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出版时间:2003-5-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恩格斯  页数: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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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收编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重要著作,以单行本形式陆续出版。这些著作凡可独立成书者,则一文一书;有些重要文章和书信则按专题编成文集;有些著作还设有附录,收编作者本人的有关论著和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直接有关的材料。为帮助读者学习和研究,在每书正文之后附有"注释"和"人名索引",有些著作还附有"名目索引"。译文和资料均以新版全集、选集为准。有些著作尚无新版者,则按新版要求重新校订译文,编写资料。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问世以来,广大读者迫切要求出版马列著作的单行本。这反映了他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强烈愿望和对马列著作的不同需要。为此,我们决定编辑出版一套马列著作的系列书,定名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文库》。

作者简介

(德)恩格斯(Engels,Friedrich1820~1895),科学共产主义创始人。主要著作有《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

书籍目录

1884年第一版序言1981年第四版序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一 史前各文化阶段    1 蒙昧时代    2  野蛮时代  二 家庭  三 易洛魁人的氏族  四 希腊人的氏族  五 雅典国家的生产  六 罗马的氏族和国家  七 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  八 德意志国家的形成  九 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注释人名索引文学作品和神话中的人物索引族名索引

编辑推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文库与全集、选集相配合,可适应广大读者的不同需要。理论工作者,教学和宣传工作者,各级干部,大专院校学生和其他读者均可从这套文库中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著作,也可系统收藏。我们期望这套文库的出版能推动全国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有助于广大干部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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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3条)

 
 

  •   这是我读过的凝结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人心血的著作中最有感触的一本,尤其是关于家庭婚姻这部分,确立了我今后要着力研究的方向,这真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呵呵……谢谢马恩,也谢谢卓越亚马逊提供的方便!
  •   内容直接来自马克思生前披阅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名著《古代社会》笔记,从历史的源头找到社会发展的规律,从而将人类学、历史学转变为政治学,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   我想说的是,对于那些目前处在失恋中不能自拔,怎么样都解脱不了失恋痛苦的人来说,我敢保证这本书绝对是一副再好不过的良药了,不信试试看。至于里面的内容就不用说了,我是感到真的很好,如果不读的话,恐怕一辈子都是被不知道什么的东西支配着自己,因此,我相信读了他,你会得到解脱,最起码,身上的包袱不知道要甩掉多少。至少我是这样感觉的,也是自己经历的。提醒一句,刚开始时会感到很枯燥,所以要耐着性子读,读书是需要心静的。读完了绝对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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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的内容就不说了,很经典,有网友戏称此书可以治疗失恋,呵呵,一笑而过,不过认识爱情对初阶朋友来说还是有帮助的
  •   先不看内容 这书装订的还不如盗版的……就一个黑白卡胶! 和最简单的投标书一样装订 价值3元
  •   恩格斯的书自然是经典,由于有特殊的地位,翻译和印刷都特别讲究。值得一读。
  •   发货速度快,图书质量一般
  •   结婚置物的选择 很好的
  •   这是恩格斯的代表作,值得一看,一见马克思光环之外的恩格斯。
  •   200来页,印刷是09年的,但看起来有点像图书馆年代久远的书。看看。
  •   很好的书,很喜欢,没有很多不必要的东西。
  •   在百度逛的时候知道了这本书,简单看了下内容,觉得还不错,比如说婚姻并非男女相爱出现的产物,而是为了财产的确定性而延续下来的。虽然有些理论现在看起来有些不同看法,但是整体来说,非常值得一看,爱好社科类的更是不容错过。
  •   也就那样吧,内容不缺
  •   好 很值得看 好好学习 我已经看完了啊 哈哈、
  •   很好哦~涨姿势!~~~~
  •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前半部分,作者不惜笔墨,描绘了人类社会婚姻制度的演变历程,意在通过家庭的起源,说明血缘关系对生产关系和财富分配的决定性作用.接下来作者就向我们展现了一幅血缘社会的基本图景:生产力低下,没有剩余产品,财富在氏族内平均分配。其后,技术在进步,生产水平逐渐提高,剩余产品也随之增多。这样便出现了私有财产,也出现了社会分工和阶段。私有制度对内表现为高利贷以及随之而来的债务,对外则表现为战争和商业的兴盛。
      债务、商业和战争,极大地破坏了原有的土地平均分配的局面,而人口的繁衍使新开垦的土地不断增多,土地开始买卖,兼并迅速盛行起来,土地流转带来不同群体的交融,社会分工则带来新的利益集团,这些都严重冲击了固定的部落格局,血缘制逐渐没落,基于地缘的国家出现了,氏族社会也就解体成为奴隶社会。
      在奴隶社会,生产力水准较高,剩余产品较之氏族社会大大增加。由此带来奴隶制大规模生产。但是技术水平却没有随之显著提升,剩余产品无法支撑如此规模的过度扩张,罗马帝国终于灭亡了,奴隶阶级也获得了解放。土地开始重新平均分配,历史在这里似乎又回到了起点,连军事统治也透露着些许蛮族村社的民主空气。但是古典奴隶制毕竟转向了封建租佃制。私有制度已经完全确立下来,并支配着家庭和社会经济运作,蛮族的氏族组织也在统治罗马人的过程中迅速转化成为新的王国,甚至是“罗马人的皇帝”。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历史变化历程的经典著作,它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它的理论成果。在本书中,作者利用唯物主义的剪刀,把亚当.斯密“劳动创造价值”的经典观点裁剪为“生产创造价值”。作者开宗明义即指出,蒙昧时代是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野蛮时代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这样看来,人类的全部历史,无不以产品为根本,所变化的只是生产模式。那么只有创造产品的劳动才具备价值,商人不从事生产,专以贩卖产品为生,因此作者在提到商人时,语气的轻蔑表现无疑:“一个寄生阶级,真正的社会寄生虫阶级形成了,它从国内和国外的生产上榨取油水,作为对自己的非常有限的实际贡献的报酬。”
      既然生产以产品为根本目的,那么在作者看来,生产者不能控制自己的产品,而且让别人的产品影响甚至左右自己的生活,都是不自由的表现。作者因此认为,未来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于产品必须在掌握在生产者手中。商业、阶级、国家乃至个人与个人的交换,都应该消失。
      “生产是在极狭隘的范围内进行的,但生产品完全由生产者支配,这是野蛮时代的生产的巨大优越性,这一优越性随着文明时代的到来便丧失了。夺回这一优越性,是以今日人类所获得的对自然的有力支配以及今日已有可能的自由联合为基础,这将是下几代的任务。”
      “不论哪一个社会,只要它不消灭单个人之间的交换,它便不能长久保持对它自己的生产的支配,不能长久保持对自己生产过程的社会效果的控制。”
      这时候,我们不妨将作者的看法与亚当.斯密作一比较。后者在《国富论》的开篇就认识到个人交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是作者想通过建立生产者的“自由联合”,将全社会组织形成统一的生产集体,在集体内部进行分工和交换,以便维持和控制社会生产。然而,失去了交换的自由,个人支配产品的自由就无从谈起。当生产和交换被社会集体所覆盖,就必然建立起中央生产和分配体系进行“科学”的计划和协调,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由此应运而生。列宁有一句名言:“社会主义就是管理”,秦晖也指出,计划经济就是要把企业内部的“管理科学”推广到整个社会。因此,这种社会托拉斯化的构想在后来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中得到全面系统的阐述,成为“现实社会主义”的标准模式。仅仅只要看到苏联的部委名称如通用机器制造部、中型机器制造部、重型和运输机器制造部、拖拉机和农业机器制造部、畜牧业和饲料生产机器制造部等等,就能感受到当时全国统一托拉斯化的规模有多么巨大,社会集体的控制有多么严密。
      不过,亚当.斯密早已分析过时间对于劳动的积极意义,当每日产量增加的时候,意味着更加容易获得产品,单件产品的劳动量自然也就减少,因此通过交换,可促成更多产品价格的下跌。但是注重整体产出的生产计划由于规定了时间产量,也就不能跟随时间的变化及时进行生产调整,也就谈不上去提高生产效率,更谈不上生产的个性化和细致化。至于个人,则被集体所控制,竞争让位于斗争,兢兢业业去实践组织的“狠斗私字一闪念”。一切时间就此终结,一切革命就此开端,幸乎不幸,相信历史已经给出答案。
  •      一史前各文化阶段
       摩尔根是第一个具有专门知识而尝试给人类的史前史建立一个确定系统的人。在三个主要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中,不消说,他所研究的只是前两个时代以及向第三个时代的过渡。他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又把这个时代中的每一时代分为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
      
