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

出版时间:1990-01-01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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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作者简介

阿来,一九五九年生于四川北部阿坝藏区。履历表上列为籍贯的马尔康县俗称“四土”,即四个土司统辖之地。 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创作。出版过小说集《旧年的血迹》与诗集《梭磨河》。《尘埃落定》是其第一部长篇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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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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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尘埃落定以麦其土司一家人的故事为主线,全景展现了一幅描述康巴藏族民族风情和神秘土司制度的巨型画卷,具有浓厚的藏族气息。
       麦其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一个具有预感能力的傻二少爷,正是这个所谓“大智若愚”的二少爷带动着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步步深入。整个故事涉及面极广,包括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这使整部小说远远超出了民族的题材。
      
      
      1. 权力
      
       土司是一种世袭的统治西南少数民族的“土王”。土司在自己的领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他可以随意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具有黑洞一样的吸引力,麦其土司着迷了,旦真贡布也着迷了,甚至傻二少爷也着迷了。
       旦真贡布,麦其土司的聪明大少爷,麦其土司的继承人。因小时候弟弟被人认作傻子不会对他继承土司之位造成威胁,所以对弟弟很好。但弟弟的大智若愚渐渐显露时,他十分恐惧并憎恶弟弟,和弟弟的妻子塔娜偷情以报复。后被麦其家的仇人杀死。
      麦其土司,这边土地上的王,一个宣布传位时的奄奄一息的老者,当自己继承人被仇杀时,因可以继续当土司,而发扬“职业操守”克服丧子之痛,全身心执掌麦其领地,并焕发了人生的第二春。
       权力使麦其土司和旦真贡布丧失了亲情和人心。多么嘲讽啊!权力这个使无数皇室短兵相接的东西,在西南边陲也发挥了它独特的作用。
      
      
      2. 英雄
      
       英雄,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词语。然而何为英雄?百人百口,各有见解。小说中提到两种所谓的英雄。
       旦真贡布,一个冲锋陷阵的勇士,以战争略夺土地和人口,一个霸权的崇尚者,给麦其土司带来了罂粟和新式武器的人,因此给土司领地带来了饥荒和战争。
       傻二少爷,一个神奇的人物,除了有点傻之外,天生的神枪手和预言家,通过一些非逻辑性的思维,创造了边境市场,为土司领地带来了繁荣和兴旺。
       两种所谓的英雄,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起到不同的作用。然而,傻二少爷受到了土司和藏民的尊重,也许这就是大多人对于何为英雄的回答,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对于何为受人尊敬的英雄的回答。
      
      
      3. 宗教
      
       藏族,一个神秘的民族,一个充满宗教色彩的民族。很难想象藏族小说不涉及藏传佛教会是什么样子。
       小说涉及三种佛教人物:门巴喇嘛、济嘎活佛、翁波意西。门巴喇嘛和济嘎活佛都是土司家养着的,门巴喇嘛在土司官寨的经堂里,济嘎活佛在附近的敏珠宁寺里,土司为了防止宗教力量对其权力造成威胁,用计挑起门巴喇嘛和济嘎活佛之间的矛盾,达到相互制衡的目的,多么熟悉的桥段啊。翁波意西,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为弘扬禅宗教旨,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因得罪土司,被割了两次舌头,是傻二少爷较喜欢的一个智者。
       关于臧传佛教,土司们和藏民们的虔诚程度不一。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对于宗教中的智慧很是欣赏,但是无法切身地理解宗教信仰给人带来的东西。
      
      
      4. 信用
      
       信用,这个被作者用来揭露人性的词汇,彻彻底底发挥了他的作用。当茸贡女土司用美人计骗一个傻子的粮食时,信用已经不知道被她丢在哪里去了。茸贡女土司拿着傻少爷送的新式武器武装的军队,赢得了对拉雪巴土司的战争胜利,想的却是如何不把自己貌似天仙的女儿嫁给那个给他军队和粮食的傻子。不过,当傻子釜底抽薪地掉回了自己军队,茸贡女土司失去了取得的土地,并依靠女儿从傻子那里换来了和平,真是周郎妙计安天下呀。
       茸贡女土司的故事告诉我们,不仅质量是守恒的,人品也是守恒的,出来混迟早还是要还的。
      
      
      5. 仇杀
      
       多吉罗布的父母被麦其土司害死,为了给父母报仇,成人后回来找麦其土司报仇。多吉罗布的内心十分纠结,在边境有机会杀死傻少爷时,却因他是个傻子放过了他,在土司官寨里潜伏了几个月,却犹豫不决一直没有下手。最后选择下手,还是因为无意穿上了有邪灵附体的死人衣服,而且即使这样也没有选择奄奄一息的麦其土司下手,而是溜走了土司继承人的性命。当多吉罗布得手时,他逃到了官寨外面,燃起了一个火把,在广场上大叫,他是死在麦其家手里的谁谁的儿子,叫什么名字,他回来报仇了。他叫道:“你们好好看看,这是我的脸,我是报仇来了!”
       多吉罗布得手在广场大叫,当时他是什么感受?是为父母报仇产生的欣慰,还是放下了背负在身上报仇的负担,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多吉罗布在整个报仇的过程中是十分痛苦的,看来仇恨终究不是个好东西啊。
      
      
      6. 爱情
      
       爱情,多么美妙而浪漫的两个字,但是什么是爱情?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吗?是麦其土司和央宗?是麦其土司和茸贡女土司?是傻少爷和桑吉卓玛?是傻少爷和塔娜?是塔娜和汪波土司?是桑吉卓玛和银匠?还是桑吉卓玛和银匠?不得而知。但是看到傻少爷和塔娜一起骑马漫步时,感受是如此的温馨,可能就是傻少爷对塔娜的爱吧。
      
       春风徐徐,拂动着白马的鬃毛,缰绳摇曳,趟过溪流,踏着绿草,走向山坡的高处,遥望麦其土司的官寨。下次回川,一定要去康巴看看。
      
  •      通过搜索《穆斯林的葬礼》类似书籍我知道了这本不厚的书,开始看简介时,看到是写藏族贵族的兴衰史,便不想看了。买了书后,仔细读了两页也就丢在一旁。直到好友力荐,才又拿出断断续续的读了起来。
       书的开头,傻子少爷的傻从他那奇怪的思维中慢慢体现,也一度让我无法读下去。当看到罂粟的袭来,才慢慢尝出这本书的味道。
       说实话,我还是无法理解,虽然看到之前的许多书评,我还是有些不明白一个傻瓜少爷是如何在边境如此风光,他是怎样成长成大智若愚的人的,还是他一直就是大智若愚。作者赋予给傻子少爷的魔力太大,罂粟引发的兄弟间的暗斗,他胜利了;边境集市的出现,他的财富又甚至超过了老吐司;最后幸存于官寨…他到底是有着怎样的魅力?
       全书读完,作者甚至连傻子二少爷的名字都没有告诉我们,二太太的名字也没有,写出的都是活生生的人,名字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结局傻子二少爷死了,执着的让仇家杀手夺去自己的生命,麦琪土司一家全部死去,土司制度从此消亡。回看前文他们的风光与富饶,以如此的方式消亡,并不觉得奴隶的解放如此的令人快乐,反而是很悲伤,很不甘。
      
  •     2008-03-08 19:58
      
      这是一本书的名字,尘埃落定。2005年的盛夏,我怀着对这本书名字的好奇与打发时间的念头,从书店买下它。花了三天时间读完全书,只感觉好看,仅此而已。于是,书被搁置在一边,我开始进入忙碌学习的日子。
      
      不知过了多久,某天的深夜,我一直没有入睡,便起身打开书柜,一本本书映入眼帘,尘埃落定!我再次取出它,紫红色封面上印着“尘埃落定”四个银色字样,心中忽然莫名的释然了许多。
      
      尘埃落定,讲述上世纪四十年代藏族土司的故事。一个声势显赫的麦琪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一个傻子,却总能看到聪明人无法看到的东西,带着一种局外人的眼光看世界变化,看历史的车轮轰轰前行,心中是如此坦然。父亲的看不起,母亲的同情,哥哥的阴毒,妻子的背叛,人们的失望,都使他的心在某个夜晚被深深打痛。然而,他的心如同皓月当空,静静的凝望着红尘中的世界。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他在等待,等待一切结束,等待尘埃落定。
      
