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

出版时间:2001年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伊恩·麦克尤恩  译者:王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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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是一部绝妙的黑色喜剧。报社主编弗农和作曲家克莱夫是一对老朋友,事业上如日中天。有感于双方的前情人莫利临死前所遭遇的疾病与屈辱,他俩订下一项协定:当一方不再能有尊严地活下去时,对方有义务结束其生命。然而,随着两人相继在事业上受挫,这对老朋友之间产生龃龉,他们的协定也就变成了一场相互谋杀。最后,两人为人性中最黑暗的欲望所驱使,不约而同地在阿姆斯特丹用安乐死结束了对方的性命。本书以其杰出的技巧,以及对当代英国的道德与公众生活的深刻洞察,而荣获1998年布克奖。
译 序
伊恩·麦克尤恩是英国小说家、剧作家,1948年出生于英格兰的奥尔德肖特,毕业于布莱顿的萨赛克斯大学,后在东安吉利大学获硕士学位。一度投身于六十年代的反文化运动,后来对这一反理性主义的文化思潮感到厌倦,于1974年在伦敦定居下来。他性格刚毅,思维敏捷,具有孜孜不倦的探求精神。作品多为短篇小说,内容大都离奇古怪、荒诞不经,有“黑色喜剧”之称。许多作品反映性对人的主宰力量以及人性在性欲作用下的扭曲。作品主要有短篇小说集《先爱后礼》(First Love, Last Rites,1975)、《床笫之间》(In Between the Sheets,1978),小说《水泥花园》(The Cement Garden,1978),戏剧《模仿游戏:电视剧三部》(The Imitation Game: Three Plays for Television,1981)、《陌生人的慰藉》(The Comfort of Strangers,1981)。其中《先爱后礼》获1976年毛姆文学奖。《阿姆斯特丹》是他1998年出版的一部新作,获该年度第三十届布克小说奖,标志着他的创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一部好评如潮的小说
《阿姆斯特丹》一问世,即好评如潮。《多伦多明星日报》载文说,“本年度布克奖的获奖作品,是一部描写英国人的虚荣的迷人的小小黑色喜剧。……如同所有具有喜剧特点的优秀小说一样,不祥的后果迅速而又戏剧性地接踵而来——作为喜剧的精髓的缜密构思,成了麦克尤恩的一种专长。其结尾就像精彩的舞台闹剧的剧终一样干净利落。”
加拿大的《环球邮报》载文说,“这是对当前英国的生活方式和道德的一个粗野、乖张的讽刺。……入木三分。……回味无穷。是描写现代英国的道德衰退的一部粗野的黑色喜剧。”
《国民邮报》载文说,“这是一部精心创作的小说。优秀的讽刺作品是难觅的……然而,《阿姆斯特丹》是这种文学类型的一部小小的杰作。麦克尤恩具有一种非凡的娴熟技巧,能把人性中使人不愉快的方方面面表现得滑稽可笑。”
《蒙特利尔报》载文说,“这是对二十世纪末那种既助长自负又嘲弄野心的虚荣所作的一种聪明、辛辣而又完全能从中得到乐趣的检查。”
美国的《出版家周刊》载文说,“麦克尤恩是一个具有令人信服的天赋的作家……他以流畅的敏捷和带有讽刺意味的机智编织着情节。这是对伦理问题所做的一个既尖刻又聪明的探索。”
英国的《泰晤士报》载文说,“麦克尤恩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对隐藏在严峻外表下的语言的把握罕见而又细腻。……那是一种真正有独创性的表达。”
《金融时报》载文说,“冷嘲热讽,构思巧妙。它以梅杰政府后期为时代背景,对道德和体制作了扭曲、聪明、有时又令人激动的讽刺。书中的《法官报》酷似《泰晤士报》,《法官报》所干的傻事构思得引人发笑。……而在克莱夫·林利的身上,麦克尤恩勾勒出了现代艺术家的一幅尖锐得绝妙的肖像。……麦克尤恩的散文就像克莱夫·林利的音乐一样,具有绝对的音高。……《阿姆斯特丹》是一部短小的、反常出格的小说,但有着一部篇幅长得多的书的分量,有关英国的道德和公众生活,它所告诉我们的比同时代的任何一部小说或者非小说类写实文学作品都要多。”