       I蒙昧时代
         1低级阶段
        
       这是人类的童年。音节清晰的语言的产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在有史时期所知道的一切民族中,已经没有一个是处在这种原始状态的了。
        
       2中级阶段
        
       从采用鱼类作为食物和使用火开始。石器时代早期的粗制的、未加磨制的石器,即所谓旧石器时代的石器(这些石器完全属于或大部分属于这一阶段)遍布于各大洲,就是这种迁徙的证据。新移居的地带,以及不断的活跃的探索欲,加上掌握了摩擦火的本领,就提供了新的食物,这就是在热灰或烧穴(地灶)中煨烤的淀粉质的根和块茎,以及随着最初武器即棍棒和标枪的发明而间或取得的附加食物——猎物。
        
       3高级阶段
        
       从弓箭的发明开始。由于有了弓箭,猎物便成了通常的食物。弓、弦、箭已经是很复杂的工具,发明这些工具需要有很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较发达的智力,因而也要同时熟悉其他许多发明。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II野蛮时代
         1低级阶段
        
       从学会制陶术开始。随着野蛮时代的到来,我们达到了这样一个阶段,这时两大陆的自然条件上的差异,就有了意义。野蛮时代的特有的标志,是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植物的种植。由于自然条件的这种差异,两个半球上的居民,从此以后,便各自循着自己独特的道路发展,而表示各个阶段的界标在两个半球也就各不相同了。
        
       2中级阶段
        
       在东大陆,是从驯养家畜开始;在西大陆,是从靠灌溉之助栽培食用植物以及在建筑上使用土坯(即用阳光晒干的砖)和石头开始。处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的印第安人(凡是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看到的都属于这种印第安人),已经知道在园圃里种植玉蜀黍、可能可能还有南瓜、甜瓜及其他园圃植物的某种方法。他们住在木造的房子里,村落用木栅围起来。西北各部落,尚处于蒙昧时代高级阶段。反之,新墨西哥的所谓普韦布洛印第安人,以及墨西哥人、中美洲人和秘鲁人,已经处于野蛮时代中级阶段:他们住的房屋是用土坯或石头造成的,在人工灌溉的园圃内种植玉蜀黍和其他各种依所住地区和气候而不同的食用植物,他们甚至已经驯养了某几种动物。
        
       在东大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是从驯养供给乳和肉的动物开始的,而植物的种植,直到这一时期的晚期还不为人所知。牲畜的驯养和繁殖以及较大规模的畜群的形成,是使雅利安人和闪米特人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的原因。畜群的形成,在适于畜牧的地方导致了游牧生活。雅利安人和闪米特人这两个种族的卓越的发展,或许应归功于他们的丰富的肉乳食物,特别是这种食物对于儿童发育的有利影响。
        
       3高级阶段
        
       从铁矿石的冶炼开始,并由于拼音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全盛时期,我们在荷马的诗中,特别是在《伊利亚特》中可以看到。如凯撒,甚至塔西佗对日耳曼人的记述跟这些成就作一比较,便可看出,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在生产的发展上已取得如何丰富的成就,那时日耳曼人尚处在这个文化阶段的初期,而荷马时代的希腊人,已经准备由这个文化阶段过渡到更高的阶段了。
        
       二家庭
        
       摩尔根一生的大部分,是在易洛魁人中间度过的。易洛魁人奉行着一种同他们的实际的家庭关系相矛盾的亲属制度。他们中间盛行的,是一种双方可以轻易解除的个体婚姻,摩尔根把它称为“对偶制家庭”。这种夫妻的子女,是众所周知和大家公认的。但是,这些称呼的实际使用,却与此矛盾。易洛魁人的男子,不仅把自己亲生的子女称为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而且把他兄弟的子女也称为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而他们都称为他为父亲。反之,易洛魁人的女子,把自己姊妹的子女和她自己亲生的子女一概都称为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而他们都称她为母亲。这并不是一些空洞的名称,而是实际上流行的对血缘亲属关系的亲疏和辈份的观点的表达;这种观点是一种完备地制定了的亲属制度的基础,这种亲属制度可以表达单个人的数百种不同的亲属关系。这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呼,并不是单纯的荣誉称号,而是代表着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这些义务的总和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
        