      我一口气将书读完,不知不觉东方显露鱼肚白。宁静的早晨,窗外淡淡的月亮凝望着昏睡的人们,院子中的枯叶在风中翻飞。我似乎看到清澈的天空中有无数的尘埃,那是无数人的生命幻化而成的,每个生命都被轻轻的裹在一粒尘埃之中,蜷缩着身体,婴儿般双手抱脚安详的睡着。流淌的月光在每粒尘埃的表面滑过,反射出莹润的光泽,伴随每颗生命一起下降,一起飘落。尘埃落定,尘埃终将落定。
  •      书看完了有好些天,书里面的情节和场景连日来盘亘在心头脑海,不是不能平静,只是有一条线,像是绑在风筝上来不及拆下来,从高空跌落下来的时候发出铮铮声。总是伴随着辽阔的高原和凛冽的风。
       故事的背景非常新奇,引人入胜。至少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以建国前藏区的宗教和生存形态的书。土司就像一个土皇帝,君临脚下一片不大不小的土地和人民,他就是这里的王法。而傻子作为土司的儿子,有非常良好和优渥的机会参与和见证这里的故事:土司时代后期短暂的辉煌,土司制度崩溃前的跌宕,以及结束时的惨烈和最终的尘埃落定。
       傻子的眼睛是纯粹的,他看到的是事实,苦与乐、哭与笑,都充满人类最初的原始的情感,毫无保留的让我看见那个五光十色的地方。官寨,市镇,田野,罂粟花;土司,汉人,饥民,傻子。就像一部长长的电影,导演想要表现的是一个时代浓缩的影子,我是万千观众当中的一个,坐在靠后的位置,不怎么看得清,却觉得那极其残酷的命运已经越出荧幕硬生生的朝我撞来。
       已经失去的东西是再也无法回来的。最初的成全最后都会演变成后悔,从此以后寻找它的影子就成了人一生中最疼的时候;女人统治一方自然缺乏远见;越是美丽的女人越是没有爱情,更没有忠诚;只要有利益纷争,就没有兄弟和父子;只要有银子,就会有牺牲的人命;仇恨,是可以世袭的花翎。
      
       既是尘埃,又如何能落定。只有大雨骤起,狂风交织电闪雷鸣的时候被鞭打着融入污泥当中,与大地合为一体,才算落定。一个孤立的、单独的个体,或许只有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才能真正享受到安宁。在永恒的寂静和黑暗面前,最后的挣扎和痛苦都是暂时而充满希望的。我们走在人生的路上,每一天都在向这个终极的目标和彼岸前进着,或匍匐或挺立,或激动或淡漠,最后都是要在同一个地方停下来,躺下来。
       然后,孤独的死去。
  •     聪明人会干傻事
      
      傻子能干聪明人都想不到的事
      
      
      傻子不知道什么叫漂亮,却娶了最漂亮的人
      聪明人睡一觉就被人砍死了
      
      我不嫉妒你,因为你是傻子
      我恨你,因为你有幸运女神眷顾,做了我也做不到的事
      
      一家三父子,在权力里斡旋
      聪明人要稳稳的继承土司之位,半路杀出了程咬金,命也丢了
      父亲不知道聪明人会不会一直聪明,傻子会不会一直傻
      傻子知道想要当土司,却不知道当上土司之后要做些什么
      
      最后的结局,是土司成为了最后一个土司
      他们有最简单的霸权,最简单的规则,父债子偿,过了很多年,这一债终于还清了
      
      在声嚣中,麦其帝国湮灭了,麦其父子也随尘土慢慢飞扬,慢慢落定。
      
      PS:傻子的死觉得略微有点唐突~~
      
      如果能预知未来的事,却也躲不过,是聪明还是傻?
      
  •     
      聪明人会干傻事
      
      傻子能干聪明人都想不到的事
      
      
      傻子不知道什么叫漂亮,却娶了最漂亮的人
      聪明人睡一觉就被人砍死了
      
      我不嫉妒你,因为你是傻子
      我恨你,因为你有幸运女神眷顾,做了我也做不到的事
      
      一家三父子,在权力里斡旋
      聪明人要稳稳的继承土司之位,半路杀出了程咬金,命也丢了
      父亲不知道聪明人会不会一直聪明,傻子会不会一直傻
      傻子知道想要当土司,却不知道当上土司之后要做些什么
      
      最后的结局,是土司成为了最后一个土司
      他们有最简单的霸权,最简单的规则,父债子偿,过了很多年,这一债终于还清了
      
      在声嚣中,麦其帝国湮灭了,麦其父子也随尘土慢慢飞扬,慢慢落定。
      
      PS:傻子的死觉得略微有点唐突~~
      
      如果能预知未来的事,却也躲不过,是聪明还是傻?
      
  •     如果说,想要尘埃落定,需要的,便是尘埃四起和光辉普照,如同在“一个水与火的世界,一个光与尘埃的世界就飞快地旋转起来。”(P15)
      那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正值十三岁,是一个即将步入成年的时代,是一个逐渐懂得人情世故的年代,王权、女人、军火。不在是那个天天傻傻的、可以无视仆人奶妈无理粗俗的二少爷,野画眉消失了,所谓的骨头、辖日,逐渐成为了他内心的重心。
      这个时候,他也就不再傻了,虽然看上去他仍旧是那个“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P5)土司父亲的傻子二少爷,但是他能很精准的打枪,能“先知”罂粟不能再种,能察觉市场是赢得和聪明的哥哥的对局的关键。
      到这个时候,终于有人说,傻子“是一个有新脑子的人,这样的人跟得上时代”(P377)的时候,他这颗漂浮在空气之中的尘埃,也渐渐的落下,因为世仇,因为他那个年岁并不是很大的妈妈央宗,因为他成为了聪明人,必须得死。
      这里,笔者不想去论述其中的政治思想,只想和大家一样,说一说主人公的“傻”。
      《尘埃落定》作为现当代的作品,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构建的现代作品元素在里面,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主要的并不是去想作者如此写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为什么这么写。
      书中,所谓的傻子成为了先知,可是他是真正的先知么?不,他没有活佛喇嘛的能力,字也不认识,看上去并不具备一个正常的人所具备的一切。
      从另外一方面思考,他是没有欲望的。他那个汉族的妈妈交给他的一切都是基于夺权、夺女人、王位等等之上的。刚一开始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喜欢这个傻傻的二少爷,除了他自己的母亲;待到二傻子在些许方面展露了头角之后,他的哥哥不在爱他,父亲也开始怀疑他,这个时候,他的母亲甚是高兴。
      这一点在最一开始的时候也有体现,作为汉人的土司家的二太太带着傻子儿子说服了特派员可以接见土司,原文的表述是:“父亲吃了一惊,他看出了母亲的眼睛里露出了凶光。”再加之以其他的表述,可以看出来,土司家的二太太是想让自己的孩子登上王位,如同大汉民族在几千年里所作出来的事情一样。
      无数的文学作品都会说一句话:“人生在世,如果能知道到底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那便是最好的。”可见,一个人控制自己的欲望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相当难的。如果欲望小了,会有人说你安于现状;想法,如果欲望太大了,切不说赔了夫人又折兵,单单外人也会说,不自量力。
      傻子二少爷居土皇帝儿子的高位,从最一开始只想要女人,到延展开来的夺权的念头,在到最后的死亡,一切都是有因有果。怪不得开篇在他和卓玛一起燃烧的时候会说“光与尘埃的世界就飞快地旋转起来”,欲望一旦被激发就无可收拾,直到,尘埃落下。
      其实,尘埃并未落下,只不过是消失在看大千的世界之中,只要是有人在的地方,哪里不是红尘未落呢?
  •     凌晨三点看完了《尘埃落定》,死光光的结局惯例是要流下泪的。其实我的感动点是在倒数第二段的话,“上天啊,如果灵魂真的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我相信轮回,却又有时怀疑它,但毫无疑问,我是感动于它。就像一种宿命,一种羁绊,一种残忍而美丽的东西。我似懂非懂地触碰到了藏民内心神奇的虔诚,很好奇,莫名地感动……是一种毋庸置疑的相信使我感动吗?“神灵啊,我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都没有了”这副肉体的存在是使“我”痛苦的,“终于挣脱了”应该是快乐的。但我却还是希望回到这片我无比热爱着的土地,这与幸福无关,只是因为我是属于这儿的。
      
