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之女

出版时间:2000  出版社:遠流出版  作者:Josephine Tey  译者:陳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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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駝子」、「怪物」、「兇手」、「血腥者」....無數個邪惡的稱號,指的卻是同一人:英國歷史上最惡名昭彰的國王理查三世。四百多年來,從小學生至歷史學家,每個英國人都知道理查三世為了保住王位,派人暗殺囚禁於倫敦塔裏的兩位小侄子。
時至二十世紀中期,蘇格蘭警場的格蘭特探長,因公受傷而入院。腿傷教他哪兒也不能去,百般無聊之下,他扮起了「安樂椅神探」,試圖找出四百年前的歷史真相。究竟,理查三世是喪心病狂的殺人兇手,還是謀殺案中被栽贓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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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2条)

 
 

  •      这是一部被美国侦探作家协会集体票选为历史推理第一名的奇书。
      
      “起向高楼撞晓钟,不信人间耳尽聋。”《时间的女儿》这个书名出自于一句英国古谚: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of time ,意思是时间终究会把真相给“生”出来,水落石出,报应不爽。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还是真相有时也会被时间扭曲甚至颠倒?
      
      书中的案件是英国历史上一宗家喻户晓的故事:理查三世为了篡取王位,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中的两个小王子。
        
        作者以详尽的史料和严谨的推理正面攻打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作为邪恶象征长达四百年的历史定论,要还他一个清白。如果翻案成功,那么英史第一良相汤玛斯·摩尔和旷世大文豪莎士比亚都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了扭曲历史的帮凶!
        
        现在的伦敦塔里,参观者都可以按键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凶手,而我几年前看到,理查三世的得票和亨利七世的得票已经是在伯仲之间。如果理查三世真是清白的,他的在天之灵也该有所宽慰了。
      
       Truth is not in accounts but in account books.历史书上的历史,究竟有几分可信?
      
      这部推理小说史上绝对空前也极可能绝后的奇书比较像推理大海中的瓶中书,写给茫茫人世中的有缘人。
  •     一本娓娓道來的半推理書籍,是一股溫暖的力量。格蘭特先生因為腿傷躺在醫院,一段日子以來,護士朋友同事對他的關心和照顧,讓人有一種淡淡的溫暖。每一次矮冬瓜,亞馬遜,馬塔,馬噸,卡拉定的出現,都可以讓人會心一笑。格蘭特躺在床上,把書裡看來的內容望著天花板消化吸收,從每一個細節出發,根據做警察多年來對人類行為的推理和對面相的理解來一步步地挖掘出歷史的真相,即使故事的最後,發現他們的推論早就在三百五十年前被別人發現了,但是,即使不能做拓荒者也可以帶領十字軍去對抗湯尼潘帝。故事也的確讓大家開始對我們所熟知的歷史產生懷疑,這個世界上每一個國家的歷史都存在湯尼潘帝,不愛思考的群眾總是習慣性地把對真相的瞭解托付給歷史學家,而很多的歷史學家其實充其量只是作家,把道聽途說和看其他書籍得來的資料記錄下來,但浮躁的人們和學校的應試教育都讓我們被迫去接受這些湯尼潘帝。其實整本書講述的里查三世的清白之史的推理過程我並沒有看明白,格蘭特說的,大多數的成人其實還沒掌握從b推理到c的能力,只是希望以後能有這個造詣。
  •     喜欢时间的女儿,为了理顺其间的脉络,甚至自己理了个关于兰开斯特家族、约克家族的家族谱,非常过瘾。所以当看到译本的瑕疵时,相当郁闷。
      而且这些瑕疵不是关于翻译文意的问题,直接是硬伤
      
      (另,槽点:好多历史人名译者都不按通俗译法,得看英文才知道说的是谁,稍微用心统一下很难吗,波吉亚家族的人出现都用不同的译法)
      
      当然这个译本已经比之前的版本好多了,华夏那个版本的能看下去的人,我打内心佩服,看那种译文内心需要是一种多么强大的能量呀。铁伊看了那个版本是否会从墓地里尖叫以致发奋努力学好中文不太确定,但能确定看了那个版本的读者一定会充满正能量的学好英文去看看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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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She looked round the room and wished that her daughter-in-law Elizabeth had been blessed either
      with a less generous heart or with fewer relations.
      
       她环顾室内,期望她的儿媳伊丽莎白不必受到如此隆重、如此众多亲友的祝福。
      
      --先不管翻译文笔,这里的伊丽莎白的确是指爱德华四世的妻子,西塞莉的儿媳
      
      ...
      
      同一段摘录接着
      
      
      
      She was about to rise and join them in their discussion of sweetmeats-they must not think that she was
      being critical or aloof-when her granddaughter Elizabeth came breathless and laughing out of the
      scrimmage and swept into the seat beside her.
      
