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转型语法学

出版时间:2008  出版社: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葆嘉  页数:647  
Tag标签:无  

前言

  从16世纪末到19世纪末,西洋学者的三百年汉语文法学研究曲折姑且不论,自《马氏文通》(1898)以来,中国转型语法学已历百年风雨。对马建忠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如何评价,在20世纪80年代的反思中,不同观点相互龃龉并引发论争,某些方面已溢出学术畛域。留下的思考是:学术研究的生命在于批判性;学术讨论的前提是宽容和共生。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人认识到,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的问题并不存在唯一性评判标准或“非真即伪”,“孰是孰非”的背后可能掩藏着权力干预或利益驱动,而学术争鸣的目的应当在于各抒己见以推动不断探索。  世纪之末,恰逢《马氏文通》出版百年,纪念性研讨频繁举办。在“纪念《马氏文通》出版100周年学术研讨会”(江苏省语言学会,1998年10月,镇江)上,我提出了《马氏文通》学科建设、文化交流和社会功能的三大价值以及“马建忠传统”。2000年,在“当代中国语法学理论”的讲授中提出“赵元任传统”,由此形成了“训诂学传统一马建忠传统一赵元任传统一多元互补现状”的汉语语法学史研究思路。

内容概要

本书基于欧美模板与汉语类型之间的关系,对中国转型语法学的源流演变、学术背景、理论基础、具体方法及其利弊得失逐一剖析,旨在为21世纪的新生代编织摇篮,并非为20世纪的老前辈再垒丰碑。19世纪以前,西洋学者已经走过基于多明我传统的三百年汉语文法学研究历程。20世纪以来,中国转型语法学先后形成了基于普遍唯理主义的马建忠传统和基于分布描写主义的赵元任传统。如果从40年代始,坚持以意义-功能作为词类划分标准(王力1943),坚持以补词作为句法分析范畴(吕叔湘1942),坚持以意合作为句法结构机制(王力1943),基于汉语结构类型并具有普遍价值的功能-结构语法学早就建立,完全有可能在50年代与欧美功能-结构学派平分秋色。学术史应避免基于单一价值取向或编撰模式的复制,而甄别“一家之言”的途径就是营造多种价值取向的共存生态,给学人提供自主取舍的空间。

作者简介

李葆嘉,籍贯镇江顺江洲,出生地东台西溪。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教授,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系导师,兼语言科技研究所所长、语言科学及技术系主任。致力于理论语言学、历史语言学、语义语法学、语言学史论,语言文化哲学、元语言理论、语言信息工程学等领域的研究。在海内外发表论文130余篇,出版著作10余种。