      故事背景是在民国到抗日战争再到解放后,动乱的年代里,这个故事似乎是热锅边洗好待炒的小白菜,冷眼旁观锅中翻滚的世界,或是说没必要知道锅里捣腾的是什么,我在自己的世界里安稳着。尤其是全书一贯的“傻子”的口吻,更是让一切变化都显得理所当然顺势而下,所以让这个故事显得与背景更加“格格不入”,从而升华到人性、信仰的境界,不用牵扯到某些庸俗的东西,例如书后期的“红白”。也是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时代的热点只是轻描淡写,不仅让故事独特,更是让其深刻。从前是对信仰还是有很大疑问的,现在似乎靠近了点,但那种感觉果真是不能表达出来,只是,一种感觉。
      所以,这正是这部小说的伟大之处吧,光洁的信仰隐藏于文字中,留下的不仅是那时候的生活印记,还有人类的一些共通的东西——命运、轮回、痛苦、快乐……
      
      某些伟大的东西果真是大同小异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些伟大的宗教总是最终走向同一个地方。傻子二少爷究竟是不是傻,始终没有定论,因为这不重要啊,如果全世界都是傻的,就只有一个人是聪明的,那究竟谁才是聪明人?所以不重要,这里的傻和聪明都是相对的,就像书中主人公反反复复说到的“傻”和“聪明”,一时你觉得他装傻,一时你觉得他是大智若愚,其实他只是很能看清别人,和洞穿事情的真相或是背后的意味罢了。而他又很真实,嘴里都是别人不愿意说出口的实话罢了。
  •     去移动的实习进入尾声,没想到反倒越来越忙,先是要考试,随后做项目报告和答辩,然后还要写实习总结。每天都要做苦力不说,还有这么多课后作业。不过,任何事情都不能阻挠我读书的脚步。这个周我又看完一本小说(虽然仅仅是本小说)《尘埃落定》。
      我读书一向是按照作者来读的,比如王小波,比如张德芬。前不久读了一本严歌苓的《陆犯焉识》,深深被她的文笔折服,计划要接着读严歌苓的作品,什么《小姨多鹤》《一个女人的史诗》《扶桑》等等,都早就在电脑里了。无奈移动实在是个深坑,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不得已抽时间、挤时间读了手机里的几本书,虽然写得还不错,但都是小说不说,总觉得没按照计划来,心里就老挂念着。扯了这么远,无非就是想说,小说也好,杂文也罢,报告文学也好,诗歌也罢,开卷有益嘛!
      听一起实习的人说《尘埃落定》这本书好像早就已经改编成电视剧了,据说是九几年的作品,但是好的作品就是这样,历久弥新,不会被时间埋没。这本书主要讲述了19世纪的上半个世纪,在辽阔的青藏高原边界上,一个比聪明人还聪明的傻子的一生。作者用这样一个人物见证了西藏土司的消亡以及藏族人半个世纪的兴衰。一开始读的时候,我总是搞不清楚主角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说他真傻,他又像是大智若愚,每次都做出正确的决定;说他假傻,他又没有聪明相,总是被周围人。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文中多次将主角这个傻子和主角的哥哥这个聪明人做对比,总是让读者觉得,似乎傻就是聪明,聪明就是傻。读到最后,似乎也没必要去追究主角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没准他有异能呢?
      然而,最让我感慨的不是这个,而仅仅是一个细节。草原上最漂亮的女人,这个傻子的妻子嫁给这个傻子之初,总是在哭,因为这个最美丽的女人是因为她的母亲才嫁给她的。这里的一句话:“同得到了东西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东西时的悲伤根本不算什么”一瞬间就击中了我。人往往就是这样,得到了一样东西就开始计算价值,心也好,物品也好。得不到是求而不得的苦痛,得到了又是不断比较的苦痛,似乎不管得到得不到都不平衡、都不满足。虽然小说中这句话的意思不是我想表达的意思,但一看到这句话,我就跳出小说来,想到这个了。高考报志愿的时候,不论选哪个学校都是错的;买东西的时候,不论选什么价格、哪个品牌,都是错的;不论跟谁谈恋爱、结婚,都是错的;不论生不生孩子,都是错的;不论在哪里工作,都是错的……
      也许生活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将错就错。
  •     1、地理因素与政治关系
      有谚语说:汉族皇帝在早晨的太阳下面,达赖喇嘛在下午的太阳下面。
      我们是在中午的太阳下面还在靠东一点的地方。这个位置是有决定意义的。它决定了我们和东边的汉族皇帝发生更多的联系,而不是和我们自己的宗教领袖达赖喇嘛。地理因素决定了我们的政治关系。
      所以,在土司与政府权力(国民党或者共产党)相互结合来进行一方治理的时候,地理位置相对靠近权力中心的部落土司能够得到的官方支持以及与中央政府的联系要更为紧密一些,包括后面所讲的官员在调解部落与部落间的矛盾时,对于倾向于政府这一方有很大的积极作用,比如说政府会调派军队来维护这一部落的治安,会交给他们防御外来抵抗的战术,会教他们如何使用现代的战争武器(枪支弹药、战术等)并且送给他们现代武器。。。在这样利益相互结合的情况下,政府一方便开始利用藏族部落偏远的地理位置、大范围的土地,以及大量的奴隶(劳动力)开始在这些地区种植罂粟,带给他们种子,加工技术,更严重的是用大量的银子来购买加工好的鸦片成品,而恰恰这些藏族人最喜欢银子,不仅是可以用来做大量的银饰,藏族人对首饰的偏爱,更是因为财富是一个部落强大的象征,可以用来击碎更多敌对部落的侵袭。。。
      这无疑也是土司与权力相互结合的一种表现。。。
       在土司时代,从来没人把统治术当成一门课程来传授。虽然这门课程是一门艰深的课程。除非你在这方面有特别天赋,才用不着用心去学习。多看看土司怎么做事,怎么说话。
      
      2、家里的喇嘛和庙里的喇嘛
      家里的喇嘛和庙里的喇嘛在有重大的活动时要分别进行鼓乐和神舞表演,这在他们也是一种必须下大力气的一种竞争。平心而论,我们是喜欢喇嘛之间有这种竞争的。要不,他们的地位简直太崇高了。没有这种竞争,他们就可以一致地对你说,佛说这样,佛说那样。弄得你土司也不得不让他们在那里胡说八道。但当他们之间有了问题,他们就会跑来说,让我们来为土司家族的兴旺而祈祷吧。他们还会向你保证,自己的祈祷会比别人更灵验一点。
      穿插的小故事:
      在活佛(这里是庙里的喇嘛)珍贵的藏书里,那个故事的每一句话后面都有好几个人在不同时期加上的种种注释。这些故事因此变成了可以占卜吉凶的东西。那段歌谣下写着,某年月日,有人唱这谣曲而瘟疫流行经年。又某年月日,这歌谣流行,结果中原王朝倾覆,雪域之地某教派也因失去扶持而衰落。
      门巴喇嘛(家里的喇嘛)摇摇头,揩去一头汗水,说:“这些话,我是不会对土司说的。是祸躲不过。注定的东西说了也没用。你想想,土司是长了能听进忠告的耳朵的人吗?”
      活佛说:“天哪,看来土司白白地宠爱你们了。”
      门巴喇嘛说:“那你到这里来,我到你庙里去当住持。”
      活佛曾想去西藏朝佛,也想上山找一个幽静的山洞闭关修行,但都不能成行。他看到自己一旦走开,一寺人都会生计无着。只有思想深远的活佛知道人不能只靠消化思想来度过时日。他这一次前来,还不是为一寺人的生计着想,为那些人寻找食物来了。坐在金光灿灿的经堂里,和这个喇嘛说着不闲的闲话,他也觉得比在寺里的感觉好得多了。他甚至害怕门巴喇嘛结束这场谈话。他想,不论这个人品行如何,总算是个智慧和自己相当的人物。就为了这小小的一点乐趣,他甚至对这家伙有点谦卑过头了。他听见自己用十分小心的口吻说:“那你看,我怎么对土司说这件事好。” 门巴喇嘛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土司的脾气越来越叫人捉摸不定了。”
      活佛叹了口气说:“那么好吧。我们是在争谁在土司跟前更有面子。但在这件事情上,我想得更多的是黑头藏民,格萨尔的子孙们。好吧,我自己去对土司讲吧,叫他不要弄到天怒人怨的地步就是了。至少,他还不至于要我这颗脑袋吧。”
      门巴喇嘛回头看看经堂里的壁画。门廊上最宽大的一副就画着天上、人间、地狱三个世界。而这三个各自又有着好多层次的世界都像一座宝塔一样堆叠在一个水中怪兽身上。那个怪兽眨一下眼睛,大地就会摇晃,要是它打个滚,这个世界的过去、现在、未来都没有了。门巴喇嘛甚至觉得宗教里不该有这样的图画。把世界构想成这样一个下小上大,摇摇欲坠的样子,就不可能叫人相信最上面的在云端里的一层是个永恒的所在。
      3、土司与国王的概念
      “戏剧是神的创造,是历史和诗歌,不能停下来的。”
      是的,我们经常被告知,戏剧,历史,诗歌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都是憎侣阶级的特别权力。这种权力给了他们秉承天意的感觉。**土司也就只好把愤怒发泄到凡人身上了。他喊道:“他以为只要会打仗就可以治理好一个国家吗?”
      注意,这里出现了国家这个字眼。但这并不表示他真得以为自己统领着一个独立的国家。这完全是因为语言的缘故。土司是一种外来语。在我们的语言中,和这个词大致对应的词叫”嘉尔波”,是古代对国王的称呼。所以**土司不会用领地这样的词汇,而是说”国家”。
      对一个土司来说,拥有足够的财富就已经够了。土司就是土司,土司又不能成为国王。
      有的土司强大了,凭借武力向别的土司发动过几次进攻。如果这个过程不停顿地进行下去。有一天,天下就只有一个土司了。拉萨会看到,南京也会看到。而这两个方向肯定都没人乐意看到这样的结果。所以,部落只要强大到别的土司恨着我们而又拿我们没有一点办法的地步就够了。不能靠不断的发动战阵来显示自己的赫赫地位,历史上任何一个土司都不是靠战争来取得最终的地位。虽然每一个土司都沿用了国王这个称谓,却没有哪一个认真以为自己真正是个国王。在这些雪山下面的谷地里,你不能太弱小,不然,你的左邻右舍就会轮番来咬你,这个一口,那个再来一口,最后你就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了。有一句谚语说:那样的话,你想喝水都找不到嘴巴了。
      