       摩尔根说:
        “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到较高的形式。反之,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只是把家庭经过一个长久时期所发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是在家庭已经根本变化了的时候,它才发生根本的变化。”
        
       当家庭继续发展的时候,亲属制度却僵化起来;当后者以习惯的方式继续存在的时候,家庭却已经超过它了。
        
       这些亲属制度和家庭形式,同现在所盛行的亲属制度和家庭形式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每个孩子有几个父亲和母亲。按照美洲的亲属制度,兄弟和姊妹不能成为同一个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反之,夏威夷的亲属制度,却以通常都是这种情形的家庭为前提。两者的子女都被看作大家共有的子女,这种状态本身,在最终分解为个体婚姻以前,又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变化是这样的:被共同的婚姻纽带所联结的范围,起初是很广泛的,后来越来越缩小,直到最后只留下现在占主要地位的成对配偶为止。
        
       勒士尔诺(《婚姻和家庭之进化》1888版)搜集了许多事实,表明完全杂乱的性关系即使在这里哦应该属于低级发展阶段。但是,我从这一切事实中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它们对于人类及其原始生活条件绝对证明不了任何东西。
        
       埃斯皮纳斯(《论动物的社会》1877年版)率直地说:
        “群是我们在动物中所能看到的最高的社会集团。它大概是由家庭构成的,但是家庭和群一开始就处在对抗之中,它们是以反比例发展的。”
        
       从这可以看出,我们关于类人猿的家庭集团及其他共居生活集团还几乎没有丝毫确定的知识;现有的材料都是直接互相矛盾的。埃斯皮纳斯的命题给了我们一个较好的论据。高等动物的群和家庭并不是互相补充,而是互相对立的。
        
       动物的家庭和人类的原始社会是两不相容的东西;正在努力脱离动物状态的原始人类,或者根本没有家庭,或者至多只有动物中所没有的那种家庭。为了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的最伟大的进步,还需要一种因素: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我们发现历史上可以确切证明并且现在某些地方还可以加以研究的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是群婚,即整群的男子与整群的女子互为所有,很少有妒忌余地的婚姻形式。这种群婚形式都伴有特殊复杂的条件,以致必然使我们追溯到各种更早、更简单的性关系的形式,从而归根结蒂使我们追溯到一个同从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的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性关系的时期。
         
       三雅典国家的产生
        
       在英雄时代,雅典人有四个部落,他们有自己的单独的居住地,即凯克罗普斯的十二个城市。制度也是英雄时代的制度:人民大会,人民议事会和巴赛勒斯。土地已被分割而成了私有财产。爱琴海的海上贸易,大半落于阿提卡居民之手。由于地产的买卖,由于农业和手工业、商业和航海业之间的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很快就都杂居起来;在胞族和部落的地区内,移来了这样的居民,他们虽然也是本民族的同胞,但并不属于这些团体,因而他们在自己发居住地上被看作外人。在和平时期,每一个胞族和每一个部落都是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但是那些在胞族或部落的地区内而不属于这个胞族或部落的人,自然是不能参与这种管理的。
        
       这就扰乱了氏族制度机关的正常活动。于是实行了据说是提修斯所规定的制度。这一改变首先在于,在雅典设立了一个中央管理机关。由于这一点,雅典人比美洲任何土著民族都前进了一步。雅典普遍使用的民族法,只要是雅典的公民,即使在非自己部落的地区,也取得了确定的权利和新的法律保护。但这样一来就跨出了摧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据说提修斯所规定的第二个制度,就是把全体人民,不问氏族、胞族或部落,一概分为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三个阶级,并赋予贵族已担任公职的独占权。这表明,由一定家庭的成员担任氏族公职的习惯,已经变为这些家庭担任公职的无可争辩的权利;这些因拥有财富而本来就有势力的家庭,开始在自己的氏族之外联合成一种独特的特权阶级;其次,它表明,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分工已经如此牢固,以致以前氏族和部落的划分在社会意义方面已不是最重要的。最后,它宣告了氏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对立;建立国家的最初企图,就在于破坏氏族的联系。
        
       当贵族的统治日益加强,到了公元前600年左右,货币和高利贷已成为压制人民自由的主要手段。海上贸易以及海上掠夺,使贵族们发财致富。由此而日益发达的货币经济,渗入了农村公社的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氏族制度同货币经济绝对不能相容;阿提卡小农的破产是与保护他们的旧的氏族联系的松弛同时发生的。债务契约和土地抵押既不理会氏族,也不理会胞族。贵族的日益扩展的货币经济,造成了一种新的习惯法。在阿提卡的田地上到处都竖立着抵押柱。没有竖这种柱子的田地,大半都因未按期付还押款或利息而出售,归贵族高利贷者所有了;农民只要被允许佃户租种原地,只能得自己劳动省产品的六分之一以维持生活。如果出卖土地所得的钱不够还债,那么债务人不得不把自己的子女出卖到国外去做奴隶,以偿还债务。父亲出卖子女——这就是父权制和专偶制的第一个果实!
        
       易洛魁人所产生的结果是生活资料,尽管有时少,有时多;但是决不会产生那种无意中产生的社会变革,氏族联系的破裂,或同氏族人和同不落人分裂为互相斗争的对立阶级。生产是在极狭隘的范围内进行的,但省产品完全由生产者支配。
        
       希腊人的情形就不同了。业已出现的对畜群和奢侈品的私人占有,引起了单个人之间的交换,使产品变成了商品。当生产者不再直接消费者就的产品,而是通过交换把它转让出去的时候,他们就失去了对自己的产品的支配权力。因此,不论哪一个社会,只要它不消灭单个人之间的交换,它便不能长久保持对它自己的生产的支配,不能长久保持对自己生产过程的社会效果的控制。
        
       随着商品生产,出现了个人单独经营的土地耕作,以后出现了个人的土地所有制。随后就出现了货币;当人们发明货币的时候,他们就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力量,一种整个社会都要向它屈膝的普遍力量,这种未经它自身创作者的预知并违反其意志而突然崛起的新力量,就以其全部青春时代的粗暴性使雅典人感受到它的支配了。
        
