑历史之类的,由于楼主不是历史党,也并不明白文中细节与中国历史的出入,准确地来讲是与中国史书的出入。
      首先我要明确一点,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是爱国的。LZ在国外念大一,为了水课就选修了中国历史。中国历史也是中国教授教的,只不过讲的是英文。其中讲到汉朝的时候,老师给我的标题是:the expansion of the Han Dynasty 意思是汉朝的扩张。
      楼主在这里没有一点黑大汉的意思,楼主觉得在一个王统治着一个封建制度的国家,如果不扩张,说明朝代并不兴盛。所以可以说,那时候的汉朝是兴盛的。但是楼主并不说匈奴没有侵犯边境的百姓。我的意思是这有可能是相互的。(楼主说了有可能)
      战争总是会流血的,不管是汉朝还是匈奴,周围的百姓一定生活的水生火热。
      所以如果大家觉得小说过于荒谬,就权当一乐吧。
      
  •     读完之后,只有一个感受,如果是我,我也会选择小霍,能给你幸福的才是最真的,自己不想跟着一个心事很重的人生活,生活嘛,简简单单最好。室外桃园的爱情永远只能在梦中,但是,现实其实也不错。
       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比玉瑾做到更加勇敢,追求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喜欢的生活。。。
  •      这是我接触桐华的第一本小说,2008年看的。那个时候在上大学,拼了命的看小说,看了无数本小说,知名的不知名的,甚至有很多连作者跟名书名都忘记了。但是每当有小伙伴问我有没有什么好的言情小说推荐时,我脑海里会立刻跳出《大漠谣》这个名字。
       桐华擅长用一切景色渲染人的内心。
       我永远记得她描写小玉偷看孟九那一段,她在孟府的围墙上痴痴看了孟九一宿,直至他房中灭了烛光。当她转身跳下围墙时,却发现霍去病站在街上看着她,脸上神色晦暗不清,衣角却带有经历了一夜风霜的寒意。
       没错,整篇小说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发生在汉朝的三角恋。一个女主两个男主。小玉先遇到的是温润如玉、雅若芝兰玉树的孟九,并在慢慢的相处中喜欢上他,可是九爷身体从小便不好,腿脚不便且不能生育,怕无法给予小玉一直梦寐以求的幸福完整的家,于是一直保持距离。他陪着她,关心她,守护她,却不肯爱她。期间,虽然另一男主霍去病苦苦痴缠小玉,她却一直心系那个让她最初悸动的九爷。直至后来,小玉心如死灰,决定离开,回到大漠。追上来的是霍去病,那个如火般的男子,带着满腔的热切还有入微的体贴。小玉最终被那团火融化了。故事到了这里,是第一部。当时看完觉得小玉变心也太快了!那么用力喜欢的人啊,就这样放弃了,跟了别人在一起。也觉得霍去病真坑爹,你一个大将军,跟人一残疾人抢女人,算什么英雄豪杰!只苦了我们家九爷,明明满怀深情,却不敢表露一丝。
       第二部,霍去病有难,小玉请九爷帮忙。九爷却表明爱意。我当初看到这里开始讨厌九爷,都有点不想看下去了。人家都嫁人身怀六甲了,你早些时候都干嘛去了!当然,小玉拒绝了九爷,并负气离开。不忍小玉难过的孟九,用尽一切去救回霍去病。男女主角全家团聚。而九爷遣散身边所有人,独自带伤离开不知所踪。
       我记得小玉说过,人的记忆会骗人,她怕有一日记不清楚今日的快乐 。所以要把发生的事都记下来,等有一日老得走不动的时候,就坐在榻上看着这些绢帕 。不管快乐还是悲伤,都是自己活过的痕迹 。我也写日记,一本一本的写,却也一本一本的烧。而小玉的日记最后却留给了孟九。其实那又怎么样呢,有时候,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     
      
      
      桐华的小说,真是不能多看,虽然也就看过两个,步步和大漠谣,但是真心容易上瘾。
      
      女主隐忍有计谋,玛丽苏,男主也都坚持不懈的情有独钟。符合标准言情小说的一切设定,但就因为作者的智商在正常的范围,不像现在那些网文,侮辱读者的智商,所以两部小说都是佳品。
      
      撇开历史问题不谈,脑残不脑残的都不想管,言情小说,当然是以情动人,其他都是为了推动情节发展,不愿去较真,觉得真心没那个必要。不管历史上真是的霍去病如何的人,作为一个言情小说的男主角,这样一个男人倒真是满足了女人对男人的一切幻想。太过完美了。女人想要什么?张小娴说过,很多很多的爱和很多很多的安全感。男主只要能在这两方面给足女主,那便什么都不必说,既能俘获小说里的女主角,又能捞得小说外一大票少女的放心。缺乏安全感是全世界流行最广的妇科病,这真的是一句最精准的诊断证明。小玉是有多么渴望一个温暖的家,一副宽厚可依的臂膀,不离不弃就是你的认定,她得到了,可喜可贺。可是,她并不是不劳而获的。她与霍去病之间,虽然是小霍主动的多,但她也随着这男子的不断付出,渐渐在这份感情里,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最终才共建出这样一个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CP形象,所以,我们也并不能说小玉只是单方面的接受没有付出。
      