      4、性与传说
      让我们来看看这幅耕作图吧。两头牛并排着,在一个儿童的牵引下,用额头和肩胛的力量挽起一架沉重的木犁。木犁的顶尖有一点点珍贵的铁,就是这闪闪发光的一点坚硬的铁才导引着木犁深入土层,使春天的黑土水一样翻卷起来。扶犁的男人总是不断呼喊着身前拉犁的牛的名字或是身后撒种的女人的名字。撒种的女人们的手高高扬起,飘飘洒洒的种子落进土里,悦耳的沙沙声就像春雨的声音。湿润的刚刚播下种子的泥土飘散着那么浓重的芬芳。地头的小憩很快变成了一场疯狂的游戏。女人们把一个男人摔倒在地上,撩起长袍,剥去宽大的裤头,把牛粪糊在那不想安分的东西上面。男人们的目标则是姑娘们的衣衫,要让她们在晴朗的天空下袒露美丽的乳房。春耕时的这种游戏,除了使人快乐,据信还会增加地里的收成。麦其土司对两个儿子说,古代的时候,人们还真要在地头上干那种男女之间的事情呢。
      
      8、关于女人以及为争夺女人的战争
      每一个土司的儿子(或是部落首领的儿子)都会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安排贴身服侍的侍女,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女人的陪伴。在其即将发育成熟(大概13、4岁)的时候,贴身服侍的侍女便会以自身作为牺牲品来教授作为一个成年男子应该学会的男欢女爱之事,(侍女一般要比其年长4、5岁,并且为处女),等到侍女到了出嫁年龄的时候,会在部落内部的仆人(自由人)、奴隶(无自由)当中选择自己中意的男子,并告诉首领,由首领许配给其看重的男子,并不再做侍女,而改为干粗活,即成为奴隶。然后这些生理上已经成年但还未娶妻的土司之子们就会拥有新的侍女,且均为处女之身,他们可以随意的享用这些女子,但并不一定会成为其妻子。
      土司之间,土司与被其统治寨子的债主之间因看上同一个女人,也会引起相互之间的战争与杀戮。
      
      
      5、权力与神
      在我所受的教育中,大地是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其次,是大地上土司国王般的权力。但是,当大地的神灵开始违背人类意志的时候,同样稳固的权力也会破碎。
      《马和耗牛的故事》编成的颂歌:
      耗牛的肉已经献给了神,牦牛的皮已经裁成了绳,耗牛缨子似的尾巴,已经挂到了库茸曼达的鬃毛上,情义得到报答,坏心将受到惩罚。
      妖魔从地上爬了起来,国王本德死了,美玉碎了,美玉彻底碎了。
      
      
      万物诞生起源:
      经堂里的画上说,天上地下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就只有风呼呼地吹动。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在风中出现了一个神人,他说:“哈!”风就吹出了一个世界,在四周的虚空里旋转。神又说"哈!”又产生了新的东西。神人那个时候不知为什么老是"哈"个不停。最后一下说"哈!"结果是从大鹏鸟产在天边的巨卵里"哈"出了九个土司。土司们挨在一起。我的女儿嫁给你的儿子,你的儿子又娶了我的女儿。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土司之间同时又是敌人,为了土地和百姓。虽然土司们自己称王,但到了北京和拉萨都还是要对大人物下跪的。
      
      要做一个统治者,做一个王,要么是一个天下最聪明的家伙,要么,就干脆是个傻子。
      
      
      6、传教
      不同教派的传教士会到陌生的地域传教。
      传布福音的西方传教士:他的上帝能和佛陀一样也为苦难的众生带来福祉。
      格鲁派的传教士:要在这里建立一个新的教派,至尊宗喀巴大师所创立的伟大的格鲁巴。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信奉巫术的教派(具体指宁玛派)。
      当然,传教的成功或失败都会使传教士在一个新的地区定下来,或是发扬自己的宗教,或是沦为某一部落的仆人。。。
      
      7、边界市场的形成
      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边界上形成的交易市场,原本是大家相互之间彼此需要对方的基础上形成的,每个部落盛产的东西不一样,种植的粮食庄稼也有所不同,所以各需所需。最先开始,有的边界市场的形成是由大部落的首领组织起来的。随着市场的扩大,外界的进入越来越多,交易不再仅仅限于几个相邻的部落之间,有更远的部落前来,商品的种类不断增多,慢慢的市场就不再以单纯的你我之间以物易物的交易量,也出现了比如餐饮、住宿等各种行业的商业行为。
      后来甚至发展了类似于汉族地区的“妓院”,这也是在藏族地区,性病产生的一个根源。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当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就会发现,人家已经准备下一大堆规则。有时,这些规则是束缚,有时,却又是武器,就像复仇的规则。
      
      常有些没有偶像的神灵突然附着在人身上,说出对未来的预言。这种神灵是预言之神。这种神是活着时被视为叛逆的人变成的,就是书记官翁波意西那样的人,死后,他们的魂灵无所皈依,就会变成预言的神灵。
      
      先是国家强大时,分封了许多的土司,后来,国家再次强大,就要消灭土司了,但这时,国家变得弱小了,使土司们多生存了一两百年。
      
      因为没有一个土司认真想知道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民族。我想了想,也许他说得对,因为我和好多土司在一起时,从来没有听他们讨论过这一类问题。
      我们只知道土司是山中的王者。
      
  •      趁现在还记得一些内容,留下些什么。
       直接内容,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也有聪明的时候,聪明人也有犯傻的时候。不管是种罂粟,娶媳妇,开辟市场,解放不管哪一件事,都表现出了预见性,而那些傻,只是聪明人不能表现出来的而必须用傻子才能有的行为可以被允许的,人可以办傻事,在大事上得与主见和预见性,选择······
       也是一个我们再也触碰不到的时代,但尘埃落定,以一个旁观人的视角看世界,经历世事,但是我们并不一定能如此,世事如此,时间这辆大车会带走你,一回头所经历的就都会尘埃落定······
       在某一天你醒来会不会也会像“傻子”一样问,我是谁,我在哪呢!!!
      