      正当西塞莉准备起身参与他们有关甜点的讨论时——当然不能让他们以为她刻薄或高高在上——她的儿媳伊丽莎白从嬉笑的旋涡中跑出,气喘吁吁地来到她身边,一下子坐在她身旁。
      
      
      -- 这里的Elizabeth 不是西塞莉的儿媳,原文都提到了granddaughter ,是指爱德华四世的大女儿,她也叫伊丽莎白,人称约克的伊丽莎白,是西塞莉的孙女,她才是后来嫁给都铎王朝的首位君主即亨利七世的那个人。儿媳与孙女这个细节可有关系了,这两个女人的性格相当不同,且与后文的证据链有关系的,乱来不行
      
      再接着看
      
      'I am much too old for this sort of ding,' she said between her gasps, 'and it is ruinous to one's clothes.
      Do you like my dress, grandmother? I had to coax it of Father. He said my old tawny satin would do.
      The one I had when Aunt Margaret came from Burgundy to visit us. That is the worst of having a
      father who notices what women wear. He knows too much about one's wardrobe. Did you hear that
      the Dauphin bas jilted me? Father is in a pet, but I am so happy I lighted ten candies to St Catherine. It
      took all I had left of my allowance. I don't want to leave England. I want never to leave England ever.
      Can you arrange that for me, grandmother?'
      
      -- (人家都喊祖母)
      
      Cicely smiled and said that she would try.
      
      'Old Ankaret, who tells fortunes, says that I am to be a Queen. But since there is no prince to marry
      me I do not sec how that may be.' She paused, and added it in a smaller voice: 'She said Queen of
      England. But I expect she was just a little tipsy. She is very fond of hippocras.'
      
      
      It was unfair, not to say inartistic, of Miss Payne-Ellis to hint at Elizabeth's future as the wife of
      Henry VII if as author she was not prepared to face the unpleasantness that lay between. To
      presuppose in her readers a know ledge of Elizabeth's manage to the first Tudor king, was also to
      presuppose their awareness of her brothers' murder. So that a dark reminding shadow fell across story.
      
      But on the whole, Grant thought, she had made a good enough job of the story, judging by what he
      had read of h. He might even go back sometime and read the bits lie bad skipped.
      
      (所以最后这段评价,感慨的是西塞莉的孙女不可能那时能知道自己将成为王后。更不可能知道当上王后的代价是父系、母系这边全远离政治,约克王朝灭了,换成新的都铎王朝,成为一位私生子的王后。后来这位都铎开创人,要坐稳位子,还主要靠这个约克的伊丽莎白的血统来稳定,唉。
      
      
      翻译不细致的地方多了去,我准备慢慢理出来,而且这个译版还有很多空间提高才对得起铁伊这部视点相当高的名作。那种英式、内敛、犀利、细腻的推理内在感,估计也就翻译了十之三四吧,虽然文字算通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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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接着来, 第7章
      
      谈到理查二世期间的农民大起义,然后 “乳毛未褪的小羊羔”与男主的对话如下 :
      
      “把约翰·巴尔和沃特·泰勒换成猫和鼠。”
      
      “正是这样。”
      
      --牛人肯定猜到了说的是谁,毕竟理查二世的农民大起义在前面横陈着,要推测出这二人是谁不难。但我go约翰·巴尔的时候一头雾水,go沃特·泰勒清楚一点,译者非得显得自己独特?
      
      沃特·泰勒能查到一些线索,其实用瓦特·泰勒基本就很准确能在维基里看到, 见 http://zh.wikipedia.org/zh/%E7%93%A6%E7%89%B9%C2%B7%E6%B3%B0%E5%8B%92%E5%86%9C%E6%B0%91%E8%B5%B7%E4%B9%89
      
      英文的直接看 http://en.wikipedia.org/wiki/Wat_Tyler
      
      好吧 约翰·巴尔搜不到啥,用约翰·鲍尔或者约翰·保尔就知道是谁了。此人的简介在这里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hn_Ball_%28priest%29
      
      此人有篇短小的演讲,奴隶与自由民:
      
      当亚当和夏娃男耕女织时,又有谁是绅士呢?
      
      这二人都是理查二世中农民起义的主要负责人,虽然译名不好统一,但译名不按通用,加个注呀。另原文如下
      
      'The Cat and the Rat instead of John Ball and Wat Tyler.' -
      
      'That's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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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我之前说过这个译本算不错,然后脸就被打得啪啪的
      
      'He was a lawyer turned churchman, and the greatest pluralist on record. He chose the Lancastrian
      
      side and stayed with it until it was clear that Edward IV was home and dried. Then he made his peace
      
      with the York side and Edward made him Bishop of Ely. And vicar of God knows how many parishes
      
      besides. But after Richard's accession he backed first the Woodvilles and then Henry Tudor and ended
      
      up with a cardinal's bat as Henry VII's Archbishop of ? '
      
      “他是一个从律师转行的牧师,也是有记载的最伟大的墙头草。他选择了兰开斯特而且稳稳地站在这一边直到事态已经变得很明朗:亨利四世归了位,尘埃落定。然后他与约克派言归于好,爱德华让他做了埃利主教,之后还充当了天知道多少个教区的牧师。理查即位后,他首先依附了伍德维尔,然后是亨利·都铎,最后获得了一顶红衣主教的帽子,成了亨利四世的大主教……”
      