       随着工业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各种生产部门——农业、手工业、商业、航海业等之间的分工日益充分地发展起来;居民现在依其职业分成了相当稳定的集团;其中每个集团都有好多新的共同的利益。奴隶的数量已经大大增加,远远超过了自由的雅典人的数量。
        
       此时,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社会一天天成长,越来越超出氏族制度的范围;在这时,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最初在城市和乡村间,然后在各种城市劳动部门间实行的分工所造成的新集团,创立了新的机关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年轻的国家首先就需要一支自己的军事力量,而在操航海业的雅典人中间,起初只能是一支海上的军事力量。
        
       既然氏族制度对于被剥削的人民不能有任何帮助,于是就只有期望正在产生的国家。迄今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制以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一切所谓政治革命,从头一个起到莫一个止,都是为了保护一种财产而实行的,都是通过没收另一种财产而进行的。
        
       梭伦把公民按照他们的地产和收入分为四个阶级:500、300及150袋谷物,为前三个阶级的最低限度的收入额;地产少于此数或完全没有地产的人,则属于第四阶级。
        
       这样,在制度中便加入了一个全新的因素——私有财产。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他们的地产的多寡来规定的,于是,随着有产阶级日益获得势力,旧的血缘亲属团体也就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败。
        
       按照财产来规定政治权利,并不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办法。即使在雅典,它也只起了暂时的作用;从亚里斯泰迪兹的时候起,一切公职对每个公民都是开放的。其后80年间,雅典社会就逐渐采取了一个它在以后数百年中都遵循着的发展方向。以前的时代盛行的农村高利贷,以及地产的无限制的集中,都受到了节制。商业以及靠奴隶劳动日益大规模发展起来的手工业和工艺,都成了流行的职业。如今主要是剥削奴隶和雅典以外的买主了。动产,即由货币、奴隶以及商船构成的财富,日益增加。结果,形成了新阶级对旧的贵族权力的胜利竞争,也使旧的氏族制度的残余失去了它的最后地盘。帮派斗争在进行着,直到克利斯提尼革命,推翻了氏族制度的最后残余。克利斯提尼的新制度撇开了以氏族和胞族为基础的四个旧部落。有决定意义的已不是血族团体的族籍,而只是常住地区了;现在要加以划分的,不是人民,而是地区了;居民在政治上已变为地区的简单的附属物了。
        
       全阿提卡被划分成一百个区域,即所谓德莫,分别实行自治。十个这样的单位,即德莫,构成一个地区部落,地区部落不仅是一种自治的政治组织,而且也是一种军事组织;它选出一个菲拉尔赫即部落长,指挥骑兵;一个塔克色阿赫,指挥步兵;一个将军,统率在部落境内征召的全体军人。其次,它提供5艘配有船员和船长的战船;并且阿提卡的一位英雄作为自己的守护神,英雄的名字也就是部落的名称。最后,它选举50名代表参加雅典议事会。结果组成了雅典国家,它是由10个部落所选出的500名代表组成的议事会来管理的,最后一级的管理权属于人民大会,每个雅典公民都可以参加这个大会并享有投票权;此外,有执政官和其他官员掌管各行政部门和司法事务。在雅典没有总揽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
        
       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雅典在当时只有一支国民军和一支直接由人民提供的舰队,它们被用来抵御外敌和压制当时已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雅典人在创立他们国家的同时,也创立了警察,即由步行到和骑马的弓箭手组成的真正的宪兵队。现在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所赖以建立的阶级对立,已经不再是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对立,而是奴隶和自由民之间的对立,被保护民和公民之间的对立了。使雅典灭亡的并不是民主制,而是排斥自由公民劳动的奴隶制。
        
       雅典人国家的产生,它的形成过程非常纯粹,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或内部的暴力干涉。它使一个具有很高发展形态的国家,民主共和国,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
         
       四罗马的氏族和国家
        
       罗马的氏族,至少在该城存在的早期,有以下的制度:
        1氏族成员的相互继承权;财产仍保留在氏族以内。
        2拥有共同的墓地。
        3共同的宗教节日。
        4氏族内部不得通婚。
        5共同的地产。
        6同氏族人有互相保护和援助的义务。
        7使用氏族名称的权利。
        8接纳外人入族的权利。
        9关于选举和罢免酋长的权利,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到过。
        
       在罗马建城差不多300年后,氏族联系还这样牢固,以致一个名门氏族,即法比氏族,经元老院许可,竟以自己的力量征伐了邻近的维爱城。10个氏族构成一个胞族,胞族在这里叫作库里亚,它有着比希腊胞族更重要的社会职能。每一个库里亚都有自己的宗教仪式、圣物和祭司;全体祭司构成罗马祭司团之一。10个库里亚构成一个部落,这种部落,像其余的拉丁部落一样,最初大概有一个选举产生的酋长——军事首长兼最高祭司。所有三个部落合在一起,构成罗马人民。
        
       库里亚大会通过或否决一切法律,选举一切高级公职人员,、包括勒克斯在内,宣战,并以最高法院资格,在一切事关判处罗马公民死刑的场合,根据当事人的上诉作最后的决定。最后,与元老院和人民大会并列的,还有勒克斯。他同样也是军事首长、最搞祭司和某些法庭的审判长。他决没有民政方面的权力,即决没有处理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力,除非这些权利来自军事首长的惩戒权或法庭审判长的判决执行权。
        
       罗马城以及靠征服而扩大了的罗马地区上的人口日益增加;增加的人口中一部分是外来移民,一部分是被征服地区,主要是拉丁地区的居民。
        
       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被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炸毁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公共权力在这里体现在服兵役的公民身上,它不仅被用来反对奴隶,而且被用来反对不许服兵役和不许有武装的所谓无产者。
        
       罗马共和国的全部历史也就在这个制度的范围内演变。共和国的贵族与平民为了担任官职以及分享国有土地而进行种种斗争,最后贵族溶化在大土地所有者和大货币所有者的新阶级中,这种大土地所有者和大货币所有者逐渐吞并了因兵役而破产的农民的一切地产,把意大利弄到十室九空的地步,从而不仅给帝政而且也给帝政的后继者德意志野蛮人打开了门户。
         
       五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
        
       德意志人是人口众多的民族。他们定居日耳曼尼亚以后,人口一定是日益迅速地增长的;单是工业方面的进步,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德意志人在莱茵河 、罗马边墙和多瑙河全线,从北海起到黑海止,也开始了总进攻,这也是人口日益增多,竭力向外扩张的直接证明。新出炉的罗马公民身分并没有提供任何补偿,它并不表现啊、任何民族性,它只是民族性欠缺的表现。
        