      大漠作为一部言情小说是不错的,男女主角招人喜欢,跟步步比起来,女主没有一味的委屈求全,若曦真是顾全了所有人的感受,唯独忘记了自己,最后悲惨结局,赚取了多少人的眼泪。小玉虽然也有身不由己的时候,后来也需要把霍去病排在前面,先考虑他,再顾及自己的感受,这都是没有错的。但这样的设定,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去委屈求全,若曦在洗衣房洗了7、8年衣服,小玉被各种暗算并且只能生下私生子,这样去成全一段爱,明摆着只是为了虐观众虐读者啊。如果小说里的价值观总是,我喜欢你,所以我就不惜一切把我贬到尘土里,虐吧虐吧虐死我吧,只要抬高你,只要我看起来很圣母很圣母,观众很感动很感动。那真的对不起,不能继续再以这样的方式爱了。两个人在一起的任何时间阶段了,有感受到委屈的任何时候,并且不能有效及时的改善这种受委屈的状态,那就及时收手吧,为什么要让自己不高兴,凭什么让我不高兴,没有理由让我不高兴啊,让我不高兴的都统统滚蛋吧。是的,就是这么的爽快利落。
      
      霍去病最后一次征讨匈奴,要把身重的小玉自己留在危险重重的长安,作者写了一段话,爱不应该是舒服,相遇前,我们彼此都是孤独飞翔着的鸟,两个人在一起后,不是让对方慢下速度,或者落下来陪你,而是应该仿若传说中的比翼鸟,牵引着让彼此飞得更高,陪伴着对方,让心愿和梦想都实现。好吧,言情小说能说出这么义薄云天正能量的话,我等何求。现在的小姑娘韩剧小说都看的太多了,总感觉谈恋爱就得要死要活就得父母反对兄弟成仇哭哭啼啼私奔到月球。可是,本着最基本的生存的目的,爱和人的其他基本需求都具备同一个出发点,就是让自己生活的更好更快乐更幸福。否则,就用一句同样出自汉朝的名将甘延寿和陈汤在攻灭匈奴郅支单于对汉宣帝说的那句话: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敢惹老娘不痛快,老娘弄不死你。
      
      
      
      
      
      
      
  •      如标题。先人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本意是挖苦一下胜利者书写的历史,但他显然大大高估了一件事,那就是后世小说家的节操,甚至于底线。他显然没能料到,就是有人能写出只有名字是真实,以歪曲的方式虚构———某些地方歪曲到了侮辱诽谤程度的小说。而且这本小说竟然还可以打着符合一个她根本不尊重的历史的名义,以一个为侵略者控诉反侵略者无耻的立场,在那个遭受过侵略者奸淫掳掠的反侵略者的土地上畅销,来为大洋彼岸那个曾经享受过这片土地最顶级最优质教育资源的美国人赢利。写言情小说都能写得踩到别人一辈子都不敢踩也踩不到的底线,能有号召无数青年强烈要求禁播电视剧的影响力,果然是人杰,小菜鸟等如我真是从智商情商社会观国家观人生观,哦对,还有历史观,历史虚无主义什么的咳咳,都受到了终生难忘的震撼。
       不过这本书也教育了我,我觉得我以前对自己的反思都太肤浅了,其实都是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难怪越活越X丝,人生的失败一个接一个。不能只反思为什么我没能考上北大而俞敏洪考上了,一定要深刻地反思为什么我没考上北大而范跑跑考上了。
      
  •     其实这么久了吧,大家还都是各种车轱辘话。一边说小说而已,看看就好,一边说历史民族,不容污蔑。其实双方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怎么说也是谁也听不进谁的的。
      那为什么还说?说白了就是为了自己,不说出来,心里不爽。
      我看大漠谣,06年,初三,寒假看的。和我表妹一起。那个时候,我们呢,是那么年少,那么无知。我仅仅知道卫青霍去病这些名字,虽然,这在同龄人里面也不算差的了,但是,确实无知,无知到好骗。所以,我们相信了,这只是一个悲天悯人的反战故事。那个时候,我们的年纪,不足以理解,战争,也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
      那个时候,桐华的后记,06版的后记,我当时看不到她后来的掩饰版,说,霍去病的死,可能真的有蹊跷。我说,他怎么会死遁呢?他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啊!他怎么可能就死遁呢呢?表妹说,那时候,该打的都打完了,所以,就死遁了啊!然后,我们就信了。有人说,只有脑残才会分不清历史和小说,但是,那是后记啊!我们怎么知道,后记里面还有瞎YY的,那个时候,哪有那么发达的信息来源啊!再说要是我们是脑残我们后来高考成绩可是能轻轻松松的去武大中山的,这要是脑残,整体来看,按比例算下来,脑残和脑残不如, 也忒多了吧?我只想说,桐华06版后记,确实很有迷惑性。
      时光荏苒,10年,大一,各种水贴吧,才发现,原来,大漠谣在相关汉朝历史人物贴吧里真心是人人喊打啊!所以,某些人说的,红了才嫉妒,根本不成立。
      不过,迷汉朝的人还是少的,没有几个知道她的。
      后来,要拍电视剧,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拉上汉服做宣传,结果服饰是各种不合,然后,也惹上了喜欢汉服的。这样的话,人就多了。而且汉服是什么?汉民族传统服饰,一个传统性,还有一个民族性呢!一边是好传统敬历史的文人书生,一边是热血贲张爱祖国爱民族的铁血武士。看小说的多了,发现不对劲的也多了:
      搞笑呢!卫青阴谋霍去病?
      什么什么,卫伉要杀霍去病?因为霍去病抢了他的棒棒糖吗?(那会卫伉根本就是一小孩)
      桐华写的是哪个次元的汉朝啊?汉匈之间隔着西域?那张骞同西域被匈奴扣下是他接着公费先去了匈奴旅了个游啊?
      脑子有坑吧!农耕民族不好好种地跑去侵略游牧民族,嫌弃自己的土地能长庄稼吗?
      不一而足。
      几年来,我也成长了,这个时候再看,霍霍,原来我曾经以为很渊博的桐华,居然会犯这么弱智的错误啊!
      这个时候,再看,我发现,我终于明白,她在说什么。
      她说“写《大漠谣》时,我一面感受着一个民,族的崛起,为此激动振奋,一面会禁不住遥想着那些周边弱小民,族的痛苦和他们在面临民囘族灭绝危机时的奋力抗争。”
      我知道,我的祖国在崛起,桐华所在的国度,在散播着中国威胁论。
      她说,我感受到了西北邵敏对汉人的仇恨。我知道,她所在的国度,希望我国西北邵敏地区不在归我国。
      汉武帝对匈奴,是对自己侵略者的反抗,是对自己民族的捍卫。这,怎么是一句“战争中受害的都是无辜者”就可以不干?难道,要继续的子女玉帛相赠,继续的软弱下去?
      可是,有些国家,似乎希望我们这样呢!
      好战必亡,是的,可是,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力量,希望我们民族的下一代,走向另外一条极端呢:忘战必危。
      温水如青蛙,潜移默化,永远,从不经意处开始。
      
