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衣情緣

出版时间:2010-6-30  出版社:寂寞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Isabel Wolff  译者:林雨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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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推薦序穿上一件快樂的衣裳文 / 作家 彭樹君  一個滿面愁容的女人走進一家古董衣店。「我要買一件快樂的衣裳。」她說。  她剛剛遭遇了生命中的重大打擊,日子幾乎無以為繼,但她認為,只要能穿上一件美麗的衣裳,那麼她將再度獲得不可思議的力量,也就有勇氣去面對一切橫逆。  這是《古董衣情緣》裡一個小小的橋段,當我讀到這裡的時候,不禁微笑起來。因為,包括我在內的許多女人也是這樣啊。我們總是相信,一件美麗的衣裳可以增加自信的能量,那麼或許也會帶動人生正面上揚。  女人對衣服向來有著深刻的情感,而且往往是一見鍾情。看見一件喜歡的衣服立刻怦然心動,那就是宿命的相逢,從此注定了隸屬與擁有。若是得不到它,那種心心念念簡直魂牽夢縈,就像一個無緣的情人,令人戀戀難忘。當終於把那件衣服穿上身的時候,有如置身一個嶄新的世界,周圍好似霎時開滿了繽紛的花朵。  衣服不但是女人身體的延伸,更是個人伸展臺的示現。衣服不只代表了一個人的個性與風格品味,還是某種自我認同。一件公主般的衣服,會讓女人有自己正在發光的幻覺,失敗的戀情或是討厭的工作忽然都遠離了,所以女人穿上的不只是衣服,還有一份自信,一個對明日的盼望。  衣櫥就像女人的記憶庫,每一件衣服都連結著一個回憶,甚至一段人生。打開一個女人的衣櫥,彷彿進入一間私人史料室,這件亞麻緹花襯衫沾染著第一次約會的氣息,那件蓬紗小禮服在二十歲生日當天曾經獲得許多讚美……因此女人總難以捨棄某些有著特殊意義的衣服,畢竟那等同於割捨自己一部分的歷史。而當女人下定決心清理衣櫥的時候,那就像是某種與過去道別的儀式,因為快樂的衣服也可能因為人生裡的種種無常而變成悲傷的衣服,若拋棄了悲傷的衣服,或許也就一併丟開了悲傷的回憶。衣服之於女人總有說也說不完的故事。  《古董衣情緣》描述的正是許多女人與她們的衣服之間的愛恨情愁,全書多線交錯進行,以一間古董衣店為舞臺,種種悲歡離合都在這裡藉著一件件登場的衣服上演,充滿了愛情與友情、背叛與寬恕、傷痛與療癒。作者伊莎貝爾.渥芙很會說故事,她就像一個精巧的裁縫,用她的生花妙筆將不同的女人與她們的衣服穿針引線,織成了一部優雅迷人的小說,令人讀來有時微笑,有時嘆息。  正如本書開頭引用以薩.辛格的那句話:「服飾蘊含著多麼奇特的力量啊!」所以,一件綴有手縫水晶的杯子蛋糕禮服可以讓一個女孩決定結束不快樂的戀情,一件藍色的羊毛大衣聯繫了兩個世代兩對閨中密友的生死情誼,一整個秘密衣櫥裡從未穿過的漂亮衣裳則象徵了一個寂寞的女人對於幸福的嚮往,還有其他許許多多女人與衣服之間的故事,都環繞著本書的主題:是的,每個女人都可能因為一件屬於她的衣服而發光,但讓那件衣服價值非凡的,卻是人對衣服的情感投射,更是人與人之間說也說不盡的愛與回憶。

内容概要

  愛並不是懸空存在的,它依附在女人身邊瑣瑣細細的物件上。特別,是那件想珍藏一生的美麗衣裳……  ★甫上市便榮登英國亞馬遜暢銷書榜,讀者4.5顆星熱情推薦!  有什麼比一個結合愛情、友誼、療癒,以及美麗服裝的故事,更教女人心動?   每個女人都想保有一段能永遠珍藏的情感,就像保有一件能永遠珍藏的美麗衣裳……  每個女人都有一件想要保留的衣服和感情,菲碧也是……  菲碧總是夢想要開一間古董服飾店。從掛在緞料禮服旁那件Vivienne Westwood的裙子,到用有亮片的小禮服裝飾牆面,所有的細節都在她的腦中。  屬於自己的古董衣店開幕後,眼見客人絡繹不絕,菲碧既興奮又激動。她的夢想實現了,但過去的秘密,卻對她創業開店投下了一道陰影。  有一天,她遇到一位名叫德蕾絲的法國老太太,對方有一整櫃的衣服要賣給她,只有一件不肯割愛……  當德蕾絲開始訴說那件藍色小大衣的來由,菲碧發現,那個故事不僅和自己的人生有著神秘的關聯,還可能幫助她療癒過去的傷痛。  值此同時,菲碧古董衣店客戶們的感人故事與她自己的浪漫戀情,也正悄悄地展開……

作者简介

  伊莎貝爾.渥芙 Isabel Wolff  生於英國沃里克郡,曾在劍橋大學攻讀英文。於BBC服務12年,擔任國際臺的新聞製作人與記者,因而經常至中美洲、非洲與亞洲蒐集紀錄片資料。也曾替許多報紙雜誌撰寫專欄,其中於1997年為《每日電訊報》撰寫的「Tiffany Trott」專欄,才刊出一週,渥芙便收到出版社的出書合約,從此展開她始料未及的小說家生涯。本書以外,另著有七本暢銷小說,售出23種語言版本。她與家人目前住在倫敦。譯者簡介林雨蒨  澳洲墨爾本大學亞洲研究所畢業,曾任路透新聞編譯與伊甸基金會海外公關,現為專職譯者。  譯有《陌生貴人》(方智出版)《天使遺留的筆記》《中國怎麼想》《自由寫手的故事》《不專業偵探社》《蘇格拉底的咖啡館》《療傷的對話》《創業致勝的第一本書》《是你,製造了天氣:全球暖化危機》。 