       从共和制的末期起,罗马统治的目的已经放在残酷剥削被政府的各行省上了;帝制不但没有消除这种剥削,反而把它变成了常规。普遍的贫困化,商业、手工业和艺术的衰落,人口的减少,都市的衰败,农业退回到更低的水平——这就是罗马人的世界霸权的最终结果。
        
       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从共和制衰亡的时候起就几乎遍布全境的面积巨大的大庄园,是用两种方法加以利用的:或者当作牧场,或者当作田庄。大牧场保存了下来,甚至还扩大了;但田庄田产及其园艺业却随着主人的贫穷和城市的衰落而衰败了。
        
       古典古代的奴隶制,已经过时了。只有富人的家庭奴隶和供他们显示豪华的奴隶,在社会上还有存在余地。结果,一方面,多余而成了累赘的被释奴隶的人数日益增加;另一方面,隶农的人数,破产的自由民的人数,也日益增多。在这里罗马世界就陷入了绝境:奴隶制在经济上已经不可能了,而自由民的劳动却在道德上受鄙视。只有一次彻底革命才能摆脱这种绝境。
        
       德意志野蛮人把罗马人从他们自己的国家里解放了出来,为此他们便强夺了罗马人全部土地的2/3在自己人当中分配。氏族在自己的村落里定居越久,德意志人和罗马人越是逐渐融合,亲属性质的联系就越是让位于地区性质的联系。
        
       如果说氏族中的血缘纽带很快就丧失了自己的意义,那么,这是血缘纽带的各种机关在部落和整个民族内由于征服而同样发生蜕变的结果。氏族制度的机关必须转化为国家机关,并且为时势所迫,这种转化还非常迅速。但是,征服者民族的最近的代表人是军事首长。被征服地区对内对外的安全,要求增大他的权力。于是军事首长的权力转变为王权的时机来到了,这一转变发生了。
        
       由于王国幅员广阔,就不能利用旧的氏族制度的手段来管理了。自由的农民等级灭亡的很迅速。没落时期的罗马帝国的社会分化和财产分配,是跟当时的农业和工业的生产水平完全相适应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这以生产水平在以后400年间,并没有根本性的下降和上升,才以同样的必然性重新产生了同样的财产分配和同样的居民阶级。
        
       在奴隶制下,只能有单个人不经过过渡状态而立即获得释放,而中世界的农奴实际上却作为阶级而逐渐实现了自己的解放。
        
       凡德意志人给罗马世界注入的一切有生命力的和带来生命的东西,都是野蛮时代的东西。只有野蛮人才能使一个在垂死的文明中挣扎的世界年轻起来。
        
  •     这本书是恩格斯在马克思去世之后整理写成的。他主要是根据摩尔根对于古代社会的研究成果,并且参考了多处马克思的笔记,广博地考察了世界各地现存的和古籍中记录过的各种人类社会形态之后做出的研究。
      笔者阅读有限,才智浅薄,不敢妄言主流意识形态的大是大非。所以这篇小文仅仅谈一点个人的浅薄理解。
      首先我们不能否认达尔文式的进化论思想在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种种体现。但是,我们更加无法否认的是,这个宇宙的复杂程度,远远超乎人类的想象。而同理,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的复杂性,人性的复杂性,以及整个人类社会前进的可能性也是现阶段任何人都无法轻易断言的。马哲的三大来源中最主要的两个,即英国政治经济学和德国古典哲学。前者为其提供了方法论,后者提供了理论框架。但是,这里需注意的是,前者的方法论史培根和休谟式的的经验归纳体系,虽然辩证唯物中不乏欧陆唯理论式的演绎,但归根结底还是片面化的着力与物质与经验,忽略或者刻意地忽略了人类思维中的超验成分;后者的理论体系无疑源自康德与黑格尔,马克思虽然以唯物的角度批判了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体系为本末倒置,但是,马克思并没有舍弃黑格尔的思路,只不过把这种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关系更多的落实到社会发展方向的层次。换言之,这种思路和任何后希腊时代的哲学家一样,都是在单线性与最高原则这两个穹顶下进行的理论阐述。所谓西哲之局限性,如是。
      笔者并非王阳明的信徒,对心学的理解也仅仅是入门程度。但是,还是可以轻易得出以下的观点:以物质的角度去观察人类,那么人类便是物质的;以机械的角度去观察人类,那么人类就是机械的;以某种终极目的的角度来观察人类,那么每个人类个体无非是可以忽略的统计学数据,如是,个体的存在意义又何在呢?
      尼采在100余年前便预言,人类盲目迷信理性的结果便是人类自身的极端异化,直至失去自身存在的意义。现代性对一切宏大叙事的瓦解便是最真实也最深刻的典例。某种意义上,人类社会也在危机中到达了某个转折点。
      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言:“世界是一团活火。”世界的进化与自我更新是绝非线性的,所有的历史都不过是妥协。故而,新的历史或新的世界必须建立在旧的完全瓦解之上。
      
      
  •     恩格斯在书中引用傅立叶的一句话,可适用于一切权衡利害的婚姻,他说:
      
      “正如在文法上两个否定构成一个肯定一样,在婚姻道德上两个卖淫则算作一个美德。”
      
      --------
      
      本书前半部分以历史唯物主义冷冰冰的手术刀解剖了专偶制婚姻之散发着恶臭的僵尸。
      
      “专偶制的迄今存在的经济基础,正像它的补充物即卖淫的经济基础……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也就是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而不是传给其他人的子女。为此,就需要妻子方面的专偶制,而不是丈夫方面的专偶制,所以这种妻子方面的专偶制根本不妨碍丈夫的公开的或秘密的多偶制。”
      