      
      
  •     《尘埃落定》,花了一天时间看完,应景。
      
      是的,尘埃终于落定了:客户的初稿完了,自己的稿子也全部完成了,当这一切结束的时候,真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最近疯狂地迷上了小说,因为之前在看《致青春》的时候,脑袋里就一直在想:这些镜头的形成是依托哪些语言产生出来的呢?所以找来了原著品读了一下。没曾想看原著时居然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想到了赵薇在接受采访时说的,当一个人达到兴奋的状态时,真的是没有困意。她说,拍片的那段时间,感觉身体里好像释放出了某种东西,不管做了多少事还是不觉得疲惫。一到晚上就失眠,老想着明天要怎么拍,明天又要做什么,每天都等着天亮,那种等待的过程特别难熬。当时看访谈的时候,发现她整个人胖了不少,不知道那种所谓的能让人兴奋的东西在体内起了作用。而那两天的我也是如此,看一部小说时,拿起来就不想放下,下一个情节作者要怎样描写,怎样叙述,很是期待,所以不想睡觉,也不想等到天亮。
      
      不自觉地对比了下电影和书籍的不同,个人觉得两者应该算做了比较恰当的组合,却仍有些美中不足。
      
      书里的来龙去脉描写得更详尽一些,个别铺垫做得较好,所以整体来说比较流畅。反而在拍成电影的时候,情节和情节之间做了碎片化的处理,镜头切换的太快,却又不是蒙太奇的效果,断层比较明显的感觉。
      
      比如,郑薇和陈孝正的爱情进展,其实一直是一个追,一个躲的,小说描写的更细致一些,有很多渐变的层次,能感受得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锲而不舍其实是在潜意识中默默打动人心的。但是在电影中,很多重要的铺垫都没出现,情节很跳跃,以至于直接过渡到后面陈恍惚觉得自己对郑薇是有感觉的。可是,在我看来,他表演的那个人其实也并没有那么爱郑薇,到了最后的最后他竟然很认真地说自己最爱的人是郑薇,这样逻辑上感觉很不合理。
      
      不过电影作为另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也弥补了小说中的缺憾。比如小说中郑薇回家那一段,郑薇和老妈诉苦那一段,像拉家常一样过于冗长,让人看着很烦躁,反而电影通过镜头语言和剧本改编让原著增色不少,也有时代感很多。韩红当起了电台主播,一个小女生把自己的情愫说给了电波那头的一个人,个人觉得挺巧妙,而且一些繁杂的素材和对话都做了压缩处理。
      
      当然,一些看起来“少儿不宜”的东西,电影中甚至没有出现。连小说中郑薇去男生宿舍看小簧黄片的那段也被改编为打牌,这样倒也算合理。如此看来,小说和电影剧本也算是做到了较为完美的结合,把两者都看完,自己在无意识中也形成了一定的优势互补:知道怎么去把握情节和人物描写了。
      
      再说说《小时代》,电影看完了,有点失望,不论是剧情还是拍摄,都没想象中的好,女猪脚基本还算正常人吧,男猪脚我只能说真的都不太正常,生活貌似很“贵族”,却多是哑巴(没几句台词),再加上双目无神,面部凝固,真是让人看得很蛋疼。小四文字里描写的忧郁并没有用很好的镜头语言体现出来。那会,我想起了上初中时风靡一时的《流星花园》,花泽类也是很酷的一个人呢,可是至少看起来是正常的,这样一比较,才惊觉:想当年仔仔的演技真的还是蛮不错的呢!再加上,里面的价值观跟现在大部分苦逼青年的生活状态相差甚远,我想会催生更多人想要“一夜暴富”和“一步登天”的欲望吧。尽管里面穿了一根想要实现“梦想“的线,可是却少了脚踏实地奋斗的戏码,四个喜欢玩闹的”公主“华丽丽地站在台上唱起了那首”似曾相识“的歌,就连那看起来貌似失恋的情节都有些小儿科,真的是一点都不忧伤,反而有点自怨自艾和矫情的小味道。也难怪,《小时代》毕竟是”小时代“,南方的作家写了一个在上海发生的故事,精致、玲珑却并不剔透。
      
      不得不提的是《失恋33天》,看完电影,又看了原著。我觉得作者的文字功力真的很是了得,而且情节的架构上也颇有想象力。难怪冯小刚导演在最近宣传《私人定制》的时候都坦言:喜欢《失恋33天》和《北京遇上西雅图》。为啥?真实!事实上,我本人也很喜欢这两部片子,《失》的文本好,改编成电影时,基本没有变动,原汁原味见真功夫;而《北京人遇上西雅图》虽然写的是”小三“的故事,却也是个真性情的人,她和(吴秀波)饰演的男猪脚产生感情的片段至少感动了我。爱情不就是这样么?有一个愿意陪伴自己和对自己好的人,简简单单。那句”只要我们住在对方心理,死亡就不是分离。 ”我记在心里了。小三“也是有觉悟的,在经历了感情的坎坷后,她明白了“努力让自己的肩膀更坚强,才有资格去见我爱的人,然后对他说,”我准备好爱情从天而降了。“这不是很好的价值导向吗?不明白网上的人为什么要骂,说什么”毁三观“之类。就像导演说的,不管最后结局写成啥样,都会被骂,如果让女猪脚有一个很惨的结局,人们会说作品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如果把她写的有觉悟,励志了,人们又会痛骂,小三就该死,干嘛让她有了好下场。大约说的是这个意思,原话忘了。你看,任何事物的评判其实都没有一把固定的标尺。
      
      昨天看完的《尘埃落定》原著,真的很惊叹,不愧是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话题、文字、境界以及视野都高出许多许多……台阶,看书的时候就一直在想:这么好的书要拍成电视剧的吧,果然昨天在网上搜到了,甚是欢喜,打算抽几天时间看,可是,我真担心文字里的东西在镜头中看不到啊!
      
      文字太有魅力了,充满想象力,同时又是一个人心灵发出的密语。
      
  •      整个小说都带着浓郁的民族风情,高高的土楼,特殊的吃食,住在楼上的土司一家,住在楼下的仆从,最底层的奴隶,世代沿袭的行刑人,住在庙里的喇嘛,地下储存的银子和粮食,成片的麦田,还有无处不在的男男女女,无不栩栩如生,嵌入人心,勾画出康巴藏族一个土司整个领地的生活,像个漩涡,把人生生的吸在里面。
       故事并不会一直这样,从一个黄特派员带来了火枪和鸦片开始,即使是如此偏远的地方,也要卷入时代,随着它变迁。中华民国建立,抗日战争胜利,国共斗争,遥远地方发生的事情,也拉着这个古老的世界向前冲,冲到岩壁,崩碎,漫天尘埃,落定。
       见证这一切,就是那个人人口中的傻子。天天都在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这两个问题,行事异于常人,便被认定是个傻子,可决策定论却处处入理,倒是那个聪明人人哥哥,做事却是个十足的二货。倒是把那么一大群聪明人给狠狠的讽刺了一番!
  •      如果没有《尘埃落定》的问世,中国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学很可能还在幽暗的文字长河里静默着。
       《尘埃落定》用诗一般沉郁的笔触叙述这康巴藏族土司制度崩溃前的幻象——喧嚣、纷扰、落日辉煌,尘土飞扬,继而归于死寂湮灭。"一柱光线穿过那些寂静而幽暗的空间,便照出了许多细小的微尘漂浮,像茫茫宇宙中那些星球在运转"。而你不相信毁灭,便是不相信新生和轮回。哀伤的文字把你引入幽深的意识死角,为了人类情感智识的闪耀与激荡。
       在遥远的川藏交界处(原西康省)生活着归顺于中原王朝的康巴藏族。长期以来,土司们盘踞着大量土地,而麦其土司是这些土地上最大的王。他和他的汉族太太却生了个傻瓜儿子,正是这个常人不屑一顾的傻子,却用超凡的眼光观世。先见之明地毁鸦片种粮食,打破封闭开埠通商。傻瓜儿子预感到土司们世界和土司制度迎来的变化是毁灭性的,也预感到了时代将卷挟着他和土司制度灰飞烟灭,是不会随着新时代的来临而重生的,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
       这样的寓言无远弗及,似乎除了傻子少爷之为都是聪明人,可聪明人反被聪明所误,闭目塞听,总以为别人是傻子,而傻子反而是少数。这样一个聪明人的世界,却又从毁灭走向毁灭。
       小说字里行间弥漫着浓烈的藏文化气息,也折映出宗教在历史突变的推进中流露的无力和悲哀。既是这样,阿来还是以审美的心境凝望宗教,将宗教的内里绘成一片清明之地。
       《尘埃落定》像是澄清的山泉,是文字清丽的美神。
      