  •     读完几本桐大的书后,反而越发的喜欢‘大漠谣’,我并不过多的去纠缠所谓的历史、政治。。。,只是填充我生活时光的一本小说,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大漠谣’在结构上不如‘云中歌’,但内容却更轻松,铺垫较少,更直接的进入情节,描述间也充斥着些许的俏皮,心一阵酸痛后又会让你笑着去读,里面虽有着九爷太多的揪心之处,但却更多的感觉出小霍金玉间的幸福,时而甜蜜、时而忐忑、时而无奈,这种幸福虽然更加衬托出九爷爱的太迟,但却更感觉到小霍不弃不离爱的执着,好像永远的standby一样,所以注定金玉跟小霍一起是幸福的,因为小霍可以放下的太多,而九爷心中放不下的太多。
      结局的happyending留给我们更多的幻想空间.....所以这是一本让我多次翻阅的书,因为不会被虐太多次。
  •      大漠谣是在被时光掩埋的秘密之后看的。起因是因为看到了电视剧大漠谣的片花。
       记得在步步惊心放完了之后就立刻把步步原本小说找出来看了,但是,其实书的内容从各个方面都没达到有我预期中的完美,以至于当时就放弃了找寻桐华其他作品来看的欲望。
       这次也有同样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桐华的书总给我一种跳跃感,好像思维跟不上她的跳动,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渔网,中间却有几个洞开得特别大,鱼可以毫不费力就逃出去。
       而且在许多地方还未到高潮,就草草收笔,有时会有莫名其妙的感觉。其文笔除了在写感情戏时能将我带入情境外,其他地方比较一般。
       作为一个还是略看过那么一些小说的读者,她的作品给我感动还是少了一些。
       当然我说了这些并不是批判她,只是每个人胃口不一,刚刚好她的风格与我的爱好略微偏差了那么一丢丢。
       回到剧情,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和大漠谣的女主其实很相似,性格方面,但是对待感情,一个过于执着,一个却太容易放弃。而我对她们的感情却又刚刚好相反,我一直力挺苏蔓放弃,她却坚持到最后,我心心念念玉儿再等等再等等,她却立刻嫁做他妇。我想了很久,其实发现原因也不完全在他们身上,而是作者预定的男二不同,男二号陆励成,把一份爱憋在心里死死的,该感动女主的时候除了感动就没别的了,所以到最后也没能够咸鱼大翻身,相反霍去病从女主开始被拒绝起,就各种明着暗着追求,不到最后不罢手,所以成功上位,光荣的从男二变男一,硬生生把个同样光芒万丈而且女主还爱的死去活来到最后仍有一丝不舍的男一号给挤到一边去了,让女主不管是从道义还是感情上都不能离开他,抱得美人归。所以说如果把我们放在与女主同样的位置,我们未必不会和她们做出一样的选择。
      所以书中说的在时间上差了一点点我并不认同,要差也是在手段上相差了一大截。
       小说与现实最大的不同是,小说可以随时翻盘,来个大逆转,就看作者是亲妈还是后妈了,但现实不是,所以有时候小说看多了,会突然的恍惚一下,这究竟是她的人生还是我的?所以虽然没有被完全被带入书中,我还是很感谢,作为一个局外人看了一整场戏,还能得出如此感慨,足矣。
  •     桐华的书里,对于爱情很少有从一而终的,很多人看起来都感觉惋惜,感觉第一次多么美好,其实爱情这种情感,真的太过脆弱了。一句话,一件琐事,甚至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会让爱情这种东西化为乌有。
      趁着她还爱着你,好好的去爱着她抓紧她,最后缠住两个人不是爱情,只是那习惯一起的踏实的安全感而已了。
  •      我中学时代读《史记》,里面最喜欢的章节,除了《项羽本纪》以外,就是《李将军列传》、《匈奴列传》和《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所以,当我看到微博话题热议一部叫做《大漠谣》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以后迟迟不能播出时,我因为好奇,手贱去下了个电子书读,然后,我很愤怒。
      1、《大漠谣》开篇有这样的描述:“可恨晚生了许多年,竟只能看着他向西一点点逼近,汉朝的疆域逐渐扩大,一个卫青已经让我们很头疼,如果将来再出几个大将,以现在汉朝皇帝的脾性和胃口,我们只怕迟早要为我们的鄢支山和祁连山而战,到时我们就不能坐在这里,看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了。可恨部族中人被汉朝的繁华富足和汉朝皇帝的厚待吸引,亡族之祸就在眼前,却还一心都是亲汉。”他双眼盯着前方,似淡漠似痛心地缓缓而说。
       说这话的时候,伊稚斜还没当上单于,还是个左谷蠡王。由于龙城之战发生在公元前129年,而伊稚斜是在公元前126年做上单于的,所以,我们姑且相信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龙城之战已经结束,甚至河朔已经收复。但是,但凡上过历史课的人都知道,初时汉朝羸弱而匈奴强盛,从白登之围开始,一直是匈奴入侵中原,龙城之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汉对匈奴战争的反败为胜。所以,请问这个匈奴王说这个话的依据在哪里?什么叫做汉“向西逼近”?什么叫做“亡族之祸”?没准这个时候,我大汉连河朔都没收复。把汉对匈奴的反侵略写成对匈奴的侵略就算了,还想让匈奴王为鄢支山祁连山而战?我想说,鄢支山和祁连山从来就不是匈奴的好吗?
      2、关于汉朝欺凌楼兰,小说中多处出现描述,甚至说楼兰在汉和匈奴的夹缝中求生存,害怕被灭族,还有汉使虐杀楼兰人。
       但是,在张骞通西域之前,汉朝只知道有西域诸国,未必对楼兰一清二楚,而西域诸国基本上根本就不知道有汉朝。把楼兰放到汉匈交界处,说它备受汉朝欺凌,相当于你把新疆直接搬到了内蒙古。而且楼兰原先一向投靠匈奴,史书记载,楼兰国经常跟匈奴一样劫杀汉使节,并没有汉使虐杀楼兰人的说法。后来汉武帝出兵数万,才征服楼兰。特别强调一下,征服和灭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3、整个小说到了后来,充满了卫氏家族对霍去病的阴谋迫害。最后甚至于说霍去病是被卫伉的毒箭射中才死的(当然后来没让他死,让他归隐了)。
       我不想去理论卫氏家族和霍氏家族是否同气连枝之类的,因为我也不清楚这两大家族到了后来到底有没有利益冲突。但是,我能肯定的是,卫青不是一个坑害自己外甥的人。他是历史上出身最低,官位最高,功劳最大的人之一。司马迁《史记》说他“大将军为人仁善退让”。李敢当初击伤他时,他没有声张。任安还是他门下舍人时,说养马是个卑贱的活不乐意干,卫青虽然自己马奴出身,也没把他怎么着。
       小说中写卫青长子卫伉用毒箭射杀霍去病。的确,卫伉获罪失去侯位跟霍去病死亡时间非常接近,但是,卫伉获罪失去侯位的时候,才6岁。司马迁之所以对霍去病的死只用了一个字来描述,就是因为霍去病是病死的,里面没有阴谋。后来的瘟疫之说是否成立,我没有深究过。但如果照着作者的逻辑来推测的话,我大汉朝从高祖开始,应该没有一个王侯将相是正常死亡的了。
      4、桐华在后记里说:写《大漠谣》时,我一面感受着一个民族的崛起,一面遥想着那些周边弱小民族的痛苦和他们在面临民族灭绝危机时的奋力抗争。所以,笔下有了李妍这种螳臂当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物,也有了孟九这样游走在中间的人物。
       所以,在整部小说里,大汉实在太无耻了,几乎成了一个随意欺凌匈奴以及西域诸国的霸主,以致于楼兰的女人天天提心吊胆怕被亡国灭族而进宫做了夫人。但是,从始至终,大汉又灭了谁呢?
      