      但是妻子方面的专偶制,从未真正实现过,不以感情为基础而以权衡利害为基础的婚姻,通奸如果未曾有过,那只不过是由于Msr Right尚未出现。
      
      有产阶级伪善的意识形态一方面要鼓吹纯爱的婚姻,这已经成为一种赚钱的生意,另一方面在为自身选择一位婚姻合伙人之时,生意人的精打细算立刻显露。
  •     我所以为的爱情就像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纯粹而理想,但终究成了空中楼阁,经不起现实的考量。
      他说:“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按照书中的说法,我们今天应该处于家庭的第五种形式,穿越了千年的专偶制历经立法的进步使妇女与男子取得法律地位上的平等,目睹了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赢得历史上绝对意义的胜利,却始终难以摆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宿命,爱情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理下如此苍白无力。还记得姥姥对小姨的殷殷叮咛,“找男友千万别找比咱家庭条件好的,别受了人家欺负”。我当时还暗暗发笑,姥姥的思想未免太过时了些,年轻人爱的火花一旦被点起哪是您老人家絮絮的诫导所能阻隔得了的。更何况小姨也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条件也不错,怎么可能受欺负?可是在看惯了各方真真假假关于女名星嫁入豪门纷纷扯上婚姻危机的报道后,我不禁缄默了。门第观念像默声片在我脑中反复放映,爱情可以是简单的两情相悦,婚姻却不行。小区里的那一对夫妻,据说男方家境不好,是几个兄妹中唯一能有幸接受高等教育的一个,妻子稍好,父母都是政府机关的退休人员。或许倚仗于此,天天横眉竖眼,那点没伺候好便是一顿家庭暴力,先不说这女子有多悍,却应证了占有经济资料的那方掌握着家中的权柄。或许这些例子有其必然的偶然性,但让我对恩格斯老人家的冷笔调多了分信服和理解。
       但恩老同时说了,“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以此推断,共产主义不仅是物质丰富的伊甸园,也将会是爱情的自由王国。但是任何时候都存在这样的悖论,即你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不喜欢你。爱情这个东西最说不清,道不明,要不这世间的红男绿女都因它忽喜忽悲,要不然哪有空劳牵挂和枉自嗟呀的林妹妹和宝哥哥,哪有负心的陈世美和痴情的秦香莲,又哪有风流才子唐伯虎和深明大义的沈九娘的佳话。
      
  •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谈到“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明确指出,“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以到达“越来越稀薄的抽象”是一种“错误的”方法;而以“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则“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
      
      另一方面,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指出,“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
      
      毫无疑问,《资本论》是一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典型案例,《资本论》的三卷的线索显然是“商品—资本—资本主义社会”,是从一个抽象的商品的概念,最终描绘出整个具体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全景式图像。
      
      但是邓晓芒先生似乎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篇经典,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是一篇“研究”而不是说明。这一点我认为非常值得商榷。这部重要著作分为九个部分,分别是1)史前各文化阶段;2)家庭;3)易洛魁人的氏族;4)希腊人的氏族;5)雅典国家的产生;6)罗马的氏族和国家;7)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8)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9)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按照一般的看法,恩格斯所做的似乎是从纵向的历史研究中最终抽象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但是我认为这个结论失之草率。
      
      抛开第一部分来说——实际上第一部分也是相当简略的,恩格斯自己也在第一部分最后指出“不过,这幅图景跟我们此次遨游终了时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那副图景比较起来,就会显得暗淡和可怜;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充分看到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过度以及两者之间的显著对立”。显然恩格斯的这部著作在于描绘“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过度以及两者之间的显著对立”。我们可以从第二部分开始看起。
      
      “家庭”这个抽象的概念出现在第二部分,这是需要注意的。邓晓芒先生认为《起源》是从历史现象中抽象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那么为什么恩格斯不是直接从某个具体的原始社会的描述开始,而是从这个抽象概念出发?具体去看这一部分的内容就会发现,如果真的是具体到抽象,那么恩格斯居然不顾全篇的逻辑关系,在“家庭”这一部分中就一口气讲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偶制,甚至包括了设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消灭之后的两性关系。
      
      为什么?
      
      只有一个解释才符合恩格斯这本著作的线索,那就是“家庭”一章的作用实际上是和《资本论》中第一章“商品”是一样的,提供了一个“开端”,一个有待充实的抽象概念。马克思通过分析商品本身具有的二重性,引出了更为具体的资本的概念。那么实际上恩格斯通过对“家庭”的分析也达到了这个效果,那就是种的繁衍和经济生产的二重性。
      
      正是因为家庭本身包含了这样一种二重性,才导致了家庭中种的繁衍逐渐走向自己的反面,而经济生产成为新的规定性,进而这种规定性本身又扬起了家庭这种形式,出现了氏族和国家。简单来说,恩格斯的这本著作的线索是“家庭—氏族—国家”。在这期间,经济生产逐渐成为新的规定性,而种的繁衍最终在实质上附属于经济活动本身,反过来成为种的繁衍的规定性,这就呈现出不同的婚姻制度。
      
      这一点恩格斯在“1884年第一版序言”中也有相关的叙述,他说:
      
      “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须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综上,这实际上依然是一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并没有与《资本论》直接的冲突。之所以坚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乃在于只有这种方法才能发现哪些具体概念是现实的和必然的,而哪些概念仅仅是意识形态所制造出来的幻象,也只有这样才能超越一个时代的意识形态达到真正“面向事情本身”。单纯的从经验抽象到静止的实体,造成了两个世界的对立,而这实际上无助于任何问题的说明,仅仅是把未知的现象转化为另一个更不可能知道的实体。康德把知性的活动范围限制在经验领域,这在否定意义上是成功的和重要的。但问题就在于,这种批判和反思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它本身的范围,成了一个悖论。而分析哲学的套路,把经验现象分解成一个一个排列的概念,实际上没有分别,就好比一个活人和一堆人体器官之间,是存在质的分别的。
      
      因此,马克思指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才是科学的方法毫无疑问是正确的。
      
      当然,有人指出恩格斯的这本书实际上背离了他们认为的马克思所坚持的“经济决定论”。这显然是荒谬的。恰恰是恩格斯的这本著作,说明了经济生产之所以在这个时代占有核心和基础的地位,绝不是什么主观臆断或者天经地义的,相反同样是一个历史辨证发展的过程。经济生活为中心的社会的建立,是扬弃了之前的社会形态而产生的,这是恩格斯著作中明确表达的,那么这种社会形态也最终会走向自己的否定,而这就是马克思《资本论》所表达的。
      
      实际上在我看来,马恩所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最终实现就是《资本论》和《起源》两部著作的最终完成。这本身又呈现出一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无疑《意识形态》中的大量论断都是一般的和抽象的,其批判力也是有限的,有些学者称之为“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如果站在这个角度,我赞成这样的说法。而《起源》和《资本论》的最终完成,就是将《意识形态》的“抽象”转化为历史的“具体”的过程。
      