      ---亨利·都铎是亨利七世,原文 Henry VII's写得那么清楚,故事是从理查三世到都铎王朝开始,亨利七世之间的纠结,我算明白译者这书是写给谁看的,对那段历史越不清楚看得越舒服,稍微知道的看这个译本三两下就给你搅糊涂,亨利四世与亨利七世隔得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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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文中好多亨利七世都弄成亨利四世,太多,不一一列举,每次看到亨利四世我就一哆嗦,再后来就一直打摆子了
      
  •      首先我要说,这是一本很难读的书。对于一个连自己国家的历史都梳理不清楚的人,要去梳理600多年前英国发生的事,难度可想而知——更何况那是一个喜欢为自己的儿子冠以父亲和祖父名字的国家——满篇都是爱德华、理查和乔治,以至于让人误以为这个故事只有那几个登场人物而实际上每个名字背后都有至少三个人物。我知道无数人因为《百年孤独》那重复率极高又极长的人物姓名对其望而却步,但跟英国历史比那实在称得上简洁明了。
      
       我必须承认一开始我读这本书的方法是错误的。读这本书你必须拿出考试前翻开课本进行复习时的决心去跟她死磕,必须拿出参加考试时的清明思路来理解和分析,而不是对待一本随手一翻的消遣读物那般漫不经心。我习惯把看书当做睡前消遣的娱乐活动,这主要归结于我看书的兴趣面的狭隘。我喜欢读奇幻小说、推理小说,最近甚至迷上网络小说,我喜欢读一些描述生动有趣的书而远离一切严肃枯燥的书——哲学、政治、也包括历史,这使得我很久没有(也不需要)去认真的思考总结书中的道理。我抱着这种轻松的心情去读《百年孤独》、去读《银河铁道之夜》、去读福尔摩斯和一些日本的推理小说。这些书给我带来很多愉快的阅读体验,有时还会因思潮澎湃反而睡不好觉,但我并没有花心思去琢磨他们的内涵,而这些书的内容也随着记忆周期而日渐模糊。而这一次,我也是用这种浏览的态度在读这本《时间的女儿》,同时还在读的是阿加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
      
       这种两相比较更凸显出这本书有多难读。阿加莎对人物刻画从人物一登场就描写得十分清晰,几乎是赋予每个人物独一无二的特征:一位军官、一位干练的家庭女教师、一位秘书或者一位富豪,他们都有着与他们的身份相称的特征(如果不相称那就可能是案件的突破点),就算读者记不得人物的名字也能靠这些特征来分辨人物。我所读过推理小说也几乎都是这么做的,福尔摩斯不正是强调观察人物的特征对推理演绎的重要性吗?但这本《时间的女儿》却不是这样,因为她所做的是历史推理(如果这本书不是一位推理小说家写的,而且是以一本小说的形态出现而不是一本考据严明的历史著作的形态,那我可能要去放历史书籍的那个书架上寻找她的踪迹),书中的人物一开始出现的时候都是平板的出现在历史中的形象,没有什么鲜活的个人特征。这给我这个读者增加了不小的阅读难度,因为我分不清谁是谁了!在一部需要保持清晰的思路的推理小说面前被绕糊涂了!一开始的阅读真是举步维艰,跟不上主人公的思路,只是稀里糊涂的看着主人公一步步的收集证据。随着证据碎片的集合,在主人公梳理案件的过程中这些人物的形象才一步步的丰满起来。我还没看过约瑟芬•铁伊的其他作品,或许她就是喜欢这么写的,但这种和我的阅读习惯造成严重冲突的剧情推进方式毫无疑问的确是最适合历史推理的。
      
       之所以说最适合是因为作者用历史研究的方法来推动剧情。我想大部分人都认为历史研究只是研究史料,但正如我们常说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为王者才有书写历史的权利,所谓的正史多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而野史中杜撰的成分不少,可信度也并不高。那通过哪些途径才能获知既可信又真实的历史呢?书信、账目、日记等。这些日常生活中的记录常常会透露出时代的背景和当时的时事,而这些信息中很少有捏造的。即便有,只要找同时期的其他信息进行比较也能甄别真假。但在浩如烟海的记录中寻找历史的蛛丝马迹并不容易,这是一件繁琐、枯燥、非常考验细心和耐心的事。而仅仅只是寻找线索还不够,还要有慎密的逻辑将这些线索排列整理,在这些证据的支持下推理出一个符合事实依据的真相。这也是为什么这本书的主角是那位训练有素的老警察而不是那位年轻又充满激情的历史学家。
      