英国的《卫报》载文说,“一部非凡的讽刺之作。……在寻求根绝我们最黑暗的欲望的过程中,麦克尤恩没有让一块石头不被翻出来……他的最大的技巧,是在人物塑造中展现出了种种微妙之处——友谊的持续,靠的是权力和竞争;职务政治中毫无意义的胜利或者失败,是在一种虚伪而又快活的气氛中获得的;而恋爱、友谊和婚姻,则从未能达到真正的结束。”
引语罗列了出来,也就无需我多言。从上述评论中,读者朋友自会看出,这是一本分量有多么重的书。

作者简介

麦克尤恩的小说以黑色喜剧著称。何谓黑色喜剧?这是批评家们对麦克尤恩的概括,既是批评用语,也就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不过上面所引的《多伦多明星日报》上的话,倒可以给我们提供些许线索。从中可以看出,所谓黑色喜剧,就应该有喜剧色彩,不过戏剧性地表现出来的,却是不祥的后果。就《阿姆斯特丹》而言,它以一个人的葬礼开始,又以两个人的死亡结束,而导致他们死亡的一连串事件又令人扼腕叹息。因而可以认为,所谓黑色喜剧,主要是侧重表现手法而言,如果不为术语所累,干脆把它看做悲剧,反而更能说清楚问题。因为不论怎么阐释,就内容而言,小说中所展示的都是人性中最黑暗的欲望所导致的悲剧。
在小说正文开始之前,作者引用了英国诗人兼评论家奥登的两句诗,画龙点睛地点明了本书的主题:两个朋友都是由于自己的错误而死去的。
小说的开始是一个葬礼,人们到殡仪馆与莫利·莱恩告别。参加葬礼的自然有莫利的丈夫乔治·莱恩,还有莫利生前在不同时期的情人:作曲家克莱夫·林利,报社主编弗农·哈利戴,以及外交大臣朱利安·加莫尼。其间克莱夫无意发现,在他与莫利同居之前,她才十六岁的时候,似乎就已经与一位“垮掉的一代”诗人哈特·普尔曼有暧昧关系。
哈特可以不论。克莱夫和弗农虽然先后与莫利有情人关系,但他们是好朋友,而在莫利结婚以后,他们三人仍保持朋友关系。莫利和克莱夫曾经真心相爱,但她最终嫁给了乔治。虽然克莱夫和弗农都瞧不起乔治,但乔治能娶莫利,自然有他的优势:他是一位有钱的出版商。
莫利是美女加才女。她非常聪明,这从她婉言拒绝克莱夫的求婚就可以看出。她趣味高雅,有非同一般的艺术鉴赏力,作为音乐家的克莱夫也不能不佩服她对音乐见解高明。然而由于患有脑死亡,也就是大脑皮层死亡,莫利在死前已经丧失了意识。这在克莱夫看来,是受尽了屈辱,应该很痛苦。
这只是克莱夫的想当然。这里有一个悖论:莫利既然已经丧失了意识,也就自然意识 不到受屈辱,感觉不到痛苦。可以说,是旁观者以为当事人痛苦,而当事人其实并不痛苦,或者说,当事人是否真的痛苦,永远是个谜,因为如果知道自己痛苦,那么也就没有丧失意识。只可惜,克莱夫并没有想到这一层。
弗农也认为,她是宁可自杀,也不愿有这样的下场。从她的性格来看,她是会这样做的。可是在丧失意识之前,她又不可能想到自己会有这样的下场;即使她想到会有这样的下场,即使她想在这种下场到来之前自杀,她也无法确定自己会在哪个时刻丧失意识,也就无法在丧失意识前的一刹那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这样的下场,但也应该承认,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有这样的下场。
从这一点来说,关心死,也就是关心生。但生活的另一个悖论就是,越关心死,也就越找不到出路,也就越痛苦。相形之下,放下生死反倒显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死的时候怎么样,也就随它去吧。
可是克莱夫却做不到放下生死。克莱夫是艺术家,艺术家的特点就是敏感。莫利是否痛苦我们不得而知,但他所认为的莫利的痛苦却确实使他痛苦。他不堪忍受那种屈辱和痛苦,决定在有尊严的生活不再成为可能的时候,就自己了结自己。可是真到了那一天,他连意识都丧失了,又怎能自我了断呢?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他只有求助于他最好的朋友,也是老朋友,弗农·哈利戴。无独有偶,弗农此时也产生了对死亡的感觉。他经过思考以后,决定同意在那个时刻到来的时候,帮助克莱夫结束生命——条件是,如果他也到了那个时刻,克莱夫也应该帮助他结束他的生命。他们达成了君子协定。
当时他们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克莱夫是著名作曲家,弗农是报社主编。两人都颇为自负。克莱夫正受命创作一部千禧年交响乐,他为英国没有贝多芬这样的音乐天才而感慨万分,内心之中,可以说是以英国的贝多芬自居。弗农主政报社,根本没有把他的同行看在眼里,作为新闻界人士,他有时甚至认为他有可能改善国家的未来。在这样的时刻,居然想到死亡,想到要妥善安排自己的死亡,岂不奇怪?