书籍目录

自序引论 第一章  泰西眼光:多明我传统和西洋汉语文法学的三变  第一节  泰西语法学的渊源和传统  第二节  西洋汉语文法学的溯源沿流  第三节  17世纪的多明我汉语文法学派  第四节  18世纪的罗曼汉语文法学研究  第五节  19世纪的日尔曼汉语文法学研究  第六节  西洋汉语文法学的主要创见  第二章  文化冲撞:普遍唯理观和中国语法学的转型  第一节  仿葛朗玛而作的《马氏文通》  第二节  国语学和国文法的“草创”之举  第三节  重蹈体系模仿覆辙的“革新先锋”  第四节  本之纳氏文法的《新著国语文法》  第五节  拿来三品说渡过难关的语法专著  第六节  屈折语框架与孤立语事实的遭遇战  第三章  独领风骚:描写主义和汉语结构语法学的构建  第一节  静态语言学与结构主义  第二节  描写主义与赵元任传统  第三节  朱德熙的汉语语义—结构语法学  第四节  吕叔湘的汉语功能—结构语法学  第五节  析句方法的讨论和层次分析法  第六节  结构主义语法学的反思和转折  第四章  革命号角:生成语法理论与汉语的生成语法研究  第一节  生成语法的语言观与学科性质  第二节  生成语法的方法论和操作性  第三节  汉语语法研究中的生成理论导入  第四节  普遍语法、形式系统和演绎方法  第五章  人文形态:文化语言学中国潮和文化语法的反拨  第一节  中国文化语言学的学术背景  第二节  汉语语法革命的海外先声  第三节  文化语言学的基本观点  第四节  文化语言学的语法研究  第五节  文化语言学的价值、立场和性质  第六章  多维世界:三个平面和汉语语法理论的创新  第一节  三个平面理论的学术背景  第二节  三个平面理论及其研究方法  第三节  三个平面的汉语语法研究  第四节  三个平面的争鸣和句系学的设想 第七章  原子化合:配价理论和汉语语法的配价研究  第一节  配价语法理论的渊源及其发展  第二节  配价的引进和汉语动词的配价  第三节  汉语配价语法的研究成果  第四节  配价语法的应用和继续深入  第八章  话语行为:功能主义和汉语语法的功能研究  第一节  功能主义的渊源和流派  第二节  系统功能语法的理论和方法  第三节  中国语言学界的功能语法研究  第四节  系统功能语法学的圆梦之道  第九章  经验框架:认知语言学和汉语语法的认知研究  第一节  认知语言学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语言符号的隐喻认知阐释  第三节  认知经验框架和语言象似性  第四节  现代汉语语法的认知研究  第五节  语言的非象似性与相关解释  第十章  推陈出新:古代汉语语法的体系讨论和方法变革  第一节  古代汉语语法的转型研究  第二节  古代汉语语法教学体系的讨论  第三节  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研究方法的比较  第四节  古代汉语语法学的观念更新与方法创新 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泰西眼光:多明我传统和西洋汉语文法学的三变  作为泰西语法学的滥觞,古希腊语法学是苏美尔—埃及文明和腓尼基字母(西元前1000年左右)传人爱琴海地区,在希腊半岛土壤中孕育出的一朵奇葩。理性分析的“逻辑”和日常所说的“语句”源于同一古希腊词Logos,其最初含义是“讲话”(英语的dialogue与之同源)。西元前6世纪,小亚细亚西南海岸米利都的泰勒斯(Thales,约前625—前547),早年曾游历巴比伦、埃及等地,由此形成了以自然为对象而探索世界起源和构造的全新思维方式。在爱奥尼亚学派(Ionian Schoo1)中,Logos是支配宇宙的原则及其来源,或人类关于宇宙的推理原则。在智者学派(Sophistes)中,Logos是理性论争的话题或论争本身。在斯多噶学派(Stoics)中,Logos是活跃的、物质的、理性的宇宙原则,或存在于人类灵魂中的推理能力。古希腊语的muthos“神话”一词本来也不与Logos对立,其原义是一种专门性的“叙述”即“传说”。  不但古希腊神谱来自苏美尔文明(西元前3000年),古希腊哲人吸收了苏美尔人留下的以自然神崇拜为主、对创世神质和个人命运的理性思考,而且古希腊的“元素原子论”(从约前625—前547的泰勒斯到约前460—前370的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也来自腓尼基字母的“音素论”(西元前1500年)的催生。Logos突然脱离了神话,出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希腊奇迹”。这些最初状态的自然哲学尚未完全蜕尽神话结构的胎记,不仅宇宙演化论重复并延伸着神话中的宇宙起源母题,而且各种自然“元素”在失去人格化的神祇特征的同时,在运作中仍然充满了那种曾为宙斯所特有的智慧和公正。