编辑推荐

  作家 女王 / 作家 貴婦奈奈 / 知名部落客 艾瑪 / 作家 彭樹君 / Cher Cher古董蕾絲店 / 《美麗佳人》總編輯 胡玲玲 / FREE EAST設計總監 賴玉青 / 麻布茶房董事長特助 蕭穎 ◎心動推薦精采書評  ※ 我很享受作者的鋪陳,很享受她為每個主角塑造的性格,用簡單的文字貼心地帶我進入她的世界。再加上我超愛古董衣!沒想到地球彼端也有人跟我擁有一樣的情趣,看這本小說的同時,也像看了一場歷史故事的時裝秀。──作家 貴婦奈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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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6条)

 
 

  •     关于古董衣的介绍是很多的,不过有点太多了,有点像郭敬明的小时代,不停地介绍名牌的衣服。其实故事本身叙述的很吸引人,可惜被古董衣占了太多的章节,没办法,这本书叫古董衣情缘嘛。贝尔夫人的角色很出彩,很真实。
  •      描述了一个30几岁女人失去好闺蜜之后发生的事情。全文开始有点牵强,只有那个安贝夫人还是什么夫人的事情比较吸引人,其他有点刻意展开的感觉。整个故事总的来说还行,跌宕起伏也有,只是代入感不是很强,分了好几条线穿插进行,看过一次应该不会看第二次了吧。
  •      看完这本书,我就在想,世上的事真的是非错即对的吗?我们总会遇到明明心里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马上采取行动A,可受当时我们的年龄、经验、所处立场等等的影响下在实际操作时会犹犹豫豫地选择行动B,事后还会自我安慰一番的情况。那些因为我们自己理不清、搞不明的原因而做出的决定和所采取的行动,经过时空的交错与发酵,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料。就像贝尔夫人不会知道就在自己没去的那个晚上自己的好朋友会被抓,菲比不会知道艾玛会死去一样。这看上去或许夹杂着叹息与遗憾但却不可否认生命是一场神奇的旅程,同一个事件因为一个小小的改动就会产生不可预测的结果。
       这本书中讲到贝尔夫人的回忆,心疼年仅8岁的莫妮卡就要照顾全家人的饮食,可莫妮卡却是因为好厨艺而获救。现在做的事,无论自己喜欢与否,都会在未来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尊重那些来到自己面前的人,享受那些手上正在做的事,也许在这些平常之中会藏有一份“最好的礼物”。
       爱情的模样有千万种,可是这本书中所讲的爱情,我不喜欢。菲比一边和年老却有魅力的迈尔斯谈恋爱,一边对丹保持着不清不楚的关系,还时不时会想起那个被甩的未婚夫盖伊。爱情中的试探、嫉妒、占有等等暴露出来之后,最终峰回路转选择了丹。可是转念一想,我似乎有些明白,不经历这些选择和挣扎,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从刚开始的对所有美好东西的占有,到之后对这些所占有的东西进行深入与了解,选择和判断,以及自我的提升,最后放弃掉那些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安放好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是个反复漫长的过程,同时也是一项需要学习和练习的技能。关于这份爱情的结局,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
      
  •     在书店偶然看到的书,看到封面就自然而然的被吸引了,放假的时候在家有空就去读几页,书中的世界格外的令人神往。开学还没读完索性买了一本回学校读完的。读完让人心情美丽的一本书。刚好最近vintage大热,值得一读。
  •     很多类似的小说中都离不开友情和爱情。我只想说,女人的友情通常是自私和无私的结合体,而在爱情中则是彻头彻尾的自私了。
      当然《古董衣情缘》中并不是直截了当的来谈论女主的自私或无私。
      说她是一本治愈系的书,也许是从“失去”-“得到”-“再度失去”-“再度得到”的重复和循环中得到了安慰。
      女人在成长中最大的挑战就是勇敢而理智的做出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不感到后悔,就如本书中的女主人公一样——选择了闺蜜的爱人;订婚前分手;逃避错误又直面错误;开办自己的小店和事业;和一位人父恋爱;再度离开“对”的人……等等。女主的每一次决定都带给我疑惑,也得到了我的理解。我尝试着从她角度去设想自己,我确定我一定不会走像她这样的路,但我依然佩服她的每一次决定,她也许逃避过,但之后都是勇敢的尝试和突破,然后理智的分析并抉择。
      也许这就是一个女人走向成熟的过程吧。
  •      这本书是在卓越上买够100块外送的小说,当时选择它完全是应为封面精美,一个白得透明的女人身体被勒紧一件淡蓝色束身衣里,浅黄近白的头发上插满了散乱的雏菊,它多少让我想起了十七八世纪古典小说中的女主人公。
       然而书到手,我一下午读完了,真正抓紧我的不是它那可怕的腰封”吴佩慈感动推荐“”英国最受欢迎治愈系“云云,也不是女作家意淫一般编造出的三男共捧一女,其中的女还是用”我“作为主人翁,恶心不;也不是那些劣质又笨拙的所谓双线结构叙事、俄罗斯套娃一般故事里套故事的叙述方式;还有一些充满小心思的言情小说必备情节,虽然我没看过什么言情小说,但这些情节也委实面熟。
       吸引我的东西有二:
      
       第一,它能打中所有女人软肋的,衣服,古董衣。古董衣不同于近年来大行其道的复古风,古董衣真的是古董,是从有年头的名媛淑女衣柜里扒出来再拿去拍卖或者去旧货市场上淘的衣服。这个概念在国场大概还是个很尖端的时尚概念吧,至少不是我们平民的消费层次。
       虽然我本人并不是时尚界人士,对各种品牌也从来没有留意。但我喜欢这种充满技术含量的小说,我喜欢女作家对各种品牌的罗列和点评那种纯熟又眷恋的气度——虽然那未必是我喜欢的东西——这让我觉得女作家是个有执著有痴癖的人,“认真的女人最美丽”说的正是这样的状态,也是我如此羡慕的状态。看本小说像是看了一本服装扫盲书,我知道了好多品牌和名词还有欧洲各个时代流行的衣着款式的意义。
      