       历史上,侵略西域诸国,把西域人几乎赶尽杀绝的,是匈奴。汉匈战争中、屠杀汉朝无辜百姓,造成无数人流离失所的,首恶也是匈奴。桐华采取突出、渲染、夸张的手段,用抒情的语言美化了匈奴,甚至不惜用大量的正面描写来烘托出伊稚斜单于的优秀,而对于他夺位、制造战争的血腥则轻轻带过甚至还出现了为其辩护的言论。在描写他的失败时,将其塑造成了悲剧英雄。她不惜大量笔墨弱化、淡化乃至无视匈奴的危害,将汉匈之间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偷梁换柱,使得读者在阅读时无意之中产生对匈奴的好感和同情。而在对待汉朝时,却采取了完全相反的手段,或正面或侧面地强调汉朝是个被周边民族仇视的政权,是个侵略者。通过夸大历史、编造历史塑造大量汉朝的负面形象,丑化汉人。片面描写汉武帝的野心、心狠手辣,过度发挥了对他“穷兵黩武”的评价,使得一代帝王硬生生被编成了一个暴君。在民族关系上,甚至说出了能够理解维吾尔族对汉族长久的仇恨这样的话。请问,你让一个维族的少年读到这里作何感想?又让一个汉族的姑娘生出多少困惑?
       其实,历史小说是可以合理想象的,在史实基础上。比如《三国演义》就是在《三国志》的基础上写出来的,也是因为罗贯中偏袒刘备,才把曹操写得不得不让史家出来为他翻案。其实,在小说的框架里,情节是可以更改的,比如金庸让蒙哥死在了杨过的手里。文学创造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所以,在小说里,你想塑造一个完美的霍去病,可以接受。为了完成爱情使命,让霍去病死了又活,可以接受。甚至把他的死编进阴谋论里,让李夫人跟死在她前面好几年的李敢有情感纠葛,也可以接受。只要是在大是大非的框架以内,在小说的框架以内,你可以编造情节,可以嫁接故事桥段,就算你把金庸和梁羽生小说里的故事情节移花接木,也没关系。我看不过眼,我大不了不看。但是,你颠倒是非,带给读者对历史观的无限困惑,对民族关系的无限质疑,甚至有读者因为相信了,所以,理所当然的觉得汉人就是这么坏。而你顶着北大文凭,在后记里,在访谈里,在小说之外的地方,固执地告诉读者,你写的就是历史,试图让人相信霍去病就如你写的这般,卫青、伊稚斜如你写的这般,汉匈战争也如你写的这般。你以文字的悲悯绑架了历史,并且谋害了它。在我看来,这很无耻。
       不可否认,桐华有很好的文笔,小说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冲突拿捏得当。但是,历史小说,始终都不应该伤害历史。
      
