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通论

出版时间:2001-11  出版社:学林出版社  作者:何顺果  页数: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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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由我多年在北京大学讲授美国通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其任务是要用二三十万字的篇幅深入浅出地勾勒出一幅比较完整的美国历史画卷,对与美国历史有关的一些重大事件和疑难问题进行必要的考释和解读,使读者在有限的篇幅里获得尽可能多的有关美国的基本知识,并有所启发。  这一使命不能不使作者犯难。美国虽说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但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均极充分,对它们的研究又相当深入细致,要用二三十万字来概括全部美国史,是不大容易做到的。所以,本书的撰写,只能以个人的理解,就美国400年历史的主要问题和基本线索,择要而述之,不能过于展开。在写作方法上,则采用史论结合的办法,既要注意史料选择的得当,又要有必要而准确的提炼和概括,做到简而不空、言之有据。  但又不是全无想法,否则便失去了写作此书的意义。首先,我想到的是从社会历史学的角度,来探讨美利坚文明的历史起源,而不仅仅把英国的殖民史看成美国的早期史。因为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创建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新的社会形成的过程,这是以往的美国史研究中尚不明确的一个概念。当然此处只勾勒一个轮廓。其次,这些年来,我在研究美国区域问题和区域历史时获得不少新知识,也想把它们纳入本书之内以改造美国史的内容和结构,所以第二篇标了个《区域对峙时期》的新题目,这是以往的通史中不曾用过的。我的想法是,三大区域之间的差别和联系、对立与统一,不仅应是美国历史区别于其他国家历史的重要特点,也是推动美国历史发展特别是19世纪美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第三,以往的美国史编纂中,注意了内战后美国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垄断组织的产生和社会经济的现代化,极少注意其意识形态的变化及其在历史上的意义,而我则特别注意这一时期美国意识形态的变化及其历史意义,故在第三篇中特地撰写了《文化民族主义之形成》一章,以纠正以往美国通史的不足。我想通过它来说明,因为特纳和门肯在历史和语言上的创意,乃是继1776年的政治独立和第二次英美战争后的经济独立运动之后的一场精神独立运动,并且只有在这场精神独立运动之后,美国才真正完全摆脱了它对欧洲的依赖。第四,我考虑了高科技革命的意义,第一次在一部美国通史中谈到了“向后工业迈进”的问题,并在本书中设专章对它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论述,从而赋予它以亘古未有的历史地位和意义。这是对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理论所作的一个呼应,意在肯定二战后美国社会经济结构演变中,某种带有一定质变的性质。我以为,这几点多少反映了美国历史以及本书的一些特点,尤其是最后一点已超出了美国历史的范围,对世界历史也有某种前瞻性。因此,也算是本书的一家之言。我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要对美国史的结构和内容进行重构,以推动美国史研究的纵深发展。  有一个问题,这里应该交待几句,这就是印第安人问题。众所周知,印第安人是美洲最早的主人,几万年前他们就从亚洲移居到美洲,并创造过光辉的古代文明,在欧洲人到达美洲之时,北美这块大陆上的印第安人至少在100万以上,他们曾以自己的独特贡献促进了美利坚文明的形成,包括农作物的种植。大片大片的土地被掠夺,直接导致印第安人种濒临灭亡。但考虑到,美利坚合众国本是在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合众国宪法》中印第安人被排斥在美国公民之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印第安人未能纳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和文化之内,因此印第安人的历史在本书中未被视为美国的古代史。在我看来,它也不应被看成是美国的古代史。

内容概要

本书由作者多年在北京大学讲授美国通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其任务是要用二三十万字的篇幅深入浅出的勾勒出一幅比较完整的美国历史画卷,对与美国历史有关的一些重大事件和疑难问题进行必要的考释和解读,使读者在有限的篇幅里获得尽可能多的有关美国的基本知识,并有所启发。