  •     中学学历史的时候,一直接触到的一句话,讲关于某某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总结的时候,必用的一句话就是某某事件的发生,既是历史的必然,也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然后从社会、经济等等各方面再加以分析,然后,高分通过。但是那时候,我并不明白,什么叫历史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直到读了阿来这本《尘埃落定》。
      
      土司制度的存在,这个历史中有涉及。土司制度的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也设计过。但是这其中曲折,不管是关于1840年的鸦片、还是1937年后的抗日战争,亦或者是后来的内站,我都不晓得这其中有什么联系。但是这本小说,却以一种近似真实的虚构向我们讲述了土司制度的存在、鸦片的泛滥、边界贸易互通有无、土司制度瓦解等。而这一切一切的,都跟一个傻子有关系。
      
      其实关于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是傻子。文章中他所有的行为,都显示他不是一个傻子,都是正常人。不管是对事情得看待方式、对待下人的感情,都显示他非常的正常。也可能,他这些行为太超前了,不被人接受,所以就被变成了傻子吧。
      
      嗯,反正,看得挺爽的。然后明白,历史其实一直朝着看似无序实则有序的方向发展
      
  •     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来逐步看完这本小说,开始在手机上看txt近三分之一然后选择买书来看,原因是这本小说给我很独特的感觉,除了明快清新的文字带给我愉悦欢快的感觉外,它更将我带入了另一个奇特的世界。我想要好好地感受作者笔下的那片土地那个城堡那里的人们的生活,所以用手心的温度小心翼翼地捧着这个强大又脆弱的世界。
      刚好碰上坐火车的旅途,一路上以它为伴,甚是陶醉。我完全地被神奇土地上的藏族土司人们的生活所吸引,由衷感触最多的当然是土司家的傻儿子。全文以他的视角,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在他的眼里,他是个局外人,时而用冷静,凌厉,讽刺的话语解读身边的所有的人和事,时而又用逗趣,生动,好奇的眼光来打量这些似乎与他毫不相关的生物。他无知又天真的眼神总让别人以‘傻子’的标签来定义他,麦其土司家的二少是个傻子,人尽皆知的真相。正因为多亏了这个身份,让他对周围与他有着格格不入想法的‘聪明人’有自己恳诚又真实的思考,对于那些超出他理解范围的问题,他总是善于用发现的眼睛与无所顾忌的思绪去装上自己的意义,或者问那些人,到底怎么回事。鲜少的答案能令他满意,最终还是得不断挖掘由强烈好奇心所牵引出来的一系列答案。
      这本小说,以准确简练的文字,有力而生动地给我最直接的土司盛世衰败的风气潮落的感触,一个强大的王国在两代人经历的世俗变迁之后的消亡,由胜到衰,生到死,都是一个漫长又快速的演变。我惊讶于这一段十几年的历史能如此深刻体会,久久难以忘怀。在惊叹感慨之余更有对那里的人情世故的一点一滴表示惋惜。
      我不知道如何准确无误地表示出个人的感受,但是这确实是一本让我觉得很有吸引力很成功的书,我喜欢这种看似不带时代色彩实际上隐含着强烈时代变迁的文字,而且这种文字风格运用得恰到好处,令我无限回味的同时,也陷入沉思。从第一眼看到罂粟种子的引入,再到罂粟花漫山遍野令人沉醉,膨胀的欲望与金钱,人们贪求的增加,土司之间的利益战争,互相攀比的心理,强势权力与金钱庇护下的打仗肆虐,到饥荒蔓延民不聊生的土地,土司儿子权位的明争暗斗,以及后来打破陈规,告别封建土司时代标志的镇子的诞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果相连,一环接一环,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这个官寨封建社会的瓦解。而其最大的作用者就是这个傻子,他有着不同寻常的思维方式与新鲜的视角,当然还有无畏过人的胆识助长下的迅速思想跨越,令他‘天下皆醉我独醒’,不得不让人为之惊叹,刮目相看。
  •      当我看见这些文字将他带出来时,仿佛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期待来,是的,他才是这唯一可爱却也将落定的尘埃。
       我喜欢他的描写,有生的气息和死的规律,很多故事里的辛酸和短暂的快乐就这样被带走,埋在里面,风一来,又在别处醒了。土司太太就像家养的画眉鸟儿,来,不知从何而来,唱,又不知为何而唱。于是她改变了自己,在别人眼里,甚至自己儿子的眼里,的的却却像是为了当土司太太而生,她骄傲,残忍,却也脆弱,美丽,可是她将空虚带进本质去,我不讨厌她,因为很多时候,我也正扮演着这样的角色。
       她要是幸福,那幸福就是不快乐。
  •     1、……家奴是牲口,可以任意买卖任意驱使。而且,要使自由人不断地变成奴隶那也十分简单,只要针对人类容易犯下的错误订下一些规矩就可以了。这比那些有经验的猎人设下的陷阱还要十拿九稳。
      
      我评:法律就是统治者根据人性的弱点设下的陷阱。现在大家不是身体上的奴隶,却是金钱的奴隶,且是一种更有效力、更残酷的陷阱。
      
      2、翁波意西做了个梦,师傅说,你是要到和汉人接近的那些农耕的山口地区去了。那些地方的山谷,那里的人心都是朝向东南的。
      
      我评:大有深意,东南地区富庶,人心向着富贵,则难免刻薄堕落。
      
      3、傻子的姐姐要走了,傻子说:“我不喜欢他。”叔叔说:“不要为这事费脑子了,她不会回来了。”
      
      我评:有的东西已经永远过去了,不会回来了,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在这种事情上浪费脑子了。
      
      4、哥哥天生聪明,自矜其能,在南方打仗,最终败在经验老道的汪波土司手里。弟弟是个傻子,然而却在北方建立集镇,发展贸易,成为“土司们的土司”
      
      我评:大智若愚,大愚若智。生活中大部分人是后者。
      
      5、女土司犯了聪明人常犯的错误:小看一个傻子。
      
      我评:聪明人也好,傻子也好,只要抱有成见,住相生心,都会犯戴有色眼镜看人的错误。聪明人由于自以为是,这方面更严重。不能小看任何一个人。
      
      6、美丽的塔娜突然哭出声来,说:“你配不上我,你配不上我。”
      
      我评:肉眼凡胎,知道什么?无论女人本来智慧如何,美貌智慧降低她的判断力,尤其是自以为聪明的女人。
      
      7、父亲看了我一眼。自从我家有了失去舌头的书记官,大家都学会用眼睛说话了。
      
      我评:大概是因为说的话会被记下来吧,小心为妙。那么历史学发达的汉族人沉默寡言的性格,会不会与此有关?
      
