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好人緣

出版时间:2010-12-9  出版社:春光出版  作者:謝震武  页数: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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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說話是最簡單的一件事,卻也是最難的  律師這個行業,在你印象中該是什麼樣子的呢?  可能有很多人會說,就是靠說話賺錢,口若懸河、以分鐘計費的人;談到對主持人的印象,更有許多人會說,那不開口說話行嗎?因為大多數的主持人都是舌燦蓮花、出口成章的,你大概鮮少會看到話說的不好的主持人吧!  正如您所知道的,我是一位律師,同時也是個節目主持人,那依上面的說法,我應該會比一般人多花好幾倍的時間在說話吧!  答案是——錯!  事實上律師不是一直在說話,而是得花更多時間在蒐集、研究資料上,更重要的是,必須仔細聆聽別人說話,每次開口幾乎都一語中的。所以當律師的,話不用多,但要說的準、說的狠;同樣的,主持人的工作是讓節目順暢進行,尤其要在節目當中發揮穿針引線、畫龍點晴之效,所以主持人要花很多時間與心思聽來賓談話的內容,好決定接下來要拋什麼議題給其他人,或是要接什麼話。否則,要不就是來賓說什麼你根本不清楚也回不了話,要不就是主持人的話多過來賓,那你就當來賓就好了,還當什麼主持人啊!所以當主持人的,話也不用多,但要說的妙,說的巧!  說實話,我一直不覺得我是個特別會說話的人,充其量只是得體而已,雖然也常會被別人問到為何我很會說話?或是直接讚美我說話讓人感覺很舒服(請記住,說話得體、令人舒服與逢迎拍馬是完全不同的喔!),但我也總是認為這只是朋友的溢美抬愛之詞,直到二00八年Cheers雜誌票選我為「最會說話的名人」之一時,我再回頭審視細思,才發覺我好像確實從小到大鮮少在說話時出婁子。此外,不斷地吸收旁人說話時的精萃,海納百川之後,再加上個人職業的洗鍊,就讓「說話」這件事成了我的工作利器,更成為生活社交的潤滑劑!  有了上一層自我感覺良好的認知後,我便開始再三注意身邊的人說話的內容。請您現在閉上眼睛仔細想想,身邊一定有一些美女、帥哥,或家境不錯的公子、千金們,照理說應該有不少人喜歡親近他們,但他們偏偏就是沒有人緣,工作也不一定順利,對吧!你千萬別說因為旁人嫉妒他們,所以會排擠他們,真正的原因可能是他們太過心高氣傲,所以講話不加修飾,往往傷人而不自知,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又或者你的朋友、同事中常有人說了一些白目的話而不自知,不只丟了友誼,更可能影響自己的前途。所以說話這件事,雖不一定嚴重到一言興邦、一言喪國,但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卻是不爭的事實!  其實說話是最簡單不過的一件事,但也是最難的一件事;說簡單,因為大多數的人,開口就能說,即使瘖啞人士也能以手語交談。而且自從嬰兒時期牙牙學語,發出第一聲喊爸叫媽開始(不信你回頭問問你爹娘,你第一句話不是叫爸爸就是叫媽媽,說穿了,也沒啥了不起的,因為除了這二個字好發音外,更重要的是教你開口說話的通常是爸爸媽媽,所以都教你說這二字啦!我有一位朋友,小孩都長大了,夫妻倆到現在還在為小孩開口說話時,說的第一個字是爸爸還是媽媽而爭論不休),說了一輩子,也從來不覺得說話這件事需要學習,殊不知可能在無形中早已錯失了許多良機,甚或結下了許多樑子而不自知;說這件事困難,指的是怎麼能說的好,說的巧!尤其在許多關鍵時候該說些什麼,才能發揮效用。  說話如此重要,那麼該如何把話說的好,說的巧呢?  有些人覺得把話說的多,說的快,就是會說話,你覺得是嗎?在達爾文的「物競天擇」理論下,所有的生物都會為了生存而做最佳的演化,那麼你就該明白為什麼人有兩片耳朵,但卻只有一張嘴了吧!  大自然的演化告訴你,凡事要多聽少說,先聽後說。再看看咱們臉上的構造,兩耳中間是腦子,再來往下才是嘴,也就是告訴你,不是所有想到的話都要衝口而出,而是要經過腦子思考後再說,不是嗎?  這本書把我律師執業過程中、主持節目時以及生活上看過的跟說話有關的趣聞妙事,摘錄以饗讀者。希望看完本書後,大家都能因此而有所收獲,並進而在生活上、工作上有所助益,誠吾所願也!   