      
      
  •     因为等电视剧一直不播出,才看的小说。
      看大家的评论,,都是刚看完书,不能自拔的样子。。说话语气都,矫情了许多。。
      我就是觉着,桐华的每一部作品,都能给人不同其他的意外收获,总有那么个角色让我觉得要给她5星,也许不是每个都喜欢。
  •     深深地伤心了,小玉转向小霍太快太突然了,怎么一点机会也不给小九呢。多看了几遍,但只看上册,不看下册。
      
      我一直很难受胡斐不能和紫衣在一起,现在又加了一项难受,就是小九不能和小玉在一起。或许太为对方考虑的爱情就不是爱情,人,要自私点吧。
      
      小九是救人的,救了小霍两次,小玉一次,却丝毫没有要求回报,而二人也相当坦然,所以他们二人是快乐的小九是痛苦的。其实小玉为小九,也没做过什么,比如说再等等,比如说体会到小九在小霍面前的一种自惭形秽(为了小玉着想的一种自惭形秽而不是别的方面),比如说那么难的毒小九到底是怎么解的。总之,小玉对小霍更敏感小心,而对小九,其实并没有特别地上心吧,哪怕是在上册的故事里。
      
      看完10天了,我仍然为小九伤心,深深地伤心。
  •     以前爱看古代言情的也是架空的,说实在的,我总觉得,古时候那些人,只是从书上看来都是不怎么耐看的。然而霍去病,我是从《大汉天子》电视剧里知道的,不过他不是主角,也就一晃而过。倒是对卫青印象挺深刻的。 小霍,的确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史记》对他只有功和战的记载,没有妻子,更别提感情记载,不知是不是真如小说里司马迁是不喜卫家的,也“迁怒”了小霍,这无... ……
  •     我在边看大漠谣的时候,边上网看大家的评论,不经意看到很多关于民族的问题,于是带着这些问题我继续接着读,但是我并没有看到刻意描摹的民族仇恨问题。
      
      这充其量是一个游走在历史里的言情小说,跟步步惊心一样,女主很聪明,男主也跟那些老八老四老十四一样,也充满了政治智慧。
      
      诚然,汉武帝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能战胜周围游牧民族的皇帝,但这在后面的《云中歌》里也看出,多年战争使得老百姓深受其害。连武帝晚年也下了轮台罪己诏。
      
      武帝才是战争的幕后策划者,卫青和霍去病是将帅之才,他们是把武帝的思路策略应用到战场上的人。说到战争,一将功成万骨枯,这难道是假的吗?战场军营所在,四顾荒野,大雪荒漠,夜雁悲鸣,胡、汉同是战争的受害者,小说就超出了狭隘的民族主义天地,有了现代的人道主义关怀。
      
      《云中歌》虽然笔触更唯美,但没有《大漠谣》给我的感受深刻。据说后面还有《解忧曲》,非常期待……
      
      顺附一首唐代诗人李颀(汉族)的《古从军行》: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
      野营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
      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
      年年战骨埋荒冢,空见蒲桃入汉家。
      