       书中处处充满这样专业性质的描写。让人喜欢。
       我问克罗珊“你喜欢哪一类衣服?”“恩...我觉得有点儿《赎罪》的感觉,或者另一部电影叫什么来着?《高斯福庄园》?” “我明白了,那是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斜裁,是法国设计师玛德琳.薇欧奈的贴身斜裁风格。”
       ......
       “你想买点儿什么呢?”“无所谓,我想要一件活泼点儿的衣服,喜气点儿的。”我给她看了一件horrocks的亮面棉质太阳裙,20世纪50年代的,上面绣着矢车菊。
      ......
       我花了几个小时,挑选了几件20世纪无四十年代的简单印花裙,还有几件二三十年代的白色睡袍。这些衣服中,有几件质地是粗麻布的,其余几件混纺的,还有几件是瓦朗西纳的,这是一种随风飘扬、像蛛丝一样轻盈的薄纱。许多睡袍都有精美的刺绣。
       这样的描写实在让我们这些逛街只能买回一些大工业时代机器生产出来的衣服的女人汗颜啊,在单位里穿着动辄就是撞衫,随便看某人身上的衣服立马能知道是vreomoda还是欧时力的当季新款。穿着这样的衣服,只能内心里自我安慰,没关系,我比别人穿得好看。
      
       第二,也是最重要一点。这本书中贯穿始终的,对于过往岁月、老旧的人、老旧的故事缅怀,这种深深的怀旧情绪,可能与这本书写的对象“古董衣”有关,但我相信莫若说更与一种英国人的贵族气质有关,一种老派的魅力。
      
       女主人公菲比通过古董衣不断与各种人结缘,贝尔夫人一个如旧物一般年老失修当仍不失魅力的老妇人,从她那儿菲比了解了一段尘封往事;丹,一个杂志编辑,即使是一个年轻人,约会菲比的方式也是带她去看老电影,嘉宝的《安娜卡列尼娜》,《日格瓦医生》,最后还自己开了一个专放老电影的影院;书中处处让人留恋的伦敦风光,还有菲比按照贝尔夫人故事中的描述重返贝尔夫人68年未归的故乡,竟然还可以通过酒馆、旧建筑找到其所在。
       68年未归啊,如果在我们的国度,恐怕十年不回家,街道楼房都会变了样子吧。故乡确实还是那个故乡,但你还找得到童年记忆中那棵树吗?你还看得到孩子时候的你用小刀刻在红砖房上的那些幼稚的笔触吗?你还找得到那家好吃的粉摊吗?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是故乡的失语者。
       三个月的漫长暑假,天天躺在房间里看书睡觉。楼外就是一个工地,不断传来装修时电焊的刺耳声音、粉尘不断、卡车夜以继日拖着各种钢筋水泥、不识面孔的黑瘦的农民工在顶着烈日修路造桥。我在这个地方出生,长到三十岁,但是我所有的记忆,全部被这些开放商、卡车、机器给吞噬了,不对,也不应该说是这些人吞噬了,而是这个飞速发展,不止何时才能消停一下的国家。
      
       老公的同事刚娶了一个已经拿到英国国籍的女孩,她在英国学的是建筑,现在回到柳州规划局工作。我们很好奇问她为什么不留在英国发展,她说英国的建筑规划已经没法发展了,都是老的成熟的建筑,还是中国前景好,到处都在破土动工。听了我不知该怎么评价这个问题,中国超过30年的老房子仅为20%,美国有45%,欧洲有70%。这到底是个好事还是坏事。
       于坚有篇文章——《老人不是包袱》,大概讲的是英国的老年人和国内老年人生存状态的不同:在伦敦这个城市,到处是女王般仪表堂堂、高贵严肃又亲切和蔼的老人,伦敦有许多老人用品商店,那些和国内那种老气横秋专为敷衍老人赚钱的粗糙丑陋的店不同,那些是真正的精品;中国的老人只能是一些感受到自己已经被时光淘汰掉的”老废物“,若不是扛着书包追着小孙子们跑,就是在家里守着一台电视,而英国老人不是包袱,而是这个国家的活历史、精神容器、道德楷模、美食秘方、久经考验的生活品味。英国女王,这个引领英国高品质生活和时尚的老人,使得老年人的地位也不同凡响。而我们的国家,实在太新了,街道建筑、所有的场所都是为了年轻人开放。老人早该识趣地退出历史舞台。
      
       我们太喜欢“推陈出新”、“旧貌换新颜”、“天堑变通途”,我们喜欢新的,赞美新的,喜欢规划得方方正正的公路和绿化带、喜欢整整齐齐的建筑楼房。所以,我们永远不可能写得出《古董衣情缘》这样的故事。
  •     本来是一口气读完的~但是昨晚朋友搅扰了我的好梦,剩下的一半今天才看完...
      觉得非常好看...
      刚看完的那一刻忍不住发了条微博小小评论了一下着本书...
      
      
      "寻找解脱的故事,寻找爱情的故事,寻找亲情的故事,寻找友情的故事,寻找救赎的故事,寻找出路的故事,寻找活着的故事,寻找的故事…我喜欢的故事…结局平静的故事…得到原谅,得到救赎,得以存活…"
      
      
      主人公一直在寻找,有意或者无意...
      