       然而这本书之所以对我触动如此之大以至于我读完她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想用自己那点贫瘠的文字记录自己的想法,并不仅仅是因为她让我认识到一种新颖的写作手法或者加深我对历史研究的认识,而是因为她提出了一个名词——“汤尼潘帝”。如果你也读过这本书一定会对这个名词十分熟悉。汤尼潘帝是一个历史事件,传说是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期间发生在南威尔士的一次血腥镇压,但事实真相却是在那一次警察和暴乱群众发生的冲突中最严重的流血事件也不过是流鼻血而已。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之所以会变成传说中的“血腥镇压”,是因为丘吉尔直接派出首都警察进行干预这一行为侵犯了下议院的权利,于是在某种政治操作下被描述成不堪的“血腥镇压”。 “汤尼潘帝”在书中用来泛指任何出于政治或其他因素而被过度夸大或炒作的历史事件,特别是指那些成为传奇而知道真相的人全都袖手旁观的事件。书中举了很多“汤尼潘帝”的例子,都是些被扭曲了事实真相的历史事件,然而人们对这些真相视而不见,拘泥于自己的固有看法,并谴责那些提出不同看法的人,对他们深恶痛绝,却不去思考反对者所提出来的证据。
      
       为何我说“汤尼潘帝”对我触动极大?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先入为主并固执己见的人,如果我接受了某种说法(无论是约定俗成的还是别树一帜的),当我听到另一种对立的说法时,我可能会提出我相信的那个说法进行反驳,我可能会举出别人提供给我的证据,但那些证据我并没有求证过,因为求证是件费时费力的事,我会用一些人云亦云的说法作为论据来支持我的论点。但我更可能像书中那位门房一样,以一副“宽宏大量”的姿态表示“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并不断暗示那种的想法有多SB。这种情况是不是很熟悉?当我们打开网络,充斥在论坛、贴吧、微博上的种种党同伐异的指责和高贵冷艳的围观是不是也充满“汤尼潘帝”的即视感?有人为了一己之利而扭曲事实,更多的人不加分辨不加思考的全盘接受,甘为他人喉舌,而有识之士的声音却淹没在不理智的狂热浪潮中,甚至成为众矢之的。
      
       书中的主人公通过研究历史来推导真相,历史是过去的时间,而通过研究时间引导出的真相,就是时间的女儿。这其实是句英国谚语: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然而种种的“汤尼潘帝”却告诉我们:真相并不是时间的独生女,时间可能还有其他不正经的女儿,名为谣言、以讹传讹或其他什么名字。这是个令人沮丧的事实,但作者借书中主人公之口告诉我们:如果你知道真相,不要沉默,不要做历史的旁观者,发出你的声音!你可能会遭到其他人的攻击,但不要畏惧,为你心目中那位高贵的女士引导一支十字军!
      
      P.S.
      对于“汤尼潘帝”的理解,书中的导读部分(《时间的难产与不孕》作者唐诺)写得很好。我习惯于在读完全书后再读导读,因为有些导读会对全书进行剧透,让人分不清那到底是导读还是读后感。这本书的导读也写得很像读后感。不过由于这本书是对英国历史事件的推理,必然牵涉大量的英国历史知识,而导读中简略的梳理过书中所涉及的历史,并将公众认识中的史实和作者论证的史实进行比较。先阅读导读确实能降低阅读本书的难度,而书中的乐趣在于主人公收集证据的过程以及读者通过思考从中获得的启迪,阅读这篇导读并不会对这乐趣造成多少破坏。从这个层面来说我的这篇读后感才算得上是可恶呢。
      
  •     这确实是一本需要强大英国历史知识作为阅读背景的小说,看起来并不轻松,很多人物,很多名字,复杂的关系,都需要慢慢理清楚。但是书名很喜欢,书名背后的培根的名言“时间是真相的女儿”。虽然对英国历史不了解,分不清是历史记载的还是书里道出的更接近真相,但可以看出作者对这段历史有透彻的研究,并且不拘泥于主流信仰,客观独立的为所有人剖析了另一段故事。
  •     书名来自培根的名言,直译为“真相是时间的女儿,不是权威的女儿”,中文大概会翻成“时间可以证明一切”。有意思的是,这里把真相比作一个小姑娘——不可避免地让人想到胡适那句“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实际上确实有太多人把历史和真相混为一谈,毕竟历史(历史书、史学家)总是权威(authority)的,即便你觉得疑点重重,但一想到历史的厚重,以及……承认吧,它确实和你当下的生活没什么关系,多想了会觉得自己没事找事。再想想,一旦你坚持自己不同于主流的想法,你得花多大的劲儿向别人普及,而愿意倾听你,或者乐意接受不同观点深入思考的人又有多少?大多数时候你都是在做无用功。正如铁伊再三提及的那个“汤尼潘帝现象”——
      
      人们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抵制历史的真相.当你告诉某人故事的真相时,他们都会生你的气而不是生原说故事的人的气.他们不愿违反原先的想法,这会让他们心中有种莫名的不舒服,他们很不喜欢这样,所以他们排斥或拒绝去想。
      
      所以铁伊让人钦佩的地方不仅仅在于其缜密的文笔和层层推演,她的勇气和执著的求真更让人惊叹。她像一个真正的侦探一样,只为追求真相而思索,抛开成见,无视权威,毫不在乎400年来的历史教科书和她对着干。她条理清晰、基于事实地列举出疑点,一一破解后得出了不可辨驳的结论。势如破竹的劲头甚至有点咄咄逼人,拷问着历史界公认的权威,都铎王朝的根基,以及八卦史上最著名的恐怖故事。她就是格兰特探长,如果现实里并不存在那个友善的合作者,那么她显然是one woman against the world.
      