      ---
      听说电视剧的剧名,人名都改了,故事情节不知尚存几分相似?
  •     历史人物交织过深的小说,不是非常喜欢。到底是历史,还是仙侠?我觉得有点过于的不实际。。。。。。不是很喜欢。我觉得女主的经历过于的不真实,因为这也不是一篇武侠小说,她的能力能碰到霍大,太过牵强。不好,不好。
  •      我自认为,大漠谣为桐华作品的巅峰,文笔细腻,故事情节跌宕,让人难以忘怀。
       文中瑾玉自小被遗弃,由狼抚养长大,在戈壁中救人,遂被带至人群中,有了阿爹,阿爹为匈奴太傅,教她做人,教她权谋,临别时,叫她一定活着,快乐的活着。她终于回到了阿爹的故乡,大汉国,开始了她的寻爱之旅。
       孟九,像谪仙,背负的东西太多,在金玉的苦苦追求中,一再放手,直至金玉离开,才决定直面自己的真感情,然而,造化弄人,一次的错过,就是一生的错过。
       霍去病,铁骨柔情的真男子,战场上的英雄,敢爱,为了心中至爱,毅然放弃朝堂中的一切, 给了金玉一个家,一份自由自在的生活。
       金玉,追求爱,放弃恨,她那多舛的一生,仍然选择了阳光和微笑,做一株既不娇艳也不芬芳的树,和自己所爱的人并肩共迎风雨。
       文中历史中的人物,无一不鲜活的出现在大漠谣中,让人遥遥追思,感受其中的爱与恨,无奈与奋争。
       噫吁戏,那永远的大汉帝国,那些活跃在历史中的英雄们。
       最后,个人愚见,我仍然比较欣赏卫青,霍去病为一己之私,不与士卒同甘共苦,我窃不以为然也。
  •      极少写书评,因为觉得这并非自己所能亵渎的领域。
       这部书我等待了小半年,然后终于在极短时间内买下并阅毕。
       因为期待。
       先前是期待电视剧,当被禁播,便才决定先从小说入手。
       人云:失望与希望成反比。感同身受。
       当我边翻书边百度同名电视剧演出的演员,并将其形象代入文字中,的确有酣畅淋漓之感。尤其是霍去病和玉瑾,主角与故事贴合至极,让我满意地沉浸其中。虽然孟西漠并非自己喜欢的角色,但到结局处他之释然,让我不再心生厌恶,反倒笑自己小心眼了点。
       上阵杀敌,月下浓情,继而虐恋情深,斩断情丝...萦牵梦绕得想要把整部书快写看完。
       峰回路转,霍去病和玉瑾爱的正欲拒还迎,犹抱琵琶时,突然星星点点污秽不堪的春宫密语砸到脑顶,就像是正在陷入纯爱痴情中的男女主角,突然不知缘由得扒了衣服给你演了一出春宫片。
       而类似这样露骨的内容在每个章节里基本都有介绍,大煞风景。
       我并非故作圣人,莺莺燕燕的文字或是片段也没少看。但还是很难接受这些内容在我期待这么久的小说里出现。什么叫做“硬邦邦的东西”,什么叫做“生一个蹴鞠队”,又为何霍去病“大笑”而金玉却发出“娇嗔声”...不胜枚举。
       当然,除此之外,小说也在极大程度上,完成了对正史的尊重。即使虚构,却并无架空而添油加醋的部分。
       结局为最爱。逍遥人生间,拥着美人、稚子和自由,功过后人评。
  •     侑子曾今说过
       【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有的只是必然。】
      他们在沙漠相遇,他们在彼此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于是一切在悄然中开始了……
      曾为孟九的放弃而惋惜,曾为去病漠然无助的背影而心疼……但是,正应为有了这些,让他们,让我,更加迷恋这些美好的最初,一切都会有结果,纵然不是最美好的,可正因为它的一丝缺陷,让我们在美好的结局中保留了那么一点点无能为力的遗憾。也许,这才是它的美丽之处……
      我们在与彼此的相遇中,开始了自己的人生旅程……
  •      一个通宵灌完了,而且还是在刚看过《云中歌》之后。
       曾看过墨舞的历史类,可能颠覆上没有桐华这么大,随意看了一下为历史打抱不平的言论,果然是各有各看点。
       近三十岁了还是不能从这样的故事中自拔。如此仲夏,十多年前也曾为一个故事彻夜不眠,虽然别处总有各种拖延,可一向在看故事这件事上毫无折扣,只要能做到,必是一口气到底。
       深夜里只有情节起起伏伏,时而眼泪时而偷笑。哭的是得不到,笑的是仍有痴心一片。可怜可叹。
       看过之后忍不住又看了一遍云中歌,云歌和狼女两母女,虽然性子里的跳脱灵动,敢爱敢恨都如出一辙,命运却迥然不同。更为狼女高兴,同时也更为云歌难过。
       真是可笑,还仍停留在高兴和难过这样的层次上。
       本来看这本书就是放松,无须上升吧,至少我还不想。就当个好听的故事吧。
       卫斯理和白瑞德,每个女子命中都可能会遇到。
       卫斯理永远是个梦,越早醒来越好过。
       霍去病除了专情之外,剩下的特点倒是和瑞德有那么些相似。从开始就觉得这样的男子才是值得珍惜,当年却也忍不住要为卫斯理动情。
       都是梦,都是梦。
       如果我能一直这么梦到老,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吧。是多么有闲情逸致,突然很想谢谢某人,还能让我在这里存留一片痴心。
       还有这样的心境。
       永远的15岁啊
  •     发现大爱霍去病的多,谈到九爷的少。
      而看完此书之后,对九爷的感触却比较深刻,大概性格有与我契合的地方。
      
      ————————————————————
      觉得九爷就是一个孤傲自负却又脆弱的人。
      
      博学多才,却身有残疾。小时候拄着拐杖出门,被人嘲笑之后跟人打架,之后就很少再用拐杖,转而用轮椅了。
      
      不由想到自己三年级学跳绳的时候,体育课上考跳绳,从别的学校到新的学校,原来的学校没有教过,或者体育课根本只是让大家随便玩玩,也不会教东西,那个时候不会。周末在家里拼命练了一个周末,下一次考试的时候,同学还震惊的问,自己怎么就会了。但想来如果那个周末自己没学会的话,估计也会和九爷一样的性子负气不跳,不堪忍受别人异样的目光了。
      