其实一点也不奇怪。他们这是陷入了中年危机。人到中年,固然业务熟练,经验丰富,但致命的是,精力也不济了。克莱夫在年轻的时候,高朋满座,豪情万丈,现在却离群索居,这虽然有心情变化的原因,但没有精力应付也不能不说是一个根本的原因。他虽然享有“大师”的声誉,但创作出来的乐曲不是对他年轻时作品的重复,就是对他人(如贝多芬)的模仿,原因也很简单,他的创作力已经枯竭了,再也没有年轻时的那种灵感了。弗农也是一样,报社里的事情,已搞得他焦头烂额。
他们都才华横溢,他们都在拼搏,但他们所欠缺的,却是一种较为合理的人生态度。在这个时候,他们最需要得到指导,但又无人对他们进行指导。他们都身心交瘁,已经到了生命力的临界线。等到他们意识到自己太累了的时候,已经太晚了。这是中年人的悲剧。
他们在各自的创作和工作当中,都遇到了伤脑筋的事情。他们均有现代人的常见病——强迫性神经质,无法自我排遣。他们只好找最好的朋友一吐衷肠,希望能得到对方的理解。朋友的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
但事与愿违,他们的彼此倾吐,非但没有得到对方的理解,反而使得他们彼此交恶。他们发现,他们虽然是多年的好朋友,却原来彼此并不了解对方。他们都是“精英”,但又都具有了精英们难免的那些弱点——虚荣,以及伴随着虚荣的自负。
后来,由于阴差阳错,由于误解,也由于彼此事业上的失败,他们反目成仇,由最好的老朋友变成了不共戴天的敌人,直到欲置对方于死地。
人性真是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人在遭遇挫折的时候,不是迁怒于敌人,而往往是迁怒于朋友,或者亲人;人可以宽恕敌人,却不能宽恕朋友、亲人。人世间的许多悲剧,也就由此产生。
当克莱夫和弗农欲置对方于死地的时候,他们也就为人性中最黑暗的欲望所驱使,悲剧也就不可避免了。所以,他们不谋而合,都决定在阿姆斯特丹采用安乐死了结对方的生命。不过在故事发生的时候,安乐死在荷兰也尚未合法化,对安乐死的实施,也是作为一个医学丑闻在报纸上披露出来的。克莱夫和弗农都受到那个丑闻的启发,不约而同采用安乐死杀死了对方。这就与他们原先的“君子协定”背道而驰,由当初的帮助对方免受死亡前的屈辱或者痛苦,变成了彼此之间的谋杀。他们身上的那种人性中最黑暗的欲望,终于导致了悲剧的产生。两人同时离开了人世。他们终于没能渡过中年的危机。
这是悲剧,但又是以黑色喜剧的手法表现出来的。我们姑且可以把克莱夫、弗农和乔治看做情敌。莫利真心爱着克莱夫,也包括弗农,但从未想到要嫁给他们;克莱夫和弗农鄙视乔治,但莫利却嫁给了乔治,虽然乔治从未获得她的心。在莫利的葬礼上,乔治显得很尴尬,因为他得忍受莫利的前情人的眼色。现在他的情敌都死了,他可以堂而皇之地为莫利举行纪念仪式了,虽然他很清楚他与莫利的婚姻是怎么一回事。而且,在弗农的遗体尚未安葬之时,他已经打算和弗农的遗孀——一个以前相当放荡的女人——约会了。单就结尾而言,悲剧已经变成了闹剧,也就使整部作品成了黑色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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