      [解脱]
      
      她对朋友艾玛之死的困扰,她整本书最大的心病便是在此;
      
      对父母离异,父亲另结新欢并产下一子的困扰,同样她的母亲,一位可爱的夫人,有更大的困扰,而最后,她们共同放下这段心结,而她的母亲同样放下了的是想要通过种种稀奇古怪的方式让自己看上去更加年轻或者是更加好的念头,最后她确实如愿看上去更加好了,而很大一部分原因恰恰是因为她的放下和释然;
      
      她对与迈尔斯感情的困扰,一方面发现自己爱上了颇有魅力的迈尔斯,另一方面却逐渐认识到两人之间无法解决的问题——来自迈尔斯与其女儿的关系——终于戒指事件让其最终选择了放弃;
      
      她的前男友盖伊,这个深爱着她的可怜男人,因为她的无法独自承担起内心的自责而把罪名通过修改记忆套在了自己身上,而最终,他找到她,两人共同面对,让他解脱解锁,也为她的解脱做了重要的事情,起码她面对了正确的记忆;
      
      她那年迈的朋友,贝尔夫人,在交谈中,在面对死亡的过程中,也是在她的努力——虽然一部分是处于潜意识的自我解脱,转嫁了危机的方式——得到了解脱;
      
      迈尔斯,可怜的男人,爱着她却无法正确处理教育女儿或者说无法正确地处理他的这个心肝宝贝.最后的他虽然面对了现实,让女儿接受治疗,但是他自己似乎并没有得到救赎,希望他能够早日坦然起来心中真正得就.
      
      [救赎]
      人的心在相互关系中得到救赎,在自己的努力中,为自己找到出路,几乎出场的每一个重要的人物都在寻找救赎,或者说是,寻找出路,有的成功了,有的还在路上,有的还没有需要...
      
      [出路]
      寻找出路,或者为了感情,或者为了未来的路,给自己找一个新的活下去的方式...
      主人公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还是事业,都在寻找出路;
      母亲为了逝去的爱情寻找,为了逝去的青春寻找;
      父亲最后也找到了出路,不再是家庭妇男而是再次与自己的事业——考古学——结缘,毕竟发挥自己的天赋,在自己所擅长的事业上有所得才能带来最大的快乐,相似的还有丹,离开了自己投资的报纸,开始寻找自己内心的梦想,并且找到了心爱的姑娘,他是最幸福的一个;
      贝利夫人自然不说,她的友情,她的救赎,她的生命,在完结的前夕全部归于了平静;
      安妮,写下了贝利夫人经历的这个离奇的故事;
      还有盖伊,迈尔斯,他们都在努力,寻找生命的出路,寻找继续存活的方式,无论在哪方面...
      
      [爱情]
      不必多说,主人公与三个男人的关系,在这三种不同的关系中,她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个...
      
      盖伊,相爱,甚至这或许是作者一生中最爱,最值得回忆的一段美好,再没有其他人能给她带来更好的飞蛾扑火般的恋情,但是却因为共同经历的那件可怕的事情而使这段感情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如果说共同美好的回忆让关系像陈年红酒历久更加香醇,那么共同痛苦的回忆带来同样的效果...这也正如为什么奥斯威辛幸存者不愿与那段黑暗时期的朋友交流,为了逃避一段痛苦的过往,这是无奈的选择...
      
      迈尔斯,年长但风度翩翩,可以看出来他对她的爱是非常炙热,但是他自己的问题,由于前妻早亡,独自抚养女儿十年,而带给他复杂的家庭问题,迫使作者不得不退出这段感情...
      
      丹,色盲但是充满了生命力的丹是她的小福将,一篇报道冥冥之中带给了她好的生意,把贝利夫人带给了她——这是在她的救赎路上最重要的人,这是她的soulmate,他有梦想会行动,拥有自己的电影院是多么酷的事情!并且他喜欢黑白老片!他不是个整洁到一丝不苟的男人,但是粗犷的汉子总会有独特的魅力不是么!~
      
      [友情]
      与贝利夫人,与安妮,与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凯特...
      
      [亲情]
      父母离异,母亲始终耿耿于怀无法再次面对她那再婚且又有了幼子的事实,她从无法接纳那个太过幼小的弟弟到为了弟弟的生病而担忧流泪...
      最后这破碎的一家人终于再次找到了适合的相处模式,母亲留在小宝宝脸上的唇印便是这一转折的最大印记...
      她愿意圣诞夜再次与前夫,前夫幼子,还有心爱女儿相聚,这是对离异事件的接纳,对丈夫再婚的接纳,对丈夫新家庭的接纳,同时对过去的珍惜...
      
      
      在我心里,这是个好极了的故事...
      故事里的每个人都这么努力地活着,缺陷且幸福...
      拥抱生活的不完美...
      
      
      
  •     人类是很善于自我欺骗的动物,总是把原因追究于他人,也许揭开表面的自己是那么的丑陋不堪,但是不管怎样与其让伤口一直化脓、腐蚀、还不如在觉得自己可以承受的时候割脓化腐,做一切自己能挽回的事情。不要让自己有遗憾,我们都有做错事的时候,请不要为自己和他人找借口。
       也许现实中遇到什么事、什么人、都是有机缘的,没有谁是谁的救赎
  •     生活中,能遇见什么人又发生了什么事那都是缘分。有些东西冥冥之中老天都帮你安排好了。情感上分离也是一种暗示。上了年岁的物件都承载了未知的回忆,或感伤,或甜蜜。只有你走近她,才能看清。人又很容易满足,人又很容易自我安慰。曾经发上的不愉快,不知什么时候早就已经释然了。然而,感动又不是那么确切。
  •     我不太明白西方言情时尚作者的矫情和细腻的分界线,也不会用评价是好是坏的角度来看待。
      但有一点很明显的是,那个记者男显然比女主看上的那个魅力成熟男有说服力的多,他一次次的约她,每次他出场都让人觉得完美。当然,感情不是这么选择,女主当然会喜欢一个更成熟的男人,即便这个男人有个问题女儿,还偷了女主的首饰,最后女主被成熟男赶了出去。
      兜兜转转,记者男又出现了.......
      有时候你会觉得奇怪,女主怎么能抢了闺蜜的男友后,闺蜜死后,还能有这么好收场,但人生就是这样,这是小说。我解读的不够深,但我真没觉得女主和记者男之间的感情很有说服力,记者男的性格比较模糊,像个完美男人,感觉有点做梦的不真实..........哦,对了,我还在看这个女作者的书,《画中情缘》,看完再来报
  •     去年8月的一天中午,去完银行,顺道去了购书中心。热销书架上的这本书,封面好看,便买了下来。
      九月底,一场长途旅行,四分之三的内容都用来打发旅途的无聊。十月初,回到居住的城市,形形色色繁杂的工作与生活,将这本书停在了旅途结束的那一页。
      直到上个周末,惊蛰的前三天,翻开读完了最后的内容。泡完脚,书也到了末页。
      半年的跨度。
      换做以往,这种外国文学的译本,让我产生人物的混淆,读到最后,往往弄不清谁是谁。
      唯独这本不是。
      
