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研究

出版时间:2007-3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作者:于飞  页数:423  

前言

  后记  奉献给读者的这本书源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  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是自己多年追求的理想,但我的求学之路似乎不太平坦,付出了艰辛,经历了失败。2002年——从西北边疆“飞”栖东海之滨的第三个年头,我终于考取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国际私法方向博士研究生,并于2005年毕业。年逾不惑取得博士学位,心中甘苦唯有自知。面对将付梓的书稿,有欣慰,但更多的是感激和不安。  我欣慰自己在“屡战屡败”后还能“屡败屡战”,性格中的执著因子总算发挥了作用。  我是多么地幸运!在求学之途遇到那么多予以我无私帮助、真切关心、热情鼓励、莫大鞭策的师长、朋友、亲人。对他们,我发自内心深深感激!  难忘著名法学家韩德培先生对我这个来自边疆的女教师的亲切关怀。多年来,先生一直关切着我的成长。几次考博失利给我的打击可想而知,但先生的关心安慰和谆谆教诲如涓涓细流,滋润我的心田,给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得知我考取,先生非常高兴,复信表示衷心祝贺,言“有志者事竟成”。与先生的接触让我深刻体会他老人家学识的博精、人品的高洁,不论做人、为学,先生都是自己仰之弥高的典范。  难忘黄进教授对我的引导与帮助。当年我参加武汉大学骨干教师进修班,有幸聆听黄老师讲授国际私法专题,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理解什么是国际私法。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又多次得到黄老师的鼓励、启发、建议、指点,从而开阔视野,坚定信念。对于即将出版的这本书,黄老师在百忙之中拨冗作序。我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感谢厦门大学。这个依山傍水、景色秀美的校园,给我提供了好的学习环境。感谢我的老师、我的同事。我庆幸自己加入厦门大学团队,置身于宁静但浓浓的学术氛围,被周围那些辛勤耕耘的人感染、激励,我辛苦而快乐着。  我的导师徐崇利教授年幼我四岁,平时我们互称“老师”。是他的悉心指导,从选题,到论文的构思、修改润色等多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我按期完成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也许因他随和谦逊、热情爽朗,每当我遇到学问内的、学问外的问题或困难,习惯于向他讨教、求助。对于这个笨拙的“老学生”,他总是不厌其烦。他功底的厚实、学识的渊博、见解的独到、学术作风的严谨、为人的正直等等,方方面面,切切实实是我的老师。  尊敬的陈安教授勤恳敬业,笔耕不辍,致力于以知识报国始终不懈。他以身作则,不言而威,同样是我追求真知的学范。廖益新教授、曾华群教授、傅崐成教授、古祖雪教授、李国安教授等给我授业与解惑,他们以不同方式催我前行、助我进步。在此向他们谨致最大谢忱。  论文的写作离不开台湾地区学者的支持和帮助。台湾玄奘大学法律学院赖来焜教授两次惠寄大作,给予我宝贵的信息与学术启发;受聘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傅崐成教授不辞辛苦,委托他在台湾的朋友为我找来难得的资料。衷心感谢他们。  感谢丁伟教授、郭玉军教授为论文写出评语并参加答辩。他们对论文优点的肯定、不足的分析是那么中肯、贴切,我从中学习,收获颇丰。感谢王瀚教授对我求学的热情支持。  本书能在我所心仪的商务印书馆出版,我倍感荣幸。感谢商务印书馆的信任,感谢责任编辑所做的大量细致而周到的工作、付出的辛勤劳动。  在我艰辛求学的数十年间,我的家人予以充分的理解与支持。尤其是生我养我的父母,每每在我困难时,他们义无返顾前来帮助照顾。我深深感谢父母的培育之恩,愿本书的出版,给他们带来真正的欢愉喜悦。  感谢所有帮助我实现梦想的我深记在心的人!  当然,欣慰、感激之情不能掩饰我内心的不安。  到厦门工作后,总觉得应该利用厦门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做点什么。2002年上海年会上黄老师也向我建议可作两岸法律问题的研究。恰好是年,我以《海峡两岸法律冲突问题研究》为题申请了教育部课题。应该说,对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进行研究实属两岸民商事关系发展的迫切需要。不可否认,学者们对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研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然而,专门以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为对象,对其作深入研究却相对薄弱;两岸的法律冲突需要通过冲突法加以解决,可大陆地区学者对台湾地区冲突法理论和立法进行系统研究也较欠缺。课题的主题作为我论文的论题,藉作课题之机完成学位论文,可谓一举两得(看似有点偷懒!)。在工作之余的片段时间写论文,遇到的矛盾与问题自不待言。我常常为思考被打断而烦闷,为时间仓促而焦虑,为资料缺乏而彷徨,为自己的能力而失去自信……也因如此,论文在很多方面不能令人满意。现在要把这个自以为不甚成熟的果实奉献给大家,犹如一个要向老师提交答卷的小学生,内心的确充满不安和惶恐。  本书的出版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厦门大学法学文库出版基金的资助。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鼎力扶助解决了出版的财力困难,我惟有在工作上孜孜以求,勤奋努力,以实际行动回报自己所热爱的单位的支持。  于飞  于厦大法学院413工作室  2006年9月1日