      8、对于塔娜的评价:风骚浪荡。背着丈夫乱搞。若我是二少爷,必杀之而后快。然而在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杀人。所以,离这样的女人越远越好。沾惹上了也要尽快断掉。
      
      9、我说,没有当初她和我哥哥睡觉时那种感觉了。
      
      我评:对于一个人如果有感情,他的错误才会让人产生怨恨,对于陌生人的错误是无所谓的。对于妻子的不忠毫无感觉,只能说明他不再爱她了。其实生活中也一样,如果你想疏远某人,请不要心怀怨恨,而要学会淡漠。
  •     傻子不怕做傻子,而聪明人怕。
      “天气使一切发生变化,当你眼鼓鼓地看着它就要变成另一种东西时,却又不得不眨一下眼睛了。就在这一瞬间,一切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可是有谁在任何时候都不眨一下眼睛?”
      这段文字对我来说是最让我不能感受的一段话,我不是很清楚作者到底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也许他只是单纯的随口说说,然而在我眼里却成了不一样的语言而已吧。
      “我虽然是个傻子,却也有人所及的地方。”
      生活虽然看上去非常不公平的,但是对于这个不公平,我想其实公平更显得让人害怕,所以,对于那些自我感觉太好,觉得被人比自己低等很多的人来说就显得可笑了。生活的学习、历练、奋斗……也许是把我们分成了不同个生活圈的,但是那不是分等级,何况每个生命体应该都是特别的,不是别人所可以代替的,所谓的不同档次,只是一种自欺欺人而已。这个世界上,谁又可以说完全理解别人呢?像想把自己和自己认为和自己不同档次的人区别开来的人就如想把自己硬要归结为自己认为的那个档次的人一样,一样的可笑和不幸福……我曾经就是这样不幸福的人。
      “这也是有学问的人,一种毛病。对眼见的什么事情都要解释一番。”
      哈哈~我认同,这就好比许多人总不会对对自己太好的人好而却要向对自己不好的人猛献殷勤、许多人都会恃宠而骄、女人在公众场合总以为别人所有的注意力在自己身上一样,是一种通病。
      许多人会知道一些东西,但是又不全了解,但是就是希望说出来让别人能够知道自己的能力,但是那只会让别人更加疑惑或者更糟的是让人更加惶恐和厌恶。而我就是这样一个很糟糕的家伙,我需要的是社会的历练,然后就是对“忍”这个字理解和运用,还有就是我们亲爱的分寸。
      也许,辨认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比辨认一个人是否正常更加艰难,因为我们有时候完全不知道真正的傻子应该如何。
      “这时,我体会到一种被人,被整个世界抛弃的快感。”
      我一直很喜欢孤单的人,那是一种和全世界都错离的落寞却很刺激,就如历史上的爱新觉罗—胤祥,如一位作家笔下的圣香,如傻子,也许还会如以后的我,但是我知道自己还不够格,因为我还在试图让别人了解自己,等我哪天完全放弃,关闭那扇不一样的窗户时,一切也就盖棺定论了。
      “虽然我是喜欢说谎的……”
      傻子比我聪明多了,我也是一个不喜欢坦白的人,不为什么,就是不是喜欢把一切都赤裸裸的放在太阳底下,这个和信用是两码事,但是他至少知道什么时候该撒谎,什么时候要该装傻,什么时候又必须清醒,也许他最大的妙笔在于他的心不会让尘埃沾染太多——就如那句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而我却在这个交错淋漓的世界迷失自己,因为我为了遮掩自己而撒谎,那是最为猥琐的,而我就是这样一个委琐的人,即使有时候我努力让自己伟大,那也是委琐外面的巧克力纸,那只有让我看起来更加另人厌恶,更加可耻,更加龌龊!
      至少,我不想做这样的一个人,我发现我的心不是这样告诉我自己的,所以——我向我的心靠近。
      “生平第一次感到有种东西从生活里消失,而且再也不会再出现了。在此之前,我还以为什么东西生来就在那里,而且永远在那里。以为它们一旦出现就不会消失。
      可是,这个世界只有永远不会出现的,永远没有不会消失的。
      “聪明的哥哥在这个问题上充分暴露了聪明人的愚蠢。他能从简单的问题看出别人不会想到的复杂。”
      “聪明人就是这样,他们是好脾气的,又是互不相让的,随和的,又是固执己见的。”
      “他想再从我口里问出点什么来时,本少爷又傻呼呼地顾左右而言他了。我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应该先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叫小瞧我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我当成个聪明人来对待的时候,我的行为立即就想个傻子了。”
      也许,傻子最厉害的是不是他那独到的眼光和优秀的头脑,而是那举世无双的隐忍,他不在乎别人到底怎么看待自己,他只是以最特别的方式,让别人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但是他又装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当然傻子的演技也应该是应该在好莱坞得到公众好评的。一个能忍的人,再加上他那惊人的头脑,最厉害的地方是他那颗与世无争的心,要是他能够明白幸福其实很近,懂得让自己快乐的方法就更好了。我是一个在“隐忍”方面落下败笔的人,但是失败和成功一样,都是一时,这个世界都在改变,为已经过去的事物而活着的人是不明智,特别是伤痕,但是这个和感恩是不冲突的,报答本来就是在以后完成以前的事,那是永远不会成为过去的事。我最差的也许是不会掌握一件事的“分寸”,所谓只有分寸,才能让自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我也有自己的强项,我就是对自己的心很好,我不为任何事而活,只为自己的心。所以,无论我的心它看到什么,懂得什么,都不会太打击,它一直是幸福的,无论哀伤或者喜悦,我是个乐观的人,哀伤也不会很久,会大喜,但不太会大悲,很奇怪吧,在这个世界上,我会对别人很真心,因为真心让我的心幸福,但是这个和我的言语和我的形象并没什么关系我想,更加不会和别人的行为有关系,我只为了我的心而活,为了它,我甚至可以牺牲我自己,因为外项一切都是虚无的,除了我的心,其他的一切都不是我可以控制的,更加不要说那些永远不会为我难过的身外物了。所以对我来说,看见再多的龌龊与不堪都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我不会在乎,我的心他不会在乎,它那里只能载下美好、我要的知识还有就是那不一样的游戏……与我无关的,我也不会去过问,关我什么事,我从来没打算要做什么举世伟人,上进好孩子,呵呵~所以我会让自己的心一直幸福到我又回到世界的寂静中……
      “我想自己犯了个不该犯的错误,但向导自己是个傻子,心理立即又释然了。”
      这就是众多聪明人所要面对的悲伤——怕别人看到自己犯错误,但我不是聪明人,还好,我没有这种负担。也许,我也有过这种负担,但是,一切都不会再有了……
      傻子的幸福在于不会心痛,对美好的事物的远去只有惋惜,久了就忘,因为傻子是没心没肺的,因为我们只是傻子而已。
      “我真有点可怜可怜哥哥。他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他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边县得不够聪明。平常,他对什么事都显得漫不经心的样子。那并不表明他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那是他在表心他的聪明——毫不用心也能把所有事情搞得清清楚楚,妥妥帖帖。”
      我曾经真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太可笑了,我做作的让自己脸红。我不明白我为什么曾经会为自己的成绩比别人差或者自己的荣誉比别人少而羞愧,却让那点少得可怜的聪明在我心里作祟那么久。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在生活中饰演的角色,既然已经穿上戏服了,就没有脱下来的道理,也没有后悔的可能了。路是我们自己选的,即使艰苦,也不会后退,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个并不简单的世界努力活着。开心一点,因为我们都会死很久。听说,生命只是永恒的死中刹那间的苏醒而已。所以,不要还来不及清醒,就又死过去了,那太可怜了。
      “在过去,我会想,不过是一个聪明人偶然的错误罢了。想完了,仍然安心当我的傻子。也就是这一天,我发现自己身上的痛觉并不发达,干脆就不知道什么是痛。我是说人家带者仇恨竟然打不痛我。”
      有时,被人仇恨着的确是一件很不一般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却不是一件明智的事,因为你要开始防备了,毕竟,这个世界的机会是无处不有的,除非你本身就是为了这个而活的,对你来说,那就是生活的享受,我肯定不会有意见,连建议都不会有。仇恨伤害不了别人,爱才会,才是刻骨铭心的伤痛。我庆幸自己不是那种外表就让人深刻的人,我是很普通的人,对我来说,也许曾经那点小女生的虚荣已经在渐渐远离我了,有时甚至就看不见了,我是个傻子嘛,只有不专业的傻子才会主动爱上别人,而我是带感情的无情人,怎么会懂得爱情的,那些别人口中的爱情,只会让我觉得自己可笑而已,我的心会难受,所以我不需要那样的爱情。对我来说,亲情,只是因为熟悉与报答,我对他们好,我的心乐意,而友情,也是一样的,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我会很均匀地分摊我的好,那是聪明人的做法,傻子不会,我会对我的心愿意多好一点的人好一点,就这样的,至于为什么不管别人对不对我好的,只要有好过都好,那仅仅只是因为我是一个幸福的傻子。
      “我想,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东西。我害怕从梦里,那个明明是下坠,却又非常像是在飞翔的梦里醒来。”
      沉沦有时候就是这样戴着冲锋陷阵的面具,让人难以割舍、欲罢不能。明明知道错了,也要为自己找到个理由继续沉沦。就如我没有节制地看闲书,不论是网络小说、侦探小说、武狭小说……
      “不想凡事都赢的人是聪明人。”
      很多时候,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愚蠢至极的错误,还自以为很有奋斗精神。
      如果你知道自己想到的点子或想法别人也会想到,那么不妨保持沉默,让别人去表现他们自己吧,我则安心地做我自己的傻子,那是我的心的自由。因为这样我的心开心,我有没有说过,我的心最喜欢的自由,它不喜欢让什么东西羁绊,所以,我可以知道道德操守,但是照不照做那还看我的心的喜好。但是在这里是为了:有戏不看,傻子不如。有时候,保持沉默,因为高贵。我不是一个高贵的人,但是,既然我的心不喜欢我的嘴,那么我只好委屈我的心,因为,我除了我的心以外,谁也不在乎,包括我自己这个人。
      一个人怎样才可以拥有长远的目光,小说毕竟只是小说,而真正的远见,和对整个世界形势的洞察应该是离不开的吧。所以在这里,信息和对信息的分析就十分重要了,那么,在分析中,又离不开数据的计算,那么数理统计和概率论就更加重要了,我现在在自学这门课,有点痛苦,不过,对我来说,不喜欢定数,凡事有挑战不错,死也值得,至少我为了自己的心努力过,它不开心也不会不幸福。永久不变的生活才可怕,令人窒息。
      “要是世界一件坏事都不发生,神职人员就不会存在了。但他们从不为生存担心,因为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不好的事情不断发生。”
      所以,世界上的人每时没刻都不断在重复这样的话:“我这是做了什么孽?!”
      我不喜欢用“当然”、“一定”、“必须”、“应该”……这样表示一定,非得这样做不可的字眼,这种理所当然的字眼束缚不了我,我比较喜欢有时候可以调处世俗,出其不意地生活、呼吸、说话或者沉默的人。
      “我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
      好的傻子永远懂得把身边的看承聪明人,因为这样让自己幸福。噢,天哪!怎么才算聪明人,谁又是傻子呢?
      “事情发生得越多,时间就过得越快。”
      我一直以为是你的心越专注,时间就越快。
      我好象缺少那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洞察力。
      把一个人从心里除去最好的方法,知道他或者她很幸福。
      有时,女人就这样好笑,当然,好笑的男人也是存在的,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别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围绕他们而旋转的,噢,真是可怕,我可千万不要有那样愚蠢的想法,虽然我是傻子,但是我还不想再变成蠢货。
      “刚刚有土司时,他们做出什么决定都是正确的,现在,他们做出什么决定,如果不能说是错误,至少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除非他们做出的决定是自己离开那个不再属于自己的舞台。历史其实与人的感情差不多了,当你已经成为过去式的时候,无论你做什么,都已经是NOTHING了,即便你的自动离开,除了不让自己陷入更加不堪的境地以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更好的意义了。
      “银匠此行是没有希望的。但人都是一样的,银匠也罢,土司也罢,奴隶也罢,都只想自己要做社呢们,而不敢问这样做有没有希望。”
      现实的人其实是很幸福的,因为,他不会幻想自己向着高不可攀的高山进发,那么也不会有跌落谷底的危险。而我有时候是不是太爱做梦了,童贞、活力、乐观其实和不切实际是差别很大的事!
      “我不是个把什么都记在心上的人,那样的话,我就不是一个是傻子了,而是个聪明人了,而她把我当成聪明人来对付了。”
      “书记官说,他们不是说你是傻子吗,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伤得了平常人伤不了你。我想,也许,情形真是如此吧。”
      也许,前面我不是很肯定自己是不是一个傻子,但是在这里,我可以很肯定,不,应该是很开心的得到了世界的公认,我就是个傻子。一个不会被人伤到的傻子。
      傻子也许并不是一个很称职的傻子,因为他太哀伤,而一个沉滞的沙子到哪里都是幸福的,永远心无尘埃地幸福着,因为我是傻子马,傻子是不懂什么叫哀伤的,即使难过也不会悲伤……可是这终究只是一篇小说,现实和小说是有区别的,有时候,知道怎么做不代表就会这么做,毕竟,我不是无欲无念两袖清风的生活在这个是非分不清的世界,但是即使有彷徨的时候,我还是应该努力抗抗,生活下去,并且生活得让我的心幸福。“我是个傻子”只是我的生活信念,并不表示我真的要如一个傻子一样的生活,它只会在我需要它的地方指点我,我也有我的使命,我的坚持,我的理想,奋斗后不管结果如何,我仍然要用我自己的方式在这个混沌的世界毫无尘埃地微笑,坚强地生活,因为我选择这样的路,没有退路的路,不说后悔的路,即使伤痛,我也会一个人找个角落舐干净伤口,依旧玩世不恭,没心没肺,不坦白,但自由幸福地活着,活到不活为止……
      