      谈回书的内容。
      安妮的故事固然让人惋惜,贝尔夫人的经历是我甚少读过的,自然也有趣,主人公纠缠与两个不同类型男生的感情生活也为故事增加了情感的主线,还有主人公的父母,最后也有相处好转的一面。
      
      小说中的对话不多,以我为开头的作品大都伴有极多的心理描写,尽管一再强调自己更偏向于中文小说中细腻的文笔和丰富的辞藻,但这本书并不影响阅读的需求。并且书中对于古董衣细致的描写,从面料、颜色直到蕾丝和丝带的质地,让对二手商品毫无兴趣的我,都能感到如此的真实与美艳。
      
      略有遗憾地说,这本只是值得一读的小说,一是作为外国文学,这本小说确实值得一读,去体验里面不太算跌宕的故事;二是作为对故事情节、词句语序阅读的需要,只需要读过一遍便好。
      
      此书搁书架里,待借,待换。
      
  •     封面上是白皙纤细的身着古典衣的美丽背影,金色的头发上各色小雏菊,让一切艳丽而不低俗。周围是暖黄色与淡绿色相溶的背景。人对具象图画的感觉总是很直接,所以接触的第一眼在我脑中刻下“温柔”二字。
      汉译名是《古董衣情缘》。我不关注时尚界,不了解那些年龄比我大上数十轮的服装品牌,甚至于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衣服也可以称之为古董。于是,一切都变得吸引人起来。“情缘”二字过于直白,又带着些许丝丝纠缠的靡靡气息。看完全书后,特地研究了一下英文原名———《A Vintage Affair》。词典给的解释是“远古故事”。似是而非的感觉让我说不出个所以然,继续拆分到每一个单词。Vintage,作形容词是“古老的;最佳的;过时的”,作名词是“葡萄收获期;葡萄酒酿造期”。天知道看到这里时心里有多波动,忍着一丝激动继续查“affair”这个早已熟识的单词。于是得知,原来affair也指时间不长的风流韵事。
      
      看书前后的细枝末节说到这里打住。
      
      一个以死亡为誓的故事之后是正文。一家满载旧时服装的新店在伦敦街头开张,在那个起誓的女孩(艾玛)死亡之后。自此,这个女孩便一直存在于字里行间,即使已经死亡。
      有时候,我忍不住将故事定义为怀念。菲比(店主)的“古董衣部落”赋予旧衣裳新生命新活力。既然有新,便不可避免地谈到旧。那些衣服背后的陈年旧事是筹码也是重压。菲比收购竞拍古董衣,为修复破损的古董衣而自豪,却也不可避免地想到“生活中有如此多的东西是不能够修复的”,比如,“古董衣部落”角落里帽子的主人。
      怀念是主基调,是“旧”,于是“新”应运而生。古董衣部落的开张,开张时迎来的记者——丹•鲁滨逊,拍卖会上邂逅的迈尔斯,以及同样带着怀念的贝尔夫人。
      回过头来细看第一章里菲比与丹的采访过程,不难发现,其实这一段采访的情绪即是他二人这一段故事的隐喻。菲比起初的不满,到渐渐的好感,以及无法否认的新闻稿对菲比带来的客源与收获。所以,到书的最后一行,菲比的电话响了,是丹。
      细水流长是绵绵而轻柔的陪伴与守候,不到大起大落之后看不见其中的好。而那段激流勇进、迅速前进却也过早结束的情节往往撩人心弦。撩谁的心?拨谁的弦?局中人如是,看客亦如是。
      相互吸引的两个人,如果恰好性情直爽,自是恩爱无边相依相伴。所以菲比与迈尔斯的恋情纵使在本书如此宁静的笔触下也能赤裸直接。我们甚至能看到字里行间的心动,会为迈尔斯的表白暗暗紧张,也因挡在二人之间的迈尔斯的女儿罗克珊而愤愤不平。一切沉淀之后,你会发现,这种紧张与不平皆是无关紧要的。罗克珊是迈尔斯的阿喀琉斯之踵不假,而像古董衣一般生生不息却又挥之不去的绵长岁月却是菲比与迈尔斯之间的死穴。
      菲比喜欢古董衣,菲比说迈尔斯是一个古董衣一般的男人。她珍藏古董衣,穿着古董衣都只是一时的。每件古董衣都有它的前尘与后果,而菲比将其中间的岁月珍藏。所以迈尔斯这件古董衣,不能修复完美之后上架展出,只能理清因果之后典藏于心。
      撇开引子和尾声,全书有十五个章节。丹从第一章出现到最后一章也不曾退场,迈尔斯在第二章出现,却愈往后愈走出这个故事。15个章节里,有5章是围绕贝尔夫人展开,6章围绕迈尔斯,真正围绕丹的只有2章,正在围绕艾玛的甚至于只有一章。而所有那些与贝尔夫人谈起的往事,发生在古董衣上的世事,没有哪一桩哪一件不是将艾玛埋在心里典藏。
      菲比出售或者穿着的古董衣,没有哪一件不是曾参与其他人的生命,而艾玛却是因为在菲比心里而渐渐被珍藏。
      菲比与艾玛的友谊,贝尔夫人与莫妮卡的友谊,皆是因一方的愧疚而让另一方永存,而释然之后,却是另一番珍藏。菲比与迈尔斯并没有那么遗憾,毕竟若不是彻彻底底完成这一场爱恋,又如何被人全身心埋藏。古董衣固然值得被爱,但所有的一切总在慢慢发展,所以细水流长的丹在时光里继续流淌。
      主线之外还有一些细小枝蔓,菲比父母亲的纠葛,菲比母亲的释然,盖伊与菲比的过往,艾玛对盖伊的爱……诸如此类,让整个故事无比充盈。却也可有可无,因为一切结束后,我们念念不忘的是A Vintage Affair——葡萄成熟时那段早夭的风流韵事。不只是菲比,同时也被我们所典藏。
      