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中国转型语法学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16世纪末到19世纪末,西洋学者三百年“汉语文法学”研究姑且不论,自《马氏文通(1898)以来,中国转型语法学已历百年风雨。对马建忠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如何评价,在20世纪80年代的反思中,不同观点相互龃龉并引发论争,某些方面已溢出学术畛域。留下的思考是:学术研究的生命在于批判性;学术讨论的前提是宽容和共生。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人认识到,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的问题并不存在唯一性评判标准或“非真即伪”,“孰是孰非”的背后可能掩藏着权力干预或利益驱动,而学术争鸣的目的应当在于各抒己见以推动不断探索。一、古代的“学术”与现代的“学科”二、“和而不同”与“异而共济”三、“不以人言蔽己”与“不以己言惑人”四、“自在之语法”与“自觉之语法”《中国转型语法学》的理论基础是:语法是语言结构之法,语法可分为“自在之语法”(语言自身存在的结构法则)和“自觉之语法”(语言研究揭示的结构法则)。毫无疑问,凡人类语言皆有“自在之语法”,但不同结构类型的语言自有不同类型的“自觉之语法”。在一定文化生态中,基于不同结构类型的语言事实自会形成隶属于不同结构类型的语法学框架及其方法。语言结构类型与语法研究类型之间存在制约关系;不同的语法研究方法的自发产生受制于不同的语言结构类型;只有依据与语言结构类型切合的语法研究框架,语法分析才能切合语言主体的自然语感。......关于以往冒出一些问题,如“汉语有没有语法”、“中国古代有没有语法学”或者“中国语法学为何迟缓产生”等,实际上都是一些伪命题。因为这些问题的提出,都是立足于西欧中心主义或现代学科范式的立场,而囿于西方语形语法学来讨论古代中国的语法学问题只能似是而非。在东西方文化的传统交融和合流趋势中,以《马氏文通》的诞生为标志,中国学者的语法研究经受了普遍唯理观的洗礼而走上了范型转变的道路。作为中世纪的西方语法哲学,普遍唯理语法观源于6世纪的法国经院哲学家波依修斯的概念论,是他第一次明确提出语义和概念的普遍性问题。.....1846年,巴伊主持出版该书并题名《波尔·罗瓦雅尔的普遍唯理语法》。无论马建忠在巴黎留学期间(1876-1880)是否读过《普遍唯理语法》,只要通晓西方多种语言并信奉笛卡尔包含语言共性的唯理主义,就必然顿悟或认同普遍唯理语法观。......由此可见,采用“默证法”推定《马氏文通》的辨别同异方法根本不必依赖于唯理语法的启迪,以及马建忠的语言共性观源于中国哲学的人类通性论与外国影响无关的猜测,无疑值得商榷。毋庸置疑,《马氏文通》的理论基础就是普遍唯理语法观(“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描写框架就是西洋语法体系(“因西文已有之规矩”),同时承袭了汉语传统语法研究的一些成果。从时代背景来说,《马氏文通》是19世纪下半叶洋务运动的一部分。作为洋务派人士的马建忠,撰写《文通》的旨趣在于“智民强国”。其思路是要“智民强国”就必须学习西方科技,要学习西方科技就必须改变语文教学,要改变汉语教学就必须引进西方框架建立汉语语法系统。《文通》重在“通文”,使国人尽通“华文之字法句法”。从学术背景来说,在建构汉语语法学体系的这一过程中,马建忠也就建立了中国转型语法学的“元理论”(元理念、元框架、元方法)。这一元理论主要表现为:1.人类语法具有唯理性,西洋语法框架具有普世性,不同语言结构类型的研究方法可以套用;2.汉语语法研究可以采用西方词法-句法二级体系的作业框架;3.在具体研究中,可以依据汉语事实和训诂成果,补充和修正西洋理论和方法。与之同时,屈折语的语形语法框架与孤立语的语义结构类型之间的矛盾——也就成为潜藏在这一元理论中的“元问题”。在对马建忠“体系模仿”抨击之余,刘复的《中国文法通论》(1920)对斯威特只字不提,金兆梓的《国文法之研究》(1922)难免“翻译式文法”。而紧跟“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的黎锦熙,其《新著国语文法》(1924)的“句本位”观,本于纳斯菲尔德的《英文文法》(1891)等。20年代的这些论著,皆难免重蹈体系模仿之覆辙。30年代末到40年代初,在对“体系模仿派”的抨击中,“文法革新派”主动“借镜”索绪尔的结构主义“新知”,而“著书立说派”则“拿来”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