      爱情上,九爷的错过,错过之后的悔悟。错过是因为自以为是,到真的错过了之后,却又懊悔莫及。
      
      自己何尝不是,昨日在思考着,错过了之后的悔悟,做出来的事情,是一份怎样的心境。答曰,在错过之后,再去追的时候,还把前任当成“我的”。想来错了,错过了之后,她只是一个“我爱的”,多一个字,“我爱的”与“我的”相差何止千万里。只是九爷一直知道如何隐藏一份情绪,虽然眸子里,表情上,偶有泄露他的真实心情。这一点,我还做不到。
  •     
      刚刚开始接触桐华的作品,第二部便是《大漠谣》,首先我对这部书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让我有一种去阅读古书的想法,但是古文对于我来说毕竟枯燥,我不可能像看小说一样,一下子投入进去,我想慢慢地去了解那段传奇的岁月。
      随着书的感情一直看下去,最后结局是霍去病还是让我欢喜的,但是我却不能打心底高兴,因为我的心中也有九爷,那个白衣素面的少年。
      “九爷”乍一听略显霸道的名字竟是冠在这样一个少年身上,我对这个名字开始是有些排斥的,描写的如此优雅的少年似乎被这个名字拂去了一丝清雅。看着看着,九爷却让我久久念于心中,小九、孟九都不是他,他就是九爷,那个年纪轻轻就心思缜密的少年,他坚强的内心,安静绝望地过着他的生活,但当一抹勇敢的光照进他苍白的内心时,他只敢小心翼翼去偷窥那一缕阳光,当他伸手去触摸阳光时,却发现早已流逝在指缝间,也许他注定不能拥有阳光。他开始默默地围着阳光转,他用他的力量保护着那一簇阳光,付出自己的所有。玉儿觉得他愧对九爷,但“情”这个字又有谁能道清呢,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在一起,难道是因为不在爱了么?或者是此时的爱已经变了味,孟九此后为玉儿做的一切真的是因为爱吧,他或许早知道他和玉儿的缘分已尽,唯有让她拥有自己的幸福,他才能释然,他做到了,她找到了一个值得托付一生的人,他祝福她们!
      我对孟九似乎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愫,我时时刻刻和玉儿一样在感激着他,心疼着他,伤心却仍由他来担,一切已是必然,只是过程又多难,只有自己知。
      看了小说后,我去看了真实霍去病的事迹,桐华确确实实只是填充和丰富了这个战神,桐华是在为这个战神的传奇中加了一丝浪漫的色彩,不知去病的生命中是否真正出现过像玉儿这样的女子,他是否得到了真爱,若历史真的如同小说那样该多好,冠军侯最后隐姓埋名过着幸福的生活,云游四方。我不想这样伟大的人物是因为天灾而走的,这未免太悲伤了,霍去病这个刚强的男子,我也多爱这样的男人阿,有广阔的胸怀,直爽的性格,敢爱敢恨,多少人能做到“敢爱敢恨”阿!我们生活在怎么一个世界上,就必须有牵挂,我时常在想那些远走高飞的人,难道不怕家人伤心么?难道真的可以为一人割舍曾经的一切么?我妈妈曾经和我开玩笑,若我小时候出什么意外,她也……,她还常常说怕我以后嫁人后就忘了娘家,父母的牵挂在我的心里,应该会是一辈子的,我却不知如何割舍?可能是我还没遇上那个可以让我奋不顾生的人。
       刚刚和男朋友分手,他从高中开始追求我3年,刚刚上大学,我决定和他在一起,我试着和他亲昵,手在空中却迟迟不敢抚摸他的脸颊,他对我很好,什么都依着我,他越是这样,我越是满心愧疚,我笑,他也笑,我哭,他就留在我身边,听着我说,安慰我。但是我知道这不是爱,我犹豫着何时开口,我怕他难过,怕他伤心,可我明明又是知道,拖着他就是我的错,那天晚上,他说他觉得我们已经越来越远了,远的他已经感觉到,我们的结果。就在那天晚上我们分手了,他说他还是爱着我的,但是分开的这个决定让他难过不起来,他感觉怪怪的,我是如此的感谢他,但是我既不轻松也不难过,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不珍惜,我不能珍惜这样一个爱着我的人,我希望他过得幸福,这个内向的男孩子,我希望他能早点找到一个爱他的人,用心呵护他,让他开心地笑。
      如此不懂珍惜的我,却时时刻刻盼望着一个霍去病的出现,带我走出阴霾,带我走出一切的不安,生活是如此的艰难,逼迫着自己向阳光走去,阳光灼烧着我们的皮肤,痛唯有自知,或者这些都是因为想太多的缘故,我想我也应该学着和玉儿一样,不去想,不去管,自爱并且去保护那些我应该爱的人,才是我应该做的事,安安静静的等着我的霍去病的出现,时光拜托你,让他快出现吧!
      