      从方法论上说,只有能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才能算是真正把握了诸多经验材料的真正本质,形成一个一以贯之的线索。当然,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中作为开端的“抽象”显然是从经验材料中发现的,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这是研究的方法,而不是叙述的方法。实际上马克思所谓的“抽象”只是语言造成的一个颠倒,因为个体一旦被语言所表达,实际上就已经转换成了普遍,成了共相。所以,马克思所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也可以说是从语言还原到事实。这样,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一种科学的、彻底的历史现象学,真正达到了“欧洲近代哲学的憧憬”。
  •     摘录两段:
      
      恩格斯说:“买卖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实质却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实现,以致不仅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而且不是根据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根据他们的财产来规定价格。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其他一切而成为婚姻基础的事情,在统治阶级的实践中是自古以来都没有的。”虽然是对资本主义婚姻的分析,不过想想看,现在也差不多。
      
      展望共产主义社会的时候,恩格斯说:“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利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A fairy tale rather than a prediction, however beautiful.
  •     所谓阶级论,大部分都建立在事实判断上。逻辑清楚明了,很有说服力。只是对于人类心理方面的论证极少,造成一些困惑。蒙昧时代到野蛮时代,群婚制到对偶制再到专偶制是如何一步步演变过来的,家庭如何产生的,私有制起了多大的作用。因为史料的欠缺,论证的不够严密。人类的历史到底是怎样发展的?谁也说不清。只是从一些结果及现象去做推测,得出可能的理论去解释。
      古人无道德这个概念,生存才是首位。所以人人皆可性交,即开始的群婚制。性交是单纯为了人类的繁衍而存在。然后才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形成氏族。当时想到了柏拉图所构思的理想国,妻子儿女都可共享。不过是要家庭制退回到蒙昧的状态而已。但伦理道德观点已经产生,人类的文明已经进化,就算群婚的思想还有残余,因此倒退不了了。
      个体婚制在历史上绝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前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女性享有自由性交的权力,男性在性交自由上一直压迫着女性。在个体婚制的同时,通奸以及淫游制不可避免的发展。《拿破仑法典》第312条规定,凡在结婚以后怀胎的婴儿,以丈夫为父。这便是个体婚制3000年后的最后结果。作为女性自由的通奸卖淫行为备受谴责和鄙夷,而男性的性交关系混乱却无甚大碍。(恩格斯是女权主义者囧致敬)
      在论述国家时,恩格斯说
      所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必然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真正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灭,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的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器陈列在一起。---P180
      1 产生的东西必然会消失?人类历史创造出了国家,所以国家一定会消失就像人类创造的纺车和青铜器?!
      2 阶级消失所以国家一定会消失?阶级的产生导致了国家的产生,当时阶级产生的环境是什么?除了阶级因素,还有没有别的因素起到了作用?阶级是否是国家的充分且必要条件?阶级消失后,是不是还会存在着某些仍然需要国家存在的因素?
      书的最后一段,引用了摩尔根对于文明时代的评断,
      自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所经历过的时间,只是人类已经经历过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只是人类将要经历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社会的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上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P185
      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思,认为人类会进入一个更高阶段。一个人人皆为圣贤,再无欲望的世界。人是由理智,欲望,激情组成,这个神奇的世界会创造出什么?谁也不能断言也不能妄图引导。但对于民主,平等,博爱,正义等价值的追求却始终是一致的。
      