      
  •     其实我觉得傻子是一个心非常冷非常硬的人。
      对于女人,他不是一个用情很深的人。他对侍女塔娜只是猎奇、占有,遇到土司之女塔娜之后就将这个马夫的女儿抛到脑后去了。侍女塔娜被改名字这段,让我想起了夏金桂把香菱的名字改成秋菱,而傻子此时的所作所为与喜新厌旧的薛蟠如出一辙。傻子对妻子塔娜更多是迷恋其美貌,起初塔娜与傻子的哥哥偷情时,傻子还会痛心,但逐渐都能淡然处之,甚至对塔娜采取冷暴力了。最后塔娜与另一个土司私奔的时候,他的随从都比他着急。他对于其他的女人更只是生理宣泄。唯有对侍女卓玛的青涩初恋,和感伤卓玛嫁为人妇后不复少女的光鲜让我觉得这个傻子是有情的。
      他对于父兄似乎也没有很深的感情,他眼见着仇人来杀他们却不阻止,某种意义上,他是杀死自己哥哥的共谋。他知道妓院里梅毒的危险却没有提醒自己的父亲,父亲果然染上梅毒之后又假惺惺地送去了药。
      他对自己的两个小跟班也是时时注意要保持主子的威严,并没有待他们如兄弟。
      我不知道作者是有意把傻子写成这样还是因为要突出他是傻子,所以不给他更多的感情描写。通篇读下来,我只感觉:他不傻,他只是冷得可怕。
  •     灿烂的光景纷飞招摇之后如尘埃下落长存在属于它的时空里,延续的是沉淀后的文化和财富,面对时代大潮所有欢乐和苦痛都没了感觉,我们祭奠辉煌的离去却又不知自己终将去向何方,身在长河不知上下。
      二少爷有先知的神力,立身于世注定是个傻子,看得到毁灭还自得其乐的生活。
  •     傻子被喊做傻子是因為傻子說出了別人不敢說的,不敢做的。
      
      傻子變成了聰明人,因為傻子不懂得虛偽,不懂得爾虞我詐,卻誤打誤撞順應了時勢。
      
      自以為聰明的人可能是傻子,被稱作傻子的人也可能做出聰明的事。
      
      
  •     获了很多奖的一部小说。
      
      不过,大概我实在是喜欢一口气读完一本书,所以对我来说,有点长——哈哈,这大概是最业余的评论了。
      
      关于一个傻子土司的故事。更是土司制度的兴衰史。
      
      是把它作为畅销书来读的,我也没产生多少深度思考。这个半傻不傻的傻子,时而做出些疯疯癫癫的举动,时而说出些精明深沉的话。
  •      看完《尘埃落定》我总是想到那个同样是藏族同样有着传奇的一生的人——仓央嘉措。不是说傻子和他的命运是否相似而是他们都传达给我一种空灵的荡涤人心的感受。
       是不是所有的藏族文人受到来自印度那些神秘文化的熏陶,总有一种使人超然物外的感觉,在小说最后几章我甚至跟二少爷一样只是在思考时间的快与慢而不去想是不是去当土司了。
       阿来的小说总有一种特殊的民族浪漫感,而这种浪漫又是与生俱来,我从小说中感觉到的是浪漫,奔放和勤劳。而这些都比是茅盾文学奖同样是少数民族的《穆斯林的葬礼》传达给我的更真实更美丽。
       很少写书评,我本想也学着看过很多书的人一样文绉绉的抒情一番,不过现在似乎是江郎才尽了,好了,就写到这里,我觉得我改多看看藏族文化的书来,看完感觉整个人都变文艺了。。哈哈
  •   超然物外与置身其中,二者能处理的很微妙,不知道这算不算好的生活态度,有一点是——难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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