  •      我看过许多小说,几乎不看有关真实历史的,看了《大漠谣》之后深深的感到这个决定真是正确。在桐华的小说中,真实历史成了笑谈,她才是主宰,嘴里说着喜欢霍去病,却不停的抹黑他。就算是YY也要根据真实历史好吧。
       《大漠谣》情节狗血,文笔一般。真想不明白这么多人为什么喜欢这个作者。桐华先说《大漠谣》只是个人想法可作者自己在后记还有访谈里使劲的暗示司马迁写的都是假的,她写的才是历史呢。什么霍去病不是死于政治阴谋就是85%诈死啦,还有什么卫氏集团之类的,黑完民族英雄,黑人家全家,还有汉朝侵略匈奴卫霍进攻西域什么的,不较真还由着她继续黑不成?
       为何认为霍去病大胜仗都是运气好,一次两次是运气,你见过几个回回运气好到爆的家伙,桐华的脑残粉们擦干净眼睛看清楚真实历史。我虽然算不上霍去病的粉丝,也看不下去了。
       她不但黑霍去病,连黄帝也要黑,我承认曾经被《曾许诺》感动过,但是作为炎黄子孙,我都忍不住要掀桌大喊“去死”。她有没有一点爱国精神。
  •     很多人曾与我提起过这本书,但无奈近年想要去体会的书颇多,于是一直拖至前几日,才有幸陪“他们”走完属于这本书的一生。足足38w字,于真实世界里的我,不过是连续五个日出日落,但于玉瑾、于孟西漠、于霍去病……那已是实实在在、木已成舟的一生一世。
      
      很多人都认为这部书相对温和,不虐不伤,结局令大多数人可以安然地睡上一个好觉,做上一个美梦;然而,对于我来说,大概20w字左右的时候,就注定会是一个无法释怀的悲剧了 -- 误解和错过大概是我这一生都无法淡然面对的虐点……
      
      既然是第一人称视角,就不免会将自己附身于书中的“我”,我可以同“我”一样,放声大笑,痛快流泪,爱上注定会爱上的人,被注定会爱上“我”的人爱着...但却在中途,如何也不能说服自己的心继续贴合着那颗早已被幸福包围的心,渐行渐远,心里的那个第一人称,由玉瑾慢慢地变为了孟九……
      
      后来我曾问过自己为什么会那么难过,难过到中途会突然跳出剧情,抱着自己喜欢的人,告诉他我如何心痛、难释怀,是因为孟九身世凄惨么?不是,他所背负的,未必就比霍去病所背负的更沉重;是因为孟九最终孤独一人么,而他人却是圆满得不能再圆满么?不是,在一切都还未成定局时,我便已心痛不已,祈盼着最终的翻盘;那是为什么?在心里仔细盘问了一番,大概这就是真实的我会做出的选择吧,和豪迈爽朗的男儿比起来,我就是更加偏爱谦谦君子……所以,玉瑾,好好珍惜属于你的霍去病,而九爷,便由我来守候吧……
      
      
      
      1. 生命很多时候在过程,不是每一朵花都会结子儿,但活过,怒放过,迎过朝阳,送过晚霞,与风嬉戏过,和雨大闹过,生命已丰足,我想它们没有遗憾……
      
      2. 如果一切的温情终将成为记忆中不能回首的碎片,那我所能做的只能是珍惜现在。
      
      3. 仇恨这种东西在毁灭对方前,往往先毁灭了自己。
      
      4. 纵使情深,何奈缘浅,但……不悔……相思。
  •     读完《大漠谣》已数日,可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犹记得刚开始看,我就特别喜欢孟九,于昏黄的沙漠中,他一身白袍,那固执地不让人扶自己下车的神情,还有那双行动不便的腿,不知到底是什么,触动我的心弦,让我一直期盼玉瑾能与他长相厮守。可小说究竟是小说,它不可能按照我的想法发展,于是我曾心痛到不愿再看下去,可又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因为他不够自信,因为他在乎那双腿,他迟迟不接受金玉,然而二人却是郎有情,妾有意,只是未说破,只是他没有接受而已。有时,或许我太天真,我思考着,他们既然彼此关心对方,而且住在一个院子里,接不接受又有什么关系呢?知道彼此心中都有对方,或许也就够了罢!
      可是,错过就只能算是错过了,没有谁会停在原地等谁,小九不等,自有等她的人,小九不珍惜,自有把她当宝一样宠的人。只是到这时,小九恐怕更心痛吧!金玉又何尝不心痛,知道相见无期后,她哭得那样伤心,你为她所受的伤,她终不会知道。你心安处,便是幸福,倘有相见之日,她知你所做,又当如何伤心?
      人们总在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恐怕到处游历的你,此刻守着她送的绢巾,也很幸福吧!你是否页从未想过,会有一个人曾这么地喜欢过你,而能看着她幸福,你余愿也了了罢!
  •      这本书不错,人物刻画细腻,情节生动。尤其是九爷,简直就是个温润如玉的君子,可惜腿有残疾,不然就太完美了。唯一的缺点就是想的太多,可能有点自卑,瞻前顾后,因此才和金玉错过。虽然后来醒悟,但为时已晚。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不得不说霍去病这点做的比九爷好,至少敢爱敢恨,在金玉心里没他的时候就一直执着金玉,为她做一切她开心的事。他了解金玉,知道金玉不喜欢被保护,而是能并肩在一起,所以渐渐赢得了金玉的心。结局还是很好的,比起云中歌简直好太多了,云中歌这个叫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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