  •     
      如果几周前,让我选择一种颜色,描述对婚姻、爱情的感觉,我会选择暖暖的橙色。开始看恩格斯的《起源》了,在他冷静、严谨的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的分析中,橙色渐渐褪变成了灰色,因为他说,一夫一妻制仅仅是人类为了生存权衡利害的自然选择。但他最后又给出了希望,我仿佛看见了晨曦的阳光,因为他说,未来的婚姻,将以,并且仅仅以爱情为基础。但现在,我会选择蓝色,因为当婚姻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唯一的根基真的变成了纯粹的人类感情时,我们又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而这是这位伟人没有告诉我的。
      恩格斯的基本观点是,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社会原有的婚姻形式在私有制出现后,做出的自然选择。在一夫一妻制之前,人类婚姻形式的变迁的基本趋势是,为了保证人口的素质,血缘关系日益成为婚姻的限制条件。从父辈与子辈之间的性交禁忌、到同胞兄妹之间的性交禁忌,再到远方亲戚之间的性交禁忌,最后,伴侣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少,这使得较为稳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成为可能。同时,生产力发展,出现多余的财富,这些财富多为男人占有。男人为了保证自己亲生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富,需要女人只有他一个丈夫。这样,一夫一妻制诞生了。
      一夫一妻制同私有制、男权一同产生。父亲需要保证自己亲生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富子女为了继承财富也需要明确自己的父亲,在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母亲为核心的人类世袭制度结束,社会进入父系社会。男人因为拥有财富而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权力拥有者,女人则因为只能从事家务劳动及养育孩子,不能得到社会的报酬,而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父系社会同时也是男权社会。
      在上述过程逐渐完成之后,一个以家庭为经济单位,以男性为权力核心,财产私有的现代社会就真正形成了。
      所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的产生,依然是权衡利害的结果,而绝对不是如我们日常所听到的,是爱情的结果。但这种看起来与浪漫文学决不相符的论点,事实上并没有违背马恩一贯的理想主义与浪漫主义色彩。如同在社会形态上,马恩提出共产主义作为社会的理想阶段一样,在婚姻问题上,恩格斯提出了以爱情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这样一个理想的未来婚姻形式。
      现在的一夫一妻制之所以存在男女不平等,是因为女性从事的家务劳动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因此无法得到报酬。这使得女性在经济上依附男性。而女性更多从事家务劳动,起源于最初的男女分工。恩格斯认为,消灭这种男女不平等的第一步,是要让女性走入社会,参与社会劳动。同时,社会应当负担诸如养育子女、家务劳动等私人领域的事务,使之社会化。
      这样,女性获得了经济独立,就再也不用为了经济的原因,来选择结婚的对象了。促成婚姻的唯一动力,就成了爱情。
      恩格斯的论述到此为止,对于未来的婚姻究竟是什么样,他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意见,只是说,男子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利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妇女不会为了爱情以外的因素献身于男子。
      如同在许多问题上一样,人性依然是马恩学说的一个弱点。性欲到性爱(即爱情)有不同的层面,人的感情的复杂性决定了性爱与性欲往往并存,作为一种情感的性爱本身也是发展变化的……这些问题,都是马恩没有解释的。当婚姻的基础是金钱与利益时,我们谈论最多的,是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当婚姻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唯一的根基真的变成了纯粹的人类感情时,我们又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   第二段第二行“土地刘庄”疑为“土地流转”……
  •   感谢指正!
  •   你好用功啊……我已经很久不写那么长的东西了,而且还是恩格斯的书评= =
  •   平常不是坐办公室就是各种开会,偷一点闲来扯些东西
  •   在那个时候,至少爱情是唯一动机因素。只要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的原因不包含利益关系,从客观来讲,爱情是纯粹的。
  •   可我看来,即便是纯粹的爱情,对每个人也不是公平的。
  •   什么是公平?爱情里的公平又是什么?
  •   那个对你好的人不一定是你爱的人,我不想再纠缠这类问题了,连自己都不能保证的事,又怎么强迫别人
  •   你已经回答你自己了。 或者说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爱或不爱,因人因时因地而异
  •   从基本矛盾出发,在逻辑过程(=历史过程)中看这个矛盾是怎样逐步展开的。
  •   如果只为了爱情,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太多单身男女。哪里有那么多爱情呢!为了各种现实目的的结合是保证人类繁衍下去的举措。
    ——by Fern
  •   恩,人类也是这样想的。
    ——lkrui
  •   共产主义原来这么好~想必革命导师刚刚被拜金女甩了~
    ——G2
  •   不,恩格斯本人就是钻石王老五啊,他哪儿轮得到被女人甩?
  •   这就是为什么共产主义是如此的难以实现。
  •   难以实现不等于不可能实现
  •   所以我也是一个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试图为了达到这个可以实现的目标而做出一丝贡献的人。
  •   现在想想看,没有阶级的社会是极度幸福而同时又可怕的。
  •   未知生,焉知死。。
  •   产生的东西必然会消失?
    ——有生就有灭,有阴就有阳,亘古不变
    阶级消失所以国家一定会消失?阶级的产生导致了国家的产生,当时阶级产生的环境是什么?除了阶级因素,还有没有别的因素起到了作用?阶级是否是国家的充分且必要条件?阶级消失后,是不是还会存在着某些仍然需要国家存在的因素?
    ——阶级诞生于生活生产资料集中于少数人(私有财产);因为阶级产生,产生了一部分人剥削统治另一部分人的需要,因此产生公共权力和暴力机关,由此产生国家;是什么条件请参考国家之定义;阶级消失,即不存在剥削统治,也就不需要维护统治的公共权力和暴力机关,当然维持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机器仍然存在,只是国家的根本存在意义已经消失
  •   我认为恩格斯缺少完善的心理学分析,如人的生存欲望--性欲,繁衍后代的欲望,保存自己基因的欲望。局限与时代的发展,仅就社会学来论述在那时代已经是相当的高明。还有道德的对现代专偶制的补充说明,虽然道德无非是集体生存的神化标准。佛洛依德自我,本我,超我的理论会是更好的补充。
  •   嗯,赖希和马尔库塞都作出过融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弗洛伊德理论的努力。
  •   但波普尔似乎对马和弗的理论都进行了批评,指出其不是科学,可能是在《科学发现的逻辑》提到吧
    注:我对这个不太了解啊,人云亦云,只希望提供线索而已~
  •   这个真还不了解,谢谢,我去看看。
  •   我对他说"家庭会消亡"这个观点一开始很怀疑
    不过后来慢慢想, 这的确是个趋势
  •   波普尔是解梦人,不是造梦人
  •   2007-12-03 11:13:11 容才  
    我认为恩格斯缺少完善的心理学分析,
    ------------------
    因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是在这本书出版后20年才出现的。
  •   2007-12-04 12:46:10 首如飞蓬心摇摇  
    嗯,赖希和马尔库塞都作出过融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弗洛伊德理论的努力。
    ---------------------------
    还有德勒兹和加塔里。
  •   恩格斯的分析,在社会面上是,很有说服力。心理学的分析是在个体深入分析的方面做出的解释,两者并不是相冲突的吧,可能是互补的。说得不对,请指正。
  •   最近老师才提到此书,有机会一定看看
  •   爱情,是因激素作用于大脑意识(性欲)同时受价值观影响后自我满足的精神状态(说明一下,产生这个想法并非本书的影响)。
    而包括价值观在内的个人意识的建立是社会作用于个人的结果,人的心理活动必然要受其所处的社会伦理和家庭教育(道德观)的影响。
    简单地说,是社会创造了爱情,它也是人类文明的副产品。心理学对爱情的分析不会有触及本质的结果
  •   当恩格斯所描绘的没有家庭制度的人类社会出现后,“爱情”的价值,会不会仍然保持坚挺?换句话说,当获得曾经如此稀缺的“爱情”变得如此唾手可得,“爱情”还会不会成为男男女女渴望追求的东西?
  •   欲望的转移,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
  •   在马恩那里从来都是抽象的人,这于我们认识规律本身是有益的,所以,记住那么一句话就够了:我们无法超越,但却可减轻分娩时的痛苦,我们要做的而且仅仅要做的就只是减轻的事
  •   人本来就有社会属性,即使将来家庭消亡,人与人还是有很强的依恋需要,恩格斯只是强调经济因素不是最大的影响力,真正影响人们在一起的是精神力量,如果仅仅归结为爱情多巴胺,或许有点片面。毕竟,爱情只是精神层面的一个瞬间。
  •   我多年前读过恩格斯的书—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感觉眼光豁然开朗。现在回读思考,更有新意。很赞成各位的精典评说。恩格斯仅从私有制的形成、演变与婚姻、家庭及性的关系进行了很严瑾的分析论述。现在看,不足之处在于,缺乏对人性、人的需求分析论述。理想社会的婚姻、性关系是什么样的,需要我们现代的能人加以论述了。
  •   实际我觉得起源只是说明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是有些论断还是有不妥当的地方,婚姻制度不一定会按照客观规律螺旋上升,而且要经历无数次的反复,我甚至觉得社会制度的反复才是社会发展的常态,似乎是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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