      剧情在此打住。
      
      1.书里提及大量服装品牌,有兴趣的可有花点时间一一涉猎,其实也是一笔颇丰的收获。
      
      2.另外,关于阿喀琉斯之踵
      荷马史诗中的英雄阿喀琉斯,是凡人泊琉斯与美貌仙女忒提斯的宝贝儿子。忒提斯为了让儿子炼成“金钟罩”,在他刚出生时就将其倒提着浸入冥河,使其刀枪不入。但遗憾的是,因河水湍急,母亲捏着儿子的脚后跟不敢松手,所以露在水外的脚后跟成为阿喀琉斯唯一一处死穴。后来,阿喀琉斯被赫克托尔的弟弟帕里斯一箭射中脚踝而是。后人常以“阿喀琉斯之踵”比喻:再强大的人,也有他的死穴和软肋。而阿喀琉斯之踵,直白点说,就是软肋。
      
      
  •     开个小店爱自己的梦想,在慢慢的、随着时间流动的生活中认识不同的人,听到不同的故事,有自己的故事,有帮助别人的心意。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好~~英国的作家的感触点,总是不同于我,却没有违和感,而是淡淡的给我意外的乐趣。很有画面感和细腻思绪的书啊,各个配角都很鲜活独立~
  •     半年前,想买一本关于vintage clothing的书,搜到了《古董衣情缘》就立马订购了。封面少女的美背很有feel,可是封面下方明星网络荐书的那条白破坏了封面的灵气。那段时间马上就要交设计作业了,白天很忙,晚上熬夜的看这本书,看得入迷,情节很生活很温馨,每个伏笔都让我激动不已。我也想和菲比一样,在繁华时尚的某条大街上,开一家古董衣店,走遍世界去寻找美丽的古董连衣裙,再遇上一位欣赏我的男人。菲比,一个30岁出头的女人,通过自己的善良,真诚,执着,拥有了忘年挚友,和爱自己的男人,还有家人的和睦,有了一个能够慰藉心灵的结局。很美好的一本书,想买一本精装的收藏起来。
  •      人生的事情不能简单的用对错来表示,很多时候,我们无法说清楚这是谁亦或是谁的责任。菲比和盖伊互相倾慕,起初,菲比并不愿接受这份感情,因为她考虑到了她与艾玛的友情。之后接受盖伊,发展两个人的感情,她也是深深觉得有愧于艾玛。于她,她觉得伤害了朋友,但基于多方面的分析,她认为艾玛会走过来的,虽心有不安。而艾玛,她又有什么错呢,毕竟,她是个受害者。可是人性,本质又都是善良的。当菲比为朋友的死深深自责的时候,她发现,艾玛并不是怪她,反而对自己不能很好的面对这件事情而苦恼。
       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来看待这个世界,感恩别人对你的付出,淡定、从容、积极、乐观!
      
  •     这阵子总觉得自己连话都几乎不会说了。
      懒散的生活使我丧失了活力和斗志!
      淋巴发炎,嘴巴溃疡……
      本想通过换个发型开始新的生活,结果却是开始了躲躲藏藏的“新”的生活!
      因为我却是接受不了自己的刘海,确实接受不了顶着这样的发型去见熟人!
      下午去图书馆看了《古董衣情缘》。我希望自己能够思考!思考!不要每天浑浑噩噩的!
      一段又一段的友谊,一段有一段的 秘密。
      都因为“古董衣”而联系起来。
      也因为丹联系起来。
      我相信,丹是女主角命中的贵人,也相信他们的故事会继续。
  •     很久很久以前,我在淘寶買毛衣,記得叫菲比神婆。要拍下的那一刻,好盆友說,誒!你看!她的店裡每件毛衣都只有一件內!好詭異,是不是從死人身上扒下來的?
      我被嚇壞了,所以對“神婆”“菲比”這兩個關鍵字記憶猶新。
      
      直到看了《古董衣情緣》女主人公就叫“菲比”,她開的店就是賣古著衣服的,我才恍然大悟,也許那個淘寶賣家也是這樣一個熱愛古董衣的姑娘呢!
      