书籍目录

自序
第一篇 奠基立国时期
第一章 美利坚文明的历史起源
第二章 由公司到社会的演变
……
第二篇 区域对峙时期
第五章 建国方针之确立:杰斐逊与汉密尔顿之争
第六章 三大区域与两种制度
第七章 三大区域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
第三篇 美国的现代化
第九章 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
第十章 世纪之交美国的社会改革
……
第四篇 向后工业迈进
第十三章 由空前繁荣到空前危机
第十四章 F.罗斯福及其“新政”
……
英文参考书目
后记

章节摘录

  自9世纪起,特别是从16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先后加入争夺北美大陆的行列,虽然最终的成果大小不同,路线、方向、方法也很不一样,但它们对北美的重视程度都是一样的。  最早来到北美的是诺曼人。据一份手抄本记载,982年有一位名叫埃里克的诺曼人,曾从冰岛出发抵达格陵兰,后来还在当地建立一个定居地,其遗迹至今仍可找到。大约在11世纪时,一些普通的北欧商人和农人,曾乘坐圆形单桅船只,在纽芬兰北部某地登陆,并在那里建立了一个殖民地,但在两三年后将其放弃。后来,这个殖民地的遗迹,被考古学家赫尔盖,英格斯塔发现,它位于兰斯—奥美多斯。而纽芬兰这个名称保留至今。诺曼人从格陵兰继续南下,经纽芬兰远至卡罗来纳海岸。  1492年8月3日,克里斯多弗·哥伦布率领一支小船队从西班牙的马洛斯出发,经加那利群岛抵达圣萨尔瓦多,于1496年在圣多明各建立了第一个移民区之后,西班牙人相继在波多黎各、古巴及其他岛屿建立起他们的殖民地。此后,西班牙人的探险和发现活动向南北扩展。向南:奥杰达(Ojenda),哥伦布的一位船长,1510年到达巴拿马的达连,并在此建立了一个殖民地;不久另一位叫巴尔博的西班牙人从达连出发,于1513年发现了太平洋并将之命名为南海。再往后,有两位西班牙人从古巴出发,发现尤卡坦半岛和墨西哥湾的西岸,并在此听说存在一个富强的帝国。1519年,科蒂斯带着军队去寻找这个传说中的帝国,终于发现了这个名叫阿兹特指克帝国的国家,但花了整整两年才将其征服,建立起西班牙人的统治。往北:一位叫胡安.P.德利昂的哥伦布的随从,于1512年到达了北纬30°的大陆并把它取名为“佛罗里达”。1541年春,秘鲁的征服者斐迪南·德索托发现密西西比河,在位于北纬35°的地方穿过密西西比,然后继续西行。1565年,西班牙人梅伦德斯建城于圣奥古斯丁,并于1582年发现了圣菲(Santa Fe),此镇后来成为美国与新西班牙之间的重要贸易站。不久,科罗拉多从墨西哥西海岸北上,首先进入加利福尼亚湾,先后经基拉河进入格兰德河源头,并以“科罗拉多”命名。西班牙人长期控制着这些地区,成为以后英国人西进的障碍。  第—个进入西班牙发现地的英国人,是在布里斯托尔服务的威尼斯人约翰·卡波特。他于1497年受亨利七世之命,向西航行抵达新大陆的拉布拉多。1576年,马丁·弗罗比歇越过大西洋,沿拉布拉多海岸航行,到过北美的哈德逊湾北部。之后,1579年,弗朗西斯·德雷克经大西洋穿过麦哲伦海峡,沿太平洋东岸抵达俄勒冈,先是进入圣弗朗西斯科,再向西穿过太平洋返回欧洲。这是继麦哲伦之后的第二次环球航行。此后,英国的殖民目标和政策,由于如下原因逐渐显示出与西班牙人为不同的特点,即不再像西班牙人那样只重视商业利益,并以建立要塞为标志的军事据点来保障其利益:(1)英国人认为,为了同西班牙人竞争,仅仅有以要塞为中心的军事据点是不够的,还应建立更为稳定和巩固的真正的殖民地。(2)与此同时,英国人开始侵入其近邻爱尔兰,并以掠夺土地为契机展开了移民活动,这就为海外殖民地的建立提供了经验。这种转变开始于汉弗莱·吉尔伯特爵士。1578年,吉尔伯特获得特许,可在6年内在北美占有无人居住的土地,但第一次行动因西班牙人袭击而失败。