      尽管在17世纪就出现了为理查三世辩护的作家,以后的时间里不断有人提出塔中王子谋杀案的疑点,怀疑理查并非凶手的人并不少。但时至今日,即便这本《时间的女儿》在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评选的“100部最杰出的犯罪小说”中名列第一,理查三世在历史教科书中仍然是心狠手辣的怪叔叔形象,在影视作品里也仍然被塑造为典型的反派。铁伊肯定预见了这点,她知道,人们宁愿接受不需要动脑子、更易消化的东西,而非打破常规、反对权威的那些新异想法——即便这些新想法要可信得多。还有一个关键原因:因为这些权威实在是太权威了,一个是汤玛斯.摩尔,一个是威廉莎士比亚,人们实在不愿意动他们的主意,而只要他们动手查查就能发现——摩尔生于1478年,在理查三世战死时才7岁,关于这个人的一切他都是从亨利七世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那儿听来的,后者是红玫瑰的支持者,理查的死对头。而莎士比亚则根据摩尔的著作撰写了剧本。
      
      贯穿全书的那些线索让人躁动不已——是权威促生了“真相”,而后继者宁愿把自己的逻辑搞得颠三倒四也不愿意否认权威,从A推到B本来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多数人都硬生生掐断了自己的思维,因为独立分析得出的结论和主流不一样。
      
      于是这里又体现了铁伊作品的共通特点——超越时代。任何时代的读者都能轻而易举地把这些现象对号入座,就像《法兰柴思事件》里对流言的描写和今日我们见到的无异,本书里主流社会的历史观以及对权威的默认,和今天的大众想法也没什么不同。也许我们更关心实在的东西而非逝去的历史,也许普通人对还原真相不感兴趣,多数人宁可装聋作哑也不想麻烦自己动脑筋,这大概是人类的疾病之一,挺让人无奈的。我并不认为铁伊会天真地以为自己能改变历史教科书,我想她只是在给同样心生疑虑的真相追寻者加把劲。多一个思考者,真相就多了一分被还原的可能,也许这没什么现实意义,但是格兰特为400年前“怪物”翻案的情节总会让人心头一暖,这是跨越时代的善意交流,而人类独有的思考能力促成了一切。这是我们值得为之骄傲的能力。
      
      书中不单单提到了理查三世,还提到了其他的一些“汤尼潘帝事件”,比如独立战争时的波士顿大屠杀,听起来是英军在屠杀美国老百姓,实际只是一群人往英军岗哨扔石头,最后死了四个人。如果铁伊能玩到刺客信条3,她大概会很高兴电子游戏对真相的还原吧。无论怎么说,她都让更多的人加入了思考的行列,足以让我鞠躬。
      
      ps.
      wiki关键词搜索:Wars of Roses,书中的人物这个词条里都有链接,就当是阅读补充吧。
  •      “推理史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三大女杰之一,穷尽一生之力只写了八部推理小说,八部水准齐一的好小说”这样的评价让我在读铁伊的作品前就让我对她有了过高的期待,特别是之前我已读过了跟她齐名的阿加莎的部分作品。而不得不说,列在作品首位的《时间的女儿》确实让我有惊艳到,很独到的一部推理小说,在里面格兰特探长精彩的推理表演。看过了很多案发-找寻线索-推理的类型的推理小说之后,格兰特探长在病中通过对各种资料的分析推断从而给查理三世进行平反这一题材确实让人感到十分新颖。在读完这一本时,对于之前看到的评价还是有几分赞同的,并且对于格兰特这位探长的严谨的推理能力也有些许敬佩。
       但是接下来的《法兰柴思事件》却是一个大逆转,通本小说里面主要是对事件发生后对各人产生影响的描述,以及一些普普通通磕磕绊绊的非专业人士的调查。最后却是一个目击证人的出现才致使真相终于被揭露,母女俩也洗脱了嫌疑。所以如果这个目击证人早一点看到报纸,早一点现身,前面的一切都是可以不用发生的,那么作为一本推理小说,之前的那些内容到底有何意义,整本书就情节来看真的是平淡无奇。
       也许有人说,铁伊想写的不光是一本推理小说,而是想表达一些更高的含义,那么我只能说,对不起,我想看的只是一本推理小说。。。。后面的五部作品我也都看完了,没有《时间的女儿》那么精彩,也不至于《法兰柴思事件》的平庸,我想我应该不会再看了。当然这些只是个人的看法,也不排除随着年岁的增长,回忆起来又看到了书中的闪光点。毕竟那么多人还是给了五星好评的。
      
  •     所谓的汤尼潘帝~ 也就是 人云亦云的意思了
        知道实情的人一致闭口不言,听人虚假的传说流传,直到当时活着的人全部死去,留下坚强的传说和更坚强的石碑,成为该地的骄傲和观光卖点,至此,结论简单的打上了句号。
        起向高楼撞晓钟,不信人间耳尽聋。
        