      看吧!世界上好多事不是不有趣,而是你的見識太少。
      
      作為一個非時尚愛好者,我依然覺得這本書值得一讀,因為它充滿了愛和溫柔的原諒。
      
      菲比和她的閨蜜,老太太和她少女時的閨蜜,都因為心懷歉疚而不得平靜。因為古董衣結緣,菲比和老太太互相交心,走進對方的心靈并帶入自己的真情。
      
      時尚靚衫,你可以說它是淺薄而物欲的,但古董衣,畢竟和人產生的“關聯”,於是似乎有了人的情緒和能量因子。由一件衣服產生新的情感故事。
      
      書里還有那個“275英鎊”的故事我也好喜歡。大概但凡一個人把自己的心思寄託到物件上,那個物件就有了信物的靈性。
      
      
  •     若说幸福,大家都可能会想到各种圆满。
      其实,最让人理解,感念,珍惜的,是遗憾后的幸福。
      也许每一种遗憾都会像小说写的那样,从别处得到成全和圆满。
      所以我们都要学着去面对,然后等待,
      就在某一天,某个偶然间释怀。
  •      我也是个喜欢旧东西的人,新衣服穿在身上感觉不自在,过了一段时间才觉得衣服是自己的。菲比的古董衣点不错,很受欢迎,也让她认识了许多人、迷人的丹和迈克斯、有相同故事的贝利夫人等等。其实刚开始我就不喜欢迈克斯,喜欢丹,丹和菲比比较相配,菲比有她的古董衣店,收藏各种古董衣,丹希望开家影院,放各种经典电影而迈克斯的世界一切以他女儿为重。我想以后开家书店,收藏各种经典书,嘻嘻,我会为我的目标努力的!
  •     让我忍不住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太令人着迷了。无论是书中所提及那个我从未接触的美妙古董衣世界,还是购买古董衣的各个顾客的故事,都让我觉得很赞,更大的惊喜是穿插了一个80岁老太太回忆二战她和她发小的故事,太值得一读。我非常期盼这本书可以被翻拍成电影!
  •     书的封面上把这本书和《穿PRADA的恶魔》放在一起称作一部时尚小说。也许古董衣是现在正流行的时尚元素,但小说中最打动我的是那种朋友之间的细微情愫。
      不是要歌颂友情多么伟大,反而是在伟大的友情背面的那么一点小自私,那么一点无可厚非却又不厚道的私心,原来不管在哪里什么样的时代都是一样的……
      二战时期的贝尔夫人有,现代经营时尚店的菲比有,英国的作者能写出这样的故事说明英国的朋友之间也是如此,而我能有共鸣,远隔万里的我也感同身受。
      要严重剧透一下,书的大部分时间都给读者的印象是,菲比是一直想去看艾玛的,但是盖伊一直拦着。这样看来菲比的私心并没有多少,几乎为零,但到了最后一章,盖伊终于站出来说,菲比你因为自己的难过而掩盖了事实,最后有一种反转的感觉。原来事实上菲比因为自己的懒怠和想要约会的心情而一再推迟了去看望艾玛的时间。
      但是依然不能怪菲比,可是那种在自己的感受和去照看朋友的奉献中的那种细微的心情却很打动我。
      那是种没有对错但会让人有所感触的抉择。是别人不会怪你,但是作为朋友的自己会觉得不够朋友。
      因为友情,作为一种情感,本来就是主观的事情,除去杀人放火大是大非这种问题,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在乎一种感情上的感受,旁人可以觉得你没什么,但自己会觉得错了。
      而书中的两段友情的悲剧都是因为两个女生共同认识的一个男生引发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我总是不能很淡定的接受我的朋友告别单身这种事情。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大家逐渐都交了男朋友,我内心纠结了好久都不能淡定,但又无法表露,有什么理由表露呢?
      就像最近有朋友要结婚了,我跟同事说太突然了我都没心理准备,她说你朋友准备好了就行了。
      虽然觉得俗气,但是爱情对于友情的冲击确实是不能回避的话题。
      不是说会毁灭友情那么极端,但是那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却是不能否认的。
      就像菲比明明听见艾玛在电话里很不对劲,但是跟盖伊的烛光晚餐她舍不得放弃,吃完饭回家之后可以想象那种慵懒的心情,于是继续作罢说明天再去看艾玛吧,应该没什么事情。第二天却还是睡了个自然醒,时候不早了才终于去到艾玛家。
      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对错,但是作为朋友之间呢……有时你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那么点私心。
      另外就是罗克珊的部分看的人又气又急的~~我能俗气的说一句,欧美国家也有溺爱小孩的好么~~~
  •     翻译挺流畅,就是有个地方把雨鞋(wellington boots)翻成了威灵顿靴子……估计对这破岛不熟的不知道welly的国民性吧|||不过多查查字典可以避免(大概),毕竟是衣着时尚内容的作品啊……威灵顿靴子是神马= =
  •     原文+配图 发于AliceinMod.com 【http://www.aliceinmod.com/blog/?p=4321】
      
      《古董衣情缘》年初出现时,就引发了一阵热潮,正赶上国内复古时尚的潮流,又非一板一眼的时尚专业书,而是以“治愈系女性小说”为切入口,一下扩大了读者面。我到如今才读它,算是落伍的了,而原因恰恰是对“治愈系女性小说”“机缘巧合,她先后遇见了两位男子,各有风情……”这些字眼的排斥,我担心这是一本没有营养,只为赶下潮流制造的又一本时尚情感类畅销书。
      
      看到我以此开头,你大概就猜到,接下去我要说——但是——它没想象的那么差,虽然文字叙事还是缺乏文学美感(也有译文的原因?),虽然它依然带有些都市女性小说的浅白,但就因为文中,尤其是到书的后半部分,那份“寄物思情”的感动,那份在友情/爱情上内心情感的共鸣,就足以让我向你们推荐这个不够精致,不是最美,但确实带来感动的故事。当然,对我们来说,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它以“古董衣”为线索展开。
      
      《古董衣情缘》不同版本的封面,作者Isabel Wolff不愧是国际畅销作家,除本书外,她另有其他7本畅销小说被翻译成29种文字在多个国家出版发行。
      
      
      推荐理由:
      
      1、一个古董衣店的点滴
      
      女主人公菲比辞去苏富比拍卖行服装部的工作,在伦敦街头开了属于自己的“古董衣部落”。店里出售Yves St.Laurent丝巾,Geogrges Rech衬衫,Pierre Balmain棱纹绸晚礼服,Emilio Pucci丝绒阔腿裤,Viveienne Westeodd垫臀裙,Mary Quant直筒连衣裙……——都是些从20-80年代流传下来,被菲比欣赏的古董衣。
      
      这些品牌的名字,有些是你熟悉的如今仍存的大牌,有些是你不熟悉但在vintage世界中绝对占一席之地,对现下时装设计产生重要影响的名字。它们会贯穿整本书,不时跳出来,钩住古董衣爱好者的心。
      