1582年,他开始设想把美洲作为通往亚洲的“中转站”,并把大量土地处理给乔治·佩卡姆爵士等,其本人则在纽芬兰的圣约翰占有一个小区,后在一次航行中沉船身亡。吉尔伯特的计划,后由其同母异父兄弟沃尔  特·雷利爵士所继承,此人在获得了汉弗莱·吉尔伯特遗下的执照后,领有了佛罗里达以北的整个地区,并在1584年将其命名为“弗吉尼亚”(Virginia),于1584年在切萨比克湾的罗阿诺克岛(Roanoke I.)建立了两个殖民地,但其中一个殖民地两年后被迫放弃,而另一个殖民地的117人则完全失踪,它被称为“失掉的殖民地”,雷利因此损失4万英镑。这是一次成功和失败并存的殖民活动。  法国人对北美的争夺,始于十六世纪初。1524年,法国人J.卡塔(Car tier)就曾逆圣劳伦斯河而上抵达魁北克,并以其名义加以占领。但直到1607年,即在卡塔占领魁北克70年后,S.塞缪尔.张伯伦在遍历加拿大各地之后,才在魁北克建城。以此为契机,法国人加快了向内地探险和殖民步伐,至1608年密西西比河上游及五大湖尽落入法国人之手。1627年法国人又组建百人公司以经营其殖民地,1632年在圣劳伦斯河上游建蒙特利尔,1634年在休伦湖畔建起传教会址,1673年在安大略湖畔建要塞。1682年,法国人拉萨尔(la Salle)进入密西西比河流域,并把这片广袤的土地命名为“路易斯安那”,以纪念法王路易十四。这样,法国殖民者就由东北而西南,沿圣劳伦斯河经五大湖至密西西比河,在英属北美殖民地背后拥有了大片殖民地。令英国人庆幸的是,法国人与西班牙人一样,也以商业殖民为主而满足于军事占领,并不留意殖民地的巩固,更缺乏有效之举措。  紧跟英法之后的是荷兰人。1609年,就在1607年英人建詹姆斯敦,法国人建魁北克之后两年,一个名叫亨利·哈德逊的英国航海家,受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派遣去寻找西北通道,1609年抵达今日之纽约并沿哈德逊河而上至阿尔巴尼。1626年,荷兰人又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曼哈顿岛,并将其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同时设置炮台,创办商报,组织商业公司,以经营其殖民地。至于阿姆斯特丹,位于北纬40°—45°之间,英人声称其地早已为英国所有,乃提出抗议,但也无效。  1792年的总统选举,在两党特别是共和党的形成过程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步骤。因为华盛顿已经表示愿意连任总统,所以副总统一职对于共和党人来说是志在必夺。为了集中支持一个候选人,纽约、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的共和党人加紧了活动,而合众国众议院书记约翰·贝克利则成了这个时期共和党运动最积极的领导人。选举结果,虽然原副总统约翰·亚当斯以77票重新当选,但共和党人提出的候选人克林顿仍获得了55张选举人票,成为共和势力开始组织起来的重要标志。虽然共和党人的竞选失败了,但人们已开始把麦迪逊看成是国会中共和党的核心,并把该势力称为“麦迪逊的党”。到1796年4月,当众议院为“杰伊条约”举行辩论时,共和党第一次正式召开了该党的“核心会议”,这意味着它企图为党的立法政策作出决定,是国会中共和党日益成熟的表现。  1796年的总统选举是联邦党人和共和党人的一场真正的较量,联邦党人以约翰,亚当斯为总统候选人,而杰斐逊则被共和党人推选为总统候选人。尽管杰斐逊早在1793年底就辞去国务卿职务而引退蒙蒂塞洛,这一次也不打算来竞选,但他还是被他的追随者拥立为总统候选人,以68∶71张选举人票屈居副总统位置。