        
        有时候,历史给予我们的还是虚假的信息~
      
      PS 这个版本没有导读。。。。
  •     历史究竟如何没有办法证明,也许每个人心中都可以有一个故事。Alfred Lothar Wegener养伤的时候盯着地图创立大陆漂移说,格兰特卧病在床,观像生疑,本着面由心生的执念,刨根究底去还原心中的历史。当我们摒除杂念,静心观察的时候,似乎可以收获很多意外。读到这本书,亦是养病之时的意外惊喜。
      读铁伊的书,让我想到一道川菜,开水白菜。光听这名字,估计很难让人联想到香辣艳丽的川菜,也很难想象它竟是国宴名菜。一如铁伊的书。
      只是简简单单的在讲故事,而故事本身也并不复杂,一眼望去,就如同漂在清汤中的娃娃菜,引不起提筷的性质。勉勉强强尝了一口,竟再也放不下。而铁伊的文字一如这这精心熬煮的清汤,回味无穷。
  •     对我来说也就还行吧。对于不熟悉历史的外国人来说本身涉及的史实就不够了解,再加上故事本身是一个躺在床上的人的推断和臆想,让我这种喜欢刺激情节的人有些失望。
      对我来说也就还行吧。对于不熟悉历史的外国人来说本身涉及的史实就不够了解,再加上故事本身是一个躺在床上的人的推断和臆想,让我这种喜欢刺激情节的人有些失望。
  •     最近买了一套8本约瑟芬·铁伊的推理小说全集。我对侦探推理小说痴迷已久,看到推荐上说她是与阿加莎齐名的三大名女推理小说作家之一,许多xx家对她的书推崇备至。约瑟芬一生就写了这8本,推荐说她虽不多产,但是产的本本都是精品。我便在这样的诱惑下买来看。
      
       看了两本后,我只能说,不是我的菜啊。最大的感想是这不是推理小说,就是小说,带着一点推理。就拿其中一本《法兰柴思事件》来说,我先看了序,本人觉得序比小说内容还吸引人。写序的作者无疑是极喜欢约瑟芬的小说的。他介绍说本书,也就是《法兰柴思事件》是一本绝对精彩的没有死亡的推理小说。序作者用了大量篇幅贬了那些以连续谋杀来吸引人的推理小说家,如横沟正史,就是金田一耕助的创造者。大意是以连续谋杀吸引人是极其容易的,每一次谋杀都可以创造一次高潮,如果一个死亡写30页,8次死亡就能凑够一本240页得小说。序作者通过这些对比,把这本书推到了极高的地位,号称如果有“非死亡推理小说排行榜”,约瑟芬的这本《法兰柴思事件》绝对可以排到前三名。我只能说序作者的确把我给唬住了。弄得我心痒痒,说到底是什么样的神奇案件,能把横沟正史给比下去。我这辈子看到第二本侦探小说就是横沟正史的,第一本当然是《福尔摩斯》啦。
      
       如果没看到序作者的文,我可能没那么失望。整本小说,关于推理的部分没多少。全是大段的心理描写,如律师对受害者的同情啊,舆论是多么的愚蠢和不公正啊,受害者是如何坚强啊。正如序作者说的,本书的主题是要表达作者对社会的愤慨和讽刺,但是没说的是推理只是辅助,只是一小部分。如果一开始我是抱着这是一本小说的心态,看的时候发现,呀,还有一点悬疑色彩,我就会感到很高兴,肯定觉得不错,觉得作者用推理手段来说一个社会故事,挺巧妙的,还能吸引人。
      
       但是,看了序作者的话,我一开始就把这本书定位到了我心中期待的推理小说的位置上。我对推理小说的要求是情节紧凑,而且案件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中心,所有人物的行动和心理,不能说全部,但是大部分,但是围绕案件的,都或多或少的提供者破解案件的线索。我喜欢的推理小说家,像横沟正史,或阿加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都写连环凶杀案的关系,小说里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在被案件影响,或影响着案件。很少会有多余的举动,或无谓的话语。而这本《法兰柴思事件》,用了很大篇幅去写媒体是如何不负责任的报道事实,公众是如何受到影响,对受害者作出各种举动。再偶尔穿插一下案件的进展。无论如何,我都觉得这是一本小说,带点推理的意味。推理在这里,只是写这个故事的一个手法而已。我觉得一本推理小说,无论中心主题是要讽刺社会的哪一方面,但是故事上,仍应该以案件为主,来表达那些主题;而不是以主题为主,把整个推理边缘化了。毕竟,看推理小说,都是最想看那精彩的破案过程,不管他人如何,这是我喜欢看推理小说的初衷。至于小说是要借古讽今也好,还是其他,那是之后我才关心的事。不然,推理小说跟其他小说还有什么区别。
  •     萍小姐凭着鞋上面的一朵小花认定茵恩斯是凶手,是因为看到茵恩斯的一双黑色鞋上也掉了一个装饰;后来纳什认出了那朵小花是自己的,萍小姐就知道了她是凶手。那,到底茵恩斯穿的鞋是不是她自己的呢?她鞋上的花是怎么掉的呢?
  •     
       大家说到“一本新的西拉斯·魏克里”或“一本新的拉维尼亚·费奇”,就好像他们说的是“一块新的砖”或“一把新的梳子”一样。他们从不说“一本某某某写的新书”,人们的兴趣已经不再是书本身,而只是因为它是新的。他们已经很清楚这会是本什么样的书了。(第一章)
      