      文中牵引了所有情感流动的故事——“贝尔夫人的古董衣”,就是从菲比到贝尔夫人家上门“收古董衣”开始的。是的,在里面你可以大致了解一个古董衣店是如何进货,古董衣上架前进行怎样的处理,古董店主和客人间那份不同于百货商店一笔简单金钱交易的独特情感。如果你纯粹对古董衣是个外行和没兴趣者,也可以了解到世上确实有这样一些人单纯地被这些“旧衣服”着迷,你可能不接受古着,但可以学会尊重它的价值。
      
      它是一部小说,但这个以古董衣店单身老板娘展开的故事框架,我作为一个在古着网店工作的职员和经常买古着的客人,可以告诉你,它都是具有可参考性,当中提到的服装品牌、款式、采购、上架、与客人间的喜怒之情,会让从事此行的人会心一笑。这些是吸引我的地方,但让我想要推荐它的原因,是它陈述了一个关于古董衣的事实:物因情而珍贵。
      
      
      
      2、古董衣最吸引你的地方是什么?——它们包含着某个人的生活经历。
      
      “对你来说,古董衣最吸引你的地方是什么?”菲比开店后遇到的第一个前来采访的记者,也是此书的男主人公之一,《黑与绿》记者丹·鲁滨逊在故事开始不久,就向她提了这个问题——一个对古董衣爱好者来说多少都被问到过的问题。
      
      “穿着古董衣是对现在大批量生产的一种反抗。但我最爱古董衣的是……它们包含着某个人的生活经历。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会去想穿过这些衣服的女人……忍不住会想谁拥有过这件衣服。她那时多大?在工作吗?结婚了吗?过得开心吗?……这套衣服上面有40年代早期的英国标签,所以我就会想,战争期间这个女人经历了什么?她的丈夫活下来了吗?她活下来了吗?……”
      
      菲比收藏Madame Grès的礼服,店里就有一条漂亮的格蕾丝夫人晚礼服,正适合她,但她却坚决要卖;贝尔夫人的衣橱有很多保存良好的时装精品,60年代中期的Chanel宝蓝色丝绸晚礼服,Ossie Clark雪纺长裙……她年岁已高,要处理掉它们的大部分,但衣橱里一件20世纪40年代手工制作孩童穿的蓝色毛料外套,却不容许菲比翻看——故事就是从她们衣橱里这些“但是”展开的。
      
      那条不受待见的Madame Grès晚礼服,牵涉到菲比最好朋友艾玛的死,菲比、艾玛和一个男人盖伊间的情感纠葛,礼服就是盖伊送的。艾玛的死是菲比的心结,自责、自欺,一面不愿推开的心窗。
      
      贝尔夫人的蓝色外套则更为久远和深刻,作者把它安排到1940年初,11岁的贝尔夫人和插班生莫妮卡成为朋友,后者是犹太人。两年后,对犹太人的清洗开始,贝尔曾试图将那件母亲为她缝制的蓝色外套送到躲藏在谷仓背后的莫妮卡身边,却又因为另一个男生的原因,事情走向她不曾预想的方向。从此几十年来她收藏着那件她认为已经属于莫妮卡的蓝色外套,深深的愧疚让她尘封这段记忆,却又无法抛除,这是一个她自己坚持要背的感情包袱。
      
      因为这件蓝色外套,菲比踏入了贝尔夫人的故事,她做了一些事,让这个对贝尔来说似乎已“死在历史中”的故事,有了新的生命。而她对自己往事的自责恐惧,也像黑暗屋里的灯被拉亮了一样——面对它,其实没那么可怕。——这就是《古董衣情缘》讲的故事,我们可以修补古董衣,但我们能学会修复心中的伤痕遗憾吗?
      
      
      
      3、面对它,接受它,放下它
      
      它无愧于是本“治愈系女性小说”,故事结尾,贝尔夫人、菲比、菲比的母亲…都走向释怀。我的感动集中在书的后半部分,菲比越多调查,事实越接近真相大白——似乎从小我就爱看那些前面受尽身心折磨委屈,终于迎来光明,迎来它本来样子的那天。
      
      生活中,因为自责、因为后悔、因为恐惧,有很多事我们选择视而不见,选择埋藏,用愧疚委屈来折磨自己。只要你当时感受到了那个“结”,这种感觉这件事不会因你不提起就在你心中消逝,相反它一直都在。
      
      何不换个方式,多一点点勇气,多一点点行动,面对它、接受它、放下它,看看面对一副烂牌你还能做多少?!事实上,当我换个方式,鼓起勇气硬着头皮去面对那些事时,我发现,那些恐惧都像海市蜃楼一样渐渐散去,那最糟糕的情况只存在你的幻想里。
      
      贝尔夫人死前给菲比写下:“……菲比,我恳求你不要用太多宝贵时间来后悔你所做和未做的事情,以及可能或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当你感到悲伤时,我希望你能想到你为我做的如此难以估值的事情,来宽慰你自己。”
      
      
      
      4、轻松易读
      
      它女性情感小说的形式,不太复杂的故事,读起来轻松,适合上下班路上翻阅。
  •     一个女孩、一段梦想、一份不顾一切的坚持,
      成就了一间古董衣店。
      
      一个男人、一个朋友、一次偶然的会面,
      注定了一段必须瞻前顾后的情缘。
      
      一丝牵挂、一个老人、一段锁住时间的守候,
      限定了一颗渴望自由的心。
      
      三个男人、一个女人、每一个被血淋淋拨开的真相面前,
      有多少人能守护住自己的那份尊严?
      有多少人能有把握得到那份温暖的幸福?
      
      “你需要的时候,我在。”
      拥有这份承诺,已然足够。
      
      菲比的古董衣店,
      收获了每一件有故事的古董衣,
      送出了每一分少女应该有的温暖与自信。
      
      古董衣,的确有这样的魔力,
      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
      找回在感情中迷失的自我,
      收获那份独有的自信。
      
      自信,
      才是女人最美丽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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