这次总统选举活动,从两党制形成的角度来看,有几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在竞选中派性进一步发展,双方都加强了对候选人的宣传;二是改善了党的组织和竞选机构,共和党人还正式建立了地方组织。例如,宾夕法尼亚的共和党选举委员会,经常雇有11个办事员,有一个由5人组成的小组委员会,有固定的会议制度。而约翰·亚当斯的政府,不仅总统是联邦党人,国会中多数议员也是联邦党人,共和党人从大多数政府机构中被排挤出去,是第一个具有明显党派性的政权。这样,共和党人成了真正的在野党,因而也就更加注重组织的巩固和发展。共和党在一些州如宾夕法尼亚,几乎在每一个县都建立了它的委员会,至1800年费城14个区也有了它的委员会,形成了严密的体系。在其他州,如纽约州、弗吉尼亚州等也是如此。不仅如此,在1800年时,国会中的共和党议员还正式建立了提名总统候选人的“核心会议”,并把它的决定变成全党的行动指南。所以,当土800年杰斐逊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与约翰·亚当斯再度竞选时,他实际上早巳胜券在握了。  1800年的胜利被杰斐逊称为“革命”,这从两党制形成和发展的角度来看也是恰当的,因为这一年的胜利确立了共和党一党统治的格局,而且维持长达28年之久。这并不是说联邦党人从此就完全消失了,它在经过了“1800年革命”后一蹶不振,但从30年代初起开始以“辉格党”名义重新露面,尽管其成分已不完全是原来的联邦党人了。但“辉格党”这一名称和组织成分并没有保留下来,当1854年更加强大的代表工商资产阶级利益的共和党成立后,原来的代表工商业者利益的联邦党和辉格党的一部分人便站到它的旗帜下,而另一部分则站到了原来称为“共和党”的民主党的旗帜下了。1800年以后,一旦共和党人牢固地掌握了权力,由联邦党的强大实力所促成的团结就削弱了,到杰斐逊第二任期间党内的派别活动加剧,1824年竞选终于使党分裂成两个党:一个是以亨利·克莱为首的“青年共和党”,另一个是以安德鲁,杰克逊为首的“民主共和党”。1828年杰克逊当选总统,最后结束了弗吉尼亚王朝并取消了“共和”的名字而改称“民主党”,青年共和党也取消了“青年”两字而改称“共和党”。它标志着美国两党草创时期的结束,或者说两党制的正式形成。  这个时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而“路易斯安那购买”影响尤大。从1821年到1828年西部有6个州加入联邦,成年的白人男子都获得了普选权,有4个州降低了选举权的财产限制,人口(特别是工人人数)迅速增加,大量欧洲移民又带来了要求改革的社会压力,于是形成了1828年以后的“杰克逊时代”。在这个时代,州的选举成了第一级选举,如果哪个政党在那个州获胜,也就获得了该州的全部选票,因此为了获得该州的选票,党必须去发动群众,这样就产生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而不再像过去那样由国会的“核心会议”去决定,从而扩大了民主的范围。  与西方大多数国家不一样,在美国形成的不是多党制而是“两党制”,第三党很难形成和取胜。这是因为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只有总统是争夺的目标,于是产生了选举问题。别的国家是普选制,而美国实行的是两级选举,即每个州只有一票,如果谁得了某个州的多数票,这个党就占了这个州的全部席位,其他党即使得了很多票,只要它不是多数票即等于零。所以第三党根本无法形成,只能形成两军对垒,争取绝对多数。这是美国两党制形成的原因,也是它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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