内容概要

全台灣說話最得體的名人謝震武,公開傳授贏得好人緣的獨門方法你總是說錯話,讓人退避三舍嗎?當處在陌生環境中,你總是默默躲在一旁,找不到人說話嗎?你知道其實隨便罵人也算犯法嗎?謝震武教你如何學會傾聽、思考、不直覺,說話禮貌、圓滑、不傷人;把話說得漂亮,不會不小心觸法,讓新朋友、舊同事、長輩、晚輩統統喜歡你。本書推薦給想廣結善緣、增加業績的人,謝震武告訴你,如何說,可以擁有好人緣。《Cheers》雜誌二00八年票選「說話最得體的名人」第一名謝震武,教你學會如何用耳傾聽,說得好聽,贏得人心。初次見面的人該怎麼打破僵局?如何當個受歡迎的客人?當朋友遇到瓶頸時,如何安慰他們?說話反擊,如何能贏又不犯法?想轉職,怎麼說,主管不會生氣?以上答案,都在謝震武的獨門說話術中。三招應對說話術狀況:朋友兒子考大學,多半人會問:「大學考得怎麼樣?」第一招:考上不錯的大學。稱讚他:「不錯的學校喔!不簡單,真是虎父無犬子,爸爸有成就,兒子也很棒!」第二招:考上十幾、二十分就能上的大學。鼓勵他:「上了大學,好好學點東西啊!」第三招:一所大學都沒考上。安慰他:「耽誤一年又沒有關係,重點是要好好考一個自己喜歡的科系,未來才重要。不然你問你老爸,他大學那一兩年在幹什麼,他一定也不知道。」同樣的關心,不同的表達;讓我們一起把話說得有心、有理、有效果。

作者简介

  謝震武  台大EMBA,政大法律系畢業,目前為「謝震武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同時也是國內知名電視節目主持人,主持風格清新溫暖,尤其在談話性節目中,常讓來賓不自覺的真情流露。目前主持年代「今晚誰當家」、「新聞面對面」、緯來「天黑請閉眼」,並曾先後主持過益智、談話、兩性及親子類等14個節目。曾在2008年獲得Cheers雜誌票選「說話最得體的名人」第一名。 節目主持:年代MUCH台「今晚誰當家」、「百萬大富翁」年代新聞台 「新聞面對面」緯來電視台 「天黑請閉眼」八大電視台 「大家來審判」華視電視公司「快樂有GO正」台灣電視公司「超級大富翁」民視電視台 「民視監察怨」、「天天星期八」中天電視台 「今晚哪裡有問題」 「海峽兩岸知識大賽」衛視中文台 「天天五星級」MOMO親子台「小朋友大人物」公共電視 「公民眾意院」…等節目主持人著作: 機會?命運!請選擇!(春光出版社) 法律問題 1桿進洞(尖端出版社) 當代法律王(我識出版社)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說好話贏得好人緣01學說話之前,先學會聽話02小心說話 一字千金03笑話拉近彼此的距離04說故事高手05如何當個受歡迎的客人第二章 說話的藝術01找話題破僵局02不要憑直覺說話03如何開口說不?04金錢與人情的兩難05好久不見,你好嗎?第三章 談判權利學01討價還價不吃虧02人生的意外03為自己的權益奮戰第四章 上班族的生存之道01老闆就可以任意罵人嗎?02資遣與慰留話術03電子溝通陷阱多04小員工的說話術05道歉的哲學06相信我,我值得信賴07團隊提案的默契08拉近和客戶的距離第五章 新鮮人面談守則01第一次面試02天哪!當時好糗03面試必考題第六章 主導談話大局01臨場反應考驗主持功力02今晚誰當家03 Live節目最刺激第七章 你也可以是朋友的心理諮商師01你倒楣,我比你更倒楣02失戀、失業、失意第八章 甜言蜜語話情人01紅男綠女訴情衷02老夫老妻話溝通第九章 哄小的 逗老的01寶貝學說話02說話訓練班03管教孩子有原則04來不及說的愛