       理查三世被冠以谋杀亲侄的罪名,他的名字俨然是邪恶的代名词。但是亨利七世,他“深谋远虑”地消灭了一整个家族,却被视为精明而有远见。这也许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方法,但是有用、谨慎,此外还非常成功。
       格兰特放弃了。历史是一种他永远不会懂的东西。
       史学家的价值观和他所熟悉的那些价值观是如此歧异,以至于他无法期望他们之间能达成共识。他宁愿回到警察局,在那儿杀人犯就是杀人犯,天子与庶民同罪。(第十七章)
      
       约瑟芬的《the daughter of time》的确一反之前我所看过的日本轻飘飘式推理小说的构思和风格,牢牢抓住了读者的恻隐之心,让我燃起为理查三世洗刷冤屈的警察责任,甚至让我跃跃欲试想要亲手去搜集证据找到真相。
      
       最开始看到书名我就被吸引了。真相是时间的女儿。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言简意赅,点睛之笔。让整个故事有了寓言的意味。
      
       对人脸敏感的探长格兰特腿受伤住在医院里,他的好朋友玛塔和历史研究者卡拉丁找来一摞历史人物的照片或画像给他当做消遣。最后的一张照片,是理查三世,但他并没有看出邪恶和着魔的样子,因此觉得很怪异。这就是故事的引子。
      
       在接下来的住院期间,格兰特围绕理查三世有没有杀害他的两个小侄子进行了调查,实际上他主要是做推理工作,而卡拉丁则是收集资料。在第十六章,他们基本上得出了最终的结论,证明理查三世没有理由也事实上不可能杀害他的两个小侄子。就在卡拉丁满心欢喜地要去写下这个发现时,却得知早在多铎王朝垮台之后,每个世纪都有人知道真相并为查理三世平反。但格兰特则认为,人们都知道真相却闭口不言,只要能说出真相让更多的人知道,就是有意义的,卡拉丁得到了鼓舞从而继续写作。
      
       故事说的很好。但是,一口气看完之后我猛然发现,我最初想看这个故事想知道的那个问题还没有得到解释,那就是“汤尼潘帝”。为什么”知道实情的人一致闭口不言,听人虚假的传说流传,直到当时活着的人全部死去,留下坚强的传说和更坚强的石碑,成为该地的骄傲和观光卖点,至此,结论简单地打上句号“?
      
       作者并没有给出答案。
  •     *警告:我是黑*
      
      强烈怀疑编辑是铁伊黑。导读把作者跟作品吹得天花乱坠,一读正文这坑爹感不是一般的强烈。看完整个系列我确定我不喜欢这个作者,但是如果没有每本之前的导读我还不至于讨厌到这程度。基本上我觉得把铁伊归为古典派就是黑无疑了。
      
      我们跳过分类学问题不谈。我个人觉得从行文风格和诡计设计等等几乎全部方面,铁伊的作品都无法归类为古典派或本格派,这就是所谓槽点太多无从下口。
      
      先不说此人故事干瘪却拖沓,人物塑造温吞模糊。单是推理小说的核心诡计设计毫无新意不说有时还牵强生硬一点就可以钉死1。老实说,我不喜欢跟作者纠结诡计设计的问题,都是些纸上谈兵其实没什么意义,大不了也就是像Another那种贴个【非推理小说,混进来的】的标签,一样看。但是写导读那位大哥老夸他家铁伊设计独辟蹊径发前人所未发什么的,看得老子实在不爽。铁伊的书,从文学性上来讲其实非常平庸,就推理来讲也难登一流之列,我要是做营销,也的确只能拿出个蝙蝠特性做做文章,但是王婆卖瓜也得讲究个度,你非要拿二锅头跟五粮液比酒性,你就是脑残了。
      
      还有一点让我很不爽的就是铁伊明显有种【老子作者我最大】的臭毛病。她居然在自己的书里为了诋毁自己塑造的角色使用了无良媒体惯用的那一套歪曲、侧重报道的伎俩……因为那个角色是设计好的凶手。简直是叹为观止。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是哪本书了……总之你在读的时候就能感到一种强烈的不协调感,人物的面目都扭曲了。可能我是有点强迫症。我不是控制狂,并不讨厌作者设计情节让读者入套,甚至作者耍些用到烂了的小聪明我也OK,但是你要用得自然一点,要符合小说世界中的客观发展和既有人物性格,说白了就是要得到读者认同,让读者入了套之后承认是你高明不是你耍赖。之前还有一部在这方面让我很不爽的作品,好像是87分局系列里面的一部,主角从开头就看凶手不爽,就是看凶手不爽,全程毫无提示凶手是真凶的细节,最后主角一逼凶手就自白了。尼玛这剧本不合格好吗。
      
