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律评论(第一卷)

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武建敏 主编,王利军 执行主编  页数:307  字数: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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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目录

创刊词名家访谈 一个法律文化学者的思想探索——著名法学家武树臣先生访谈录观点集萃 良性违宪是宪法实施的可行选择吗?理论前沿观察 实践法学的辩证本性——从马克思谈起 国务院在全国人大立法中的角色研究 遵守法律:和谐社会的内在基础契约精神与刑法融合的思考专题制度研究 私有财产制度的意义 探究农民增收的法律供给 媒介纠纷:权利冲突的差异对待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中国动物福利立法研究比较研究 事件哲学论 由“事件”引发的法哲学思考律师笔记 摁手印:从作为民间习惯到具有法律效力判决风采 民事判决书比较选登

章节摘录

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首先没有从实践的角度理解辩证法的本性,辩证法是在人与世界的交互活动、互相作用的过程中形成的,它不是对于客观对象的反映,而是对人类自身活动方式的一种表达。因此,我们可以将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性的理念看做是辩证法,在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性的把握中,他首先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但是辩证法的前提是必须有矛盾的存在,这种矛盾体现了人类行动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的追求之间的矛盾,而正是在这种矛盾的运动过程中,人与自然的矛盾才可以被逐渐的克服,但并不是取消,而在克服之后就马上会有新的矛盾产生,于是就再有新的克服,正是在这样的实践过程中,辩证法体现了自身的特质,那就是辩证法所具有的不断扬弃的理念。实践论的视角的介入才可能在根本上克服唯物辩证法的局限性,在实践过程中物质自身只不过是人们行动中的一个环节,人们在行动中的目的不是要认识客观世界,而是要能够让自己生活得更好,正是这样的理念决定了在辩证法中其实包含了一种目的论的价值,而这种目的论只有人才能够完成,人的目的性追求与客观事物的自身规律性在实践中是完全融合的,并且正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才可能最终让人类的行动获得更好的发展。物质论的辩证法在被科学把握之后,实际上就逐渐转化为了常识。自然界事物的生长规律在我们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理念去把握的时候,自然就会呈现出符合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解释,在一定意义上这好像是客观的逻辑符合了解释的逻辑。如果这仅仅是一种类比,一种修辞,那是没有问题,而如果将其看做是人类行动基础的辩证法,则必然忽略实践的革命价值,也就不可能真正解释人类活动的规律性,从而使得人类自身陷入另一种思维的误区。在我们讲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时候,我们经常批判的一个概念就是形而上学,我们认为形而上学是与唯物辩证法相矛盾的,但是我们发现如果不坚持实践论的立场,则形而上学与唯物辩证法在一定意义上说其思维方式是相通的,均属于抛弃实践论的两个极端,而两极相通,所以很多号称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人却经常表现出形而上学的特质。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实践论才是真正的辩证法所要坚持的立场,而如果将唯物辩证法作为一种标签或者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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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律评论(第1卷)》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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