章节摘录

  01.老闆就可以任意罵人嗎?  我告你公然侮辱  前一陣子,有一家公司老闆在開會時公然辱罵員工:「你是豬腦袋啊?連這些東西都弄不好。」沒想到員工竟然將這一段話錄音,成為呈堂證供。最後老闆不僅被告,還得被罰錢。  最近不少新聞節目都拿這些案件當作新聞,但對我們而言,這些根本不是新聞。我如果將最近成立的毀謗或是公然侮辱的案件收集起來,大家可能都會嚇一大跳,原來這麼多啊!  長期以來,很多主管都被教壞了,以為主管就有權力可以罵人,而且愛罵什麼就罵什麼。主管絕對應該教人,但不一定可以罵人,責罵下屬一則難堪;二則效果有限,有時還得擔負其他風險,運氣不好還會被告。  以教導取代大聲責罵,就消極面來講,這是主管自保的方法;就積極面來講,自古說,帶人帶心,強將手下無弱兵。但這絕不是你天天粗言大罵部屬,就可以造就出來的強兵。  難道,身為主管就只能忍氣吞聲,對無能的員工完全莫法度嗎?當然不是!主管當然可以責罵屬下,但須要有技巧。基本上,能不罵人就盡量不要罵,非不得以一定要罵時,也要用反話罵人,也就是所謂的「反諷法」。  聰明的反話罵人法  「死三八」、「狐狸精」這些經常被拿來作為罵人的詞句,大家都覺得這只不過是隨口說說,也不會掉你一塊肉,其實已經構成刑法上的毀謗或是公然侮辱。大家對自己日常生活用語的觀念,實在有必要做很大的調整。信口拈來隨口一句,都可能被告,話在說出口之前,的確應該好好拿捏。  很多人喜歡罵人「豬頭三」或是「白癡」,心想:拜託!這又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自己身邊或是電視上,幾乎一天到晚都有人罵這些話,真的要告,恐怕告不完。如果你心裡存有這種天真的想法,那你可得小心了。  你罵人可能會被告,但同樣是罵人,我不會被告,為什麼?如果你罵人豬頭三、白癡,一旦被告,罪名一定成立,因為你罵人只是為了出一口氣,讓自己爽一點而已。如果重點只是要講到「豬頭三」、講到「白痴」,為什麼不用反話罵呢?  「對啦!我也不能說你是豬頭三,我也不能說你是白痴,但是你這件事情做得實在是……」  這就是反話罵人法。用反話罵人基本上比較不容易被告,「不能說你是豬頭」這種說法,罵也罵了,但對方沒辦法告你,因為我又沒有說你是豬頭三或是白痴。對方就算想告也告不成。  有一次我到法院開庭,那是一個刑事法庭的案件。我的當事人做了一些事,那件事情涉及兩造利益的問題,檢察官起訴我的當事人很重的罪,因為他認為我的當事人圖利一方。  說實在的,那件事情有點弔詭,根據證據顯示,應該沒有這回事,因此我在庭上說:「我先強調下面那句話不是事實,它只是為了突顯其矛盾性。檢方說我們當事人做了這個決定,有圖利左邊這一邊。那麼,依照同樣的邏輯,如果檢察官你起訴了我們這一邊,我是不是也同樣可以說,你圖利了另外一邊。這不是一樣的道理嗎?你不能因為一個決定,就直覺認為有圖利的問題,必須再檢視其他證據。我再強調一次,我剛才所說的不是事實,我只是想突顯這個矛盾性而已。」  當時我們這邊的被告有很多人,其中有一位不是我的當事人。當我講完以後,那名被告一副得到有力支持的樣子,大喇喇地站起來說:「對啊!我就覺得你們檢察官也很有問題,你們根本就是拿人家的好處……」話才一出口,檢方當場立刻說:「記名筆錄,我要告你。」  這時候法官開口了:「你跟人家謝律師比什麼,人家在邏輯上,就已經告訴你不是事實,只是為了突顯矛盾。你跟人家學什麼,東施效顰的結果,你就是要挨告。」  那位被告所講的和我講的內容,某種程度是要突顯同樣的問題,只是他不會拿捏尺度,最後結果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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