      另外让我很不爽她的一点,她属于对人类怀抱恶意的作者类型。这个也很难举证,但是从她的行文中能看出来。他觉得人性是卑微而猥琐的,这个世界上蠢货和恶人多,她的同行都是些钻进钱眼儿里的小人,她的读者里也是傻子多。这点,经历了龙骑粉转黑事件之后我特别不爽。
      
      喷完了。这套书我捐给图书馆了。不管我自己对她有什么看法,毕竟也是经历时间洗礼流传下来的作品,留待有缘人欣赏吧。
  •      因为我喜欢的一个作家很喜欢约瑟芬,而天猫上又做活动,所以我一口气就将八本都买了,对于买书,我一向都是属于冲动派的,为此,我也后悔过。
       断断续续地花了两天的时间看了这本书后,推理的成分我没有看到多少,但是各种各样的人物我到是印象深刻。与其将这作为一本推理小说看,我到是更情愿将这作为一本描写各种人物以及心理的分析书看。结局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的确是很震撼,但是并不觉得有那么的水到渠成。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书,但是我会把其他几本都看完的,因为无论怎样,这都是一本值得看的书,只要你不要太计较推理所需要的那种紧张氛围的话。很适合午后边喝咖啡边看。
  •      我几乎不想说,可是我亲爱的姑娘们不在身边,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在宿舍大放厥词。只好来写书评。
       我也不喜欢前面那个叨叨叨的序言,就只看了一篇。但它还蛮有价值的。假如一个和书打交道的人为一个作者鸣不平,哪怕言过其实,这书肯定也值得一看。(我就是这么发现塞利纳的)
       铁伊对我来说好两个地方。
       1 剧作,她开口很小,但是能挖得很深。像这本就是,规定情境挺猎奇的,可她写得一点也不庸俗,关注的地方一点也不无聊,而且懂得适可而止。看铁伊的小说,我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感觉,她虽然很聪明,但是生活蛮顺利的。想要太复杂太高深的真理她给不了你,就算出于敏锐,对一些问题有所涉猎,也不会太多。所以不要扯那些人生真理打鸡血了好伐,很累的。
       就像最近争论村上该拿诺奖一样无聊,他要拿了我才不要看,不是谁天天都要吃十全大补汤,次次看书醍醐灌顶好吧。
       看她能学习剧作,就是写那些日常琐事,一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主角要出门去做一件事,他怎么开门,怎么跟家里的人打招呼,怎么拦车,怎么在门口徘徊。这些老师上课讲过很多遍的话,铁伊小说就是这么琐碎的写的。基本功,非常有价值。
       2 也是她写的浅,她的人生阅历简单带来的。
       正如她的小说不打鸡血一样,大部分人的生活也是一样的,没有那么多狗血故事发生,所以平常一点一滴为人处事,看铁伊能学很多。不是人生的至理名言,但非常好用。
       她书里到处都散布着一个英国老淑女的挑剔品味,很多,感受很微妙。具体举例子我还真想不起来。举一个近似的例子,不过是《最蓝的眼睛》里的。
       买蛋卷冰激凌,一种两块钱,上面有一个冰激凌球。一种四块钱,上面有两个冰激凌球。小女孩总是很羡慕那些能一手拿一个冰激凌,两边同时吃的人。她不懂为什么爸爸妈妈总是,要不买两块钱的,纵容就买四块钱的,但只买一个给她。虽然四块钱两个球的和两个两块钱一个球的价格一样。
       这就是老式教育,也是好的教育。铁伊小说里面很多这些东西。
       所以我说,一个女孩想变狡猾,去看铁伊比较好,她能教你很多。可能是你爸妈自己也没接受到的那些老式教育。
      
      
       顺便自己吐槽下,处女座就表看了,想太多。
      
       补一句:和推理小说八竿子打不着关系,也完全没那么看。
      
  •     所谓的汤尼潘帝~ 也就是 人云亦云的意思了
      知道实情的人一致闭口不言,听人虚假的传说流传,直到当时活着的人全部死去,留下坚强的传说和更坚强的石碑,成为该地的骄傲和观光卖点,至此,结论简单的打上了句号。
      起向高楼撞晓钟,不信人间耳尽聋。
      
      
      有时候,历史给予我们的还是虚假的信息~
  •   同意,现在真正的推理看多了后,觉得阿加莎也是戏说成分居多,结果,铁伊别阿加莎还能扯……
  •   评价的不错,赞一个。
  •   写出了看推理小说者的初衷~~
  •   可能是宝儿借给茵恩斯的?
  •   這個問題的答案我也想知道。我猜想是這樣的:茵恩斯知道了寶兒是兇手,也知道了她的鞋子掉了花朵這個事情,然後為了不讓朋友被揭發,主動借了她的鞋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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