内容概要

本书以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为主题,探讨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性质、特点、解决模式等问题;分析两岸冲突法立法的演进;从理论、立法与实践等方面对两岸冲突法中的识别、公共秩序保留、反致等制度进行研究;考察两岸学者对常用冲突原则的基本观点或态度,分析其立法规定、具体适用及其在解决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时的运用;对协调与解决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一般问题的思路再次加以梳理,意在坚持解决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奠定承认与适用对方法律的理论基础,建立协调与解决冲突的宪法性机制,探寻多种途径,协调与解决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

作者简介

于飞:女,出生于陕西佳县。本科学业完成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研究生学业完成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就职于新疆大学法律系,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区际冲突法、香港法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在《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独著《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立法》一书,编写或参编多部各类教辅用书。主持或作为主要合作者参加多项省部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研究。

书籍目录

导言第一章 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  第一节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    一、历史原因:两岸的对峙    二、政治原因:一个中国    三、法律原因:既存的法制    四、现实原因:两岸的交往  第二节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性质    一、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不是国际法律冲突    二、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是区际法律冲突    三、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是特殊的区际法律冲突    四、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是“私法”性质的冲突  第三节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点    一、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阶段性与渐进性并存    二、国家统一前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    三、国家统一后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  第四节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一、复合法域国家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模式    二、解决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模式分析    三、现阶段解决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模式第二章 海峡两岸冲突法立法的演进  第一节 1949年以前的冲突法立法    一、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1927年)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年-1949年)  第二节 1949年以后的冲突法立法    一、中国大陆的冲突法立法    二、台湾地区的冲突法立法第三章 海峡两岸冲突法制度论  第一节 海峡两岸冲突法中的识别    一、海峡两岸学者关于识别的主张    二、海峡两岸冲突法识别的立法探微    三、海峡两岸有关识别问题的个案    四、识别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二节 海峡两岸冲突法中的法律规避    一、海峡两岸关于法律规避的理论    二、海峡两岸有关法律规避的立法    三、禁止法律规避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三节 海峡两岸冲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    一、海峡两岸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理论    二、海峡两岸有关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    三、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发展及海峡两岸立法的完善    四、公共秩序保留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四节 海峡两岸冲突法中的反致制度    一、海峡两岸有关反致制度的立法    二、海峡两岸反致立法的特点    三、中国大陆反致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四、反致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五节 海峡两岸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外国(法域)法的适用与查明    一、海峡两岸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外国法的适用与查明    二、海峡两岸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外法域法的适用与查明第四章 海峡两岸冲突法适用论  第一节 海峡两岸冲突法属人法原则的适用    一、海峡两岸冲突法中的国籍国法原则    二、海峡两岸冲突法中的住所地法原则    三、海峡两岸冲突法中的惯常居所地法原则    四、属人法原则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二节 海峡两岸冲突法行为地法原则的适用    一、行为地法原则在海峡两岸冲突法中的一般适用    二、行为地法原则在海峡两岸冲突法不同领域的适用    三、行为地法原则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三节 海峡两岸冲突法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    一、海峡两岸关于物之所在地法原则适用的理论根据    二、海峡两岸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    三、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四节 海峡两岸,中突法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    一、海峡两岸关于意思自治原则的一般适用    二、海峡两岸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适用    三、海峡两岸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适用    四、意思自治原则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五节 海峡两岸冲突法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    一、海峡两岸有关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立法    二、海峡两岸关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理论分析    三、最密切联系原则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第五章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协调与解决思路的再梳理  第一节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协调与解决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二、两岸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地位平等    三、两岸当事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平等    四、国际惯例补缺    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六、强调法律适用的“最密切联系”  第二节 海峡两岸相互承认对方法律的理论基础    一、以保护“既得权”为基础承认对方法律    二、根据“事实需要原则”承认对方法律    三、根据互惠原则承认对方法律  第三节 宪法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协调与解决    一、宪法中的立法管辖权规范对区际法律冲突的影响    二、宪法对区际法律适用的限制    三、宪法与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四节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协调与解决的其他方式    一、关于规范性文件方式    二、关于事务性商谈方式    三、关于个案变通方式结语参考文献后记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研究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书好厚还没看呢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